廠區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廠區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廠區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維護公司內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生產區、生活區交通安全,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公司員工、外來施工人員與外包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財產安全和其它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工業企業場內運輸安全規程》及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工廠區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司辦保衛組負責,有權檢查車輛牌證、速度、駕駛人員證件,對違反廠區交通安全規定的人員、車輛進行查處,協助公安交警部門處理廠區交通事故。
第四條交通委員會負責公司內部車輛的管理,建立車輛管理檔案,按照技術規范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檢測。
第五條生產經營綜合管理部負責內部運輸車輛駕駛人員的培訓,建立內部運輸車輛駕駛人員資格檔案。
第六條各分廠、部門負責各自公用車輛及外來車輛的廠內運輸安全管理,并加強對本單位的私用車輛駕駛員在公司區的交通安全教育,預防發生交通事故。
第七條公司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占用、毀損交通標志、交通標線。
第八條駕駛機動車輛必須證照齊全,禁止無證駕駛、酒后駕駛或把機動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
第九條公司區域內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及時向公司辦保衛報告,公司辦保衛負責交通事故處理或按有關規定上報公安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第十條公司各分廠、部門外出辦事用車,由公司辦公室統一派遣,須到本縣以外的必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第二章生產區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凡須在公司生產區域內經常出入的機動車輛,除特種車輛外,必須到公司辦保衛組辦理相關出入手續,并取得通行證后,方可出入生產區
第十二條進入生產區的機動車輛,必須自覺接受門衛登記,并經值班人員交代注意事項后方可進入,出門時應自覺接受門衛值班人員的檢查。
第十三條廠區內行駛機動車輛,必須按照管理部門指定的線路和速度(出入廠門5公里/小時,主支干線20公里/小時,彎道、特殊路段5公里/小時、倉庫線20公里/小時,裝有硫酸、苯、煤焦油、燃料油、甲醇及其它危險品的槽車5~10公里/小時)進行安全行駛,嚴禁違章行駛;消防車、救護車執行任務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第十四條機動車輛進出門、經過廠區高溫高壓路段或過磅,須按先后順序行駛,禁止強行超車或插隊,以免影響正常的交通秩序。
等候過磅車輛必須按順序排隊,禁止插隊擾亂排隊秩序。
第十五條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2.5米;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摩托車后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準載人。
第十六條特殊情況下載物超寬、超高、超長必須有明顯標志,過狹窄地帶、棧橋、框架、高空管架下時,應與進入該公司生產管理部門聯系專人指揮,檢查仔細、緩行、嚴禁強行通過。
第十七條嚴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資,特殊情況應經主管部門同意并設立明顯標志;履帶車在水泥道上行駛,必須鋪設軟墊;通過電纜溝、排水溝、管架下的道口必須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駛。
第十八條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輛進入生產區應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并懸掛警示標志。
第十九條裝載散裝、粉狀和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飛揚或滴漏車外,必須封蓋嚴密,否則禁止上路行駛。
第二十條出入生產區的機動車輛因特殊情況需要通過禁止通行的路段時,必須經公司辦批準同意,方可通行;廠區內施工安裝單位因施工安裝設備需要改變道路交通線路或封閉道路的.,必須事先到公司辦辦理有關手續,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設置警告牌、紅色信號燈、圍欄等),方可進行施工和設備安裝。
第二十一條進入公司內的機動車輛應當在規定的地點停放,禁止亂停亂放,防止影響消防通道。
第二十二條外來聯系業務的機動車輛,須在門衛進行登記,得到同意后方可進入,并按指定路線行駛,從原路返回出廠。
第二十三條與生產和工作無關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入生產區。
第二十四條禁止出租車、電三輪、人畜車進行生產區,因工作臨時需要進入的,須經公司辦同意,方可進入。
第二十五條生產區內夜間禁止停放機動車輛,需停放的,必須以公司辦同意,并按指定地點停放。
第二十六條廠區內拉運原材料、產品、物資出廠,必須憑有效出門條方能出廠,廢舊物資出門須持生產部門出具的出門條可放行。
第二十七條拉運貨物的機動車輛從物流門出入,禁止從人流門出入;因情況特殊需從人流門進出的,須經公司辦同意方可通行,貨車嚴禁人貨混載。
第二十八條進入生產區的機動車輛,禁止偷運、托運物資出廠。
第二十九條兩輪摩托車車況必須良好,證照齊全,禁止超速行駛,按規定統一停放;駕駛人和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統一乘載,不得超載(限乘1人),駕駛人和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第三十條自行車和助力車(電動自行車)必須附件齊全,車況良好,禁止騎飛車、騎車載人及違章行駛。
第三十一條無阻火器的機動車輛禁止進入禁火區。
第三十二條行人必須遵守交通安全規定和警示,走人行道或靠路邊右側行走,禁止橫排行走、穿越綠化帶。
行人或機動車輛通過交叉路口,必須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第三章宿舍區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條進入生活區的機動車輛必須按照規定的速度(限速20公里/小時)行駛和地點停放。
禁止機動車輛在生活區占道停放,影響消防通道:
1、凡住宿區職工擁有的私家車、公用車、走親訪友的車輛公司停車場未建之前,所有車輛應靠邊依次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2、所有進入宿舍區的車輛,必須嚴格遵守限速規定。
3、嚴禁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輛進行宿舍區。
4、禁止三輪摩托車、貨車、農用三輪貨車駛入宿舍區。
如有特殊情況者,包括施工方臨時性使用車輛須公司安全保衛部同意方可進入。
第三十四條在公司辦公大樓停放機動車輛,須聽從管理人員和有關部門指揮,按規定停放,禁止機動車輛從綠化帶間的人行道路通行。
第三十五條學齡前兒童以及不能辯論或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礙者在公司宿舍區道路上通行,必須由其監護人對其進行帶領。
第四章考核
第三十六條違反交通管理規定,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給予50元~200元處罰:
1、在公司區域內無證駕駛、酒后駕駛或把機動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情節輕微的;
2、未按指定線路在生產區行駛的;
3、在公司區域內駕駛機動車輛超速超載行駛的;
4、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點停放車輛或車輛亂停亂放阻塞消防通道的;
5、不服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和管理的;
6、出入生產區機動車輛,按規定須辦理通行證、準字牌而不通行證、準字牌的;
7、不接受門衛值班人員檢查的;
8、違反以上辦法規定中的禁止性條款的。
第三十七條違反以下規定的,除對個人給予從重處罰外,對施工單位人員違反的單位或私營業主給予考核,從治安保證金中扣除部門或全部金額;對公司員工違反該規定,考核該員工所在單位每項200元,單位正職100元、副職80元:
1、駕駛機動車輛偷運公司物資出廠的;
2、不聽從指揮和管理,駕駛機動車輛故意沖撞門衛值班人員或闖崗的;
3、機動車輛不接受檢查,故意刁難、辱罵或出手毆打值班人員的。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對違反本制度行為的個人和單位的處罰或考核,由公司辦公室執行。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廠區管理制度2
安全工作特指公司廠區的防盜、防火及其他保護公司利益的工作,加強消防宣傳教育,使公司員工充分認識防火的重要性,增強防火意識。
1、廠區禁區禁止吸煙。
2、罐區內嚴禁隨便動火,嚴禁明火取暖和焚燒可燃物,嚴禁在防爆區內裝設電熱設備。
3、員工不得違章和冒險作業。
4、防止產生靜電,工作人員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產生靜電的化纖工作服和塑料底鞋。
4、外來出入人員、車輛、物品,應主動接受值班人員安全檢查,值班人員有責任與權利執行。
5、下班前員工應將印章、錢款、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鎖好,電腦、打印機關閉,電源插頭撥掉,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6、廠區門鎖鑰匙由專人負責保管,起用前備份一套,以備急需時使用,員工不得隨意配置,計劃、財務的.鑰匙由本部門保管。
7、公司負責人不定期地對公司辦公環境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如有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預防事故發生。
8、通過宣傳教育,加強公司員工的防火、防盜意識,使員工充分認識安全的重要性。
9、員工應了解公司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況,掌握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掌握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10、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公司或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
11、對電器設備進行修理作業,要拉斷電源和穿戴絕緣衣物,嚴禁非專業人員擅自操作或修理電器設備。
12、電器設備要定期檢修,并做好檢修記錄;及時更換老化或裸露的電線,及時拆除臨時和廢棄線路等;待接線頭要包扎絕緣。
13、公司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并負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14、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廠區管理制度3
為創造一個干凈、整潔、舒適的工作場所和空間環境,營造公司特有的企業文化氛圍,提高員工素養、公司整體形象和管理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內以及各分廠的環境衛生的管理。
內容:
1、公司的環境衛生管理,采取由行政辦公室監督,全體員工參與、齊抓共管方式。發動全體員工人人關心環境、愛護環境、美化環境。
2、各個工廠及辦公室做好衛生責任區的'“門前三包”,確保廠區內無衛生死角。 3、嚴禁在廠區內隨地吐痰及亂扔廢棄物,嚴禁流動吸煙。
4、機動車輛、自行車、摩托車等應放在廠區指定地點,并排列整齊,嚴禁亂停亂放。
5、員工應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在工作區域保持整潔衛生有序,上班期間需著工作服。
6、生產生活垃圾、贓物必須倒入垃圾箱內,不準隨意亂倒亂放。
7、生產車間、辦公室內部、衛生間以及樓道、公共場所各種設備設施都必須保持整潔衛生,物品定點擺放,墻壁屋頂安全整齊。
8、嚴禁在廠區內建筑物、公用設備等上面張貼廣告、繪制圖畫或涂寫標語。保持廠區建筑樓道墻體的潔白衛生。
9、不準隨意占用廠區內的空地和路面。確因施工等原因必須長時間占用空地或路面的,需經各工廠管理部門同意并向公司行政辦公室報備。
10、在廠區內進行基本建設施工的單位必須堅持文明施工。施工現場整潔干凈,施工用料及物品應堆放整齊有序,施工中產生的基建垃圾應及時清運。 11、公司行政辦公室對環境衛生進行不定期檢查,實行獎懲,對于環境衛生嚴重不達標單位(部門),對其環境衛生管理者罰款200元/次,獎勵給環境衛生考評先進單位。
行政辦公室20xx年5月26日
公司廠區衛生考核標準
考核時間:
考核人員:
辦公室衛生考核標準
考核時間:
考核人員:
廠區管理制度4
(一)管理知識
為保障廠區交通運輸安全,維護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發生,安全部門全面負責廠區交通管理工作。
(二)信號、標志
1.廠區交通道路、廠門、彎道、坡道、單行道、交叉道以及禁止各種車輛停放場所等,應按有關規定,結合廠區具體情況設置信號標志。
2.廠區限制路應設置明顯的管制路標。
3.坡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拉設繩架,除征得主管部門同意外,還必須有明顯標志,夜間要有紅燈。對施工場地狹小,車輛來往頻繁的區域,應設臨時交通指揮。
4.廠區交通道路,要設有足夠的照明。
(三)交通路線管理制度
1.交通道路應平坦暢通,路側要設下水道(明溝要加蓋),并定期疏通。嚴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煙霧、酸堿等有害物質,冬季積聚的冰雪要及時消除。
2.公司根據需要將道路劃分為:
自由路:允許各種車輛通行。
限制路:允許“安全車輛”通行,其它車輛須經公司安全部門批準方可通行。
3.嚴禁在要道上堆集貨物、設備,禁止在路面上進行阻礙交通的作業。凡是由于生產需要必須臨時占用或破土施工時,必須經公司生調科批準方可占用。
4.交通路兩側堆放的物質,要離道邊1米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垃圾的繩架,其高度不得小于5米。
(四)車輛管理制度
1.機動車輛的車況必須良好,按公安、勞動、交通部門規定,定期檢審,發給檢審證方可行駛。
2.公司內小型機動車(電瓶車、小型翻斗)和特種車輛(叉車、吊車)車況要保持良好,由公司生調科、車隊負責檢審,每年不應少于2次,檢審合格后應發牌照及檢審證方可行駛。
3.公司車輛應由設備科負責,要建立機動車輛、小型車輛和特種車輛保養修理制度,定期進行小、中修,實行三級保養制度,嚴格車輛的'質量檢查,杜絕失檢和漏檢。凡不符合安全行駛的車輛,不得使用。
(五)機動車輛駕駛制度
1.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由公司車隊組織,公安、交通、勞動部門考核檢審,發給駕駛執照方可行駛。
2.公司自管小型和特種車輛駕駛員,應按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規定,必須經過專門訓練,經生調科、車隊考核合格發給駕駛證方可行駛。
3.廠管小型車輛及特種車輛禁止在廠區外行駛。
4.廠區各種車輛要執行廠區內限速規定。
⑴機動車輛進出廠門及轉彎處為5Km/h,直線路為10~15Km/h。
⑵機動車在正線行駛為20Km/h,支線為15Km/h,電磅為3Km/h。
5.廠內教練車及檢修試車,應劃定線路和時間,并應掛有“教練車”“試車”牌照。非司機禁止試車,教練車必須有駕駛員指導。
(六)車輛裝載管理制度
1.機動車力量裝載要符合下列規定:
⑴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貨量。
⑵裝載散裝、粉狀或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飛揚或滴漏車外,須封蓋嚴密。
⑶裝載化學危險品按本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⑷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載物,必須按規定不準“超長、超寬、超高、超重”。
⑸貨運機動車不準人貨混載。大型貨運機動車除駕駛室和車廂內可乘坐額定的人員外,其它部位(駕駛室頂、腳踏板、葉子板等)不準載人。
(七)非機動車、自行車管理制度
1.自行車、三輪車不準牽引其它非機動車輛或被其它非機動車輛牽引,轉彎前必須慢行,并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2.廠房內、設備旁不準停放自行車、三輪車。自行車必須集中存放管理。
3.行走時注意腳下有無溝、坑、井,頭頂上有無管線、架子、電纜、電線等障礙物。
4.廠內行人必須走人行道或靠路邊行走,不準突然橫穿馬路。
5.不要在有毒、有害物排放的地方停留,不準在起重物下串行。
廠區管理制度5
1.總則
為提升公司形象,為廣大職工提供一個衛生清潔的工作環境,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廠區環境衛生及綠化管理。
2.職責
2.1綜合辦是公司環境衛生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保潔區域劃分、垃圾清運、日常監督檢查和保潔服務人員的管理
2.2基建部是公司綠化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綠化服務人員的管理和日常監督工作。
2.2各部門對各自保潔區域內的衛生、綠化具體負責。
3.管理標準
3.1保潔區的劃分原則采用就近原則與使用打掃原則相結合的辦法,由綜合辦進行具體劃分,落實到各部門。各部門負責將保潔區細分,落實到個人。
3.2廠區衛生標準
3.2.1廠內的.道路應保持干凈,地面無紙屑、無積水、無鐵屑及雜物,不起塵埃。
3.2.2廠區內的各種物品要放到指定的位置,不得隨意擺放、堆積。
3.2.3廠房內墻壁應保持清潔,門窗潔凈,廠房內的管道、設備設施應保持清潔無油污,并定期進行擦拭。
3.2.4廠區內的排水溝應隨時保持通暢,不得有淤泥、雜物蓄積,表面不得有浮油。
3.2.5廠區內的垃圾桶或垃圾箱應及時清運,防止異味及桶滿現象的產生。
3.3辦公室、操作室衛生標準
3.3.1室內墻壁、頂棚、門窗玻璃清潔,地面平整無垃圾,無衛生死角。
3.3.2椅、櫥、柜整潔,生活、衛生器具清潔,實行定置管理。
3.3.3辦公用具擺放整齊合理,定點定位,桌面物品擺放有序,潔凈無塵土。
3.3.4室內各種圖表、掛板張貼放置整齊美觀。
3.4綠化標準
3.4.1廠區空地、道路兩旁種植樹木、花草,做到修剪及時,管理良好。
3.4.2各單位對分管的綠化區要定期澆水、沖洗、松土、除草,及時清掃落葉、枯枝和死株。
4.監督與檢查
4.1各部門在管理上必須達到上述標準。部門、工段和職能部門要按照此標準檢查。
4.2檢查實行三級檢查(公司、部門、工段檢查)和綜合辦日常檢查相結合的辦法。
4.3各部門每月按照管理標準至少內部檢查一次,公司每月檢查一次,綜合辦每月不定期檢查。
5.附則
5.1本制度由綜合管理辦公室制定,并負責解釋。
5.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開始執行。
廠區管理制度6
目的
為加強選廠交通安全管理,保持廠區交通安全和道路暢通,防止廠區內生產設備設施、安全設施、標志牌、道路交通設施、綠化帶等不受機械車輛損壞;保障全體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財產不受損失,確保廠區道路干凈、整潔,制定本規定。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廠區內所有機動車輛。
管理部門及職責
1、生產科為全廠所有機動車輛主管部門,負責對機動車輛和駕駛人的日常管理及所屬車輛的維護、保養、檢查。
2、安全環保科負責現場安全監管,安全檢查。
定義
廠內機動車輛是指在廠區(含生產作業區域)行駛的各種車輛,即:汽車、裝載機、挖機、摩托車、叉車、外單運送材料的載重卡車。
管理內容
第一條凡進入廠區的機動車輛必須持有效的行駛證并有完整的車牌號,駕駛員必須隨身攜帶駕駛證及車輛行駛相關證件,經生產科登記備案,在安全環保科簽訂安全協議并進行安全交底后方可準許在進入廠區作業(外來運送材料車輛除外),否則不準在廠區從事營運。
第二條進入廠大門及轉彎、過磅時機動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時;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在廠內道路行駛時不得超過15公里/時,禁止超速行駛。
第三條消防、救護車等特種車輛只有在執行任務時方允許使用警報器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超速行駛,其它車輛及行人應迅速避讓。
第四條運礦車輛運輸時嚴禁超速行駛,并有可靠的防泄漏/拋灑的措施。
第五條機動車在行駛中,前后車之間應根據車輛行駛速度和氣候情況,保持隨時可以制動安全的`距離。
第六條廠區內行駛的機動車輛調頭轉彎、通過交叉路口及大門口時應減速慢行,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挖機、裝載機等機械車輛帶物行駛或調頭轉彎時,必須將物品放至較低位置行駛,以防止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發生晃動及物品墜落所造成的損壞。
第七條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的貯存倉庫區域限制車輛進出,摩托車禁止進入危險品倉庫;機動車輛運送貨物要捆扎牢固。
第八條機動車輛必須停放在車庫或指定的停車處,禁止在轉彎處、交叉路口、消防設備和消火栓旁停放各種機動車輛,不準停放在坡度大于5%的路面上。
第九條在廠區內行駛的各種機動車輛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廠區交通安全規定,嚴格執行車輛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條廠區內行駛的各種機動車輛駕駛員都必須有駕駛證才能駕駛車輛,無駕駛證者不得駕駛車輛,否則按違章處罰;若造成事故的,應從重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各種機動車輛在廠內發生交通事故后,應立即停車并先設法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及時主向管部門和安全環保科報告,聽候調查處理。
第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后應先做好現場調查記錄,查找事故原因,嚴格區分事故責任,在事故處理的同時應研究制訂出有關防范措施,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對責任人、責任單位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外來車輛的安全管理由對口聯系部門負責,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其它異常情況時由對口部門負責處理,安全環保科將視其嚴重程度對管理及責任單位進行考核。
事故處理
第十四條廠區所有機動車輛必須進行定期檢查與日常維護保養并建立臺帳(維護保養、車輛運行、定期檢驗),檢查發現一次考核100元,第二次考核2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十五條廠區機動車輛應按交通部門規定每年必須進行一次驗車審核,驗車審核單據交生產科備案,未做到一次性考核100元,逾期未經檢驗的車輛不得行駛。
第十六條機動車輛在出車前及停車后都必須進行認真檢查,檢查項目按保養規程進行;在行駛途中,應隨時觀察車輛零部件和車輛運輸的工作狀況是否處理正常狀態,如發現異常應及時停車處理,如發現車輛故障應及時排除,嚴禁帶病行駛,未做到一次性考核100元。
第十七條對不遵守選廠有關規章制度、不聽從現場指揮人員、管理的,調度應提出口頭批評;屢教不改的給予200元及以上的處罰;
第十八條對不遵守公司有關規章制度且造成損失的,除照價賠償外,按情節輕重處罰200—500元。
第十九條不服從指揮,不按規定路線行駛,亂停亂放而造成廠區道路堵塞,交通混亂,影響進出其它車輛正常作業,除批評教育外,并給予當事人100—200處罰元。
第二十條任何車輛撞(壓)掛壞生產設備設施、安全設施、消防設施等,除照價賠償外每次考核100—300元。
第二十一條廠區內行駛的各種機動車輛,在運輸作業行駛途中,一律不準載人;若違反規定,首先要追究駕駛員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在廠區道路上維修車輛,污染地面及亂扔飯盒等垃圾雜物的,除責成當事人清除污染物外,另罰款50—200元。
第二十三條損壞綠化(樹木、花草等)視情節輕重罰款100—500元。
第二十四條全廠員工如及時向生產科、安全環保科舉報上述情況,并經查實的將相關管理規定給予獎勵。
廠區管理制度7
一:目的:為了創建一個干凈整潔的工作環境,有效地維護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和企業品牌,針對本站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合于本商砼站試驗室、物理室,攪拌樓,機修以及其他崗位。
三:管理方法:實行四定方針,定人、定物、定質量、定時間,實時劃片分工包干責任制。
四:具體要求:
1.進入工作廠區必須著裝公司統一配發的工作服,安全帽,不得穿高跟鞋。在廠區內禁止吸煙,亂扔煙把廢物。
2.每天在交接班時間,必須徹底清掃所屬崗位的環境衛生及設備衛生,并且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3.對于屬于本崗位的設備,應做到不定時清掃,擦洗,做到無油污,無積灰,設備見本色。
4.料場及拉運道路的衛生應該及時做到不定期清掃,絕對保證拉運物料沿途及料場周圍不得有灑落的'砂子和物料。
5.交接班清掃衛生時為了減少粉塵污染,各崗位工應該首先在衛生場地灑水,以免造成二次粉塵污染。
6.進入工作廠區必須著裝公司統一配發的工作服,安全帽,不得穿高跟鞋。在廠區內禁止吸煙,亂扔煙把廢物。
7.車輛清洗要到規定的地點清洗,清洗完后及時徹底打掃清洗現場,不得出現物料垃圾在清洗現場。
8.按照公司規定每周星期五為衛生大檢查日,周五各個崗位人員及時徹底清掃各個環境區域及死角衛生,各部門辦公室做到窗明幾凈,辦公用品放置合理、日常用品擺放整齊。
1.0目的
通過對生產設備控制,提高生產效率及設備使用率,以確保品質、延長其使用壽命。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生產設備的檢修、保養和安裝過程的控制。 3.0職責
3.1生產負責人
a)負責編制設備定期維護保養計劃。 b)監督和檢查各車間定期維護保養情況。
c)負責在用設備的統一調配管理,提出設備的購置計劃。 3.2生產車間
a)負責生產設備維護保養;
b)維護生產現場必要的工作環境。
4.0工作程序
4.1使用部門制定設備維護保養計劃:
a)操作者在使用前要驗證設備是否完好,遵守操作規程,做好日常維護保養,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b)操作者應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生產科(車間)應檢查各車間的設備
維護保養情況,并作記錄,對發現問題或有懷疑的設備,應立刻停止使用,通知技術人員及時排除故障,確保設備持續穩定的運行能力。
4.2各崗位操作人員應與所從事的活動相適應,須經培訓或采取有效措施以滿足這些要求,應經生產科(車間)門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4.3各車間應注意工作環境,以滿足生產的需要。
4.4各部提出購置生產/服務設備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新購設備經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交生產車間使用,并納入生產設備一覽表中受控,設備資料由生產科(車間)建檔,報辦公室備案.
4.5生產設備報廢由生產科(車間)提出,質量負責人組織確認后報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報廢手續,辦完報廢手續后,即從生產設備一覽表中將該設備刪除。
廠區管理制度8
為了明確員工家屬及小孩在公司居住期間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家屬及小孩的人身安全,公司本著對員工家屬及小孩在公司生活區內健康、安全負責的原則,依據公司的安全管理相關制度,公司有義務告知以下內容:
父母、家長是孩子成長道路上的法定監護人,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長,必須切實履行對孩子的教育、監護、管理的法律義務和責任。
1、所有員工家屬帶孩子進公司時必須在保衛部進行登記,登記時注明進公司時間,和初步居住計劃時間。
2、要掌握公司的相關安全和管理規定,加強對孩子在公司期間的交通、活動、飲食、用電、用火、防溺水、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員工的家屬及小孩嚴禁進入公司生產區域、施工區域及非生活區域。
4、對未成年小孩在公司生區活動要有成年人陪同、監護,嚴禁私自活動造成隱患。
5、嚴禁到公司礦井邊、車間、水塘邊、臨時建筑物下等容易對人造成損傷的地方活動。
6、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等物品進入公司。
7、嚴禁隨便動用及損壞公司的設施、設備及物品。
8、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的管理制度。
9、所有員工家屬及小孩進入公司暫時居住,都要到保衛科辦安全管理協議。
10、如有違反以上規定及因自己監管不力造成事故的,所有責任由當事員工自己負責。
廠區管理制度9
一、車輛行駛
1、一切車輛靠右行駛,互相禮讓,不爭道、不搶行,通過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口應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
2、讓車與會車:小車讓大車,機動車讓非機動車。
3、公司區內機動車的行駛速度:各種車輛進出公司大門、倒車及出入廠區、廠房時得不超過5km/h。
4、公司內機動車行駛嚴禁超車,倒車時,駕駛員先查明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后進行指揮。
5、生產車間、零件倉庫嚴禁任何車輛進入(叉車除外)。
二、車輛的停放
1、公司內部員工車輛按劃定停車位依次停放(停車區域:廚房側邊停車區和行政樓前停車區,內部員工要求優先停放廚房側邊停車區)。定點作業時,要在不妨礙通道的情況下進行。
2、距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15m內不準停車,消防栓前2m內不準停車,馬路中央不準停車。
3、晨會期間(7:50-8:00)禁止任何車輛進入廠區,公司員工車輛停放于公司外部,配套商送貨車輛在公司外部按序等候,8:00后方可進入廠區裝卸貨物。
4、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要按指定地點停放(正門側邊非機動車停放區),嚴禁進入生產生活區域及其他影響交通的地方。
三、駕駛人員管理
1、駕駛員必須持有經公安交警部門考核合格后發放的`符合相關駕駛車輛駕駛執照。
2、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標志行駛,并聽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服從公司行政部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3、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或安全操作證。證件不得轉借、涂改、偽造。
4、駕駛中嚴禁吸煙、飲食或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不得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5、嚴禁酒后駕駛。
四、事故處理的規定
1、廠區內交通事故的處理,發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辦法、考核外,還要對責任者視事故性質、情節輕重、損失程度,給予批準教育、行政處分或處以罰款。
2、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駕駛員應立即停車搶救受傷者,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廠區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總則
本公司為了維護員工身體健康使辦公場所干凈整潔,營造一個舒適的工作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衛生要求
1、公司衛生事務除安排保潔員負責外,各單位部門辦公室均由各部門負責清掃。
2、公司全體員工要自覺遵守公共衛生,愛護公共設施,尊重他人的勞動成果,樹立良好的衛生道德觀。室內物品要擺放整齊,不得亂堆亂放,不得堆積有礙衛生的垃圾、污物和碎屑。
3、保潔員要對公司衛生進行全天侯的.清理,保證公司所有辦公場所干凈、整潔。
4、各工作場所內走道及階梯,不得亂扔雜物、煙頭等物品。
5、各工作場所內嚴禁隨地吐痰。
6、各工作場所內的創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須保持清潔。
7、各辦公室室內不應存放個人生活用品及其他雜物。
8、對辦公垃圾、污垢的清除必須合乎要求,放置于規定場所或紙簍內,不得任意亂倒垃圾。
9、每月30日下午4時將各部門玻璃擦干凈,保持透明、亮凈。(節假日提前一天進行,各部門經理負責監督執行)
第三條室內衛生清掃安排
1、公司辦公樓
1.1、總經理辦公室:行政部內勤負責清掃。
1.2、總監辦公室:保潔員負責清掃。
1.3、樓道:保潔員負責清掃。
1.4、會議室:保潔員負責清掃。
1.5、其他部門辦公室:由各部門負責清掃。
2、部門辦公場所除安排保潔員負責外,均由各辦公室各部門負責清掃。
第四條室外衛生安排
1、公司辦公樓
1.1、樓道、樓梯:保潔員負責清掃。
1.2、廁所:保潔員負責清掃。
1.3、除各部門辦公室以外的玻璃:保潔員負責擦洗。
2、部門辦公場所除安排保潔員負責外,均由各單位各部門負責清掃。
第五條衛生標準
1、領導辦公室及公共衛生區域衛生標準
1.1、領導辦公室及公共區域衛生由保潔員負責,保潔員要保證全天侯在崗,所屬公共區域的地面一天最少清掃六次,上午3次,下午3次,領導辦公室每天上午、下午各進行一次清掃。
1.2、所屬辦公室及公共區域(包括樓道、樓梯、門廳玻璃門)的玻璃每周擦兩次,保持干凈、潔亮。
1.3、會議室要求桌面、地面、椅子、抽屜內外、飲水機內外、小廚柜等保持干凈光亮無塵土,煙灰缸內不得有雜物,并統一置于桌面抽屜內,椅子要擺放整齊,保持定位。
1.4、衛生間要求干凈無味,地面、墻面清潔光亮,大、小便池內無臟物、保持潔白,洗手間臺面、鏡面干凈亮潔,無任何雜物,按時加放洗手液。
1.5、所有保潔工器具統一放置于規定地點,并擺放整齊。
2、其它辦公室室內衛生標準
2.1、各辦公室內要求全天候保持干凈、整潔,無雜物。
2.2、桌面干凈亮潔,桌面上、抽屜內物品擺放整齊有序,無雜物、臟物,煙灰缸內保持干凈,無雜物。
2.3、電腦、鍵盤、鼠標等要保持干凈無塵土,無臟痕。
2.4、所有柜子保持里外干凈,無塵土,柜子里所有物品的擺放要整齊有序。
第六條行政部將經常性地進行檢查、監督,如發現有違反制度者,每一項罰款20元。
廠區管理制度11
1 目的
為創造舒心的生產、工作環境,養成良好的個人行為,提高公司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公司內環境衛生控制,廠區范圍內所有部門、車間、外來施工單位或人員。
3 職責
3.1 行政辦公室負責環境衛生的驗收協調事宜。每月組織技術質量部、生產物流部等部門進行專項環境衛生大檢查,行政辦每周不定期進行常規監督檢查,并對各部門、車間進行考核。
3.2 行政辦公室負責日常環境衛生的規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各部門、車間嚴格按照“5S”的管理規定保持環境衛生。發現不符合按規定督促整改,發出警告或處罰通知。
3.3 公司設立環境衛生監查小組,部門所有人員為環境衛生監查員。
3.4 其它各車間、各部門負責本責任區域的環境衛生管理,保持環境清潔衛生。被發現由不符合,則按規定執行。
3.5 各部門、車間認真進行環境衛生管理,按“5S”的要求本辦法第4條環境衛生管理規范組織清掃,保持環境衛生整潔,并做好危廢處理臺賬。
3.6 生產設備維修負責抗磨液壓油的綜合利用,無用廢油交行政辦處理;行政辦每周負責處理各車間(部門)再生廢品和其它無用物品,并做好各種廢品處理臺賬。
4 環境衛生管理規范
1 綠化區 無衛生紙,塑料袋、煙頭、紙片等白色垃圾,無明顯其他雜物 行政辦公室 所在該區域車間(部門)有監管責任 無斷落樹枝、無枯樹枝、無雜草 行政辦公室 生活垃圾桶 桶內垃圾不超過四分之三(或每天清走一次),桶內外表面無污物 行政辦公室
2 廠區公路 無衛生紙、塑料紙、煙頭、紙屑等白色垃圾,無大顆粒雜物,無掉落污泥,無明顯浮土,無堆磚,無石塊(施工時除外),無雜草及其他明顯雜物 行政辦公室
3 人行通道 無衛生紙、塑料袋、煙頭等白色垃圾,無明顯其他雜物 各部門 包括道路兩邊5米內
4 公司辦公室 室內整潔,物品定置擺放,無垃圾,墻面,門、窗、燈、墻等處無蜘蛛網、無灰塵等雜物 各部門 走廊、樓道地面整潔,無煙頭、無垃圾,無蜘蛛網、無灰塵等雜物
5 車間辦公室、庫房等 地面整潔,物品定置擺放,無垃圾,門、窗、墻、柜、燈等處無蜘蛛網、無灰塵等雜物 各車間 室外地面整潔,無煙頭 各車間
6 生產區域 地面干凈,無積水、無油污、無雜物、無明顯浮土,任何地方應無煙頭 設備、管道表面無油污、無塵土 墻面無污物、無涂污、無蜘蛛網 非臨時堆放區禁止堆放材料、零件、設備、雜物等 臨時堆放區物品定置擺放,標識清晰。消防設施、應急設施、警示標語整潔干凈,無污物。生產區域 地溝清潔,下水道暢通無阻。
7 食堂 地面整潔,物品定置存放,無積水、無油污、無雜物、無臭味 行政辦 門窗、墻面干凈,無蜘蛛網 餐具干凈、消毒、衛生 食品安全,無毒變無雜物 設備設施無油污、灰塵 生活垃圾堆放整齊,不能亂倒亂放 生活垃圾桶每天處理一次,無堆積、無臭味
8 廁所 地面干凈,無臭味,消毒殺菌處理;門窗墻干凈,無灰塵、蜘蛛網等雜物 行政辦 照明設施、沖水設施保持完好可用。
9 垃圾處理池 定期處理,不溢出,無臭味
10 廢品堆放 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周圍無雜物,標識清晰
11 個人行為 著裝穿戴整齊,不隨地吐痰、便溺、亂扔果皮(殼)、紙屑、煙頭、口香糖、廢舊電池、飲料瓶、塑料袋等廢棄物。不亂倒垃圾、損壞公共設施。自覺打掃和保持環境衛生,形成良好衛生習慣。各部門(車間)
12 施工現場 場地整潔,暢通無阻,無施工垃圾堆放、煙頭,沿路無明顯泥土、石塊等 施工單位
13 公路邊排水溝、所有路沿石 排水溝保持通暢,無堆積雜物;路沿石保持完好,無壞損
5 考核
5.1 嚴格按照廠區環境衛生管理規范一覽表的內容進行管理和檢查。
5.2 每個責任部門分值2100分,考核分在95分以上的部門將相關責任人獎勵50月/月,考核分在80-94分不進行處罰,考核分在79-70分的責任部門相關責任人扣50元/月,考核分在69-60分的責任部門相關責任人扣100元/月,59分以下的責任部門相關責任人扣200元/月。
5.3被考核的內容一般不符合,扣責任部門1分/項/次/處,嚴重不符合扣責任部門2分/項?次/處,有連帶責任的部門扣0.5分/項/次/處
5.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當事人20元/人/次。
5.4.1 在公共區域隨地吐痰、便溺、亂扔瓜果皮(殼)、紙屑、口香糖、飲料瓶、塑料袋等廢棄物。
5.4.2綠化區有斷落樹枝、白色垃圾。
5.4.3現場有積水、油污、清掃不干凈。
5.4.4辦公室內地面不整潔、物品擺放不整齊、墻壁有蜘蛛網。
5.4.5廢舊物品堆放不整齊,無標識牌及不清晰。
5.4.6生活垃圾未裝袋處理的。
5.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當事人50元/人/次。
5.5.1在公共區域亂扔煙頭、亂倒垃圾。
5.5.2廢舊物品未分類存放,亂堆亂放。
5.5.3未清掃場地、設備衛生。
5.5.4地溝、下水道堵塞不暢通。
5.6未按規定穿戴著裝的,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執行。
5.7凡有效舉報的人員,獎勵20元/人/次,扣違規人員50元/人/次。
6名詞解釋
5S現場管理就是針對經營現場和工作現場開展的一項精益現場管理活動,其活動內容為“整理(SEIRI)、整頓(SEITON)、清掃(SEISO)、清潔(SEIKETSU)、素養(SHITSUKE)”,因前4個內容的.日文羅馬拼音和后一項內容(素養)的英文單詞里都以“S”開頭,所以簡稱5S現場管理。
6.11S整理:就是徹底地講要與不要的東西區分清楚,并將不要的東西加以處理,它是改善生產現場的第一步。
6.2 2S整頓:把經過整理出來的需要的人、事、物加以定量、定位、簡言之,整頓就是把人和物放置方法的標準化。整頓的關鍵是做到定位、定品、定量。抓住了上述三個要點,就可以制作看版,做到目視管理,從而提煉出適合本企業的東西放置方法,進而使該方法標準化。
6.3 3S清掃:就是徹底地將自己的工作環境四周打掃干凈,設備異常時馬上維修,使之恢復正常。清掃活動應遵循下列原則:
6.3.1自己使用的物品,如設備、工具等,要自己清掃,而不是依賴他人,不增加專門的清潔工;
6.3.2 對設備的清掃,著眼于對設備的維護保養,清掃設備要設備的點檢和保養結合起來;
6.3.3清掃的目的是為了改善,當清掃過程中發現有油水泄漏等異常狀況發生時,必須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進,而不能聽之任之。
6.4 4S清潔:對整理、整頓、清掃之后的工作成果要認真維護,使現場保持完美和最佳狀態。清潔,是對前三項活動的堅持和深入。清潔活動實施時,需要秉持三個觀念:
6.4.1只有在“清潔的工作場所才能產生出高效率,高品質的產品;
6.4.2清潔是一種用心的行為,千萬不要只在表面下功夫;
6.4.3 清潔是一種隨時隨地的工作,而不是上下班前后的工作。清潔活動的要點則是:堅持“3不要”的原則
6.4.3.1 不要放置不用的東西,不要弄亂,不要弄臟;
6.4.3.2 不僅物品需要清潔,現場工人同樣需要清潔;
6.4.3.3 工人不僅要做到形體上的清潔,而且要做到精神上的清潔。
6.5 5S素養:要努力提高人員素養,養成嚴格遵守規章制度的習慣和作風,素養是“5S”活動的核心,沒有人員素質的提高,各項活動就不能順利開展,就是開展了也堅持不了。
7說明
7.1本制度由行政辦公室負責解釋。
7.2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實施。
廠區管理制度12
為稟承對企業職工盡心負責的傳統,確保職工安全管理責任的貫徹執行,創造溫馨和諧、舒適健康的'廠區環境。廠方領導在了解廠內工作、生活環境細節并顧及職工家屬切身狀況后,特作出如下規定,此制度一方面保證廠區能夠在有文何依、有章可循的制度下穩健發展,另一方面也為廣大工友們高效的工作環境和良好積極的身心狀態奠定厚實的基礎,故要求職工及其家屬嚴格遵守。
第一條,嚴禁職工家屬及其小孩隨意進入工作辦公區域流竄、玩耍造成安全隱患,尤其是職工小孩要確保有專人(成年人)看管監護;
第二條,職工本人必須對其家屬加強教育廠區用水、用電、明火煮食等安全操作;
第三條,嚴禁高空墜物,職工本人應要清晰告知其家屬及小孩高空亂扔垃圾(任何物品)是嚴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惡劣行為;
第四條,嚴禁攀爬廠區任何地帶,不準攜帶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工廠;
第五條,明確要求住宿職工應深刻教導其同住子女禁止在宿舍樓打鬧、大聲喧嘩、狂飆亂跑而滋擾他人正常休息;
第六條,職工家屬切勿隨便挪用及損壞工廠設施和物品,一經損壞,照價賠償。
第七條,如職工家屬或其小孩因自己違反工廠規定或監護不力而造成任何事故的,一切責任由職工本人負責承擔,廠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第八條,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者,輕則通報并作罰款,重則取消住宿資格、開除出廠。
第九條,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廠區管理制度13
為確保本公司生產、經營消防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一、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
(1)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由公司領導、車間主任組成;
領導小組長:陳奕成(公司董事長)
領導小組成員:張文星(綜合辦公室主任)、劉峰(技術研發部經理)、姚振波(車間主任)、陳杰(工程部經理)、陳忠(財務總監)、
(2)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下設消防安全管理管理辦公室:各單位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由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監督職責;安全管理辦公室主任:張文星(綜合辦公室主任);安全管理辦公室成員:劉峰(技術研發部經理)、姚振波(車間主任)、陳杰(工程部經理)、陳忠(財務總監)
二、消防安全辦公室職責:
(1)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類應急預案,并不斷提高和完善;
(2)定期組織(半年一次)公司內部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基礎知識進行學習,樹立廠區內工作人員安全第一的意識。
(3)定期對初起火災處置對策和人員疏散、自我逃生等知識進行學習、培訓和演練(每年一次)。確保一旦發生突發性、災害性事故時,能做到快速反應、及時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
(4)定期(每月一次)對廠區內的消防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監督和檢查,對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隱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和建議,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實;
(5)定期(每周一次)對消防安全管理重中之重的生產車間進行消防檢查,確保車間內的消防器材齊全、有效,產品和原材料堆放整齊,杜絕火種;
(6)要求各崗位安全員(每天一次)對室內照明、電器設備、電子儀器的.安裝、使用、維護進行消防安全監督和檢查;
三、廠區內安全消防管理條例:
(1)生產車間內不準使用明火、不準吸煙,不準燃放鞭炮,如有違反堅決制止,并給予一次性罰款100元;
(2)廠區內(除員工食堂外)任何人不準使用明火取暖、做飯,必要時,須事先向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批準并制定了預防火災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
(3)廠區內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私自拉線用電,必要時,須事先向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得到批準后方可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安裝和使用;
四、建立火災、消防預案,并依據預案每年進行一次消防演習。
五、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廠區管理制度14
1.0目的
加強廠區機動車輛安全管理,防止廠區內發生交通運輸事故。
2.0適用范圍
廠區內行駛、作業及停放的機動車輛。
3.0職責
3.1行政人事部負責廠內機動車輛的行駛、停放管理(包括外來車輛)。
3.2生產部負責廠內機動車輛行駛、作業的安全管理。
4.0內容
4.1機動車輛必須由上海市公安部門或交通監理部門核發號牌和行駛證,方可行駛。
4.2機動車輛的制動器、轉向器、喇叭、燈光、雨刷和后視鏡必須保持齊全有效。
4.3車輛裝載不得超過行駛證上核定數量,車輛載物高度、寬度和長度應按公安、交通部門的規定執行。
4.4廠區內行駛的機動車,必須按規定進行驗車(包括外來車輛),合格后方能行駛。
4.4.1嚴禁無證駕駛機動車,包括限于廠區內行駛的機動車。
4.4.2機動車輛司機嚴禁酒后駕車,不得在行駛時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事情。
4.4.3機動車輛在廠區主干道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在次干道、交叉路口轉彎或進出車間、倉庫,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車間、倉庫內行駛或倒車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小時。
4.5機動車輛在廠房、倉庫、窄路倒車時,應有人站在車后駕駛員的一側指揮。
4.6機動車輛司機在廠區內行駛應自覺遵守各種警告牌,指示牌,禁令牌,不準亂停車輛,特別是廠區十字路口,車間倉庫門口,交通主干道,消防栓等處,機動車輛應停放在指定區域。
4.7外來機動車輛停放應聽從門衛的.安排和安全提示,在廠區內車輛停放滿位的情況下,外來機動車輛應在門衛的協調下停放在廠區其他的指定位置,公司大門口禁止停車。
4.8運送化學品等危險品的車輛,門衛應核對車輛的“危險品運輸證”和駕駛員的
“危險用品駕駛員證”以及押運員的“危險品押運員證”,若無上述證明材料,不允許外來車輛進入廠區,應通知倉庫相關人員到場外卸貨。
4.9廠區內發生交通事故,應逐級上報,按有關規定處理。
5.0相關文件
6.0相關記錄
7.0實施日期:20xx年7月1日
編制:生產部審核:批準
廠區管理制度15
一、保安管理方式
(一)、安全管理工作
1、管理目標
(1)確保廠區內無因管理責任引發的重大火災。
(2)維護好廠區內的公共秩序,控制車輛、貨物、人員有效進出。
(3)有預見性地對任何可能危急的安全情況,采取防范措施。
(4)協助廠方總務做好廠區的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交互式聯動治安網絡
(1)在廠區設立流動崗哨,實行24小時值巡邏制。做到每二小時巡視一遍,并記錄安全情況及消防設備、公共物品的完好情況。
(2)遇有緊急情況或其他治安需要,保安部通過對講機下達指令,保安員可在5分鐘內到達現場進行支援。
(3)與當地派出所建立警民共建關系,并商請其警官兼任保安部安全管理指導員,定期與保安部管理人員分析治安形勢、特點及防范方法和技能.
3、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理措施
(1)發生盜竊,搶劫、交通事故、火災等異常現象時,保安部迅速調集巡邏安全保安員,以最快的速度趕到現場,控制局面,爭取主動。
(2)迅速調動人力,物力,以確保應急工作的順利進行。
(3)發生案件時,立即報警并維護現場,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破案。
(4)保安部當值主管應在突發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沉著、機智實施處理,并向上級進行報告。
(二)、消防管理
1、消防組織機構的建立
(1)工廠負責人負責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
(2)工廠負責人為廠區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保安部應配合廠方消防管理工作
(3)廠區內其他人員為義務消防員。
(4)日常巡視保安員為兼職消防巡查員。
2、建立各項消防制度
(1)消防檢查制度。
(2)保安巡查員每日檢查小區內共公地方的消防安全情況,包括消防設備、動火作業監督、安全用水、用電情況等,檢查結果記錄在《值班記錄表》中。
(3)保安員負責每樓、每層消防安全情況巡視,每兩小時巡視一遍,填寫《巡查簽到表》,并將情況上報領班。
(4)在安全檢查中發現消防隱患,應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做到隱患不過夜。
(5)發現廠區存在消防隱患,應向廠方總務發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跟蹤驗證。
(三)防火措施
1、嚴禁宿舍區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電器線路需維修時及時通知工程人進行維護。
2、嚴禁在廠區內燒廢紙、雜物,嚴禁吸煙或燃放煙花爆竹等。
3、嚴禁私自改變、拆除、封堵消防設施的通道。
4、不準在樓道、消防通道設立倉庫,堆放雜物,阻礙通道。
5、公共場所嚴禁使用可燃性裝修材料,室內使用可燃性材料要嚴格控制,并加以處理。
(四)消防知識培訓
1、用宣傳欄等消防宣傳途徑對廠區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2、管理公司每月檢查一次安全活動記錄并簽字認可。
3、在安全消防活動日查出的安全、消防隱患,由各組自行在活動記錄中登記并整改。
4、專、兼職消防員在上崗前必須接受消防常識的消防技能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任職。
(五)消防設備管理
1、管理中心負責建立消防檔案。
2、保安部對各種消防設備的設施的標識進行設計,編制〈消防設備標識登記〉。消防設備標識由管理中心經理指定人專實施,并在各項安全檢查中作為檢查內容。
(六)消防演習
1、廠區內每年至少組織一到二次消防演習,具體辦法和內容參見由管理中心每次制定的〈消防演習方案〉。
2、消防演習后,保安部主管編制〈消防演習報告〉。對演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調整、糾正并驗證其結果。
(七)車輛管理
1、廠區停車場實行24小時巡邏制度,由廠區保安巡邏員工負責管理,確保車輛可以隨時進出、停放。
2、對進出廠區的車輛實施證、卡管理,引導車輛有序通行、停放;無亂停亂放現象。
3、車輛進入:車輛進入停車場一停二慢,必須服從保安員的指揮和安排,取得保安員同意后方可進入。
4、車輛停放:車輛停放時必須服從保安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安全,在規定位置上停放,并與周圍車輛保持適當距離,不得對其他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車主必須鎖好車門,調整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車主停好車輛后須立即離開停車場,不得在他人車輛旁停留。保安員應指揮車輛停放,查看車輛有無上鎖,有無外部破損,不服從指揮、亂停放車輛的按交通亂停放車輛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5、駛離:車輛駛離停車場時應注意周圍車輛的安全,緩慢駛離,并在出口處向保安員交回停車卡,保安員核對牌號相符,收回停車卡方可駛離。
6、保安員值班期間應認真負責,熱情服務,不得會客、喝酒、睡覺,不得離開,不得讓親朋好友和其他無關人員進入停車場,嚴格核對駛離車輛的牌號,對車主的合理要求應給予滿足。保安員交接班時應辦理交接手續,核實停車場車輛內登記記錄相符,并簽字交接。
7、廠區內不得試剎車、練習車、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
二、保安崗位設置
(一)人員編制
總人數:15人
主管:1人
領班:2人
隊員:12人
(二)崗位安排(分早班和晚班)
1、領班:1人
2、廠區正門崗:2人
3、廠區后門崗:2人
4、廠區巡邏崗:1人
5、例休:1人
三、保安崗位職責
1、保安主管崗位職責
(1)工作關系。
a.直接上級:廠區管理負責人
b.直屬下級:領班
c.相關崗位:廠方總務、事務助理、廠區電工、環境美化部領班。
(2)工作職責。
a.請示匯報:向廠區管理負責人請示匯報工作。
b.組織落實:根據上級指示組織分布各崗位具體工作。
c.計劃管理:制定月度、年度工作計劃和費用預算及月度物品采購計劃,做好每日工作日志。
d.制度建設:嚴格執行經公司審定的《工作手冊》,并根據廠方管理和服務的需要制定相關制度并呈送上級審批。
e.隊伍建設:做好分部員工的思想工作,統一大家的認識。
f.員工培訓:根據上級要求和本部門實際需要,開展形式多樣的培訓,提升員工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g.業績考核:對月度、年度工作進行評估,并根據員工工作表現提出獎懲意見報廠區管理負責人審核。
h.工作督導:不定期檢查各崗位的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并糾正。
i.設備管理:建立保安部領用設備、器材等用品總帳管理,并明確具體待管責任人。
j.溝通協調:對內與廠區管理負責人與廠方總務加強溝通緊密合作,對外與政府職能部門、保持良好的關系。
k.考勤管理:做好保安部日常考勤、假期初審。
l.個人休養:加強自身學習,做好模范表率作用。
m.檔案管理:做好本保安部文件、資料、圖片等原始資料的收集、保管。
n.工作布置:根據廠區實際情況和需要合理配置人力、器材。
o.會議管理:定期召開分部例會,檢查分析工作完成情況,及時傳達上級和政府職能部門文件精神和要求。
p.信息反饋:對于所掌握的關于廠區,特別是安全防范方面的問題要及時向上級匯報。
q.紀律管理:督促保安員嚴格遵守《員工手冊》和《保安人員基本行為規范》等行為條例。
r.其他任務: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3)注意事項。
a.工作時間:8:30-17:30(每月休息4天)。
b.值班主管不當值時保安領班代履行值班主管的職責。
C.全天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
d.做好上級領導和貴賓視察時的陪同保衛工作。
e.督促各崗位做好原始記錄的填制和保存工作。
2、領班崗位職責
(1)工作關系。
a.直接上級:保安部主管。
b.直屬下級:保安員。
c.相關崗位:保潔領班、園林領班、廠區電工
(2)工作職責
a.嚴格執行經公司審定的《工作手冊》。
b.協助部門主管做好小區的安全防范工作。
c.組織班組落實各項具體的管理規定和制度。
d.做好班組的崗位培訓、訓練及日常考核工作。
e.負責班組當值期間的管理和考勤工作。
f.督導檢查班組崗位的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上級匯報。
g.做好班組員工的思想工作,統一大家的認識。
h.定期召開班組會議,及時傳達上級和政府相關分部文件精神和要求,并布置工作。
i.及時向上級和廠區總務匯報所掌握的關于廠區管理特別是安全防范方面的問題。
j.協助廠區管理負責人及其他相關部門開展各項工作。
k.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3)注意事項。
a.工作時間:每天工作12小時(每月休息4天)。
b.熟悉廠區物業概況、設施設備和供水、供電、消防系統的分布狀況及主控制室位置。
c.上班前檢查本班員工是否按規定著裝和攜帶專用工具。
d.提前十五分鐘上崗,以便與上一班交接工作。
e.當值時注意觀察廠區內各處,特別是觀察死角的秩序。
f.巡邏時重點跟進停車區域的管理工作,注意附近游蕩的人員和車輛異常情況。
g.注意隨時糾正保安人員的不適當言行。
3、保安員崗位職責
(1)工作關系。
a.直接上級:保安領班。
b.相關崗位:責任區域內的保潔員、園林工、工程技術員。
(2)工作職責。
a.嚴格執行經公司審定的《工作手冊》。
b.維護責任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及交通秩序。
c.督促廠區住宿員工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工作。
d.發現異常問題及時向上級匯報處理。
e.檢查責任區域內的消防器材和標記,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f.控制推銷、閑雜人員進入小區。
g.糾正各種違章行為。
h.協助管理廠區其他部門開展各項工作。
i.準確、及時做好各種原始記錄。
j.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3)注意事項。
a.每天工作12小時,(每月休息4天)
b.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以軍人的服從意識為導向,在言行舉止中做一個公司的企業代言人。
4、大門崗工作職責
a、認真、禮貌的接待來訪人員,及時與被訪公司或人員取得聯系,經過被訪人員的同意方可放行并按規定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b、對出入員工的包進行查詢,對攜有公司物品的必須要求其出示有效的"放行條"放行。
c、員工上下班期間當值保安必須在門口站立值勤,檢查出入人員證件,無證一律不讓入內。
d、對進出廠區的所有車輛,登記清楚車牌號碼、進出時間、來訪意圖,發放《車輛臨時出入證》,進出車輛全部行舉手禮,必要時以最佳手勢指揮車輛的停泊及行走路線;檢查所有外出車輛是否攜帶貨物,無;直接放行,有;通知其到相關部門辦理放行手續后放行。
e、認真記錄好當天所接收的快遞;處理好所接收的信件和報紙等。
f、密切監視防盜報警系統,若有情況及時排除,并上報領導。
g、負責園區燈飾的開關。
h、下雨時檢查所管區域內是否有漏水和堵塞現象。
i、廠區內禁止吸煙;禁止車輛鳴笛、播放音樂。
j、監視崗亭周圍的情況,發現異常問題及時制止,必要時上報領導。
k、嚴禁任何車輛停放門口,嚴禁可疑人員在廠區附近逗留。
l、禮貌回答客人提出的問題,收集來自客人的意見和投訴,并及時上報管理部門。
m、負責整理好崗亭的內務及衛生;保證崗亭周邊5米范圍內干凈無雜物。
n.了解廠區主要領導以及公司部門以上管理人員和領導的姓名、職務、及物品放行簽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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