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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梯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03 15:03:34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電梯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電梯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電梯管理制度范例【15篇】

    電梯管理制度1

      一、電梯管理人員每日對電梯作例行檢查;如發現有運行不正常或損壞時,應立即停梯檢查;并通知維修保養單位。

      二、電梯管理員應加強對電梯鑰匙(包括機房鑰匙、電鎖鑰匙、轎內操縱箱鑰匙、廳門開鎖三角鑰匙等)的管理,禁止任何無關人員取得并使用。

      三、貨梯應配備專職司機,且司機應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四、運行中的電梯突然出現故障,司機應立即停止電梯運行,并立即通知維修保養單位。

      五、發現電梯設備浸水或底坑進水時,應立即停止使用,設法將電梯移至安全的地方,并處理。

      六、發生火警時,切勿乘搭電梯。

      七、除專職司機外,禁止載貨電梯載人。

      八、貨物進出時,應將電梯置于司機狀態或按住開門按鈕,搬運貨物應輕拿輕放,禁止用鏟車搬運貨物;禁止碰撞轎門、轎壁;

      九、貨物應盡量放在轎廂地板中央,防止偏載;禁止超載。

      十、電梯轎廂內的.求救警鈴、風扇、應急照明等必須保證其工作狀態正常可靠,以免緊急情況時發生意外。

      十一、因維修保養而影響電梯正常使用時,應至少在首層明細位置懸掛告示牌及設防護欄。

      十二、電梯應每年按時年審,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證有效期前一個月,應督促維修保養單位到市特種設備檢驗所申報年度檢驗。

      十三、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使用電梯運載貨物;超長、超寬、超重、易燃易爆物品禁止進入電梯。

      十四、禁止在電梯內吸煙、亂涂、亂畫等損壞電梯的行為,并做好電梯的日常保潔工作。

    電梯管理制度2

      一、電梯安全管理員必須經特種設備安全監查機構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員證才準予上崗。操作員證每兩年進行復審。

      二、電梯安全管理員每天在開啟廳門進轎廂之前,應看清轎廂是否確實停在該層站。

      三、有司機電梯,必須由專職司機操作,當司機需暫時離開轎廂,應將轎廂電源開關,并廳門。

      四、定時使用的電梯每日工作完畢,安全管理員應將電梯駛回基站,并在離開前斷開轎廂電源,并廳門。

      五、在電梯機房內或附近設置值班室,應有通訊設施,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六、應保持電梯警鈴、電話、應急照明完好,保證轎內外有效地聯絡。

      七、加強對電梯日常檢查,當電梯運行有異響、振動、沖擊等其它異常現象,應停用檢查。

      八、應保證電梯在額定載重范圍內工作,嚴禁超載;

      不允許裝運或攜帶易燃易爆的危險品乘用電梯;

      不允許通過安全窗去搬運超長物件。

      九、電梯在運行中,不允許做檢修試驗,不允許抹試、保養任何電梯部件。

      十、嚴禁在廳、轎門開啟的`情況下,通過應急按鈕使電梯以慢速作正常行駛乘用;

      不允許以手動啟閉轎門作為電梯的啟動和停止;

      不允許用檢修、急停按鈕作正常行駛中消除信號;

      不允許隨意拆除消防功能;

      不允許短接安全回路、廳門、轎門回路作正常乘用。

      十一、不允許乘用人員隨意扳弄操縱箱上的開關、按鈕等電器元件。

      十二、禁止轎內吸煙;

      禁止將煙頭、火種亂丟在梯上和轎廂內。

      十三、應自覺接受安全監察的件查,對其提出的意見應及時整改完善,確保安全運行。

      十四、電梯應實行四級維修保養制(例行周保養、月保養、季保養、年保養),保證電梯隨時都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

      十五、電梯應由專業電梯公司負責維修保養,無維修保養資格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維修保養電梯。

      十六、維修保養電梯時,應在各梯層廳門懸掛警示標牌。

      十七、應自覺接受省安全檢驗機構每年一次的安全檢驗,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安全檢驗合格證有效期為一年。

      凡未取得安全檢驗合格證的電梯不得使用。

      十八、發生事故,應立即向安全監察機構報告,并負責保護現場。

      發生人員傷亡的,應立即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并按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電梯管理制度3

      (1)嚴格遵守門禁制度,張貼“閑人免進”標志,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應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

      (2)電梯機房和值班室內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如因維修需要動用明火時,應先采取嚴格的安全,按有關規定執行。

      (3)按照國家技術監督部門的相關規定,對電梯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杜絕各種安全隱患。每年按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年檢。

      (4)在進行維修、保養作業時,應停機作業;用易燃液體清洗電梯零部件時,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使用后的`油抹布等,不得與物品混放。

      (5)機房維修間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備件要在貨架上擺放整齊,且遠離照明燈和電源。

      (6)電梯機房、轎箱頂部、電梯井要定期清掃,及時清理各種可燃物。

      (7)電梯值班人員應熟知單位報警程序及機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8)應急照明裝置保證正常運行。

    電梯管理制度4

      1、電梯管理機構(人員)職責

      (1)本單位電梯管理由工程部(動力設備科或相關人員)具體負責。電梯管理人員參加本單位電梯的訂購、設備進廠、安裝驗收和試車工作;

      監督檢查本單位電梯的運行、維護、檢修工作;組織編制電梯維修、檢驗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填寫有關記錄。

      (2)電梯管理機構(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電梯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組織制定本單位電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3)電梯管理機構(人員)負責收取控制電梯廳外自動開、關門鎖的鑰匙、操縱箱上電梯工作狀態轉移開關的鑰匙(一般的載貨電梯和醫用病床電梯可能沒有裝設)、機房門鎖的鑰匙等。

      (4)電梯司機和維護人員應符合條件,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證后方可上崗獨立操作。電梯管理機構并應會同教育、安全部門,做好電梯檢驗人員、維護人員、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技術考核。

      (5)收集和整理電梯的有關技術資料,包括井道及機房的土建資料,安裝平面布置圖,產品合格證,電器控制說明書,電器原理圖和安裝接線圖,易損件圖冊,安裝說明書,使用維護說明書,電梯安裝及驗收規范,裝箱單及備品備件明細表,安裝驗收試驗和測試記錄以及安裝驗收時移交的資料和材料,國家有關電梯設計、制造、安裝等方面的技術條件、規范和標準等。

      (6)清理、核對、收集并妥善保管電梯備件、備品、附件和專用工具。編制備品、備件采購計劃。

      (7)建立電梯管理、使用、維護保養和修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8)熟悉電梯技術資料和性能,在安裝、檢修保養后組織電梯的試運轉。

      (9)組織或參加電梯事故的搶險救護、事故報告,協助調查和善后處理。

      2、電梯操作人員職責

      (1)電梯司機、維修人員應熟悉電梯相關技術,并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考核合格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2)認真執行電梯安全運行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和工作紀律,(3)對任何有害電梯安全運行的違章指揮,拒絕執行。

      (4)發現不安全因素或不安全現象時,應及時采取措施直到停止使用。

      (5)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技能。

      3、電梯安全管理制度

      (1)國家對電梯實行制造、安裝(維修、保養、改造)許可制度,企業購買的電梯必須是已取得相應制造許可的企業生產的合格產品。其安裝(維修、保養、改造)須由電梯制造單位或其通過合同委托、同意并取得相應許可的與本單位簽訂書面協議的專業維修保養單位維修保養。

      (2)單位電梯管理由工程部(動力設備科或相關人員)具體負責。宣傳貫徹國家電梯特種設備管理有關規定,制訂實施電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電梯年度維修維護計劃、電梯運行交接班制度等并組織實施。

      (3)單位使用的電梯有司機控制的電梯由專職司機負責運行,無司機控制的電梯配備管理人員負責管理。電梯的檢查維護由專職管理人員負責。

      (4)電梯的工作條件和技術狀況應符合隨機技術文件和有關標準的.規定。

      (5)電梯發現故障,應立即停梯,及時通知維保人員檢修,排除故障后方可再行使用;

      電梯停用一周以上重新起用前,應全面檢查和試運行后投入使用。

      (6)經常檢查電梯的使用、管理情況,電梯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7)編制電梯年度維修作業計劃,由維修人員分解執行。經常檢查維護(修)人員對電梯維護(修)作業計劃執行情況和作業質量,降低設備故障率;

      保證電梯維護材料、備件及工具、儀表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及時審查申報維護人員提交的材料、備件采購計劃。

      (8)經常檢查電梯技術狀況、管理情況,嚴格電梯安全操作規定,糾正不正確的使用電梯方法,糾正處理違章作業,消除事故隱患;

      檢查維護人員各項原始記錄,考核維護(修)工作質量,及時解決維護(修)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

      (9)發生電梯事故,及時做好事故應急處理并及時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配合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10)指導電梯維護(修)人員、電梯司機進行技術業務學習和崗位練兵,提高技術業務素質,開展安全技術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11)根據電梯使用率和設備狀況,確定電梯大修理周期,編報電梯大修理計劃,組織電梯大修理的實施和大修理后的驗收。

      4、使用的電梯基本安全檢查要求

      (1)電梯機房門必須緊鎖;

      通往機房的通道必須暢通。機房不得堆放其它雜物、居住人員,機房應保持清潔衛生干燥。

      (2)電梯機房內保持空氣流通,提供足夠照明,配備消防器材。

      (3)電梯機房防止墻面和房頂滲水,門窗玻璃齊全。臺風或暴雨時,機房門窗應關妥,防止機電設備淋雨損壞。

      (4)保持電梯轎廂內外及檻槽的清潔。電梯轎廂頂部應定期清掃,除電梯固定設備外,轎頂不得放置其它雜物。

      (5)電梯絕不準帶病運行,發現電梯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梯,及時通知維修保養人員檢修。

      (6)除特別設計的載貨電梯外,轎廂內不要用機動叉車裝卸貨物。

      (7)電梯井道底坑必須能夠防止積水,井道底坑應定期清掃。

      (8)電梯照明電源和動力電源應分開供電;電梯電氣設備的一切金屬外殼必須采取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9)電梯停用超過一周后重新使用時,使用前應進行認真檢查和試運行后方可交付繼續使用。

      (10)井道內應有永久照明燈,轎頂和底坑應有照明燈,燈具安全可靠,照明電壓不應超過36V。

      (11)轎廂內應設有應急燈,當斷電后保證轎廂內有一定的亮度。

      (12)電梯應具有消防功能裝置,轎廂內必須裝有與外界聯系的電話或對講機等通信裝置。

      (13)勿讓幼兒單獨搭乘電梯,勿用硬物敲打電梯按鈕,以免發生意外。

      5、電梯運行前的檢查

      (1)進入轎廂打開照明,檢查轎廂是否清潔,層門轎門地坎槽內有無雜物垃圾,轎內照明燈、電風扇、裝飾吊頂、操縱箱等器件是否完好,所有開關是否在正常位置上。

      (2)打開電源開頭,層站召喚按鈕、指示燈、檢查訊響器以及層門及轎內層樓指示燈工作是否正常,(3)進機房檢查,曳引機、限速器、極限開關、控制屏、選層器等是否正常,機械結構有無明顯松動現象和漏油狀況,電器設備電線接頭有無脫落松動,接地是否可靠。

      (4)進行試運行。試運行中要作單站停車,直接和緊急停車試驗,并檢查其操縱箱上各開關按鈕動作是否正常,召喚按鈕、信號指示、消號、層樓指示等功能是否正常。電梯與外部聯系的通信,如電話、警鈴也應正常。

      (5)運行中要注意電梯上下運行導軌潤滑,有無撞擊聲或異常聲響和氣味。

      (6)檢查層門電氣聯鎖開關工作是否正常,門未閉合電梯不能起動,層門關閉后應不能從外面開啟,層門開啟關閉靈活可靠無顛動響聲。

      (7)運行中要檢查電梯制動器工作是否正常,電梯運行速度正常,電梯停站后轎廂無滑移情況,轎廂平層準確,平層誤差應在規定范圍內。

      6、電梯運行注意事項

      (1)電梯司機工作中不能撤離電梯。必須離開時,應將電梯開到基站,關閉電源開關并關好層門。

      (2)電梯司機負責監督控制轎廂的載重量,不得超載,貨物應放置在轎廂中間。

      (3)在沒有采取預防措施前,轎廂內不準裝載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品。

      (4)電梯運行時要注意電梯上下運行導軌潤滑,注意有無撞擊聲等導常聲響和異味。

      (5)在手動開關門的電梯行駛中,不得利用層門電氣聯鎖開關使電梯起動或停止。

      (6)轎廂尚未停穩層站,不準開啟轎門與層門讓乘客進出。

      (7)電梯在運行中不準突然改變運行方向。

      (8)電梯運行中,乘客不準將頭、手、腳伸出轎門外,其攜帶的物品也不能伸出轎門。

      (9)告訴乘客不要在轎廂內蹦跳。

      7、電梯停駛后的注意事項

      (1)工作完畢,電梯應返回基站停放。

      (2)電梯司機應做好當天電梯運行記錄,對存在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和檢修人員。并做好清潔衛生工作。

      (3)做好交接班,如發現接班人員精神異常不交班;

      無接班人員不離崗,并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4)接班人員應認真聽取上一班的情況介紹,翻閱運行記錄和留言內容。

      (5)關閉電源開關及轎內照明等,關好轎門和層門。

      8、電梯運行交接班制度

      (1)電梯司機交班前對當日電梯的運行情況、異常現場、故障及處理結果要作好有關記錄,必要時應及時填寫報修單。

      (2)接班司機應認真聽取上一班情況介紹,翻閱運行記錄或留言內容。

      (3)檢修人員對日常維修保養要做好記錄。每次故障修理后要對修理部位、更換的零配件、故障原因和處理結果等做好記錄。

      9、電梯的維修、維護保養

      (1)單位的電梯維修、維護保養必須是電梯制造企業或其通過合同委托、同意的并取得電梯維修、維護保養許可證、并與本單位簽訂維保協議的單位進行。

      (2)電梯出現故障,簽訂維保協議的維保修理單位接通知后應在45分鐘內趕到現場進行故障的排查處理。

      (3)電梯安全管理機構(人員)應按規定編制電梯維護保養計劃,督促維保單位定期開展電梯維護保養工作。遇有故障,應立即通知維修、維保單位檢修,作好記錄。

      (4)電梯安全管理機構(人員)應及時檢查電梯維保單位的維保質量,核對維保項目、維保內容,并做好維保記錄,(5)參加電梯維修、維保后的驗收、試運行,并檢查其維修、維保質量。

    電梯管理制度5

      電梯是物業重要設備,是提供住戶生活的關鍵設備,電梯能否正常工作將直接影響到住戶人身財產安全。為保障電梯的安全,特制定電梯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資格

      1、負責電梯系統操作、巡查、維修、養護的人員必須至少持有效電梯操作證或電梯維修證,必須熟悉熟悉電梯開停操作及電梯正常運行參數和有關安全措施。無特種作業證的維修人員嚴禁對電梯進行操作、維護。

      2、值班維修員必須按公司規章制度得到允許或履行正常工作職責時才能操作,工作指令一般使用《操作票》進行下達。

      3、非值班的維修員和非工程班長、工程主管的人員不得對電梯設備進行任何操作。

      二、安全要點

      1、必須嚴格按國家頒布的安全操作及工作規范執行。正確的使用和維護設備是保持正常運轉和延長使用壽命的主要方法,其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設備的正確使用、維護、日常檢查、清掃以及設備潤滑和排除設備故障,使之正常工作。

      2、不得將有故障的設備投入使用。設備的使用與日常維護必須按設備使用維護的規程進行操作,經常巡視檢查區域內的設備維護、保養工作狀態。

      3、嚴格遵守設備運行操作規程,在設備突然停電或故障時,應由熟知操作規程和具備資格的人員立即采取相應措施。發現電梯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待修復后并仔細檢查后方可使用。積極配合電梯維保單位作好強制性的維保工作。

      4、機房鑰匙由專人保管,無關人員須經工程主管許可方可進入。

      5、廳門開啟鑰匙(三角鑰匙)由工程主管負責安排專人保管,使有關人員熟知其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

      6、電梯機房應配備足夠的滅火設施。

      7、每年依照有關部門規定,主動提出年檢。

      8、暴雨前必須對機房門窗進行關閉,雨后進行機房檢查。

      9、電梯正式投入使用前或電梯停用一段時間后應將電梯試運行1 / 4數次,必須先進行檢查確認無異常現象后方可投入運行。

      10、機房和井道嚴禁堆放雜物,機房溫度一般應在-5~45°c范圍內,相對濕度≤85%當室內溫度高于35°c時進行通風降溫處理。

      11、維保單位維護保養后,必須對保養項目作20%檢查工作,檢查項目包括底坑、轎頂、機房、轎門、廳門、控制柜、曳引機,且必須對機房進行巡查。

      12、由工程維修部擬制《電梯乘客須知》,在轎廂內張貼。

      13、在電梯困人時必須嚴格按照《物業服務突發事件處理規程》中相應應急預案進行操作。

      三、安全巡查

      1、每周應對電梯及機房巡查不低于一次,并記錄到巡查記錄上。

      2、經常保持轎箱、廳門及乘客可見部分的清潔。

      四、電梯運行中應注意的事項

      1、轎廂的`載重量不得超過額定重量和人數限額。

      2、嚴禁搭運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和超長超重超寬物品,不得搭運可能污損電梯轎廂的物品。電梯運送水泥、沙子、建筑垃圾時應有良好的包裝。運送貨物需均勻放置在電梯中間,以免造成電梯傾斜。

      3、乘客不要倚靠邊轎門上,進出時,不要長時間站在門中間,以免影響閉門裝置正常工作;不得拍打或強行扒開電梯門,切勿從安全窗爬上去。

      4、當已發生電梯失控,而無法操作時,應保持鎮靜,切勿企圖跳出轎廂,并作好承受轎廂急停而沖擊的思想準備。

      5、電梯行駛中突然發生停電事故時,應立即通過廂內對講電話與安防中心取得聯系。

      6、發生火災時,應在安全樓層停梯,在乘客完全撤離出后,切斷電源,把各層廳門關閉。

      7、乘客不得在電梯正常運行中使用緊急停車開關。不得使用“有司機/無司機”開關搭乘電梯。

      8、1.2m以下的小孩、孕婦及不能自理的老人或殘疾人士必須有人陪同方可搭乘電梯。

      9、乘客應愛護電梯內設備,嚴禁吸煙、打鬧、大聲喧嘩,無特殊情況不得使用對講電話和報警按鈕。

      五、電梯使用中,發生如下故障時,應立即停用,檢修后才可繼續使用

      1、廳門、轎門關閉后,電梯未能正常運行。

      2、如內選平層、快帶呼叫和指層信號失靈、廳門、轎門關閉前,電梯自行行駛。

      3、安全錯誤動作及有異常噪聲,較大振動時。

      4、運行速度發生顯著變化,行駛方向與預訂方向相反。

      5、接觸到電梯的任何金屬部份發現有麻人現象或聞到電氣部份因過熱而發出臭味。

      六、制定電梯乘梯人員安全使用乘梯的警示牌,懸掛于乘客經過的顯眼位置。

      敬告乘梯人員安全使用電梯的常識。乘梯須知應做到言簡意賅。警示牌要顯而易見。乘梯須知內容一般是:用手按鈕,嚴禁撞擊;樓內火災,切勿乘梯;不許吸煙,勿靠廂門;運行之時,擠門危險;危險物品,禁止進梯;保持清潔,勿吐勿丟;若遇危險,請按警鈴;超載鈴響,后進退出;兒童乘梯,成人攜帶。

      七、電梯救援的安全管理

      1、告知被困人員,等待救援

      當發生電梯困故時,須由具備資格的人員充當,可以通過對講機或喊話與被困人員取得聯系,務必使其保持鎮靜,靜心等待救援人員的援救。被困人員不可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轎箱外。如果轎箱屬于半開閉狀態,援救人員應設法將廂門完全關閉。

      2、準確判斷轎箱位置,作好援救準備

      根據樓層指示燈等判斷轎箱的所在位置,然后設法援救乘客。

      3、救援的一般步驟:

      a、轎箱停于接近電梯口的位置時的援救步驟:關閉機房電源開關→用專用外廳門鎖鑰匙開啟外門→在轎箱頂用人力慢慢開啟轎門→協助乘客離開轎箱→重新關好廳門;

      b、轎箱遠離電梯口時的援救步驟:進入機房,關閉該故障電梯的電源開關→拆除電機尾軸端蓋,按上旋柄座及旋柄→救援人員用力把住旋柄,另一救援人員,手持制動釋放桿,輕輕撬開制動,注意觀察平層標志,使轎箱逐步移動至最接近廳門為止→當確認剎車制動無誤時,放開盤車手輪。然后按a的方式救援

      c、遇到其它復雜的情況時,應請電梯公司幫助救援。

      d、援救結束應由工程維修部總結。

      八、計劃性停機檢修須經由主管批準并報客服中心。

    電梯管理制度6

      電梯設備的技術檔案材料應完整地反映出該臺設備的所有數據及情況,并能通過對技術資料的了解,解決實際運行中發生的各種有關問題。因此,對于每一臺電梯的檔案材料均需完整、無缺、備查。電梯設備的技術檔案應包括:

      1、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

      2、安裝、改造、大修告之書驗收資料及設計資料和記錄。

      3、驗收檢驗報告和定期檢驗報告(定期檢驗報告及整改意見書至少保存三年以上)

      4、運行使用維修保養和常規檢查記錄

      5、設備故障與事故記錄

      6、該臺設備出廠的隨機文件及施工記錄

      ①產品出廠的.隨機文件及施工記錄

      ②使用維護說明書(中文)

      ③電器線路示意圖及符號說明

      ④電器敷線圖

      ⑤部件安裝圖

      ⑥機房井道布置圖

      ⑦施工記錄

      ⑧安全部件的型式試驗報告副本(限速器、安全鉗、門鎖、緩沖器等)

      7、使用單位與有資質的維修、保養單位簽定的維保合同或大修、改造合同。

    電梯管理制度7

      電梯質量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保障安全:電梯是高風險設備,質量問題直接關系到乘客的生命安全。

      2. 提升效率:良好的質量保證可以減少故障停機時間,提高電梯的.運行效率。

      3. 延長壽命:定期維護保養能有效延長電梯的使用壽命,降低更換成本。

      4. 增強信譽:高質量的電梯服務有助于提升企業形象,增強市場競爭力。

      5. 法規要求:遵守相關法規,避免因質量問題引發的法律糾紛。

    電梯管理制度8

      一、關于貨運電梯管理的若干規定

      為加強電梯管理,保證貨運電梯的正常運行和使用安全,杜絕事故發生,維護貨梯正常運作秩序,現對貨梯管理做如下規定:

      1、設專職人員負責貨梯的管理,檢查、維護和維修工作,其他人員不得擅自修理,否則,必須對產生的'一切后果負全部責任。

      2、貨梯操作人員(由生產部配置)必須按《電梯使用維護維修說明書》及《貨運電梯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操作,工作中不準擅離崗位,違反此規定每次罰款10元。

      3、除電梯操作專門人員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隨便開機,違者每次罰款30元。

      4、晚班需用貨梯時,應于下班前申報生產部安排貨梯操作員到崗,違反此規定的,責任人罰款30元。

      5、貨物的放置應穩當平衡,以保證運行中不傾倒,并盡可能放置在梯廂的中間,同時避免負荷過于集中。

      6、貨梯嚴禁載人,若貨梯操作人員對搭乘貨梯人員不加制止每次罰款30元,若不聽制止執意乘坐貨梯者,每次罰款50元。

      7、保持梯廂衛生,對于有妨礙梯廂衛生行為不聽勸阻的,貨梯操作人員可提報生產部轉辦公室給予相關人員罰款30元。

      8、生產部對以上有違貨梯管理規定現象的,有權提報責任人處罰。

      以上規定由副總經理批準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執行。

      二、貨運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1、載貨電梯只限載貨,嚴禁載人,若有發現乘坐貨梯者,每次罰款200元,同時必須對產生的一切后果負責。

      2、貨運電梯限載半噸,嚴禁超載。裝貨過程應盡量讓貨物分布均勻,不得超高、超重、超長、超寬,以保證運行過程安全,梯頂不得堆放貨物。

      3、電梯運行過程中不得強行拉開閘門,以免造成運行故障。不要隨意利用行程開關以達到改變選層和讓梯廂上下運行的人為目的。

      4、使用人員必須在關閉內閘門和閘門的情況下才能開始選層,若發現門未關閉就能啟動電梯,掀下按鈕發現運行方向與指令方向相反或運行過程有異常聲響、異常現象等情況應立即停機檢修。

      5、全體員工要發揚互諒互讓的精神,不要爭奪使用電梯,以免帶來安全隱患,影響生產秩序。對不聽勸阻者,將視情節給予處罰。

      6、電梯使用完畢應隨手關門。

      7、保持梯廂衛生。

      8、公司應每周組織有關人員對電梯的主要機構件的動作可靠性和準確性進行檢測,對必要部位添加潤滑油等。

      9、電梯在檢修、清潔工作進行中應切斷電源以策安全。

      10、為確保安全,請大家自覺遵守此規程。

    電梯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為貫側“以保養修”的設施設備運行管理宗旨和落實“零銹蝕、零故障、零報修”的設施設備運行管理目標,保證電梯機房設施設備良好運行,控制電梯機房環境溫度,正常、合理使用、保養電梯機房空調。

      二、適用范圍

      各管理處電梯機房空調的保養、使用。

      三、內容

      1、為杜絕電梯運行過程中,因環境溫度過高而出現電梯控制柜或其它部件熱保護造成電梯死梯、及損壞零配件。根據電梯運行對機房環境溫度以及各管理處結合自身特殊要求,電梯機房在環境溫度30―35℃時開啟空調,進行制冷降溫保證電梯正常運行;電梯機房在環境溫度30℃時關閉制冷空調,采用自然降溫或其它方式降溫保證電梯正常運行。

      2、為了合理使用,盡量延長空調的使用壽命,在電梯機房空調運行季節應加強電梯機房的巡視,及合理制定巡視次數、巡視時間,及時結合自己的條件啟停空調,保障電梯正常運行。

      3、電梯機房空調在進入使用季節前應進行使用前的'保養,檢修空調室內外機、管線、控制線路、風扇、清洗過濾網等,對有問題的部件進行及時更換。

      4、在運行季節,每周進行一次清潔保養,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有問題的部件、及故障隱患及時處理,保證隨時投入運行。

      5、在運行期過后應進行一次停用保養,檢修空調室內外機、管線、控制線路、風扇、清洗過濾網等,對有問題的部件進行及時更換,并作好停機保管防護措施。

      6、公司鼓勵采用其它方式對電梯機房進行溫度控制,保證電梯機房設備的安全運行,減少電梯機房空調的使用,降低能量消耗。

      7、電梯機房空調啟停時間應進行真實的記錄和完善,作為制定空調保養方案的依據,以利于查證。

    電梯管理制度10

      一、電梯安全管理員必須經特種設備安全監查機構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員證才準予上崗。操作員證每兩年進行復審。

      二、電梯安全管理員每天在開啟廳門進轎廂之前,應看清轎廂是否確實停在該層站。

      三、有司機電梯,必須由專職司機操作,當司機需暫時離開轎廂,應將轎廂電源開關關閉,并關閉廳門。

      四、定時使用的電梯每日工作完畢,安全管理員應將電梯駛回基站,并在離開前斷開轎廂電源,并關閉廳門。

      五、在電梯機房內或附近設置值班室,應有通訊設施,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六、應保持電梯警鈴、電話、應急照明完好,保證轎內外有效地聯絡。

      七、加強對電梯日常檢查,當電梯運行有異響、振動、沖擊等其它異常現象,應停用檢查。

      八、應保證電梯在額定載重范圍內工作,嚴禁超載;不允許裝運或攜帶易燃易爆的危險品乘用電梯;不允許通過安全窗去搬運超長物件。

      九、電梯在運行中,不允許做檢修試驗,不允許抹試、保養任何電梯部件。

      十、嚴禁在廳、轎門開啟的情況下,通過應急按鈕使電梯以慢速作正常行駛乘用;不允許以手動啟閉轎門作為電梯的`啟動和停止;不允許用檢修、急停按鈕作正常行駛中消除信號;不允許隨意拆除消防功能;不允許短接安全回路、廳門、轎門回路作正常乘用。

      十一、不允許乘用人員隨意扳弄操縱箱上的開關、按鈕等電器元件。

      十二、禁止轎內吸煙;禁止將煙頭、火種亂丟在梯上和轎廂內。

      十三、應自覺接受安全監察的件查,對其提出的意見應及時整改完善,確保安全運行。

      十四、電梯應實行四級維修保養制(例行周保養、月保養、季保養、年保養),保證電梯隨時都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

      十五、電梯應由專業電梯公司負責維修保養,無維修保養資格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維修保養電梯。

      十六、維修保養電梯時,應在各梯層廳門懸掛警示標牌。

      十七、應自覺接受省安全檢驗機構每年一次的安全檢驗,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安全檢驗合格證有效期為一年。凡未取得安全檢驗合格證的電梯不得使用。

      十八、發生事故,應立即向安全監察機構報告,并負責保護現場。發生人員傷亡的,應立即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并按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電梯管理制度11

      一、應對機房的電器和機械設備做定期的巡視檢查,清理轎廂機房衛生檢查司機交接班記錄。

      二、應至少每日按照國家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電梯進行一次維護保養。

      三、每月對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和電控部分進行詳細檢查,更換各種易損部件。

      四、每季度對重要的`機械部件和電器設備進行詳細檢查,調整和修復以下內容:曳引機注油、導軌打蠟、油杯注油、更換門導靴、轎廂導靴襯板、更換破損燒蝕的安全開關和繼電器等。

      五、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術檢驗,確定電梯運行狀態及不安全因素,制定整改計劃(更換曳引機、清洗導軌工作面、控制柜除在檢修安全回路、更換磨損和不可靠機械電器部件)。

      六、根據電梯性能和使用頻率,可在三至五年內進行一次全面的大修(清潔曳引機、更換摩擦片、檢修控制柜、更換鋼絲繩、做平衡系數實驗等)。

      七、電梯長時間停用或發生火災、地震、水淹等情況應做好纖細記錄并報請特種設備監督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建立《電梯運行記錄》并詳細填寫對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裝置維修及調整后的數據記錄在案。為日后的維修保養工作提供可靠的數據。

    電梯管理制度12

      一、電梯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以合同方式委托給有資質的專業電梯維修單位(維保公司),電梯維保單位定期對電梯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對電梯正常運行及安全負責,不能以質量保證替代日常維護、保養工作,保證每年度質量技術監督局對電梯的安全檢驗合格。

      二、工程部負責對電梯的日常運行及安全進行監督管理,以保證電梯的'用電、消防、防雷、通訊和報警系統安全可靠,每月進行抽檢,并將抽檢結果記錄于《月維修保養記錄表》,確認電梯的安全系統是否可靠,電梯巡視及保養記錄是否完整,電梯各部門的維修保養質量是否合格,在電梯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通知維保單位,責令維保單位限期整改。

      三、每年度應對電梯維保單位的營業執照、維修保養的資質證明,安裝改造大修的資質證明和現場維修工的各種作業操作證等進行驗證,確保其有合格資質。

      四、電梯發生安全事故后,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受傷人員,嚴防事態擴大,責成電梯維保公司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椐,查明事故原因,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配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

    電梯管理制度13

      為保障電梯設備的安全使用,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根據《電梯設備安全檢察條例》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責任制度

      1.1安全責任人職責

      1.1.1遵守并督促檢查各部門遵守電梯設備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以及上級關于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1.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1.3督促檢查各部門對電梯設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參加電梯設備安裝驗收及試車。

      1.1.5組織電梯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1.6組織電梯設備安全會議,提出電梯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1.1.7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1.8參加電梯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1.2電梯設備管理人員職責

      1.2.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電梯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1.2.2制定電梯設備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審核安全操作規程。

      1.2.3參加電梯設備訂購,進廠和安裝的驗收及試車。

      1.2.4經常檢查電梯設備的運行情況、維修情況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等。

      1.2.5協同組織電梯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2.6協同組織電梯設備安全會議,提出電梯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1.2.7對電梯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1.2.8編制電梯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1.2.9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電梯設備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1.2.10協同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1.2.11參加電梯設備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1.2.12組織電梯設備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1.2.13對電梯設備進行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1.3水電中心及負責人職責

      1.3.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電梯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1.3.2制定電梯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1.3.3按規范訂購、安裝、驗收電梯設備。做好電梯設備檔案歸檔工作。

      1.3.4經常檢查電梯設備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等情況。

      1.3.5參加電梯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3.6參加電梯設備安全會議,提出電梯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1.3.7協同對電梯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1.3.8協同實施電梯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

      1.3.9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3.10參加電梯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同事故調查和處理。

      1.3.11協同對電梯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

      1.3.12對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

      1.3.13根據職業禁忌癥的規定,招用新電梯設備操作工時,嚴格執行國家規范,做好監督新員工就業前健康檢查工作,并充分考慮員工的文化技術素質和能力。

      1.3.14把員工電梯設備安全績效作為考核員工業績的內容之一。

      1.4班組長職責

      1.4.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電梯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1.4.2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鉆研技術,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1.4.3掌握電梯設備的運行參數,督促班組人員正確操作設備,完成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1.4.4經常檢查電梯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

      1.4.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并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1.4.6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4.7參加電梯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1.5操作工人職責

      1.5.1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認真操作,做到“三不傷害”。

      1.5.2努力學習、鉆研技術,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1.5.3掌握電梯設備的運行參數,正確操作設備,認真填寫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1.5.4定期檢查電梯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或向領報告。

      1.5.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并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1.5.6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時,在交接班部中詳細記錄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1.5.7參加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5.8參加電梯設備事故的救援。

      2、電梯設備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1為規范電梯設備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電梯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2.2公司電梯設備操作人員是指:電梯駕駛或維修工。

      2.3電梯設備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按照國家規定,經電梯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電梯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2.4安全責任人對電梯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并將該項工作納入年度培訓計劃。電梯設備管理部門負責電梯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使用部門應給予支持和配合。

      2.5電梯作業人員每季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

      2.6電梯作業人員應定期按國家規范復審。

      2.7電梯設備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2.7.1電梯設備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2.7.2電梯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2.7.3電梯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2.7.4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2.7.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2.8電梯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會議;閱讀文件、簡報、圖片;事故預測討論;參加技術座談;上課;反事故演習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2.9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再次參加安全培訓:

      2.9.1新設備投產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工程技術人員和使用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2.9.2對違章違規的員工,由水電中心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經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崗工作。

      2.9.3電梯設備操作人員因故停止操作電梯設備三個月及以上,必須由使用部門重新對其進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內容主要是:近期頒發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設備安全狀況等。

      2.10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2.11電梯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后勤處綜合科負責保存。每年由后勤處綜合科對電梯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2.12不參加電梯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安全考核標準》予以處理。

      3、電梯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3.1為規范與電梯設備維護保養、維修工作,保障電梯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3.2電梯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3.3電梯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3.4電梯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且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3.5電梯設備檢查實行水電水中心電梯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

      3.6對電梯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3.7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培訓后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設備的運行

      3.8定期檢查維護,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3.9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機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3.10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維護保養工作。

      3.11電梯設備操作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12電梯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4、電梯設備文件和記錄管理制度

      4.1為有效控制與公司電梯設備有關的文件和記錄,確保文件和記錄為適宜的版本,制定本制度。

      4.2文件管理

      4.2.1職責

      4.2.1.1安全責任人負責審核電梯設備管理自編文件。

      4.2.1.2后勤處綜合科負責電梯設備的管理文件編制;審核操作規程;獲取、辨識、對電梯設備的法律、法規、上級文件。

      4.2.1.3后勤處綜合科負責電梯設備文件登記工作。

      4.2.1.4各有關部門負責操作規程的編制。

      4.2.2電梯設備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管理

      4.2.2.1電梯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獲取,可通過網上下載;書店購買;政府部門或相關方等獲取。

      4.2.2.2對于獲取回來的電梯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由后勤處綜合科識別其適用性,并負責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

      4.2.2.3對于與相關方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由各相關方的歸口管理部門通過對其施加影響的方式進行傳達,如可以通過簽署安全協議、合同、傳真等,確保相關方向公司提供的設施、服務、貨物等符合這些有關的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4.2.2.4當公司電梯設備型號、規格、使用條件、管理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等發生變化時,由后勤處綜合科及時識別獲取相關最新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并負責通知到相關部門。

      4.2.3公司制定的電梯設備管理文件由后勤處綜合科負責組織編寫,安全責任人審核批準。電梯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由水電中心負責組織編寫,后勤處綜合科審核,安全責任人批準。

      4.2.4后勤處綜合科負責電梯設備文件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4.2.5電梯設備文件由后勤處綜合科保存于通風防潮、防蛀的適宜地方。

      4.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請部門提出申請,經后勤處綜合科審核,安全責任人批準后執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后勤處綜合科收回原文件,再發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4.2.7文件銷毀由后勤處綜合科負責書面向安全責任人申請,經批準后,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毀。所有作廢文件由后勤處綜合科負責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廢文件原稿加蓋“作廢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其他部門嚴禁私自保存作廢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閱時可以到后勤處綜合科借閱。

      4.2.8文件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給顧問公司,政府機關或客戶等,由后勤處綜合科請示安全責任人批準后方可外借。

      4.3記錄管理

      4.3.1管理職責

      4.3.1.1后勤處綜合科負責監督有關部門實施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負責檢驗、檢測單位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的整理、保存。監督有關部門使用、整理、保存自行制定的記錄。

      4.3.1.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本部門記錄的格式設計;負責本部門制定的記錄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應交一份給后勤處綜合科備案。

      4.3.2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或后勤處綜合科制定的記錄,由后勤處綜合科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4.3.3記錄填寫要及時、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可隨意涂改,若因某種原因不需要或沒必要填寫的項目,用斜杠“/”劃去,各相關欄目負責人簽名必須完整不允許空白。若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始數據或內容,應采用斜杠“/”劃去原始數據或內容,在其旁邊寫上更改后的數據或內容,同時加蓋或簽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4.3.4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更改,報后勤處綜合科備案;后勤處綜合科制定的記錄由后勤處綜合科負責更改,由后勤處綜合科再次發放。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各部門不能更改。

      4.3.5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及檢驗單位的檢測報告的保存期限按規定執行;各部門制定的記錄,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時應考慮:設備設施的使用壽命;法律法規的規定、政府部門的要求;其他相關方的要求;管理上的需要等。

      4.3.6記錄超過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銷毀時,由制定部門負責人報告公司后勤處綜合科,經同意后銷毀。政府部門的記錄,一般不宜銷毀;若需要銷毀,應統一由后勤處綜合科負責人書面向安全責任人申請,經批準后,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毀。

      02

      5、電梯設備應急救援制度

      5.1總則

      5.1.1為避免電梯設備事故發生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5.1.2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采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5.1.3在單位發生事故時,全體員工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5.1.4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單位領導。

      5.1.5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

      5.1.6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5.1.8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5.1.9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5.2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領導和各部門職責

      5.2.1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鄧志堅

      成員:梁斌、林超、侯曉蘭

      5.2.2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6.2.2.1組織制訂、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2.2.2指揮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6.2.2.3發布和解除事故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6.2.2.4向上級和鄰近單位、社區發報事故情況以及發出應急求援請求。

      6.2.2.5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救援工作經驗。

      5.2.3搶險(救治)人員和部門職責

      6.2.3.1安全責任人負責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2.3.2安全責任人負責指揮現場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2.3.3后勤部門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同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6.2.3.4消防、保衛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衛和警戒。

      5.2.3.5人事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用車輛;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5.2.3.6水電中心負責參與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5.2.3.7水電中心負責房屋等土建設施的應急救援工作。

      5.2.3.8后勤部門負責供應、運送事故應急救援物資。

      5.2.3.9后勤(醫療)部門負責傷員救治和事故應急救援人員的后勤服務工作。

      5.2.3.10人事部門負責組織人力參加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5.2.3.11供應部門負責購買事故應急救援器材。

      5.2.3.12財務部門負責籌備事故應急救援資金。

      5.2.3.13各部門負責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對初起事故進行搶救。

      5.2.4事故應急救援報告

      5.2.4.1發生事故,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地點、物質或設備的名稱、數量、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等通知本部門領導。

      5.2.4.2本部門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根據事故性質報告單位領導和后勤部門。

      5.2.4.3后勤部門接到事故應急救援請求時,立即通知事故應急救援人員。

      5.2.4.4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根據險情和災傷事故的嚴重程度,立即向市有關上級部門、市各應急救援中心報告以及通知附近生產經營單位和社區,撥打“110”、“119”、“120”等電話求援。

      5.2.4.5在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和撥打求援電話時,應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救援內容、程度、性質、數量、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對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詳細報告。

      5.2.4.6當需要向外求援時,應設人在路口接應和派員疏通搶險、救護車輛進入單位的路段。

      5.2.50202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學習檢查會議規定

      5.2.5.1事故應急救治預案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形式可以現場、圖紙模擬等。

      5.2.5.2演練前,應制定詳細計劃,確定演練負責人和各人員的職責、操作內容、時間以及參加人員。

      5.2.5.3演練前應知會與演練有關崗位的操作人員。

      5.2.5.4演練時各參加人員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認真進行。

      5.2.5.5演練過程中,沒有參加演練的運行人員應密切注意正在運行的設備狀況;演練人員在演練中不能有任何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行為。

      5.2.5.6如在演練期間發生事故,應立即停止演練,待處理好事故后,再繼續演練。

      5.2.5.7演練全過程要做好記錄。記錄包括時間、演練內容、負責人、參加人員、事故類型、演練效果等。

      5.2.5.8每次演練后應由演練負責人進行總結和評比。

      5.2.5.9有關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屬下員工學習《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必要時進行考核,并做好記錄。

      5.2.5.10檢查規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每年檢查一次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情況,檢查主要內容:演練情況,培訓教育情況和搶險救治設備、設施、藥物情況,對存在問題限期整改。

      5.2.5.11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結合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情況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和解決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的存在問題。

      6、電梯設備事故處理制度

      6.1為有效地做好電梯設備事故的處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6.2電梯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6.2.1爆炸事故是指電梯在使用過程中,受外在因素發生的各類爆炸事故。

      6.2.2嚴重損壞事故是電梯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

      6.2.3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電梯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的事故。

      6.3發生電梯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設備部門和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后勤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電梯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6.4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6.5屬于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后,由單位領導、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6.6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設備事故處理規定》處理。

      6.7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還應執行單位《事故管理制度》。

      6.8對造成員工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的責任人和部門,按責任的大小,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廣州市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處理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理。由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部門實施。

      6.9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10電梯設備事故檔案資料,由后勤處綜合科負責保存。

      7、電梯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制度

      7.1電梯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工作由安技部門負責。

      7.2每年年初由后勤處綜合科制定年度檢驗計劃并報電梯設備監察部門和有資質的檢驗單位。

      7.3電梯設備的檢驗周期按電梯設備有關法規、安全監察部門以及檢驗部門的要求進行,但至少應執行下列規定:

      7.3.1鍋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六年至少進行一次水壓試驗。

      7.3.2壓力容器: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查;每三至六年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兩次內外部檢驗期間內至少進行一次耐壓試驗。

      7.3.3電梯: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7.4后勤處綜合科根據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檢驗計劃,提前一個月與有資質的檢驗單位預約檢驗時間。后勤處綜合科根據檢驗單位確定的檢驗時間,提前告知使用部門。

      7.5電梯設備檢驗前,由使用部門按規定做好電梯設備檢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清潔、清洗、檢修以及為安全檢驗而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7.6電梯設備檢驗時,后勤處綜合科、水電中心和使用部門應在場配合檢驗單位做好檢驗工作。

      7.7電梯設備檢驗后,由后勤處綜合科辦理領取檢驗報告的各項手續。電梯設備存在問題時,后勤處綜合科應將檢驗報告內指出的存在問題告知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

      7.8電梯設備檢驗時發現的問題,由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組織整改,后勤處綜合科實施監督并向監察和檢驗單位匯報整改情況。

      7.9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7.10電梯設備因故停用半年以上,應當向原登記的電梯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啟用已停用的電梯設備,應當到原登記的電梯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重新辦理登記手續;啟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電梯設備,還應當向電梯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檢驗。

      7.11電梯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建立電梯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主要有:

      7.12電梯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7.13電梯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的記錄。

      7.14電梯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7.15電梯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7.16電梯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8、電梯設備定期自查及隱患整改制度

      8.1為做好電梯設備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8.2電梯設備安全檢查分為定期檢查、專業檢查和突擊檢查三種。

      8.2.1定期檢查即單位每月檢查、部門每周檢查和操作人員每天檢查。單位每季檢查由后勤處綜合科結合月度安全生產檢查進行。檢查人員包括:單位領導、設備(電氣)和使用部門的領導。

      8.2.2專業檢查即對各種相同類型設備所進行的檢查。

      8.2.3突擊檢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門的情況下所進行的檢查。

      8.3檢查內容:

      8.3.1電梯設備法規執行情況和規章制度的制定、執行情況。

      8.3.2重點監控設備落實責任人以及責任人標注情況。

      8.3.3電梯設備的持證情況和定期檢驗情況。電梯設備管理人員和電梯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

      8.3.4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8.3.5電梯設備維修、使用情況。

      8.3.6員工的安全意識、遵章守紀情況。

      8.3.7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情況。

      8.3.8電梯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記錄的建立、登記和保管情況。

      8.3.9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情況。

      8.3.10上次檢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8.4檢查人員在檢查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過程中必須認真負責,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記錄由安技部門存檔。

      8.5隱患整改:

      8.5.1檢查人員在檢查時發現事故隱患后,應落實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填寫《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檢部門簽收,一份由安技部門存查。

      8.5.2整改責任人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立即逐項制定整改措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事故隱患的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告安技部門。因故未能按時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應將原因、臨時措施和整改計劃書面報告安技部門。

      8.5.3后勤部門對被檢部門的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復查、驗收。發現沒有正當理由而又不能按時整改的,按《安全獎懲制度》進行考核。

    電梯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加強對本市電梯的安全管理,保障電梯安全運行,依據《北京市勞動保護監察條例》和勞動部《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電梯產權單位以及受其委托的電梯使用管理單位以下簡稱產權單位)。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的電梯是指各類電梯、自動扶梯、雜物梯。

      第四條電梯的產權單位應對電梯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負責,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并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設置專人負責電梯的日常管理,記錄電梯運行狀況和維修保養工作內容,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積極采用先進技術,降低故障率。

      (二)確定合理的電梯運行時間,加強日常維修保養,住宅樓電梯應根據本市關于加強居民高層住宅樓電梯管理,改善運行服務的有關規定,做好運行服務。住宅電梯無故障運行不得低于7000次。

      (八)發生事故應積極組織搶救,報告市區(縣)勞動行政部門,通知維修保養企業。

      第五條安裝、改造電梯,產權單位應在安裝、改造工程施工前將電梯的有關資料報送市勞動行政部門備案,經核準后,方可施工。工程完工后,產權單位應向電梯安全技術機驗機構申請檢驗。

      第六條電梯的產權單位應使用市勞動行政部門統一制定的《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電梯類)》,對電梯逐臺建檔、建卡、注冊登記。電梯技術檔案資料應包括:

      (一)《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電梯類)》和《起重機械登記卡片(電梯類)》。

      (三)電梯安裝驗收證明和報告;

      (四)運轉、保養、維修記錄;

      (五)定期安全檢查和事故記錄;

      (六)電梯隨機文件,至少包括:井道及機房土建圖、電氣控制原理圖、電氣敷設圖、電器元件代號說明書、安裝調試說明書、使用維護說明書、出廠明細表(裝箱單)等技術資料。

      第七條電梯的產權單位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各項安全技術管理的.規章制度應包括:

      (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二)維修保養制度;

      (三)崗位責任制;

      (四)崗位交換班制度;

      (五)維修保養人員、電梯司機操作證管理及培訓制度;

      (六)設備檔案管理制度;

      (七)設備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包括:乘客須知)第八條電梯的產權單位應持電梯技術檔案資料和安全技術檢驗報告書逐臺向勞動行政部門申報。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合格后,發給《電梯安全使用許可證》。《電梯安全使用許可證》有效期為一年。凡未取得《電梯安全使用許可證》的電梯不得使用。

      第九條電梯的產權單位應在《電梯安全使用許可證》有效期到期前申請下一年度的安全技術檢驗、經檢驗合格的,換發新一年度的《電梯安全使用許可證》。

      第十條除定期檢驗外,下列情況必須申請安全技術檢驗;

      (一)新安裝或經過大修改造后的電梯;

      (二)經過重要改裝或嚴重損壞后,經過修復的電梯;

      (三)停止使用超過半年,需重新啟用的電梯;

      (四)發生重大事故,修復后需重新啟用的電梯。

      第十一條電梯的產權單位應加強對電梯的維修保養和日常檢查,制定維修保養計劃,保證電梯在運行時技術狀況良好,并根據設備狀況、運行時間、累計工作量確定檢修周期。

      第十二條電梯產權單位應與持有市勞動行政部門核發的安全認可證書的企業簽訂安裝、大修改造維修保養合同,并明確被委托企業的責任。

      第十三條產權單位如需自行維護保養電梯,應按電梯數量及工作狀況配備足夠的維護保養人員,其管理部門應將電梯管理人員、維護保養人員、聯系電話及有關資料報送設備所在區(縣)勞動行政部門,經核準后,方可自行維護保養。

      第十四條電梯變更產權時,其產權單位應將隨機的《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電梯類)》、《電梯安全使用許可證》等全部技術檔案資料一同轉交給新用戶,并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轉戶手續。

      第十五條電梯機械部分發生嚴重腐蝕、變形、裂紋等缺陷,電氣控制系統紊亂,存在嚴重不安全隱患,已無法修復或無修復價值時,應報廢。報廢的電梯,其產權單位應報勞動行政部門備案注銷。報廢后的電梯嚴禁繼續使用。

      第十六條凡發生電梯事故,產權單位應立即向市及設備所在區(縣)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并負責保護事故現場;發生人員傷亡的,應立即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并按有關規定向公安部門、檢察機關報告。

      第十七條自動人行道的安全使用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1.在乘梯樓層電梯入口處,根據自己上行或下行的需要,按上方向或下方向箭頭按鈕,只要按鈕上的燈亮,就說明你的呼叫已被記錄,只要等待電梯到來即可。

      2.電梯到達開門后,先讓轎廂內人員走出電梯,然后呼梯者再進入電梯轎廂。進入轎廂后,根據你需要到達的樓層,按下轎廂內操縱盤上相應的數字按鈕。同樣,只要該按鈕燈亮,則說明你的選層已被記錄;此時不用進行其他任何操作,只要等電梯到達你的目的層停靠即可。

      3.在開啟電梯廳門進入轎廂之前,須注意轎廂是否停在該層,切勿匆忙進入,以防轎廂不在該層,造成嚴重事故。

      4.進入電梯廳門之前,請勿用手扒門;進入電梯轎廂后,電梯門未完全關閉時電梯不能啟動。電梯廳、轎門打開時,嚴禁跨步停留在廳、轎門內外,以防不測事故發生。請勿在轎廂內跳躍、跑動。

      5.由于特殊情況,乘坐電梯作為載運貨物使用時,不允許超載、撞擊、涂抹電梯;載荷應盡可能穩妥地平放于轎廂中心,避免載貨運行中轎廂傾斜。

      6.不允許裝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裝運時,需提前申請,經安全、技術部門批準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運送。

      7.嚴格注意不要敲擊、推拉、硬掰、倚靠電梯內外門,不要在電梯廳門前、梯門處、轎廂內丟棄雜物或倒灑液體,否則會直接增加電梯發生嚴重故障的頻率,威脅您乘坐電梯的安全。

      8.不要將果核、石子等硬物丟棄在梯級上,也不要把傘尖等尖銳硬物伸進梯級周圍的縫隙中,更不要伸進梳齒板中。

      9.不允許開啟轎廂頂安全窗、轎廂安全門來裝運長物件。非電梯專業人員不要私自用鑰匙或其它物品強行打開電梯門;嚴禁未經電梯專業人員同意進入轎頂、井道、機房,或對電梯進行任何非正常操作。

      10.運輸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時,不可使用推車進入轎廂,應將垃圾或貨物裝成袋運輸。

      11.在車廂內嚴禁點煙、吸煙。因為電梯轎廂上下有易燃潤滑油和其它易燃設施。無論是在電梯轎廂內,還是在電梯井任一層,當易燃物著火時,由于電梯井和轎廂的封閉環境,一有事故首先啟閉門失效。當乘坐人員被鎖在轎廂內時,極易導致人員嚴重缺氧窒息以及人人遺憾的人身傷亡。

      12.千萬不要試圖用砸門、撬門或轉動門鎖的方式打開電梯。在電梯開關門時,請不要試圖用身體或物品阻止電梯關閉,更不要站在梯門處遮擋電梯門等人。電梯運行時,請不要依靠在電梯門上。

      13.老人、兒童、行動不便者等應有其他人員陪同乘坐電梯。

      14.千萬不要乘坐明確標明處于非安全狀態下的電梯。遇到火災、地震或其他災害時,請不要使用電梯。

      15.當您在電梯被困時,請勿驚慌,應使用梯內電話告知監控人員,不得強行出電梯轎廂,以免出現意外休息傷害,電梯管理員會盡快趕到排除故障。電梯內的電話只能在處理故障時使用,不得在電梯內吸煙或隨地吐痰。

      16.當您需要搬運家私或請外單位運送大件物品時,請您向相應操作人員告知注意事項。

      17.當電梯內人員過多時,不得超載運行,聽到超載報警時,后上電梯的人要立即下電梯,直到沒有報警聲為止。

      18.不得強行開門或阻擋電梯自動關門。

      19.乘電梯人員高峰期(上下班時間)不得運送裝修材料、搬運家具等物品。

      20.攜帶寵物乘電梯時,應將寵物進行隔離,防止驚嚇、傷害他人,病犬不準乘電梯。

      21.嚴禁乘坐明示處于非安全狀態下的電梯。

    電梯管理制度15

     一、電梯必須在取得《電梯安全檢驗合格證》后方可使用,且《合格證》必須張貼在顯著位置。《合格證》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經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二、電梯司機必須統一考核后持證上崗,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考核。

      三、制訂電梯司機安全操作規程,人手一冊,嚴格按規程操作。

      四、電梯的`鑰匙由電梯操作人員及電梯維護管理人員持有和管理。

      五、為保證電梯運行安全,電梯維護人員必須經常檢查安全裝置的可靠性,定期進行安全機構運作試驗及整體性試驗。

      六、制定乘客須知,張貼或懸掛在電梯轎廂內,向乘客宣傳電梯安全知識,對人為破壞電梯設備的要責令當事人賠償。

      七、電梯乘坐人員在發現電梯運行有異常或出現故障時,不得自行處理,應立即撥打報警求助電話。因乘坐人員自行處理,而造成的人員傷害及對電梯造成的損壞,由乘坐人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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