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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13 18:41:02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選)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車輛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選)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

      第一、申請出租汽車經營的,應當根據經營區域向相應的設區的市級或者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機動車管理要求并滿足以下條件的車輛或者提供保證滿足以下條件的車輛承諾書:

      1、符合國家、地方規定的出租汽車技術條件;

      2、有按照第十三條規定取得的出租汽車車輛經營權。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從業資格證件的駕駛人員;

      (三)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停車場地。

      第二、申請人申請出租汽車經營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租汽車經營申請表》(見附件1);

      (二)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資信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托書;

      (三)出租汽車車輛經營權證明及擬投入車輛承諾書(見附件2),包括車輛數量、座位數、類型及等級、技術等級;

      (四)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五)出租汽車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文本;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2

      為使車輛管理統一、調度合理及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檔案

      1、公司車輛由行政部負責管理,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建檔。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等必須隨車附帶的資料由駕駛員隨車攜帶保管外,其余車輛資料均由行政部保管。如該車轉讓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將該車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2、車輛維修、保養、年審記錄由駕駛班長負責。

      二、車輛管理

      1、為加強管理,應對車輛實行定車定人管理。具體管理人和管理標準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確定。

      2、公司車輛應隨時做好保潔,每次出車后,駕駛員應及時整理車內衛生,做到干凈、整潔,駕駛員若使用非自己定點管理的車輛也應及時清洗保潔。

      4、公司所有車輛的年檢、維修、保養由駕駛班長統一安排、管理。

      三、派車管理

      1、除公司副總可直接調度本人公務專車外,其他員工用車一律執行派車審批手續或行政部口頭通知;無派車手續,駕駛員不得出車,擅自出車,責任由駕駛員自負。

      2、公司普通員工市區內辦事,原則上應乘坐公交汽車或輕軌,確需公務出行用車,須提前半天提出用車計劃,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由行政部統籌安排,駕駛員憑《派車單》或行政部經理口頭通知出車;主城區以外的長途出行,需經總公司分管行政副總或董事長同意方可派車。

      四、加油管理

      1、公司所有車輛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辦理加油充值卡,由專人在公司指定的兩個加油站進行充值加油,即主城區的李家花園加油站,xx的外河壩加油站。

      2、原則上公司總部在主城區的車輛只能在李家花園加油站加油;公司總部來往xx的車輛可在上述兩個加油站進行加油;xx項目部的.車輛只能在外河壩加油加油。

      3、加油卡由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統一保管,車輛需加油時由駕駛員領取,駕駛員應于每次加油后即刻歸還加油卡并做好加油登記手續。登記時粘貼加油小票并需注明加油時間、加油數量、車牌、經辦人。

      4、駕駛員在出差途中若需加油,由隨車公司副總經理負責現金加油或由職務最高的人員負責現金加油。

      五、車輛外借

      1、未經公司董事長同意,公司車輛不得外借。

      2、車輛外借歸還后,定車駕駛員應及時檢查車況及有無交通違章未處理的情況,同時駕駛班長要做好監交工作,并辦理登記手續。

      六、使用責任

      1、因違反交通法規而導致的一切罰款及其他處罰,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2、駕駛員非經公司安排自行將其負責的車輛交由他人駕駛而發生違規、違法、車損等罰款或維修費用,由該車的駕駛員負責賠償。

      3、若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員應對保險公司未賠付的經濟損失全額承擔。

      4、車輛如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駕駛員除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外,須即刻與駕駛班長和行政部聯絡,同時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若車輛發生事故后,駕駛無法提供交警部門或保險公司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而導致的一切損失,由駕駛員全權負責。

      4、駕駛員出車后應停放回公司車庫或公司指定停車點,原則上駕駛員不得將車輛開回家停放。如未按規定停放,車輛發生的停車費不予報銷;造成車輛損壞或被盜的,由責任人按實際維修費用或被盜車輛折舊凈值進行賠償。

      七、費用報銷

      1、公司車輛因公外出發生的停車、路橋等行車費用,實報實銷。

      八、維修保養

      1、公司車輛的維修、保養、年審由駕駛班長統一安排辦理。駕駛員應做好車輛的例行保養和維修。

      2、駕駛員應隨時留意車況,一旦發現異常,須及時向駕駛班長反映,專職駕駛員還需及時向專車使用領導匯報。

      九、本制度自20xx年7月xx日起執行,20xx年7月xx日修訂。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加強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調配、使用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更好地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廣東廣田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3.定義

      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指對公司使用的車輛、駕駛員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綜合管理。

      4.職責

      4.1人事行政中心

      4.1.1負責本制度的解釋與修訂;

      4.1.2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關安全管理措施并負責監督實施;

      4.1.3負責公司車輛的配置規劃、具體購置與統一管理,并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配使用;

      4.1.4負責公司車輛的保養與維修,辦理車輛年審、保險等相關手續;

      4.1.5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車輛檔案資料;

      4.1.6負責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車輛使用部門

      負責對本部門駕駛員和使用車輛進行管理,貫徹執行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公司領導

      根據不同權限負責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有關事項及費用的審批。

      5.管理內容與方法

      5.1車輛使用管理

      5.1.2未經審批,其他人員不得公車私用。

      5.1.3未經審批,公司車輛不得外借和租賃。

      5.1.4車輛使用貫徹“誰使用誰負責"原則。

      5.1.5用車申請流程

      5.1.5.1

      以部門/個人名義申請用車,須填寫《車輛使用申請表》,注明各次用車的理由、時間、地點等信息,并由用車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后交至人事行政中心;如出現異地辦公等用車部門負責人不方便簽名確認的情況時,用車申請人可填寫好電子版《車輛使用申請表》后發至用車部門經理,用車部門經理在網上確認后轉發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處。原則上《車輛使用申請表》至少提前一天交給人事行政中心,如計劃有變,應及時通知人事行政中心。

      5.1.5.2

      如當天來回,經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確認后即可出車;如需過夜,應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確認后方可出車。確認后,人事行政中心根據當天用車情況安排司機、車輛。未經批準擅自動用車輛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5.1.5.3

      如臨時工作急需用車的,當天來回/過夜分別須經人事行政中心經理/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電話確認同意后才能使用車輛,并于用車后三天內補辦相關審批手續。

      5.1.5.4駕駛員出車前,需進行證件檢查和車況檢查:檢查行車證件是否齊全有效,檢查車輛輪胎、機油、冷卻水、儀表、后視鏡、方向、剎車等。

      5.1.5.5車輛行駛中,駕駛員必須注意車輛使用狀況,發現故障或安全隱患要做好記錄,并及時向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報告。

      5.1.6人事行政中心在調派車輛時,要根據公司當天使用車輛的型號、乘車人數、次數、行車路線和急緩程度,有計劃地安排使用車輛。

      5.1.7駕駛員交接車輛時,要辦好交接手續,并檢查車上各種證件和隨車設備是否齊全、車輛外觀有無破損、車況是否良好等。 5.2車輛的保養、維修

      5.2.1駕駛員要愛護車輛,精心保養,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5.2.2惡劣天氣檢查:雷雨、臺風、大霧等惡劣天氣必須加強車輛的安全檢查工作,檢查內容與月度檢查內容相同,重點檢查車輛燈光、雨刮是否正常。

      5.2.3

      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在定點維修保養廠家進行維修/保養。如發生異地出差時車輛爆胎等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經批準后,方可在外維修/保養,否則不予結算。

      5.2.4

      車輛維修前,專職司機應進行現場檢查,鑒定故障原因、維修項目及維修價格,并填寫《車輛保養維修申請表》(詳見附件二),按流程報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維修。單次維修/保養金額為1000元及以下的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的需由董事長審批。

      5.2.5

      車輛維修后,需由專職司機及維修公司共同驗收,檢查車上裝備、物品是否齊全,故障是否排除,損壞的機件是否修復;確認維修達標后,由專職司機簽名后方可作為報賬依據。

      5.3車輛燃油管理

      5.3.1公司車輛統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辦理加油卡,定點加油。如出現油卡余額不足的情況,需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

      5.3.2

      人事行政中心在審核費用時,應根據車輛型號、排氣量大小進行審核,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處理:車輛故障造成損耗的`,要馬上檢修;駕駛員弄虛作假的,不予報銷并提請予以相應處罰。

      5.4車輛保險

      公司車輛的保險統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到公司指定的承保單位進行投保。

      5.5車輛路橋費及其他費用管理

      5.5.1

      公司車輛統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辦理粵通卡交納路橋費。如在省外或在粵通卡連網范圍外等特殊情況,可酌情處理,但事后要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或上級領導。

      5.5.2公司車輛所產生的其他費用,統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組織審驗、登記,并送人事行政中心總監審批后方可報銷。

      5.6駕駛員管理

      5.6.1

      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定和操作規程,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廣東省道路管理實施辦法》,嚴格執行駕駛員安全行車規定,貫徹安全行車要點。

      5.6.2駕駛員必須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觀念和高度的安全責任感,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加強駕駛技術學習,愛護車輛,文明駕駛。

      5.6.3駕駛員要依時辦理駕駛證年審。

      5.6.4公司聘用專職司機,必須驗證并進行駕駛技術考核后,才能予以聘用。

      5.6.5嚴禁疲勞駕駛、酒后駕駛。

      5.5.6

      每次出車完畢后,駕駛員要及時將車輛使用狀況及停放地點等情況告知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組織專職司機填寫好《出車情況登記表》,并做好里程數等的統計。

      5.6.7

      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車輛檔案資料,妥善保管車輛的各種證件、鑰匙等。每輛車的購車發票、行駛證、購置附加繳費憑證、保險憑證等,必須復印備查。

      5.6.8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組織專職司機對公司的車輛進行每月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詳細記錄在《車輛檢查登記表》。

      5.6.9

      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公司車輛使用費用的審核和控制,并做好費用統計,具體包括:油料、年審、保險、停車、保養、維修等費用項目。每月、每季度、每年結束,需填寫好《車輛使用費用統計表》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

      5.6.10

      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對公司的車輛違章、維修等情況進行定期統計匯總。每季度結束,需填寫好《車輛違章情況季報表》(詳見附件六)及《車輛維修情況季報表》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

      5.7車輛安全管理

      5.6.1

      車輛平時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外出辦事時要盡量將車輛停放在正規的停車場,嚴禁亂停亂放。離開車輛時要將車上各種證件帶走,鎖好車門及上好防盜鎖,保管好車鑰匙。

      5.7.2專職司機對車輛的各項技術指數定期檢查,確保車輛隨時處于良好的狀態,嚴禁車輛帶“病"上路。

      5.7.3嚴禁用車人員強令駕駛員疲勞駕駛、酒后駕駛或違章駕駛。連續行車2小時或行駛200公里要安排駕駛員休息約20分鐘,然后再行駛。

      5.8交通事故處理

      5.8.1發生交通事故時的處理

      5.8.1.1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及財物。

      5.8.1.2

      迅速報告公安交警部門及人事行政中心總監或上級領導,聽候事故處理,并由相關管理人員到現場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同時通知保險公司進行現場定損,賠償金額。

      5.8.1.3事故發生后3天內,當事人應書面向公司提交事故發生的詳細報告。

      5.8.1.4

      發生嚴重事故時(包括:人員傷亡、車輛被搶被盜等),應即時上報人事行政中心和上級領導,并于1天內補報書面資料。事故處理完成后,必須將事故的詳細報告及處理結果報公司人事行政中心備案。

      5.8.2發生交通事故,事故的性質和事故駕駛員的責任認定以交警部門的書面裁決為依據。

      5.9處罰規定

      5.9.1因管理不善造成車輛被盜、嚴重損壞等事件,當事人負直接管理責任,公司視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5.9.2工作用車時因未做足防盜措施造成車輛被盜的,公司要視具體情況,由駕駛員承擔部分損失。

      5.9.3因車輛檢查、保養不到位、事故隱患消滅不及時造成行車過程中的車輛損壞事故,由該車的直接責任人負主要責任,間接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5.9.4凡駕駛車輛違章行駛或違章停放而被交通管理部門處罰的,公司有權要求駕駛員支付罰款及其他費用。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4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本公司車輛的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車輛系指公司的小車及中巴車輛。

      二、車輛管理

      第三條本公司的車輛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并指派專人負責調度;公司勞務輸出項目車輛由輸出項目的管理處統一管理,具體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條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由司機(或自駕者)攜帶外,其余均由專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交接或移轉時應辦理車輛移交手續,并將該車各種資料隨車移交。

      第五條本公司人員因公外出需要用車者,應將經部門核準的《公務外出單》交專人簽字,專人依公務的重要性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專人不予派車。接送公司領導及員工上下班、定時接送業主或看樓客人,不填外出單。其它符合規定的用車需求(如:接送公司客人、公司或業主舉辦各種活動等),由專人填寫外出單。

      第六條每輛車內均設置《出車日志》,供司機每次出車時填寫(用車人配合簽字)。司機必須認真填寫表中各項內容,每周呈專人核對,如專人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提出批評。行政人事部也將不定時予以抽查,對不聽勸誡屢教不改者將給予嚴肅處理。

      第七條行政人事部負責核準一切車輛費用的繳納(包括:停車費、過路費、油費、維修保養費及違規費等)。

      三、車輛使用

      第八條車輛應由專職司機駕駛(經公司許可自駕者,應善盡駕駛人責任)。出車前應特別注意安全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駕車人應對可能出現的后果負責。

      第九條車輛行車途中應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人承擔。

      第十條司機不得將公務車開回家,不得公車私用或將車擅自交給他人駕駛或學車,違者受罰。

      第十一條出車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晚上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然后要求執勤保安簽字確認。特殊情況(如返回時已逾晚上十二點,或早上6:00以前須外出公務)經專人特許可以停放在司機居住的公司物業小區。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通規則、損毀、失竊,將追究司機的責任。

      第十二條沒有正常的調車手續,任何時候不準擅自將自己保管的車輛借予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更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私自動車。

      四、車輛維修保養

      第十三條司機負責每周對車輛進行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第十四條車輛的維修、保養應由特約修護廠維修,填寫《車輛請修表》報行政人事部審批,否則修護費用一律不予報銷。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公司安排司機人員每月將車輛開至修護廠對車輛進行一次檢查、維護、清洗、打蠟等保養工作。

      第十五條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它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應與專人聯系請求批示。

      第十六條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而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之修護費,應視情節輕重,由公司與駕駛人負擔。

      五、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十七條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駕駛以致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公司將追究責任司機的責任。駕駛人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第十八條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即刻與公司專人聯絡,專人除即刻前往處理外,并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十九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公司共同負擔。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公司各負擔一半。

      六、費用報銷

      第二十條公務用車停車費、過路費、油料及維修費憑票證經審核后實報實銷。

      七、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篇第一條目的

      為切實加強本公司車輛的保管及有效使用,進一步規范公司車輛的管理,整合資源,優化配置,使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種車輛,為公司的良好運行提供強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有效、有序運行。為加強駕駛員管理,規范其行為,樹立高度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有機動車輛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第三條車輛的管理:

      1、公司所屬各種車輛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和調度,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指派駕駛員出車。駕駛人員私自出車造成交通、車輛機械等事故,應由其承擔全部責任,并無條件離崗。

      2、公司所屬車輛均由辦公室負責對其的安全檢查和保養保修,并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管理。

      3、各種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由各使用人攜帶外,其余均由辦公司負責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移轉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并將車輛的'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4、公司各部門所用車輛應每月至少將耗油量及行駛旅程記錄簽報"辦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費,如超過耗油標準時(指不正常),應送情調整修理。

      5、未經公司同意,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違犯者,如發現一次即扣除當天薪金,發現三次者自動離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負全部責任。

      6、車輛需要購置附件及物品,均由辦公室負責購買,確需駕駛員購置的應報公司待批復后,再行購置,否則公司不予報銷。

      7、各類車輛駕駛員應加強業務學習,努力提高思想覺悟和業務技術水平,堅持安全第一,文明駕駛,優質服務,增強工作責任感。

      8、車輛行駛當中,如遇突發故障需要維修時,應及時向公司報告,并就近安排維修(換下的舊零件須帶回交公司驗證)。

      9、公司所屬車輛的年審和各項交通規費的繳納均由辦公室統一辦理。駕駛員要主動配合辦公室辦理車輛年審和各項交通規費的繳納工作。車輛年審以行駛證期限為準,不得延誤,如因延遲年審發生的滯納金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10、公司一般員工辦事,辦公室原則上不予安排車輛。特殊情況,辦事人員應事先填寫《用車申請表》報經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簽批后,辦公室方可派車。

      11、堅持預防為主和技術與經濟相結合的原則,對車輛實行擇優送配,正確使用,定期檢查,修制維護的全過程綜合管理。

      第四條車輛的使用

      1、車輛的使用按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車,后其它事務的原則安排。

      2、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向辦公室申請,說明車輛使用事由,地點、時間,辦公室根據需要統籌安排。

      3、外單位借車,必須經公司領導人批準后,辦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車(派車)記錄。

      4、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駕駛員負責在出車前搞好車輛安全檢查及車輛的衛生。

      5、車輛收班后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場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6、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項目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后,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示后方可執行。

      7、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合帳,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里程與公里耗油標準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對無誤。

      8、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特殊情況須報公司領導批準。

      第五條車輛的保養

      1、日常保養、檢查、維護,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的內外清潔。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響動,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立即補充或更換。

      2、駕駛員應每周進行一次保養,每月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3、對車輛表面附著物要及時清洗,清理發動機罩,車門邊緣和所有蓋板上的所有接逢處時應用海綿仔細擦洗,并沖洗干。

      4、車輛車窗應及時清除橡膠痕跡,油類等,風窗刮水片應定期清洗并根據使用情況及時調換。

      5、定期保養合金輪殼,長期保持合金輪殼的漂亮外觀,光亮整潔。定期檢查汽車底盤,及時修補及重涂保護層,以保護車輛免受腐蝕及損傷,定期更換機油,定期清洗空氣濾清器濾芯。

      6、保持車內無浮塵,無異味,腳印和雜物、頭墊、椅墊及腳墊平整清潔,車內應保持空氣清新,行李廂整潔,工具擺放有序。

      7、車輛每行駛到規定公里數時,應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廠進行維護保養。

      第六條車輛的費用管理

      1、車輛的油費實行"總量控制"包于使用的辦法。辦公室根據用車業務量的多少,提出具體的用油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2、公司非專人用的車輛,因公所發生的一切過路,過橋,停車,補胎等費用,公司據實報銷,因私出車所發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車輛的修理保養費用由辦公室統一匯總,經財務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因私修理費用自理。

      4、當月行車產生的費用,須在次月五日前整清(節假日推延)如過期,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5、公司所屬車輛的年審,年檢,及養修費用由公司匯總后統一支付。

      6、車輛行駛當中,所有的違章費用,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7、公司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8、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

      9、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10、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負責結算維修費用。

      第七條車輛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無照駕駛,未經許可將車借于他人使用而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的,由駕駛人負擔損失,并予以罰款200元每次或免職處分。

      2、違章停車、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3、各種車輛如在行車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時,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并迅速與公司聯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時向交通部門和保險公司報案,積極配合處理好現場。如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

      4、在執行公務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外,再視實際情況處理。

      5、在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視責任具體處理。

      6、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謹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詢問。

      第八條獎懲辦法

      1、對模范執行車輛規章制度,工作成績顯著地駕駛員給予獎勵。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后,實施獎勵。

      2、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①凡發生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調離崗位直待開除公司。

      ②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③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④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50元,造成損壞,由駕駛員承擔,并追究其責任。

      ⑤未帶齊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得,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⑥酒后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⑦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

      ⑧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5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車輛(含自行車、電動車、機動車)停放管理,維護區域秩序,營造公司和諧氛圍,深入開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設,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車輛的管理

      1、員工需停放車輛應報員工所在部門,各部門及時更新車主、牌照后以書面形式交物業管理部備案,獲準后方可停放車輛。

      2、員工停車位僅供員工車輛免費停放使用,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不負責車輛保管。如停車區域發生被盜、車損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關損失的,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3、車輛進入公司后要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員的指揮或遵循交通標志線行進。

      4、員工車輛必須按規范一車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及指定區域內。停放在車位上車輛,車頭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轉站以上路面車輛,須沿道路右側順序停放。不得影響車輛通行,阻礙交通。若有違規停放,經查獲或舉報核實,物業管理部將對違規停車車輛進行處罰。

      5、員工車輛嚴禁停放在小巴停車場,大吧停車場優先保障客用車輛停放,在客用車輛較多或公司舉辦賽事活動時禁止停放。

      6、車輛停妥后,在離開前,請再檢查停放是否適當,并確認車窗已關好,以防物品失竊。車輛內請勿放置貴重物品,管理人不負保管及遺失賠償責任。

      7、進入停車區域內的車輛,如對公司設施設備造成損壞,需照價賠償。請勿在停車區域內抽煙,車內垃圾應丟棄到垃圾桶內,不得隨地拋棄,以保證環境整潔。煙蒂、火柴等應確認已完全熄滅,方能丟棄在指定處,以免造成災害。

      8、嚴禁裝載危險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區域,車內不得放置危險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員如發現可疑車輛時,車主應主動開啟車門及行李箱接受檢查。

      9、停車場內禁止沖洗車輛,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潔車輛,以避免地面積水確保場地干凈。

      10、停車區域嚴禁喧嘩、亂(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門造成噪音。

      11、停車場停放的車輛若發生故障,如需檢修,車主應先將車移離車道,以免妨礙交通。檢修人員或檢修車輛進入,車主應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復,場地恢復原狀后方能離開。

      二、違規處罰

      1、員工車輛停放管理部門為安保部。

      2、安保部對不按規定停放在車位上或指定區域內,亂停亂放或有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行為,安保部按50元/次予以處罰。

      3、安保部對處罰車輛采取貼條通知方式,并每天在公司內網上予以公布。

      4、被處罰車輛車主須在5日內到安保部辦結處罰手續。逾期未繳納罰款,安保部將通知人力資源部予以雙倍處罰。

      5、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有關人員,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以理服人、以禮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簡單粗暴的態度。對無理取鬧不服從管理的有關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三、其他

      1、本制度由公司辦、安保部制定和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或廢止亦同。以上制度望傳達到各位員工,未傳達的將追究領導責任。

      2、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執行,其他相關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執行。

      第一條目的

      為切實加強本公司車輛的保管及有效使用,進一步規范公司車輛的管理,整合資源,優化配置,使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種車輛,為公司的良好運行提供強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有效、有序運行。為加強駕駛員管理,規范其行為,樹立高度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有機動車輛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第三條車輛的管理:

      1、公司所屬各種車輛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和調度,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指派駕駛員出車。駕駛人員私自出車造成交通、車輛機械等事故,應由其承擔全部責任,并無條件離崗。

      2、公司所屬車輛均由辦公室負責對其的安全檢查和保養保修,并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管理。

      3、各種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由各使用人攜帶外,其余均由辦公司負責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移轉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并將車輛的.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4、公司各部門所用車輛應每月至少將耗油量及行駛旅程記錄簽報"辦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費,如超過耗油標準時(指不正常),應送情調整修理。

      5、未經公司同意,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違犯者,如發現一次即扣除當天薪金,發現三次者自動離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負全部責任。

      6、車輛需要購置附件及物品,均由辦公室負責購買,確需駕駛員購置的應報公司待批復后,再行購置,否則公司不予報銷。

      7、各類車輛駕駛員應加強業務學習,努力提高思想覺悟和業務技術水平,堅持安全第一,文明駕駛,優質服務,增強工作責任感。

      8、車輛行駛當中,如遇突發故障需要維修時,應及時向公司報告,并就近安排維修(換下的舊零件須帶回交公司驗證)。

      9、公司所屬車輛的年審和各項交通規費的繳納均由辦公室統一辦理。駕駛員要主動配合辦公室辦理車輛年審和各項交通規費的繳納工作。車輛年審以行駛證期限為準,不得延誤,如因延遲年審發生的滯納金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10、公司一般員工辦事,辦公室原則上不予安排車輛。特殊情況,辦事人員應事先填寫《用車申請表》報經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簽批后,辦公室方可派車。

      11、堅持預防為主和技術與經濟相結合的原則,對車輛實行擇優送配,正確使用,定期檢查,修制維護的全過程綜合管理。

      第四條車輛的使用

      1、車輛的使用按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車,后其它事務的原則安排。

      2、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向辦公室申請,說明車輛使用事由,地點、時間,辦公室根據需要統籌安排。

      3、外單位借車,必須經公司領導人批準后,辦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車(派車)記錄。

      4、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駕駛員負責在出車前搞好車輛安全檢查及車輛的衛生。

      5、車輛收班后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場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6、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項目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后,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示后方可執行。

      7、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合帳,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里程與公里耗油標準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對無誤。

      8、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特殊情況須報公司領導批準。

      第五條車輛的保養

      1、日常保養、檢查、維護,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的內外清潔。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響動,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立即補充或更換。

      2、駕駛員應每周進行一次保養,每月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3、對車輛表面附著物要及時清洗,清理發動機罩,車門邊緣和所有蓋板上的所有接逢處時應用海綿仔細擦洗,并沖洗干。

      4、車輛車窗應及時清除橡膠痕跡,油類等,風窗刮水片應定期清洗并根據使用情況及時調換。

      5、定期保養合金輪殼,長期保持合金輪殼的漂亮外觀,光亮整潔。定期檢查汽車底盤,及時修補及重涂保護層,以保護車輛免受腐蝕及損傷,定期更換機油,定期清洗空氣濾清器濾芯。

      6、保持車內無浮塵,無異味,腳印和雜物、頭墊、椅墊及腳墊平整清潔,車內應保持空氣清新,行李廂整潔,工具擺放有序。

      7、車輛每行駛到規定公里數時,應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廠進行維護保養。

      第六條車輛的費用管理

      1、車輛的油費實行"總量控制"包于使用的辦法。辦公室根據用車業務量的多少,提出具體的用油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2、公司非專人用的車輛,因公所發生的一切過路,過橋,停車,補胎等費用,公司據實報銷,因私出車所發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車輛的修理保養費用由辦公室統一匯總,經財務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因私修理費用自理。

      4、當月行車產生的費用,須在次月五日前整清(節假日推延)如過期,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5、公司所屬車輛的年審,年檢,及養修費用由公司匯總后統一支付。

      6、車輛行駛當中,所有的違章費用,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7、公司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8、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

      9、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10、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負責結算維修費用。

      第七條車輛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無照駕駛,未經許可將車借于他人使用而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的,由駕駛人負擔損失,并予以罰款200元每次或免職處分。

      2、違章停車、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3、各種車輛如在行車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時,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并迅速與公司聯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時向交通部門和保險公司報案,積極配合處理好現場。如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

      4、在執行公務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外,再視實際情況處理。

      5、在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視責任具體處理。

      6、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謹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詢問。

      第八條獎懲辦法

      1、對模范執行車輛規章制度,工作成績顯著地駕駛員給予獎勵。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后,實施獎勵。

      2、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①凡發生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調離崗位直待開除公司。

      ②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③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④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50元,造成損壞,由駕駛員承擔,并追究其責任。

      ⑤未帶齊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得,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⑥酒后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⑦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

      ⑧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6

      一、公司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1、公司公務車輛的使用范圍

      公司公務車輛僅限于公司員工在公務活動中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會議、考察、調研、培訓等活動。

      2、公司公務車輛的管理

      (1)公司公務車輛由公司行政部門進行統一管理,負責車輛的購置、保險、維修等事宜。

      (2)公司公務車輛使用前,需進行車輛檢查,確保車輛安全可靠。

      (3)公司公務車輛使用時,需遵守交通規則,嚴禁超速、酒駕等違法行為。

      (4)公司公務車輛使用后,需及時進行清洗、加油、維修等保養工作。

      3、公司公務車輛的申請和審批

      (1)員工需提前向公司行政部門提出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說明使用時間、地點、目的等相關信息。

      (2)公司行政部門對公務車輛使用申請進行審批,并安排車輛使用。

      (3)員工在使用公司公務車輛時,需遵守相關規定,確保車輛安全。

      4、公司公務車輛的保險和責任

      (1)公司公務車輛需購買保險,保險費用由公司承擔。

      (2)公司公務車輛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事故,由公司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賠償。

      二、職工交通補貼管理制度

      1、申請條件

      公司全職員工均可申請交通補貼,需滿足以下條件:

      (1)工作時間超過6個月。

      (2)每月實際上班天數不少于20天。

      2、交通補貼標準

      公司根據員工的工作地點和交通方式,確定交通補貼標準。

      (1)員工居住地離公司不超過10公里,且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的,每月可獲得200元交通補貼。

      (2)員工居住地離公司不超過10公里,且使用自行車上下班的,每月可獲得100元交通補貼。

      (3)員工居住地離公司超過10公里,且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的,每月可獲得400元交通補貼。

      (4)員工居住地離公司超過10公里,且使用自行車上下班的',每月可獲得200元交通補貼。

      3、申請流程

      (1)員工需在每月月底前向公司行政部門提交交通補貼申請,注明實際上班天數和交通方式。

      (2)公司行政部門對申請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員工將在下月工資中獲得相應的交通補貼。

      4、其他規定

      (1)員工需如實填寫交通補貼申請表,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交通補貼資格。

      (2)員工需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提交交通補貼申請,逾期申請將不予受理。

      (3)公司行政部門有權對員工交通補貼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如發現違規行為,將取消交通補貼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7

      根據國家安全法令、規程和條例,為維護公司財產和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實現優質、安全、文明生產,促進企業生產發展需要,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機構:

      1特種車輛部門主管為安全生產的負責人。

      2特種車輛部門副主管為安全生產的具體組織者和指揮者,同事兼任特種車輛安全負責人。

      二、特種車安全生產守則:

      1駕駛員必須執行國家《廠礦企業勞動安全條例》,做到安全生產,堅持預防為主,消除隱患,杜絕事故。

      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個駕駛員都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守本職崗位,作到文明生產。

      3對新操作駕駛員、實習駕駛員、臨時頂崗駕駛員以及變換工種的駕駛員,都要進行安全教育,經車隊隊長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4任何人不得無證駕駛一切特種車輛。駕駛員在廠外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廠內行車時速5公里,輕聲鳴喇叭。

      每個駕駛員在生產過程中或在生產工作區域內發現有危及安全生產、財產安全和員工身體健康的現象,應及時向本單位的領導和所在班組的班組長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生產部報告。發現火警時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報告消防隊。(火警電話:119)

      三、特種車駕駛員個人安全防護規則:

      1凡在生產場所操作的駕駛員,必須穿戴好規定的勞保防護用品。

      2在生產場所操作特種車輛作業時必須穿工服,不準赤膊、赤腳、穿背心、短褲、拖鞋等。

      3進入有物體打擊的場所,駕駛員均須戴安全帽。

      4工作時應嚴肅認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嚴禁打鬧、追跑、爭斗、睡覺,不允許串崗、離崗。

      5禁止攜帶小孩進入特種車輛操作室和生產工作場地。

      6生產、工作前應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飲酒后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

      7發生人身事故后,應立即搶救,并立即向部門主管和生產部報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時內報告生產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應立即向主管經理報告。

      四、叉車安全管理:

      1.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政府機構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方可駕駛叉車,并嚴格遵守以下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域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3.嚴禁帶人行駛,嚴禁酒后駕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和閑談;不準行駛途中接打電話。

      4.車輛使用前,應嚴格檢查,嚴禁帶故障出車,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路段。

      5.操作規程:

      1).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2).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

      3).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4).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6).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防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7).液壓(氣壓)式制動的車輛,制動液壓(氣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方可起步。

      8).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9).起步必須緩慢平穩起步。

      10).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后傾。

      11).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阻物刮碰。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12).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13).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先發出行駛信號。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14).行駛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15).叉車在運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16).叉車運行時,載荷必須處于不防礙行駛的最低位置,門架要適當后傾。除堆垛或裝車時,不得升高載荷。

      17).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倒車時要低速行駛

      18).禁止在坡道上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

      19).叉車廠區安全行駛速度5公里/小時,進入生產車間區域必須低速安全行駛。

      20).叉車的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21).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和上報,絕不帶病作業和隱瞞不報。

      22).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23).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特殊情況拉物必須設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圍行人。

      24).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25).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以免碾壓物繃起傷人。

      26).

      用貨叉叉貨時,貨叉應盡可能深地叉入載荷下面,還要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貨物或物件。應采用最小的門架后傾來穩定載荷,以免載荷后向后滑動。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少量前傾,以便于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

      27).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向堅硬物體碰撞。

      28).叉車叉物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29).禁止超載,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30).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動物品。

      31).不準用貨叉挑、翻、棧板的方法卸貨。

      32).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

      33).停車制動手柄拉死或壓下手剎開關。

      34).發動機熄火,停電。(除特殊情況,如駕駛員不離開車輛視線且不超過1分鐘)。

      35).拔下鑰匙。

      五、起重車安全管理:

      1、起重車司機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政府機構頒發的吊車操作證,方準上崗操作,嚴禁無證人員操作起重設備。

      2、進行起重作業前,起重機司機必須檢查各部裝置是否正常,鋼纜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制定器、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可靠、靈敏,嚴禁起重機各工作部件帶病運行。

      3、起重機司機必須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服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如發現指揮信號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拒絕執行;工作中,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必須立即服從,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繼續工作。

      4、起重機只能垂直吊起載荷,嚴禁拖拽尚未離地的載荷,要避免側載。

      5、起重機在進行滿負荷起吊時,禁止同時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操作動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轉角度都不能超過45°,嚴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嚴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嚴禁強行吊拉吸貼于地面的面積較大的物體。

      6、起重機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與其保持安全距離,雨霧天氣時安全距離應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機在輸電線路下通過時,必須將吊臂放下。

      7、起重機嚴禁超載使用,如果用兩臺起重機同時起吊一重物,必須服從專人的統一指揮,兩機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過兩機所允許的總起重量的75%。綁扎吊索時,要注意負荷的分配,每車分擔的負荷不能超過所允許最大起重量的80%。

      8、起重機在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卷揚過限把鋼纜拉斷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變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鉤降至最低位置時,卷揚滾筒上的鋼纜應至少保留3匝以上。

      9、工作時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機在吊有載荷的情況下應盡量避免吊臂的變幅,絕對禁止在吊荷停穩妥前變換操作桿。

      10、起重機在工作時,嚴禁進行檢修和調整。

      11、停工或休息時,不準將吊物懸掛在空中。

      12、工作完畢,吊鉤和吊臂應放在規定的穩妥位置,并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13、指揮人員:

      1).指揮信號要事先向起重機司機交待清楚,如遇操作過程中看不清指揮信號時,應設中轉助手,準確傳遞信號。

      2).指揮手勢要清晰,信號要明確,不準帶手套指揮。

      3).起吊物件,應先檢查捆縛是否牢固,繩索經過有棱角、快口處應設襯墊,吊位重心要準確,不許物件在受力后產生扭、曲、沉、斜等現象。

      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機司機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不準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懸空的情況下中斷工作。

      5).當起重機司機因物件超重拒絕起吊時,指揮人員應采取措施,設法減輕起重機超重負荷,嚴禁強化指揮起重機超負荷作業。

      14、嚴格執行起重機“十個不吊"規定:

      1).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2).物體重量不清或負荷不吊。

      3).斜拉物體不吊。

      4).重物上面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5).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及指揮信號不吊。

      6).被吊物埋在地下不吊。

      7).被吊物捆綁不牢不吊。

      8).重物棱角處與吊繩之間未加墊襯不吊。

      9).吊索具達到報廢標準或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10).六級以上大風不吊。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8

      1、車輛的管理、調度

      1.1公司所有車輛由總經辦負責管理。

      1.2配送車輛由物流部調度,公務用車和私人借車必須是保證物流業務的基礎之上方可調度,否則不予以批準。

      1.3公務車由總經辦進行調度,員工因公務出車,必須填寫出車申請單,報部門領導和總經辦負責人審批簽字后,方可出車,同時,在出車申請單上真實地填寫出車情況;

      1.4員工個人不得隨意借用公司車輛,但員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車的,填寫出車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出車;所發生的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等附加費用由員工自己負擔。

      1.5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用公司車輛。私自開車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由責任人承擔,公司有權根據情節給予扣績效分、通報批評、降級、降職的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2、車輛的安全

      2.1車輛需按規定進行維修和保養。

      2.2駕駛員須嚴格遵守國家的道路交通法規和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因違反上述法規和規定,所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負責全責。

      2.3堅持定人定車制度,駕駛員不得將車交與他人駕駛(特殊情況報總經辦批準)。

      2.4應堅持“六不”開車:酒后不開車、疲勞不開車、有情緒不開車、有故障不開車、證照不齊不開車、無安排不開車。

      2.5收車后,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司規定地點,不得異地停放或開回家停放(特殊情況經總經辦批準)。

      2.6堅持每周六安全檢查工作。

      2.7為保證車輛行駛的`安全,對于連續行車及休息不足的駕駛員應安排適當的休息。

      3、車輛的維護及修理

      3.1駕駛員必須經常性地進行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每天上班前對車輛進行例行檢查(如油、水、胎、電等)和衛生清理。每周六對車輛內外及引擎進行全面的清潔、檢查、保養。

      3.2車輛維修由配送部主管負責鑒定。對于車輛出現的問題,鑒定是小問題,由駕駛員自行維修;鑒定為須進修理廠維修的,由配送主管填寫《車輛報修單》,經行政人事部經理簽字,每次預計超過500元的報總經理簽字。

      3.3駕駛員憑批準后的報修單到公司指定修理廠修理,在修理過程中駕駛員應在場監督廠家修理,發現問題及時向配送主管匯報。

      3.4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

      4、駕駛員管理

      4.1保持車輛衛生,愛護車輛,發現問題和故障及時處理或報告領導。

      4.2認真填寫出車日志,做好時間、里程、配送量、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等記錄。

      4.3違章駕駛的罰款由駕駛員自行承擔,因駕駛員違章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并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駕駛員自己負擔。

      4.4配送主管負責好駕駛員管理、車輛加油、維修、保養安排,證照手續辦理及管理,費用核算等工作。

      4.5保管好隨車工具資料和物品,若需增換隨車物品,應按有關規定執行。違者照價賠償。

      4.6每月第一個工作日,駕駛員必須將該月的行車日志和駕駛員月報報物流部和總經辦檢查,核實。

      5、使用表格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9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確保車輛維修保養的及時、經濟、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包括北京公司車輛。

      3、車輛維修與保養實行統一管理,定點維修與保養。定點廠家擇優選定兩家。

      4、行政人事部負責全部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成立車隊,車隊長由兼任。

      二、駕駛員職責

      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確保車輛安全駕駛;

      2、定期對車輛進行清洗,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3、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

      4、車輛需要維修保養的,提出維修與保養申請,填寫《車輛維修審批單》;

      5、負責車輛年檢。

      三、車隊長職責

      1、協助行政主管對公司全部車輛實施統一管理;

      2、對需要維修與保養的車輛,從技術上對維修與保養項目把關,確定維修與保養項目。

      3、負責與組織大修車輛的出廠驗收(大修指單次維修與保養費用在5000元以上的維修與保養)。

      四、行政主管職責

      1、組織車隊長每年確定兩家維修與保養廠家;

      2、負責車輛使用費用的初審與登記;

      3、會同車隊長對車輛維修與保養項目詢價,提出建議,按程序報部門審批。

      五、維修與保養

      車輛維修與保養按照“先申請批準后維修”的原則進行。未批準同意的,駕駛員不能擅自對車輛進行維修與保養。

      六、車輛維修保養程序

      1、駕駛員提出維修或保養報告,填寫《車輛維修審批單》;

      2、車隊長對車輛維修保養項目進行現場核實,確定維修與保養項目,并簽署意見;

      3、行政主管會同車隊長一道對車輛維修保養項目詢價,按照質優價廉的原則,提出維修保養廠家與維修保養金額的初步建議;

      4、詢價金額超過5000元的,報總經理審批。

      5、駕駛員持《車輛維修審批單》到定點廠家維修或保養;

      6、車輛維修或保養完畢,駕駛員驗收合格后,對所用材料、工時費等在維修清單上予以簽字確認,更換的零配件交車隊長查驗并登記保管。屬大修的,還需車隊長簽字。

      7、車輛在維修或保養過程中,遇到超出《車輛維修審批單》確定的維修范圍的,駕駛員應及時按車輛維修保養程序的規定辦理報修審批手續。

      8、車輛在外出途中或異地發生故障等特殊情況下需維修或更換零配件的',應及時通知行政人事部,車隊長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返回單位后,駕駛員應按程序補辦手續。

      9、車輛原則上每5000公里保養一次,每30000公里更換輪胎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七、費用報銷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費用不予報銷:

      1)未申請或申請但未獲批準同意,對車輛維修與保養的;

      2)更換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3)超出《車輛維修審批單》確定的維修范圍的;

      4)未在定點廠家維修與保養的;

      2、在車輛維修與保養費用報銷時,行政主管要認真核對經車隊長核簽的《車輛維修審批單》與維修清單上的維修與保養項目。核對無誤后,按照財務管理規定進行報銷。

      3、駕駛員違反駕駛規定或其它有關規定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負責。

      八、其它

      1、行車安全獎(全年無事故的)按1000元/年·車發放;

      2、車隊隊長崗位津貼(300元/月)。

      3、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制度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0

      1.我們設立這個制度是為了進一步強化市區建筑渣土的處置運輸管理,嚴防渣土亂倒和運輸過程中出現"滴漏撒"現象,保證城市的清潔衛生。依據相關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法規,結合我們的實際需求,制定了這項規定。

      2.本規定適用于福州市的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等地區。其中,所謂的`建筑渣土指的是建設工地產生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接下來,市市容管理委員會是主管建筑渣土處置運輸的部門,負責協調各部門一起加強管理。下屬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機構則具體負責渣土的日常管理工作。

      此外,要處理運輸建筑渣土,必須先向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機構申請,并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和接收地來運輸。禁止沒有申請批準就隨意處理運輸建筑渣土的行為。

      3.市區建筑渣土的運輸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所有的渣土都由市建筑渣土運輸總公司統一調配和運輸。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市區從事渣土運輸。

      另外,市區所有建設工地的渣土都必須委托市建筑渣土運輸總公司進行運輸,并簽訂運輸合同,不允許私自雇傭其他單位和個人進行渣土運輸。

      需要注意的是,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需要提供施工許可證,由建筑項目的總承包商協助業主向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機構申請渣土處置運輸手續。

      市區房屋拆遷和道路建設也需要持有拆遷許可證和道路施工許可證才能申請渣土處置運輸手續。

      同樣重要的是,從事市區渣土運輸的車輛必須按要求進行車體改造,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統一顏色,發放統一標志后才能運輸渣土。

      4.我們要強調的是,運輸渣土的車輛必須保持干凈出場,密封運輸。市建筑渣土運輸總公司應遵守渣土管理法規,接受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機構的調度和指揮,完成各種渣土運輸任務,不得私下承運非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機構調配的渣土運輸業務。

      對于違規行為,我們將給予警告并要求改正。如果建筑工地沒有辦理渣土申報處置手續,擅自運輸渣土,將被勒令補辦手續,每立方米渣土罰款50元。如若仍不改正,將被停工整頓;情節嚴重者,將被吊銷《施工許可證》。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咨詢市市容管理委員會。本規定自xx年6月1日起生效。如果有與市政府以往規章、通告不一致的地方,將以本規定為準。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1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的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各部門的所有車輛。、

      二、 車輛使用管理

      1、 職責

      1.1 行政經理負責辦公室車輛派遣及使用,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辦公室車輛的有效使用。

      1.2 運營車輛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車輛調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車輛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車輛。

      2、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2.1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公務用車除財務外原則上是各部門經理,因公使用公車的須填寫《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表》,必須由總經理批準,行政部備案。

      2.2 公務車輛使用安排

      2.2.2 行政部對審批通過的用車申請,填制《車輛派遣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地點、公里數記入并有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

      2.2.3 公務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車輛派遣表》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表上的時間按時出車,并填寫好派遣表的相關數據。

      2.2.4 公務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2.2.5 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辦完事后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

      2.2.6 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將填好的派遣表及時上交行政部審核,審核無誤后存檔。

      公司公務車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

      2.3 運營車輛使用管理

      2.3.1 公司配送部、備件庫、售后部均配有營運貨車,且車輛數量較多,應設專人管理,旨在保證車輛安全運營的同時,最大化的配置車輛運營。

      2.3.2 各部門車輛出車、送貨應由車輛管理人員統一調度,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車輛。

      2.3.3 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公司總體的運營要求,對車輛的出車及保養進行合理安排,駕駛員應服從車輛管理人員的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員。

      2.3.4 公司車輛駕駛人員須有駕駛證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上海市路況、路名。

      2.3.5 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

      2.3.6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應有車輛管理人員統一保存、管理,出車時連同《車輛出車安排表》一起交給需要出車的駕駛人員,駕駛人員應在《車輛出車安排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

      2.3.7 公司所有駕駛人員每天下班前須將公司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將車輛鑰匙交由管理人員保管。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部門經理批準。

      2.3.8 車輛管理人員根據公司運營需要,及時安排車輛出車,對需要出車的車輛應填制《車輛出車安排表》。

      2.3.9 駕駛人員在接到《車輛出車安排表》時,在規定的時間應到達指定的地點,完成配送任務后應及時返回,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公司的,應及時向管理人員說明情況,獲得批準后方可。

      2.3.10 車輛管理人員應對出車車輛進行登記,填制《車輛送貨登記表》,當車輛返回時,應及時填寫返回公里數,并由駕駛員確認簽字。對出車異常的車輛應詢問其原因,情況嚴重的應上報公司。

      2.3.11 駕駛人員在車輛送貨過程中的停車,要遵守交通法規,在允許停車的區域停放車輛,防止因此罰款。

      2.3.12 部門間車輛調用應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三、 車輛用油管理

      1、 職責

      1.1 行政部經理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1.2 運營部門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車輛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1.3 各部門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2、 車輛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車車輛統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車輛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經部門經理、財務經理批準,并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2.3 車輛加油卡辦理后,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的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核對。油卡一經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車輛管理人員,及時修理或使用備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況,應經車輛管理人員同意。

      2.5 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車輛需要辦理備用油卡,在車輛所配油卡金額不足時備用,車輛在使用備用油卡時應做好備用卡使用記錄,便于月底數據統計。

      2.6 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連續性,月底按順序粘貼在《車輛用油統計表》上。

      2.7 駕駛員在油卡充值前,應統一根據車輛管理人員的.口令,在某一統一的時間點記錄本月車輛用油的實際數據,其中:

      a.月初余額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額。

      b.本月充值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額。

      c.月末余額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額。

      d.本月用油=月初余額+本月充值-月末余額+備用卡加油金額+現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數為上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

      l.中止公里數為本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

      j.中止公里時油箱所剩油量為本次記錄數據時油箱的油量金額化。

      2.8 一車一卡,一車一表,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應將每輛車的《車輛用油統計表》上報財務審核。

      2.9 車輛在使用備用卡加油時,應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車輛車牌號,交給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對每張備用卡須填《備用卡加油統計表》,連同《車輛用油統計表》一起上報財務審核。

      2.10 特別注意事項:《車輛用油統計表》中的現金加油與備用卡加油應詳細記錄日期與備用卡的號。

      3、充值申請流程

      3.1 車輛管理人員應實時了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500元時,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3.2 車輛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須做好《車輛用油統計表》工作,并保證將《車輛用油統計表》及時上報財務,財務在對油卡充值審核時要對上次充值的用油情況進行審核。

      3.3 車輛油卡充值申請審核通過后,財務部將以支票或本票轉交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應提供正確的公司名稱,并指定專人領取,及時充值。

      3.4 車輛油卡充值要求開具增值稅票,車輛管理人員應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內將充值增值稅票帶回公司財務部。

      3.5 車輛管理人員給油卡充值后,應將各車輛充值明細連同增值稅票一起帶回公司財務部。

      四、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1、 職責

      1.1對維修服務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門經理及車輛管理人員共同考評和選擇,使用哪家維修廠原則上使用4S店的維修。車輛管理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

      1.2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并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1.3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1.4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并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2、 工作流程

      2.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2.1.1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2.1.2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2.1.3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2.1.4駕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

      2.1.5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2.1.7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2.1.8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必須在正規的4S店進行,取得正規發票,不允許抵票報銷。

      2.2定期保養

      2.2. 1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車輛公里與保養項目標準見《保養標準表》。

      2.2.2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2.2.3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數填寫運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核實后,由部門經理安排車輛保養時間。

      2.2.4駕駛員須辦理完審批手續后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修理,不允許先斬后奏。

      2.2.5定期保養操作流程:

      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部門經理檢查---審批(需要財務經理及部經理審批須審批)--憑審批后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通過報帳中心借款---對審批后的項目進維修---維修過程中如需增加維修項目,由部門經理確認維修---對維修車輛進行檢查---索取發票及維修清單----會計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通過報帳中心沖銷借款。

      2.3.1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

      2.3.2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并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

      2.3.3發生修理后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突發修理原因進行鑒定、審核。

      2.3.4突發修理的操作流程:口頭向領導進行維修申請---獲批準后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車輛管理人員鑒定、審核----部門經理簽字----走報帳中心報銷。

      2.4保養、維修后的車輛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運輸。

      3、特別事項

      3.1公司應指定有資質的專門車輛保養、修理點,便于修理、維修,可指定兩至三個點。

      3.2公司為避免修理點配件價格過高,應根據修理點單獨指定汽車配件供應點。

      3.3公司應根據修理點提供的保養及維修清單去指定的配件供應點購買所需配件,杜絕在同一個點既買配件又做維修。

      3.4車輛保養、維理不允許駕駛員用現金交易,駕駛員應在指定維修點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統一支付。

      3.5新車在5000公里時都有一次免費保養,各新車駕駛員注意利用。

      五、車輛罰款及理賠管理

      1、車輛罰款管理

      1.1 客運車載貨罰款

      1.1.1此類罰款為公司計劃內罰款,駕駛員應在送貨過程中有意識的避免此類罰款的發生。當發生時,駕駛員態度應良好,爭取少罰款或不罰款。

      1.1.2駕駛員應妥善保管開具的罰款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可用其它發票沖抵報銷。

      1.2 車輛停車罰款

      1.2.1駕駛員應熟知交通停車相關規定,將車輛停放在允許停車的地方。

      1.2.2該類罰款公司不允許發生,如有發生,應詳細了解罰款原因,屬于駕駛員出于個人利益而發生的亂停車罰款,公司不予報銷。該類罰款在報銷時應特別注意審核。

      2、車輛事故理賠管理

      2.1 車輛事故理賠是基于車輛保險的意外保證,駕駛人員應在提高自身駕駛技能的同時,認真遵守交通法規,鑒于公司車輛之多,理賠業務之多,特制定此辦法。

      2.2 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及時聯系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事故鑒定,出具鑒定報告。

      2.3 駕駛員應及時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點將車輛盡早修好,不要耽誤正常工作,修理費先由駕駛員墊支或憑保險公司的事故受理單向公司借款支付。

      2.4 保險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會將一聯寫有理賠號碼的受理單交于駕駛員,爾后保險公司系統會將該起事故的理賠號碼發送至駕駛人員所留的手機上,駕駛人員應妥善保管。

      2.5 駕駛人員應將正確無誤的公司名稱及銀行帳號告知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受理事故后應跟蹤保險公司及時將理賠款匯之公司帳號。

      2.6 當公司已確定收到該筆理賠金額時,駕駛人員應憑載有理賠號的受理單或理賠號來財務部領款或辦理沖賬手續。

      2.7 財務部應根據所報理賠號與銀行到賬憑證載明的號碼與車牌號對應,確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沖賬,否則不予辦理。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2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省成本,更有效的掌控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全部車輛的保養和維護和修理進行掌控,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情形以及保養和維護和修理的適時、經濟、牢靠,特訂立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部車輛。公司車輛用于公司業務、財務、行政部門人員外出做事時使用。

      二、車輛使用管理

      1、職責

      (1)公司行政部門經理負責公司全部車輛派遣及使用,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布置,保證公司車輛的`有效使用。

      (2)公司車輛駕駛員須持有合法駕駛證件,而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貴陽市及安順地區路況。如因駕駛員駕駛證問題造成的不必需損失由駕駛員自行承當。

      (3)公司全部車輛的鑰匙原則上應由行政部門統一保管,出車時,駕駛員應在《車輛使用登記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1 為加強公司人員、車輛、物資出入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安全及有序的生產經營環境,維護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2 本制度規定了保安的職責、管理內容和要求、責任及考核,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及所有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單位或個人。

      二.職責和權限

      3.1 行政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培訓和監督實施。

      3.2 保安負責本制度的落實,公司各部門配合制度的執行。

      值班工作時間

      4 .1根據每天早、晚規定的交接班時間,接班人需提前分鐘到崗,工作交接完畢后,交班人方可離崗。交班確認無誤后所發生的狀況由當前值班人承擔。

      三.保安人員工作紀律

      5.1 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確保小時有人值勤嚴格執行本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

      5.2 遵紀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人,展示公司良好形象。

      5.3 保安在崗期間應著保安服,儀容嚴整,精神飽滿,姿態端正。上班前和下班后30分鐘內,值班保安必須在大門口立崗,檢查過往車輛和攜帶物品人員。

      5.4 不得酒后上崗,不得無故離崗、脫崗、空崗、睡崗。在崗期間不得從事吸煙、喝酒、吃零食、聚眾聊天、嘻笑打鬧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5 執勤期間注意安全,大門隨開隨關。

      5.6 保持保安室及責任區域衛生干凈、整潔。

      四.工作職責及要求

      6 6.1 人員出入管理

      6.1.1 內部員H

      6.1.1.1 所有員工上下班期間進出廠區必須佩帶工作證出入。

      6.1.1.2 上班時間因公或個人請假外出者,必須憑《出門證》才能放行。《出門證》月末報送行政部用于考勤校對查證。

      6.1.2 外部人員

      6.1.2.1 公司實施來人來訪登記管理,值班保安在接待外來人員時,必須文明用語、禮貌對待,認真做好登記H作。

      6.1.2.2 所有外來人員進入廠區時,須提前電話聯系接待人,經接待人批準后,方可登記并佩戴廠牌(訪客證、施工證等)入廠。

      6.1.2.3 針對尚無業務關系、無法自行聯系接待人的來訪人員,保安要認真詢問,確需進廠者要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到門衛室接待或報告行政部妥善處理。

      6.1.2.4 外來人員離廠時須將進廠時領取的證件交還給保安室。

      6.1.2.5 保安負責對外來人員進行禁煙宣傳和進廠的其他注意事項說明。

      6.1.3 任何人進出廠門必須接受保安的例行檢查,主要檢查攜帶物品進出的人員,若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異常的,被檢查人必須進行登記,由保安交由行政部調查處理。

      6.1.4 按規定時間下班以后,外來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公司。住公司宿舍職工,務必于晚上點前返回公司(酗酒、醉酒者,不論時間早晚,一律不允許進入公司)。未經公司領導同意,非本廠人員和車輛不得在廠內過夜。

      6.2 車輛出入管理

      6.2.1 內部車輛

      6.2.1.1 公司公務用車外出需在門衛處登記外出時間,返回時由司機填寫記錄返回時間。

      6.2.1.2 公司員工車輛(機動車及非機動車)需在相應的停車區域/車棚或指定位置有序停放,進出廠區時按指定的路線行走,減速慢行,注意安全。

      6.2.2 外部車輛

      6.2.2.1 外來機動車輛須由駕駛人或隨車人員到保安室進行登記,保安根據接待部門負責人口頭或電話溝通進入的時間進行登記,登記后方可領取內部相關證件佩戴進入。

      6.2.2.2 外來車輛進入后必須按指示牌行走和指定地點停放,不得在廠區內隨處行駛或停放。

      6.2.2.3 貨車或其他任何有拉貨需求并在裝卸區域停留的外來車輛,離廠時要有相應的車輛/物品放行單或銷貨單方可放行。

      6.224外來非機動車不允許駛進廠區須有序停放在廠外規定的區域,對亂停亂放者,保安處有權按公司規定處理。

      6.3 物品管理

      6.3.1 產品外運。嚴格執行公司產品的提貨流程,對進廠拉貨的車輛認真登記,產品出廠必須憑產品出廠的相關單據證明并且根據單據的數量及型號對物品進行盤查并登記后方可放行,同時做好出廠時間記錄。月末將產品出門證及登記表報送行政部存檔,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班保安個人承擔。

      6.3.2 外來物品進入公司,保安需與接待部門確認后,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登記放行。除公司生產經營、施工作業所需外,嚴禁任何人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入司。

      6.3.3 保安有權對所有外出的員工車輛上攜帶的物品進行抽查,凡公司物品需帶出廠門者,所攜帶者必須出具行政部簽署并加蓋印章的《物品放行單》,經認真核查無誤后方可放行。發現不符合規定者,及時報告行政部處理

      6.3.4 離職或其他原因離廠員工個人行李須帶出大門的,需到行政部開具《出門證》,保安人員經認真核查無誤后方可放行。

      6.3.5 保安對任何未辦理出門手續的公司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產品、物料、工具等)不得放行;除銷貨單外,任何未加蓋印章的《物品放行單》均無效,所拉物品不得放行。

      6.3.6 各部門需外送的樣品、禮品、物料、工具等,所屬部門需憑部門負責人簽署的放行單(注明名稱、數量、規格、運輸工具等),到行政部簽字確認并加蓋印章,保安檢查、核對無誤后方可放行。

      6.3.7 外來施工作業、臨時務工人員所帶物料和工具等出司,需由主管部門進行安全檢查并簽署《物品放行單》,到行政部簽字確認并加蓋印章,保安檢查、核對無誤后方可放行。

      6.4 防火防盜及突發事件管理

      6.4.1 做好防水、防火、防盜和防毒工作,加強夜間巡查,定時或不定時對廠區內重點防護目標如財務室、倉庫、車間、食堂、四周圍墻等重點查看,同時做好夜班巡邏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如有公司財物被盜,值班保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6.4.2 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及時制止在公司內無理取鬧、大聲喧嘩、打架斗毆等影響正常工作的行為。不予制止者,對值班保安按失職處理。

      6.4.3 119)全體保安人員,要熟練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匪警(IIO),會使用滅火器、消防栓,會組織人疏散,出現異常情況要敢于沖在前面。

      6.5 安防設施運行監督及巡邏、巡視

      6.5.1 監督管理公司所有的安防設施正常運行熟悉公司布局,重要位置重點監控,匯總異常情況的信息并即時反饋,對廠區公共安全部位的監督巡查、巡視并及時做好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行政部,保證公司及員H財產安全。

      6.6 快件函件管理

      快遞員原則上不可自行進入廠區,所有發來的快件、函件需放在指定存放處,并由快遞員電話聯系收件人/發件人,自行到存放點處理。

      6.6.2收到總(副總)經理函件、快件登記后電話告知行政部去領取。

      五.工作考核

      7.1 門衛保安工作屬行政部管理,行政部負責每月對保安進行考核,對因工作疏忽大意、未盡職責,給公司造成不好的影響和損失的,將按公司有關規定對當事保安進行處理。

      7.2 20-50人員、車輛、物品未按規定登記放行的,發現一次,罰款元;若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按規定承擔賠償。

      7.3 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領導消除,避免公司的經濟損失的公司視情況給予表彰、獎勵。

      相關表單記錄

      8.1 《門衛值班及交接班記錄》

      8.2 《來訪登記表》

      8.3 《出門證》

      8.4 《物品放行單》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4

      一、公司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二、車輛使用按先上級、后下級

      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安排。除公司領導或各部門到有關部門、工地辦事外,單獨一人在城區辦事,原則上不安排車輛。

      三、外單位借車,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

      四、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

      面包車由投資發展部使用,由該部統一領油、維修、持有手續、承擔責任。如有臨時安排,其他部門用車,在用車期間內承擔責任,保持車況完好。

      五、車輛在下班后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公司院內,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六、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項目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后,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準

      七、車輛用油由辦公室統一購買,油票由辦公室發放登記,桑塔納轎車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計算,面包車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計算,節獎超罰

      公司車輛一律憑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臺帳,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里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九、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特殊情況需增補油票的,須報公司領導批準

      十、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十一、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貪污論處

      十二、辦公室應按時辦好車輛保險、養路費繳納等各項手續,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

      十三、違規與事故處理

      1、下列情況,違反交通規則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引起的交通肇事;

      (4)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車輛分為辦公室直管車輛、業務科室專配車輛。辦公室直管車輛主要用于公司領導公務活動、科室緊急情況用車,一般情況下,科室工作人員外出不派車;業務科室專配車輛主要用于本科室業務工作用車。必要時,辦公室對業務科室專配車輛實行統一調度。

      2、辦公室直管車輛由辦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況確需用車,可到辦公室填寫《車輛使用派車單》,報請總經理同意。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費用按1元/公里標準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車輛保險由辦公室負責統一辦理,辦公室根據相關政策,考察選擇保險公司。

      4、駕駛員通訊必須保持24小時暢通。除指派用車外,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保證在崗在位,自覺服從調度,做到隨叫隨到。非工作時間,車輛必須停車入庫或停放在辦公室指定位置。未經批準不準擅自出車。不準駕車到娛樂場所。

      5、駕駛員請假半天以上,須將車鑰匙交回辦公室。

      6、公司所有車輛一般不得用于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況私人用車必須經領導批準。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司機補助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用車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責任制,專人駕駛,禁止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2、駕駛員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禁止酒后駕駛,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3、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加強對車輛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定期維護保養,嚴禁帶故障出車。

      4、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5、車庫和車輛須按規定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電話報告辦公室,并在回單位后寫出書面情況報告。

      四、維修管理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科負責結算維修費。汽車大修須經辦公室認真調查核實后提出車輛維修計劃,報總經理批準,按規定辦理維修報批手續。

      2、因公外出,途中車輛發現故障需臨時維修,須請示隨車領導同意后,方可就地維修。駕駛員需持舊部件及有效票據進行費用核銷。凡未按要求、私自維修的.,費用自行承擔。

      五、油料管理

      1、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2、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

      3、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六、獎懲辦法

      (一)對模范執行本制度,工作成績顯著的駕駛員給予獎勵。

      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后,實施獎勵。

      (二)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1、凡發生行車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駕駛員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待開除公司。

      2、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3、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4、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崗位補貼20元;造成損壞,損失費用全部由駕駛員承擔,并追究責任人相關責任。

      5、未帶齊相關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6、酒后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7、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并在公司通報批評。

      8、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的,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七、附則

      1、辦公室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5

      一、凡發現對外來車輛未登記發卡和未收取車輛臨時停泊費或車輛過夜費及未按照小區車輛常年停靠和月停靠收費的,私自允許停放的`現象將進行罰款或開除處理。以上情況中有臨停車輛(含過夜車輛)未按照臨停收費標準收費私自放行或少手及多收的第一次按照收費數額的50倍進行罰款。第二次直接開除。

      二、凡對小區搬家車輛和業主攜帶貴重(電視機、臺式電腦等)物品外出時,未出示《業主物品搬遷放行通知單》私自放行的情況,根據搬遷的物品價格等值對門崗當值班人員進行罰款。

      三、對小區業主車輛或外來車輛不收取停車費,或收繳費用未上繳或私自同意業主或外來車輛在小區停放收受業主好處的情況,將根據車輛停車費數額進行處罰或開除。

      四、對長期辦理年卡和三個月月卡停放的車主繳費時不得有物業公司員工收受現金代為繳費(除臨時停放車輛由門崗收費外),發現一次將進行處罰。

      五、如發現小區有外來車輛在小區內阻塞交通或占用他人車位,影響業主車輛和小區交通主干道,停放綠化帶,查閱門崗記錄大門崗未能報出車輛信息也并未對外來車輛登記進入小區的時間者根據事態將對大門崗值班當事人進行罰款。

      六、小區各個大門門口兩側(5米)嚴禁停放車輛,以免影響小區業主車輛的進出視線,并造成交通事故,如有大門兩側停放車輛將對值班門崗人員進行處罰。

      七、對臨停車輛收費必須給車主發車輛停泊票,嚴禁對臨時停放車輛收卡、收費不給發票。嚴禁不發卡或不登記進行收費,違者將進行罰款或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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