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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務分包管理制度

    時間:2024-11-29 16:44:17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勞務分包管理制度

      現如今,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務分包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勞務分包管理制度

    勞務分包管理制度1

      第1條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筑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勞動法》,特制定本規定。

      第2條施工現場安全由施工企業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第3條施工總承包單位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第4條所有承包單位進場施工,一律簽定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權利和義務。總承包單位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第5條承包單位應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及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嚴格按施工規范和安全技術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總承包單位依法實施的安全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第6條總承包單位應對承包單位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其安全負責。總承包單位不得要求承包單位在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管理制度的情況下進行施工。

      第7條承包單位用工必須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

      第8條承包單位投入生產的各類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特種設備及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總承包單位應對承包單位的各類設備的安全性能進行驗收,不合格的一律清退出場。

      第9條兩個以上承包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定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第10條承包單位發生因工傷亡事故,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發包單位負主要直至全部責任,并按公司傷亡事故處罰辦法和公司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制度進行處罰及追究責任:

      1、與不具備簽訂合同資格的單位或個人簽訂合同的;

      2、簽訂的合同中對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或責任歸屬不清的;

      3、對于雙方達成的口頭協議,調查過程中無法確定的;

      4、把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

      5、經調查確定的其他屬于總承包單位責任的。

      第11條在租賃活動過程中,要遵守下列規定:

      1、公司內各單位出租房屋、機械設備等給其他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在簽訂租賃合同時,必須包括監督使用單位合法生產經營、保證安全生產的條款。在合同生效前必須由雙方共同對房屋、機械設備等的安全狀況進行驗收、確認,并留有雙方簽認的文字記錄;

      2、公司及所屬單位向其他單位或個人租用房屋、機械設備等時,應先檢查所租用的房屋、機械設備等安全狀況,不允許租用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房屋、機械設備等。而且,不論以何種形式租用,都必須先簽訂合同,后使用;

      3、機械設備及其操作人員一并租用的,必須對其操作人員進行嚴格管理,落實現場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等各項措施。

      第12條公司所屬各單位根據本規定,制訂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勞務分包管理制度2

      1、總則

      為了加強對工程分包的管理,使所選擇的勞務、工程分承包方能滿足本公司的要求,以確保整個工程質量和進度,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含外地項目公司)所有工程需要分包的勞務和工程分包項目。

      3、職責

      (1)公司負責勞務、工程分包的招、投標及組織項目部、工程部、質安部調查、評審、推薦合格分承包方的工作。

      (2)經營部負責勞務、工程分包合同的編制和解釋工作。

      (3)審計科負責勞務、工程分包報價書的編制和勞務、工程分包結算的審計工作。

      (4)工程部、質安部負責勞務工程技術、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考評、推薦合格分承包方及開標工作。

      (5)財務部負責勞務、工程結算付款比例控制及參與開標工作。

      (6)項目部負責提供工程分包招標計劃及對簽約的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現場施工進行綜合管理,并參與對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考評、推薦工作。

      4、工作程序

      (1)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信息收集。在各工程項目合同簽訂(或項目部組建)后三日內,公司派員(或與項目人員)以合法有效的方式,向當地已快完工的.建筑工程項目的各相應勞務班組、人員傳遞工程所需的勞務班組信息,以廣泛收集當地勞務班組的相關信息資料。

      (2)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考察評價。在收到勞務班組報名后三日內,建材公司組織項目部等有關部門人員,對其進行考察、評價、篩選,查其目前實際施工項目與其簽訂的分包合同及現場施工質量、能力、交工期、能否及時退場、信譽情況等等,填寫《勞務、工程分包方資格調查表》、《勞務、工程分包方主要業績調查表》,推薦合格分承包方,原則上每一分項工程選擇3~5家合格分承包方,報總經理審批后,公布《合格分承包方名冊》。

      (3)勞務、工程分承包方招標書編制。勞務、工程分承包方招標書由公司匯總編制。其中,工程分包合同由經營部提供,報價書由審計科提供,其他與工程相關的特殊內容由項目公司(項目部)提供。

      (4)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招、投標。在項目公司(項目部)組建后二日內,須填報《___項目勞務招標計劃表》,經工程部審核后,由公司按《合同分承包方名冊》進行工程分包招、投標的組織實施:

      ①勞務、工程分承包方按招標書內容進行投標。

      ②公司收標后二日內,即組織工程部等相關部門進行開標,并將開標記錄及推薦中標候選單位的結果,報總經理審批后,由項目分公司(項目部)與中標單位簽訂工程分包合同,經總經理簽批后執行。

      (5)如需從《合格分承包放名冊》以外的勞務公司(班組)選擇投標方,項目公司(項目部)應將事先收集到的勞務公司(班組)資料隨《___項目勞務招標計劃表》一并傳至公司,相關部門將應急評價,確認其是否為合格分承包方。

      (6)不招標項目,由項目部提出不招標申請報告,并由其選擇隊伍,同時俯有關報價資料傳至公司審核,經總經理批簽后執行。

      (7)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管理和考評。

      ①項目部在施工過程中對勞務、工程分承包方實施綜合管理,并定期考評。

      ②各工程分包項目完成后,項目部對各勞務、工程分承包方進行評價,評價記錄報公司存檔,作為該合格分承包方年度評審的依據之一。參加管理評審的部門接到通知后,應提供在會上匯報的有關評審資料,并于5日內寫出書面,交質安辦。

      ③公司等相關部門協助項目部對勞務、工程分承包方進行管理,并處理相關問題。

    勞務分包管理制度3

      1勞務分包方應在公司合格勞務分包方一覽表中選擇。合同簽訂后,項目經理部安排專人負責該項工作,建立耗工、人工費和工程款的支付臺帳。

      2勞務分包方應將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名單造冊及一張照片向現場申報登記。

      3須提供勞務人員三證復印件及特殊工種相應的操作證和勞務證。

      4勞務分包方應指定專人配合總包方管理,配合開展現場施工的質量、技術、安全、文明的交底工作和消防與治安方面的教育工作。

      5所有進入現場的勞務人員應接受政府(社區、街道)職能部門的有關監督檢查和教育工作。

      6勞務分包方有責任教育所屬勞務人員遵守工程所在政府部門發布的'有關政策法令、法規及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確保現場施工有序的進行。

      7勞務分包方所屬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生的各類違章作業,總包方將依據情節輕重、危害程度等具體情況或有關規定予以勸阻警告,作罰款處理,情節嚴重者,責令停工整頓,直至退場。

      8總包方應根據分包合同,在勞務分包方進場后,進行上崗前的施工技術、質量交底,安全教育,作業計劃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

      9總包方須對勞務分包方進行施工過程中的檢查、評價、監督和驗收,并報公司有關部門,使其能滿足合同規定的要求,決不能滿足分包要求的勞務分包方要進行調整或清退,并將有關信息及時反饋給業主和監理。

    勞務分包管理制度4

      第一條人力資源部在公司勞務分包管理委員會領導下負責本公司內勞務分包的歸口管理工作。

      第二條項目部是工程施工勞務分包管理的具體承擔者。負責對勞務分包方的評價與考核(主要考核內容包括:勞務分包方的資質、業務范圍、人員數量及技能狀況、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控制能力、參與本企業工程施工的業績和信用等),參加勞務分包方的選擇,負責對勞務分包的日常管理等。

      第三條項目部應當規范勞務用工行為,建立常態考核管理機制,形成分包方業績記錄,保持對勞務分包過程的有效控制;對惡意不履行分包協議的分包方,堅決及時清退,并報告公司禁止該分包方在本公司范圍內參與勞務分包。努力尋求與高素質專業勞務方的合作,不斷提高勞務分包施工隊伍的整體水平。

      第四條項目部應對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召集人)進行相應指導,引導他們成立建筑勞務分包企業,進行工商注冊,申報勞務資質,必要時給予一定的優惠條件。

      第五條公司對本單位內的勞務隊伍或富余人員,通過統一管理,逐步實行內部勞務分包公司管理模式,條件成熟時申報勞務企業法人資質。

      第六條項目部對勞務分包方進行評價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工程部等部門共同確認,并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列入合格勞力分包方名冊。

      第七條勞務分包方的選擇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在公司勞務分包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并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確認,簽訂規范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應與總包合同相關內容保持一致,同時要保證滿足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需要。

      第八條按“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項目部應對分包方和相關勞務人員進行務工常識、安全知識、法律法規、操作規范等內容的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對應持證上崗的勞務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職業操作證書。

      第九條人力資源部定期對項目工程勞務分包情況進行檢查,對項目部的'勞務分包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第十條為保障勞務工人的合法權益,項目部可向勞務分包方按其所承包項目應付工程款的10%-15%提留工資支付保證金,作為專項基金,專款專用。當分包工程竣工或年終結算時,如勞務分包方未拖欠勞務工人工資,項目部一次性將保證金返還分包單位。

      第十一條因勞務分包方拖欠勞務工人工資及由此引發工人集訪,處理不當而造成不良影響的,追究項目部負責人的相應責任。

    勞務分包管理制度5

      一、新成立企業應提供以下申報材料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表》及其電子文檔

      二、附件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企業章程;

      3、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4、投資方的銀行資信證明;

      5、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企業財務負責人、經營人、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6、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企業技術、財務、經營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

      7、建造師(項目經理)注冊(資格)證書、身份證;

      8、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

      9、資質標準要求企業必須具有的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

      10、辦公場所房屋產權證書或房屋租賃合同;

      11、資質標準要求企業具有自有設備、廠房的,企業需出具購置合同、發票;

      12、市(州、地)建設局或交通、水利、信息產業等相關部門對必須具備的實物條件,包括辦公場所、技術裝備等的.考察意見。

      13、申請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專業資質的,每增加一項資質,須增加二份《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及一份相應的附件資料。

      三、申請資質升級或增項,除應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交下列附件材料:

      1、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

      2、企業近三年的財務決算年報表;

      3、國家統計局制定的〈法人單位基本情況(C101表)〉及近三年的〈建筑業企業生產情況(C102表)〉、〈建筑業企業財務情況(C103表)〉;

      4、經注冊會計師或者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5、企業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質量驗收、安全評估資料。

      四、資質申請、資質升級、資質年檢申報程序:

      1、申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和專業承包一級企業資質的,申請人直接向省建設廳提出申請,提交有關資料,中央管理的企業直接向建設部申請;

      2、省建設廳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初審意見,并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上報建設部。其中,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由省建設廳商同級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建設部。

      3、申請施工總承包系列、專業承包系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建筑業企業資質或勞務分包企業資質的,申請人向所在市(州、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資質申請——經核驗原件、進行初審后報省建設廳審批。其中,申請交通、水利、信息產業等方面建筑業企業資質,由省建設廳征得同級有關部門初審同意后審批。

      五、辦理期限:

      1、申請施工總承包系列特級、一級和專業承包系列一級資質的初審期限為:自“窗口”受理完整申報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并上報建設部;

      2、施工總承包系列和專業承包系列二級及二級以下資質和勞務分包系列資質的辦理期限為:自“窗口”受理完整申報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因故不能作出決定的,經相關業務的分管廳長批準,延長10個工作日。

      六、收費標準:按有關規定收取

      建筑業企業勞務用工管理制度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是勞務用工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企業勞務用工管理領導小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兩機構的組建工作,并擔任第一負責人職務,組織和領導勞務用工管理工作。

      二、企業勞務用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依法制定本企業勞務分包和勞動用工管理辦法,并對其執行落實情況進行直接監督;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負責接待受理本企業民工投訴,解決用工糾紛等。施工現場應在明顯位置公開相關負責人、聯系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

      三、項目經理是勞務用工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負責貫徹執行企業勞務用工管理的規定,并組織制定本項目的管理措施和辦法,親自監督本項目工資支付工作,親自組織解決本項目的用工糾紛和勞動爭議。

      四、工程項目部應建立項目用工臺帳,全面掌握現場工作的所有工人上崗工作情況,適時進行檢查、督促;建立健全培訓考核制度,對現場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業務技能、法律法規等知識培訓,嚴明紀律,嚴格考核。

      五、工程項目實施勞務分包,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嚴禁違法分包、轉包,嚴禁私招濫雇。

      六、進場民工必須具備工作所要求的身體、技能條件;必須與用人單位依法建立勞動合同用工關系;必須接受勞動安全知識、企業和項目部規章制度、專業技術知識等培訓,嚴禁未經培訓上崗作業。

      七、勞務分包糾紛解決程序: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協商→企業勞務用工管理領導小組組織協商→依法申請勞動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勞動爭議解決程序:班組長組織協商→項目經理組織協商→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申請勞動仲裁委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用工糾紛必須依法按程序進行解決,嚴禁任何一方采取違法手段解決糾紛。

    勞務分包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防范市場風險與法律風險,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減少因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有規范行為導致的糾紛,依據《合同法》、《建筑法》、及相關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我公司對外簽訂的所有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適用本管理制度。

      第三條公司合同管理部門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領導下,負有以下職能:

      1、負責修訂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導各項目部制訂合同管理實施辦法;

      2、負責制訂完善公司各類合同;針對合同履約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完善合同;

      3、負責解答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等法律問題;

      4、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對重大、重要合同進行評審并出具審查意見;

      5、參與合同糾紛的調查處理,制定解決方案;

      6、負責公司各類合同文本的歸檔工作。

      項目部的項目經理負責該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合同的管理、履約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簽訂

      第四條承接勞務工程時,按發包人的招標文件規定,應當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后30日內依法與發包人簽訂《勞務合同》;發包人直接發包勞務作業的,應當在勞務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依法與發包人訂立勞務分包合同。

      第五條公司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將所承包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分包給其他企業或個人。

      第六條勞務分包合同訂立后,除依法變更外,不得再與發包人訂立背離勞務分包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第七條勞務分包合同應當采用書面方式訂立。勞務分包合同應當由雙方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

      第八條勞務分包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1、發包人、承包人的單位全稱;

      2、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勞務作業承包范圍及內容、質量標準、勞務分包合同價款;

      3、合同工期、質量、安全文明以及調整的要求;

      4、勞務分包合同價款、人工費、勞務工資結算和支付的方式、時限以及保證按期支付的相應措施;

      5、勞務分包合同價款調整標準、調整依據及程序;

      6、勞務作業內容變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

      7、施工現場及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要求;

      8、臨時性用工、停工、窩工的確認方式及補償,根據雙方施工現場管理約定進行罰款的標準和確認程序,材料保管責任;

      9、勞務作業驗收的條件及程序;

      10、違約責任;

      11、爭議的解決方式;

      12、發包人、承包人聯系方式,以及發包人的項目經理,承包人的項目負責人的相關信息;

      13、其他應當在勞務分包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內容。

      14、勞務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機械、周轉性材料租賃和主要材料采購內容。勞務分包合同可規定低值易耗材料由勞務分包企業采購。

      第九條簽訂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批準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經辦人、審查人、批準人各司其職,分工負責。任何合同均需按公司的合同評審流程經相關人員評審后,方可批準簽訂。

      第十條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簽訂;如需由代理人簽訂合同時,實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制度,應先取得授權委托書,并在授權范圍內簽訂合同。

      第十一條經辦人于合同簽訂前,應驗證對方當事人有效證件,驗明主體資格,了解其資信狀況,審查對方經辦人代理權限,審查對方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第十二條屬投標中標的項目,經辦人要召集有關部門共同審查業主招標文件,確定我方投標書的主要條款。

      對審查人有疑義的部分,經辦人應予全面解釋。對審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見,經辦人應予重視,并協商完善。應審查人的要求,經辦人有責任補充相關材料。

      第三章合同簽訂流程

      1、項目部在對外勞務發包時,由預算員對分項分包內容制定招標文件,并發給有資質的勞務班組,再由項目經理組織,預算員參加對班組進行競標,根據競標結果在2~3個工作日確定中標班組。

      2、勞務合同需由技術部、工程部、安全部共同參與制定,技術部由技術總工組織對每個班組分包工程制定質量標準以及驗收評定獎罰制度,工程部由生產經理組織對每個班組分包工程制定進度標準以及驗收評定獎罰制度,安全部由安全員對每個班組分包工程制定安全文明標準以及驗收評定獎罰制度,最終完成初稿由項目經理最終定稿再由預算員編制合同審批單(見附件一)并附上合同范本轉交給董事長簽字確認后正式與勞務班組簽訂合同,一式三份,項目經理一份、預算員一份、勞務班組一份。

      3、對中標勞務班組的單價由預算員制定單價審批表(見附表二)并報送給董事長簽字確認,由預算員存檔并按此單價結算。

      第四章合同的備案

      第十三條發包人應當在勞務分包合同訂立后7日內,到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辦理勞務分包合同及在施工人員備案。

      第十四條發包人、承包人約定的合同解除條件成就時,雙方應當簽訂解除協議。解除協議簽訂后,現場范圍內的勞務作業施工人員應按約定的時間撒離現場。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合同依法簽訂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項目部必須認真履行合同,確保公司的信譽。

      第十六條對履行過程中對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項目部應當立即查明情況,認真、穩妥地收集證據,及時、合理、準確地向對方提出索賠報告。當我方接到對方當事人的索賠報告后,項目部應當立即通知公司法務部,共同商定應對措施。

      履行過程中一旦發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擾及意外事件,項目部應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查明原因,及時化解。并收集好相關證據。

      第十七條項目部應對合同履行中發生的情況,建立臺賬,由專人負責書面簽證、來往信函等資料的保管。

      第十八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確需簽訂補充協議或者變更、解除合同的,項目部應當按照本管理制度第二章關于合同簽訂的程序辦理。

      第十九條合同履行完畢后,對所遺留的問題,項目部應指定專人負責解決,并規定解決期限。在期限內確定無法解決的,應當立即報告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指定有關部門配合解決,并提出具體方案。

      第二十條自勞務分包合同備案之日起至該勞務作業驗收合格并結算完畢之日止,應當根據勞務分包合同履行進度情況,于每月25日前在勞務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統上填報上個月勞務分包合同價款結算支付等合同履行數據。

      第二十一條按照合同約定發放工資并將工資發放情況書面報送發包人的。

      第二十二條積極配合市建委、勞動等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第六章合同文本的管理

      第二十三條合同履行完畢后,項目部應將與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傳真、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賬等全部資料及時移交資料部進行備案。

      第二十四條應當做好合同文本及相關資料的歸檔整理工作,并定期將合同管理情況報告公司領導。

      第七章責任與獎懲

      第二十五條對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為,公司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要求其承擔全部損失:

      1、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收受賄賂,與他人惡意串通,出賣公司利益;

      2、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嚴重玩忽職守,導致公司遭受巨大經濟損失;

      3、其他故意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對嚴重違反本管理制度行為,公司除給予有關人員紀律處分外,還可視情況要求其承擔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第二十七條公司職工均有權檢舉、揭發違反本管理制度、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對于檢舉、揭發屬實對于檢舉、揭發屬實的,公司除給予該職工一定物質獎勵外還負責保密。

      第二十八條對于認真執行本管理制度并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的有關部門和人員,公司將公開表彰并給予物質獎勵。

      第八章

      其它事項

      1、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則可要求當地的建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則向所在區人民法院起訴。

      2、甲方項目部合同簽訂會議紀要作為合同附件,乙方無條件遵照執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完成各自的義務后自動終止,本合同書經手動修改后無效。

    勞務分包管理制度7

      為了進一步規范公司勞務分包專業管理,提高勞務分包專業管理水平,理順各層次業務流程,結合公司目前自身狀況及實際情況,特編制本公司勞務分包管理制度。

      一、總則

      1、落實好管理層次的定位,進一步強化項目管理,不斷提高公司勞務分包管理水平和提高勞務分包方的素質,促進雙方合作共贏的良性發展。

      2、公司項目所使用的勞務分包企業,必須是公司確認準入的`勞務分包隊伍,并列入公司合格勞務供方的勞務隊伍,凡未經考評合格的勞務分包方,各項目嚴禁使用。以往與公司有過勞務糾紛、訴訟、發生過農民工討薪等極端或事件,勞務企業信譽度差的勞務分包隊伍堅決不予使用。

      二、勞務分包隊伍準入管理

      1、凡未列入公司合格勞務分包施工隊名錄的在選用前,項目部或其他人員須提前向公司申報擬選用勞務分包人,公司組織人員進行考查,考察內容包括:

      (1)、了解該施工隊擅長的施工作業類別或專業等情況;

      (2)、了解該施工隊用工、安全、施工、生活管理,勞動合同簽訂、工資支付、保險繳納情況;

      (3)、重點了解施工隊近三年施工業績情況以及過往履歷,也可實地考察在施或已完的工程一個,并查看與考察工程項目相對應的《勞務分包合同》,確認其業績是否屬實。

      (4)、按照上述內容考察后,填寫《勞務分包企業施工隊準入考察表》,報公司辦公室備案。

      三、勞務分包企業施工隊的選用

      1、選擇勞務分包方必須從公司勞務分包花名冊中選用,按照其施工質量、施工力量、信用等級等擇優選用,優先選用評價指標高的勞務分包方。

      2、有意向與我公司進行合作的勞務分包人,在進入施工前,必須經過資質、業績審核確認具有承擔工程項目勞務分包相應的資質及實力,施工隊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和業績,否則不得使用。

    勞務分包管理制度8

      為防范市場風險與法律風險,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減少因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的糾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公司堅持以本制度來規范公司的合同管理行為,保證全面履行勞務分包合同。

      一、勞務分包合同的訂立

      第一條 勞務作業發包時,發包人、承包人應當依法訂立勞務分包合同。

      發包人不得將勞務作業發包給個人或者不具備與所承接工程相適應的資質等級以及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

      承包人不得將所承接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分包給其他企業或個人。 建設單位不得直接將勞務作業發包給勞務分包企業或個人。

      第二條 勞務作業招標發包的,發包人、承包人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30日內訂立勞務分包合同;勞務作業直接發包的,發包人、承包人應當在承包人進入施工現場前依法訂立勞務分包合同。

      勞務分包合同訂立后,除依法變更外,發包人、承包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勞務分包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第三條 勞務分包合同應當采用書面方式訂立。

      勞務分包合同應當由雙方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項目經理部印章。

      第四條 勞務分包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發包人、承包人的單位全稱;

      (二)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勞務作業承包范圍及內容、質量標準、勞務分包合同價款;

      (三)合同工期以及調整的要求;

      (四)勞務分包合同價款、人工費、勞務工資結算和支付的方式、時限以及保證按期支付的相應措施;

      (五)勞務分包合同價款調整標準、調整依據及程序;

      (六)勞務作業內容變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

      (七)施工現場及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要求;

      (八)臨時性用工、停工、窩工的確認方式及補償,根據雙方施工現場管理約定進行罰款的標準和確認程序,材料保管責任;

      (九)勞務作業驗收的條件及程序;

      (十)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二)發包人、承包人聯系方式,以及發包人的項目經理,承包人的項目負責人的相關信息;

      (十三)其他應當在勞務分包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內容。

      第五條 本市推行使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共同制定的勞務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第六條 勞務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機械、周轉性材料租賃和主要材料采購內容。勞務分包合同可規定低值易耗材料由勞務分包企業采購。 勞務分包合同中不得包括維修保證金的內容。

      第七條 發包人、承包人約定勞務分包合同價款計算方式時,可以選

      擇固定合同價款、建筑面積綜合單價、工種工日單價、綜合工日單價四種方式選擇其一計算。

      發包人、承包人不得采用“暫估價”方式約定合同總價。

      第八條 采用建筑面積綜合單價方式計算的,發包人、承包人應當在勞務分包合同中明確約定建筑面積計算規則、計價規范、工作內容、調整因素等。

      第九條 勞務分包合同價款包括工人工資、管理費、勞動保護費、各項保險費、低值易耗材料費、工具用具費、文明施工及環保費中的人工費、利潤、稅金等。

      第十條 發包人、承包人在勞務分包合同訂立時應當對下列有關合同價款內容明確約定:

      (一)發包人將工程勞務作業發包給一個承包人的',正負零以下工程、正負零以上結構、裝修、設備安裝工程等應分別約定;

      (二)工人工資、管理費、工具用具費、低值易耗材料費等應分別約定;

      (三)承包低值易耗材料的,應當明確材料費總額,并明確材料費的支付時間、方式;

      (四)勞務分包合同價格風險幅度范圍應明確約定,超過風險幅度范圍的,應當及時調整。

      第十一條 發包人、承包人應當在勞務分包合同中明確約定施工過程中勞務作業工作量的審核時限和勞務分包合同價款的支付時限。審核時限從發包人收到承包人報送的上月勞務作業量之日起計算,最長不得超過3

      日;支付時限從完成審核之日起計算,最長不得超過5日。

      第十二條 發包人、承包人應當在勞務分包合同中明確約定對勞務作業驗收的時限,以及勞務合同價款結算和支付的時限。

      二、勞務分包合同的備案

      第十三條 發包人應當在勞務分包合同訂立后7日內,到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辦理勞務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員備案。

      第十四條 勞務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員備案采用網上數據申報與書面勞務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員備案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網上數據申報應當通過勞務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內容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合同主體名稱、勞務作業承包范圍、工期、質量標準、勞務分包合同價款及其支付方式和在京施工人員信息等。

      第十五條 發包人辦理書面勞務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員備案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勞務分包合同(正、副本);

      (二)在京施工人員項目用工備案花名冊;

      (三)未進行身份認證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四)實行勞務作業招標的,提交中標通知書;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六條 勞務分包合同中涉及勞務作業承包范圍、勞務分包合同工期、勞務分包合同價款、發包人項目經理、承包人項目負責人等發生變更的,發包人、承包人應當及時確認并簽訂變更協議。

      發包人應當自簽訂變更協議之日起7日內持變更協議到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辦理備案手續。

      在京施工人員發生變更的,承包人應當于每月5日前通過勞務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統記錄變更人員信息。

      第十七條 發包人、承包人約定的合同解除條件成就時,雙方應當簽訂解除協議。發包人應當自簽訂解除協議之日起7日內持解除協議到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辦理備案手續。

      解除協議簽訂前,發包人不得允許其他承包人進入現場對此范圍內的勞務作業進行施工。

      三、勞務分包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條 發包人、承包人應當建立健全勞務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明確勞務分包合同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勞務分包合同管理人員應當經過業務培訓,具備相應的從業能力。

      發包人、承包人應當以工程項目為單位,設置勞務分包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勞務分包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十九條 自勞務分包合同備案之日起至該勞務作業驗收合格并結算完畢之日止,承包人應當根據勞務分包合同履行進度情況,于每月25日前在勞務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統上填報上個月勞務分包合同價款結算支付等合同履行數據。

      發包人可以通過勞務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統對承包人填報的合同履行數據進行查詢,如認為存在異議,應向承包人提出,承包人拒絕更正的,可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據實反映。

    勞務分包管理制度9

      一、考勤管理制度

      為嚴肅勞動紀律,規范企業員工行為,維護企業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辦公室人員。

      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準遲到、不準早退、不準曠工,有事必須請假;

      2、外出辦事人員,須向辦公室說明去向,否則將視其不同情形作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3、企業員工一天以內病、事假可由各各部門審批。一天以上病、事假均應報公司領導審批。企業中層管理人員請假,報公司領導審批;

      4、各類缺勤情況處理規定:

      ①每遲到、早退一次扣除50元工資,一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10次者扣除三天工資;

      ②每請事假一日扣除一日工資,病假期間發放本人基礎工資的60%,病假一般每年不得超過3個月,超過部分另行決議;

      ③每曠工一日扣除兩日工資,直至扣完當月全部工資,凡曠工者均不得享受獎金待遇;

      ④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者,單次曠工超過10天、三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按公司有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并做除名處分;

      ⑤辦公室負責每天考勤記載,嚴禁弄虛作假,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或者自打考勤。 ⑥員工在年內的考勤記錄將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⑦各項目部考勤制度見后面《項目部考勤制度》。

      二、加班制度

      1、根據>有關規定,在不損害員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加班。

      2、員工是否加班及加班時數須經由部門主管在”加班審核表”上簽字后方可確認。

      3、申報加班的最小單位為1小時。

      4、員工加班,享受以下待遇:

      ①普通工作日員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調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資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②休息日員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調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③法定休假日員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④員工本月加班的,公司應于下月月底前安排調休;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調休的,將在3個月內安排調休。

      ⑤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員工,不執行加班制度。

      ⑥以下情況不視為加班:

      公司在節假日組織的郊游及其他娛樂活動;

      公司在非節假日組織的下班后的娛樂活動;

      出差時路途所花費的時間;

      在非工作時間組織的培訓;

      辦公室管理人員,未經上司指派或同意的日工作時間的延長。

      三、請假制度

      1、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事先要填寫請假條并通過領導批準后方可,員工因私事請假3天以內的(含3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

      2、請假員工事先須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私事請假扣發請假期間基本工資。

      3、請假時間可與加班時間抵消。每月累計請假5天,扣發一周基本工資。

      4、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視為曠工。

      5、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四、文件管理制度

      1、公司的文件主要由辦公室負責起草和審核,總經理簽發;各部門的文件由各部門負責起草,辦公室審核打印,總經理簽發。

      2、文件簽發后,經校對無誤后方能印制。

      3、文件統一由辦公室負責發送。屬于保密文件,應由專人印制、報送。

      4、外來文件由辦公室專人負責簽收后呈公司主要領導傳閱再轉交相關部門傳閱并簽名確認,并分類登記。

      5、傳閱文件由辦公室專人負責收回。對總經理批示的文件,辦公室應及時組織傳達和落實。

      6、文件歸檔工作依照檔案法和公司檔案管理制度及時整理(立卷)、歸檔。存檔時,要求把文件的批復、正本、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7、要堅持平時立卷與年終立卷歸檔相結合的原則,重要工作、重要會議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時立卷歸檔。

      8、借閱、復印文件需經主管領導批準,作好登記,并應于當天收回。

      五、證照管理制度

      1、公司的證照指定專人保管。

      2、公司的所有證照領用必須報公司總經理同意批準簽字方可發放,如遇總經理不在公司,可用電話請示征得認可后方可發放,事后需及時請總經理補簽簽名。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對公司證照的發放及歸還日期詳細登記,領用時須領用人簽字并附身份證復印件,注明用途。

      4、每年年末將所有證照收回公司,予以重新登記發放。

      5、建立證照動態管理制度,及時通知進行年檢及變更、換證等事宜,以免逾期造成損失。

      六、檔案管理制度

      1、歸檔范圍:公司的各類收發文件、工作計劃、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托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2、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公司所有財物資料視同密級檔案,妥善保管。

      3、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①確需借閱檔案時,需經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②借閱檔案必須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復制,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一般內部檔案經辦公室負責人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

      4、檔案的銷毀

      ①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②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銷毀,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銷毀。

      ③經批準銷毀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毀清單,由專人監督銷毀。

      七、保密制度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利益,制訂本制度。

      1、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①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②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③專有技術;

      ④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

      ⑤重要的合同、客戶和合作渠道;

      ⑥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戶帳號;

      ⑦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項。

      3、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秘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制、收發、傳遞、保管,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

      4、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秘密。

      5、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6、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7、檔案室、微機室等機要重地,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更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8、辦公室應定期檢查各部門的保密情況。

      八、印鑒管理制度

      1、公司印鑒由辦公室負責人負責保管。如發生丟失、損毀或被盜情況,除迅速上報領導外,還應向當地機關和備案機關登記,并聲明作廢。

      2、公司印鑒的使用一律由總經理簽字許可后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公開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4、公司原則上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等,如確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需開具時,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條后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證明等外出工作必須向公司匯報用途,并需交回其復印件,未使用的必須交回。領用人應對空白介紹信、證明等使用不當產生的后果承擔全部責任。

      5、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

      6、各項目部因業務需要確需領用印章時,經總經理批準簽字認可后登記領用,并由領用人簽字并作承諾。業務終止時,必須及時辦理印章歸還手續。領用印章必須于每年年底交還公司重新登記備案,如需繼續使用則重新辦理領用手續。

      凡超越公司授權、超越承包合同違反公司規定、違反法律、法規等使用印章造成不當后果者,必須承擔全部責任和經濟后果,并承擔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九、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1、辦公用品本著節約、費用低廉的原則管理。

      2、采辦辦公用品由各辦公室提出申請,并由各辦公室負責人簽字。

      3、由公司辦公室將申請匯總后(注明品種、規格、數量、預算)報請公司領導、財務主管審核。

      4、采辦人員依據批準后的匯總表領取資金采辦,并不得隨意占用資金。

      5、采辦回辦公用品后,采辦人員應及時與保管人員核對辦公用品,核對無誤雙方簽字后登記入庫。并由采辦人員及時辦理會計核銷手續。

      6、領用辦公用品,先登記,后領用。

      7、保管人員負責將辦公用品保存完好,發生毀損、丟失由其負責。

      十、費用報銷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成本管理,減少不必要的開支,實現公司利潤最大化,公司費用開支必須遵循“費用與收入比”、”計劃總額控制”、“先申報、審批,后支出、報銷”的原則。

      1、憑有效票據報銷

      ①有效票據主要指內容填寫齊全、大小寫金額一致、票面完整、清晰的正規發票、收據。嚴禁偽造或對發票、收據虛報金額等作假行為。

      2、填制報銷單

      ①除差旅費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外,其他性質的費用統一填寫“費用報銷單”。填制時應先將票據按費用性質進行歸類,如:交通費,業務招待費;不同類別的票據應分開填制“報銷單”,并詳細填寫“報銷內容”。比如填報業務招待費時要說明宴請的原由、宴請對象、人數、時間、地點;報銷差旅費限為省會住宿120元/天,餐補30元/天;非省會城市住宿100元/天,餐飲30元/天。公共汽車、火車硬臥費用實報;近距離或時間緊急的,經總經理批準乘動車實報。乘車費除上述要求外,還需在每張票據背面注明始發、到達地點;在“用途說明”欄填寫費用發生的時間,原因,地點等;“單據張數”欄填寫所附單據,在“合計人民幣”欄正確填大寫,從1至10的數字大寫分別為: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

      ②報銷單制完后,將發票、收據整齊有序的粘貼于報銷單后。

      2、報銷流程

      ①報銷人在原始憑證(發票、收據等)上簽名,把原始憑證附到“費用報銷單”后,先交于辦公室負責人進行審核,確認費用發生的合理性、真實性,并在“報銷部門主管”欄簽名,之后交于財務部會計,由其對票據的有效性、費用的合理性作出判斷,無誤后再將單據統一轉遞給總經理審批,后交于出納,出納通知報銷人領款或辦理清帳手續。流程如下所示:

      ①費用報銷必須及時,當月費用必須當月報銷、清算,跨月無特殊事由不予以報銷。

      ②費用報銷的范圍僅限于公司規定幾大類,屬于個人生活性質的支出一律不予報銷。

    勞務分包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二、 為了加強對本工程及其勞務分包單位的管理,使所選擇的分包方能滿足我項目部的要求,以確保整個工程質量和進度,并保證對分包隊伍的管理更加規范有效,達到統一管理、規范行動,特制本制度。

      三、總承包對分包隊伍進場要求

      1、要進場前將復印件加蓋章,上報總承包、監理審查備案。

      2、分包單位必須為進場地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購買人身保險以防意外傷害發生后帶來不必要的糾紛。

      3、分包常駐工地的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分包單位進場前應向總承包上交管理人員崗位、資格老的證書。

      4、進場的勞務人員必須持有身份證、特殊工種上崗證。其中包括電工、電氣焊工等。

      四、總承包對施工進度的管理

      1、施工進度計劃管理

      2、 總承包依據招標工期時間編排合理的總進度計劃,對生產線諸要素(人力、機具、材料等)及各工種進行計劃安排,在空間上按一定的位置,在時間上按先后順序,在數量上按不同比例,合理地組織起來。

      3、施工進度與計劃后而不采取有效措施者,項目部有權視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五、技術質量管理

      施工方案

      分包單位負責編制本專業施工方案,負責方案的落實工作,負責對現場施工人員的交底工作,并需將交底書面上報項目部技術質量部倍查。

      設計變更、洽商

      分包單位對施工中出現的圖紙問題及施工難度較大確實需要改動做法的.事事項應時向項目部技術質量部反應以變辦理洽商,不得擅自變更施工,對于各類設計變更項目技術質量部會在第一時間內以文字形式傳達給分包方。

      材料管理及施工試驗

      各專業分包單位負責編制本單位的材料計劃及施工計劃,并報項目技術質量部備案,材料的規格、品種。生產產家等必須經我項目部確認后方可進場,進場后必須認真按有關標準進行檢驗、試驗。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質量管理

      各專業分包單位必須建立方質量管理系統,有明確的職責分工和管理和管理程序,并報項目部認可后組織施工。分包單位質檢員必須嚴格按標準規范和本單位編制的質量目標進行自檢驗收,自檢各格報項目驗收。

      資料管理

      1、 本工程執行遼寧省標準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和全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各單位嚴格按監理單位規定執行資料報驗。

      2、 管理例會制度

      3、 本工程舉行定期例會,分包單位相關人員必須按時參加。

      4、五、安全、環境、文明施工

      安全管理

      1)分包單位現場成立安全文明施工小隊,切實加強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確保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分包單位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專業分包單位管理人員,過程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過程。”

      3)認真堅持安全自檢制度,搞好隱患整改,度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

      4)特種作業員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作業。

      5)進入施工現場佩戴安全帽,高出專業系安全帶。正確使用個人防護品。

      6)施工現場的機電設備。電動工具、供電設施中特種電工操作,嚴禁非電氣工人亂接亂動。

      7)一切機械設備和超重機械的安全防護劑保險裝置必須齊全,嚴禁非機械人員隨意開到機械設備。

      8)現場道路要暢通,料具堆放要整齊、安全,危險部位應設置安全牌。不得隨意拆除安全牌。

      9)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組織管理

      1)進場參與施工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作業人員的配備,其素質、數量必須與協議規定相符。

      2)現場管理必須設置專職技術質量員、安全員、專業負責人,其數量必須滿足施工生產項目部要求。

      3)從事現場管理工作的人員、工長、質量員、安全員等必須現場組織監督施工。

      4)分包單位的任何人員必須尊重總包單位、業主(甲方)、和監理單位人員。

      5)分包單位不得拒收、拒簽我項目所發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則罰款200元/次。如有異議可用回函解決。

      6)分包單位人員的增減、進出場、材料、機械設囬、備出場必須報工項目工程施工批準,方可出場。

      7)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現場管現

      1)勞務分包隊伍進入現場施工人員必須統一佩戴安全帽。 2)現場內的布置必須經過我項目部審批,所有標牌、標志的張貼懸掛,由項目部按規定制作。

      3)分包隊伍對公司的函件必須統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統一的編號,并且有負責人簽字蓋章,否則我項目部拒收。

      4)現場禁止隨地大小便,違者嚴重處理。

      施工管理

      1)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成立現場質量保證體系。

      2)勞務分單位施工前須根據本項目施工總進度計劃安排作業人數,嚴格按照項目部計劃的施工進度安排,不得無故延誤,并根據實際進度情況調整作業人員及數量。

      3)分包單位在施工前,報相應的資質證明一份,包括(單位質歷一套、安全許可證、特殊工種上崗證等)所有資質。

      4)進入施工現場后需要復試或見證試驗的材料和工序。

      5)施工前,首先由項目技術有員對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進行技術交底及安全技術交底,由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給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并指導施工,安全技術交底須明確交到每位作業人員簽字確認。

      6)各工序完成后,分包單位首先進行自檢,合格后,由分包質檢員按照項目資料室報驗要求,質檢員驗收合格后,報監理驗收,合格并書面簽字認可后可進行下道工序。

      7)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圖紙、設計問題,由分包單位設計負責人及時向項目部技術主管反應,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與設計、甲方、監理聯系,并辦理設計變更、洽談記錄

      安全生產管理

      1)所有進場人員須經三級教育并考試合格后主可上崗。

      2)分包隊伍的班前教育:由分包隊伍的班組進行,并做好班組活動記錄,其班組存檔備查。

      消防保衛、臨電安全管理

      1、組織管理

      定期開展消防活動,遵守各種消防制度,愛護消防設施

      2、消防安全管理

      1)分包單位要教育單位人員加強保護意識,不得損壞臨時消防汞房、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消防標語及標牌。

      2)加強施工現場重點部位、重點施工管理 3)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八、其他

      本制度自批準下發之日執行

    勞務分包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1、為進一步依法規范湖北省電力公司系統電力工程建設工程分包、勞務分包及臨時用工的管理,加強工程建設基礎工作的薄弱環節的管理,有效防范安全和質量事故,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2、電力建設工程禁止轉包或違規分包。

      施工承包商必須自行完成主體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勞務分包以外的其他形式對主體工程進行施工分包。

      分包事項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約定的,在合同約定范圍內,施工承包商可將非主體工程或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或勞務分包條件的分包商。分包事項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無約定的,分包必須經建設單位同意。

      工程分包總價不得超過施工承包合同總價的30%。否則,應視為違規分包。

      3、工程分包、勞務分包應嚴格執行審批手續。工程分包由施工承包商向監理承包商提出書面申請,經監理承包商審核同意后,報請項目法人(泛指項目法人、工程建設單位,下同)批準。施工承包商應嚴格審查勞務分包商的資質條件,并將分包情況(勞務分包商的資質條件及人員構成等情況)報監理承包商備案。

      4、施工承包商在簽訂工程分包、勞務分包及臨時用工合同時,須將工程款、勞務費及臨時工工資的支付在合同中明確。分包合同必須遵循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項原則,滿足承包合同中的技術、經濟條款。分包合同應報監理承包商和項目法人備案。

      5、項目法人、監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應嚴格履行工程合同義務,做好工程分包、勞務分包及臨時用工的管理工作,嚴禁以包代替,以罰代管。

      第二章工程分包

      6、工程分包商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資質等級條件和施工能力,分包的工程仍由施工承包商按與項目法人所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確定的責任和義務向項目法人負責,工程分包商在分包范圍內向施工承包負責,施工承包商和工程分包商對分包工程承擔連帶責任。

      7、嚴禁將電力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分包。

      送電線路工程項目的主體工程,是指送電線路工程的桿塔組立、架線和附件安裝;變電工程的主體工程是指構支架組立,一次、二次、通訊、調度自動化等電氣設備安裝和調試等工程。

      第三章勞務分包

      8、勞務分包商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資質條件,其自身的人員數量及素質應能滿足安全施工和保證工程質量的要求,并應保持施工人員的穩定。施工承包商負責對勞務分包商施工作業行為的監督、指導,并全面承擔與項目法人所簽施工承包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9、勞務分包商不能獨立承擔土石方爆破、基礎澆筑、設備吊裝、高處作業、臨時帶電體等危險性大、專業性強的施工作業。

      第四章臨時用工

      10、臨時用工必須符合《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嚴禁非法用工。

      11、有職業禁忌癥著不得從事現場施工作業。

      12、臨時用工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前,必經過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訓,并應在施工承包商的帶領和監護下進行施工作業,

      13、施工承包商對臨時用工人員的施工安全,質量行為負責。

      第五章資質審查

      14、施工承包商必須嚴格審查工程分包商,勞務分包商的資質,重點檢查分包商的施工技術和安全,質量保障能力。分包商資質必須是各級政府核發的有效資質,且符合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有關要,并滿足以下規定:

      ①分包主控樓等建筑工程的工程分包商,必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三級以上資質”,或具有相應等級的建筑專業施工承包資質。分包基礎工程分包商,必須具備“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

      ②勞務分包商必須具備相關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業勞務分包企業資質。

      ③工程分包商和勞務分包商的安全管理體系必須健全,近三年內未發生重大人身傷亡事故,近一年內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具有一定的質量過程控制能力,所分包的工程近三年內未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施工質量管理規范。

      第六章監督管理

      15、工程分包合同中必須明確發、承包雙方的安全施工責任,并實行安全風險抵押金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以強化工程分包商,勞務分包商的安全責任意識。

      施工承包商應與臨時用工人員簽訂施工安全協議,但禁止簽訂“生死合同”等無效條款。

      16、施工承包商應對工程分包商的施工安全,質量行為等加強監督。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如有可能引發火災、爆炸、高處墜落和電網、設備事故等事故)施工作業,施工承包商應事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審查分包商的施工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并備案,監督其嚴格實施。

      17、施工承包商對勞務分包商施工安全,質量行為等負指揮和管理責任。勞務分包商的施工班組負責人(隊長或班組長)、技術員,安全員等關鍵崗位人員必須經施工承包商審核認可,或由施工承包商擔任。施工方案(措施)等技術文件必須由施工承包商負責編制,并嚴格執行施工方案(措施)編制、審核、批準和交底的程序。要進行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18、對于重要或危險性較大的施工作業,勞務分包商應在施工承包商的直接指揮和管理下進行施工后作業。

      19、施工承包商必須加強對分包商自備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和安全用具的管理,進場前對其安全檢查,防止不合格機械,設備,用具等進入施工現場。工程分包商須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有效的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勞務分包人員的個人安全用品、用具應由施工承包商提供。

      20、禁止分包商將所承包的工程進行二次分包或變相再次分包,禁止無資質隊伍采取資質借用、掛靠等手段參入與工程分包,勞務分包。

      21、施工承包商對應勞務分包及臨時用工人員開展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對工程分包商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進行監督,確保每位從業人員均具有保障作業安全和工程質量的基本素質和技能。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施工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并通過安規考試。

      22、施工承包商應將其臨時用工人員的安全管理納入正式員工范疇,統一教育培訓、統一配備安全防護用品。

      23、施工承包商必須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為其從事危險作業的所有人員(含臨時用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或以合同形式約定分包商辦理。

      24、施工承包商應及時支付臨時用工人員工資和工程款,并監督工程分包商和勞務分包商不拖欠員工工資。

      附則

      25、本規定與《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勞務分包及臨時用工管理規定》的不符之處,以國家電網公司該規定為準。

    勞務分包管理制度12

      總則

      1、為全面加強工程分包管理,規范工程勞務分包行為,保證工程質量、工期、環境和施工安全面,提升企業形象,維護企業經濟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2、參與公司工程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均應遵守本辦法。

      3、工程分包的分類:

      (1)專業分包:工程總承包合同范圍內的專業工程項目,以包工包料的方式發包給本企業以外的專業隊伍組織施工,工程總承包方負責監督管理。

      (2)勞務分包:利用勞務隊伍的專業技術、施工優勢,作為公司施工能力的補充,將工程承包合同中全部或部分工序發包給本企業以外的勞務隊伍,由分包隊伍組織勞務進行現場施工,工程總承包方負責監督管理。

      4、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定。

      第一節隊伍選擇

      1、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隊伍的選擇,項目部、分公司必須對分包隊伍進行嚴格考察,分包項目合同金額較大的勞務或專業分包必須經公司相關部門對分包隊伍進行資格預審,考察分包隊伍原則上不少于三家。

      2、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嚴格執行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不得在工程分包活動搞“暗向操作”和“人情分包”。

      3、選擇分包隊伍采取市場競爭方式,主要有公開招標、邀請招標、詢價招標和協商議標等。采取何種方式由項目部、分公司可根據工程具體情況選擇。從中擇優選定分包隊伍。

      (1)勞務分包50萬元以下,專業分包100萬元以下的,由項目部、公司考察分包隊伍并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2)勞務分包50萬元以上,不超過100萬元的,專業分包100萬元及以上,不超過200萬元的,經項目部、分公司項目部考察分包隊伍并將資料報公司技術部并提出審批意見,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3)勞務分包100萬元及以上的,專業分包500萬元以上的,公司和項目部、分公司共同考察分包隊伍,并提出審核意見報公司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二節分包合同

      1、工程分包合同的簽訂,必須履行審批手續。通過審查并獲得批準后方可與分包隊伍正式簽訂合同。

      2、工程分包必須簽訂合同。未簽訂合同的,除通過特別審批可適當延后補簽外,必須先簽合同,后允許分包隊伍進入施工。

      3、專業分包還應符合工程總承包合同的有關規定。總承包合同規定不允許分包的項目,不得分包;合同規定須經業主同意才能分包的項目,在未取得業主同意前不得分包。分包工程的工期和質量標準不得低于總承包合同相應的要求和標準。

      4、工程勞務分包必須訂立規范有效的`書面分包合同。對此,公司實行批準、勞務分包合同評審和備案制度。

      5、工程勞務分包合同必須包括以下條款(1)工程勞務分包范圍和勞務分包依據;

      (2)進度控制和工期;

      (3)技術和質量標準;

      (4)安全文明施工及責任;

      (5)合同價格;

      (6)雙方職責;

      (7)結算和支付;

      (8)交工驗收;

      (9)質量保證金(保證期);

      (10)違約責任。

      6、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的談判、上報、簽署由項目部、分公司負責按照程序組織;分包合同格式原則上采用公司統一合同格式。

      (1)勞務分包合同內容不能背離總承包合同內容。

      (2)合同談判,項目部、分公司必須有分管經理和相關專業人員參加。對質量、安全、環境、施工設備配置有特別要求的。公司相關部門的人員參加。

      (3)分包合同起草后,項目部、分公司應及時上報工程部審批后,方可與分包隊伍正式簽定分包合同。

      (4)勞務分包合同的簽字人應為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委托人,并且加蓋雙方單位公章。項目部、分公司主要負責人為公司法人委托人,全面負責合同履行的責任。

      (5)合同是否需要公證,由簽約雙方商定。公司指定需要公證的必須公證。

      (6)總承包合同范圍內的部分項目由業主組織發包的,分包隊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管理,總包單位與分包隊伍必須簽訂工程分包合同。

      第三節施工管理

      1、對工程分包的工程質量、工期、施工安全、施工環境必須進行嚴格控制。項目部、分公司對分包隊伍的工程施工實行監督式、介入式和指導式的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2、分包隊伍進場后,依據分包隊伍提供的主要施工人員名單核查人員是否到位,施行工人員所需證件是否齊全有效,并對所有進場施工及管理人員進行登記備案、掛胸牌作業,進場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落實公司關于質量、安全等管理方面的有關規定。

      3、分包隊伍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監督和管理,建立安全機構,配備安全人員,明確一名主管日常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分包隊伍中50人以下要設一名專職安全員,50人以上要設2名以上專職安全員。

      4、專業分包隊伍應對分包項目的圖紙認真審查,提出問題,報總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按時參加由建設單位組織的圖紙會審,并做好記錄,報總包單位備案。

      5、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分包工程編制專業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內部評審后,報總包單位審批,經監理批準后,報總包單位備案。

      6、施工過程中專業分包項目發生圖紙設計缺陷或其他需變更設計的內容和原因報總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總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后報監理單位,待正式批復后,方可按正式批復意見施工,嚴禁各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施工。

      7、分包隊伍技術人員應進行技術交底,主要內容應具體、針對性強,并報總包單位備案。

      8、采取包工包料方式的,對原材料實行現場見到證取樣送檢制度,取樣時應有總包單位人員、監理人員旁站,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試驗,否則認為無效。

      9、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驗收程序,各分包單位應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再報總包單位,總包單位組織人員驗收合格后來,再上報監理單位。

      10、項目部、分公司必須配備具有與承包工程的規模、技術復雜程度相適應的技術、經營管理人員。其中,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是本單位的職工。按照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律,履行職責,搞好工程分包施工管理。

      11、項目部、分公司應對分包隊伍的下列事項進行檢查(1)分包隊伍施工資源的實際投入是否與其簽約的承諾相符;

      (2)分包隊伍是否將工程分包合同進行轉讓或轉包,是否進行工程再分包;

      (3)分包隊伍持有的資質證明文件的時效性;發證機關需要定期審查的,是否按期通過審查;

      (4)分包隊伍承擔工程分包任務的現場組織機構和各級負責人員配置是否滿足工程施工及管理的需要;

      (5)分包隊伍派入的管理和施工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和免冠照片;按現行法規需要持證上崗的,是否持有與崗位工作相符的資格證。工程分包現場負責人是否有分包隊伍法人代表的授權委托書。檢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應責令分包隊伍限期加以彌補、改正。彌補、改正不及時而影響工程質量、安全、進行度的,應視其嚴重違約;必要時,應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賠償損失。

      12、項目部、分公司在對分包隊伍施工過程管理中除嚴格招待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外,還應對下列關鍵施工部位進行有效的控制。

      (1)關鍵部位施工;

      (2)基礎部位施工;

      (3)需要覆蓋的隱蔽結構施工;

      (4)重要的工序作業;

      (5)主要工程材料、設備、施工工藝的檢驗;

      (6)安全事故重點防范部位的施工;

      13、為保證不降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工期進度、施工安全、環境保護的要求,項目部、分公司除應承擔起工程分包合同明確的義務和責任外,還應為分包隊伍提供較好的施工條件和工作條件,并與分包隊伍密切合作、配合,分包隊伍施工人員在技術培訓、質量安全教育、介紹和提供公司有效管理規章方面,給予指導和幫助。

      14、分包合同任務完工或合同終止后,項目部、分公司必須對分包隊伍在管理、技術、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結算等方面進行詳細的效果評價,評價結果項目部、分公司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后,以書面形式報公司經營發展處,建立分包隊伍“黑名單”檔案,對在公司分包項目中有不良記錄的分包隊伍,列入分包隊伍“黑名單”,三年之內不得分包公司所承擔的工程。

      第四節資料管理

      1、工程分包的施工內容是工程項目的組成部分。對于工程分包施工全過程的完工驗收資料,必須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由項目部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和管理。直到合同工程完工驗收后,在工程移交的同時向業務移交。項目部、分公司,應將上述責任分解落實,并通過工程分包合同落實到分包隊伍。

      2、總包單位技術安全資料負責人職責

      (1)負責匯總各分包單位編制的施工技術安全資料,及施工過程中的音像資料。

      (2)負責監督、指導勞務分包及專業分包施工隊伍按專業規定要求組卷并驗收。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2周內,將工程各分包項目的施工技術安全資料匯總、組卷,形成完整的單位工程施工技術資料。

      第五節工程款結算和支付

      1、支付的條件

      (1)項目部、分公司工程技術(計量)部門對已完工程量和實際工程進度已審簽字和確認;

      (2)項目部、分公司、質檢部門(包括監理單位)對施工質量檢驗及合格簽證。

      (3)分包隊伍獲款手續與支付憑證齊備。項目部、分公司、要嚴格按支付條件控制支付。把好控制關口。缺一不可。不允許無合同或超越合同范圍結算和支付。不允許超出已完工程量或實際進度結算和支付。施工質量不合格的,不能結算和支付。

      2、結算和支付方式、時間

      (1)結算和支付工程進度款。結算時段一般應和工程總承包合同規定的結算時段同步,并在業主給付相應項目工程款后按分包規定期限向分包隊伍支付。

      (2)完成結算和支付。在分包合同施工任務全部完成并通過完工驗收后進行。期限由分包合同規定。

      (3)最終結算和支付。最終結算應在分包合同規定的缺陷責任期滿,并在項目部、分公司質檢部門(包括監理單位)簽發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之后進行。

      3、在每批分包款撥付之前,分包隊伍必須提供資金分配計劃,核實后方可擬撥付。項目部、分公司財務部門負責監督資金使用,杜絕惡意拖欠材料款及工人工資。

      第六節責任追究

      1、對工程勞務分包中弄虛作假、以權謀私、玩忽職守、違規操作,給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帶來不良影響,給公司經濟、信譽造成損失的,給予責任人員必要的處罰和處分。

      (1)不按規定審批而擅自決定立項分包的;

      (2)選擇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隊伍的;

      (3)不簽訂工程分包合同而進行工程分包的;

      (4)給分包隊伍多計工程量、多結多付工程款的;

      (5)不依據合同和不按程序結算和支付的;

      (6)借工程分包之機、以權謀私,獲取不正當利益的。

      (7)虛開工程款,通過分包隊伍得回扣的;

      (8)利用職務之便,親屬謀取好處,獲取間接或直接經濟利益的;

      (9)違反有關規定,有其他違法、違約和違規行為的;

      第七節附則

      通過公司考查的施工隊中如在施工中出現特殊情況(1)分包隊伍資金根不上工期拖延(2)質量出現大問題

      (3)安全生產不安公司規定施工(4)施工現場不按有關規定整理

      (5)公司按照合同給分包撥款,分包不專款專用

      (6)公司對分包隊伍在現場提出問題不及時修改,造成嚴重質量問題,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

      (7)按公司規定時間,工作以外的外出人員出現意外事故以上7條分包隊伍出現任何1條,罰款壹萬元,5條以上,公司有權把分包隊清除,工地合同作廢。

      已完成工程量等根據給公司造成損失大小,按照完成的工作量總值的1/5結算。

    勞務分包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和任務

      為了規范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保障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減少事故發生,降低事故損失,并逐步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承接分包工程的勞務分包單位,以及其工程人員和管理人員。

      第二章 安全責任制度

      第三條 安全管理機構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管理機構,實行專人負責制度。安全管理機構應當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第四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實行分級管理制度,明確安全生產管理的各級負責人,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衛體系。

      第五條 安全生產標準制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根據各項分包工程特點和安全生產需求,制定符合國家、行業、企業標準符合本單位特點的安全生產管理方案,保障各項安全生產措施落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確定項目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范。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條 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行業、企業以及工程項目的'要求,實行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

      第七條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檢查制度,定期對安全生產方案、安全操作規范等各項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做到隨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檢查記錄包括檢查事項、檢查人、檢查時間、問題存在的情況、整改期限等,并負責整改跟蹤。

      第八條 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對員工、勞務派遣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其掌握安全防范知識和緊急處理方法。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工程的特點和工序的要求,定期組織安全技能培訓,提高員工、勞務派遣工人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水平。

      第九條 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評估,并整改隱患。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及時整改安全生產管理中發現的不安全行為或隱患,及時劃定危險區域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第十條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制訂和實施《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開展應急演練,確保突發事件能夠及時、有力得到處置。

      當安全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緊急救援預案,迅速組織人員撲救、救援,報告相關部門并參與數據的錄入和統計工作。

      第四章 安全生產設備和用品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設備和用品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采購符合質量標準的安全生產設備和用品,并定期檢查和保養,確保設備和用品安全可靠。對已經損壞、無法修復的設備和用品,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銷毀。

      第十二條 安全生產設備管理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設備管理臺賬,做好設備保養和維修工作,檢查規范,有效延長使用壽命。

      第五章 安全生產記錄和信息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安全生產記錄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檔案,并對安全生產相關信息進行登記、標識、歸檔。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對各項安全信息進行匯總、分析、評估和發展預測,以指導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 安全生產信息管理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信息管理體系,規范信息的采集、傳輸、存儲、分析和利用,提升安全生產管理的效果。

      第六章 安全生產問責和獎懲制度

      第十五條 安全生產問責制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實行問責制度,對安全生產不合格的責任人員和部門及時追責問責。

      對追責責任人員的處理,包括批評教育、警告、給予行政、處罰等措施。

      第十六條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對安全生產工作中發現的先進個人和先進單位進行獎勵和表彰。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或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人員,采取行政、刑事或經濟處罰等措施,并給予懲戒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執行。

      第十八條 勞務分包單位的工程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認真學習和遵守本制度,自覺加強安全生產規范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所有。任何人或單位未經批準,不得隨意進行修改或用于其他用途。

      總結

      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保障工人生命財產安全、降低事故損失、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重要文件,全面貫徹落實這份文件可以更好地規范管理工作、提升工作效率,也為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勞務分包管理制度14

      1.所有分包必須持有合格的施工資質手續。

      2.進場后在政府相關部門規定的時間內,辦暫住證、健康證、就業證。

      3.所有分包人員必須隨時持有身份證,憑身份證辦理所在項目部統一格式的現場施工人員胸卡,胸卡加蓋項目部公章有效,人員離開工地時,胸卡收回。

      4.分包進場后,三天內將建委備案花名冊、身份證、暫住證、復印件、管理人員名冊及崗位證書復印件報項目部備案。

      5.分包單位必須設置與項目部相應的勞務管理專職人員,負責本單位的.勞務人員管理職責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7.凡跨省市用工的分包,必須與所用工人簽訂單體合同

      8.所有分包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法規、規定、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人員工作,對本隊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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