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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時間:2024-10-30 15:50:48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優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優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和人員的安全管理,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高效.穩定運行,防止和減少特種設備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減少能耗,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1.術語

      特種設備:本制度中特種設備系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并包括其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

      2.應采購具有相應制造資質的單位所制造的特種設備,并查驗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和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合格證書等文件。

      3.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登記。登記證存入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4.特種設備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移裝的,應當在移裝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5.特種設備跨原登記機關行政區域移裝的,應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手續。移裝完成后,向移裝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領取新的使用登記證。

      6.特種設備產權發生變更時,應當辦理注銷手續,并將設備全部文件資料移交新使用企業,新使用企業應按注冊登記的要求辦理手續。

      7.設備部門應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持證上崗且持證范圍應覆蓋本單位的各種特種設備,應掌握相關的安全技術知識,熟悉有關特種設備的法規和標準,并履行以下職責:

      (1)檢查和糾正特種設備使用中的違章行為,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情景緊急時,能夠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

      (2)收集.管理特種設備技術檔案;

      (3)編制日常安全檢查計劃并組織落實;

      (4)編制定期檢驗計劃并落實定期檢驗的.報檢工作;

      (5)提出應急救援演練計劃,負責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具體工作;

      (6)組織實施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工作。

      8.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貼合有關法規及行業安全標準和要求。

      9.特種設備必須做到定人.定機,定時維護保養。

      10.做好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使用,維護,校驗,檢修工作,并做好記錄。

      11.特種設備停用1年以上的,應當封存設備,在封存后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報停,并張貼停用標志,將使用登記證交回登記機關保存;重新啟用前,經檢驗合格后,到登記機關辦理重新啟用手續。

      12.在特種設備停用期間應對設備進行必要的維護和保養。

      13.應及時將存在嚴重事故隱患,且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使用年限的特種設備予以報廢,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手續。

      14.不得將報廢后的特種設備再作為特種設備進行轉讓和使用。

      15.設備部門應結合特種設備使用的實際情景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與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16.一旦發生特種設備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設備部門負責人報告;設備部門負責人接到報告后立即通報HSE部門負責人,并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好事故現場。設備部門應按照《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質檢總局令第115號)的要求于特種設備事故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HSE部門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同時,應按照中國化工《HSE事故管理規定》,根據事故分級情景按規定逐級上報,并按規定進行事故處理。

      二.操作人員安全管理

      1.特種設備安裝.操作.維護.保養等作業人員必須理解政府相關機構專業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方能從事相應工作。

      2.持證人員須經過公司相關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上崗操作。

      3.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設備部門有關負責人報告。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

      5.操作者要了解作業過程中可能引發的事故,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掌握其預防措施和應急措施。

      6.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對于違章指揮有權拒絕。

      7.正確使用和佩戴安全防護用具和用品。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做好特種設備人員證件使用管理工作,明確公司特種設備人員證件使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特種設備人員證件使用管理工作。

      三、規定內容

      1、本單位特種設備人員所持證件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件平時由本單位人事機構統一保管,不得在非工作場合使用。

      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實施安全管理、現場操作時,應佩戴記錄所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信息的工作牌,工作牌由本單位作業人員管理機構統一制作下發。

      4、不得損毀、涂改《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或者轉借他人使用。

      5、本單位安全管理機構應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進行登記備案。

      6、證件遺失或者損毀后,持證人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由本單位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經核實后,按規定履行補辦手續。

      7、持證人因調動、辭職或者退休等原因,不再從事安全作業工作的',由本單位人事機構集中將《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交回發證機構。

      8、持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人員應按規定接受監督。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3

      1.認真執行有關特種設備安全和其它有關消防法規,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根據上級的要求,結合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奮斗目標,并負責實施建立健全公司特種設備安全檔案資料。

      3.經常對單位職工進行特種設備和消防常識宣傳教育,組織義務消防人員開展業務訓練,使其具有自防、自衛和撲救初級火災的能力。

      4.定期組織本單位的防火安全檢查,督促公司各部門的火險隱患整改工作,消除各種火險隱患。

      5.加強業務知識,專業技術學習,不斷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

      6.掌握公司建筑結構耐火等級,用火部位壓力容器與動力電器及電梯設備的存放和使用的位置。

      7.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其性能,全面掌握消防設施的'保管使用情況,定期檢查和維修。

      8.加強對安全管理員的教育和培訓,全面提高各級安全管理員的業務水平,進一步做好全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4

      第一章目的

      為加強機器設備的管理,按照科學管理、“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設備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機器設備安全運行,保障樓宇及相關設施正常供水、供電、,并依據國家有關設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要求,對水、電等設備設施進行日常維修與養護,特制定物業小區設備維修及保養管理細則。

      第二章原則

      以預防為主,堅持日常維護保養與按計劃維修并重,確保安全、經濟運行。

      第三章適應范圍

      適應小區內所管轄的所有設備設施。

      第四章設備管理組織

      一、物業公司設置設備維修運行部,對所管轄設備的安全運行、維修進行集中管理,有利于提高運行服務水平和經營效益。

      二、設備維修運行部設副經理一名,負責所轄區域內的設備設施的管理。

      三、物業公司區域內配套設備設施類型較多,設備運行維修部下設:強電班、弱電班、水暖班,并分別負責各自分管設備的運行、養護與維修。

      第五章職責

      一、設備運行部是在物業公司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全面負責對所管轄區內設備安全運行及維修保養等管理工作。

      二、設備維修運行部協助物業公司經理與設備廠家簽定維修保養服務協議,并對質保金的領取出具主導意見。

      三、強電組主要負責(1)發電、配電、供電系統及相應電器的保養和維修;(2)公共區域路燈、草坪燈、應急燈、背景音樂、噴泉泵站等設備的開、關與保養、維修;(3)共用部位的.單元對講門系統,樓梯燈等照明系統的維修與保養。

      四、弱電組主要負責消防系統、電視監控系統、廣播通訊系統等的線路和相應設備的維護、修理。

      五、水暖組主要負責供水、排水、供暖、消防噴淋系統和相應設備的運行、維護和管理。

      第六章設備管理的注意事項

      一、設備運行、維修人員要持證上崗。

      二、結合樓宇設備的使用情況,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巡視、檢測和維修保養工作,做到精心維護,嚴格檢查,清除事故隱患。

      三、維護主要是進行清潔、潤滑、緊固,更換易損零部件等,設備維護時要按規程進行。

      四、如果設備出現異常或發生故障,使用人員要及時向管理人員匯報,由設備管理或專業技術人員確定維修方案及實施意見。

      五、如屬人為違章拆修造成的設備事故及損失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設備維護、維修所需經費由設備運行部據實報告預算,由物業公司批準撥付使用,以保證設備正常安全運行。

      七、設備維修運行人員對設備設施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八、為了降低設備使用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修舊利廢,合理更新,避免浪費。

      九、設備維修應按維修與保養、中修與保養、大修與保養等程序進行。

      十、設備運行維護人員要認真及時填寫有關設備運行、維修和保養記錄,即《交接班記錄》、《設備運行記錄》、《設備維修保養記錄》等。

      第七章設備管理檔案

      一、對物業公司接管的小區的設備應及時建立設備臺帳和編制檔案并有專人保管存檔。

      二、按設備運行的要求建立設備安全操作、使用、維護規程和崗位責任制度。

      三、收集整理所有相關資料,保證設備技術檔案的準確和完整。

      四、特種設備執行注冊登記制度,取得驗收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證后方可運行使用。

      五、收集所有設備采購合同或協議,建立售后服務檔案。

      第八章設備的安全使用及維護要求

      一、設備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和安裝技術規程的要求進行安裝、調試后使用。

      二、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剛接管的小區設備要有廠家的操作、維修、保養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四、設備的使用人員,負責設備的日常檢查和保養,并做好記錄

      第九章設備報廢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行業規定淘汰的及不能達到安全生產要求的設備設施實行淘汰制度。

      二、對一些經常壞、維修成本大的設備設施,報領導批準后,及時淘汰。

      第十章安全工作注意事項

      一、以嚴格執行國家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種安全操作和勞動保護規章制度。

      二、新員工入廠,由班組長牽頭進行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崗工作。

      三、工作前應檢查自已所用的一切設備和工作場地,確認安全后,方能開始工作。

      四、所有安全裝置不得拆卸,都應保證其完好有效、靈敏可靠。

      五、工作中要互相關心,既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又要關心他人的安全,如遇違章及冒險作業,有權勸阻。

      六、加強設備管理,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竊等安全工作。

      七、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并應做好記錄,否則責任人在當月考核中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八、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的安全距離。該項不做扣2分。

      九、嚴禁帶電作業,必要時需班組長批準,并采取安全絕緣防護措施,且要有監護人在現場。該項不做扣2分。

      十、工作時間嚴禁喝酒上崗作業,輕者給于警告,并在當月考核中扣2分,重者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十一、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并應定期檢查、校驗。該項不做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十二、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后,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干砂滅火。否則重者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輕者給予當事人警告,當月考核中口5分,年底不能參加先進評選。

      十三、發電機運轉時,嚴禁人體接觸帶電部分。

      第十一章消防設備及維修保養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主機和煙/溫感控頭一般委托廠家進行維護保養,配合維保單位檢查和試驗消防系統/設備的功能,并應填寫登記表。該項不填扣2分。

      二、對各種消防報警裝置需做好定期的檢查、試驗和保養維修工作,發現故障及時排除,若不能排除,要及時通知維保單位進行維修,并詳細登記,一般要求一周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否則每發現一次在當月考核中扣2分。

      三、消防弱電機房值班室要24小值班,夜間有保安進行值班,白天有專業人員值班,對設備每次報警多要到現場察看,確定是否有火情發生,并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和單位,絕對不能隨意消除報警信號,否則重者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輕者給予當事人警告,當月考核中口5分,年底不能參加先進評選。

      第十二章電器設備、配電室及發電機房的管理

      一、高壓開關柜停送電操作應填寫好工作單,并檢查各項操作機械完好,嚴格執行一人操作,一人工作制,按工作單填寫程序進行操作。該項不填扣2分。

      二、配電室值班員應熟悉配電房開關柜的各項操作細則及工作程序,做到操作準確無誤。

      三、每周一次對所有配電房巡檢一次,并做好記錄,檢查設備運行狀況,包括外觀、聲音、氣味、溫度、電壓、電流及開關和指示燈狀態,以及機房照明和附屬設施狀況。該項不做扣2分。

      四、每月一次統計用電量及電壓變化。該項不做扣2分。

      五、每月一次對每層配電箱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該項不做扣2分。

      六、為保障本物業小區緊急情況下正常配電,技術員必須每月進行后備發電機運行操作2次,以保障市電停止后,仍能保持消防系統及污水泵系統的正常運作。該項不做扣2分。

      七、定期查看機油、柴油是否滿足使用,出現不足填報申請后及時購買(附發電機檢查表)。該項不做扣2分。

      第十三章公共區域照明燈具

      一、每兩周一次對公共區域、走廊各照明燈具、疏散指示燈、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進行檢查,出現損壞及時更換。該項不做扣2分。

      二、定時開關公共區域的路燈、草坪燈。該項不做扣2分。

      第十四章消防水泵、排污泵

      一、每周一次巡視各水泵運行狀況,檢查控制箱電流、電壓、指示燈狀況和水壓等,發現問題及時檢修。該項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視管道、閥件接口有無異常。該項不做扣2分。

      三、每月對消防泵進行試機至少一次,時間不低10分鐘。該項不做扣5分。

      四、每月至少一次檢查消防水池浮球裝置、進/出水閥門及放水閥。該項不做扣2分。

      五、每周一次巡視污水泵運行狀況,檢查控制箱、液位報警裝置工作狀況,包括清理調節池隔柵垃圾,該項不做扣2分。

      六、雨季每天檢查各集水井泵工作狀況(包括手動、自動和控制箱指示燈),包括清理調節池隔柵垃圾。該項不做扣2分。

      第十五章無負壓水泵

      一、每周一次巡視各水泵運行狀況,檢查控制箱電流、電壓、指示燈狀況和水壓等,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并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視管道、閥件接口有無異常。并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三、負責小區內生活用水,若要維修要提前通知住戶,避免影響住戶用水,并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十六章弱電監控系統

      一、每周一次檢查電視監控設備的運行情況,包括攝像機、鏡頭、放錄機、傳輸信號、接收圖像的清潔和調校,發現故障及時維修,若維修不了,則報請專業公司修理,并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二、弱電監控室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制,并填寫值班記錄,由保安部負責具體實施。該項不做扣2分。

      三、弱電監控室的工作人員除例行保安監控外,還要對小區內的電梯進行監控,遇緊急情況要及時通知設備維修人員,并及時應用電梯配置的通訊對講系統或其他可行方式,詳細告知電梯轎廂內被困乘客應注意的事項。該項不做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四、值班人員如遇不法分子或乘客蓄意破壞電梯等設備設施要及時通知保安進行制止或報警,并對破壞的設備依法賠償。

      第十七章記錄與表格

      一、《材料、設備購置申請表》

      二、《圖紙設備檔案》

      三、《設備日常檢修、保養表》

      四、《設備報廢表》

      五、《設備運行日志》

      六、《設備修理、保養計劃》

      七、《消防報警系統設備檢修記錄表》

      八、《柴油機組檢查表》

      九、《消防水泵維修保養記錄表》

      十、《排污泵檢修表》

      十一、《水泵無負壓設備維修保養紀錄表》

      十二、《消防中心值班記錄表》

      十三、《弱電監控中心值班記錄表》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保障特種設備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生產,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范圍

      3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1安全生產責任人職責

      3.1.1遵守并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以及上級關于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3.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1.3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3.1.4參加特種設備安裝驗收及試車。

      3.1.5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1.6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3.1.7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1.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及管理人員職責

      3.2.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3.2.2制定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審核安全操作規程。

      3.2.3參加特種設備訂購,進廠和安裝的驗收及試車。

      3.2.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情況、維修情況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等。

      3.2.5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2.6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3.2.7對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3.2.8編制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3.2.9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設備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3.2.10協同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3.2.11參加特種設備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3.2.12組織特種設備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3.2.13對特種設備進行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3.2.14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3.2.15對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

      3.3生產部及負責人職責

      3.3.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3.3.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3.3.3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會議。

      3.3.4合理安排生產,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3.3.5制定新工藝,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時,充分考慮特種設備能力,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3.3.6協同做好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3.3.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

      3.4人事部及負責人職責

      3.4.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3.4.2根據職業禁忌癥的規定,招用新特種設備操作工時,嚴格執行國家規范,做好監督新員工就業前健康檢查工作,并充分考慮員工的文化技術素質和能力。

      3.4.3協同各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教育。

      3.4.4把員工特種設備安全績效作為考核員工業績的內容之一。

      3.5部門(車間)領導職責

      3.5.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3.5.2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3.5.3參加新特種設備的安裝驗收及試車。

      3.5.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等情況。組織本部門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5.5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3.5.6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

      3.5.7協同做好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工作。

      3.5.8積極向特種設備管理部門反映特種設備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3.5.9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5.10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3.6班組長職責

      3.6.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6.2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鉆研技術,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3.6.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督促班組人員正確操作設備,完成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3.6.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

      3.6.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并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3.6.6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6.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3.7操作工人職責

      3.7.1執行公司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認真操作,做到“三不傷害”。

      3.7.2努力學習、鉆研技術,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3.7.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正確操作設備,認真填寫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3.7.4定期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或向領報告。

      3.7.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并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3.7.6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時,在交接班部中詳細記錄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3.7.7參加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7.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

      4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4.1為規范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4.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應按照國家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4.3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總經理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并將該項工作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人力資源部門及使用部門應給予支持和配合。

      4.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季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

      4.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應定期按國家規定復審。

      4.6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4.6.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4.6.2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4.6.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4.6.4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4.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4.7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會議;閱讀文件、簡報、圖片;事故預測討論;參加技術座談;上課;參加事故現場會、反事故演習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4.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再次參加安全培訓:

      4.8.1新設備投產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工程技術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4.8.2對違章違規的員工,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經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崗工作。

      4.8.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因故停止操作特種設備一年及以上,必須由使用部門重新對其進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內容主要是:近期頒發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設備安全狀況等。

      4.9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4.10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保存。每年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4.11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公司《安全生產考核標準》予以處理。

      5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5.1為規范與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維修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5.2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5.3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5.4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電梯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5.5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5.6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5.7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5.8定期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5.9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5.10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5.1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5.1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6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6.1為規范特種設備安全會議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6.2公司特種設備安全會議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每季至少一次。也可以結合每月的安全生產例會一起進行,

      6.3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設備、維修和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均應參加,并由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員負責考勤,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提前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請假,并另派人員參加。

      6.4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的主要內容:

      6.4.1傳達有關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等;傳達公司領導對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6.4.2通報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存在的問題和特種設備事故情況杜絕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6.4.3了解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狀況和研討解決存在問題的辦法。

      6.4.4總結各部門職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學習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知識。

      6.4.5布置下階段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要點。

      6.4.6交流其他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經驗和教訓。

      6.4.7審定公司職業管理網絡,審定公司年度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和目標,并通過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6.4.8聽取特種設備部門執行安全職責的情況匯報。

      6.4.9研究、協調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6.4.10所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6.4.11組織制訂、修訂特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7特種設備文件和記錄管理制度

      7.1為有效控制與公司特種設備有關的文件和記錄,確保文件和記錄規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7.2文件管理

      7.2.1職責

      7.2.1.1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審核特種設備管理自編文件。

      7.2.1.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的管理文件編制;審核操作規程;獲取、辨識、

      對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上級文件。

      7.2.1.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特種設備文件登記工作。

      7.2.1.4各有關部門負責操作規程的編制。

      7.2.2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管理

      7.2.2.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獲取,可通過網上下載;書店購買;政府部門或相關方等獲取。

      7.2.2.2對于獲取回來的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識別其適用性,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

      7.2.2.3對于與相關方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關方的歸口管理部門通過對其施加影響的方式進行傳達,如可以通過簽署安全協議、合同、傳真等,確保相關方向公司提供的設施、服務、貨物等符合這些有關的.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7.2.2.4當公司特種設備型號、規格、使用條件、管理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等發生變化時,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及時識別獲取相關最新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并負責通知到相關部門。

      7.2.3公司制定的特種設備管理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寫,安全生產責任人審核批準。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由設備部門或使用部門負責組織編寫,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安全生產責任人批準。

      7.2.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文件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7.2.5特種設備文件由人事部保存于通風防潮、防蛀的適宜地方。

      7.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請部門提出申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安全生產責任人批準后執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收回原文件,再發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7.2.7文件銷毀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書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人申請,經批準后,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毀。所有作廢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廢文件原稿加蓋“作廢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其他部門嚴禁私自保存作廢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閱時可以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借閱。

      7.2.8文件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給顧問公司,政府機關或客戶等,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請示安全生產責任人批準后方可外借。

      7.3記錄管理

      7.3.1管理職責

      7.3.1.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有關部門實施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負責檢驗、檢測單位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的整理、保存。監督有關部門使用、整理、保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記錄。

      7.3.1.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本部門記錄的格式設計;負責本部門制定的記錄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應交一份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7.3.2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7.3.3記錄填寫要及時、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可隨意涂改,若因某種原因不需要或沒必要填寫的項目,用斜杠“/”劃去,各相關欄目負責人簽名必須完整不允許空白。若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始數據或內容,應采用斜杠“/”劃去原始數據或內容,在其旁邊寫上更改后的數據或內容,同時加蓋或簽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7.3.4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更改,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備案;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更改,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再次發放。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各部門不能更改。

      7.3.5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及檢驗單位的檢測報告的保存期限按規定執行;各部門制定的記錄,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時應考慮:設備設施的使用壽命;法律法規的規定、政府部門的要求;其他相關方的要求;公司管理上的需要等。

      7.3.6記錄超過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銷毀時,由制定部門負責人報告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經同意后銷毀。政府部門的記錄,一般不宜銷毀;若需要銷毀,應統一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書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人申請,經批準后,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毀。

      8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制度

      8.1.1為避免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8.1.2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采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8.1.3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8.1.4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8.1.5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

      8.1.6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8.1.7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8.1.8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8.2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領導和各部門職責

      8.2.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成員:副總經理以及安全、設備(電氣)、消防、辦公室、人事、醫療、土建、物流財務等部門的負責人和各車間領導。

      8.2.2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8.2.2.1組織制訂、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2.2.2指揮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8.2.2.3發布和解除事故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8.2.2.4向上級和鄰近單位、社區發報事故情況以及發出應急求援請求。

      8.2.2.5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救援工作經驗。

      8.2.3搶險(救治)人員和部門職責。

      8.2.3.1總經理負責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2.3.2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負責指揮現場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2.3.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同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8.2.3.4消防、保衛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衛和警戒。

      8.2.3.5人事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用車輛;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8.2.3.6設備部門、維修部門負責參與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8.2.3.7設備部門負責房屋等土建設施的應急救援工作。

      8.2.3.8儲運部門負責供應、運送事故應急救援物資。

      8.2.3.9后勤(醫療)部門負責傷員救治和事故應急救援人員的后勤服務工作。

      8.2.3.10人事部門負責組織人力參加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2.3.11供應部門負責購買事故應急救援器材。

      8.2.3.12財務部門負責籌備事故應急救援資金。

      8.2.3.13各車間負責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對初起事故進行搶救。

      8.2.4事故應急救援報告

      8.2.4.1發生事故,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地點、

      物質或設備的名稱、數量、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等通知本部門領導。

      8.2.4.2本部門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根據事故性質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晚上發生的事故應先通知公司生產調度,再由公司生產調度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8.2.4.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接到事故應急救援請求時,立即通知事故應急救援人員。

      8.2.4.4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根據險情和災傷事故的嚴重程度,立即向市有關上級部門、市各應急救援中心報告以及通知附近生產經營單位和社區,撥打“110”、“119”、“120”等電話求援。

      8.2.4.5在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和撥打求援電話時,應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救援內容、程度、有害物質性質、數量、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對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詳細報告。

      8.2.4.6當需要向外求援時,應設人在路口接應和派員疏通搶險、救護車輛進入公司的路段。

      8.2.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學習檢查會議規定

      8.2.5.1事故應急救治預案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形式可以現場、圖紙模擬等。

      8.2.5.2演練前,應制定詳細計劃,確定演練負責人和各人員的職責、操作內容、時間以及參加人員。

      8.2.5.3演練前應知會與演練有關崗位的操作人員。

      8.2.5.4演練時各參加人員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認真進行。

      8.2.5.5演練過程中,沒有參加演練的運行人員應密切注意正在運行的設備狀況;演練人員在演練中不能有任何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行為。

      8.2.5.6如在演練期間發生事故,應立即停止演練,待處理好事故后,再繼續演練。

      8.2.5.7演練全過程要做好記錄。記錄包括時間、演練內容、負責人、參加人員、事故類型、演練效果等。

      8.2.5.8每次演練后應由演練負責人進行總結和評比。

      8.2.5.9有關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屬下員工學習《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必要時進行考核,并做好記錄。

      8.2.5.10檢查規定: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每年檢查一次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情況,檢查主要內容:演練情況,培訓教育情況和搶險救治設備、設施、藥物情況,對存在問題限期整改。

      8.2.5.1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結合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情況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和解決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的存在問題。

      9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制度

      9.1為有效地做好特種設備事故的處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9.2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9.2.1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9.2.2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9.2.3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9.3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9.4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9.5屬于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后,由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

      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9.6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處理。

      9.7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還應執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9.8對造成員工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的責任人和部門,按責任的大小,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廣州市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處理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理。由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部門實施。

      9.9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10特種設備事故檔案資料,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存。

      10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制度

      10.1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工作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

      10.2每年年初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會同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制定年度檢驗計劃并報特種設備監察部門和有資質的檢驗單位。

      10.3特種設備的檢驗周期按特種設備有關法規、安全監察部門以及檢驗部門的要求進行,但至少應執行下列規定:

      10.3.1鍋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六年至少進行一次水壓試驗。

      10.3.2壓力容器: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查;每三至六年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兩次內外部檢驗期間內至少進行一次耐壓試驗。

      10.3.3起重設備: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10.3.4電梯: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10.3.5廠內機動車輛: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根據工作環境、工作級別和存在隱患程度調整縮短檢驗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個月。

      10.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根據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檢驗計劃,提前一個月與有資質的檢驗單位預約檢驗時間。安技辦根據檢驗單位確定的檢驗時間,提前告知生產部門、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

      8.5特種設備檢驗前,由使用部門按規定做好特種設備檢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清潔、清洗、檢修以及為安全檢驗而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10.6特種設備檢驗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應在場配合檢驗單位做好檢驗工作。

      10.7特種設備檢驗后,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辦理領取檢驗報告的各項手續。特種設備存在問題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應將檢驗報告內指出的存在問題告知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

      10.8特種設備檢驗時發現的問題,由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組織整改,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實施監督并向監察和檢驗單位匯報整改情況。

      10.9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10.10特種設備因故停用半年以上,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啟用已停用的特種設備,應當到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重新辦理登記手續;

      啟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種設備,還應當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檢驗。

      10.11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主要有:

      10.12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10.13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的記錄。

      10.14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10.15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

      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10.16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11特種設備定期自查及隱患整改制度

      11.1為做好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11.2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分為定期檢查、專業檢查和突擊檢查三種。

      11.2.1定期檢查即公司每月檢查、車間每周檢查和操作人員每天檢查。公司每季檢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結合月度安全生產檢查進行。檢查人員包括: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電氣)和使用部門的領導。

      11.2.2專業檢查即對各種相同類型設備所進行的檢查。

      11.2.3突擊檢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門的情況下所進行的檢查。

      11.3檢查內容:

      11.3.1特種設備法規執行情況和規章制度的制定、執行情況。

      11.3.2重點監控設備落實責任人以及責任人標注情況。

      11.3.3特種設備的持證情況和定期檢驗情況。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

      11.3.4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11.3.5特種設備維修、使用情況。

      11.3.6員工的安全意識、遵章守紀情況。

      11.3.7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情況。

      11.3.8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記錄的建立、登記和保管情況。

      11.3.9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情況。

      11.3.10上次檢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11.4檢查人員在檢查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過程中必須認真負責,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存檔。

      11.5隱患整改:

      11.5.1檢查人員在檢查時發現事故隱患后,應落實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填寫《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檢部門簽收,一份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存查。

      11.5.2整改責任人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立即逐項制定整改措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事故隱患的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因故未能按時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應將原因、臨時措施和整改計劃書面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11.5.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被檢部門的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復查、驗收。發現沒有正當理由而又不能按時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考核。

      12電梯鑰匙管理制度

      根據國家電梯檢驗規范規定,和電梯安全運行相關的電梯鑰匙,應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嚴格管理。加強安全防范意識,預防非指定管理人員對電梯鑰匙的錯誤操作,從而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并引起電梯重要零配件被盜等事件的發生。因此必需做到如下幾點:

      12.1在任何情況下應做好電梯鑰匙使用和交接登記制度,并建立專門的管理檔案。保證做到正確使用,特別要預防電梯鑰匙的丟失及誤操作。以防電梯零配件丟失,設備損壞,安全事故的發生等。

      12.2電梯鑰匙的使用保管必須專人負責,電梯鑰匙使用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隨意使用。因工作需使用時應做好記錄。

      12.3保管人員不得將電梯鑰匙外借和贈與其他無關人員。

      12.4電梯鑰匙使用完畢后必須及時交回管理部門,并放回原處。

      12.5電梯鑰匙包括:廳門三角鑰匙、轎內檢修鑰匙、首層開、關電梯電氣鑰匙、機房鑰匙。

      12.6使用廳門三角鑰匙時應注意:

      12.6.1必須由電梯維修保養專業人員使用,其它人禁止使用;

      12.6.2當用三角鑰匙打開層門時,應看清電梯是否停在本層,以防踏空;上轎頂前先斷開急停開關,后把電梯置檢修位置,確認后方可上轎頂。

      12.6.3緊急救援時必須先切斷電梯控制電源,確認好轎廂位置后再使用廳門鑰匙進行救援作業。

      12.6.4檢修完畢后,先下轎頂,然后再將檢修置于運行位置,恢復急停,然后將廳門可靠關閉,再往返運行電梯,觀察電梯運行是否正常。

      12.7電梯的首層電氣鑰匙(包括操縱盤鑰匙)應由專人管理使用(如有司機,應交電梯司機保管),按規定開、關梯。

      12.8上述電梯鑰匙必須嚴格掌管,不得隨意亂放,若鑰匙丟失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鑰匙丟失必須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6

      1、為做好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分為定期檢查、專業檢查和突擊檢查三種。

      2.1定期檢查即公司每月檢查、車間每周檢查和操作人員每天檢查。公司每季檢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結合月度安全生產檢查進行。檢查人員包括: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電氣)和使用部門的領導。

      2. 2專業檢查即對各種相同類型設備所進行的檢查。

      2. 3突擊檢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門的情況下所進行的檢查。

      3、檢查內容:

      3.1特種設備法規執行情況和規章制度的制定、執行情況。

      3. 2重點監控設備落實責任人以及責任人標注情況。

      3. 3特種設備的持證情況和定期檢驗情況。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

      3.4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3.5特種設備維修、使用情況。

      3.6員工的安全意識、遵章守紀情況。

      3.7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情況。

      3.8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記錄的'建立、登記和保管情況。

      3. 9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情況。

      3.10上次檢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4、檢查人員在檢查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過程中必須認真負責,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存檔。

      5、隱患整改:

      5.1檢查人員在檢查時發現事故隱患后,應落實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填寫《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檢部門簽收,一份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存查。

      5.2整改責任人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立即逐項制定整改措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事故隱患的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因故未能按時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應將原因、臨時措施和整改計劃書面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5.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被檢部門的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復查、驗收。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訂本管理規程。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特種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電梯、壓力管道等。

      3.職責

      產品制造部、質量管理部對本規程的實施負責。

      4.內容

      4.1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其中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為承壓特種設備,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為機電類特種設備。

      4.2特種設備的申購、選型及驗收

      4.2.1特種設備供應商的選擇

      4.2.1.1公司購置的特種設備,其設計、生產單位必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取得許可的單位;

      4.2.1.2特種設備必須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并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設置產品銘牌、安全警示標志及其說明。

      4.2.1.3境外制造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我國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程的要求。

      4.2.2特種設備的申購及選型按《設備管理規程》(smp-emed001)執行。

      4.2.3特種設備的驗收

      4.2.3.1開箱驗收:特種設備到貨后,物料部通知設備部,由設備部會同特種設備的供應商進行驗收,包括設備的外觀包裝、規格型號、零配件、附屬儀表儀器、隨機備件、工具等;設備部應當仔細逐一核對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并填寫開箱驗收記錄,作為設備安裝資料的一部分歸檔;

      4.2.3.2開箱驗收后,物料部應辦理入庫手續;設備部應按公司固定資產編號規則統一進行編號及將原始技術資料歸檔;

      4.2.3.3特種設備的最終付款驗收按訂購合同由采購部門提出申請,由使用部門及設備部根據設備使用情況進行確認、共同驗收,最后報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4.3 特種設備的安裝與校驗

      4.3.1 特種設備的安裝

      4.3.1.1特種設備安裝前,設備部必須向所在地區的地、市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及備案;

      4.3.1.2設備部負責特種設備安裝、維修保養與改造單位的審核工作:安裝單位必須由特種設備制造單位或其通過合同委托、同意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取得許可資格的單位;

      4.3.1.3在新購置的特種設備安裝前安裝單位應提供的有效證件為:安全資質證書、安全施工方案、 安全保證體系資料(含施工安全負責人、安全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名單及相應證書復印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監督檢驗證明;

      4.3.1.4 供應商需同時書面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經確認由設備部安全管理人員與施工單位簽署安全責任書后,方可施工;

      4.3.1.5特種設備安裝、維修保養與改造單位必須對特種設備安裝、維修保養與改造的質量和安全性能負責。

      4.3.2 校驗

      4.3.2.1安裝(或大修、改造)完成后,施工單位應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設備進行校驗和調試,并且向具有特種設備檢測檢驗資格的機構申請檢驗;

      4.3.2.2檢驗合格后,設備部或使用部門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證書;登記標志應當置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4.3.2.3安裝(大修、改造)特種設備驗收合格后,負責該項目施工的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技術文件和資料等,移交使用部門或設備部存入特種設備的技術檔案。

      4.3.3 設備安裝時,由設備部或使用部門監督設備供應商依法合理安裝;設備啟用前,應由特種設備廠商對操作人員進行相關內容的培訓。

      4.4 使用與管理

      4.4.1 特種設備的使用

      4.4.1.1特種設備經監測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4.1.2特種設備使用部門應根據實際狀況,配備專業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作為設備的.責任人,并進行管控。對于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應包括:

      a 管理責任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且立即報告本部門有關負責人; b 鍋爐、壓力容器、電梯等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宜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c 離開特種作業操作崗位達六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4.4.1.3特種設備必須由指定的責任人進行操作,非專業人員不得操作;

      4.4.1.4電梯安全運行相關的鑰匙,由設備部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嚴格管理,具體的使用嚴格按電梯操作說明書的規定執行;

      4.4.1.5逾期未檢的特種設備需停用并標示,不得繼續使用,否則視為無證運行,對于違反規定操作者予以記過處分。

      4.4.2 特種設備的管理

      4.4.2.1使用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4.4.2.2使用部門或設備部負責制定設備安全操作、維護保養及定期檢定的操作規程;

      4.4.2.3設備部負責特種設備原始安全技術檔案的建立,包括: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4.4.2.4每臺特種設備指定一位責任人,嚴格按照本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管理特種設備的各項工作,包括: ① 負責技術檔案的建立及歸檔:按照《設備檔案管理規程》(smp-emed008)規定執行 ② 安全操作常規檢查; ③ 日常維護保養; ④ 監督供應商對設備定期保養; ⑤ 定期檢驗(包括供應商來廠監測及送外監測工作); ⑥ 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⑦ 發現異常情況的緊急通報及應急處理等工作;

      4.4.2.5特種設備使用地點、場所(如:鍋爐房、電梯機房等)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維保、設備檢測人員),應由使用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后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4.4.2.6 4.4.2.6.1 4.4.2.6.2 4.4.2.6.3 4.4.2.6.4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年檢、月檢、日檢等常規檢查制,發現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故障運行。 年檢的周期按相關規定執行,在安全檢驗合格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a 鍋爐:鍋爐外部的檢驗為一年一次;鍋爐內部的檢驗為兩年一次; b 電梯:一年一次; c 壓力容器根據核定的安全狀況分別為:半年、一、三、五年(如:空氣壓縮機的壓力表為半年、安全閥為1年、罐體為5年); d 壓力管道、各類氣瓶:應按相應的安全監察規程要求的定期檢驗周期執行。 月檢應檢查下列項目: 1.各種安全裝置或者部件是否有效; 2.動力裝置、傳動和制動系統是否正常; 3.潤滑油量是否足夠,冷卻系統、備用電源是否正常; 4.繩索、鏈條及吊輔具等有無超過標準規定的損傷; 5.控制電路與電氣元件是否正常。 日檢應檢查下列項目: 1.運行、制動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 2.運行是否正常,有無異常的振動或者噪聲; 3.門聯鎖開關及安全帶等是否完好(當有這些裝置時)。 檢查應當作詳細記錄,并存檔備查。

      4.4.2.7特種設備故障停用的管理:

      a發生故障后,使用部門應當對設備停止使用并懸掛設備停用標識。及時通知安全管理人員并書面報告,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方可繼續使用。 b再次使用前,使用部門必須申請安全檢驗,經復查合格,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4.5特種設備維護和保養

      4.5.1設備部或使用部門對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定期檢驗制度。使用單位必須按期向特種設備所在地的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中的有關內容。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的特種設備不得使用;

      4.5.2 設備部或特種設備管理責任人應認真監督設備維護保養單位及時對我司設備進行維護保養:由供應商對設備維護保養的,按照購買時簽訂的購買合同內規定的維護保養內容執行;非供應商負責的監測內容及日常維護保養事項由特種設備指定的負責人負責;

      4.5.3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日常維護保養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特種設備運行不正常時,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操作規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安全,嚴禁帶故障運行;如公司無法處理的,應由設備部聯絡供應商或特種設備檢測單位進行自理。

      4.6特種設備的改造

      4.6.1改造鍋爐、電梯、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應按照新安裝特種設備審查報批、持證施工、檢測驗收、建立檔案等進行。具體由特種設備管理責任人監督執行。

      4.6.2特種設備改造后應進行校驗。

      4.7特種設備的報廢

      4.7.1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管理責任人應當及時申請予以報廢,并且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4.7.2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前,使用部門應當向設備部安全管理人員報告,具體執行要求詳見《設備管理規程》(smp-emed001)。

      4.8其它

      4.8.1未嚴格執行本管理規定的人員依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相關條例進行處罰;

      4.8.2特種設備一旦發生事故,相關使用部門必須采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災害擴大,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及有關部門報告。

      5.變更歷史

      變更實施時間 變更內容 變更審批號 增加日檢、月檢項目,規范特種設備管理。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8

      1、特種設備包括:起重設備、廠內機動車等。

      2、新購特種設備使用前必須經相關部門檢驗合格并取得合格證后,才能投入使用。

      3、特種設備使用前必須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4、加強對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各種安全附件必須齊全完好,發現問題要及時維修或更換,要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防止因違章操作不當發生事故。

      5、定期接受相關部門組織的特種設備檢驗,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禁止繼續使用。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要立即組織整改。

      6、做好特種設備檔案管理,責任到人,保證各種資料的完整。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員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依據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車間特種設備的管理,具體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壓力容器、壓力管道。

      第三條車間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能責任制度。

      第四條車間定期限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第二章特種設備的使用

      第五條使用特種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第六條車間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核對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第七條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及時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八條車間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六)高耗能特種設備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第九條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車間應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設備管理部門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條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種設備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第十一條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

      第十二條公司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第十三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三章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

      第十四條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第十六條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第十七條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第十八條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第十九條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第二十條定期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第二十一條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第二十二條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二十三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四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第五章特種設備應急救援

      第二十五條對特種設備車間應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采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第二十六條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七條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第二十八條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

      第二十九條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第三十條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第三十一條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第五章特種設備事故處理

      第三十二條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第三十三條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第三十四條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

      第三十五條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第三十六條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七條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八條屬于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后,由領導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三十九條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領導、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提出。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規范特種設備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提高機務人員安全生產意識,防止事故,保障機務人員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促進施工的正常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結合本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生產用鍋爐、空壓機(含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架橋機、運梁車、提梁機、移梁機以及限于施工場內使用的機動車輛。

      本辦法所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系指直接從事特種設備操作的人員及管理人員。包括以上設備操作人員、電工、焊接工、切割工、電梯司機和行、吊車司機及掛鉤工、施工場內使用的機動車輛駕駛員、鍋爐司爐工、空壓機操作人員等。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檢驗、日常維護保養、改造、報廢,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和復審等。上述各項管理工作,由各子(分)公司設備部門與設備使用管理單位(以下稱使用單位)共同負責。集團公司設備物資部負責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與檢查。

      第二章 特種設備購置

      第四條 特種設備購置必須按集團公司《設備購置及租賃招標管理辦法》辦理申購有關審批手續,并通過招標采購程序選定設備供應商。

      第五條 參加特種設備投標的供應商,其設計、生產單位必須是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取得許可的單位。特種設備出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境外制造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我國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程的要求。

      第三章 特種設備的安裝、維修、改造

      第六條 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其通過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取得許可資格的單位進行。

      第七條 在安裝新購置鍋爐、電梯、起重機械、架橋機、提梁機、移梁機、空壓機、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之前,應當先將安裝單位的安全資質證書、安全施工方案與安全保證體系(含施工安全負責人、安全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名單及相應證書復印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與監督檢驗證明等有關資料,向各子(分)公司和各項目部設備部門申報。同時書面報告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經確認由使用單位與施工單位簽署安全責任書后,方可施工。

      安裝結束后,施工單位應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電梯、鍋爐、空壓機、壓力管道、起重機械、架橋機、運梁車、提梁機、移梁機等特種設備進行校驗和調試,并且向具有特種設備檢測檢驗資格的機構申請檢驗。檢驗合格后,使用單位(合同有約定除外)應當在30日內,到規定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且將安全合格標志固定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第八條 特種設備的維修,在簽訂維修合同前,應先將維修單位資質證書、維修、維護保養合同文本內容、維修人員的資質證書等材料報各子(分)公司設備部門審查。經審核同意后,簽署生效。

      第九條 改造鍋爐、電梯、起重機械、架橋機、運梁車、提梁機、移梁機、空壓機、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應按照新安裝特種設備審查報批、持證施工、檢測驗收、建立檔案等進行。

      第十條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竣工后經檢驗合格,負責該項目施工的單位,必須在30日內,將有關技術文件、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原始資料及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等,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第四章 特種設備的使用

      第十一條 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第十二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本辦法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嚴格執行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包括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規檢查、維護保養、定期檢驗,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等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營的管理制度,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第十四條 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且定期自行檢查,作出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應當及時處理。

      第十五條 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安全性能年檢的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鍋爐一年;電梯一年;起重機械(包括架橋機、提梁機、移梁機)二年;運梁車、鏟車、叉車、電瓶車等限于施工場內使用的機動車輛一年;空壓機(含壓力容器)根據核定的安全狀況分別為一、三、六年;壓力管道、各類氣瓶應按相應的安全監察規程要求的定期檢驗周期執行。逾期未檢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否則視為無證運行或使用。

      第十六條 特種設備停止使用時,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向所屬公司設備部門書面報告,并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再次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申請安全檢驗,經復查合格,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七條 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申請予以報廢,并且應當向最近一次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前,使用單位應當向所屬公司設備部門書面申請,并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辦理相應的'固定資產報廢審批、處理與注銷手續等。

      第十八條 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費、年度檢測費及日常維修等費用,應當由使用單位承擔。

      第五章 特種作業人員

      第十九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根據特種設備,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且立即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

      第二十條 鍋爐、空壓機(含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架橋機、運梁車、提梁機、移梁機等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即:特種作業人員經安全技術培訓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 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應當按規定審驗,一般每二年復審一次。鍋爐司爐工操作證四年復審一次。逾期不審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自動失效,繼續從事特種設備操作或管理工作視為無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 離開特種作業操作崗位達六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聘用退休的特種作業人員,身體健康的(憑區、縣級以上醫院的健康檢查證明),可以從事特種作業的指導或示范性操作,但是不得直接頂崗作業,年齡應控制在男65周歲和女55周歲以下。

      第二十三條 凡特種作業人員,在初復審合格后,應當及時將審驗合格手續復印上報使用單位辦理登記手續。特種作業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如需調動,應征得本單位安全負責人同意。調離本工種,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繼續從事原作業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司設備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第六章 獎 懲

      第二十四條 各子(分)公司對特種設備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改造、日常維護保養、報廢,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嚴格、規范,使用效益高的單位與個人予以表彰。凡不符合有關規定的,予以批評教育,限期整改。對違反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按條例規定,予以罰款等處罰;凡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特種設備管理

      第二十五條 特種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特種設備人員管理由使用單位負責,并于每次進場時和退場前向所屬公司和配屬項目部設備部門申報有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 各項目部負責本項目全部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積極與當地有關部門聯系組織特種設備審驗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掌握本項目特種設備使用情況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配備情況,定期檢查監督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制度執行情況。

      第二十七條 子(分)公司是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管理部門,督促使用單位建立健全管理機構,協助制定管理制度,指導使用單位做好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審驗、培訓和持證上崗工作,掌握本公司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狀況,檢查、監督特種設備使用管理情況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遵章守紀情況。

      第二十八條 集團公司設備物資部負責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管理的條例、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掌握集團公司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現狀,監督、檢查重點項目特種設備使用管理情況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遵章守紀情況。

      第二十九條 統計規定:使用單位負責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統計登記工作,每半年上報特種設備使用與審驗登記表,年終上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情況登記表,分別報送所屬公司和配屬項目部設備部門;各子(分)公司設備部門年終向集團公司上報特種設備使用與審驗登記表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情況登記表。

      第三十條 本辦法的特種設備包括其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和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在實行本辦法時,同時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有關規定。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規范的要求,結合公司特種設備的使用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提到的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高壓供電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機動車輛等,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級相關的設施。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特種設備的使用、檢驗檢第二章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四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對公司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全面負責。

      第五條辦公室為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室,負責公司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

      第六條各使用管理部室負責人對本管理區域內的特種設備負有管理責任,負責特種設備日常管理工作,并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檢驗、維護保養等具體事項負責;現場操作人員是特種設備操作過程中的第一責任人。

      第七條公司定期限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第八條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部室負責人或公司領導報告。

      第九條特種設備的維修及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須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第十條特種設備使用管理部室應做好對設備的日常檢查工作,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并做好相關記錄。

      第十一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按照“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第十二條特種設備使用管理部室應定期檢查并主動了解設備運行情況,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及時提出設備大修和小修的項目和內容。

      第四章特種設備定期自查及隱患整改

      第十三條特種設備使用管理部室具體負責落實公司內特種設備定期自查管理工作,定期檢查包括每月檢查、每周檢查和操作人員每天檢查,要求如實填寫《自查記錄表》。

      第十四條公司對特種設備進行不定期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辦公室負責組織進行,并按要求填寫《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

      第十五條自查內容

      1.特種設備法規執行情況和規章制度的制定、執行情況。

      2.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情況。

      3.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情況。

      4.特種設備的改造、維修和重大維修情況.

      5.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情況。

      6.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記錄的建立、登記和保管情況。

      7.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情況。

      8. 上次檢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第十六條在設備使用管理部室自查中發現的特種設備安全隱患,由各部室負責落實整改,暫時無法整改的,采取有效監控措施后,及時匯報公司領導。

      第十七條在公司組織的排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按照《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要求,由辦公室應落實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分部室要求限期整改,確保消除所有安全隱患。

      第十八條辦公室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復查、驗收。發現沒有正當理由而又不能按時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產相關獎懲制度進行考核. 第五章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管理

      第十九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操作證后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作。

      第二十條辦公室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換證考試,統一辦理的證件審核工作

      第二十一條公司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

      第二十二條操作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當地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第六章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管理

      第二十三條公司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 注冊登記資料;

      3.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報告和定期自檢的記錄;

      4. 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5.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6. 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第二十四條設備使用管理部室負責特種設備檔案的及收集、移交、存檔、保管工作。

      第二十五條特種設備檔案管理人員應認真做好檔案、資料的接收、登記、整理、保管、借閱等事宜,為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提供準確的信息資料。

      第七章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制度

      第二十六條特種設備使用管理部室應定期組織相關維修人員,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工作。

      第二十七條特種設備使用管理部室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編制特種設備定檢計劃,經總經理同意,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個月內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第二十八條未經按期檢驗或者經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第二十九條對定期檢驗中發現的設備缺陷,做到及時消除,設備需修理時,應委托擁有相關資質的維保單位進行維修. 第八章特種設備事故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特種設備事故可分類如下:

      1. 3030特別重大事故造成死亡人(含人)以上,或者受1110傷人(含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萬元以上;

      2. 10295099特大事故造成死亡人,或者受傷人,或者5510直接經濟損失萬元含 萬元)以上萬元以下;

      3.392049

      重大事故造成死亡人,或者受傷115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萬元(含萬元)以上萬元以下;

      4. 121919嚴重事故造成死亡人,或者受傷人(含人)50501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萬元(含萬元)以上萬元以下,以及無人員傷亡的設備爆炸事故;

      5. 一般事故指無人員傷亡,設備損壞不能正常運行,直50接經濟損失萬元以下。

      第三十一條事故報告

      1.發生一般事故后,事故單位或者業主應當立即向設備所在地注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報告.

      2.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嚴重事故后,事故單位或者業主必須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3.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或者業主的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

      2()事故發生地點(詳細地址);

      ()3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4)(事故設備的名稱;

      ()5事故類別;

      (6)事故發生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經濟(直接、間接)

      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第三十二條事故調查

      1. 調查事故發生前設備的狀況;

      2. 查明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包括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3. 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時應當進行技術鑒定);

      4. 查明事故的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責任(當事人應當承擔的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

      5. 提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6.提出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7. 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三十三條事故處理

      1.公司根據事故調查報告書,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

      2.按照《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對事故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決定;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特種設備應急預案制度

      第三十四條特種設備使用管理部室應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采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第三十五條公司發生意外事故和事件時,當班人員應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并以最快速度向部室負 “119”責人或公司領導報告,如有必要,及時呼叫火警及醫療“120"急救電話。

      第三十六條特種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發生后,公司應及時組織全體員工積極開展搶險自救工作,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時搶救傷員,搶修受損設備,減少事故損失,并根據事故損失及人員傷亡情況,決定是否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三十七條如決定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則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人員接到報警后應以最快速度趕彳主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搶險工作。處理事故時,迅速采取措施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應當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八條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第三十九條公司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演習.演習內容、時間、排險方法、急救預案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演習結束后應將演習的情況作書面記錄,并進行總結,對存在的問題逐一進行調整修改。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條特種設備管理除執行本制度外,還須遵循 《設備管理制度》相關規定。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生效實施。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2

      采購特種設備(含安全附件、相關部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1.選型、技術參數、安全性能、能效指標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有關強制性規定、設計要求及使用條件;

      2.采購新制特種設備由取得相應制造資質的單位制造并經檢驗合格;

      3.采購閑置特種設備應符合以下要求:1具有原使用單位的.注銷登記證明;2經定期檢驗合格。

      4.所采購特種設備應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制造監督檢驗證書等出廠文件。

      5.不應購買國家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6.特種設備采購到場后,應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隨機資料完整性、符合性及是否存在運輸造成的損傷等。

      7.特種設備的隨機資料應當存入安全技術檔案。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3

      有關特種設備的事故基本都發生在使用過程中,因此,使用過程的安全管理是特種設備的管理重點。特種設備使用部門(工段)必須對特種設備使用和運營的安全負責。按照相關要求,做好使用過程的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

      一、特種設備的選購

      特種設備的選購,除滿足生產要求外,根據有關規定,必須保證安全要求,選購必須進行嚴格審查,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出廠標準,同時達到使用和安全要求。必須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購置的特種設備必須附有以下相關文件:

      (1)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

      (2)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3)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

      (4)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二、特種設備的安裝

      1、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單位必須經省、直轄市、自治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并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從事安裝,改造、維修等工作。

      (1)有與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2)有與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

      (3)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2、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告知后方可施工。

      3、安裝、改造、維修竣工后,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設備維護部。設備維護部應當將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4、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特種設備的使用

      1、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應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2、設備維護部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書、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3、特種設備使用部門(工段)應對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

      4、設備維護部應組織維修人員對在用特種設備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作好檢查記錄。

      5、在對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6、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7、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8、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部門(工段)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4

      1、在班長的`領導下,完成本班下達的礦石球磨指標;

      2、負責檢查磨、選各工序、設備生產及運轉情況,發現問題、故障及時匯報、排除;

      3、保證給礦均勻,磨礦量、排礦濃度、粒度符合工藝指標要求;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按照交接班規定要求,做好本項工作;

      5、遵守各項勞動紀律,有事請假,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6、服從工作安排,完成好廠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5

      為加強學校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預防特種設備事故,保障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特種設備的范圍

      本辦法所稱的學校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電梯(含雜物電梯)等。

      二、學校特種設備的主體責任與人員管理

      1.學校及其主要負責人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負責。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并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方可從事相關工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和管理制度,保證特種設備安全。

      三、學校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定期檢驗、變更與報廢

      1.學校應當使用取得許可生產并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

      2.學校應當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內,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證書。登記標志應當置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將定期檢驗標志置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4.鍋爐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鍋爐水(介)質處理,并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的定期檢驗。

      從事鍋爐清洗,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并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的監督檢驗。

      5.電梯的維護保養應當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依照相關規定取得許可的安裝、改造、修理單位進行。

      電梯的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維護保養中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保證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性能,并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

      電梯的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對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接到故障通知后,應當立即趕赴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

      6.特種設備進行改造、修理,按照規定需要變更使用登記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方可繼續使用。

      7.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修理價值,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報廢條件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依法履行 義務,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該特種設備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記的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證書注銷手續。

      前款規定報廢條件以外的特種設備,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可以繼續使用的,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通過檢驗或者安全評估,并辦理使用登記證書變更,方可繼續使用。允許繼續使用的,應當采取加強檢驗、檢測和維護保養等措施,確保使用安全。

      四、學校特種設備的管理制度與安全技術檔案

      1.學校應當建立崗位責任、隱患治理、應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規程,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相關崗位職責、管理制度、操作規范、應急預案應當在顯著位置長期公告。

      2.學校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設備及其附屬儀器儀表的維護保養記錄。

      (5)特種設備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五、學校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和自行檢查

      1.學校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應當進行自行檢測和維護保養,對國家規定實行檢驗的特種設備應當及時申報并接受檢驗。

      2.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特種設備運行不正常時,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操作規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安全。

      4.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方可繼續使用。

      5.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將電梯安全使用說明、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置于顯著位置。

      注:經化學實驗室危險源檢測西張莊鎮中心學校無特種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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