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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

    時間:2024-10-23 08:12:0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設工程勘察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制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都是我國建設領域的重要法規。這些法規對于規范建筑市場行為、保障人民利益、促進建筑領域長遠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建設過程中,我們應當嚴格依照這些法規要求,確保建設質量、保護環境,同時也要加強對建筑市場的監管和管理,為建筑產業的良性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

      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發包人應當向設計人提交完整、正確的資料和文件,并對其及時限期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如果發包人提交的資料和文件超過規定的時間15天以內,設計人應按照合同第四條的規定順延交付設計文件的時間;如果超過規定時間15天以上,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如果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或條件發生變更,或者提交的資料有誤需要進行較大修改,導致設計師需要重新進行設計,雙方需要重新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重新簽訂合同)并明確相關條款。此外,發包人應該按照設計師實際耗費的工時向其支付額外的設計費用。在未簽訂合同前,如果發包人已經同意由設計師完成相關設計工作,則應根據收費標準支付相應的設計費用。

      6.1.3如果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和文件,設計人能夠按要求完成工作并提前交付時,發包人應該根據設計人的額外工作量支付額外的趕工費用。

      6.1.4發包人應為前往現場解決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生活和交通方面。

      6.1.5為了保護設計人的權益,發包人應該對設計人所提交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予以保密。除非得到設計人的同意,發包人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上述資料,也不能將其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項目。如果違反了上述規定,發包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支付設計人的賠償費用。

      6.2設計人責任:

      6.2.1作為一名設計師,我們應該遵守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以及發包方的設計要求,以此為基礎進行工程設計。并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節點,提交高質量、經過審核和驗收的設計文件,并對其負責任。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根據合同規定,設計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交付設計資料和文件。一旦項目在本年內開始施工,設計人必須負責向發包人和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并在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方面承擔責任。

      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作為設計人員,應該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能向第三方透露或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這是我們作為專業人士和商業伙伴所必須遵守的道德準則。我們將嚴格遵守保密協議,并盡最大努力確保發包人的知識產權得到保護。

      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若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進行設計工作,則不退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若設計人已開始進行設計工作,則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支付相應的設計費用,若該階段設計工作未達到一半,則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用的一半;若已超過一半,則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用的全部。

      7.2發包方應根據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按時支付設計費用,若逾期支付則每日應支付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天,設計方有權暫停下一階段的工作,并書面告知發包方。若由于發包方上級部門或審批部門未審核設計文件或者合同項目因緩建而停止,發包方仍應按照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用。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當發包人要求設計人在施工現場派遣專業人員協助解決問題時,應當另外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或補充協議。這樣可以確保項目進展順利,并且明確責任和義務,為雙方的合作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

      8.2本合同所采用的圖紙標準應符合國家或地方相關規定,并由發包人支付購買費用。若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數量,設計人有權另行收取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委托人在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中要求與設計人合作,包括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和建成投產等各個階段的設計任務。設計人應參與其中,并由委托人支付出國費用,除制裝費用外的其他費用。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份,發包人____份,設計人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雙方應按照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進行備案。如有需要,雙方可以前往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合同履行完畢后即自動終止。修改后內容僅供參考,請核實是否符合實際情況。

      8.11如有本合同未涉及的事宜,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書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來往電報、傳真和會議紀要等,均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蓋章)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2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勘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勘察院,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建設單位與勘察單位的經濟責任,有效分工合作,相互促進,高效地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勘察任務,根據已獲得正式批準的建設項目計劃,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點及建設性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在簽訂合同之前,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交經基建程序批準的計劃任務書復印件,并提供工程地質勘察所需的用地批準文件和紅線圖復印件。

      2、在簽訂合同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交一份原創的地形圖和建筑平面布置圖,這些圖紙由設計單位提供,并經過建設單位的認可。此外,甲方還需要提交由建設單位委托設計單位填寫的勘察技術要求及相應的附圖。

      3、甲方需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現場勘察工作,并提供水電供應、道路平整、現場清理以及所需材料的準備工作(具體材料清單由乙方根據勘察結果提出)。

      4、甲方必須在現場準備完善的前提下,確保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完成所有征地、拆遷、砍樹以及采青苗等相關項目的賠償手續。

      5、甲方有責任為乙方的'勘察人員提供現場吃住和辦公條件。乙方的勘察人員應自行承擔食宿費用,但如果甲方安排住宿在招待所或飯店,費用則由甲方負擔。甲方應為乙方的人員提供集體福利設施,如浴室、理發和醫療設施,以方便他們的生活。在勘察和施工過程中所需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取暖設備和煤、木材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負擔;并且甲方也負責解決和承擔生產現場取暖和機具的看守費用。

      6、乙方勘察人員、勘察機具進入工程地點的交通運輸費和勞務費均由甲方負擔。

      三、乙方的義務

      乙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進入現場勘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資料,提交測量透明圖__________份,提交工程地質報告書一式_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曬圖紙資料,另外收費)。乙方如因氣候或甲方原因影響現場施工三天以上,工期可順延。

      四、定金及勘察收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1、本工程按國家建委頒發的《工程勘察收費辦法》收取勘察費,總價預計為________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勘察費的30%的定金;勘察工作開工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勘察費的30%;全部勘察工程結束后,乙方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勘察報告書和圖紙,并進行工程結算,甲方極取資料后________________日內,應按實際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費。勘察費用的支付均由XX銀行辦理托收承付。

      2、針對具備特殊工程特征的項目(例如自然地質條件復雜、技術要求高、勘察手段超過現行規范、特別重大、緊急或有特殊要求的項目,以及特別小型的項目),我們將按照以下原創的收費辦法進行收費:根據勘測工程的總體技術難度,額外加收20%-40%的勘察費用。

      五、甲方違約責任

      1、如果由于甲方變更計劃,或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勘察工期順延;因甲方責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費,勘察工期順延。

      2、當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勘察費或定金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式參照銀行拖延付款的相關規定。

      六、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損失,應繼續完善勘察,并根據造成的損失情況承擔經濟和技術責任,甲方可視造成的損失大小,減少或不付勘察設計費。乙方如勘察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2、由于乙方的責任延遲提供資料,時間達________________天以上的,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工程勘察費總價_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七、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具體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有效期限至全部勘察工程驗收合格之日止。如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未盡事宜,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并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計委,建委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3

      建設單位: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勘察單位: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工程勘察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建設地點:

      3、 規模、特征:

      參考填寫:建筑物為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層,均為框架結構,設___________ 層地下室,設置為整體。設計地坪標高為___________米。總用地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

      4、 投資額:

      5、 本工程項目勘察委托文號、日期:___________

      6、 技術要求

      參考填寫:按國家現行勘察規范及甲方提供的勘察任務書的技術要求執行。

      7、 預計勘察工程量

      (1) 共布置鉆孔___________孔,其中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層住宅樓范圍共___________孔,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層住宅樓范圍共___________孔。

      (2) 幢按天然地基的勘察要求進行勘察,孔深控制在___________米至___________米。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 在簽訂合同后______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交下列相關資料:

      (1) 本工程批準文件以及用地、施工、勘察許可證等批件的復印件;

      (2) 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內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3) 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4) 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的埋藏物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 甲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做好現場勘察工作的水、電供應、平整道路、清理現場、準備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細表)。

      3、 甲方協助解決乙方勘察人員的現場吃住、辦公等條件。乙方現場勘察人員的吃住費用由乙方自負。乙方勘察人員、勘察機具進入工程地點的交通運輸和勞務費均由乙方負擔。

      4、 甲方對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第三者重復使用。

      5、 甲方委托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明確技術要求和勘察階段,按時提供已有技術資料(包括地下管線、地下構筑物的資料),并能滿足乙方編寫勘察綱要和編制工程預算的基本要求。

      6、 工程完工后,在___________內負責組織勘察及成果驗收,并在乙方填寫的工程勘察交驗單上簽署意見,作為工程勘察費用結算的.依據。

      7、 維護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轉讓。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應按照現行的標準、規模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的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后果。

      2、 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

      3、 派工程技術人員按任務委托書和設計技術要求進行現場踏勘,確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編制工程預算。

      4、 勘察過程中,根據場地地形、地質條件和技術規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減工程量或改變勘察手段的意見,意見經甲方采納的,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 按照國家現行的標準、規范和規程進行勘察,根據委托任務書提出的技術要求,按合同規定的進度,提交勘察成果,并對其質量負責。

      6、 乙方現場勘察人員應講究職業道德,遵守甲方的安全保衛制度及其他有關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第四條 勘察工期及勘察費

      1、 本工程勘察工期為__天,乙方應于甲方下達的開工通知書當日進入現場勘察,__年__月__日提交全部勘察資料,提交測量透明圖__份,提交工程地質報告書一式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曬圖紙資料,另外收費)。

      2、 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達的開工通知書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自然條件影響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相關情況的書面報告,甲方審核后根據情況予以順延工期。

      3、 本工程勘察預估鉆探總進尺為___________米,勘察費根據實際鉆探進尺,按每米___________元的綜合單價計取(孤石、強風化巖石也按___________元/米計費)。

      4、 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勘察費的 %的預付款;全部勘察工程結束后,乙方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勘察報告書和圖紙,并進行工程結算,甲方提取資料后____日內,應按實際勘察工作量付清勘察費。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 如果由于甲方變更計劃,或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勘察工期順延,因甲方責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費,勘察工期順延。

      2、 甲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支付勘察費,每遲延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拖延款項的萬分之__。

      3、 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終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若乙方未進行勘察工程的,乙方應將預付款返還給甲方,但甲方應給予違約金___________元;已進行勘察工程的,已完成工作量在50%以內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預算額 %的勘察費,已完成工作量在50%以上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預算額 %的勘察費。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 由于乙方的責任延遲提供勘察文件,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工程勘察費總價萬分之__的違約金。

      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乙方應無償返工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乙方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乙方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由于返工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3、 乙方如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乙方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還應支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勘察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驗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 、 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

      勘察單位(乙方):____(公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4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托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 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內,委托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托方應在______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為______元估算設計費為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委托方的義務

      1.委托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并承擔責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托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托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于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托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因委托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托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______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托書》、《工程地質勘察委托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托方(蓋章):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鑒(公)證意見 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 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計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________%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____%的工程進度款,計___________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________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___%,計_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_____________元。

      5.1.8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元計算加班費。

      5.1.9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1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運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退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發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拆。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勘察人___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與相關法律法規的條款,本著平等、自愿、守信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土橋社區建設工程交由乙方承建,所承建的項目有社區道路、給排水設施、社區綠化、公益設施、新農村住房等新農村規劃區域內的建設項目。

      二、乙方在項目建設施工過程中要按安全規范要求進行施工,對所有的安全生產負有全部責任,定期開展安全教育,避免安全事故發生,嚴把質量關,實行崗位責任制,每一個環節都必須落實到人。

      三、甲方將水、電安置到施工現場,施工用地的一切拆遷工作均由甲方按施工要求負責全部拆除,實施無障礙作業并做到“三通一平”,否則影響施工進度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甲方已確認過的施工圖紙和相關的工程確認文書,依保障乙方施工的'準確性。甲方要配備專人全力協助乙方開展施工,協調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及施工隊與村民之間的糾紛。

      四、本工程采取分項、分期的方式,甲乙雙方要在施工前訂立工程附加協議,以確定該項目工程量、工程進度、工程款拔付方式及其它要求。

      五、道路工程給排水工程及其它公益設施,乙方應按甲方指定的工程總量的10%為一個結算段與甲方進行結算,待該項工程全部結束時,甲乙雙方將全部款項全部結清。

      六、新農村建設的戶型要求按甲方提供的圖紙由乙方進行施工。

      七、工程款由甲方按照乙方每期實際施工進度分期付款的方式進行結算,基礎完工甲方付乙方總工程款的10%,一層板完工甲方付乙方總工程款的30%,二層主體完工甲方付乙方總工程款的40%,室內毛墻、毛地、室外外墻漆完工、入戶門安裝完畢,甲方付乙方總工程款的20%、

      八、施工圖紙和每平方造價以甲方簽字蓋章后為確認依據。

      九、附加協議

      1、社區道路原有路面的基礎上加寬6米并取直,每平方120元/m

      2、按實際工程量結算,20cm三七灰土墊層18cm,30砼路面。

      3、社區排水溝

      全封閉排水溝,每米造價30元/m2,按實際工程量結算,24×2m×1m,陰井:按實際工程量結算,每個造價150元。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7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由勘察人編填)

      勘察證書等級:

      發包人:

      勘察人:

      簽訂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

      勘察人: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建設地點:

      工程規模、特征:

      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

      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承接方式: 按實結算、現場簽證。

      預計勘察工作量:擬布鉆孔10個,其中一般性孔4個,控制性孔4個,2個剪切波速實驗孔(為抗震設計提供參數)。孔深預計20m-25m, 剪切波速實驗孔孔深預計30m-35m,具體孔深視地層變化而變化。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本工程勘察工作定于20 年 月 日開工,20 年 月 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勘察工作有效期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 以¥元米計,剪切波速試驗孔按¥元孔另計,共孔。計取費用;

      4.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約為¥元(大寫人民幣整)(含稅);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付預算勘察費的;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經送審合格后7天內,發包人應付實際勘察費的100%;不留余款。勘察人同時提供相應價款的.發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發包人責任

      5. 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 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

      5. 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協助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等),其中水、電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

      .8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9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勘察人責任

      5. 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

      5.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程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的勘察費;完成的工作量超過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的勘察費。

      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本次勘察按國標《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 -20xx)、國標《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20xx)(20xx年版)、國標《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 -20xx)、國標《土工試驗方法標準》(GB/T -1999)等有關規范執行,并參照福建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巖土工程勘察規范》(DBJ 13-84-20xx)、《建筑地基基礎技術規范》(DBJ 13-07-20xx);

      施工場地四通一平(水、電、路、通訊信號)由業主負責解決;

      業主需派專人負責孔深丈量驗收,并負責現場鉆探米數簽證。實際結算以現場簽證單為準。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發包人所在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由勘察人負責,發包人協助,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備案不是本合同生效的條件。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發包人名稱: 勘察人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鑒證意見: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蓋章)(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20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20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8

      建設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勘察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建設單位與勘察單位的經濟責任,分工協作,相互促進,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勘察任務,根據已被正式批準的建設項目計劃,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_________。

      第二條勘察的范圍、進度和質量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準的計劃任務書復印件,提交進行工程地質勘察的用地批準文件和紅線圖復印件。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交由設計單位提出、經建設單位同意的勘測范圍之地形圖和建筑平面布置各_________份,提交由建設單位委托、設計單位填寫的勘察技術要求及附圖,并對提交的時間、進度、質量負責。

      3.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做好現場勘察工作的水、電供應、平整道路、清理現嘗準備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細表)。

      4.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進入現場前,辦好征地、拆遷、砍樹、采青苗等項目的賠償手續。

      5.甲方必須負責解決乙方勘察人員的現場吃住辦公等條件。乙方現場勘察人員的吃住費用由乙方自負,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飯店,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人員的集體福利設施(如浴室、理發、醫療等)應為乙方人員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須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設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給(費用由乙方負擔);生產現場取暖和機具的看守由甲方負責解決并負擔費用。

      6.乙方勘察人員、勘察機具進入工程地點的'交通運輸和勞務費均由甲方負擔。

      7.甲方對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第三者重復使用。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照現行的標準、規模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的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后果。

      2.乙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進入現場勘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資料,提交測量透明圖_________份,提交工程地質報告書一式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英加曬圖紙資料,另外收費)。乙方如因氣候或甲方原因影響現場施工_________天以上,工期可順延。

      第五條定金及勘察取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1.本工程按國家建委頒發的《工程勘察收費辦法》收取勘察費,總價預計為_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勘察費的_________%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償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開工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勘察經費的_________%;全部勘察工程結束后,乙方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勘察報告書和圖紙,并進行工程結算,甲方提取資料后_________日內,應按實際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費。勘察費用的支付均由建設銀行辦理托收承付。

      2.屬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質條件復雜,技術要求高,勘察手段超過現行規范,特別重大、緊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別小的工程等)的收費辦法,原則上按勘測工程總價加收_________%的勘察費。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如果由于甲方變更計劃,或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勘察工期順延,因甲方責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費,勘察工期順延。

      2.甲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勘察費或定金,應按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損失,應繼續完善勘察,并根據造成的損失情況承擔經濟和技術責任,甲方可視造成的損失大小,減少或不付勘察設計費。

      2.乙方如勘察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由于乙方的責任延遲提供勘察文件,時間達_________天以上的,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工程勘察費總價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它_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驗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9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本合同自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

      聯系人:______

      通訊處: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

      聯系人:______

      通訊處: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10

      委托方:

      承接方:

      簽訂日期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_____________勘察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搞好該工程勘察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勘察階段的工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勘察范圍

      1.1本工程項目勘察委托文號、日期

      1.2工程建設地點

      1.3技術要求

      第二條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資料:

    一、提交工程項目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施工或勘察許可文件

      二、提交工程項目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三、提交技術委托書及已有的技術資料和圖件

      第三條乙方按下述進度、份數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3.1勘察成果規定提交四份,超過四份另行計費。

      3.2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達的開工通知書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自然條件影響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時,工期順延。

      第四條取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4.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計取費用。國家規定的`取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雙方另行議定。

      4.2本工程勘察費估算為___元,合同生效后___天內,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勘察費的30%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工程勘察驗收、交付成果后15天內,結清全部費用。

      4.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五條雙方責

      5.1甲方

      5.1.1甲方委托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明確技術要求和勘察階段,按時提供已有技術資料(包括地下管線、地下構筑物的資料),并能滿足乙方編寫勘察綱要和編制工程預算的基本要求。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過程中發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時,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5.1.2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工作時,甲方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5.1.3派員協助乙方與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及時為乙方創造并解決勘察現場條件。如:征購土地、青苗賠償、拆除障礙物、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勘察前,根據乙方提出的用料計劃,按時準備好各種材料,并承擔費用。

      5.1.5按時為勘察人員準備好住宿、辦公、臨時庫房、就餐食堂、取暖、飲水以及條件許可的其它福利設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費用。當甲方不能提供上述條件時,甲方應支付乙方臨時設施費。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甲方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工程完工后,在15天內負責組織勘察及成果驗收,并在乙方填寫的工程勘察交驗單上簽署意見,作為工程勘察費用結算的依據。

      5.1.8維護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轉讓。

      5.1.9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甲方應支付窩工費。

      5.1.10補充協議中甲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5.2乙方

      5.2.1派工程技術人員按任務委托書和設計技術要求進行現場踏勘,確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編制工程預算。

      5.2.2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

      5.2.3勘察過程中,根據場地地形、地質條件和技術規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減工程量或改變勘察手段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4按照國家現行的標準、規范和規程進行勘察,根據委托任務書提出的技術要求,按合同規定的進度,提交勘察成果,并對其質量負責。

      5.2.5講究職業道德,端正經營作風,勘察成果應滿足設計和施工的要求。

      5.2.6補充協議中乙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甲方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6.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及時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提交勘察成果,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質量低劣,不能滿足設計技術要求時,其勘察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當地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或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事宜。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及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電報、電傳、技術討論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廢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

      委托方單位名稱:

      承接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電話:

      電傳: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日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

      審查意見:

      鑒證意見:

      審查號:

      鑒證號:

      審查日期:

      鑒證日期: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11

      發包人

      勘察人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詳細工程勘察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詳細工程勘察。

      1.2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規模、特征:建筑物高層,局部設一層地下庫,及擋土墻(抗滑樁)邊坡。

      1.4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5.1按現行的國家規范——《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__)、《高層建設巖土勘察規程》(jgj72-20__)、《建筑工程地質鉆探技術標準》(jgj87-92)《土工試驗方法標準》(jb50123-1999)、《廣西膨脹土地區建筑勘察設計施工規程》及勘察合同書執行。

      1.5.2勘察人依據場地及建筑物布置情況,按區域劃分及邊坡進行區域性和單項目評價。對各區域應提供建筑物場地的持力層承載力;每一土層的名稱、物理力學指標、厚度、坡向及巖石的風化程度等勘察規范中規定的數據。勘察人對整體工程地質、地形、地貌、水文等參數作出綜合評價。依據規范布孔外,根據現場地形的變化可在單體建筑內加密鉆孔。

      1.5.3確定持力層以下有無不良地質,并作出結論。

      1.5.4提供泥巖0~400kpa的壓縮曲線。

      1.6承接方式詳勘所有的一切工作內容及綜合單價包干(包括進出場費、檢測、測試費、成果資料、基槽驗收等費用)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

      1.7預計勘察工作量按國家現行規程規范及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共布置鉆孔個,其中,多層建筑布置鉆孔個,預計進尺米;高層建筑布置鉆孔個,預計進尺米,擋土墻(抗滑樁)邊坡布置鉆孔個,預計總進尺米。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六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合同生效后,進場日期以發包方通知為準。發包人發出開工令之日起,第一階段總工期為天(按土建出圖棟號范圍)其中:野外工期為天,室內土工試驗和資料整理天內出中間資料;第二階段在完成第一階段中間報告后天內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提交日期作為工期的結算依據。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以“綜合單價包干”方式、擋土墻(抗滑樁)邊坡、多層住宅綜合單價元/m;小高層、高層綜合單價元/m,結算時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綜合單價”計取(經雙方核實認可簽字后)。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預算造價為¥元;(大寫玖拾元整),合同生效后設備進場實際工作后7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造價的%作為定金,計¥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工作外業結束雙方核實工程量后五個工作日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造價的%,計¥元;勘察工作完成,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給甲方,15個工作日內與甲方核對實際完成工程量,出結算結果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到工程勘察結算總造價的%;各標段基槽驗收合格后10個工作日內,發包人支付該標段工程勘察結算總價的%;各標段樓房竣工驗收合格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標段工程勘察結算總價的%。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所需的生產、生活條件,由勘察人自行負責。

      5.1.8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元計算加班費。

      5.1.9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1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100%。

      5.2.3在工程勘察前(合同簽定后三天內),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2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造價50%的勘察費計¥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3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還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4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的千分之一。

      6.5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8.1勘察人勘察工作過程中發包人應派有專人與勘察人保持聯系,為了不影響施工進度,在每完成一個鉆孔施工,發包人應在終孔時進行檢查簽字確認,若勘察人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發包人在2個小時之內不到現場驗收,勘察人視為發包人已同意驗收確認,影響工期按實際影響時間順延。工程結算以發包人委派現場人員簽字確認的工作量為依據,并蓋“工程技術專用章”為準。

      8.2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勘察費用,每支付一次,勘察人應向發包人開具有效正式發票,并且在開具發票后,發包人以轉帳方式支付勘察費用。勘察人應按結算總額開具發票。

      8.3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勘察工期可相應順延,但必須辦理工期順延手續,在24小時內簽證延順工期,否則發包人不予認可。

      8.4勘察人提供的勘察工作組織及勘察方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8.5勘察人應積極配合建筑基槽驗槽工作,應隨叫隨到工地解決問題。勘察人接到發包人通知后應在約定時間內到達工地現場,若勘察人沒能按時到達工地現場時每超過一個小時按延誤半天的工作日時向發包人支付500元/每半天違約金,以此類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六份,發包人肆份、勘察人貳份。

      發包人名稱: 勘察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12

      第一部分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

      勘察人(全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項目工程勘察有關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勘察范圍和階段、技術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范圍和階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2.成果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天

      四、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合同價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價款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構成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協議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5)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工程勘察條件和相關資料,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勘察人承諾按照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及合同約定提供勘察技術服務。

      八、詞語定義

      本合同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的詞語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簽訂。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份,勘察人執____份。

      發包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簽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勘察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簽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

      第1條 一般約定

      1.1 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1 合同:指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當事人約定具有約束力的文件,構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協議書、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條款、中標通知書(如果有)、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2 合同協議書: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和勘察人共同簽署的稱為“合同協議書”的書面文件。

      1.1.3 通用合同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勘察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勘察的合同條款。

      1.1.4 專用合同條款:是發包人與勘察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

      1.1.5 發包人:指與勘察人簽定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6 勘察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資質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7 工程:指發包人與勘察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勘察范圍內的項目。

      1.1.8 勘察任務書:指由發包人就工程勘察范圍、內容和技術標準等提出要求的書面文件。勘察任務書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1.1.9 合同價款: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勘察人完成合同約定范圍內工程勘察工作的款項。

      1.1.10 費用:指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必需的支出。

      1.1.11 工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工作天數。

      1.1.12 天:除特別指明外,均指日歷天。約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1.13 開工日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勘察人開始工作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1.14 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勘察人完成合同范圍內工作并提交成果資料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1.15 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勘察人提供并經發包人認可,滿足勘察人開展工作需要的所有圖件,包括相關說明和資料。

      1.1.16 作業場地:指工程勘察作業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具體指定的供工程勘察作業使用的其他場所。

      1.1.1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18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直接或間接地給另一方造成實際損失,受損方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1.19 不利物質條件:指勘察人在作業場地遇到的不可預見的自然物質條件、非自然的物質障礙和污染物。

      1.1.20 后期服務:指勘察人提交成果資料后,為發包人提供的后續技術服務工作和程序性工作,如報告成果咨詢、基槽檢驗、現場交樁和竣工驗收等。

      1.2 合同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

      1.2.1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5)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1.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作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和勘察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3 適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

      1.3.1 適用法律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規范性文件,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3.2 適用技術標準

      適用于工程的現行有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標準以及相應的規范、規程為本合同文件適用的技術標準。合同當事人有特別要求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所使用技術標準的名稱及提供方,并約定技術標準原文版、中譯本的份數、時間及費用承擔等事項。

      1.4 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合同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語言。

      1.5 聯絡

      1.5.1 與合同有關的批準文件、通知、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意見、確定和決定等,均應采用書面形式或合同雙方確認的其他形式,并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接收人。

      1.5.2 發包人和勘察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各自的送達接收人、送達形式及聯系方式。合同當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達地點或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發生變動。

      1.5.3 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簽收對方送達至約定送達地點和指定接收人的來往信函;如確有充分證據證明一方無正當理由拒不簽收的,視為拒絕簽收一方認可往來信函的內容。

      1.6 嚴禁賄賂

      合同當事人不得以賄賂或變相賄賂的方式,謀取非法利益或損害對方權益。因一方的賄賂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7 保密

      除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發包人同意,勘察人不得將發包人提供的圖紙、文件以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除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將勘察人提供的技術文件、成果資料、技術秘密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第2條 發包人

      2.1 發包人權利

      2.1.1 發包人對勘察人的勘察工作有權依照合同約定實施監督,并對勘察成果予以驗收。

      2.1.2 發包人對勘察人無法勝任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員有權提出更換。

      2.1.3 發包人擁有勘察人為其項目編制的所有文件資料的使用權,包括投標文件、成果資料和數據等。

      2.2 發包人義務

      2.2.1 發包人應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

      2.2.2 發包人應提供開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圖紙及技術資料,包括總平面圖、地形圖、已有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等,若上述資料由勘察人負責搜集時,發包人應承擔相關費用。

      2.2.3 發包人應提供工程勘察作業所需的批準及許可文件,包括立項批復、占用和挖掘道路許可等。

      2.2.4 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提供具備條件的作業場地及進場通道(包括土地征用、障礙物清除、場地平整、提供水電接口和青苗賠償等)并承擔相關費用。

      2.2.5 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提供作業場地內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線、地下構筑物等)的資料、圖紙,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發包人應委托專業機構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發包人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實,致使勘察人在工程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

      2.2.6 發包人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為勘察人安全生產提供條件并支付安全生產防護費用,發包人不得要求勘察人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作業。

      2.2.7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發包人對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2.2.8 發包人應對勘察人滿足質量標準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相應的工程勘察合同價款及費用。

      2.3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其負責工程勘察的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及授權范圍等事項。發包人代表在發包人的授權范圍內,負責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發包人有關的具體事宜。

      第3條 勘察人

      3.1 勘察人權利

      3.1.1 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間,根據項目條件和技術標準、法律法規規定等方面的`變化,有權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術方案的建議。

      3.1.2 除建設工程主體部分的勘察外,根據合同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勘察人可以將建設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分包給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建設工程勘察單位。發包人對分包的特殊要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3.1.3 勘察人對其編制的所有文件資料,包括投標文件、成果資料、數據和專利技術等擁有知識產權。

      3.2 勘察人義務

      3.2.1 勘察人應按勘察任務書和技術要求并依據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工程勘察工作。

      3.2.2 勘察人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3.2.3 勘察人在提交成果資料后,應為發包人繼續提供后期服務。3.2.4 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間遇到地下文物時,應及時向發包人和

      文物主管部門報告并妥善保護。

      3.2.5 勘察人開展工程勘察活動時應遵守有關職業健康及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確保人員、設備和設施的安全。

      3.2.6 勘察人在燃氣管道、熱力管道、動力設備、輸水管道、輸電線路、臨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風險性較大的地點,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環境中進行工程勘察作業時,應編制安全防護方案并制定應急預案。

      3.2.7 勘察人應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環境保護的具體措施,并在合同履行期間采取合理措施保護作業現場環境。

      3.3 勘察人代表

      勘察人接受任務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其負責工程勘察的勘察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及授權范圍等事項。勘察人代表在勘察人的授權范圍內,負責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與勘察人有關的具體事宜。

      第4條 工期

      4.1 開工及延期開工

      4.1.1 勘察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進行工程勘察工作,并接受發包人對工程勘察工作進度的監督、檢查。

      4.1.2 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開工,發包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勘察人,推遲開工日期并相應順延工期。

      4.2 成果提交日期

      勘察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雙方同意順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資料,具體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4.3 發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4.3.1 因以下情形造成工期延誤,勘察人有權要求發包人延長工期、增加合同價款和(或)補償費用: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定金、預付款和(或)進度款;

      (3)變更導致合同工作量增加;

      (4)發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內容;

      (5)發包人改變工程勘察技術要求;

      (6)發包人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4.3.2 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勘察人在第4.3.1款情形發生后7天內,應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后7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補償費用的確認程序參照第7.1款〔合同價款與調整〕執行。

      4.4 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勘察人因以下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雙方同意順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資料的,勘察人承擔違約責任:

      (1)勘察人未按合同約定開工日期開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誤的;

      (2)勘察人管理不善、組織不力造成工期延誤的;

      (3)因彌補勘察人自身原因導致的質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誤的;

      (4)因勘察人成果資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誤的;

      (5)勘察人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4.5 惡劣氣候條件

      惡劣氣候條件影響現場作業,導致現場作業難以進行,造成工期延誤的,勘察人有權要求發包人延長工期,具體可參照第4.3.2款處理。

      第5條 成果資料

      5.1 成果質量

      5.1.1 成果質量應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深度規定,且滿足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

      5.1.2 雙方對工程勘察成果質量有爭議時,由雙方同意的第三方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的,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5.2 成果份數

      勘察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發包人另行支付相應的費用。

      5.3 成果交付

      勘察人按照約定時間和地點向發包人交付成果資料,發包人應出具書面簽收單,內容包括成果名稱、成果組成、成果份數、提交和簽收日期、提交人與接收人的親筆簽名等。

      5.4 成果驗收

      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成果資料后,如需對勘察成果組織驗收的,發包人應及時組織驗收。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發包人14天內無正當理由不予組織驗收,視為驗收通過。

      第6條 后期服務

      6.1 后續技術服務

      勘察人應派專業技術人員為發包人提供后續技術服務,發包人應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后續技術服務的內容、費用和時限應由雙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6.2 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時,勘察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參加竣工驗收工作,并提供竣工驗收所需相關資料。

      第7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7.1 合同價款與調整

      7.1.1 依照法定程序進行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和勘察人依據中標價格載明在合同協議書中;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和勘察人議定,并載明在合同協議書中。合同價款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后,除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7.1.2 合同當事人可任選下列一種合同價款的形式,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總價合同

      雙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和方法,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2)單價合同

      合同價款根據工作量的變化而調整,合同單價在風險范圍內一般不予調整,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單價調整因素和方法。

      (3)其他合同價款形式

      合同當事人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其他合同價格形式。

      7.1.3 需調整合同價款時,合同一方應及時將調整原因、調整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共同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或減少的合同價款,與進度款同期支付。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一方在收到對方的通知后7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合同當事人就調整事項不能達成一致的,則按照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7.2 定金或預付款

      7.2.1 實行定金或預付款的,雙方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或預付款數額,支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支付,勘察人向發包人發出要求支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勘察人可在發出通知后推遲開工日期,并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7.2.2 定金或預付款在進度款中抵扣,抵扣辦法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7.3 進度款支付

      7.3.1 發包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進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進行支付。

      7.3.2 第7.1款〔合同價款與調整〕和第8.2款〔變更合同價款確定〕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或減少的合同價款,應與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7.3.3 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進度款,勘察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勘察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勘察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勘察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7.3.4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勘察人可停止工程勘察作業和后期服務,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7.4 合同價款結算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勘察人提交成果資料后28天內,依據第7.1款〔合同價款與調整〕和第8.2款〔變更合同價款確定〕的約定進行最終合同價款確定,并予以全額支付。

      第8條 變更與調整

      8.1 變更范圍與確認

      8.1.1 變更范圍

      本合同變更是指在合同簽訂日后發生的以下變更:

      (1)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的變化引起的變更;

      (2)規劃方案或設計條件的變化引起的變更;

      (3)不利物質條件引起的變更;

      (4)發包人的要求變化引起的變更;

      (5)因政府臨時禁令引起的變更;

      (6)其他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變更。

      8.1.2 變更確認

      當引起變更的情形出現,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勘察人應在7天內就調整后的技術方案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出變更要求,發包人應在收到報告后7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變更。

      8.2 變更合同價款確定

      8.2.1 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勘察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后執行。

      8.2.2 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一方應在雙方確定變更事項后14天內向對方提出變更合同價款報告,否則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8.2.3 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一方應在收到對方提交的變更合同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予確認的,則視為該項變更合同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8.2.4 一方不同意對方提出的合同價款變更,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8.2.5 因勘察人自身原因導致的變更,勘察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9條 知識產權

      9.1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提供給勘察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反映發包人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屬于發包人,勘察人可以為實現本合同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于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勘察人不得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9.2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權屬于勘察人,發包人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勘察人書面同意,發包人不得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9.3 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時,因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勘察人承擔;因發包人提供的基礎資料導致侵權的,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9.4 在不損害對方利益情況下,合同當事人雙方均有權在申報獎項、制作宣傳印刷品及出版物時使用有關項目的文字和圖片材料。

      9.5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在合同簽訂前和簽訂時已確定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第10條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確認

      10.1.1 不可抗力是在訂立合同時不可合理預見,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發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洪水、騷亂、暴動、戰爭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自然災害和社會突發事件。

      10.1.2 不可抗力發生后,發包人和勘察人應收集不可抗力發生及造成損失的證據。合同當事雙方對是否屬于不可抗力或其損失發生爭議時,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 遇有不可抗力發生時,發包人和勘察人應立即通知對方,雙方應共同采取措施減少損失。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不可抗力持續發生,勘察人應每隔7天向發包人報告一次受害損失情況。

      10.2.2 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不可抗力結束后2天內,勘察人向發包人通報受害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10.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擔

      10.3.1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發包人和勘察人人員傷亡由合同當事人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2)勘察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勘察人承擔;

      (3)停工期間,勘察人應發包人要求留在作業場地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作業場地發生的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10.3.2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11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 雙方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11.2 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合同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11.3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合同當事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等義務。

      第12條 合同解除

      1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勘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發生未按第7.2款〔定金或預付款〕或第7.3款〔進度款支付〕約定按時支付合同價款的情況,停止作業超過28天,勘察人有權解除合同,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3)勘察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由勘察人承擔違約責任;

      (4)發包人和勘察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2.2 一方依據第12.1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不少于14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2.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勘察人支付已完工作量相對應比例的合同價款后解除合同。

      12.4 合同解除后,勘察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設備和人員撤出作業場地,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

      第13條 責任與保險

      13.1 勘察人應運用一切合理的專業技術和經驗,按照公認的職業標準盡其全部職責和謹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

      13.2 合同當事人可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責任保險,并使其于合同責任期內保持有效。

      13.3 勘察人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勘察作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和其他保險。

      第14條 違約

      14.1 發包人違約

      14.1.1 發包人違約情形

      (1)合同生效后,發包人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

      (2)發包人未按第7.2款〔定金或預付款〕約定按時支付定金或預付款;

      (3)發包人未按第7.3款〔進度款支付〕約定按時支付進度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形。

      14.1.2 發包人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發包人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未開始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或發包人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勘察人支付違約金;勘察人已開始勘察工作的,若完成計劃工作量不足50%的,發包人應支付勘察人合同價款的50%;完成計劃工作量超過50%的,發包人應支付勘察人合同價款的100%。

      (2)發包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時,發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損失,并給予勘察人合理賠償。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勘察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4.2 勘察人違約

      14.2.1 勘察人違約情形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

      (2)因勘察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合同當事人同意順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資料;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資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4)勘察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形。

      14.2.2 勘察人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勘察人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2)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資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因勘察人原因導致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時,勘察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通過所投工程勘察責任保險向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或根據直接經濟損失程度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

      (4)勘察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時,勘察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勘察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金額。

      第15條 索賠

      15.1 發包人索賠

      勘察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勘察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誤及發包人的經濟損失,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索賠:

      (1)違約事件發生后7天內,向勘察人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14天內,向勘察人提出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勘察人在收到發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或補充索賠理由、證據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

      (4)勘察人在收到發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發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被認可;

      (5)當該違約事件持續進行時,發包人應階段性向勘察人發出索賠意向,在違約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勘察人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本款第(3)、(4)項約定相同。

      15.2 勘察人索賠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勘察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勘察人的經濟損失,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違約事件發生后7天內,勘察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14天內仍不履行合同義務,勘察人有權停止作業,并向發包人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14天內,向發包人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發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或補充索賠理由、證據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

      (4)發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勘察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被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勘察人應階段性向發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發包人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本款第(3)、(4)項約定相同。

      第16條 爭議解決

      16.1 和解

      因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就爭議自行和解。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經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16.2 調解

      因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就爭議請求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或其他第三方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經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16.3 仲裁或訴訟

      因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17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經協商一致,可對通用合同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并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第1條 一般約定

      1.1 詞語定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合同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

      1.2.1 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解釋順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適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

      1.3.1 適用法律法規

      需要明示的規范性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 適用技術標準

      特別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技術標準的名稱、提供方、原文版、中譯本的份數、時間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語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________語言文字。

      1.5 聯絡

      1.5.1 發包人和勘察人應在____天內將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書面函件送達對方當事人。

      1.5.2 發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指定的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接收文件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保密

      合同當事人關于保密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發包人

      2.2 發包人義務

      2.2.2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搜集的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7 發包人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別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發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

      授權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條 勘察人

      3.1 勘察人權利

      3.1.2 關于分包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勘察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

      授權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條 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發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4.3.2 雙方就工期順延確定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條 成果資料

      5.2 成果份數

      勘察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為____份。

      5.4 成果驗收

      雙方就成果驗收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條 后期服務

      6.1 后續技術服務

      后續技術服務內容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續技術服務費用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續技術服務時限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7.1 合同價款與調整

      7.1.1 雙方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2 本合同價款采用________方式確定。

      (1)采用總價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單價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單價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采用的其他合同價款形式及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3雙方就合同價款調整確認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定金或預付款

      7.2.1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額:________或預付款的金額:________

      7.2.2定金或預付款在進度款中的抵扣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進度款支付

      7.3.1雙方約定的進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4 合同價款結算

      最終合同價款支付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條 變更與調整

      8.1 變更范圍與確認

      8.1.1 變更范圍

      變更范圍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2 變更確認

      變更提出和確認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變更合同價款確定

      8.2.2 提出變更合同價款報告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

      8.2.3 確認變更合同價款報告時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

      第9條 知識產權

      9.1關于發包人提供給勘察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反映發包人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發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關于勘察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勘察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9.5 勘察人在工作過程中所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的承擔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10條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確認

      10.1.1 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其他約定(如政府臨時禁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 不可抗力持續發生,勘察人報告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2 勘察人向發包人通報受害損失情況及費用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條 責任與保險

      13.2 工程勘察責任保險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條 違約

      14.1 發包人違約

      14.1.2 發包人違約責任

      (1)發包人支付勘察人的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發包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 勘察人違約

      14.2.2勘察人違約責任

      (1)勘察人支付發包人的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誤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勘察人原因導致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時的賠償金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勘察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條 索賠

      15.1 發包人索賠

      索賠程序和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 勘察人索賠

      索賠程序和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條 爭議解決

      16.3 仲裁或訴訟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采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7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經協商一致,補充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a 勘察任務書及技術要求

      附件b 發包人向勘察人提交有關資料及文件一覽表

      附件c 進度計劃

      附件d 工作量和費用明細表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13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由勘察人編填)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規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

      1.5 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6承接方式: 按實結算、現場簽證。

      1.7預計勘察工作量:擬布鉆孔10個,其中一般性孔4個,控制性孔4個,2個剪切波速實驗孔(為抗震設計提供參數)。孔深預計20m-25m, 剪切波速實驗孔孔深預計30m-35m,具體孔深視地層變化而變化。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勘察工作定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20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 以¥________元米計,剪切波速試驗孔按¥____________元孔另計,共____孔。 計取費用;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約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整)(含稅);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付預算勘察費的;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經送審合格后7天內,發包人應付實際勘察費的100%;不留余款。勘察人同時提供相應價款的發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 發包人責任

      5.1.1 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

      5.1.3 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協助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等),其中水、電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

      5.1.8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9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 勘察人責任

      5.2.1 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程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2 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的勘察費;完成的工作量超過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的勘察費。

      6.3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8.1 本次勘察按國標《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 50021-20xx)、國標《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20xx)(20xx年版)、國標《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 50007-20xx)、國標《土工試驗方法標準》(GB/T 50123-1999)等有關規范執行,并參照福建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巖土工程勘察規范》 (DBJ 13-84-20xx)、《建筑地基基礎技術規范》(DBJ 13-07-20xx);

      8.2施工場地四通一平(水、電、路、通訊信號)由業主負責解決;

      8.3業主需派專人負責孔深丈量驗收,并負責現場鉆探米數簽證。實際結算以現場簽證單為準。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發包人所在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由勘察人負責,發包人協助,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備案不是本合同生效的條件。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 勘察人名稱: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鑒證意見: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14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托書

      第三條勘察設計費

      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后__天內,委托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托方應在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為元估算設計費為___元。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委托方的義務

      1.委托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1)……

      (2)……

      (3)……

      3.委托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五條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年月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并承擔責任。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1)……

      (2)……

      (3)……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托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托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于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托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

      (2)……

      (3)……

      5.因委托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托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托書》、《工程地質勘察委托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托方(蓋章):___承包方(蓋章):___鑒(公)證意見___

      地址:___地址:___經辦人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鑒(公)證機關(章)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委托代理人(簽名):___

      開戶銀行:___開戶銀行:___

      帳號:___帳號:___

      電話:___電話:___

      電掛:___電掛:___

      郵政編碼:___郵政編碼:___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簽約地點__________

      有效期限至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15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制定以下條款:

      一、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進行:

      二、勘察設計費用:

      包干勘察設計費人民幣:陸萬柒仟伍佰叁拾捌圓整(小寫:67538.00元)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即付工程勘察設計費人民幣:陸萬柒仟伍佰叁拾捌圓整(小寫:67538.00元)。

      2、如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已收取的設計費計入工程款內。

      四、工程勘察設計的時間、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設計費到帳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電子版的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五、知識產權約定:

      1、甲方將委托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甲方擁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對該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文件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設計方案,知識產權仍歸乙方所有;

      六、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義務支付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5、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七、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設計工作的,已付工程勘察設計費不退還。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定金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3、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系,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用戶公司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簽訂日期: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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