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技術管理制度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技術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技術管理制度1
施工現場技術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它涵蓋了從項目啟動到完成的各個階段,涉及技術標準、質量管理、安全規定、人員培訓、設備管理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 技術標準與規程:制定并執行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技術規程,確保施工過程合規。
2. 設計與變更管理:對設計圖紙進行審查,及時處理設計變更,確保施工與設計一致。
3. 質量控制:設立質量檢查點,實施質量驗收制度,防止質量問題的發生。
4.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檢查,預防安全事故。
5. 人員培訓:對施工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提升其專業技能和安全意識。
6. 設備管理:對施工設備進行定期維護和檢查,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7. 文檔管理:規范技術文件的.編制、審批、存檔和使用,便于信息交流和追溯。
8. 信息化應用:利用信息技術,實現施工過程的數字化管理。
技術管理制度2
本制度旨在規范技術中心人員的行為準則,提高工作效率,確保項目質量和創新水平。主要內容包括:
1、崗位職責與分工
2、技能培訓與發展
3、工作流程與標準
4、業績評估與激勵機制
5、信息溝通與團隊協作
6、知識產權保護
7、行為規范與職業道德
內容概述:
1、崗位職責與分工:明確每個職位的工作范圍、任務和責任,確保工作有序進行。
2、技能培訓與發展:制定個人和團隊的技能提升計劃,以適應技術發展和項目需求。
3、工作流程與標準:設定標準化工作流程,確保技術實施的一致性和質量。
4、業績評估與激勵機制:建立公正的考核體系,激勵員工提升業績,獎勵優秀表現。
5、信息溝通與團隊協作:促進部門內部及跨部門的'有效溝通,強化團隊合作精神。
6、知識產權保護:保護公司的技術成果,防止知識資產流失。
7、行為規范與職業道德:強調員工的職業操守,營造健康的工作環境。
技術管理制度3
藝術培訓中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
1.提升教學質量:通過規范化的`教學流程,確保教育質量,培養出有才華的藝術人才。
2.保障師生權益: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避免糾紛,營造和諧的教學氛圍。
3.促進中心發展:良好的管理能提高中心的運營效率,吸引更多的學員和合作伙伴。
4.維護中心聲譽:嚴格的制度可以預防潛在風險,維護中心的社會形象和信譽。
技術管理制度4
生產技術科在廠長領導下,負責制訂生產計劃,布置生產任務,掌握生產進度,改進技術措施,完成有關技術經濟指標,對需改進的設備、工藝進行設計等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生產計劃、生產管理方面
㈠根據公司要求,負責編制年、季、月度的生產計劃,在廠長領導下召開生產會議,做好生產方面各個環節的聯系工作。
㈡負責了解小麥品種,根據質量制訂麥品搭配計劃。
㈢檢查、分析生產計劃的完成情況,合理組織生產,提高經濟效益,對影響生產和市場供應等重大問題,及時向廠長匯報,并提出解決辦法。
㈣制定機械設備、電氣動力設備的保養、檢修、管理制度,保持設備處于良好狀態,提高安全運轉率。
㈤負責日常生產報表的匯總工作,并負責生產統計和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統計和分析工作。
二、技術管理方面
㈠對生產車間進行技術指導,協助解決生產工藝上的問題。
㈡根據市場信息與面粉供應情況,提出工藝技術上的.應變措施。
㈢做好制粉工藝的技術數據測定工作,并對測定數據進行分析,有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措施。
㈣負責編制更新改造項目和設備大修理項目的計劃及有關施工管理工作,負責上述項目的設計工作。
㈤協同有關部門制定和修訂各技術工種的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三、其它方面
㈠負責節電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節能、環保、食品衛生和安全生產工作。
㈡負責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的審定,會同有關部門鑒定技術成果、組織實施和制定獎勵制度。
㈢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技術圖紙、技術資料的立卷歸檔工作。
㈣會同人事科做好技術工種人員的培訓、考工、升級工作。
㈤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技術管理制度5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是:“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2、企業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安全生產,保障健康;群策群力,爭創雙優”。
3、企業環境方針:“保護環境,文明施工;節能降效,和諧發展”。
4、切實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十項技術措施。
5、做到“四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提醒幫助他人不被傷害。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證上崗,并按照要求定期年審。
7、做好“三寶保護”(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的正確使用)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帽。
8、做好“四口、五臨邊”的`防護措施落實。
9、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實施施工作業,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10、按照jgj46-20xx《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做好安全用電措施。
11、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按照無錫市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實施。作業必須按照“工完場地清”的原則實施,對周邊必須落實不擾民措施,對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應及時改進。任何人不得亂扔垃圾、雜物等。
12、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原則:“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同時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13、執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檢查制度,落實責任制度。
14、嚴格遵守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嚴禁酒后作業。高處作業、臨邊作業不得穿硬底易滑鞋。攀爬梯子上下時必須抓穩踩牢,謹防高處墜落事故發生。嚴禁向上或向下拋擲物件,防止物體打擊事故發生。保持思想集中,不得嬉戲打鬧,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技術管理制度6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1、由礦技術部下設成立地質測量隊,設隊長一名,技術員2名,測量人員15名,地質人員6名。具有地質測量專業知識的人員不得少于總人數的三分之二。
2、主要職責
煤礦的地質測量機構是本煤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的機構,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依據國家有關技術規范要求,承擔煤礦生產有關的地質測量等工作;
(二)對煤炭資源開采回采率的執行情況進行管理;
(三)負責煤炭資源儲量動態監測及管理,建立資源儲量臺賬,編制礦山生產有關圖件及〈礦山儲量年報〉;
(四)負責煤炭資源開發利用年度報告工作;
(五)根據〈開發利用方案〉或礦井設計負責編制年度塊段開采和回采率計劃,經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初審后報市國土資源部門審批;
(六)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根據當年生產任務和采掘計劃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制定治理方案,報市縣國土資源部門審批。
(七)對發生的破壞浪費礦產資源、超層超界開采等違反礦產資源法規行為負直接責任。
3、測量儀器配備
為滿足礦山測量要求,煤炭煤礦配備的測量儀器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需配備的主要設備有:
(一)常規測量儀器,如羅盤、測桿、測繩、鋼尺等工具齊全;
(二)防爆型全站儀;
(三)繪圖儀;
(四)微機等配套設備。
二、地測資料技術報告等審批制度
1、測量成果必須有兩人以上計算、校對、保證資料準確無誤。
2、地測資料提供完畢后,必須經編制、描圖、審核〈技術負責人審核〉、負責人簽字后再經礦總工程師審閱同意后方能曬圖使用。
3、凡地測部門提交本礦使用的圖紙、資料,必須經地測負責人審核同意,礦總工程師批準后方能提供。
4、地測圖紙資料必須設專人保管,建立借閱、轉抄、復制登記臺賬。
5、各部摘引資料必須嚴格檢查、校對后方可使用。
6、凡上報的地測資料,包括:圖表文件等必須經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報礦總工程師批準方可報出。
7、凡屬交換性質的圖件,需以舊換新,不交舊的,停發新的,特殊情況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發放,為防止圖紙外流,對丟失圖紙者追究責任。
三、地測工作聯系制度
1、凡井巷貫通和掘進巷道透硐室、老巷、老塘或向水、火、瓦斯等危險邊界掘進時,必須在巖巷剩下15-20m時,煤巷剩下20-30m 時,綜掘剩下50m時,測量人員必須向施工煤礦及有關部門發出貫通通知單,并在現場標出透點位置,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2、當采掘工作面經過其它巷道或危險區的上下方,其間距小于25m時,測量部門應向有關煤礦發出安全通知單。(附平面,剖面圖尺寸)
3、在掘進工作面貫通另一井巷時,必須有準確的在兩工作面相距50m時,地測部門必須下達通知書,余20m時地測下停頭通知書,施工煤礦必須只準從一個工作面向前貫通。
4、石門穿層巷道要揭煤時,地質人員必須嚴格控制掌握所揭煤層的層位和到迎頭的距離及進展情況變化。迎頭到揭煤最少距離為15m時,必須停頭打鉆查明層位的實際距離和煤層賦存情況,根據鉆探成果整理,繪制平面圖,剖面圖紙,提供給有關部門領導做揭煤工作的具體安排。
5、凡接近巷道轉向,變坡,地質構造變化,突水預兆,瓦斯變化等特殊情況時,地測人員除及時深入現場掌握第一手資料外,應三班向施工煤礦了解情況,以便及時做好服務。
6、及時按旬進尺和月進尺填報上圖,定期交換。
四、地測工作質量及事故分析制度
1、地質、測量、繪圖、三量、儲量等必須嚴格按規程和地測質量標準化的有關規定要求工作,每項工作必須保證工作質量,地測部門每月必須對地測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不符合規程規定的必須重做。
2、各組長或技術負責人對各自范圍內的業務工作,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分析處理或限期落實整改措施。
3、對檢查出的質量問題,除立即反工外,要組織有關人員討論分析,找出原因,接受教訓。地測人員必須按時、按要求發放地質預報,采掘工作面情況預報及透巷通知單,一旦誤揭煤層,找錯層位,突水誤透等重大責任事故,地測部門必須嚴肅處理,落實責任者。
五、地測管理制度
(一)、地測部門的地質人員應隨時收集井下巷道的相關資料并及時上圖,在每月5日前對井下采掘各工作面做出地質及水文地質預報。
(二)、對生產中遇到的各種問題要及時收集、分析、提出方案和建議,發現一次不及時收集資料上圖、分析、預報的給予50元罰款,若出現兩次類似情況時,處責任煤礦負責人200元的罰款。
(三)、所有統計資料及數據要逐月登記臺帳、上表造冊,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資料的存檔,否則,處責任煤礦100元的罰款。
(四)、測量人員對各測量內容必須進行復測、復算、校對填圖。
(五)、測量人員對當日測量資料進行記錄、整理、計算、對算和精度評定,必須當日完成,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并將測算資料上圖,檢查發現一次不及時進行對算、上圖的予以批評教育,若出現兩次類似情況的罰款100元。
(六)、對月統計資料必須及時上表、建帳,次月5日前檢查發現一次未進行該工作的對其負責人罰款50元。
(七)、地質人員對井下構造情況要及時收集現場資料進行分析,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八)、測量井下中腰線要及時標定,并且最前面一組中腰線至迎頭不許超過30m,否則每次對地測部門罰款100元。
(九)、對各煤礦安裝、臥底所需中腰線必須及時標定與提供。否則,給予200元/次的處罰。對造成影響的給予責任煤礦500元/次的處罰,同時將追究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地質測量資料管理制度
1、地質測量圖紙資料必須設有專人管理,負責保管、發放、借閱、復制使用的管理工作。資料保管必須符合防火、防潮、防盜的要求。
2、凡提交礦內各煤礦使用的圖紙資料,必須經過地質或測量負責人審核、負責人簽字,報礦總工程師審查批準方能提供。礦內各煤礦需要臨時索取地測資料或數據,須經地質或測量負責人審查允許,個人不得隨意提供。
3、凡上報的地測資料,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后方能報出.其數據必須以地測部門提供的為準,其它部門不得任意提供。
4、外煤礦借閱,索取地測資料時,必須持有煤礦介紹信,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并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凡借閱資料、圖紙,均不得轉抄、復制。只有單份的圖紙資料不得外借。
5、外煤礦索取、轉抄、復制地測圖紙資料時,必須列出清單,經總工程師批準,方能提供,并收取書本資料費。凡索取、轉抄、復制的圖紙資料,都要注明復制、轉抄、索取日期,其保密責任由素取、轉抄、復制煤礦負責。
6、向國外提供地測資料圖紙,要按國家標準合作和交流項目,嚴格控制范圍、份數。同時要嚴格按照國家保密規定,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查批準,上報主管部門。
7、地測人員自己使用的地測圖紙資料,必須愛護好,注意保密,不得損壞、丟失,否則必須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8、所有地測資料〈包括數據、臺帳、卡片、圖紙等〉的保管業務分門別類,查找方便,有目錄、索引。
七、設備、儀器、工具使用、發放、保管、校檢制度
1、地測儀器、工具必須妥善保管,建立技術檔案,檔案中應填寫儀器、工具名稱、制造廠名、規格、型號、單價、由來及時間等,要有歷次檢查、校對、損壞和修理的記錄,使用等級的說明等。
2、地測儀器工具必須有專人保管,定期或根據需要進行檢校,并填寫記錄卡片。
3、儀器工具必須存放在清潔、干燥、通風良好且變化不大的室內。儀器箱內應放置干燥劑,并有專人定期檢查,發現霉銹等現象,需查明原因立即處理。
4、儀器設備使用前,操作者必須掌握儀器設備的構造、性能原理即使用方法,不熟悉決不能亂動。搬運時輕拿輕放,不許碰撞,不能坐壓儀器設備箱架。
5、儀器工具使用前后,均應進行檢查,性能正常,精確可靠,方能使用。用后必須擦凈、涼干、經檢查驗后方能入庫。
6、經緯儀、全站儀、水準儀、繪圖儀等貴重設備,應配備有一定技術水平的人員管理使用。并每年對儀器設備檢定一次,合格的方可繼續使用,需要修理的要及時修理,需要報廢的每年年底要及時辦理報廢手續。
7、儀器工具發生丟失或損壞時,必須及時追查處理,如屬于嚴重儀器事故,必須寫出專題儀器事故報上級處理,并接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8、儀器工具外借時,必須經礦分管領導同意,方可按手續借出。借出要及時返還,均應當面進行檢查,如返還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八、中、腰線管理制度
為確保我礦掘進巷道標準,施工煤礦便于標準施工,地測部門又便于中腰線管理工作,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測量規程》之規定,并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1、各類巷道的開工,通知部門必須以礦總工程師簽批的委托書、開工通知書、便函或施工技術措施等形式,提前2-3天通知地測部門,以便準備資料按要求放線,停頭、復工也應及時通知地測部門,以保證有足夠的圖紙復核及測算時間。嚴禁無書面通知書、無措施、無計劃安排給線開工。
2、標定中、腰線前,測量人員必須對開工措施和設計圖紙上的數據、幾何關系進行驗算、檢核、重要工程的設計導線,標定設計須經測量負責人審查簽字,確保無誤方可標定給線。
3、主要巷道的中、腰線必須用經緯儀和水準儀標定,次要巷道的中、腰線,在滿足工程要求的前提下,可用羅盤儀和半圓儀標定。
4、井下標定必須準確,誤差不得超過《規程》規定,標線資料數據必須準確無誤。對現場標定元素進行校核確認無誤后方可遷站,否則必須重標。未按此程序進行標線者,一次罰款20元。如標錯線造成經濟損失,由當事人承擔,并分析處理。標線后30-40m時,必須對新標的線進行復測,否則罰組長20元,并立即復測。
5、標定中線應成組設置,每組中線點不得少于4個,點間距不得小于2m,如遇特術情況(既巷道不夠長或頂板破碎不宜打頂板樁)時,點間距可以不大于2m,但是放完中線后,必須用油漆沿中線方向在巷道頂板上不間斷標注6-10m。否則,對參與延中線的人員分責任大小給予罰款10-20元。最前一個中線點距迎頭40m以內,由施工煤礦自行延線指揮掘進(如在40m之內中線有松動或巷道變坡中腰線不能使用時,施工煤礦應及時通知地測部門給予校正或延掛中腰線)。
超過40m時,施工煤礦不論中腰線是否可用,都應及時通知地測部門去延掛中腰線。同時,測量組長也應隨時加強聯系,掌握中腰線至迎頭的情況。隨時延掛中腰線。每40m打一個腰線樁,否則每超1m罰測量組長10元,組長不在由副組長負責。
6、各施工煤礦要建立班組長(技術員)延線制度,負責延長中腰線至迎頭40m以內的中腰線,以便施工,否則造成巷道偏差,責任由施工煤礦負責。
7、巷道中的測點和中腰線點,施工煤礦應妥善保護,嚴禁敲打或吊掛重物。如對延掛的中腰線點有疑問時,施工煤礦要及時告知測量人員,否則出現差錯由施工煤礦負責。施工煤礦破壞中腰線點的,每發現一次扣進尺5m。
8、施工煤礦在測量給線時,應密切配合、協作打眼、提供方便。測量給好線后應當場向施工煤礦交待清楚情況,以便掌握施工。
9、測量人員對巷道施工情況應經常檢查,發現未按線施工,要及時向有關領導或部門匯報。如遇巷道偏線嚴重而無法延線和影響工程使用的,可拒絕給線,并立即向有關領導反映,確定處理意見。未經技術部門或總工程師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線或借線。
九、貫通、透巷管理制度
1、進行重要貫通測量前,必須按《煤礦測量規程》編制貫通測量設計書,按規定的程序報批并按批準的貫通設計進行實測、計算、復測、復算。
2、貫通測量工作至少應獨立進行兩次,最后取其算術或加權平均值作為標定最后一次方位的起算數據。
3、所有貫通工程都應繪制1:200或1:500大比例尺貫通施工圖掛調度室,每天收尺填圖一次,嚴格掌握工程進展情況。
4、貫通工程兩工作面的距離在巖巷中剩下15-20m,煤巖巷中剩下20-30m之前,測量必須以書面形式報送總工程師,分管掘進的分管領導和安全、通風、生產技術、施工煤礦等部門,并在現場標出透點位置及控制距離。
5、采、掘、修工作面接近老巷、老空、小窖、老窖及煤柱邊界或進入危險區20-30m前,地測部門須以書面形式向總工程師、分管領導和安全、通風、生產技術、施工煤礦等部門,并在現場標出位置和控制距離。
6、當掘進巷道從其它巷道、工作面或危險區的上方或下方通過時,其間距小于25m的,測量人員應向有關領導和煤礦發出安全通知書,并附平、剖面圖,標明凈巖(煤)柱,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7、在測量人員下達安全貫通通知書后,生產技術、安全、通風、調度、生產運轉中心及施工煤礦等必須深入現場,了解情況,加強管理,嚴格按安全技術措施要求施工,確保巷道安全,準確貫通或順利通過。由生產技術部組織驗收。
8、重要井巷貫通后,本隊應按貫通設計精度要求實測分析,寫出總結報分管領導和上級部門。
十、地質工作管理規定
礦井地質工作是煤礦生產建設的一項重要技術基礎工作,礦井的一切采掘工作必須以可靠的地質資料為依據,從礦井基本建設開始直到礦井開采結束。因而,必須加強礦井地質工作,更好的研究與解決煤礦生產中的各種地質問題,以適應煤礦生產建設的需要。為此,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地質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頒布的有關地質、資源管理、地質災害防治和礦井防治水的法律、法規、技術政策,執行行業和煤礦制定的技術規定和實施細則等。
2、生產技術部門下函,按業務聯系制度,地質工程技術人員必須為礦井工程設計提供可靠的地質資料。在制度規定的時間內,地質人員接到設計或生產技術部門委托書后1年提供準確的礦井開拓延深地質報告;半年提供采區地質說明書;7―15天提供工作面掘進地質說明書和回采地質說明書。其它井巷工程、防治水和防治瓦斯工程所需的地質資料,應根據要求及時提供。
3、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對掘進前方有疑的老窖、采空區、積水區及石門揭煤時,地質人員必須提交鉆探設計,報告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交給施工煤礦編制打鉆及安全措施。
4、在施工煤礦打鉆前,地測人員必須標出打鉆方位及傾角,開鉆后進行跟班并復查其鉆孔方位及傾角是否正確。在跟班過程中嚴格記錄煤巖層及瓦斯、水等的變化情況,鉆探結束后及時分析有關資料,提出施工意見,并在圖上及現場標定控制距離。
5、采掘巷修工作面突然遇層位變化或地質核定斷層突水時,施工煤礦應及時通知地測部門,地測部門接到通知后必須立即派人下井,觀測收集、分析資料、編制圖件,提出處理意見,向分管領導和總工程師匯報研究處理。施工煤礦對地測部門所進行的觀測工作應提供方便,配合其工作(如打探眼等)。
6、必須根據掘進進度和設計工作面范圍,研究分析地質資料,現場編錄緊跟迎頭,提供的地質資料必須滿足采掘設計的需要,若因地質資料不可用,造成工程返工或浪費的須認真分析總結原因,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7、負責查明礦井各種充水因素和周邊小煤窖情況,為制定防治水措施及合理布置采面提供依據。防治淹井及小窖越界開采威脅礦井。
8、負責向領導或有關部門提供危及人身和礦井生產的自燃或人為災害(如滑坡、泥石流等),以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惡性事故的發生。
十一、防治水安全確認簽字移交制度
根據上級部門要求,為了切實抓好銀宇煤礦井下地質構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嚴格落實執行好“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掘后采”的防治水原則,杜絕盲目揭露構造及水害事故的發生,特制定防治水安全確認簽字移交制度:
1、探水隊必須按設計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鉆孔。
2、探水隊負責人必須認真填寫探放水工程移交單。
3、探水隊必須根據探水結果在移交單上填寫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
4、探水隊負責人和工作面施工負責人必須在現場進行交接班不得在其他地點進行交接班或口頭交接班。
5、工作面施工負責人如發現工作面現場未進行探水的或探水孔不符合設計要求有權拒絕施工。
6、發現有水害情況,防治水負責人在交接單上未填寫安全技術措施的必須停止作業。
7、在交接單上負責人未進行簽字的不得進行作業。
十二、防治水日常巡檢考核制度
一、防治水日常巡檢制度
1、防治水日常巡檢由地測部及防治水人員按巡視路線逐項檢查各作業地點是否正常,特殊情況下應增加檢查次數。
2、礦各分管領導防治水隱患排查每月下旬進行,根據礦井當期防治水重點工作,進行分工安排排查項目和重點環節。
3、防治水隱患排查時,根據《煤礦安全規程》、《防治水規定》和防治水質量標準化要求進行,檢查完后及時將現場檢查原始表報防治水辦公室,由防治水技術組組長負責進行歸類匯總,并提出處理意見,經批復后,以書面形式下發有關煤礦進行限期整改,防治水辦公室安排專人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在礦井雨季來臨之前20天內,防治水技術組完成礦井雨季“三防”預案,并要不間斷巡查,發生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5、在雨季來臨前10天內,礦井取得與防汛、防洪、氣象煤礦建立災害性天氣預警預報聯系。
6、檢查礦井所有避雷器材,出現損害、不合格的立即更換。
7、設備組準備足夠的防洪袋、鐵鍬、水管、雨衣、鐵絲、沙土等材料。
8、在雨季來臨之前對井下排水泵進行排水實驗。
9、雨季來臨之前做好礦井周邊廢棄礦井、河道、積水地區水位測量工作。
10、建立礦井緊急情況撤離組織和緊急情況支援隊。
11、煤礦必須高度重視防治水工作,要嚴格按照防治水專項整治的設施方案,要求做好日常隱患排查工作,確保排水系統暢通,排水設施完好。
12、要做好水患的預測預報工作,對井下各出水點要定期進行水量觀測,及時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對影響生產的區域要制定可靠方案,及時處理,確保防治水工作安全。
13、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重點防治水區域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及年度防治水計劃。對查出的隱患要嚴格按照防治水隱患排查要求,限期進行整改,在規定期限內未進行落實的,給予相關負責人相應的經濟處罰。
14、檢查人員要認真對待防治水隱患排查工作,確保我礦井防治水工作安全、有效,無水害事故發生。
二、考核制度
探放水工作是煤礦安全工作重要內容之一,所以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獎罰制度。安全獎罰與安全目標相結合,作為煤礦安全制約、激勵機制的重要手段。
(一)安全獎罰制度兼顧責任、權利、義務,規定明確,獎罰分明,利用經濟、體現重獎重罰。
(二)安全獎罰的對象為煤礦職工,獎勵按執行相關規定情況考核,不搞平均。處罰依據探放水相關標準和制度等。
(三)職工有下列成績之一的,按貢獻大小,給予表彰獎勵。
1、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令、認真貫徹探放水制度和各項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礦井防治水工作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2、發現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及時報告,以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從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或顯著減輕事故危害程度的獎勵10000元。
3、對于全年每班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探后采”原則的職工獎勵5000元。
4、在防治水技術工作中有發明創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廣新技術有卓越成績的獎勵5000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有關領導和當事人處罰。
1、沒有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則的煤礦處罰5000元罰款,相關領導給予撤職,個人開除的處分。
2、防止水措施執行不到位,探水眼沒有按照相關設計施工的,煤礦罰款5000元,個人罰款500元,留礦查看,如有下次給予開除。
3、探放水記錄不全,設備管理不到位,現場頂板管理混亂的相關責任人罰款200元。
4、沒有組織工人學習探放水措施煤礦相關負責人罰款1000元。
5、探防水措施與現場情況不符合的,相關責任人罰款1000元。
6、對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的人員,對揭發隱瞞事故真相的人員,對安全監察檢查人員進行漫罵、毆打及借故進行報復的人員開除處分。
7、編寫探放水措施不及時的,相關負責人罰款500元。
8、現場情況有變的沒有及時匯報的人員,罰款200元。
9、安全部負責安全獎罰的考核工作,財務部負責獎金的審批發放和罰款的收繳工作。
十三、水害防治技術管理措施
嚴格執行“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則,落實“防、堵、疏、排、截”五項綜合治理措施,建立探放水隊伍,配齊探放水設備。
一、礦井水害發生的條件
影響礦井正常生產活動,對礦井安全生產構成威脅,增加生產成本,以及使礦井局部或全部被淹沒的礦井水,都稱為礦井水害。根據水源不同,可將礦井水害分為地表水害、老窯水害、孔隙水水害、裂隙水水害及巖溶水水害。
發生礦井水害,需具備以下條件:
(1)有水源。水源主要有大氣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大氣降水包括降水和降雪:地表水包括礦井附近的河流、湖泊、沼澤、池塘、水庫、采后塌陷區積水等;地下水包括井下含水層水、老空水、含水斷層水、陷落柱水等,它們都是礦井水害的水源。
(2)有透水通道。透水通道主要有井筒、巷道、塌陷坑、開采沉陷裂隙、斷層裂隙、廢舊鉆孔等。一旦這些過水通道于水源相通,就構成了礦井充水,輕者增加了排水費用,重者造成淹井災害。
(3)失控。失控是指對礦井充水水源和充水通道的管理達不到預定的要求,導致淹井停產甚至人員傷亡等情況的發生。
二、影響礦井涌水量的因素
1、充水巖層的出露條件和接受補給條件
充分巖層的出露條件,直接影響礦區水量補給的大小。充水巖層的出露條件包括它的出露面積和地形條件。前者限定接受外界補給水量的范圍,顯然,出露面積愈大,則吸收降水和地表水的滲入量就愈多,反之則少;后者指出露的位置、地形的坡度及形態等,它關系到補給水源的類型的滲入條件。
2、礦井邊界條件
一個礦井的周邊大多是不同邊界組合而成,如他們的形狀、范圍、水量的出入直接控制了礦井的涌水量。如礦井的直接充水含水層的四周均為強透水邊界(富水斷層、地表水、強含水層),在開采條件下,區域地下水或地表水可通過邊界大量流入礦井,供水邊界分布范圍越大,涌入的水量愈多、愈穩定。如果周邊由隔水邊界組成,則區域地下水與礦井失去水力聯系,開采時涌水則較小,即使初期涌水量較大,也會很快變小,甚至干涸。
除礦井周邊,煤層頂底板的隔水或透水條件同樣對礦井地下水的補給水量起控制作用。
(1)煤層及其直接頂底板的隔水或透水條件,是影響礦床充水強度的關鍵因素之一。最理想的條件是煤層直接頂底板均是可靠的隔水層組成的刨面邊界,即無外部水源補給,礦井涌水量小。
(2)頂底板的隔水能力。當煤層上覆和下伏有強含水層或地表水體時,則頂底板的隔水能力是影響礦井充水的主要因素。它取決于隔水層的巖性、厚度、穩定性、完整性和抗張拉強度。
3、地質構造條件
構造的類型(褶皺或斷裂)和規模,對礦井充水強度亦起著控制作用。褶皺構造往往構成承壓水盆地或斜地儲水構造,構造類型的不同,則充水含水層的分部面積、空間位置、補排條件亦有差別,從而使礦井充水強度也不一樣。
三、礦井突水預兆
礦井突水是因為井下采掘活動破壞巖體天然平衡,采掘工作面周圍水體在靜水壓力和礦山壓力作用下,通過斷層,隔水層和礦層的薄弱處進入采掘工作面。礦井突水這一現象的發生與發展是一個逐漸變化的過程,有的表現很快(一兩天或更短),有的表現較慢(采掘后半個月或數日),這與工作面具體位置、采場地質情況、水壓力礦山壓力大小有關。從開拓工作面開始,發展到突水時在工作面及其附近顯示出某些異常現象,這些異常統稱突水預兆。識別和掌握這些預兆,可以及時采取應急措施,撤離危險區人員,防止傷人事故。突水前的預兆有以下幾種:
(1)掛紅。因地下水中含有鐵的氧化物,在水壓作用下,通過煤(巖)裂隙時,附著在裂隙表面,出現暗紅色鐵銹。
(2)掛汗。當采掘工作面接近積水區時,在水壓作用下,通過煤巖裂隙而在煤巖壁上凝結成許多水珠,但有時空氣中的水分遇到低溫煤(巖)壁也可凝結成許多水珠。因此,遇到掛汗現象,首先辨別真偽,辨別方法是剝去表面層,觀察新暴露面是否也有潮氣,如果煤巖潮濕則是透水征兆。
(3)空氣變冷。采掘工作面接近大量積水時,氣溫驟然降低,煤壁發涼,人一進去就有涼爽感,時間越長越感陰涼。
(4)出現霧氣。當巷道內溫度較高時,擠水滲到煤壁后引起蒸發而迅速形成霧氣。
(5)水叫。井下高壓積水,向煤巖裂隙強烈積壓與兩壁摩擦而發出嘶嘶叫聲,說明采掘工作面距積水區已很近,若是煤巷掘進,則透水即將發生。
(6)頂板淋水加大。原有裂隙淋水突然增大,應視作透水前兆。
(7)頂板來壓、底版鼓起。在地下水壓作用下,頂底板彎曲變形,有時伴有潮濕、滲水現象。
(8)水色發渾、有臭味。老空水一般發紅,味澀;斷層水一般發黃、味甜;溶洞水當有臭味。
(9)有害氣體增加。積水區向外散發瓦斯、二氧化碳和硫化氫等有害氣體。
(10)裂隙出現滲水。不清即離積水區尚遠;如出現渾濁,則離積水區已近。
以征兆不一定都同時出現,有時可能出現其中一個,有時可能出現多個,但也有時透水征兆不明顯甚至不出現,因此,要認真辨別。
根據《規程》的規定,當出現透水征兆時,必須停止作業,采取措施,立即報告礦長和值班礦長,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脅地點的人員。
四、礦井水害發生的原因
礦井水害事故的原因分析是一個極其復雜的問題。礦井水的形成,一般是由于巷道揭露和采空區塌陷波及到水源所致;有時是由于充水通道將水源與巷道或采掘工作面溝通,造成礦井突水。
1、工程技術方面的原因
(1)地面防洪、防水措施不當。防洪設計在設計、施工方面有缺陷,達不到防洪要求標準,或防洪設施失效,以及地面塌陷、裂隙未處理,使地面洪水由井巷、塌陷、裂隙等通道進入井下造成礦井水害。
(2)水文地質情況不清。井巷或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斷層、強含水層、巖溶陷落柱、含水溶洞、老空積水等充水水源和充水通道時,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而造成透水事故。
(3)井巷位置不合理。設計中將井巷置于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或離強含水層太近,導致頂、底透水。
(4)工程質量低劣,致使井巷塌落冒頂、跑砂、透水。封閉不良的各種鉆孔有時也可導致透水。
(5)亂采濫挖破壞防水煤柱造成礦井透水。
(6)測量誤差導致巷道進入采空區積水而透水。
(7)排水設備能力不足,或機電事故而造成淹井。
(8)防水閘門未按要求設計修建;或質量低劣不能起到防水作用;或由于不注意日常維護和試驗,當井下出現災情時無法發揮作用而淹井。
2、管理方面的原因
(1)由于相對于其他事故發生率不是很高,容易使人思想麻痹,特別是各級管理人員如果對水害沒有充分的認識,往往會導致不該發生的透水事故。
(2)由于人力物力的不足,致使許多水文地質情況不清,相應防范措施跟隨不上而發生透水事故。
(3)不能嚴格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幸。員工安全技術素質低,沒有通過各種形式的培訓,職工沒有掌握透水預兆、避災路線、避災自救方法等基本知識,致使發生水害引起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對各種防水工程質量驗收把關不嚴。未按《規程》規定定期檢查,及早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五、礦井水害的危害
礦井水害的危害很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惡化生產環境。礦井可造成巷道積水,頂板淋水和老窯積水使工作面及附近巷道空氣潮濕,工作環境惡化,影響工人身體健康。
(2)增加排水費用(增加了生產成本)。在礦井生產建設中,礦井水量的大小直接關系到排水設施、設備和排水費用,不僅造成原煤噸煤成本增加,而且給生產管理工作增加了難度。
(3)縮短生產設備的使用壽命。礦井水的存在對金屬設備、鐵軌和金屬支架產生腐蝕作用,縮短其使用壽命。
(4)損失煤炭資源。為防止礦井水的威脅,有時需留設防水煤柱,影響煤炭資源的回收和利用,有的甚至無法開采。
(5)引起瓦斯積聚、爆炸或硫化氫中毒。如果發生老空區、老煤窯突然透水,積聚在老空區內的瓦斯、硫化氫會隨水而出,涌出的瓦斯若達到爆炸濃度,遇高溫火源就會發生爆炸,而人們呼吸到了劇毒的硫化氫,重者就會造成死亡。
(6)一旦失控,造成淹井及人員傷亡。礦井涌水量一旦超過排水能力或突然涌水,輕者淹井停產,重者礦毀人亡。
六、礦井水害的防治原則
水害防止的原則是指“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則。
(1)“預測預報”是指在查清礦井水文地質條件的基礎上,對礦井生產區域的地質構成情況、水害類型等到進行預測預報,提出預防處理水害的措施。一般應根據礦井年度、季度、月度生產作業計劃,提出作業區域水害的預測預報,確定礦井水害的防治重點。
(2)“有疑必探”是指在預測預報工作的基礎上,分析可能構成水害威脅區域,采用鉆探、物探、化探等綜合技術手段,查明有水害疑點的作業區域。
(3)“先探后掘”是指在綜合探查的基礎上,提出作業區域水文地質分析報告,在確保巷道掘進和工作面回采沒有水害威脅時,方可掘進和進行回采。
(4)“先治后采”是指根據礦井定期水害排查和綜合探測發現存在的水害問題以及水文地質異常區域,必須采取有針對性的水害治理措施,直到完全消除水害威脅后,才能組織正常的掘進或采煤工作。
七、礦井井下水害防治
1、井下防治水的措施和要求
按照《規程》要求,對井下防治水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必須嚴格執行。這些規定主要有:
(1)相鄰礦井的分界處,必須留防水煤柱,礦井以斷層分界時必須在斷層兩側留有防水煤柱。嚴禁在各種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2)井巷出水點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積水的井巷及采空區的積水范圍、標高和積水量,必須繪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采掘到探水位置時,必須探水前進。
(3)每次降水到暴雨時和降雨后,應及時觀測井下水文變化情況,并向礦調度室報告。
(4)水淹區積水面以下的煤層中的采掘工作,應在排除積水以后進行;如果無法排除積水,必須編制設計,由煤礦主要負責人審批后,方可進行。
(5)開采水淹區域下的廢棄防水煤柱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報礦技術負責人審批。
(6)井田內有與河流、水庫、溶洞、含水層等有水力聯系的導水斷層、裂隙(帶)、陷落柱時,必須查處其確切位置,并按規定留設防水煤(巖)柱。
(7)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點發現有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突水預兆時,必須停止作業,采取措施,并立即報告礦調度室,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8)礦井必須做好采區、工作面水文地質探查工作。
(9)煤層頂板有含水層和水體存在時,應當觀測“三帶”發育高度。
(10)承壓含水層與開采煤層之間的隔水層能承受的水頭值大于實際水頭值時,可以“帶水壓開采”,但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小于實際水頭值時,開采前必須采取措施,由煤礦主要負責人審批。
(11)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或有突水淹井危險的地域,必須在井底車場周圍設置防水閘門。在其他有突水危險的地區,只有在其附近設置水閘門后,方可掘進。
(12)井巷揭穿含水層、地質構造帶前,必須編制探放水和注漿堵水設計。井巷揭露的主要水點或地段,必須進行水溫、水量、水質等地下水動態和松散含水層涌水含沙量綜合觀測和分析,防止滯后突水。
2、老窯水害防治
積存在煤層采空區和廢井巷中的水,是煤礦生產建設中最危險的水患之一。
老窯積水水害,不僅在老窯或地方小井多的礦井存在,在國有大型煤礦自采自掘的廢巷老塘,因種種原因在本該無水的地方也意外積存了或多或少的水體,它們意外的潰出也會傷人毀物。因此,
對于所有地下開采的礦井,均會遇到老窯水害問題。
根據以往防治老窯積水的經驗和教訓,對這類水害的主要防治對策就是要嚴格執行探放水制度,以根除水患。
防治老窯積水,要解決好以下七個方面的問題:
(1)克服麻痹僥幸心理,避免疏忽大意。由于某種原因老窯積水的分布規律不易掌握,又帶有災害的特點,一旦警惕不高,很簡單的問題也會釀成慘重的水害事故。因此,必須采取嚴肅慎重和一絲不茍的工作態度,堅持“全面分析,逐頭逐面排查,多找疑點,“有疑必探”的基本原則。
(2)認真分析老窯積水的調查資料。老窯和地方小煤礦的積水范圍,由于缺乏準確的測繪資料,是老窯水防治難且易于發生水害的主要原因。因此對老窯積水調查資料的系統分析和正確使用是防治這類水害事故的一個關鍵環節。對老窯積水資料的調查,一定要嚴肅認真、深入細致、確切地加以記錄,并且要反復分析核實,判斷可靠程度,指出疑點和問題。
(3)制定合理有效的防治對策。古空及上部積水多為復雜的區域,分管安全的領導和技術負責人要千方百計地了解掌握本礦井周圍的老窯積水分布情況,各片積水與本礦井各采區之間的隔離情況,要組織有關人員編制有關圖件,全盤安排開拓部署和采掘工程。
(4)嚴密組織探水掘進。古空積水有分散、孤立和隱蔽的特點,水體的空間分布幾何形態非常復雜,往往很不確切。防治它們的唯一有效手段就是探水掘進。在有足夠幫距、超前距和控制密的鉆孔掩護下,掘進巷道逐步接近它,最后達到發現之目的。
(5)特別注意探近放和貫通積水巷道或積水區。當積水位置很明確,或通過“探水掘進”確已接近積水并進行近距離探放水時有些問題需要特別注意,情況復雜的積水就在身邊,稍有不慎,水害立即可能發生。
(6)重視自采自掘采空廢巷積水的探放。這是一個普遍,千萬不能認為資料相對而言可靠就掉以輕心,必須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①對原不積水的區域要分析重新積水的條件和可能,經常圈定積水區。
②要分析測繪精度和誤差,注意可能少填、漏填的巷道、硐室。
③不過分自然,盲目進行探近放。
(7)鉆、物探結合問題。老窯水的探放,工作量很大,尤其是探水掘進,確實耗工耗時,應該積極采用物探手段,幫助圈定積水區,減少超前探水的工作量,開展探水孔端的孔間透視,以減少鉆孔密度。但是,鉆、物探結合,必須要以鉆探為主,物探資料要有鉆孔驗證。
3、巖溶突水災的防治
巖溶突水災害約占水害比例的一半,從突水的方向上,它可分底板水(由下向上)、側方突水、頂板突水(由上向下)。防治的關鍵技術是:
(1)查明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含隔水層、富水性、地質構造、巖溶陷落柱等)。
(2)承壓水采煤時(底板巖溶水大多數是具有壓力的承壓水,有時壓力很高,可達幾十兆帕),必須執行《規程》、“三下采煤”規程和《礦井防治水條例》,探水和留設相應的防水煤柱。
(3)加大排水能力,確保防水設施(如防水閘門、分區隔離、快速注漿堵水、加大水倉容量、排水系統暢通等)的正常使用。
(4)了解防治底板突水的先進理論(包括“突水系數”的觀念、“主通道”學說、“關鍵層”學說、“下三帶”理論等)和探查、防治技術。
(5)使用先進的井下物探技術,除了地面大面積高分辨率地震探測外,在井下采區、采面、掘進巷道中都可采用超前物理探查技術。
(6)制定防治水總策略:
①深降強排,疏、排、供、環保相結合。
②帶壓開采,保水采煤。
八、礦井水災的防治技術
《指導意見》要求落實“防、堵、疏、排、截”五項綜合治理措施。
(1)“防”主要指礦井邊界、導水層兩側、強(承壓)含水層、陷落柱、地下水強徑流帶等區域必須進行留設防水煤(巖)柱;大水礦井或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礦井,井底車場或井下中央泵房要設置防水閘門等防水工程。
(2)“堵”主要指井巷工程穿過含水層、導水斷層、裂隙帶、陷落柱等水文地質復雜地帶時,必須進行超前探水注漿加固封堵;掘進、回采工作面底部為強含水層或高承壓含水層時,也必須進行底板注漿加固封堵。
(3)“疏”主要是指當煤層頂底板有承壓含水層或老空區水體存在時,必須進行超前探放水,直到承壓含水層位達到安全開采值以下或老空水全部疏干后,才能開展正常采掘活動。
(4)“排”主要指礦井排水系統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配備與礦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倉、水泵、輸電線路等設施,確保礦井正常排水,并滿足特殊情況下排水需要。
(5)“截”主要指礦井位于地表河流、山洪部位、水庫等附近,對井口、工業廣場要采取修筑堤壩、開挖溝渠等截流措施,以防止地表水體倒灌礦井;地表水體、采煤塌陷區、煤系地層露頭等部位有漏水現象時,要對漏水的水體基底進行防漏加固處理。
1、地面防水
地面防水是指在地表修筑各種防排水工程,防止或減少大氣降水和地表水涌入工業廣場或滲入井下。
地面防水視礦區具體條件不同可采用河流改造、鋪整河底、填堵通道、挖溝排(截)洪及排除積水等措施。
為防止地面水侵入工業場地和礦井,可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執行。
2、井下防水
防水閘門與防水閘墻是井下防水的主要安全設施。凡受水患威脅嚴重的礦井,在井下巷道布置和生產礦井開拓延伸或采區設計時,應在適當地點預留防水閘門和防水閘墻的位置,使礦井形成分翼、分水平或分區隔離開采,以便在水患發生時,達到分區隔離、縮小災情、控制水勢危害、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的目的。
防水閘門。防水閘門一般設置于井下運輸巷內,正常生產時防水閘門是敞開著的,當突然發生水患時,關閉閘門將水阻擋于閘門之外。防水閘門設置應考慮以下問題:
①防水閘門應設置在對水害具有控制作用的部位和井下重要設施部位(如井底車場出入口處),能將水害控制在盡可能小的范圍內,并考慮即使水害發生后能恢復生產及繞過事故地點開拓新區。
②防水閘門應設置在不受鄰近采動影響的地點,以免破壞防水閘門的結構和修筑地點圍巖的隔水性和穩定性,以防止閘門關閉后高壓水通過裂縫外泄。
③盡量避免在較弱巖層或煤層內砌筑防水閘門,應建在圍巖穩定性和隔水性好的地段,要求圍巖硬度系數F值必須大于4;如必須在煤賣勁中砌筑時,必須掏槽使閘身的混凝土結構和基巖結合為一體。
(1)閘門應盡量修筑在單軌巷道內,以減少掘進量和防水閘門的規模和永久性的兩種。臨時性防水閘墻就是在有出水危險的采掘工作面各有堵水材料(如木、木垛、草袋等);一旦突水,可迅速將其堵截在小范圍內,這種防水閘墻只能起到臨時搶險作用。永久性防水閘墻一般是在采煤結束后,為永久隔絕有大量涌水可能的區段而砌筑的一種永久性關閉的擋水建筑。
(2)防水煤(巖)柱。在水體下、含水層下、承壓含水層上或導水斷層附近采掘時,為防止地表水、地下水涌入工作面,在可能發生突水處的外圍保留最小寬度的礦柱不采,以加強巖層的強度和增加其重量阻止水突入礦井。防水煤(巖)柱按以下原則留設。
①有突水威脅又不宜疏放的地區,采掘時必須留設防水煤(巖)柱。
②防水煤(巖)柱留設應在安全可靠的基礎上,把煤柱寬度降到最低程度以提高資源利用率。
③一個井田或一個水文地質單元內的防水煤(巖)柱,應在總體開采設計中確定,即開采方式和井巷布局應與各種煤柱留設相適應,避免在以后煤柱留設中造成困難。
④多煤層地區防水煤(巖)柱留設,必須統一考慮,以免某一煤層所留(巖)柱因另一煤層開采而遭破壞,致使整個防水煤(巖)柱失效。
⑤留設防水煤(巖)柱所需數據必須就地選取,鄰區或外區數據僅供參考,如需采用時應適當加大安全系數。
3、礦井探放水技術
我礦周圍存在有充水小窯,富水含水層以及斷層,當采煤工作面接近這些水體時,可能發生地下水突然涌入礦井,產生水患事故。為消除隱患,生產中使用探放水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前方的水情,并將水有控制地放出,以保證采掘工作面安全生產,但在很多情況下,由于勘探手段和客觀認識能力的限制,對地下含水條件掌握不夠清楚,不能確保沒有水害威脅,這就需要推斷出可能產生水害的疑問區,并采取措施。為了預防水害事故,當巷道距含水體一定距離或在疑問區內掘進時,必須堅持超前鉆探,探明情況或將水放出,消除威脅后在掘進,保證礦井安全生產。為此,《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礦井必須做好水害分析預報,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則。實踐證明,“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是防止煤礦井下水害事故的基本保證。在水害威脅的地區進行采掘工作,都應堅持這一原則,絕不可疏忽大意,更不能有僥幸心理,置水害情況于不顧,一味蠻干。
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加強探水;
(1)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窯或相鄰煤礦時。
(2)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溶洞和導水陷落柱時。
(3)打開隔離煤柱防水時。
(4)接近可能與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斷層破碎帶時。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鉆孔時。
(6)接近水的灌漿區時。
(7)接近其他有可能出水的地區時。
4、礦井注漿堵水技術
當涌水量很大,僅僅依靠排水已不可能或不經濟時,采用注漿截水源道,然后在進行排水。注漿堵水技術的使用條件如下:
(1)當老窯或被淹井巷的積水與強大水源有密切聯系時,可先注漿堵水源,然后排干積水。
(2)當井巷工程必須穿過一個或幾個強含水層或充水斷面,若不注漿堵截水源,將給礦井生產和建設帶來很大的困難和危險,甚至無法施工。我國許多礦井穿過強含水層時,都采用了注漿這種方法。
(3)當井筒或工作面發生嚴重淋水,為了加固井壁、改善勞動條件、減少排水費用,可采用注漿措施。
(4)某些涌水量特大的礦井,為了減少礦井涌水量,降低常年排水費用,亦可采用注漿堵水源。
十四、礦井水害應急預案
根據年度采掘計劃安排,在進行煤礦開采,及接近積水區時,可能出現礦井突水,因此,特制定礦井水害應急預案。
1.礦井水害應急領導機構:成立以礦長為領導小組組長,總工程師、安全、通風、生產、機電副礦長為副組長的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包括調度主任、通風、生產技術部長、井下各生產隊長。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礦長:是處置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礦總工程師和副礦長的協助下,制定搶險救災,人員營救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2)礦總工程師:是礦長處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礦長領導下組織制定搶險救災,人員營救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3)安全、通風、生產、機電副礦長,根據搶險救災,人員和事故處理的作戰計劃,負責組織處理事故所必須的工人待命,及時調集救援所必須的設備材料。
4)礦山救護隊長:對礦山救援隊的行動具體負責,負責制定救援方案,經指揮部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執行。全面指揮礦山救援隊和輔助救援隊,根據搶險救災,人員營救和事故處理作戰計劃規定的任務,完成對災區遇難人員的救援和事故處理。
5)調度室主任:負責應急救援的調度和協調工作。負責信息處理和報告,救援命令的傳達,災區遇險人員的匯總,相關應急人員的調度及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6)通風部部長:負責應急時間的通風管理。按照礦長命令負責改變礦井通風系統,為實現自然通風及恢復主扇運轉做好技術指導工作,掌握主扇的工作狀況,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組織瓦斯排放并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他措施。
7)生產技術部部長:按照礦長命令負責協調各方面的工作,協助礦長進行搶救、撤人和災難處理。
8)井下各區隊隊長、班組長:按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求組織災區遇險人員有序地撤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面,清點人數及時向調度室匯報,并隨時接受礦長命令,完成有關搶救和災難處理任務。在撤退前,當班第一責任者負責動員職工將主副局部通風機饋電開關打到零位并閉鎖,關閉供水閘門。
2、接警:
1)礦井發生水災事故后,調度接到通知后,應立即通知應急領導機構所有人員到達井口指揮現場,并通知井下所有生產人員按遇水災時避災路線從工作面撤至地面。
2)礦長到達井口現場后,立即按照本煤礦制定的應急預案,清點人數,組織救援。
3)通知礦山救護隊人員下井偵查井下突水情況,監測有毒有害氣體含量,并向上匯報。
4)根據井下突水情況,立即(在1小時內)向上級部門匯報,匯報內容包括事故時間、地點、人員情況、范圍、程度等。
3.應急啟動
技術管理制度7
1、各有關部門領導要重視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在每一項基建、生產、科研技術工作告一段落之后,應歸檔的科技資料必須歸檔,沒有完整、準確的科技資料歸檔不算完成任務。
2、為了保證案卷的質量和有利于查閱,歸檔工作要由各單位的經辦者承辦,因為他們熟悉文件材料的形成過程、內在聯系和保存價值,他們擔負起歸檔工作才能更有利。
3、歸檔的文件材料,要做到齊全、完整、準確,按保管期限要求組成保管單位(卷、冊)交檔案室驗收歸檔。
4、科技檔案歸檔的`時間。各單位在施工中形成的檔案資料在單位工程竣工、整體工程竣工后,新裝機組投產后兩個月內歸檔,科研技術方面的科技文件材料在取得成果一個月內歸檔。
5、歸檔的文字材料必須字跡清晰,不得用鉛筆、圓珠筆和復寫紙書寫,否則檔案人員不予驗收。
6、文件材料歸檔時,應由歸檔單位編制移交目錄,按目錄要點歸檔,雙方在歸檔單上簽章。
技術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科研經費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經費,依據國家和省財政制度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科研經費的管理遵循"分類管理、獨立核算、專款專用”的原則,所有科研經費均需納入公司財務部的統一帳號內,按課題單獨建帳,實行公司和技術中心二級管理。
第三條技術中心、公司財務部是科研經費的管理部門,共同行使管理和監督職能。
第四條科研經費的使用應本著勤儉節約,精打細算,講求效益的原則,由課題負責人在技術中心和財務部的管理監督下,按財務管理有關制度及辦法,按計劃支配使用科研課題經費。
第二章經費來源
第五條科研經費的主要來源有:
1、列入國家、部委、省廳等各類科技計劃的課題經費(即縱向科研經費);
2、國內外合作或委托研究的.合同經費(即橫向科研經費);
3、公司從上年銷售收入中劃撥4.5%的科研經費;
4、其它經費。
第三章經費使用范圍
第六條科研經費必須用于與研究課題直接有關的研究工作。其主要開支范圍包括:
1、科研業務費:科研有關試驗、分析費;調研、學術交流差旅費;業務資料費。
2、實驗材料費:科研用原輔料、消耗性材料、試劑、藥品等購置費;樣品采集加工費等。
3、儀器設備費:指列入課題計劃任務書(或申報書)中所需小型儀器設備的購置、運輸、安裝費;自制儀器設備的材料、配件購置費和加工費等。但交通運輸設備、聲像錄放設備、復制打印設備、空調設備、通訊設備及行政辦公設備等費用不得列入經費開支。
4、協作費:根據課題計劃任務書或協議書應支付給合作單位的協作費。
5、科研人員工資、獎金、電話費、水電費及辦公費等。
6、項目組織實施費:成果鑒定會議費、咨詢、評審費;實習人員工資及管理費等。
7、其它:含科研津貼及有關科技獎勵費用等。
第四章經費審批與報銷
第七條科研項目經費到達后,技術中心及時通知課題負責人并領取”科研經費專用折”。報銷時除課題負責人簽字外,還須有經辦人或驗收人簽字,憑經費專用折辦理報銷手續。
第八條凡屬國家規定的”控制社會公司購買力的商品",原則上不得列入科研經費開支,如個別項目確系科研需要,并在申報時已列入經費預算計劃內的,經技術中心主任批準,按專控商品規定上報批準后購買。
第九條凡用科研經費購置的儀器設備,其產權歸公司,課題負責人及課題組成員有優先使用權。課題完成后歸課題負責人所在部門使用。儀器設備的管理按照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所購圖書資料(含專業學術會議資料)、工具書等歸部門資料室所有,報銷前須有關人員登記驗收,并在收據上加蓋公章后,方予以報銷。
第十條課題經費使用的權限,單項支出在1千元以下,課題組長簽字,部門審核,單項支出在1千元以上,由部門領導批準,技術中心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須由課題負責人寫出書面報告,部門領導同意,經中心主任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
1、購置1000元以上的儀器設備、實驗材料、圖書資料等;
2、赴省內、外調研和參加有關學術會議;
3、進行實驗室改造;
4、向外轉撥科研協作費;
5、聘請實習人員;
6、支付勞務費。
第十二條科研人員參加有關學術會議,須經技術中心負責人審批后方可使用科研經費。
第十三條凡與科研項目有關的實習人員工資、咨詢、勞務費等開支,需由本人和課題負責人簽字,技術中心負責人同意并審批。此類經費支出應從嚴掌握。
第十四條成果鑒定及與有關的各種開支,課題負責人應提前編制經費開支預算計劃,報技術中心審核備案,總經理批準。
第十五條凡在公司內領取科研所需的藥品、試劑、器材、實驗動物及打字、復印、攝影、沖印等費用采取內部轉帳形式支付。凡購置科研儀器設備、試劑、藥品等金額超過500元以上,應采取轉帳或匯款方式,不得以現金支付,否則不予報銷。辦理各類報銷手續時,均應憑具原始票據。
第十六條凡未經同意,不按時填報年度進展報告;或不按時填報項目總結報告;對于批準撤消或中止計劃實施的課題,自批準之日起,中止其科研經費的使用。
第五章經費的分配
第十七條凡屬公司科技人員承擔的縱向或橫向課題,公司均按當年實際撥款(除去合同規定應償還部分)各按10%的比例提取科研立項獎及科研管理費,科研立項獎金用于對承擔科研項目人員的獎勵及津貼。科研管理費用于項目前期論證、申報課題、檢索課題、申請鑒定、驗收、科技獎勵、組織或參加科技管理學習班及科技會議等工作所需經費和科管人員獎勵等。
第十八條凡屬成果或技術轉讓的項目,從所得轉讓費中扣回全部投資或按合同及時還貸后,其余部分按公司基金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經費的決算和結余經費的分配
第十九條科研課題結束后二個月內,課題負責人應會同技術中心有關管理人員抓緊清理歷年帳目,核實撥款和支出,認真填寫項目經費決算表和儀器設備購置清單一式兩份,一份存入課題檔案,一份經技術中心及部門審核批復后予以核銷。批準撤消或中止計劃實施的課題也應按上述要求和程序辦理,其結余經費上交技術中心或作為公司科研基金,用于支持其它研究工作。
第二十條課題完成后,凡用科研經費購置的儀器設備,可按儀器設備總價值20%折算為項目結余經費(此項費用由使用部門從儀器設備購置費中支付),如繼續用于本項目組研究工作,不再計價納入項目結余經費。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凡個人收入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第二十二條技術中心會同審計部門對科研經費的使用進行檢查和監督,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或擠占科研經費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視情節輕重,可暫緩、中止其經費使用,并提出批評或行政處分,以至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技術中心負責解釋。與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有抵觸時,以上級部門規定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技術管理制度9
一、局部通風機停電、送電管理制度
1.局部通風機嚴禁隨意開、停。
2.掘進工作面無論在工作和交接班時局部通風機都不得停止運轉;因停電、檢修等原因局部通風機須要停電、停風時,要提前制定相應的停電、停風、排放瓦斯的.安全技術措施,報礦技術負責人批準。
3.因跳閘等意外原因造成局部通風機停電、停風必須撤出掘進工作面所有作業人員并報告礦調度室。
4.局部通風機送電前必須檢查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米范圍的瓦斯濃度,在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才能向局部通風機送電。
5.局部通風機送電必須由瓦斯檢查員執行。
二、局部通風機停電、送電的安全技術措施
1.局部通風機停電前必須先切斷掘進工作面所有電源,撤出掘進工作面所有作業人員,局部通風機才能停電、停風。
2.停電、停風的掘進工作面嚴禁人員入內。
3.掘進工作面必須嚴格執行“先停電、后停風”“先供風、后供電”的原則。
4.在向局部通風機送電時必須先檢查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范圍的瓦斯濃度,在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并將磧頭電源開關斷開后,才能向局部通風機送電。
5.排放掘進工作面瓦斯時必須嚴格按照《規程》規定和瓦斯排放的等級進行排放。
6.排放瓦斯必須控制風流,使排出風流與全風流混合處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1.5%。
7.瓦斯排放結束后,瓦斯檢查員必須檢查排放地點及相應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符合《規程》規定,無局部瓦斯積聚,方能向掘進工作面送電。
技術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婦科內鏡診療技術臨床應用與管理,規范婦科內鏡臨床診療行為,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特制定本規范。本規范為醫療機構及其醫師開展婦科內鏡診療技術的基本要求。
本規范所稱的婦科內鏡診療技術主要包括婦科腹腔鏡和婦科宮腔鏡等診療技術。
一、醫療機構基本要求
(一)醫療機構開展婦科內鏡診療技術應當與其功能、任務相適應。
(二)具有衛生行政部門核準登記的婦產科診療科目,有與開展婦科內鏡診療技術相關的輔助科室和設備。
(三)開展婦科內鏡手術的醫療機構設備、設施基本要求:
1.能夠滿足婦科內鏡手術臨床工作要求,內鏡工作室應包括內鏡檢查室、手術室以及門診手術室等。內鏡工作室要有各種相應的手術以及應急救治設備。
2.具備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內鏡設備和手術器械。
3.有內鏡消毒滅菌設施和醫院感染管理系統。
(四)有至少2名具備婦科內鏡診療技術臨床應用能力的執業醫師,有經過婦科內鏡診療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的、與開展婦科內鏡手術相適應的其他專業技術人員。
(五)擬開展風險高、過程復雜、難度大的四級婦科內鏡手術,如:腹腔鏡根治性子宮切除術、腹膜后淋巴結切除術、深部子宮內膜異位病灶切除術、盆底重建術、先天性生殖道畸形矯治術、子宮內膜癌及卵巢癌分期手術等;宮腔鏡重度宮腔粘連分離術、Ⅱ型粘膜下肌瘤切除術、子宮畸形矯治術等的醫療機構,在滿足以上基本條件的情況下,還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1.三級醫院,開展婦科臨床診療工作10年以上,婦科病房實際開放床位數不少于40張,5年內累計完成婦科內鏡手術病例3000例以上,開展四級婦科內鏡手術累計300例以上,技術水平在本地區處于領先地位。
2.具備滿足危重病人救治要求的重癥監護室。
3.開展婦科惡性腫瘤相關的四級婦科內鏡手術的醫療機構,還應當具備衛生行政部門核準登記的腫瘤化學治療與放射治療診療科目。
4.具備滿足實施四級婦科內鏡手術需求的臨床輔助科室設備和技術能力。
二、人員基本要求
(一)婦科內鏡診療醫師。
1.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執業范圍為婦產科專業。
2.有5年以上婦科診療工作經驗,具有主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3.經過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婦科內鏡診療技術培訓基地系統培訓并考核合格。
4.擬開展四級婦科內鏡手術的婦科內鏡診療醫師還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1)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2)經衛生部婦科內鏡診療技術培訓基地系統培訓并考核合格。
(二)其他相關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應當經過婦科內鏡診療技術相關專業系統培訓并考核合格。
三、技術管理基本要求
(一)嚴格遵守婦科疾病的診療規范、婦科內鏡診療技術操作規范和診療指南,嚴格掌握手術適應證和禁忌證。
(二)實施內鏡手術必須使用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注冊的內鏡專業設備、耗材及藥品,嚴格執行《內鏡清洗消毒技術操作規范》。
(三)婦科內鏡診療技術由具有婦科內鏡診療技術臨床應用能力的、具有主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本院在職醫師決定,術者由具有婦科內鏡診療技術臨床應用能力的本院醫師擔任;四級婦科內鏡手術由具有四級婦科內鏡手術臨床應用能力的、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本院在職醫師決定,術者由具有四級婦科內鏡手術臨床應用能力的本院醫師擔任。術前應當確定手術方案和預防并發癥的措施,術后制訂合理的治療與管理方案。
(四)實施內鏡手術前,應當向患者或其法定監護人、代理人告知手術目的、手術風險、術后注意事項、可能發生的并發癥及預防措施等,并簽署知情同意書。
(五)加強婦科內鏡診療質量管理,建立健全婦科內鏡診療后隨訪制度,并按規定進行隨訪、記錄。
(六)醫療機構和醫師應當按照規定接受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對婦科內鏡診療情況進行的技術檢查,包括病例選擇、手術成功率、嚴重并發癥、醫療事故發生情況、術后病人管理、隨訪情況和病歷質量等。
(七)醫師實施婦科內鏡診療,必須親自診查患者,并按規定及時填寫、簽署醫學文書,不得隱匿、偽造、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
(八)醫師不得出具與自己執業范圍無關或者與執業類別不相符的醫學證明文件。
(九)其他管理要求:
1.建立婦科內鏡診療器材登記制度,保證器材來源可追溯。
2.不得違規重復使用一次性婦科內鏡診療器材。
3.嚴格執行國家物價、財務政策,按照規定收費。
四、培訓
擬從事婦科內鏡診療工作的醫師應當接受不少于6個月的系統培訓。
(一)培訓基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指定本轄區婦科內鏡診療技術培訓基地,并組織開展婦科內鏡診療醫師培訓工作。
衛生部婦科內鏡診療技術培訓基地負責四級婦科內鏡手術的培訓,且具備下列條件:
1.三級醫院。
2.具備四級婦科內鏡手術臨床應用能力,每年完成各類婦科腹腔鏡手術1000例以上和宮腔鏡手術500例以上。其中,完成四級婦科內鏡手術不少于100例。
3.有至少4名具備四級婦科內鏡手術臨床應用能力的指導醫師,其中具有主任醫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指導醫師不少于2名。
4.有與開展婦科內鏡診療技術培訓工作相適應的人員、技術、設備和設施等條件。
5.舉辦過全國性的與婦科內鏡診療技術相關的專業學術會議或承擔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
(二)培訓工作基本要求。
1.培訓教材和培訓大綱經衛生部認可。
2.保證接受培訓的醫師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規定的`培訓內容。
3.培訓結束后,對接受培訓的醫師進行考試、考核,并出具是否合格的結論。
4.為每位接受培訓的醫師建立培訓及考試、考核檔案。
(三)四級婦科內鏡手術醫師培訓要求。
1.擬從事四級婦科腹腔鏡手術的醫師,在上級醫師指導下,參與完成不少于50例婦科腹腔鏡手術,參與四級婦科腹腔鏡手術不少于15例,并經考核合格。
2.擬從事四級婦科宮腔鏡手術的醫師,在上級醫師指導下,參與完成不少于30例婦科宮腔鏡手術,參與四級婦科宮腔鏡手術不少于10例,并經考核合格。
3.在指導醫師的指導下,學員應參與對患者全過程的管理,包括術前評價、診斷性檢查結果解釋、與其他學科共同會診、婦科內鏡診療操作、婦科內鏡診療操作過程記錄、圍手術期處理、重癥監護治療和手術后隨訪等。
4.在境外接受婦科內鏡診療技術培訓6個月以上,完成規定病例數的醫師,有境外培訓機構的培訓證明,并經衛生部指定培訓基地考試,考核合格后,可以認定為達到規定的培訓要求。
五、其他管理要求
本規范實施前具備下列條件的醫師,可以不需經過培訓和婦科內鏡診療技術臨床應用能力審核而開展四級婦科內鏡手術工作。
(一)職業道德高尚,同行專家評議專業技術水平較高,并獲得2名以上本專業主任醫師推薦,其中至少1名為外院醫師。
(二)擬從事四級婦科腹腔鏡手術工作的醫師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三級醫院從事婦科腹腔鏡手術工作10年以上,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2.近5年累計完成婦科腹腔鏡手術病例1000例以上,其中每年獨立完成四級婦科腹腔鏡手術不少于100例。
(三)擬從事四級婦科宮腔鏡手術工作的醫師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三級醫院從事婦科宮腔鏡診療工作10年以上,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2.近5年累計完成婦科宮腔鏡診療病例500例以上,其中每年獨立完成四級婦科宮腔鏡手術不少于50例。
(四)手術適應證、手術成功率、術后并發癥發生率和手術死亡率等手術質量相關指標符合衛生部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有關要求,近5年內未發生過二級以上與開展婦科內鏡手術相關的負主要責任的醫療事故。
技術管理制度11
一、信息技術教室是學校重要的教學設施,是現代化教學的重要場所,要有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人員必須具有基本的計算機操作和保養能力,非計算機專業畢業的,要經過上級主管部門培訓,持證上崗。
二、信息技術教室要有必要的防火、防潮、防盜、防高低溫、防強光、防塵、防靜電設施。應備有必要的計算機維修保養工具和軟件。
三、計算機及其輔助設備和設施,要分類編號定位,逐一登記入帳。文件、教學資料、軟件和財產檔案要及時整理歸檔。要嚴格驗貨、損壞賠償、報廢審批手續,做到賬據齊全、賬物相符。
四、要建立工作日志或周志,記載每天的信息技術教室的溫度、濕度、日常工作情況。要建立計算機檔案,記載每臺計算機的'使用、保養、故障維修等情況。學期初有工作計劃,學期末有工作總結。
五、要做好系統維護和設備保養工作。雨季和假期要定時開機;要嚴控外來磁盤和光盤使用,定期進行病毒檢測和殺毒;重要文件和軟件要有備份;要通過專業人員進行機箱內除塵。
六、按要求做好課前準備,學生入室前要穿拖鞋;要督促學生保持室內安靜和清潔衛生,要求學生按《上機操作規程》操作。學生離室時,要檢查設備,填寫使用記錄。學生離室后,要做好設備和資料的整理工作。
七、信息技術教室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一般教師須經學校同意后按要求使用計算機;管理人員不得擅自拆卸計算機。下班時,要關好門窗,檢查設備電源、電燈、窗簾,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八、對因未按規定要求造成計算機及設備損壞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責任,照價賠償。
技術管理制度12
文件制度是企業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它涵蓋了企業內部所有文檔的創建、審批、存儲、檢索和廢棄等一系列流程。這些流程涉及到的文件類型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文件、操作手冊、項目報告、財務報表、合同協議等。文件制度不僅關乎企業的.日常運營,也是保障信息準確無誤、防止數據泄露、確保合規性的重要手段。
內容概述:
1. 文件分類與編碼:明確各類文件的分類標準,如按功能、部門、重要程度等,制定統一的編碼規則,便于管理和檢索。
2. 文件審批流程:規定文件從起草到發布的審批步驟,確保文件內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文件存儲與保護:設定文件的存儲位置、格式、期限,以及安全保護措施,防止數據丟失或損壞。
4. 文件使用與更新:明確文件的使用權限,規定更新頻率和修訂流程,確保信息的時效性。
5. 文件歸檔與廢棄:設定文件的歸檔標準和廢棄條件,遵循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文件生命周期管理。
6. 文件審計與監督:設立定期的文件審核機制,監控文件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
技術管理制度13
購物中心管理制度是一套全面、系統的規定,旨在確保購物中心的運營高效、有序,同時保障顧客和商家的權益。它涵蓋了從日常運營、安全管理、商戶管理到客戶服務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 日常運營:涉及購物中心的.開放時間、清潔維護、設備設施管理、能源使用等。
2. 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人員疏散、監控系統運行等。
3. 商戶管理:涵蓋商戶入駐流程、合同簽訂、商品質量控制、促銷活動審批等。
4. 客戶服務:規定投訴處理機制、退換貨政策、會員服務等。
5. 營銷活動:規定購物中心的營銷策略、活動策劃、廣告宣傳等。
6. 人力資源:涵蓋員工招聘、培訓、考核、福利待遇等。
7. 財務監管:涉及租金收取、費用結算、財務報告等。
技術管理制度14
項目施工技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僅是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基石,也是提升工程效率、降低成本的關鍵。良好的'技術管理制度能有效預防施工風險,減少返工和浪費,保障項目的順利進行,提高客戶滿意度,同時也為企業的長期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技術管理制度15
會議中心管理制度旨在規范會議的組織、執行與管理,確保會議高效、有序進行,同時優化資源利用,提升會議質量。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會議預約與安排
2. 會議設施與設備管理
3. 會議服務流程
4. 會議成本控制
5. 會議安全管理
6. 會議評估與反饋
內容概述:
1. 會議預約與安排:明確會議預訂的'流程、時間沖突解決機制,以及會議室分配原則。
2. 會議設施與設備管理:涵蓋設備維護、使用指導、故障報告與應急處理等。
3. 會議服務流程:定義從會前準備、會中服務到會后整理的全套服務標準。
4. 會議成本控制:設定會議預算,監控各項費用支出,優化資源配置。
5. 會議安全管理:制定應急預案,確保會議期間的人身與信息安全。
6. 會議評估與反饋:收集參會者意見,分析會議效果,為改進提供依據。
【技術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技術管理制度09-26
企業技術中心管理制度03-27
技術中心人員管理制度08-30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09-25
技術資料管理制度11-12
醫療技術管理制度05-13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精選10篇)03-09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熱)09-25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07-25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內容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