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垃圾分類的管理制度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垃圾分類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垃圾分類的管理制度1
為了使學生有一個優雅、舒適的學習環境,讓學生能夠安心的學習、生活、特制定一下管理制度。
1、將垃圾進行分類、貯存、管理(教導學生將垃圾按照可回收,不可回收處理)。
2、讓值日生每天將垃圾倒在垃圾臺內。
3、值日生負責將紙屑燒掉,以免到處亂飛。
4、垃圾臺管護實行衛生輪流管理制度,此制度打印發放到各個班級和教師手中。
5、廁所糞便每月清運一次,垃圾臺垃圾每天清運一次,均由政教處負責。如果末能按時清運,一次扣發政教主任衛生獎20元,直至全部扣發。
6、環境衛生有償服務費主要用于單位垃圾的收運和糞便的清運等。具體內容為:生產和生活垃圾、糞便的清掃、清運;單位內廁所糞便的清運,化糞池的疏通以及廁所保潔、蠅蛆消殺;個體工商戶店面、臨時攤點的衛生保潔;單位、住宅裝修垃圾的清運;路面作業的.污染清理等。
7、環境衛生有償服務費收取標準
(一)垃圾清運費(生活垃圾、普通廢棄物)。以噸為單位計收,每噸每次40元;以桶為單位,每桶每月300元;以斗為單位,每斗每次150元;消殺費每桶每年80元。
(二)糞便清運處理費。糞便以池為單位計收,每池每月150元;以車為單位計收,5噸車每車500元、3噸車每車300元;消殺費每池每年80元。
(三)受單位委托沖洗的廁所保潔服務費。以蹲位為單位計收,每只蹲位每月10元,獨立式小便池也按每只每月10元收取,其它形式的小便池按米為單位計收,每米計1個蹲位。
(四)住宅裝修垃圾清運費。初次裝潢按住宅建筑面積計收,每平方米3元,在購房時由房地產開發公司一次性代收。二次裝潢按噸計量收取,由環衛部門上門收取。
(五)個體工商戶店面垃圾清運費。以營業面積為單位計收,根據經營項目分類收取。其中:水果店每月每平方米2元;餐飲店、旅店每月每平方米1.5元;其它行業店面每月每平方米1元;經批準設置的沿街攤位按每天每只1~2元計收。
8、根據“收管分離”的原則,環境衛生有償服務費由市環境衛生管理處統一收取。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必須到市物價局辦理《收費許可證》和收費員證,并持《收費許可證》到市財政局辦理《財政票據購領證》,購領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票據,嚴格按規定項目和標準收費。
9、環衛部門要制訂具體的服務措施。收費前先簽定服務協議,協議書應包括委托的事項,雙方的義務和責任,收費方式,收費金額和付款時間等內容。
10、市物價局、財政局要加強對環衛有償收費的監督和管理,實施年檢和驗審制度,對收支和財政票據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收費和支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11、各鄉鎮的垃圾處理收費可參照本辦法明確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執行。并報市物價局、財政局、城管局備案。
12、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垃圾分類的管理制度2
為深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促進源頭減量工作,提高我園師生的環保意識,激發幼兒的創新能力,自覺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并以實際行動參與垃圾分類的宣傳,掌握垃圾分類、回收利用的常識。確保垃圾分類工作更好的落實實施,集團特成立以園長為組長的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由后勤隊伍負責具體落實持續開展好垃圾分類工作。
一、設備配備
園區固定配備垃圾房1個,專門集中放置園內垃圾。
每個辦公室及教室設置雙色垃圾桶1個,分別為可回收和其他垃圾;一樓擺放一組可回收垃圾箱;食堂內要設置廚余及其他垃圾桶;垃圾房擺放垃圾收集箱,分別為其他、可回收、有害、易腐四種。
二、定投規范
生活垃圾由各班保育員做到“日產日清”,產生的垃圾分類后按規定時間投入垃圾收集箱;廢舊電池及廢墨等有害垃圾按規定時間放置在有害垃圾箱內;廚余垃圾每天由食堂人員及保育員進行回收理。
三、定投時間
1.有害垃圾每周五下午15:30--16:00
2.可回收垃圾每天下午15:30--16:00
3.易腐和其他垃圾9:30--9:45;11:30--12:00;15:30--16:00
四、管理人員及職責
成立幼兒園專項垃圾分類工作小組。
組長:園長須晶晶主要負責集團垃圾分類工作精神傳遞和指導。
副組長:葉佳婷主要負責垃圾分類工作開展部署安排。
園區主要管理人:王曉星和葉佳婷主要負責園區垃圾分類工作的管理督促。
分類指導員:吳影、傅金麗主要負責垃圾分類工作的培訓、宣教工作的開展,定期檢查園內可回收資料的存放,提醒園區做好垃圾分類工作。
分類監督員:周玫燕、鄭小惠、胡杭梅、周莉莉、付田君、吳艷仙主要負責園區具體垃圾分類實施工作。
日常管理員:須晶晶、王曉星、葉佳婷、鄭慧、金賢、盧玉蘭、江旭雯,根據安排在園區進行集中垃圾分類點和班級、辦公等區域,進行垃圾分類工作落實情況的檢查。
幼兒園垃圾分類工作不僅僅是教工做好分類投遞,同時還要宣傳引導幼兒和家長一起參與該項工作。一起為杭城潔凈明亮的藍天一起做出貢獻。
垃圾分類的管理制度3
垃圾并不是一無是處的廢物,[垃圾是放錯了地方的資源”、[垃圾是地球上惟一增長的資源”,它應該是可循環利用的自然資源。垃圾分類要抓好過程的管理,這樣垃圾分類和回收利用才能見到實效,才能持之以恒。為此,我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垃圾分類制度,加強管理,把資源的回收利用和環境保潔做細做好。
一、目標:
1、引導師生關注環境保護問題,知道一些環保法規、環保知識、增強環保意識,養成保護環境的習慣,掌握基本的環境科學知識。
2、培養師生對環境負責任的精神,樹立熱愛大自然和保護地球家園的高尚情x。
3、使師生從自己做起,從小事做起,從關心校園環境做起,積極參與保護環境的行動,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環境保護工作。
4、將環境意識和行動貫穿于學校的.管理、教育、教學和校園建設。培養可持續發展人。環境保護教育是讓少年兒童從小懂得保護好人類生存的環境,讓社會可持續發展。
5、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一體化的教育機制,以學校為中心,帶動全社會環保意識發展,使環保教育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6、結合創建[節約型學校”工作,綠化、美化、凈化校園,加強學校環保硬件建設。
二、校園垃圾的分類:
1、垃圾分類和管理的原則:
人人有責,加強管理,重在實效,持之以恒
2、垃圾分類的具體做法:
(1)可回收垃圾(指:紙類、塑料類、金屬類、玻璃類等能變賣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飯剩菜,菜根菜葉、廢棄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廢舊電池、廢日光燈管、實驗室過期x品、廢舊電器等電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類、瓜皮果殼、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掃垃圾等)。
(5)綠化帶的落葉、雜草、草皮等垃圾。
3、垃圾分類處理的辦法:
(1)學校在公共場所和主干道邊同一位置設置兩種垃圾箱,一種為可回
收垃圾箱,另一種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師生員工必須按有關要求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箱內,各班各室設置不同種類的垃圾袋(紙盒),按要求分類投放處理。
(2)廢紙及廢紙品、塑料飲料瓶以及能變賣的其它塑料;
易拉罐、玻璃
瓶及能變賣的其它可利用的廢棄物均必須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掃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須統一集中倒入學校指定的垃圾箱內。
(4)食堂垃圾:剩飯剩菜等廢物由食堂指定專人集中處理,廢棄油脂由
相關x照齊全的x人員集中回收。菜根、菜葉等食品廢棄物集中處理。
(5)有毒有害垃圾和廢舊電子垃圾交總務處集中統一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
(6)落葉、雜草、草皮等清掃后集中處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單位妥善處理。
三、垃圾分類處理措施:
1、政教處處、團委要充分利用升旗儀式、班會、板報、櫥窗等形式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讓全校師生員工充分認真垃圾分類處理的優點,為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做到人人參與,人人有責。
2、加強對分類垃圾的及時處理,后勤人員要按相關要求把好關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映,并提供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物質保障。
3、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處理,焚燒垃圾,輕者批評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響的給予相關處理,并追求有關責任。
4、對本制度執行良好的集體或個人,學校每學期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垃圾分類的管理辦法
(1)各班均設垃圾分類儲藏簍,每天把教室內的垃圾按要求分三類放好。一類回收易拉罐、可樂瓶、礦泉水瓶、牛奶瓶;
一類回收廢紙;另一類是剩余垃圾。
(2)收集廢電池,投放到廢電池回收點。
(3)按要求將垃圾進行分類投放。
五、垃圾回收的措施是:
(1)學校各班設立專門垃圾回收點,設分類儲藏箱若干個(暫設儲藏箱2只,一只回收易拉罐、可樂瓶、礦泉水瓶、牛奶瓶,另一只回收廢紙),廢電池回收桶一只。
(2)每天各班安排專人做環保衛士負責監督、檢查、整理。
(3)每月所得的回收費有專人做好登記,并歸各班所有。
六、醫務室垃圾分類
1、醫務室實行垃圾分類管理,由校醫收集,醫用垃圾與生活垃圾分別處理。
2、醫務室應使用專用垃圾箱儲存醫務垃圾,不得隨意丟棄。垃圾箱應放置在學生不能接觸到的地方。
3、醫療廢物應置于防滲漏、防銳器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的容器中并注明x示說明。
4、嚴禁露天存放醫療廢物,暫時儲存時間不得超過一周,醫療廢物及時由校醫專人負責處理。
5、防止學生接觸醫務垃圾,以免造成感染。
6、醫療垃圾要由專人負責,嚴禁讓學生運送。
7、對超過保質期限的所有x水、x物、醫用器材一律按規定妥善處理。
垃圾分類的管理制度4
為確保校內環境清潔衛生,培育全校師生員工的環境愛護意識,樂觀主動參加垃圾分類處理活動,養成良好習慣,建設文明綠色校內,特制定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一、學校垃圾的分類:
1、可回收垃圾(指:紙類、塑料類、金屬類、玻璃類等能變賣的垃圾)。
2、有毒有害垃圾(指:廢舊電池、廢日光燈管、試驗室過期藥品、廢舊電器等電子垃圾)。
3、不行回收垃圾(指:塑料類、瓜皮果殼蛋殼、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掃垃圾等)。
4、綠化帶的落葉、雜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類處理的方法:
1、學校在公共場所和主干道邊同一位置設置兩種垃圾箱,一種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種為不行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師生必需按有關要求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箱內,各班各部室設置不同種類的垃圾箱(紙盒),按要求分類投放處理。
2、廢紙及廢紙品、塑料飲料瓶以及能變賣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變賣的其它可利用的廢棄物均必需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部室清掃的不行回收的.垃圾必需統一集中倒入學校指定的垃圾池內,統一由學校支配指定運輸到村垃圾填埋場。
4、有毒有害垃圾和廢舊電子垃圾交學校集中統一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
5、落葉、雜草、草皮等清掃后集中到學校花圃統一填埋做堆肥處理。
6、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單位妥當處理。
三、垃圾分類處理措施:
1、德育處、少隊部要充分利用升旗儀式、班會、板報、櫥窗等形式做好宣揚教育工作,讓全校師生員工充分仔細垃圾分類處理的優點,為愛護環境、節省資源做到人人參加,人人有責。
2、加強對分類垃圾的準時處理,學校要按相關要求把好關并做好記錄,發覺問題準時反映,并供應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物質保障。
3、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處理,焚燒垃圾,輕者批判教育,重者并造成肯定影響的賜予相關處理,并追求有關責任。
4、對本制度執行良好的班級或個人,學校每學期賜予表彰和嘉獎。
垃圾分類的管理制度5
垃圾并不是一無是處的廢物,“垃圾是放錯了地方的資源”、“垃圾是地球上唯一增長的資源”,它應該是可循環利用的自然資源。垃圾分類要抓好過程的管理,這樣垃圾分類和回收利用才能見到實效,才能持之以恒。為此,我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垃圾分類制度,加強管理,把資源的回收利用和環境保潔做細做好。
一、目標:
(一)引導師生關注環境保護問題,知道一些環保法規、環保知識、增強環保意識,養成保護環境的習慣,掌握基本的環境科學知識。
(二)培養師生對環境負責任的精神,樹立熱愛大自然和保護地球家園的高尚情操。
(三)使師生從自己做起,從小事做起,從關心校園環境做起,積極參與保護環境的行動,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環境保護工作。
(四)將環境意識和行動貫穿于學校的管理、教育、教學和校園建設。培養可持續發展人。環境保護教育是讓少年兒童從小懂得保護好人類生存的環境,讓社會可持續發展。
(五)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一體化的教育機制,以學校為中心,帶動全社會環保意識發展,使環保教育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六)結合創建“節約型學校”工作,綠化、美化、凈化校園,加強學校環保硬件建設。
二、校園垃圾的分類:
(一)垃圾分類和管理的原則:
人人有責,加強管理,重在實效,持之以恒
(二)垃圾分類的具體做法:
(三)可回收垃圾(指:紙類、塑料類、金屬類、玻璃類等能變賣的垃圾)。
(四)食堂垃圾(指:剩飯剩菜,菜根菜葉、廢棄油指等)。
(五)有毒有害垃圾(指:廢舊電池、廢日光燈管、實驗室過期藥品、廢舊電器等電子垃圾)。
(六)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類、瓜皮果殼、建筑垃圾和其它清掃垃圾等)。
(七)綠化帶的落葉、雜草、草皮等垃圾。
三、垃圾分類處理的辦法:
(一)學校在公共場所和主干道邊同一位置設置兩種垃圾箱,一種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種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師生員工必須按有關要求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箱內,各班各室設置不同種類的垃圾袋(紙盒),按要求分類投放處理。
(二)廢紙及廢紙品、塑料飲料瓶以及能變賣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變賣的其它可利用的廢棄物均必須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三)各班各室清掃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須統一集中倒入學校指定的垃圾箱內。
(四)食堂垃圾:剩飯剩菜等廢物由食堂指定專人集中處理,廢棄油脂由相關證照齊全的專業人員集中回收。菜根、菜葉等食品廢棄物集中處理。
(五)有毒有害垃圾和廢舊電子垃圾集中統一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
(六)落葉、雜草、草皮等清掃后集中處理。
四、垃圾分類處理措施:
(一)政教處、團委要充分利用升旗儀式、班會、板報、櫥窗等形式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讓全校師生員工充分認識垃圾分類處理的優點,為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做到人人參與,人人有責。
(二)加強對分類垃圾的'及時處理,后勤人員要按相關要求把好關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映,并提供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物質保障。
(三)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處理,焚燒垃圾,輕者批評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響的給予相關處理,并追求有關責任。
(四)對本制度執行良好的集體或個人,學校每學期給予表彰和獎勵。
具體分析,要重點設計好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要理順垃圾分類工作的環節及相互關系,做到分工細致、流程簡化、條理縝密、管理有序。垃圾分類是按一定標準將垃圾分類儲存、分類投放和分類駁運,從而轉變成公共資源的一系列活動的總稱,必須協調推進分類儲存、分類投放和分類駁運環節,而且,還必須同時推進分類收運環節和分類處理環節。這些環節的主體、作業內容及要求各不相同,應區別對待、理順相互間關系,尤其要理順主體之間的關系。分類儲存和分類投放的主體是公眾,分類駁運的主體是區域管理者,分類收運和分類處理的主體是企業,制度設計應保證這些主體之間形成相互促進、相互監督關系。
其次,要把垃圾分類納入社區自治內容,明確主體職責,充分調動公眾和管理者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公眾,包括居(村)民、企事業單位、機團單位,是垃圾分類的行為主體,在享有排放權力的同時,應承擔源頭減量、分類儲存、分類投放和繳納排放費等責任與義務,履行源頭減量與排放控制的監督義務,逐步形成自覺、自愿、主動與合適排放垃圾的生產生活習慣。
區域管理者是分類駁運的主體,也是區域垃圾分類責任人。垃圾分類應堅持誰管理,誰負責的責任人制度,有物業管理服務的區域垃圾分類由物業管理服務企業負責,沒有物業管理服務的由經營管理者負責,沒有經營管理者的公共場所由其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垃圾分類責任人應負責組織、管理所在區域的垃圾分類,包括建立垃圾分類運行管理制度,設立指導管理工作專責崗位,制定垃圾分類方案,設置分類排放容器(堆點),負責分類駁運,指導、引導、規范與監督分類投放,計量管理分類垃圾和負責排放費管理。
第三,應堅持先易后難,循序漸進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垃圾分類實施方案和執法監督計劃。垃圾分類啟動之初可考慮只將餐廚垃圾、大件垃圾和有害垃圾與其他生活垃圾分開,而且,宜先在管理正規且便于管理的機團單位、農貿市場、商場、校園、酒店賓館、物業小區等單位(小區)開展垃圾分類,保證分類垃圾得到分類處理,并通過分類處理體系建設促進垃圾分類長效化。重視垃圾分類示范單位(小區)的建設工作,發揮榜樣的示范效應,穩步推進垃圾分類區域由小到大、內容由簡到繁和標準由粗到細。
第四,通過強化垃圾的物質利用促進垃圾分類。一是利用現有工業產能強化資源回收利用;二是加速建設餐廚垃圾資源化處理設施,加強餐廚垃圾等易腐有機垃圾的分類處理;三是創新體制和商業模式,重視利益的驅動作用,優化資源配置,融合垃圾資源化處理和產品生產,完善垃圾物質利用的財政補貼機制,理順物質利用流程及產業鏈,完善市場準入退出機制,促進垃圾收運、回收、物質利用多元化和市場化,切實加強垃圾的物質利用,并借此促進垃圾分類。
第五,合理利用經濟激勵手段,樹立垃圾排放成本意識。獎勵垃圾減量、分類投放和回收利用,懲罰混合排放,嚴懲偷排偷運。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排放費征收機制,鼓勵根據垃圾的污染性、資源性、社會性及其處理成本制定垃圾排放費標準,條件成熟時實施垃圾排放費按類從量計費,激勵公眾自覺自愿地開展垃圾源頭減量與分類。
最后,應加強垃圾分類及分類處理監管。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采取行政監管、第三方專業監管和行業協會、人大、政協、新聞媒體、公眾監管等形式,通過督察、檢查、抽查、巡查和審核審計等方法,從實體和程序兩方面對進入垃圾處理行業的事業體和事件進行規范監督。加強垃圾排放總量、排放方法、收費等監管。加強企業準入和退出監管。加強處理設施建設營運及處理成本監管。加強垃圾污染及垃圾處理二次污染監管。加強規章制度及規劃制定、執行與修訂監管。嚴懲偷排偷運、違法經營、浪費資源、破壞環境、失職瀆職等行為和事件。
垃圾分類的管理制度6
為進一步改善村民人居環境,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推進環境衛生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長效化,促進村風文明、村容整潔,經支村兩委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制度:
1、 居民垃圾一般可分為四大類:可回收垃圾、廚佘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所有垃圾必須按本辦法處理。
2、 可回收垃圾包括紙類、金屬、塑料、破璃等,通過綜合處理回收利用,可以減少污染,節省資源。居民家中設置兩種垃圾箱,一種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為不可回收垃圾箱。居民必須將垃圾放入對應的垃圾箱進行一級分類。
3、 廚房垃圾包括剩菜剩飯、骨頭、菜根菜葉等食品類廢物居民自行喂 養禽畜,保潔員不負責回收。沒有喂養牲畜居民可自行投入沼氣池或進行 其他無害化處理,也可轉贈至喂養了牲畜的農戶。
4、 有害垃圾包括廢電池、廢日光燈管、化學用品垃圾、農藥包裝等, 這些垃圾需要由居民自行分類后由保潔員統一回收,進行特殊安全處理。
5、 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幾類垃圾之外的磚瓦陶瓷、渣土、泥石等建筑 垃圾居民應用于填坑鋪路或承建單位自行妥善處理,保潔員不負責回收。 枯草、枯枝樹葉等居民應自行與普通垃圾分離處理或用于柴火灶取火或填 埋或回歸山林,保潔員不負責回收。
6、 任何人不經批準不得私自處理、焚燒垃圾。不經環保部門批準私 自處理、焚燒垃圾由此造成的`二次污染將按法律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垃圾分類的管理制度7
為確保校園環境清潔衛生,培養全校師生的環境保護意識,積極主動參與垃圾分類處理活動,養成良好習慣,建設文明綠色校園,特制定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一、學校垃圾的分類:
1、可回收垃圾(指:紙類、塑料、玻璃、金屬、織物、橡膠、家具、電氣電子產品及其大件垃圾等。)
2、有毒有害垃圾(指: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3、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類、瓜皮果殼蛋殼、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掃垃圾等)。
4、綠化帶的落葉、雜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類處理的方法:
1、學校在公共場所和主干道邊同一位置設置四種垃圾箱,可回收垃圾箱,廚余垃圾箱、有害垃圾箱、其他垃圾箱,全校師生必須按有關要求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箱內,各班各辦公室設置不同種類的`垃圾箱,按要求分類投放處理。
2、廢紙及廢紙品、塑料飲料瓶以及能變賣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變賣的其它可利用的廢棄物均必須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辦公室清掃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須統一集中倒入學校指定的垃圾箱內,聚集后運送至桶車對接點。
4、有毒有害垃圾和廢舊電子垃圾交學校集中統一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
5、落葉、雜草、草皮等清掃后集中到學校花圃統一填埋做堆肥處理。
6、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單位妥善處理。
三、垃圾分類處理措施:
1、德育處、團支部、少隊部要充分利用升旗儀式、班會、板報、櫥窗等形式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讓全校師生充分認真垃圾分類處理的優點,為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做到人人參與,人人有責。
2、加強對分類垃圾的及時處理,學校要按相關要求把好關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映,并提供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物質保障。
3、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處理,燃燒垃圾,輕者批評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響的給予相關處理,并追求有關責任。
4、對本制度執行良好的班級或個人,學校每學期給予表彰和獎勵。
垃圾分類的管理制度8
為使社區垃圾收集清運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全面提高本轄區內的環境衛生面貌,現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1、按15-20戶/只比例倒置垃圾箱、桶;
2、按日產日清要求收集垃圾,箱內無陳積垃圾;
3、按照環境衛生作業標準和作業規范,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收集清運城市生活垃圾;
4、垃圾箱周圍應打掃干凈,不得有建筑垃圾,不得有焚燒垃圾現象;
5、垃圾倉(亭)應定期清洗,保持經常性清潔、完整;
6、垃圾堆放場地按日產日清要求進行清運,場地內應無陳積垃圾;
7、將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及時清運到就近的垃圾中轉站。 一、村內各戶將垃圾送至村指定垃圾投放點,管好自己住房范圍內的環境衛生,院落及農村住戶周邊無垃圾堆積現象。
二、垃圾收集點定時清運,做到不積存、不外溢。垃圾收集點設施及周圍保持整潔,無污水外流,做好消殺滅蠅工作,設施表面及周邊無明顯蒼蠅。
三、保潔人員對責任區域內的道路、河道、溝渠兩側可視范圍進行全天保潔。保潔人員必須每天上午9點以前負責完成責任區域內主要道路、溝渠兩側垃圾清除、清掃工作,上午9點至下午6點負責對責任區域進行全天保潔。
四、保潔人員對村居民亂扔、亂倒垃圾現象,進行制止和糾正,發現傾倒建渣、生活垃圾、其他垃圾的車輛進行制止并及時上報鎮城管環衛辦進行查處。
五、每周對村道進行一次清掃,保持路面和路邊無積存樹葉,無散亂碎石及其他雜物。
第一條,為改善生態環境,保障公眾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高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全面推進“美麗新林”建設,根據我村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所指的農村生活垃圾,是農村日常生活、農戶家庭生活及生活性服務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
第三條,本村生活垃圾實施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分類處理,建立分類投放要定時、分類收集要定人、分類運輸要定車和分類處理要定位的農村生活垃圾處置要求。遵循村委會主導、村民主體,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完善機制、統籌推進,源頭減量、資源利用的原則。
第四條,鎮政府負責牽頭指導我村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協助負責制定工作實施方案,落實管理制度,明確工作推進機制,做好垃圾分類基礎設施建設、處理終端選址、政策處理、基建工程實施、配套資金落實、項目自檢初驗、后期運行、檔案管理,指導農戶源頭分類及網格化管理等工作,制定和實施有利于生活垃圾減量和資源利用的政策措施。
第五條,各村民應當樹立環境保護意識,自覺遵守生活垃圾分類減量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按照“污染者付費”的原則,履行生活垃圾產生者的義務,并有權對違反生活垃圾分類減量管理的行為進行勸阻、投訴和舉報。
第六條,農村生活垃圾分為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類。
(一)易腐垃圾,又稱可堆肥垃圾或可腐爛垃圾,指家庭生活和生活性服務業等產生的可生物降解的'有機固體廢棄物,如家庭生活產生的廚余垃圾、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殼、畜禽產品內臟等有機垃圾、農作物秸桿、枯枝爛葉、谷殼、筍殼和動物糞便等可生物降解的有機垃圾。
(二)可回收物,又稱可賣垃圾,指可循環利用或再生利用的廢棄物品,如廢紙、報紙、期刊、圖書、煙花爆竹包裝筒以及各種包裝紙等廢棄紙制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廢塑料制品、廢金屬器材、易拉罐、罐頭盒等廢金屬物;用于包裝的桶、箱、瓶、壇、筐、罐、袋等廢包裝;干凈的舊紡織衣物和干凈的各類紡織纖維廢料等廢舊紡織物;電視機、冰箱、洗衣機、空調、電腦、微波爐、音響、收音機、計算器、手機、電話機等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各種玻璃瓶罐、碎玻璃片、鏡子、溫水瓶等廢玻璃;牛奶飲料紙包裝、泡沫塑料包裝、牙膏軟管、煙箔紙、方便面碗和紙杯等廢棄紙塑鋁復合包裝物;桌、椅、沙發、床、柜等廢舊家具。
(三)有害垃圾,指對人體健康或生態環境造成危害或潛在危害的家庭源危險廢物,如家庭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棄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棄的生活用殺蟲劑和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油漆和溶劑及其包裝物、廢礦物油及其包裝物;廢熒光燈管;廢溫度計、血壓計;廢氧化汞電池;電子類危險廢物等。
(四)其他垃圾,如不可降解一次性用品、塑料袋、衛生間廢紙(衛生巾、紙尿褲)、餐巾紙、煙蒂、庭院清掃渣土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嚴禁入垃圾桶(箱),采取就地深埋處理。
第七條,農戶分類基礎設施的配置、處置與管理。
(一)每戶自備兩只垃圾桶,分為易腐垃圾(可腐爛)和其他垃圾(不可腐爛),易腐垃圾(可腐爛)各戶采取自行填埋或者堆肥處理;其他垃圾(不可腐爛)放入指定垃圾桶,垃圾桶上標注使用的戶名、聯系黨員或網格管理員、聯系方式等內容。
(二)聯戶使用的指定垃圾桶裝滿后,由使用戶自行轉移至就近的垃圾箱,并負責清潔垃圾桶和垃圾桶周邊衛生,各社社長負責監督轄區內垃圾箱是否規范使用,裝滿后負責聯系勾臂車進行置換。
(三)實行分類網格化管理。1/2社村會計;3/4社村主任;5/6社村副主任;7/8社勞保協理員;9/10社監委會主任進行聯系督導,各社黨員、入黨積極分子等負責監督本社垃圾分類處置工作,明確責任區,明確分類要求,實行包桶、包戶管理。并參與垃圾分類評比考核,農戶分類的征信管理建議,衛生費收繳等工作。
(四)村委會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制度和分類投放臺賬,定期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情況的檢查,實施獎懲措施:
1、聯合戶使用的垃圾桶被惡意損壞或者丟失,由使用戶自行購置賠償;
2、聯合戶房前屋后及周邊區域的樹林、竹林、河邊、山坪塘邊出現臟亂差現象承擔連帶責任,村委會及時予以公開曝光、收取垃圾處理費,并對曝光的家庭計入村級征信系統,村委會有權拒絕為其提供相關服務內容;
3、各社垃圾箱及垃圾箱周圍的衛生由各社社長負責,并嚴格按照考核機制進行獎懲,聯社村干部承擔連帶責任;
4、村委會可另采取其他方式組織引導村民開展生活垃圾源頭分類減量工作。
(五)每戶分發垃圾分類指導手冊。
垃圾分類的管理制度9
一、垃圾的分類:
依據公司目前的垃圾狀況,分為危急廢棄物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行回收利用垃圾三大類。
1.1危急廢棄物垃圾:是指會對大氣及周邊環境產生危害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化學品廢棄物(試驗產生的廢漆,廢料,污水池廢渣,生產時產生的廢料廢渣,包裝過濾袋等。
1.2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雖然臨時拆除、報廢或不用,但經過處理可以利用;或此處無用它處有用,以及可以被廢品回收部門回收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屬類、木板類、書刊類、文件類、塑料類、玻璃類以及包裝材料等。
1.3不行回收利用垃圾:是指公司無法經燃燒處理和回收利用,需交由施工單位或環衛部門外運處理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建筑類、保溫材料類(石棉、聚酯)、化學品廢棄物(硅藻土、含污染物化學品的塵土、廢棄物等)、生產性材料(二科RO膜撤換的濾芯、反應釜襯膠、包裝物、廢棄潤滑油、電子類、取樣瓶、膠管、桶、濾布、廢棄胺化物、活性污泥、焚燒灰渣等)、塵渣類、生活類(蔬菜根、葉、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點設置及垃圾分類存放劃定
2.1垃圾定點設置:公司的垃圾存放采納定點設置的方法,并實施分類存放管理,以利于外運處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點區為新建倉庫北,分別設有金屬類、包裝類、巖棉類、硅藻土類、濾芯類、玻璃類、及生活垃圾類7個單獨臨時存放周轉區。
2.2區域放置垃圾類別定義:
2.2.1金屬類區存放車間修理報廢的一般金屬廢棄物,如管路、閥門、邊角料、廢棄鐵絲、鐵皮等金屬垃圾。
2.2.2包裝類區存放車間報廢的軟、硬類原料包裝物及容器。
2.2.3巖棉類區只存放因設備、設施修理報廢的保溫巖棉及其它保溫材料。
2.2.4硅藻土類區存放車間廢氣的硅藻土、含染料的渣土類及廢氣樹脂、胺化物類垃圾。
2.2.5濾芯類區存放車間報廢的濾芯、反滲透膜、濾布。
2.2.6玻璃類區存放玻璃類、電子類、塑料類及車間較小的包裝容器。
2.2.7生活垃圾類區存放食堂及各部門產生的菜葉、果皮等垃圾和焚燒后的灰渣。
三、垃圾的分類管理制度:
各部門依據垃圾產生的種類特點,嚴格實施分類存放,并確保準時轉運至公司的垃圾中轉站,實施分區存放,部門對輸送的垃圾分類質量負責究竟。
3.1可燃垃圾:
3.1.1生產一、二、三科、倉庫及門衛的可燃垃圾,一律在每日下午1:00以前,集中送到焚燒爐北空地處,由環衛人員檢查確認后進行集中焚燒。
3.1.2綜合辦公樓各部門的可燃垃圾,于8:30以前集中到垃圾桶中,由環衛人員拿到焚燒爐處,和其它部門的可燃垃圾一起燒毀處理。
3.1.3公司全部部門的可燃垃圾中,如有涉及部門或公司機密的,由自己部門到焚燒爐處進行燒毀處理。
3.2可回收利用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的'處理,必需在實施去害處理后,統一交由安全環境科聯系處理。垃圾產生部門因私自處理產生的問題,由處理部門負責人擔當相應責任。
3.2.1車間直接產生的廢棄物,由產生部門負責無害化處理后,交由環衛人員驗收存放;
3.2.2公用工程設施的修理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理由三科負責,并準時交由環衛人員驗收并分類存放。
3.3不行回收利用垃圾:不行回收利用垃圾由于產生途徑不同,而實行相應的管理措施。
由各部門參照上述垃圾分類進行日常歸類管理;安全科每天下午1:00后開頭接受車間垃圾廢棄物,車間及環衛驗收人員雙方共同對垃圾是否按規定做了分類處理進行檢查確認,驗收不合格的由垃圾產生部門負責分揀,否則不予接受;存放的垃圾實施登記管理,分別標注垃圾名稱、數量、輸送人、接受人及接受時間等相關信息。
3.3.1建筑垃圾:由三科負責與施工單位協調外運處理。
3.3.2公用機電工程、修理工程產生的垃圾由三科負責清理運輸,并按分類要求放到指定位置。
3.3.3其它部門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及明確屬于部門受益設備設施修理產生的垃圾,由所在部門和受益部門負責清理,并按分類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
公司各垃圾區里的垃圾及廢棄物,由安全環境科負責聯絡外運處理,三科的活性污泥單獨臨時放置,盡可能準時處理。
四、其它留意事項
4.1后勤及車間辦公區等相關場所、部門,為確保垃圾的分類丟棄,必需至少有兩個垃圾桶,用來存放可燃及生活垃圾,并確保在垃圾接受時間段將垃圾運輸到指定位置。
4.2生產車間的各個樓層,要依據部門的垃圾種類,應當至少設置3個垃圾臨時存放點,確保生產垃圾的分類存放,并根據規定的時間交由環衛人員驗收存放。
4.3為確保垃圾分類管理,取消現行垃圾箱設置分劃,全部垃圾箱統一支配到生活垃圾區,夏季由環衛人員進行噴藥滅害處理,防止蚊蠅滋生;三科RO膜前的報廢設備存放區保留。
4.4部門垃圾在被輸送到危急廢物處置中心后,因垃圾分類不好而發生不被接受狀況,相應責任由垃圾產生部門及接受人員擔當責任。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垃圾分類的管理制度10
為確保環境清潔衛生,培養全體職工及家屬的環境保護意識,積極主動參與垃圾分類處理活動,養成良好習慣,建設綠色環境,特制定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垃圾分類處理的辦法:
1、在公共場所和主干道邊同一位置設置兩種垃圾桶,一種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種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必須按有關要求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箱內。
2、廢紙及廢紙品、塑料飲料瓶以及能變賣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變賣的其它可利用的廢棄物均必須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清掃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須統一集中倒入指定的垃圾房內,統一由綜合科安排指定運送到鎮垃圾填埋場。
4、食堂垃圾:剩飯剩菜等廢物由綜合科指定專人集中處理。菜根、菜葉等食品廢棄物集中到花圃填埋處理變廢為寶。
5、有毒有害垃圾和廢舊電子垃圾交總務處集中統一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
6、落葉、雜草、草皮等清掃后集中到幼兒園花圃統一填埋做堆肥處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單位妥善處理。
垃圾分類處理措施
1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讓全體職工及家屬充分認真垃圾分類處理的優點,為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做到人人參與,人人有責。
2、加強對分類垃圾的及時處理,后勤人員要按相關要求把好關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映,并提供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物質保障。
3、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處理,焚燒垃圾,輕者批評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響的給予相關處理,并追求有關責任。
垃圾分類的管理制度11
為了規范各項目的垃圾管理,為廣大業主營造一個安全衛生的環境,同時為了確保垃圾的及時外運處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垃圾的分類:
依據小區目前的垃圾情況,分為裝修物垃圾、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三大類。
1、1裝修物垃圾:是指裝修房屋所遺棄的廢料且不容易清運對周邊環境產生危害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保溫材料類(石棉、聚酯)、化學品廢棄物(廢漆,廢料,碎磚塊、包裝過濾袋等)。
1、2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是指雖然暫時報廢或遺棄不用,但經過處理可以利用;或此處無用它處有用,以及可以被廢品回收部門回收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屬類、木板類、書刊類、文件類、塑料類及包裝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是指無法經處理回收利用,需交由環衛部門外運處理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塵渣類、排污廢渣、生活類、(蔬菜根、葉、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點設置及垃圾分類存放劃定
2、1垃圾定點設置:垃圾存放采用定點設置的方法,并實施分類存放管理,以利于外運處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點區以各項目實際情況而定劃分的定點區域。
2、2區域放置垃圾類別定義:
2、2、1裝修物垃圾類區存放各項目業主裝修所遺棄的廢棄裝修物等。
2、2、2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區存放可經過自己處理后循環利用的垃圾。
2、2、3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區存放不能處理回收利用的和須經市政廢品回收站處理的垃圾(菜葉、果皮)等垃圾。
三、垃圾的分類管理制度:
各項目依據垃圾產生的種類特點,嚴格實施分類存放,并確保及時轉運至公司的垃圾中轉站,實施分區存放,部門對輸送的垃圾分類質量負責到底。
四、其它注意事項
4、1各項目為確保垃圾的分類丟棄,在每棟樓前必須至少有兩個垃圾桶,用來存放可燃及生活垃圾,并確保在垃圾接受時間段將垃圾運送到指定位置。
4、2各項目垃圾在被輸送過程中,因垃圾分類不好而發生處理不當情況,相應責任由垃圾產生部門及接受人員承擔責任。
垃圾分類的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生活垃圾分類活動,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建設美麗宜居城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南京市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以及相關規劃建設和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生活垃圾,是指單位和個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廢棄物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為生活垃圾的廢棄物。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其他垃圾四類。
工業廢物、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按照國家、省和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第四條生活垃圾分類管理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方針和城鄉統籌、科學規劃、綜合利用的原則,實行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市統籌、屬地負責。
第五條市、區人民政府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工作目標和年度計劃,建立相應的資金投入和保障機制,協調解決重大事項。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落實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具體工作,配合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做好相關工作,指導、督促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活動。
第六條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綜合協調、檢查指導和監督管理。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職責做好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
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本辦法規定,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
第七條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協助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動員、組織社區內單位和個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活動,調處矛盾糾紛。
鼓勵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活動。
第八條建立價格激勵機制,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多排放多付費、少排放少付費,混合垃圾多付費、分類垃圾少付費的原則建立生活垃圾收費制度,引導單位和個人進行生活垃圾減量和分類投放。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進行舉報和投訴。
第十條支持社會資金投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置、循環利用以及相關科技研發。對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規劃和建設
第十一條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和改革、環境保護、國土資源等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環境衛生專業規劃,明確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設施的布局以及生活垃圾流向和流量,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編制環境衛生專業規劃,應當征求專家和社會公眾意見。
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環境衛生專業規劃,組織制定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計劃,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涉及設施建設的,應當與所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相銜接。
第十二條納入本市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設施用地,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用途。
第十三條區人民政府和市有關部門應當根據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和年度建設實施計劃,建設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設施。
第十四條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規劃、發展和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標準。
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建設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納入建設項目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指標。建設項目許可審查時,應當就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配套建設征求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第十五條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應當按照標準配套建設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應當包括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用地平面圖并標明用地面積、位置和功能,并予以公示。
建設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建設費用納入建設工程總投資。
新建住宅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場所公示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位置、功能等內容,并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示。
第十六條機場、碼頭、車站、港口、公園、商場等公共設施、場所,應當按照標準建設生活垃圾分類設施。
第十七條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處置設施建設應當符合有關環境保護和環境衛生標準,采取密閉、滲瀝液處理、防臭、防滲、防塵、防噪聲等污染防控措施。
建設生活垃圾轉運、處置設施,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確定環境保護措施。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前,建設單位應當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并公示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設置應當符合《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的要求,容器表面應當具有符合國家《生活垃圾分類標志》規定的標志,便于識別和投放。
第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遷移、改建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設施或者改變其用途。確需拆除、遷移、改建或者改變其用途的,應當經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并按照規定先行重建、補建或者提供替代設施,同時采取措施防止環境污染。
第三章分類投放
第十九條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拋灑、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分類投放
(一)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售給經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
(二)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三)餐廚垃圾投放至餐廚垃圾收集容器;
(四)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其中廢舊家具等大件廢棄物品按照規定單獨堆放;
(五)國家、省和本市有關生活垃圾分類的其他規定。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南向社會公布,并適時修訂。
第二十條本市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責任人制度。
責任人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城市居住區,實行物業服務的,物業服務單位為責任人;單位自管的,自管單位為責任人。農村居住區,村民委員會為責任人;
(二)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的辦公管理區域,本單位為責任人;
(三)公共建筑,所有權人為責任人;所有權人委托管理的,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四)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施工單位為責任人;
(五)集貿市場、商場、展覽展銷、商鋪等經營場所,經營單位為責任人;
(六)機場、火車站、長途客運站、公交場站、軌道交通車站、碼頭港口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七)河道、湖泊及其管理范圍,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八)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景點,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九)城市道路、公路及其人行過街天橋、人行地下過街通道等附屬設施,清掃保潔單位為責任人。
按照前款規定不能確定責任人的,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責任人。
第二十一條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責任人履行下列義務
(一)建立日常管理制度;
(二)在責任范圍內開展相關知識宣傳,指導、監督單位和個人進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
(三)設置并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整潔;出現破舊、污損或者數量不足的,及時維修、更換、清洗或者補設;
(四)明確不同種類生活垃圾的投放時間、地點;
(五)將生活垃圾交由有資質的單位收集、運輸;
(六)及時制止翻揀、混合已分類生活垃圾的行為;
(七)國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規定。
第二十二條責任人應當建立管理臺賬,記錄生活垃圾種類、數量和運輸等情況,定期向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及時匯總數據并錄入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統。
第二十三條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編制生活垃圾減量化實施計劃,推行清潔生產技術和綠色認證制度,鼓勵商品減量化包裝、餐飲適當消費、凈菜上市和潔凈農副產品進城,對垃圾減量行為給予獎勵,推動垃圾減量。
相關行業協會應當督促企業執行減量化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引導企業就推行垃圾減量向社會公開作出承諾。
第四章分類收集和運輸
第二十四條生活垃圾應當分類收集,禁止將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
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定期收集,餐廚垃圾和其他垃圾每天定時收集。具體時間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條分類收集的生活垃圾應當分類運輸,禁止將已分類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運輸。
可回收物運輸至資源回收中心或者經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再生資源回收單位。
有害垃圾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運輸至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貯存點。
餐廚垃圾和其他垃圾按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和要求,運輸至符合規定的處置場所。
第二十六條本市對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服務實行許可。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以招標等公開競爭方式確定收集、運輸服務單位,并與中標單位簽訂協議,明確服務區域、經營期限、服務標準、運送場所、違約責任等內容,作為生活垃圾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的附件。
第二十七條區人民政府可以建立農村地區生活垃圾收集和運輸專門隊伍,或者通過招標等公開競爭方式委托具備專業技術條件的單位,負責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運輸。
第二十八條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根據生活垃圾收集量、分類方法、作業時間等,配備壓縮式收集設備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員;
(二)按時、分類收集生活垃圾并分類運輸至規定的轉運站或者處置場所,不得混裝混運、隨意傾倒、丟棄、遺撒、堆放,不得接收未分類的生活垃圾;
(三)經過轉運站轉運的,密閉存放,存放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四)收集、運輸車輛、船舶保持密閉、完好和整潔;
(五)清理作業場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和周邊環境干凈整潔;
(六)建立管理臺賬,記錄生活垃圾來源、種類、數量、去向等,并向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七)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應急方案,報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八)國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規定。
第五章分類處置和循環利用
第二十九條分類收集和運輸的生活垃圾應當分類處置,提高生活垃圾的再利用率和資源化水平,促進循環利用。
可回收物應當進行分揀,由再生資源利用企業進行利用處置,促進再生產品直接進入商品流通領域。
餐廚垃圾等可降解有機物應當通過生物處理技術處置,開發工業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資源化利用產品。
有害垃圾實行強制性回收,應當交由經核準的有害垃圾處置單位加以利用或者進行無害化處置。
其他垃圾應當分揀、拆卸,并進行綜合利用;不能綜合利用的,進行衛生填埋或者焚燒。
第三十條生產列入強制回收名錄的產品或者包裝物的企業,應當負責回收廢棄的產品或者包裝物;對其中可以利用的,由生產企業負責利用;因技術或者經濟條件不適合利用的,由生產企業負責進行無害化處置。
第三十一條鼓勵、支持農民采用生物堆肥等技術對廚余垃圾進行就地生態處理和漚肥還田;采用腐爛還田、作飼料、制沼氣、制作纖維板等方式資源化利用秸稈。
農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灰土,應當選擇遠離水源和居住地的適宜地點用于填坑造地。
第三十二條本市對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實行許可。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以招標等公開競爭方式確定處置服務單位,并與中標單位簽訂處置作業服務協議,明確處置生活垃圾的來源、服務期限、服務標準等內容,作為生活垃圾處置服務許可證的附件。
第三十三條本市實行生活垃圾處置技術評估制度。新的生活垃圾處置技術應當報送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技術論證;未進行技術論證或者論證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四條生活垃圾處置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處理生活垃圾,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規定配置處置設施以及合格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
(二)建立處置臺賬,記錄每日生活垃圾的運輸單位、種類、數量,并按照規定報送數據、報表等;
(三)按照規定處理處置過程中產生的污水、廢氣、廢渣、粉塵等,定期進行水、氣、噪聲、土壤等環境影響監測,防止周邊環境污染;
(四)制定應急方案,應對設施故障、事故等突發事件;
(五)按照要求建設在線監測系統,并將數據傳送至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統;
(六)國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規定。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三十五條市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的綜合考核制度,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區人民政府考核指標,并定期公布結果。
第三十六條本市建立生活垃圾服務企業信用評價制度。對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服務企業的從業條件、作業實施、履行協議、臺賬和數據報送,以及分類收集和處置的設施運營狀況和處置效果進行評議。評議結果納入企業信用檔案,作為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和處置作業服務企業招標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七條本市實行生活垃圾處置社會監督員制度。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聘請生活垃圾處置社會監督員,參與生活垃圾處置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社會監督員中應當有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周邊居民代表。
社會監督員有權監督生活垃圾處置設施運行,進入相關場所,了解污染防控措施的實施和相關安全管理規范的遵守情況,查閱環境監測數據。處置單位應當予以配合、協助。
第三十八條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一)編制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應急預案,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應急處置系統;
(二)建立監督管理制度,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等行為的檢查和指導,定期公布監督檢查結果;
(三)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生活垃圾監督管理和執法工作的協調配合機制;
(四)設立生活垃圾分類咨詢指導電話,牽頭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的宣傳普及活動;
(五)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統,收集、匯總、分析相關信息,定期公布生活垃圾產生量、處置情況以及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單位目錄;
(六)建立并公布舉報投訴渠道,依法處理違反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行為;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九條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一)發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推進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扶持相關企業發展,做好生活垃圾分類處置等重大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
(二)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將環境衛生專業規劃相關內容納入城鄉規劃,預留和控制相應的設施用地;
(三)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用地保障;
(四)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按照規劃要求,組織實施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建設和移交;
(五)財政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與運行資金投入的監督管理,參與相關收費政策的制定和修改;
(六)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研究、制定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政策,做好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價格成本監測工作;
(七)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管理工作,促進資源高效利用和循環使用;
(八)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環境影響評價,監管污染物排放和有害垃圾的處置;
(九)公安機關負責生活垃圾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處利用生活垃圾加工的油脂等危害環境與人身健康的犯罪行為;
(十)文廣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生活垃圾分類的公益宣傳,引導媒體普及生活垃圾分類常識;
(十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將生活垃圾分類知識納入學校課程和課外讀物,指導生活垃圾分類教育和實踐等活動。
第四十條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聯動配合。
第四十一條生活垃圾收集、運輸或者處置服務企業在約定服務期內,不得擅自停業、歇業。確需停業、歇業的,應當提前6個月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
因突發性事件等原因,生活垃圾收集、運輸或者處置服務企業無法正常作業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生活垃圾。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辦法規定,不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責任人違反本辦法規定,將生活垃圾交由無資質的單位收集、運輸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未履行分類投放責任人其他義務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以下罰款。
第四十五條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人員和生活垃圾收集設備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二)未按時分類收集和運輸生活垃圾的;
(三)未密閉存放轉運站,或者存放時間超過24小時的;
(四)未建立生活垃圾管理臺賬,或者未按照規定管理臺賬的;
(五)未制定應急方案的。
第四十六條生活垃圾處置單位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未制定應急方案或者未建設在線監測系統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七條違法本辦法規定,未經批準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或者處置活動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3萬元罰款。
第四十八條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可回收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已經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價值,回收后經過再加工可以成為生產原料或者經過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包括廢紙類、塑料類、玻璃類、金屬類、織物類等;
(二)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物質,包括廢充電電池、廢扣式電池、廢燈管、棄置藥品、廢殺蟲劑(容器)、廢油漆(容器)、廢日用化學品、廢水銀產品、廢舊電器以及電子產品等;
(三)餐廚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的餐飲垃圾、廚余垃圾和集貿市場有機垃圾等易腐性垃圾,包括食品交易、制作過程廢棄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廚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廢舊家具等大件垃圾以及其他混雜、污染、難分類的塑料類、玻璃類、紙類、布類、木類、金屬類等生活垃圾。
第五十條本辦法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
垃圾分類的管理制度13
一、垃圾分類處理
1、工程垃圾:瓦礫、碎磚、碎板料等實行誰施工,誰負責清運,禁止倒在垃圾房內。路面灰塵、泥沙等粉塵x垃圾在運送途中應加以遮擋,防止垃圾掉落或飛揚引起二次污染。
2、生活垃圾:員工清潔的少量垃圾可倒入垃圾桶內,量大的垃圾應直接運送到垃圾房,員工應在規定時間收集垃圾桶內的垃圾并轉運至垃圾房。
3、廢舊報紙、雜志、紙張處理辦法:可定期與不定期進行處理。如處理此類廢舊物品較少時,可直接放置在辦公區垃圾箱內,由專門人員送至垃圾房;如此類物品較多時,則由部門自行送至垃圾房。
4、廢瓶(包括酒瓶、酒瓶蓋、食品飲料聽、塑料瓶等,酒水供應商回收的'除外)、廢紙板箱、廢舊木板處理辦法:每日由各部門自行送至垃圾房內,不得留存。
5、垃圾注意干濕分開處理,分類擺放。
6、其它廢品處理辦法:由部門每日送至垃圾房內,不得留存。
二、垃圾房的垃圾應日產日清,如垃圾較多影響垃圾存放時,可增加清運次數。
倒垃圾按照[由里而外、先下后上的原則,負責傾倒垃圾的人員倒完垃圾必須及時將門關閉并x好x銷,防止外來不法分子偷入。
三、保潔人員應負責垃圾房周圍的衛生,保x垃圾房里的垃圾存放整齊,地面無散落垃圾。
1、負責每天一次沖洗垃圾房地面及垃圾桶。
2、每周對垃圾房進行一次消殺工作。
四、垃圾房的衛生標準
1、地面無散落垃圾、無污水、無污漬;
2、墻面無粘附物,無明顯污漬;
3、垃圾做到日產日清;
4、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垃圾箱,做到合理衛生、四周五散積垃圾;
5、可作廢品回收的垃圾應另行存放;
6、垃圾房應保持清潔無異味,每日應定時噴灑x水,防止發生蟲害及污染。
7、每天下班必須將垃圾桶外壁清洗干凈;
8、垃圾桶必須加蓋,保持空氣潔凈,無異味;
9、垃圾站標志分類清晰、明顯。
10、垃圾車散落在馬路上的垃圾由垃圾清運人員負責掃凈,餐飲部管理人員應按相關標準檢查清潔工的工作情況,并記錄。
垃圾分類的管理制度14
為解決車間廢品、垃圾分類堆放有序,保持辦公、生產環境整潔,提高變廢為寶的循環效率,特制定《維修一車間垃圾管理辦法》,作為指導本車間執行生產下腳料、廢品、垃圾堆放管理和增長效益的指南,與績效考核直接掛鉤。具體規定內容如下:
一、權責劃分:
1、本辦法由車間負責制定、監督、具體負責實施。
2、車間全體員工均有責任監督、有義務履行本辦法的所有管理內容。
二、垃圾產生分類:
車間垃圾按產生來源分為辦公垃圾和生產垃圾兩大類。
1、辦公垃圾:是指車間辦公室所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廢棄紙張、廢棄日用雜物等日用品垃圾等。
2、生產垃圾:是指在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固體廢棄物。這類垃圾主要有:廢棉紗、潤滑廢油、廢鐵廢件等。
三、垃圾利用分類:
車間垃圾按循環利用價值分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兩類,均在每周五由生活服務公司統一回收。
1、 可回收垃圾:是指可通過綜合處理回收再循環利用的垃圾。
這類垃圾主要有:紙類、金屬、辦公用品、潤滑廢油、廢鐵廢件等。
2、 不可回收垃圾:是指無法通過綜合處理回收再循環利用的垃圾。
這類垃圾主要有:廢棉紗。
四、垃圾處理流程:
報廢品(作垃圾處理變賣的)必須有相關審批手續。
1、可回收垃圾:
①紙類、金屬、塑料、玻璃、煤渣等,由物流中心協同其他部門簽訂回收協議作變賣處理。
②酸洗池排水:經污水站處理后循環利用沖洗廁所,其中污泥由噴涂車間員工每月一次進行清理,自然干化裝袋,由專業廠家回收利用。
2、不可回收垃圾:
①食品類垃圾(泔水):供給養豬農戶。
②其它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以季度為周期,經行政部聯系車輛,由市容局環衛隊裝車清運出廠。
③焚燒(只限綠化垃圾):由保潔員捆扎整齊后送往食堂燒飯用。
3、有毒有害垃圾:行政部負責與有專業資質機構簽訂回收合同,定期清運回收處理。
五、獎勵:
1、對于全年堅持嚴格執行本規定的個人(部門),將在年底給予其“優秀員工(先進集體)”的提名。
2、對于全年堅持嚴格執行本規定并做出顯著成績的個人(部門),將在年底給予通報表揚和物資獎勵。
六、負獎勵:
1、對于當月內未執行本規定的個人,將于下月請其捐資人民幣:100元獎勵;其主管領導將連帶捐資人民幣:200元,同時取消其年底優秀員工提名資格。
2、對于當月內未執行本規定的'車間、科室、部門,請其捐資:300元獎勵(部門成員平均捐資),取消其年底先進集體提名資格。
3、對于屢犯、屢教不改的個人、集體,將給予其翻倍捐資的獎勵。
七、本管理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如有與此規定相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垃圾分類的管理制度15
20xx年XX中學垃圾分類管理制度垃圾并不是一無是處的廢物,“垃圾是放錯了地方的資源”、“垃圾是地球上唯一增長的資源”,它應該是可循環利用的自然資源。垃圾分類要抓好過程的管理,這樣垃圾分類和回收利用才能見到實效,才能持之以恒。為此,我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垃圾分類制度,加強管理,把資源的回收利用和環境衛生做細做好。
一、目標:(一)要做好垃圾分類工作的滲透教學,將垃圾分類知識融入課堂教學和教學案例中。
(二)引導師生了解垃圾如何分類以及垃圾分類的重要性,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三)強化師生垃圾分類意識,提高師生知曉率、參與率。充分發揮學校群團組織、學生社團的作用增強垃圾分類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四)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一體化的教育機制,以學校為中心,帶動全社會環保意識發展,使環保教育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二、校園垃圾的分類:(一)垃圾分類和管理的原則:人人有責,加強管理,重在實效,持之以恒(二)垃圾分類的具體做法:(三)可回收垃圾(指:紙類、塑料類、金屬類、玻璃類等能變賣的垃圾)。
(四)食堂垃圾(指:剩飯剩菜,菜根菜葉、廢棄油指等)。
(五)有毒有害垃圾(指:廢舊電池、廢日光燈管、實驗室過期藥品、廢舊電器等電子垃圾)。
(六)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類、瓜皮果殼、建筑垃圾和其它清掃垃圾等)。
(七)綠化帶的落葉、雜草、草皮等垃圾。
三、垃圾分類處理的辦法:(一)學校在公共場所和主干道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全校師生員工必須按有關要求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箱內,各班各室設置不同種類的.垃圾桶,按要求分類投放處理。
(二)廢紙及廢紙品、塑料飲料瓶以及能變賣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變賣的其它可利用的廢棄物均必須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三)各班各室清掃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須統一集中倒入學校指定的垃圾箱內。
(四)食堂垃圾:剩飯剩菜等廢物由食堂指定專人集中處理,廢棄油脂由相關證照齊全的專業人員集中回收。菜根、菜葉等食品廢棄物集中處理。
(五)有毒有害垃圾和廢舊電子垃圾集中統一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
(六)落葉、雜草、草皮等清掃后集中處理。
四、垃圾分類處理措施:(一)學校要充分利用升旗儀式、班會、板報、櫥窗等形式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讓全校師生員工充分認識垃圾分類處理的優點,為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做到人人參與,人人有責。
(二)加強對分類垃圾的及時處理,后勤人員要按相關要求把好關并做好臺賬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映,并提供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物質保障。
(三)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處理,焚燒垃圾,輕者批評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響的給予相關處理,并追求有關責任。
(四)對本制度執行良好的集體或個人,學校每學期給予表彰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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