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網絡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條目的為維護公司網絡安全,保障信息安全,保證公司網絡系統的'暢通,有效防止病毒入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網絡系統管理。
第三條職責
1、集團業務處負責公司網絡系統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系統維護,制定相關制度并參加檢查。
2、集團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不定期抽查網絡內設備安全狀態,發現隱患及時予以糾正。
3、各部門負責落實網絡安全的各項規定。
第四條網絡安全管理范圍網絡安全管理須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規范:物理層、網絡層、平臺安全,物理層包括環境安全和設備安全、網絡層安全包含網絡邊界安全、平臺安全包括系統層安全和應用層安全。
第五條機房安全
1、公司網絡機房是網絡系統的核心。除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2、管理人員不準在主機房內會客或帶無關人員進入。
3、未經許可,不得動用機房內設施。
第六條機房工作人員進入機房必須遵守相關工作制度和條例,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宜,每天上、下班前須檢查設備電源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離開。
第七條為防止磁化記錄的破壞,機房內不準使用磁化杯、收音機等產生磁場的物體。
第八條機房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2
1、采取嚴密的安全措施防止無關用戶進入系統;
2、數據庫管理系統的口令必須由電腦中心專人掌管,并要求定期更換。禁止同一人掌管操作系統口令和數據庫管理系統口令;
3、操作人員應有互不相同的用戶名,定期更換操作口令。
4、嚴禁操作人員泄露自己的操作口令;
5、各崗位操作權限要嚴格按崗位職責設置。應定期檢查操作員的'權限;
6、重要崗位的登錄過程應增加必要的限制措施;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3
一、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制定的信息安全條例。
二、上網用戶必須嚴格遵循網絡安全保密制度。
三、提供的上網信息,必須經過辦公主的審核后方可上網,并及時予以登記。
四、用戶必須配合有關部門依法進行信息安全檢查。
五、建立健全網絡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對BBS等交互式欄目信息發布的審核,網絡運行日志的管理,并將系統運行日志完整僅用3個月以上,以備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
六、"安全專管員"要加強網絡信息、監測,定期檢查安全情況、計算機是否感染病毒并及時清除,同時應配合網絡管理員對各開通服務器的系統日志進行不定期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及時匯報與處理。
七、對網絡上有害信息及時控制并刪除。嚴防非法用戶侵入我方網絡從事非法活動,一經發現及時進行相應的'技術處理,如及時清除有需信息的傳播途徑、關閉相應的服務器等,并且保護好相關日志等數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八、出現有關網絡安全隱患及時上報辦公室,及時處理并作日志。
九、加強對用戶數據的管理,發現異常用戶,及時處理并上報辦公室備案。
十、定期組織網絡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學習和培訓。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4
1、各接入單位應當自覺遵守網絡法規,嚴禁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犯罪行為。
2、對于本單位發生的計算機違法犯罪行為,各級網絡管理員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上報信息中心,同時做好系統保護工作。
3、對于所遭受到的攻擊,各接人單位同樣應當上報信息中心,同時做好系統保護工作。
4、各接入單位有義務接受校網絡管理中心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并應積極配合做好違法犯罪事件的查處工作。
5、信息中心應及時掌握公司網內各接入單位網絡違法情況,并定期向主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應協助各主管部門做好查處工作。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5
為加強公司網絡系統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偶發性事件、網絡病毒等造成系統故障,妨礙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網絡系統的安全運行,是公司網絡安全的一個重要內容,有司專人負責網絡系統的安全運行工作。
二、網絡系統的安全運行包括四個方面:一是網絡系統數據資源的安全保護,二是網絡硬件設備及機房的安全運行,三是網絡病毒的防治管理,四是上網信息的安全。
(一)數據資源的`安全保護。網絡系統中存貯的各種數據信息,是生產和管理所必須的重要數據,數據資源的破壞將嚴重影響生產與管理工作的正常運行。數據資源安全保護的主要手段是數據備份,規定如下:
1、辦公室要做到數據必須每周一備份。
2、財務部要做到數據必須每日一備份
3、一般用機部門要做到數據必須每周一備份。
4、系統軟件和各種應用軟件要采用光盤及時備份。
5、數據備份時必須登記以備檢查,數據備份必須正確、可靠。
6、嚴格網絡用戶權限及用戶名口令管理。
(二)硬件設備及機房的安全運行
1、硬件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保證電壓及頻率質量,一般應同時配有不間斷供電電源,避免因市電不穩定造成硬件設備損壞。
2、安裝有保護接地線,必須保證接地電阻符合技術要求(接地電阻≤2ω,零地電壓≤2v),避免因接地安裝不良損壞設備。
3、設備的檢修或維護、操作必須嚴格按要求辦理,杜絕因人為因素破壞硬件設備。
4、網絡機房必須有防盜及防火措施。
5、保證網絡運行環境的清潔,避免因集灰影響設備正常運行。
(三)網絡病毒的防治
1、各服務器必須安裝防病毒軟件,上網電腦必須保證每臺電腦要安裝防病毒軟件。
2、定期對網絡系統進行病毒檢查及清理。
3、所有u盤須檢查確認無病毒后,方能上機使用。
4、嚴格控制外來u盤的使用,各部門使用外來u盤須經檢驗認可,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5、加強上網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嚴禁在網上玩游戲,看于工作無關的網站,下載歌曲圖片游戲等軟件,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四)上網信息及安全
1、網絡管理員必須定期對網信息檢查,發現有關泄漏企業機密及不健康信息要及時刪除,并記錄,隨時上報主管領導。
2、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防止發生竊密、泄密事件。外來人員未經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讓外來人員使用我公司的網絡系統作任何用途。
3、要加強對各網絡安全的管理、檢查、監督,一旦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公司負責人。公司計算機安全負責人分析并指導有關部門作好善后處理,對造成事故的責任人要依據情節給予必要的經濟及行政處理。
五、未經公司負責人批準,聯結在公司網絡上的所有用戶,嚴禁在同過其它入口上因太網或公司外單位網絡.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6
計算機網絡為集團局域網提供網絡基礎平臺服務和互聯網接入服務,由網絡維護中心負責計算機連網和網絡管理工作。為保證集團局域網能夠安全可靠地運行,充分發揮信息服務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為集團員工提供服務,現制定并發布《集團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所有網絡設備(包括路由器、交換機、集線器、光纖、網線等)均歸網絡維護中心所管轄,其安裝、維護等操作由網絡維護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壞或擅自維修。
第二條所有集團內計算機網絡部分的擴展必須經過網絡維護中心實施或批準實施,未經許可任何部門不得私自連接交換機、集線器等網絡設備,不得私自接入網絡。網絡維護中心有權拆除用戶私自接入的網絡線路并報告上級領導。
第三條各分公司、處(室)的聯網工作必須事先報經網絡維護中心,由網絡維護中心做網絡實施方案。
第四條集團局域網的網絡配置由網絡維護中心統一規劃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絡配置。
第五條接入集團局域網的客戶端計算機的網絡配置由網絡維護中心部署的服務器統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戶計算機的IP地址、網關、DNS和WINS服務器地址等信息。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更改網絡配置。
第六條網絡安全:嚴格執行國家《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對在集團局域網上從事任何有悖網絡法規活動者,將視其情節輕重交有關部門或公安機關處理。
第七條集團員工具有信息保密的義務。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泄漏公司機密、技術資料和其它保密資料。
第八條嚴禁外來人員對計算機數據和文件進行拷貝或抄寫以免泄漏集團機密,對集團辦公系統或其它集團內部平臺帳號不得相互知曉,每個人必須保證自己帳號的唯一登陸性,否則由此產生的數據安全問題由其本人負全部責任。
第九條各部門人員必須及時做好各種數據資料的錄入、修改、備份和數據保密工作,保證數據資料的完整準確和安全性。
第十條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網絡和互聯網上發布有損集團公司形象和職工聲譽的信息。
第十一條任何人不得掃描、攻擊集團計算機網絡和他人計算機。不得盜用、竊取他人資料、信息等。
第十二條為了避免或減少計算機病毒對系統、數據造成的影響,接入集團局域網的所有用戶必須遵循以下規定:
1、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制作計算機病毒;不得故意傳播計算機病毒,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計算機病毒的文件、軟件、媒體。
2、采取有效的計算機病毒安全技術防治措施。建議客戶端計算機安裝使用網絡維護中心部署發布的相關殺毒軟件和360安全衛士對病毒和木馬進行查殺。
3、定期或及時用更新后的新版殺病毒軟件檢測、清除計算機中的病毒。
第十三條集團的.互聯網連接只允許員工為了工作、學習和工余的休閑使用,使用時必須遵守有關的國家、企業的法律和規程,嚴禁傳播淫穢、反動等違犯國家法律和中國道德與風俗的內容。一經發現集團網絡維護中心有權撤消違紀者互聯網的使用權。使用者必須嚴格遵循以下內容:
1、從中國境內向外傳輸技術性資料時必須符合中國有關法規。
2、遵守所有使用互聯網的網絡協議、規定和程序。
3、不能利用郵件服務作連鎖郵件、垃圾郵件或分發給任何未經允許接收信件的人。
4、任何人不得在網上制作、查閱和傳播宣揚反動、淫穢、封建迷信等違犯國家法律和中國道德與風俗的內容。
5、不得傳輸任何非法的、騷擾性的、中傷他人的、辱罵性的、恐嚇性的、傷害性的信息資料。
6、不得傳輸任何教唆他人構成犯罪行為的資料,不能傳輸助長國內不利條件和涉及國家安全的資料。
7、不能傳輸任何不符合當地法規、國家法律和國際法律的資料。
第十四條為了發揮好網站的形象宣傳作用,各分公司、處(室)要及時向網絡維護中心提供有關資料,以便充實網站內容,加大宣傳影響。由網絡維護中心統一整理、編輯上傳及內容更新。
第十五條各分公司、處(室)人員在下班離開前必須關閉計算機和電源插座,避免浪費電能和發生消防隱患,違紀者通報批評并進行相應的處罰。有加班需要的工作人員必須提前通知網絡維護中心。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7
一、計算機屬于學校的固定資產,是學校配備給每位教師的辦公用品,使用者是安全管理責任人,平時應對所用的計算機妥善保管,認真維護。
二、工作時間嚴禁利用網絡進行任何的娛樂活動(包括玩游戲、聊天、看電影電視、炒股、賭博等);嚴禁訪問不健康網站、瀏覽不健康信息;不得利用網絡披露他人隱私或進行人身攻擊。
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四、教師在長時間離開電腦前應設置屏幕保護,或者退出系統并關機以保護顯示系統。使用完畢后要按照正常的步驟關機,不得強行關閉電源。下班后必須切斷電源關閉計算機,停止計算機的運行。
五、教師在用機過程中應做好計算機病毒的查殺工作,一旦發現所用計算機被病毒感染應立即清除計算機病毒,必要時可以請學校網絡管理員協助予以解決。
六、辦公用機已安裝常用軟件,無特殊情況不得安裝、下載與教學無關的.軟件。
七、要愛護和正確使用電腦,確保設備正常運行。任何人不得私自打開機箱更換硬件配置。使用中遇到計算機發生故障,不論是人為損壞還是器材本身故障,都應及時與學校網絡管理人員聯系,不得自行拆卸。
八、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開啟、使用他人的電腦;不準擅自將計算機外借。所有職工要教育自己的子女、家屬、朋友,任何時候(特別是周末、節假日)都不得使用辦公室電腦玩游戲或上網聊天。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職工自己負責。
九、關于QQ群的使用規定:學校設立教師專用QQ群是為了給教師提供一個相互交流的平臺,教師上班開機后必須上線不得隱身;上傳的資料必須與學校工作有關,無關信息不得上傳;QQ群僅供本校職工使用,禁止其他人加入。牽扯到學校或個人的重要信息不得外傳;大容量共享信息(如光盤、錄像、軟件等),由專人負責發送。
十、住校職工晚9:00前離開辦公室,關閉門窗、切斷電源。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條所有接入網絡的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城域網及校園網防火墻、路由器、交換機、服務器等網絡設備的活動。不得在網絡上制作、發布、傳播下列有害內容:
(一)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的;
(二)違反國家民族、宗教與教育政策的;
(三)煽動暴力,宣揚封建迷信、邪教、黃色淫穢,違反社會公德,以及賭博、詐騙和教唆犯罪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暴露個人隱私和攻擊他人與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五)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鼓勵聚眾滋事的;
(六)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七)計算機病毒;
(八)法律和法規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如發現上述有害信息內容,應及時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擴散。
第二條在網站上發現大量有害信息,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必須在12小時內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機關報告,并協助查處。在保留有關上網信息和日志記錄的前題下,及時刪除有關信息。問題嚴重、情況緊急時,應關閉交換機或相關服務器。
第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的計算機上收閱下載傳遞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第四條所有接入網絡的用戶必須對提供的信息負責,網絡上信息、資源、軟件等的使用應遵守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對于運行無合法版權的網絡軟件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使用部門(個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嚴禁在網絡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于來歷不明的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第六條認真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范,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為有效地防范網上非法活動、各子網站要加強出口管理和用戶管理。重要網絡設備必須保持日志記錄,時間不少于180天。
第七條上網信息管理堅持 誰上網誰負責、誰發布誰負責 的原則。對外發布信息,必須經局機關或各單位負責人審核批準后,才可發布(具體操作方法可參考 網絡信息發布管理制度 )。
第八條各單位和學校要確定一名行政人員為本單位(學校)網絡安全責任人,領導網管員(網管機構)做好本單位和學校的'網絡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機房管理制度。網絡管理人員應加強責任心,保證現有各種網絡設備良好運行,充分發揮效率。
第九條單位和學校各信息終端用戶必須受網絡管理員監督管理。整個單位和校園要統一出口、統一用戶管理。建立帳號登記管理制度,用戶帳號只能專人專用,方便日后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第十條與城域網及單位和學校網絡相連的機房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在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雷等方面,采取規范的技術保護措施。
第十一條城域網及校園網站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接入互聯網網的計算機必須與本部門的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實行物理隔離。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網設備上操作或存儲。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一)可向Internet公開的;
(二)可向本城域網公開的;
(三)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四)可向本單位公開的;
(五)僅限于個人使用的。
第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下列活動:
(一)未經允許,非法訪問教育城域網及校園網上網絡服務器、工作站、交換機、路由器及其它相關設備;對教育城域網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序、數據進行刪除、修改和增加;
(二)未經允許,擅自提供與教育無關的網絡服務;
(三)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與破壞性程序;
(四)其他危害教育城域網絡安全的行為。
第十三條違反本管理制度,將提請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處以警告或停機整頓。觸犯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城域網及子網站網絡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網絡安全不同的類型
系統安全
運行系統安全即保證信息處理和傳輸系統的安全。它側重于保證系統正常運行。避免因為系統的崩演和損壞而對系統存儲、處理和傳輸的消息造成破壞和損失。避免由于電磁泄翻,產生信息泄露,干擾他人或受他人干擾。
網絡的安全
網絡上系統信息的安全。包括用戶口令鑒別,用戶存取權限控制,數據存取權限、方式控制,安全審計。安全問題跟踩。計算機病毒防治,數據加密等。
信息傳播安全
網絡上信息傳播安全,即信息傳播后果的安全,包括信息過濾等。它側重于防止和控制由非法、有害的信息進行傳播所產生的后果,避免公用網絡上大云自由傳翰的信息失控。
信息內容安全
網絡上信息內容的安全。它側重于保護信息的保密性、真實性和完整性。避免攻擊者利用系統的安全漏潤進行竊聽、冒充、詐編等有損于合法用戶的行為。其本質是保護用戶的利益和隱私。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9
1、嚴格機房管理。建立完整的'計算機運行日志、操作記錄及其它與安全有關的資料;機房必須有當班值班人員;嚴禁易燃易爆和強磁物品及其它與機房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機房。
2、加強技術資料管理。明確責任人,重要技術資料應有副本并異地存放。
3、建立軟件開發及管理制度。開發維護人員與操作人員必須實行崗位分離,開發環境和現場必須與生產環境和現場隔離。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10
1、機房設備是國土資源廣域網、局域網和門戶網站賴以運行的載體。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信息中心工作人員要以高度的責任心確保機房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2、非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嚴禁出入機房。除信息中心人員外,任何人不得接觸和使用服務器、路由器、交換機、防火墻等網絡設備。網絡管理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得安裝與工作無關的軟件系統。
3、網絡設備參數為局內部工作秘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系統管理員須定期更換服務器登陸密碼,并做好記錄。
4、凡在服務器上開通FTP的,須報信息中心和局領導同意后方可實施。所有工作人員使用的計算機擬接入互聯網,須經局領導同意,信息中心人員不得擅自實施。
5、機房所有設備僅為全局工作服務,禁止利用機房設備對外承接業務,嚴禁將機房設備帶出機房使用。
6、加強機房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對機房供電線路及照明器具等進行檢查,防止因線路老化等原因造成火災。定期檢查更換消防用品。
7、保持機房的'溫濕度,特別防止溫度過高對設備造成損害。
8、嚴禁易燃易爆和強磁物品及其它與機房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機房。
9、機房內禁止吸煙、用餐、吃零食、打牌下棋、嬉戲喧嘩等行為。
10、進入機房必須換拖鞋或用鞋套。機房設備、桌椅等確保沒有積塵和污跡,地面無塵,保持機房整潔。
11、建立機房人員值班制度。值班人要對當日值班期間網絡運行情況、溫濕度情況等做好詳細記錄。交接班時須履行相關手續,注明交接時間。
12、建立運轉靈活、反應靈敏的網絡應急處理協調機制,確保發生突發網絡安全緊急事件時,能夠準確判斷、快速反應,盡可能避免、減少突發事件給廣域網和局域網運行帶來的影響。
13、建立機房管理責任人制度。責任人要加強管理和監督,落實以上制度,建好網絡設備及線路端口分布(變動)、設備故障排除等臺賬。機房管理責任人必須于周一上午上班后和周五下午下班前,對所有設備運行狀況和運行環境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重大情況及時報告。網絡發生故障或隱患時,須對所發生的故障現象、處理過程和結果等做好詳細記錄。
14、中心機房是局重點防盜、防火部門。大樓值班人員必須重點關注。非正常上班期間,如遇長時間停電,須提前告知信息中心,以便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15、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并追究相關責任。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11
信息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信息管理,規范信息安全操作行為,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維護信息安全,促進信息化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規定,以《環境信息網絡管理維護規范》(環保部制定)等標準為基本管理操作準則,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范圍為信息與監控中心,其他單位可參照執行。
第二章崗位管理
第三條業務信息工作人員(包括監控與信息中心技術人員及機關業務系統管理人員)、機房運維人員(包括外包機構人員),應遵循《環境信息網絡管理維護規范》等規定。
第四條機房運維人員根據運維合同規定由機房管理部門對其實行管理。
第五條信息工作人員崗位設置為系統管理員、業務管理員、網絡管理員、安全管理員、安全審計員。
人員崗位及職責
(一)系統管理員
系統管理員是從事服務器及存儲設備運行管理的人
員,業務上應具備熟練掌握操作系統、熟練操作服務器和存儲設備的能力。
1、負責指定的服務器、存儲等設備的資料登記、軟件保管及設備報修。
2、配合完成指定的業務軟件運行環境的建立,正式運行后的服務器系統軟硬件操作的監管,執行中心的備份策略。
3、在所負責的的服務器、存儲設備發生硬件故障時,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恢復系統的運行,針對系統事故找到系統事故原因。
4、負責指定的服務器操作系統的管理口令修改。
5、負責制定、執行服務器及存儲設備故障應急預案。
(二)業務管理員(業務聯系人)
業務管理員是部署在應用服務器上的操作系統及業務系統運行管理的'人員,業務上應具備業務系統安裝及基本調試操作的能力(業務軟件廠家負責培訓),業務系統及部署操作系統故障分析的能力,預防系統風險的能力。
1、負責維護業務系統的運行及業務系統的安裝環境。
2、負責制定、執行業務系統及其數據的備份計劃。
3、負責業務數據的數據備份及數據恢復。
4、負責制定執行本業務系統的故障應急預案。
(三)網絡管理員
網絡管理員是網絡及網絡設備運行管理的管理人員,業務上應具備規劃大型網絡的能力,網絡故障分析的能力。
1、負責日常監控網絡運行,保持網絡安全、穩定、暢通。
2、負責網絡、安全設備的資料登記,軟件保管及設備維修。
3、負責網絡、安全設備的配置情況及針對相關業務配置參數設置,并備份各個設備的配置文件。
4、負責網絡、安全設備的編號和調配。
5、負責網絡資源規劃和網絡布線配線架的管理。
6、負責對網絡的效能進行評價,提出網絡結構、網絡技術和網絡管理的改進措施。
7、負責制定和執行網絡故障應急預案。
(四)安全管理員
安全管理員是網絡安全、系統安全進行風險評估的管理人員,業務上應具備文字處理的能力、劃分系統保護定級及系統恢復定級的能力、協調溝通的能力。
1、負責定期對網絡、操作系統等進行安全漏洞掃描,通知各相關技術人員并給予指導。
2、負責組織實施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報告。
3、負責組織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4、負責確定系統保護定級和劃分系統恢復等級。
5、負責配合省公安廳和經信委的信息安全檢查。
(五)安全審計員
安全審計員是審計網絡安全策略、安全防護、角色權限的管理人員。業務上應具備辦公及應用軟件安全分析的能力、系統安全風險策略及數據安全風險策略分析的能力、組織協調的能力。
1、負責辦公軟件和應用軟件的安裝和維護。
2、負責重要系統的用戶角色權限的審計。網絡安全、病毒防護的審計。
3、負責數據備份與災難恢復的審計。
4、協助進行網絡帶寬分配、網絡訪問控制、網絡安全審計、網絡邊界完整性、網絡入侵防范、網絡惡意代碼防范、地址綁定等安全功能進行測試。
5、負責重要系統軟硬件獲取應用的審計。
6、負責應急預案的審計,并組織應急演練。
第六條信息工作人員與機房運維人員都必須遵守《山東省環境保護廳環境信息網絡管理維護規范》,簽訂信息安全責任書。
第七條對違反信息安全操作規范或嚴重疏忽,根據造成的后果的大小,可對信息工作人員的當年年度考核評定為不合格或職務晉升、評選先進等實行一票否決。人事關系隸屬其他部門人員通知相關部門負責人,根據廳有關規定進行
處理。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條信息工作人員離崗必須交接的內容:
1、將領用的辦公電腦、U盤、移動硬盤等辦公品辦理退還手續。
2、本崗位所有的工作資料。
3、經辦未了的事項。
第九條離崗交接要求
1、離崗人員必須認真填寫離崗表格資料,填寫資料字跡要清晰。
2、離崗表格資料由信息主管部門負責對離崗人員材料進行評審。
3、資料、文件、未完工作交接時,需由信息主管部門確定監交人,監督移交是否完整、準確,并幫助移交工作順利完成。資料交接清單必須有移交人、交接人以及監交人三方的簽字認可。
4、離崗交接未通過評審者,人事部門不得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5、交接時可能會出現資料交接不完全,人員離崗后,信息主管部門保留對移交人的追索權力。
第十條根據《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檢查工作規范》的規定,信息部門每年舉辦一次信息安全技術培訓。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保障校園網絡及信息系統的安全穩定,促進學校信息化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網絡安全是指通過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對網絡的攻擊、侵入、干擾、破壞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網絡處于穩定可靠運行的狀態,以及保障網絡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第三條網絡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誰主管、誰負責,誰運維、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明確責任、突出重點、保障安全。
第四條網絡安全管理的總體方針是以國家標準《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GB/T 22239)為指導,預防為主、綜合防范。
第五條網絡安全管理的目標是建立健全網絡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安全防護能力,確保學校網絡信息安全工作規范、有序開展,保障學校信息化建設可持續發展。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學校成立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學校黨委書記和校長任組長,其他校領導任副組長。辦公室、組織人事處、宣傳統戰辦公室、紀檢監察審計處、教務處、科研處、安保法制處、學生處、后勤基建處、計劃財務校產處、招生就業處、督導室、繼續教育部、工會、團委、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和各系部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辦公室,辦公室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安保法制處和教育信息技術中心負責人擔任副主任。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部門關于網絡安全的工作部署,組織研究制定學校網絡安全發展規劃及規章制度。
2.統籌協調學校網絡安全重大問題及校內外網絡安全相關事務,組織實施學校網絡安全工作。
3.對學校網絡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考核和檢查。
第七條辦公室是學校網絡安全工作牽頭部門,負責協調學校網絡安全工作,負責網絡內容與意識形態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負責對學校網絡發布的信息和有關意識形態、網絡輿情等網絡內容進行監督和處置。
2.協同安保法制處、宣傳統戰辦、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團委等部門對師生進行網絡安全教育和相關法制教育。
第八條辦公室牽頭,負責協調處置重大敏感時期、重要活動、重要會議期間發生的信息安全事件,負責處理涉密級信息網絡泄密類事件,指導校屬各單位做好網絡涉密工作。
第九條安保法制處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做好網絡安全穩定工作,協助政府有關部門查處利用校園網絡進行的違紀違法行為。
第十條教育信息技術中心負責校園網的建設維護、技術支撐與數據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負責學校網絡安全基礎設施的管理與運行維護。
2.負責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做好用戶信息的管理,保障校園網的運行安全、信息安全、系統安全與數據安全。
3.負責對各處室、系部的網絡安全技術工作進行指導、培訓、督促、檢查、技術支持與服務。
4.履行其他有關網絡運行安全、信息安全、系統安全的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各處室、系部(以下統稱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網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單位應明確一名負責人分管網絡安全工作,負責本單位網站、新媒體的信息系統安全和意識形態、網絡輿情的監管與處置;負責審核和管理本單位上傳的各類網絡信息。各單位須指定一名相對穩定的網絡安全管理員,具體負責本單位網絡安全工作,做好與黨委宣傳部、教育信息技術中心的聯絡工作;相關人員調整時應及時報備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單位的網絡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年度綜治維穩工作目標管理考核。
第三章網絡信息安全
第十二條學校實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校園內各網絡服務提供者與管理者均應按照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以下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絡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絡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1.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明確網絡安全負責人,落實網絡安全保護責任。
2.對本部門網站發布的信息和有關意識形態、網絡輿情等網絡內容進行監督和處置。
3.負責本部門網站相關欄目的新聞、圖片、資源的審核及上傳工作。
4.采取防范計算機病毒和網絡攻擊、網絡侵入等危害網絡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5.采取監測、記錄網絡運行狀態、網絡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并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網絡日志不少于6個月。
6.采取數據分類、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各單位網站或信息系統原則上要求分別建在學校網站群和校園網服務器上。有特殊原因需使用獨立服務器的須報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審批、備案,要求取得原始代碼,掌握最高管理權限,并實行有效控制。以學校或學校內設機構名義在校外創建的網站和新媒體平臺,須報辦公室審批、宣傳統戰辦公室和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備案,并接受常規檢查和年審。
第十四條學校各網站在上線前,網站主辦單位須開展安全自查工作,提供安全自查報告,并填寫《網站及信息系統情況記錄表》,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后,提交宣傳統戰辦公室和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備案。各網站主辦單位應加強對網站的建設與管理,并對網站的形式、內容、信息安全負責。
第十五條學校各單位網站原則上使用學校統一的域名。未經批準,任何單位不得在校園網上申請校外域名用于對外提供域名解析服務。已獲批準的,需到工信部門進行備案。
第十六條各單位網站未經宣傳統戰辦公室批準不得開設聊天室、論壇等欄目;需要開設留言板功能模塊的必須設置審核功能。
第十七條教育信息技術中心采用專業技術手段對網站或信息系統進行安全檢測。檢測未通過的須進行安全整改,直至通過檢測,網站或信息系統方可上線運行。
第四章網絡運行安全
第十八條各單位須定期對本單位的網站及信息系統開展安全巡檢,并做好巡檢記錄,填寫《網站及信息系統巡檢記錄表》。對校外開放的網站或信息系統,要求每周巡檢一次,對校內開放的網站或信息系統,要求每月巡檢一次。
第十九條各單位須定期對網站及信息系統進行漏洞修補,包括主機系統漏洞、WEB應用漏洞、中間件漏洞、數據庫漏洞等。
第二十條學校將定期對全校的網站及信息系統開展安全檢查,檢查不合格的網站或信息系統,視其漏洞級別暫停其訪問,同時通知責任單位限期整改,要求提供整改報告并提交宣傳統戰辦公室、安保法制處和教育信息技術中心。經安全復查合格后,方可恢復該網站或信息系統的正常訪問。
第二十一條特殊時期,各單位須加強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安全監管工作,安排專人值守,加強安全巡檢,做好安全整改。
第二十二條校園網上網采用實名制。用戶在辦理網絡接入、域名注冊等手續時應當按要求提供真實身份信息。對于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定期對上網賬號信息進行審核。
第二十三條校外人員如因工作需要須接入學校網絡,由相關單位向辦公室提出網絡接入申請,獲得批準后報、安保法制處和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備案,并對其承擔監督責任。
第二十四條計算機設備及系統在接入學校網絡前須接受教育信息技術中心的檢查,檢查通過后方可接入;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必須與各單位的涉密計算機系統實行物理隔離。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網設備上操作或存儲。
第二十五條所有接入網絡的用戶必須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危害網絡安全,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第二十六條教育信息技術中心負責學校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規劃,指導和監督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行安全保護工作,應當確保其具有支持業務穩定、持續運行的性能,并保證安全技術措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和同步使用。
第二十七條教育信息技術中心應當定期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的工作人員進行網絡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技能考核,對重要系統和數據庫進行容災備份。
第二十八條對于學校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教育信息技術中心應當自行或者委托網絡安全服務機構對其網絡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評估,并將檢測評估情況和改進措施報送相關部門。
第五章信息系統安全
第二十九條各單位負責本單位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信息審核和信息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各信息系統原則上應使用學校二級域名。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學校名義注冊互聯網域名及通過校外服務器發布信息系統。
第三十一條教育信息技術中心不定期對各單位信息系統進行監督檢查,不符合網絡與信息安全要求的,視其情況限期整改或終止網絡接入。
第三十二條學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教育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定級指南》等文件要求,對學校所有信息系統進行等級評定和安全保護。教育信息技術中心負責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技術指導,各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
第三十三條各單位信息系統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和保密法規,杜絕發布涉密信息。涉密信息系統應嚴格執行有關涉密計算機及信息系統保密管理規定。各單位信息系統的管理賬號和密碼要嚴格保密,發現任何非法使用或存在其他風險,應立即上報安保法制處和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并及時處理解決。
第三十四條各單位信息系統涉及的程序編碼應符合安全規范,并按照網絡與信息安全要求部署安全防范措施。發現漏洞、病毒、木馬程序的,應及時處理解決并報告教育信息技術中心。
第三十五條各單位信息系統必須建立數據備份制度、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有效的監控與防范機制,定期對數據進行備份,遭遇突發情況應及時恢復服務。
第六章監測預警與應急響應
第三十六條學校建立網絡安全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制度,各單位須制定本單位的網站及信息系統安全風險評估與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安全應急演練。黨委宣傳部、教育信息技術中心統籌協調各單位加強網絡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通報工作,按照規定統一發布網絡與信息安全監測預警信息。
第三十七條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應當按照事件發生后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對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進行分級,并規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三十八條當網絡安全事件發生的風險增大時,應當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并根據信息與網絡安全風險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學校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可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有關單位和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加強對網絡與信息安全風險的監測。
2.組織有關單位和專業人員,對網絡安全風險進行分析評估,預測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3.報告和發布網絡安全風險預警,發布避免、減輕危害的措施。
第三十九條發生網絡安全事件時,涉事單位應立即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并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啟動網絡安全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危害擴大。
第四十條學校有關單位在履行網絡安全監督管理職能時,發現網絡或信息系統存在較大安全風險或者發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對有關部門提出要求,相關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和消除隱患。
第四十一條因違規違法或管理不力導致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給學校造成嚴重損害或產生嚴重后果的,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責任。
第七章附 則
第四十二條本管理辦法由辦公室和教育信息技術中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管理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校園網是學校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信息中心負責管理,全面為教學、科研、學術交流、管理服務,網上資源專管共有。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學校投資購買、由學校網絡信息中心負責維護和管理的校園網絡主、輔節點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及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絡應用及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第四條校園網系統的安全運行和系統設備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絡信息中心負責,學校網絡信息中心可以委托相關部門指定人員代為管理子節點設備。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校園網負責單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服務器、工作站。
第二章安全保護運行
第六條除校園網負責單位,其他單位(部門)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主、輔節點、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為。
第七條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WW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各單位領導審核,由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后,交學校相關領導審核備案后,由學校網絡信息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信息服務。
第八條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用戶所擁有,學校網絡信息中心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
第九條網絡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第十條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第十一條校園網主、輔節點設備及服務器等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校園網負責單位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學校及公安機關報告。
第十二條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于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第十三條嚴禁利用校園網進行賭博活動、玩游戲。
第十四條校園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接受并配合學校網絡信息中心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五條校園網實行統一管理、分層負責制。網絡中心對校管資源進行管理,各部門管理人員負責對本級資源進行管理,計算機系統管理員對各計算機系統的管理。
第十六條嚴禁任何用戶擅自連入校園網,嚴禁任何非本校人員使用校園網,凡使用本校校園網的其他部門和個人要按有關規定進行登記,并簽署相應的信息安全責任書,自覺遵守《通化市第十三中學校園網絡管理制度》,并承擔一旦發生問題的相關責任。
第十七條凡本校工作人員均有義務幫助審查校園網上網信息,杜絕涉及國家機密或國家禁止的信息上網。
第十八條校園網工作人員和用戶在網絡上發現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義務及時上報網絡管理人員并自覺立即銷毀。
第十九條校園網內各級使用部門要設定網絡安全員,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對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
第二十條網絡中心只對符合設置用戶名的部門和個人配置相應的用戶名和電子郵箱,并定期檢查其使用情況。由學校網絡中心為其設置的用戶名等管理權歸本人所有,凡因此用戶名等發生的網絡不安全因素均由本人承擔。
第二十一條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8)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9)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第二十二條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1)可向Internet公開的;
(2)可向校內公開的.;
(3)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4)僅限于本單位內使用的;
(5)僅限于個人使用的。
第二十三條對所有聯網計算機及上網人員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多人共用計算機上網的各級行政單位、教學業務單位上網計算機的使用要嚴格管理,部門負責人為網絡安全負責人。學校公共機房一律不準對社會開放,機房工作人員記錄上網人員身份和上下網時間、機號。公共機房使用網絡的記錄要保持一年。
第二十四條校園網負責單位必須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范,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為了有效地防范網上非法活動,校園網要統一出口管理、統一用戶管理,進出校園網訪問信息的所有用戶必須使用校園網負責單位設立的代理服務器。
第三章違約責任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違反第五條及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及經濟處罰;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將向市公安部門報告,由個人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六條違反第九條規定的偵聽、盜用行為一經查實,將提請學校給予行政處分,并在校園網上公布;對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本人加倍賠償受害人損失,關閉其擁有的各類服務帳號;行為惡劣、影響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案。
第二十七條違反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關閉其擁有的各類服務帳號;行為惡劣、影響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案。
第二十八條故意傳播或制造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校園網系統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九條本管理制度由網絡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監督實施,具體處罰由學校實施。
第三十條本管理制度中所指出的校園網負責單位為學校網絡信息中心。
第三十一條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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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管理局及政務服務中心網絡系統的安全及正常運行,促進信息網絡的應用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政管局實際,制訂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所稱的信息網絡系統,是指政管局所有維護和管理的網絡主、輔節點設備及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及網絡服務器,網絡應用及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具體包括審批服務器局域網、病毒防御網、因特網網站和有關窗口部門的專網。
第三條 政管局及政務中心所有工作人員必須遵守本管理辦法,在規定的權限和職責范圍內使用和操作網絡系統。
第二章 組織與管理
第四條 網絡實行統一管理、分層負責制。信息技術處是全局網絡系統安全工作的管理者和責任部門。局機關各處(室)長、窗口各負責人是各處(室)、窗口網絡安全的部門責任人。
第五條 信息技術處對全局網絡線路和網絡接入設備進行管理和維護,各接入處室及窗口對各自接入網絡的計算機進行日常使用管理。有關管理部門專網的維護由相關部門負責,信息技術處進行必要的監督。
第六條 各窗口單位根據業務需要,以公函形式提出申請開通互聯網線路,信息技術處報經領導審批后負責開通線路、調試設備。
任何單位或個人在未經許可前,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第三章 內(外)網的安全運行
第七條 在網絡使用中,所有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自覺遵守政管局信息網絡安全工作的有關管理規定,嚴格執行網絡安全保密制度,自覺維護網絡的安全運行。
第八條 上班時間不準做上網看電影、聽音樂、炒股票、聊天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嚴禁玩電腦游戲、嚴禁瀏覽或注冊到非法網站、不良網站。
第九條 必須遵守有關保密制度規定,嚴格內外網分離。凡涉及到單位機密以及有重要文件的機器必須與外網物理隔離,防止重要文件被盜取或丟失,對所需保密的`文件資料不得上網共享。
第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政府網及局中心服務器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服務器、工作站,不得使用非法手段獲取他人信息。
第十一條 除信息處負責人及其授權的維護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政府網主、輔節點,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
第十二條 信息處負責網絡管理的工作人員對中心相關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相關信息。
第十三條 任何窗口和個人不得利用網絡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淫穢色情的信息。
第十四條 各窗口如需增減信息點,改變IP設置、網段設置等,須向信息技術處提出申請,經同意后,由網絡管理人員更改。嚴禁擅自更改IP地址,造成其他人員無法上網的,將追究相關人員及窗口負責人責任。
第十五條 信息技術處對所有聯網計算機及上網人員要準確登記并及時備案。多人共用計算機上網的窗口,上網計算機的使用要嚴格管理,具體由窗口負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 局網絡設立的服務器,必須保持日志記錄功能,由信息技術處網絡管理人員按時進行數據備份,存檔備查。
第十七條 網絡系統軟件及信息數據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1)可向Internet公開的;
2)可向內部公開的;
3)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4)僅限本單位使用的;
5)僅限個人使用的。
所有上網信息必須經過局辦公室、局領導審核,由信息技術處發布。
第四章 防病毒管理
第十八條 局所有服務器、辦公電腦,都必須安裝殺毒軟件,并及時更新病毒庫,每2天殺毒一次;對清除不了的病毒,要及時上報信息技術處。
第十九條 嚴禁在中心計算機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嚴禁在聯網計算機上使用未經殺毒處理的U盤、移動硬盤或盜版光盤等可移動存儲介質;對于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第二十條 所有工作人員,禁止登錄非法網站,發現來路不明的郵件,不要隨意打開,應立即徹底刪除。
第二十一條 未經許可的外來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計算機或相關設備,嚴禁兒童使用。
第五章 責任與處罰
第二十二條 故意制造傳播計算機病毒,造成系統危害事實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三條 因操作人員疏忽或操作失誤,給工作帶來影響,經努力可以挽回的,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若因操作人員故意違反本辦法,給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財產蒙受重大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四條 全局網絡所用用戶一旦發現有從事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下列行為,均應及時向信息技術處報告,網絡管理人員應做好記錄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違反第十一條及第十三條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將向公安機關報告,由個人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一)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資源;
(二)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五)從事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 本管理制度由信息技術處負責監督實施,具體處罰由局辦公室實施。
第二十六條 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15
為了保護學校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校園網絡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
2、校園網絡的所有用戶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學校的管理制度,愛護網絡設備,正確使用網絡設備,保證網絡設備的正常運行。
3、網絡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濕、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設備,保證網絡設備的安全運行,要建立完整、規范的校園網設備運行情況檔案及網絡設備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件)的記錄、分類和妥善保存工作。
4、除信息處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后臺管理端,不得對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
5、校園網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信息的學校部門負責人審核,交校辦公室審核備案,由信息處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信息服務。
6、網絡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7、為防范黑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置硬件防火墻。若遭到黑客攻擊,網絡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8、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件。外來軟件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9、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體信息)、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10、校園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11、對校園網站內各交互欄目實現管理員24小時巡查制度,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絡運行情況。
12、學校網絡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于網絡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范。合理對系統進行安全配置,落實各項網絡安全技術防護措施,完善系統定期維護更新措施,落實垃圾郵件、有害信息過濾、封堵技術措施,嚴格防范病毒、木馬、黑客等網絡攻擊。
13、服務器系統及各類網絡服務系統的系統日志、網絡運行日志、用戶使用日志等均應嚴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設置,郵件服務器系統嚴禁使用匿名轉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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