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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臨床使用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器械臨床使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器械臨床使用管理制度1
一、目的與適用范圍
本規程規定了保安警用器械管理的職責和方法,保證器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適用于保安警用所有器械。
二、職責
1、當班保安員負責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2、保安大隊負責保安器械的采購、發放、送檢。
3、管理處負責本小區保安器械的`管理。
三、工作規程
1、對講機管理
(1)對講機是保安員執行任務的工具,屬于公司的公共財產,每個員工都有責任和義務保證對講機的正常使用。
(2)對講機只供員工值勤時使用,嚴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
況須由管理處領導同意方可。
(3)對講機由值班人員使用,嚴禁轉借他人,嚴禁個人攜帶外出,如確有需要,須報主管領導批準。
(4)對講機嚴格按規定頻率正確使用,嚴禁員工私自亂拆、亂擰或亂調其他頻率,否則按違紀處理,若損壞照價賠償。
(5)員工在交接班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以免出現問題時互相推卸責任。發現問題應做好記錄并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加以處理。
(6)對講機充電器由相應的班長領用,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2、警棍的管理
(1)警棍是保安人員執行公務時的專用工具和武器。
(2)所配警棍只供當班保安員執勤時攜帶和在緊急情況下使
用,非值班、執勤人員嚴禁佩帶和使用。
(3)嚴禁將警棍提供他人,無特殊情況或未經管理處主任批準,嚴禁帶出。
(4)嚴禁用警棍嘻戲打鬧,嚴禁將警棍交與他人玩耍。
(5)執勤保安必須將警棍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擱放或托他人代為保管。
(6)使用人員要愛護使用,如有丟失或非因公損壞要予以賠償,當分不清具體責任人時,由該崗位人員共同賠償。
(7)交接班時,交接班人員要進行器械和其他物品交接驗收工作,確保其處于完好狀態。
四、文件和記錄
1、保安一日工作情況記錄
2、領用物資記錄
編制審核
批準生效日期
器械臨床使用管理制度2
1、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員會工作職責
(1)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家有關醫療器械安全使用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及有關的管理規范。
(2)起草、制定、審核和評價醫院內有關醫療器械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政策,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3)通報、討論和分析院內外發生的,在臨床使用中出現的有關醫療器械安全使用的重大問題,探討改進醫院醫療器械臨床安全使用的建議、方法和措施。
(4)通報院內出現的重大的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負責督促有關部門對事件進行調查和追蹤,并向有關部門通報相關的結果。
(5)對醫院內醫療器械臨床安全使用的'工作狀況進行分析、討論和總結。
(6)對在醫療器械臨床安全使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有關科室和人員提出表彰和獎勵的建議;對在醫療器械臨床安全使用工作中有重大責任事故的有關科室和人員提出批評和處罰的建議。
2、人員組成
由醫院領導及有關醫療行政管理、臨床醫學、護理、醫院感染管理、醫療器械采購和保障管理等相關人員組成。
組成成員:院長、分管院長、醫務科科長、護理部主任、醫院感染科科長、醫療器械科科長。
3、工作方式
日常工作由醫務科和醫療設備科負責,每次活動要有記錄,有小結。
器械臨床使用管理制度3
1.目的
保證保安器械的完好無損及正常使用,延長器械的使用期限。
2.適用范圍
適用于保安大隊保安器械:對講機、膠棒、武裝帶、手電筒、巡更棒。
3.職責
3.1當班治安員負責器械器材的使用、并進行妥善保管。
3.2保安主任負責保安器械的統一管理、發放、送檢。
4對講機的管理
4.1對講機的使用及保養
4.1.1對講機只供當值治安員使用,嚴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況須經保安主任批準后方可使用。
4.1.2對講機嚴格按頻率使用,嚴禁治安員私自亂拆、亂擰或亂調其他頻率。
4.1.3對講機電池要充電6小時以上再使用,但充電的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每臺對講機主機與電池均有編號,充電完畢后,必須用與之對應的電池,不得混用,以避免出現交叉充電,損壞電池。
4.1.4交班時要用干布擦拭機身,治安員在交班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發現問題應做好記錄并及時上報領導。
4.1.5使用對講機時,將音量調到適當(清晰聽到)位置,對講機只能握在手上或卡在腰帶上,禁止手提對講機天線。
4.1.6定期對對講機電池及主機件進行性能檢查,如發現有正常損壞,必須書面向隊長說明損壞的原因,嚴禁擅自進行維修。
4.1.7嚴禁將對講機及備用電池隨意亂放,對講機不得借予外人使用。
4.1.8嚴禁淋濕對講機或使對講機受較大的震動。
4.2對講機的對話要求
4.2.1持對講機呼叫對方前,首先報出自己的崗位(位置)。
例如:甲方呼叫乙方:
甲:甲呼叫乙,收到請回答。
乙:收到,請講。
通話完畢后
甲:謝謝。
乙:不客氣。
4.2.2使用對講機敘說或匯報時,要簡明扼要,不得長時間占用對講機講話。
4.2.3使用對講機通話時,必須使用文明用語,嚴禁使用粗言穢語。
4.2.4在他人使用對講機時,不得插入話題搶用,緊急事件時除外。
4.2.5在緊急報警時須保持冷靜、敘說清楚以便及時做出處理。
4.3警棍使用的管理
4.3.1警棍是治安員執勤時佩帶的`自衛防暴器械,治安員應嚴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將警棍轉借他人。
4.3.2當值治安員應將警棍掛在腰帶左側,不得在崗位上隨便玩耍或揮舞警棍。
4.2.3當值治安員要妥善保管所佩帶的警棍,如有遺失或損壞,要照價賠償。
4.4警棍的使用
4.4.1處理一般問題時,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著對方講話。
4.4.2非緊急情況或人身安全受威脅的情況下,治安員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擊他人。
4.4.3交接班時要檢查清楚后再交接,接收人發現警棍被損壞而不報告,應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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