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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現場管理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監理現場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監理現場管理制度1
一、停電前準備階段及停電后檢查
線路工程中凡施工線路需停電跨越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線路的,項目監理部在此施工過程中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要求承包單位在停電前一個月內報項目監理部本工程的線路停電跨越計劃安排,計劃中應包括需停電跨越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線路的停電施工時間、地點、被跨越線路名稱、復電時間等。
2、要求承包單位在施工前,報《停電線路安全措施設置檢查申請單》(見附件1)至項目監理部,并附本次停電施工的《配合基建工程停電申請》和經運行單位工作許可人批準的`《線路工作第一種工作票》的復印件。
3、項目監理部接到上述文件后,必須進行嚴格審查。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停電線路安全措施設置檢查申請單》中所述的內容與《配合基建工程停電申請》、《線路工作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內容是否一致;停電范圍是否一致;停復電時間是否一致;本次停電施工的安全措施是否一致;安全措施的措施計劃是否可靠、合理和可行。
4、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按《停電線路安全措施設置檢查申請單》中計劃的時間安排現場監理人員至施工地點,檢查在停電后、正式施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是否已嚴格執行完畢(具體檢查內容見《停電線路安全措施設置檢查申請單》監理意見欄),在檢查后填寫《停電線路安全措施設置檢查申請單》監理意見欄,明確現場監理人員的意見和結論。
二、停電后復電前的正式施工階段
進入正式施工后,現場監理人員應對跨越部分施工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向承包單位提出,在口頭通知無效的情況下,必須發出《監理工程師通知單》進行書面通知。并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
三、復電前階段
1、要求承包單位在復電前提前使用《停電線路安全措施拆除檢查申請單》(見附件2)書面通知項目監理部對復電前施工準備情況進行檢查。
2、總監理工程師安排現場監理人員按計劃時間至現場對復電前的施工準備情況進行嚴格、認真地檢查(檢查內容見《停電線路安全措施拆除檢查申請單》監理意見欄)。
3、監理人員檢查合格后,方允許承包單位的工作負責人向運行單位的工作許可人提出復電申請。
監理現場管理制度2
為促進工程項目安全監理,規范監理人員安全行為,確保職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公司安全管理形象,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依據國家、xx市有關聘用人員相關文件和公司《綜合管理手冊》編制。具體內容如下:
一、基本規定
1、加強學習,熟悉安全生產和應急演練知識,依法開展項目安全監理工作,杜絕“三違”行為。
2、自覺遵守施工現場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規定,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職責。
3、工作時不得穿拖鞋和高跟鞋、女同志不得穿裙子,不得酒后上班。
二、現場安全規定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根據作業場所、環境需要,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
2、必須通過安全通道進入施工現場,不得攀爬腳手架等設施上下。
3、要隨時觀察和熟悉上下及周邊環境,沿途注意各種安全生產警示標志,不得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4、對現場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要及時發出監理指令,同時,確保自身安全,防止行為失當引發人身傷害事故。
5、不得在現場內嬉笑、打鬧,禁止帶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三、辦公室、宿舍安全規定
1、嚴禁擅自拆改電氣線路、安裝大容量電器設備,非電工不得修理電器設備。
2、電器插座不宜負荷太多,不得使用電爐子、熱得快、電熱毯等易引發安全事故的電加熱器具。
3、不準留宿外來人員。
四、其他規定
1、執業期間嚴守商業秘密,不得泄漏建設工程各方需要保密的事項。
2、妥善保管、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定期對防護用品、器材進行檢驗,對達到報廢標準的要及時報廢和更換。
3、妥善保管個人貴重物品和各種檢測設備,檢測設備應定期進行檢測。
五、附則
1、本規定是公司對監理部安全檢查和考核內容。
2、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監理現場管理制度3
1、監理部人員管理
1.1、監理部進駐現場工作前七天應將監理部組成人員的組織架構、資歷、工作職責、擬為本工程服務的時間上報甲方。甲方于七天內給予書面答復。如甲方項目部對監理部的工作人員有調整、更換意見,監理部必須于七天內將調整、更換的名單再報給甲方項目部;
1.2、隨著工程形象進度不同,監理部需要調整工作人員時,應于七天前將調換、增加、減少的人選報給甲方項目部,新進監理部的工作人員其資歷必須經過甲方項目部審批;
1.3、監理單位不許隨便更換總監,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換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必須提前七天將替補人員的資歷報給甲方項目部審批。未經審批的人員不得進入監理部工作,原總監理工程師不得離崗;
1.4、所有監理部工作人員必須每天到監理部上班,不得兼任其它項目職務。總監理工程師離崗時間在一天以內的,應向甲方項目部請假;離崗兩天以上的,應甲方領導請假,經同意后上報請假條;如出現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情況項目將給予監理部罰款處罰。
1.5、甲方項目部有權對監理部未盡職和不稱職的工作人員提出警告,直至要求監理部或監理單位對其進行撤換。對總監理工程師的警告或撤換指令由甲方項目經理向監理單位提出;其他工作人員的警告或撤換指令由甲方項目部向監理部提出,抄送甲方工程部管理部。甲方項目部人員認為總監理工程師未盡職或不稱職的,可向項目部經理提反映。
2、監理部作息時間與值班
2.1、監理部的工作日作息時間應與施工單位項目部保持一致,在工作日工作時間以外應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安排工作。晚間必須有人值班;
2.2、甲方項目部需要在休息日安排工作的,監理部必須安排人員加班,加班人數可適當減少,但不得影響正常工作,休息日未安排工作的,監理部應安排人員值班。
3、監理單位的內業管理要求
3.1、監理部必須做好監理日志,對日常工作作詳細記錄;
3.2、監理部辦公場所應保持整潔,監理規劃和實施細則要點、工程形象進度、現場平面布置等資料要求上墻。監理部應配備一套工程規范及相關圖集、工程檢測工具等;
3.3、施工單位報給監理單位要求審核、審批的技術資料、工程款、簽證等,監理部的審核、審批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七天。超過七天而無合理理由的,施工單位可以向甲方項目部反映;
3.4、監理部應設有專人跟蹤檢查施工單位技術資料,以使技術資料的整理與工程進度同步。工程竣工后,應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提交技術資料,經審核后,由施工單位向甲方項目部移交;
3.5、監理單位應參加我公司組織的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會議,對圖紙和工藝中存在的問題通過甲方向設計單位建議;
3.6、監理部要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行審查,并將意見書面報給甲方項目部;
3.7、監理部應參加單位工程竣工驗收,按照株洲市竣工驗收及備案工作等有關規定,完成所有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及驗收,協助甲方完成竣工資料的預驗收工作;
3.8、監理部每月25日前向甲方項目部報送一份上月的監理工作月報。監理月報的內容應符合《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
4、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的管理
4.1、監理單位應對施工單位使用的大型設備、機具的準用文件、操作人員的資格證書進行審查,督促施工單位履行安全報驗手續。監理部應將審查結果歸檔備查。
4.2、監理單位應隨時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發現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不符合規定或存在安全隱患時,應發文責令其整改。文件應抄送甲方項目部。
4.3、監理單位應提供必要的測量工程師服務。監理部對施工單位報送的測量放線控制成果及保護措施進行復核、檢查,要求如下:
4.3.1、檢查施工單位專職測量人員的資格證書及測量設備檢定證書。
4.3.2、復核工程控制樁的校核成果、控制樁的保護措施、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臨時水準點的測量成果,并辦理驗收手續。
4.4、施工單位進場后,監理部應要求其將工程重點部位、關鍵工序、特殊工序的施工方法和質量保證措施上報,監理部在審核后應附上監理措施,一并報給甲方項目部。在重點部位、關鍵工序、特殊工序施工時,甲方項目部將實地檢查監理工作。
4.5、監理單位應對照施工合同的材料備選清單和相關的規程規范驗收施工單位采購的材料。材料分批進場的,每批均必須驗收,發現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或國家、地方標準的,監理部應責令施工單位在兩天內將材料運離現場,同時將不合格事項書面通知甲方項目部,抄送甲方項目部,不得隱瞞。
4.6、施工單位工程質量發現異常或發生質量事故的,監理部必須書面報告甲方項目部,并與甲方項目部研究處理意見。
5、對監理單位的考核與處罰
5.1、對監理部的考核由甲方項目部組織進行,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考核完畢后由甲方項目部發考核通報,主送監理部,抄送監理單位。除定期考核外,甲方項目部可以在適當時間組織抽查。
5.2、對監理部的考核內容包括內業、資料檢查,施工工序監理工作檢查,聽取甲方項目部對監理部工作和具體人員的評價,聽取施工單位對監理部工作和具體人員評價。
5.3、對考核通報中要求監理部整改的事項,監理部必須在限期內整改完畢,并通知甲方項目部組織復查。整改事項完成以前,最近一期監理款暫不支付。
5.4、處罰:
5.4.1、監理部未按監理服務合同和監理規劃(實施細則)要求履行控制工程質量責任的,第一次由甲方項目部通報批評,第二次由甲方項目部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罰款處罰,第三次由工程管理部向監理公司要求撤換總監理工程師,直至終止監理合同。
5.4.2、監理部發現施工單位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雖責令其將材料運離現場,但未向甲方項目部報告的,由甲方項目部通報批評。發現材料不符合要求,但默許施工單位使用,未造成公司損失或工程永久性質量缺陷的,由甲方項目部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罰款處罰;造成公司損失或工程質量永久性缺陷的,由公司根據監理服務合同向監理單位索賠,并立即中止監理服務合同。
5.4.3、監理部內業資料記錄、整理不全面,在下次檢查或考核中依然存在的,由甲方項目部通報批評并給予罰款處罰。
5.4.4、應由監理部審核、審批的資料積壓時間過長而無合理理由的,由甲方項目部責令監理部限期完成;在限期內未完成的,由甲方項目部要求監理單位相關責任人責任。
5.4.5、監理部一般工作人員有索賄、或故意刁難施工單位行為的,由甲方項目部要求監理部撤換直接責任人;發生兩次以上的,由甲方項目部要求監理單位撤換總監理工程師和直接責任人。
5.4.6、監理部在工作時間內人員不齊,工作松懈,工作人員經常遲到早退,或在非工作時間未安排人員值班的,第一次由監理部口頭警告,第二次由甲方項目部對監理單位給予罰款處罰。
監理現場管理制度4
1、現場監理部應嚴格履行監理合同,根據設計文件、現行規范、監理細則,對工程項目的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進行全方位管理。
2、嚴格執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總監理工程師如離崗兩天以內,應向工程部請假,離崗兩天以上,應向公司主管領導請假。
3、監理部監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要填寫《監理人員登記表》并附有相應的資格證書,報到工程部審批。隨著工程形象進度的不同,監理部如需要調整工作人員時,應于七日前將調換、增減的人選情況報給工程部審批。如不經工程部同意,隨意更換監理人員,將對監理部處以500元/次的罰款。
4、監理單位相關人員應參加我公司組織的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會議,對圖紙和工藝等存在的問題通過我公司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
5、現場監理部人員必須24小時手機開機,以便施工現場隨時與之聯系。如違反此規定,將對項目部處以200/次罰款。
6、監理部有對施工單位罰款的建議權。
7、監理部每月向公司主管領導及工程部報送監理月報。每月5日前報送上月的監理工作總結,每月25日前報送下月監理工作計劃。月報的'內容應符合《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
8、在正常的節假休息時,監理部應安排相關人員值班,人員可適當減少,但不得影響正常工作。
9、施工單位報到監理部審批的資料,應及時審批。對進度款撥付的簽證要認真核對,使之與現場施工進度相一致。對現場簽證一定要及時,以事實為依據,查明原因,認清責任,理由、證據充分。如發現與施工單位串通一氣,簽發虛假簽證,損害業主利益,立即將當事人清除。并對監理部處以不少于5000元/次罰款。
10、監理人員要做到德才兼備,嚴格禁止在工作中吃、拿、卡、要,故意刁難施工單位及參與工程分包牟利,一經發現,立即清除當事人。并對監理部處以5000—10000元罰款。
11、工程部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監理部進行考核,每季度至少一次。除定期考核外,工程部可以在適當時間組織抽查。考核內容包括內業、資料檢查;在施工各工序上監理工作的檢查,聽取有關人員(主要施工單位)對監理部工作和具體人員的評價。考核完畢后,將考核結果通報給監理部及監理單位,發現的問題必須在限期內整改完畢,并通知工程部復查。在整改完成前,最近一期的監理費暫不支付。
12、監理部發現施工單位進場的材料不符合要求,雖責令其將材料退場,但未向工程部報告的,由工程部通報批評。發現材料不符合要求,但默許施工單位使用,未造成公司損失或工程永久性質量缺陷的,由工程部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監理部至少5000元/次處罰;造成公司損失或工程質量永久缺陷的,由公司根據監理服務合同向監理單位索賠,并立即終止監理服務合同。
13、監理部在工作時間內不許喝酒,發現一次罰款500元,發現二次立即清除當事人。對在工作中松懈,經常遲到早退,或在非工作時間未安排人員值班的,第一次由工程部口頭警告,第二次將對監理部給予1000元/次處罰。
14、如出現施工現場質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受到上級檢查部門對施工單位處罰時,我公司將對監理單位進行處罰,處罰額度為施工單位被罰款額的50%。監理費用與工程進度掛鉤,如完不成當月形象進度扣除監理費10%—20%。
15、業主要充分信任監理,尊重監理,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顧,充分發揮監理單位在工程建設中的作用。
總之,監理人員在工程建設監理過程中,要客觀、公平、公正的工作,維護自己的聲譽,贏得多方的尊重,也為自己贏得更多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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