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現如今,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考勤管理制度1
第一節工作時間
1、職能部門上班時間: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
3月—8月實行單雙排休工作制,9月—2月實行兩單一雙工作制,周末由部門安排值班人員;
2、銷售類、銷售管理類、電子商務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時間來衡量工作績效的崗位公司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報備案不定時工作制及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具體上班班次及時間詳見排班表;
3、公司聯營專柜員工,由于經營需要派遣至零售賣場(超市、百貨)工作的員工、須遵守賣場考勤管理規定,如違反賣場考勤管理規定致使公司被處罰或商場開除,公司將做出同等處理。
第二節考勤規則
1、遲到、早退、曠工的界定。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工作時間未經批準擅自不到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曠工。
2、打卡規范
一、公司總部員工實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各賣場(專柜)營業員須依照賣場營業時間正常上下班。
二、因出差未打卡、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于每周一上午統一提交部門直接主管審核,并由本部門內勤集中填報簽卡原因,報送人事行政部經理簽卡(如因出差,需附上出差申請單)。否則,均以曠工論處。
三、專賣店及各賣場人員的考勤由各部門指定考勤人員填寫考勤表并統計,并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表提交至人事行政部。原始考勤表填寫要求工整、規范。
四、各部門考勤表逾期未交的(每月5日之前),對部門經理、相關業務人員及考勤人員各處以每延遲一天10元的罰款,如遇節假日可順延2個工作日交回人事行政部。
五、如員工上班時間遇遲到時,須打遲到卡,嚴禁不打卡或采取其他變相的方式獲得簽卡(如用換休條沖抵),一經核實,將視為弄虛作假行為,一次性處罰50元/次。
六、特殊人員須經公司總經理特許批準,并在人事行政部備案后,不做考勤監管,凡是未經總經理特批的崗位人員,不得以其他形式簽卡;部門經理不得在考勤卡上簽卡(只能在《員工異常考勤簽審表》上簽字審核)。
七、跨部門借調人員做短期工作支持的部門應事先填寫《人員借調單》并作好相關人員的'考勤記錄,被借調人員出勤在三天內的,仍由原部門核算并承擔該員工的工資;三天以上的原則上由借調部門負責核算并承擔該員工的工資。
八、公司所有員工的考勤統一歸口人事行政部管理,員工考勤異常簽卡須經人事行政部經理簽核有效,各部門須配合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保證新員工順利度過試用期,進入相應工作崗位,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條新錄用員工的試用期限為3個月,試用期簽訂試用合同,試用期結束后,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企業為之繳納三險一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住房公積金)。
第三條員工試用期的薪酬與福利待遇如下:
(1)專科生800元/月,本科生1000元/月,碩士研究生1500元/月。
(2)工作滿1個月后享有住房補助,300元/月
第四條員工試用期間的工作內容安排:
(1)入職后2周內,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員工入職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有:企業的概況、組織機構及主要管理層人員,企業的經營方針、目標和企業精神,企業的規章制度、品質管理和信息管理內容。培訓的方式以人力資源部及相關專業人員宣講為主。
(2)入職人員培訓合格后,由用人部門安排上崗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為崗位的基本情況(包括崗位職責、人員配置及設備、設施分布等)、崗位工作操作流程和工作程序、相關管理知識和服務意識,特殊情況的處理程序等。
第五條考核方面:
(1)入職培訓結束后,人力資源部組織相關考核。考試的'范圍為入職培訓內容,考試的方式為閉卷,滿分100分,70分為合格,不合格者進行再培訓,仍不合格者,企業將不予錄用。
(2)崗前培訓結束后,用人部門組織相關考核。考核的范圍為崗前培訓內容,考試方式采用閉卷和實際操作相結合,滿分為100分,70分為合格,不合格者進行再培訓,仍不合格者,將不得上崗。
第六條員工轉正工作流程:
(1)每月1日,人力資源部提供轉正名單給相關人員及其部門經理。
(2)被考核人填寫《員工轉正考核表》并自評,填完后交給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根據員工表現填寫評語和考核結果,并同時填寫《員工人事變動表》,在每月8日前交給人力資源部。
(3)每月18日前,人力資源部根據企業領導意見,給被考核人出具《轉正通知單》,同時在全廠范圍內通告。
第七條附則。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具體操作細則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對于需修改的部分,人力資源部負責修改,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3
為保證公司正常工作運行,規范員工的作息時間,嚴格工作紀律和辦公秩序;以規范化、人性化管理為原則,公平公正、科學高效考勤管理方針,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鄭州黃旗山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黃旗山文化公司”)所有員工;本制度僅適用于釘釘考勤軟件。
二、名詞解釋
1、遲到:在規定上班時間后到崗為遲到;
2、早退: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崗為早退;
3、離崗:工作時間內未經相關領導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為離崗;
4、曠工: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2)請假期限已滿,未向上級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新的工作崗位報到者;
三、權限管理
1、行政人事部負責釘釘系統維護及權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統計及核算工作;
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宣導、管理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
3、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自覺接受行政人事部門考勤監察;
4、行政人事部依據釘釘系統中的考勤數據對考勤進行月度匯總,于次月5日前對各部門考勤情況發至各部門負責人核對,如有疑問者及時到行政人事部核實。
四、考勤方式、激勵獎金
1、實施釘釘考勤打卡,員工入職第一天起開始打卡;
2、如遇在上班前停電或斷網無法打卡的`,行政人事部以GPRS(個人手機流量)打卡作為考勤依據;否則按相關考勤規定處理。
3、上班時間內要求所有在崗員工施行2次釘釘打卡(早上上班8:30之前、下午下班17:00之后;夏季為17:30之后),未按時打卡的及時提交補卡申請,補卡申請說明情況及證明人,按正常出勤,反之將按照相關考勤規定處理。
4、公司為了激勵大家積極主動工作,每月不請假,不遲到、早退,積極主動工作,設立每月100元考勤獎勵。個人考勤與績效獎勵、年終獎勵均有直接關聯,請假、遲到、早退請各位員工慎重考慮,嚴格準守公司考勤規定。
五、考勤時間
上班時間規定:周一至周五,冬季、夏季具體調整時間另行通知。
考勤管理制度4
一、考勤時間
按門店規定的作習時間為準。
二、考勤記錄
1、員工正常下下觀按規定的時間至指定的簽到處簽到,考勤人員負責注意簽到時間。
2、不得委托他人簽到或代人簽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臨時請假無法及時簽到的,需在回崗后由部門主管簽署證明。
三、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鐘以內1分鐘扣1分,超過30分鐘作曠工一天處理。請假未獲上級批準而擅自缺勤者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30分,連續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
2、員工忘記簽到又不及時簽署證明的,視為曠工。
四、請(休)假規定
1、員工申請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節假及其他不帶薪事假事先必須向直接主管申請,請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請經批準方可,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特殊緊急情況除外。
2、員工請(休)申請和匯報對象均為直接上級主管。
3、原則上,員工每月申請排休外不再申請臨時休假,有特別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調整安排,但事后需遞交相關證明資料。
4、全勤者享受50元的全勤獎。
五、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曠工;按照《績效考核制度操作細則》進行處罰。
2、遲到、早退達6次/月者及累計曠工達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無工薪報酬。
3、代他人簽到的,雙方責任人均以未簽到論處。
餐飲管理考勤的管理制度3
為了提高刁家燉肉館的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益,貫徹“各盡所能”,也為貫徹“按勞分配”原則提供重要依據。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暫訂以下條款:
一、總則:
經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門要實事求是,認真執行。
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現行的點名制度。
各位員工必須嚴格按照酒店規定的時間上下班,
各部門員工不得私自倒班,換休,如有特殊情況需向經理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一天處理,如換休造成工作脫節或重大過失者視情況予以嚴肅處理。
二、點名及考勤統計規定:
所有員工出勤均須點名,忘記點名者,須當日向經理說明理由,由經理核實后,且接受每次扣罰2元處罰,未履行相應手續者按曠工處罰;
每個部門管理員,每月25日須將次月排班表交經理,因特殊原因需要臨時更換班次的,須向經理說明。一律按核對的考勤計算員工工資,
考勤記錄統計時間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將前月員工考勤表核對后連同《請假單》一并交經理。
考勤記錄和考勤報表將作為工資表制作的最終依據,一經交到經理,各部門無權更改或補充。
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點名,應向所在部門經理說明情況。
三、考勤的計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沒有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的`,全勤獎50元,工休沒休的加發當天基本工資。
休班:本店員工每月有2天休班,
遲到: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內未簽到;
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30分鐘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曠工: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
請假未經批準或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崗;
不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凡各種假期逾期,未向有關部門辦理續假手續;
上班時間擅自離開工作崗位60分鐘以上;
弄虛作假出具假證明,請假事由與休假事實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從事有關贏利性業務;
四、請假規定:
1、病假:
員工病假一般須經鎮級以上醫院開具證明,可向部門經理請假,但不可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或代他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無醫院的病假無效。員工請病假在2天以內則經理批準,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員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門經理請假,并盡快補辦有關手續,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非工傷的病假需按酒店規定扣除相應工資,工傷按有關政策執行。
2、事假:
員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請事假。事假在2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的事假按曠工處理,假期內按酒店規定扣除相應的工資。
3、特別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3天,春節3天,
婚假:本人結婚,休假7天;子女結婚,休假1天
喪假:配偶、父母(含養父母、繼父母)、子女的葬禮,休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禮,休假1天;
五、缺勤及請假期間工資待遇:
1、遲到(早退):按扣罰5元計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當天基本工資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B:事假2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C:事假3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3天基本工資
如此類推,直至當月工資扣完為止。
曠工:
A:曠工60分鐘以下考勤記遲到+罰款5元
B:曠工2小時以下的考勤記遲到+罰半天工資款
C:曠工半天,取消當日半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D:曠工1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E:曠工2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4天基本工資;
F:連續曠工3天自動離職。
六、離職的處理辦法
辭職:到工資發放日發放未發放的工資,工作滿半年的押金全額退還,不滿半年的扣除服裝折舊費。
自動離職或開除:沒收所以未發放的工資及獎金,押金。
七、請假批準權限
1、請假,必須經批準
2、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1—2天由部門經理批準,2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3、部門經理級員工請假須由總經理批準;
餐飲管理考勤的管理制度4
第一條飯店賓館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的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條飯店賓館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三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四條飯店賓館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五條所有員工須先到飯店賓館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六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八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九條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第十條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飯店賓館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考勤管理制度5
一、請假制度:
1、職工因公、因私、因病離崗外出者,要遵守職工考勤制度,必須填寫《醫院考勤制度審批表》;
2、請病假門診治療的職工,需提供診斷書和輔助檢查票據,提供不了的算事假;請病假住院治療的職工,提供住院的相關材料,住院期間工資照發,出院后需要在家繼續休養的,算病假。
3、特殊時期,因事需要請假的職工,必須向主管領導和院長請假,科室主任和護士長無權給假,未經請假擅自離崗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4、事假期間扣發工資和獎金;病假期間給予病假工資,病假期間不享受獎金,特殊疾病請長期病假的,超過一月的,由院部承擔病假工資;
5、探親假、產假、婚喪假,在與工作不相抵觸的情況下,按勞動法及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喪假:(1)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傷亡的,給假七天。(2)配偶和子女喪亡的,給假十天。超出上述假期期限的,按事假執行;
6、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擅自離崗的,按曠工論處;除扣除當日工資外,按日薪的兩倍給予處罰,不享受獎金;休假期滿,逾期不上班且未辦理續假手續的,按曠工論處;
7、無故不請假、請假未給予準假的.,按曠工處理。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予以除名處理,將人事關系轉到人事部門;
8、以住院、休病假、開具假證明等弄虛作假手段到外單位試用、辦理調動事宜或經商者,經查實按曠工處理并給予行政處分;
二、請假的審批權限:
1、普通職工請假1—3天以內的,向科室主任和護士長請銷假,同時將請假條報到院辦。請假3天以上7天以內的,向科室主任或護士長、分管院領導請銷假;請假超過7天以上的,書面說明請假原因,在不影響開始工作的前提下,向科室主任或護士長、分管領導、院黨政主要領導請假,并且到塔河縣衛生局及主管副縣長辦公室簽字審批。
2、中層干部請假時,必須向分管院領導、院黨政主要領導請銷假。
3、職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須向分管領導以口頭形式請假;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向領導說明。如沒得到允許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4、職工請假離開十八站林業局者,無論時間長短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
三、請假手續辦理:
1、請假時按規定的各級領導審批簽字后,報院辦備案登記,銷假時也必須向規定的各級領導銷假簽字并到院辦存檔;
2、因特殊情況不能按請假期限返回時,必須向科室負責人和院領導續假,銷假時填寫續假事由、續假期限;
3、職工請假除特殊情況以外,電話請假、捎口信、捎假條及信件請假續假一律無效,如缺勤按曠工處理。
各科室要加強日常管理工作,嚴格執行本制度,院部將對考勤制度的執行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納入年終科室考評和年終個人獎金考評;
考勤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行政管理部負責考勤統計及相關獎懲兌現工作。
三、工作時間規定
(一)工作時間
1、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
2、上班時間:9:00-12:00;14:30-18:00。
3、由于工作需要,相關部門須安排本部門員工周日輪流值班的,部門負責人須提前向行政管理部報備《值班表》,沒有值班表的由輪值人提前向部門負責人填寫《調休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向行政管理部報備。周日值班的員工原則上要求在下周內安排完成補休。
4、員工調休按照先值班后調休的原則安排,不得跨月累計。
四、打卡規定
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規定,按要求打卡。
2、打卡次數:
1)行政管理部、網絡營運部、財務部、采購部、品牌推廣部、物業管理部、招商部每天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打卡4次;
2)業務部全體人員及總經辦、物業管理部、招商部經理級別以上人員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共打卡2次。
3、打卡時間: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4、打卡其他要求
1)公司總部上班員工因公外出12:00、14:30不能打卡時,應填寫《外出登記表》,注明不打卡次數、外出日期、事由、離崗時間及回崗時間。
2)員工因工作原因漏打卡的,須盡快到前臺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申請次數5次/月,由部門經理簽字審批,向行政管理部報備。
3)上班無打卡記錄,且無任何請假、漏打卡補簽或外出手續者,當天按曠工處理。(上午請假,下午回崗時必須在14:30之前打上班卡)
4)考勤記錄作為員工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及年度評優活動的參考依據。
五、遲到、曠工管理
1、于規定上班時間5分鐘后30分鐘內到崗為遲到;遲到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論處,遲到2小時以上按曠工1天論處。
2、于規定下班時間前30分鐘內下班的按早退論處,早退超過30分鐘的.,按曠工半天論處。
3、月遲到/早退3次以曠工1天論處。
4、如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六、獎懲規定
1、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2、遲到或早退超過1次取消當月全勤獎,并從第2次開始每次扣20元。
3、忘打次數超過2次取消當月全勤獎,并從第3次開始每次扣20元。
4、請假天數超過1天取消當月全勤獎。
5、曠工0.5天扣除一天工資;曠工1個天扣除兩天工資。
6、凡是在工作過程中出現不符合制度規定的行為的,都屬于違規。一旦發現違規行為,由行政管理部口頭提醒,相關員工須對提醒事項進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則對違規員工罰款20元/人/次,直到合格為止。任一員工一個月內違規次數超過2次,其部門經理一次性罰款50元。
考勤管理制度7
一、全體幼兒、小學教師工作實行全日制、蹲班制。
二、考勤管理實行查崗制、刷卡制。
三、教師必須嚴格按照學校的規定執行考勤制度,因病因事的遲到、早退、中途離校必須辦理好請假手續,0.5天以上請假須有假條、遲到、早退、中途離校等假須向校長和主管領導面請。
四、教師到校時間:上午:7:50下午:1:50(2:50夏季)
五、作息時間:上午7:50-11:45下午:1:50-5:30(冬季)2:50-6:30(夏季)。
六、請假手續:教師請假必須由本人向校長請假;校長不在校,考勤工作由主管領導負責(小學:教導主任;幼兒:負責人)。
七、病事假三天以下(含三天),教師須持請假條請假,由校長批準。急病住院、急診等緊急情況,可先電話請假,隨后按規定辦理補假手續。由學校報請聯校審批、準假。
八、病事假三天以上一周以下,教師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建議書等病歷證明,方可請假。急病住院、急診等緊急情況,可先電話請假,隨后按規定辦理補假手續。由校務委員會集體審核認準方可準假。否則按無故處理。
九、病假在一周以上兩個月以下者,教師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建議書等病歷證明方可請假,并由校務委員會集體審批認準方可準假。并將本人出勤記錄上報聯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和人社局相關待遇規定執行(請假天數實行累計,公辦教職工扣除相應的鄉鎮工作補貼部分;代課教師扣除相應的區或村給予的崗位津貼)。
十、病假在兩個月以上者(含兩個月),教師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建議書等病歷證明方可請假,并由校務委員會集體審核認準方可準假。并將本人出勤記錄上報聯校,期間工資待遇按照國家和教育行政部門、人社局規定的相關待遇規定執行。代課教師病事假在兩個月以上者(含兩個月),如果繼續被學校聘用,扣除期間相應的區或村補崗位津貼外,基本工資開資為原基本工資:10年以下50%,10以上60%。
十一、教師產、婚、喪假規定:婚假7天;女教師產假90天,難產增加10天,其中產前15天,男教師妻子生產3天;女教師哺乳時間12個月,上下午各1小時;流產四個月以下15天,四個月以上30天。喪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5天,非直系親屬(公婆、岳父母)2天。(以上定假包括公休假,不在另行追加)。
十二、工傷界定:教師在上班期間和上班及回家途中發生的非人為性事故,最終由校委會集體界定。教師工傷休假期間不計考勤積分,不扣缺勤款,其他事宜請示上級后按有關規定執行。人為造成的事故不按公傷處理。
十三、缺勤處理規定:教師考勤情況除按規定扣款處理,按量化考核規定扣分。
量化扣分:
(1)遲到、查崗不在每次0.3分,小假、早退每次0.2分。
(2)病事假每天0.5分
(3)曠工每天5分
(4)不候課、中途離堂每次0.1分
十四、學校做好教師考勤統計工作,每月公布一次,并與當月20日上報義井聯校備案。
十五、當年事假累計滿10天、病假超過一個月的不參加任何評優評先。
考勤管理制度8
小學教師考勤管理制度旨在規范教師的工作行為,確保教育教學活動的有序進行,通過科學的管理手段,提升教師的工作效率和教學質量。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考勤規定:明確教師的出勤時間、請假程序和遲到早退的處理辦法。
2. 病假和事假:規定教師因病或私事請假的.流程和審批權限。
3. 缺勤處理:對無故缺勤、頻繁遲到的教師進行相應的處罰措施。
4. 公差和調休:規范教師因公外出、加班調休的申請和記錄。
5. 考勤記錄:建立完善的考勤記錄系統,定期公布考勤情況。
內容概述:
1. 教師出勤:規定每日上下班時間,以及教學日、節假日的出勤要求。
2. 請假制度:明確請假申請的時限、審批流程及需要提交的證明材料。
3. 外出公務:對于教師參與學校組織的會議、培訓等活動的考勤規定。
4. 獎懲機制:設立獎懲制度,激勵教師遵守考勤規定,同時對違規行為進行糾正。
5. 監督與反饋:設立監督機構,定期對考勤情況進行檢查,并及時向教師反饋。
考勤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維護本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保證正常生產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人員,車輛,物品出入本公司均需遵守本規定,值班保安有責任與權力按本規定管理。
第三條員工出入公司應佩戴廠證,廠證應佩戴于左胸前,值班保安對有疑問之人員,有權對其廠證進行驗證,被驗證人員不得拒絕,否則保安可拒絕其出入。
第四條嚴禁私自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廠區。
第五條公司發給員工的工衣,證卡只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如發現非本公司人員佩戴本廠證卡,穿著本廠工衣出入者,保安員應收繳其證卡,工衣送交行政部處理,轉借證卡,工衣者將被嚴懲。如在本公司有違法活動,將送公安機關處理,轉借證卡,工衣者將負同等責任。
第六條員工上,下班(包括倒班制員工吃飯進出入廠區)以及請假一律從考勤專用通道打卡通行,<請假條>必須交管理部,未打卡者不得進出廠區,非上班時間或工作不需要,禁止進入廠區。
第七條沒有臺籍干部或公司指定人員的`簽名之出入廠單,不得攜帶公司任何物品出廠,否則保安員有權扣留物品,上繳管理部。
第八條23:00以后禁止所有人員出入,凡超過規定時間出入的人員,應主動出示廠證給保安員登記。
第九條一般情況下,只有公司主管級以上的管理人員才能接待探訪者,其它員工除因業務所需要外,上班時間均不得接待探訪者,當值保安在上班時間內也不得予以通傳,除已獲準探訪的員工親友外,任何人,任何時候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訪客帶入宿舍。
第十條若有重領或原證卡找到不及時繳回,用于協助他人蒙混入廠者,一經查覺,使用人或借用人均記大過一次并開除處理并送派出所處理。
3、考勤管理規定
1、公司在正常運行的情況下按實際出勤天數計考勤。
2、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8小時,各廠,各部門若因生產需要調整上下班時間,必須先報管理部備案后方可調整
3、公司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按管理部統一編排的上下班班次時間內排隊打卡,人事部核算工資時均以各員工的工卡作為考勤依據。
4、因非正常原因而不能打卡或忘記打卡,漏打而又未遲到,早退,曠工,24小時內填報<考勤異動申請單>(見附件),經逐級審批后報管理部考勤備案,否則若造成考勤缺失,后果自負。
5、員工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不得受潮,不得彎折,以免損壞考勤卡,影響考勤的正確統計,考勤卡損壞或遺失應及時到管理部掛失補換上(收取工本費30元)。
6、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違者記小過一次并取消當月全勤獎65元。
7、員工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處理:
7.1、遲到,早退:
7.1.1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未按規定時間打卡者視為遲到或早退;
7.1.2遲到,早退一個月累計在15分鐘則取消當月全勤65元;
7.1.3遲到,早退15分鐘至60分鐘者,扣半天工資;
7.1.4遲到,早退1小時至4小時者,作曠工半天處理;
7.2曠工:
7.2.1未經請假滿或假滿未經續假擅自不到職或擅自脫離工作崗位1小時以上者作曠工論處;
7.2.2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7.2.3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積曠工達五天以上者,作自動離職處理監(不予結算工資);
8、員工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守者,不發給當日加班費外。
9、員工請假應依規定填寫“請假條”。
9.1員工請假一天(含)以內者本單位臺籍主管核準。
9.2員工請假二天以上六天以下由部門最高主管簽,六天以上由總經理級簽。
9.3年度內請假不超過十四天,有簽呈者除外。
10、請假獲準后,將<請假條>交到人事處備案后,方可離開廠區,否則計算器考勤將自動按曠工處理。
11、有勤工獎之部門,凡有遲到,早退,請假,曠工,則按規定取消當月勤工獎。
考勤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為落實“三講”教育整改措施,嚴肅勞動紀律,完善考勤管理,總行決定實行打卡考勤制度。為保證打卡考勤機制度的順利實施,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總行機關在冊正式職工、臨時用工(以下簡稱“總行職工”)均適用于本辦法。
第三條總行職工上班與下班均要打卡。實行打卡考勤機制度后,總行機關仍然堅持正常的工作作息時間,即每周1至周5為正常工作時間,每天上午8∶00上班,下午5∶00下班,但考慮到打卡占時等因素,因此,上午8∶10分以前和下午4∶50以后打卡,均視為正常出勤,其他情況則為非正常出勤。打卡機24小時不關機。上午8∶10分至8∶30分打卡按遲到記錄;下午4∶30分至4∶50分打卡按早退記錄;上午8∶30分以后到達和下午4∶30分以前離開,按缺時記錄;每個工作日只打一次卡按少卡記錄,兩次均未打卡按缺勤記錄。
第四條總行職工如有非正常出勤記錄,本人必須如實填寫《月度出勤及工作完成情況報告表》(以下簡稱《打卡考勤機報告表》),說明非正常出勤的原因,交本部、室考勤員審核,部、室主要負責同志簽字。
第五條總行職工因公出國、出差、市內公務等不能正常出勤時,須在《報告表》中注明,按正常出勤對待;否則,以打卡考勤機記錄為準。
第六條總行職工請事假、病假、婚喪假、產假、探親假、工齡假,須按打卡考勤機制度的有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并在《打卡考勤機報告表》中注明;未履行請假手續又未在《打卡考勤機報告表》中注明的,按曠工對待。
第七條新入行人員和遺失考勤卡的人員,在領取(補辦)考勤卡以前,由本部、室考勤員負責考勤登記。有非正常出勤情況的,應填報《打卡考勤機報告表》。
第八條總行職工忘記打卡或忘記帶卡時,本人應在正常考勤所規定的`時間內,向人事教育部勞資處報告,并在當月《打卡考勤機報告表》中注明。沒有報告或未在《打卡考勤機報告表》中注明,按曠工對待。
第九條經鑒定確因打卡考勤機失靈而沒有打卡記錄的,按正常出勤對待。班車因特殊情況晚到,按正常出勤對待。
第十條總行職工無正當理由考勤少卡,每少卡一次按缺時4小時對待,每月累積缺時4小時視同曠工半天。
第十一條打卡必須由總行職工本人履行,任何人不得請他人代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發現代打卡行為,扣除當事人雙方當月增收節支獎,并通報批評。
第十二條總行職工上班打卡后即應到崗工作,在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不準擅自離崗。
第十三條考勤機卡同時作為職工午餐的就餐卡,今后視情況還將開發其他功能,因此,總行職工應妥善保管好個人的考勤機卡,愛護打卡設施。丟失考勤機卡應及時向人事教育部勞動工資處申請補辦,并由本人負擔工本費100元。
第十四條各部、室要加強考勤管理,嚴格請銷假制度。總行職工遲到、早退、曠工、病事假以及各種假期待遇,按農發行人字(1994)14號《總行機關考勤辦法》、《總行職工享受各種休假的規定》及《總行機關增收節支獎金發放暫行辦法》辦理。
第十五條人事教育部于每月2日前將上月《打卡考勤機記錄明細表》印發各部、室核對,各部、室應于5日前將《打卡考勤機記錄明細表》、《打卡考勤機報告表》、《總行機關職工獎金及伙食補貼發放表》一并送人事教育部勞動工資處。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人事教育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20xx年十二月一日起試行。
考勤管理制度11
為加強學校規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市教委《關于加強教職工隊伍管理的暫行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對考勤作如下規定:
一、考勤的內容、時間及人員:
1.考勤內容:教職工的出勤、缺勤、公差、面授、婚事、喪事等情況。
2.考勤時間:上課及晚自習,值班領導及班主任包括早自習。
3.考勤人員:在校全體教職工。(其中有課教師考課,無課教職工一天兩次簽到、簽退,不簽到無課人員視為空崗)
二、考勤要求:
1.負責考勤的`領導每天不定時進行抽查,并于次日將考勤結果報分管校長
2.對上課、例會等具體的考勤作如下規定:
1)上課,每曠一節罰款20元,并提出批評。
2)上課及考試監考,遲到或早退每次罰款(占上課時30%)。
3)例會,每曠一次罰款20元,并提出批評。一般性請假罰款10元。
4)考勤情況由政教處登記,每月公布一次。年終從工資中扣除罰金。
三、請假審批辦法:
全體教職工因事請假(包括函授、婚事、喪病事),須依序辦理請假手續,記錄以請假條為準,任何領導或教職工個人不得憑口頭請假代替請假條。
1.批假人及批假權限
1)半天之內為教導主任;
2)一天之內為分管校長;
3)二天以上為校長;
4)例會請假的批假人為校長;
5)公差一律由校長批準。
2、未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四、監督辦法:
有課教師空課每節罰款20元,無課教職工每小周簽到至少滿三天,否則少簽一次罰款20元。
五、本規定自公布之日開始執行,原有規定與本規定不符者,以本規定為準。
考勤管理制度12
考勤管理是一個企業遵守考核勞動紀律執行的一個標準,對每一個人都有約束力,公司全體員工都應嚴格執行考勤管理制度。
一、后勤管理人員每天早晨8點20分,下午2點30分,夏季:下午3點進行考勤表的簽到,正常情況沒有簽到視為遲到,罰款5元,遲到30分鐘以上1小時以下,罰款30元,遲到1小時以上視為曠工。
二、商管部、超市、家電部、賓館在本部門進行正常考勤并準確記錄。
三、請假流程:
1、一般員工3天及以內的向部門經理口頭請假,4-7天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8-15天的由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經理簽字審批,16天及以上的由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簽字審批。
2、部門副經理3天及以內的向部門經理口頭請假,4-7天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簽字審批,8天及以上的由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審批。
3、部門經理3天及以內的向分管副總經理口頭請假,4-7天寫請假條由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簽字審批,8天及以上的由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審批。
4、班子成員3天及以內的`向總經理(或分管考勤副總)口頭請假,4-7天寫請假條由總經理簽字審批,8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審批。
5、員工休病假,需要有醫院或其他合法醫療機構開具診斷證明方可休假;員工休產假、超產假以及護理假需持正規醫院開具的相關證明方可休假。
6、所有員工請休假均應事先請假,并填寫請假條,按流程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如遇特殊原因來不及事先請假的,須電話或其他方式請示相關領導并事后及時補寫請假條。
7、請假條必須由本人親自填寫、遞交、簽字,相關人員簽字同意后,遞交辦公室備案,方可休假。
四、根據行業的特性,管理人員每周休息一天,各部門在安排好周六、周日值班時,合理的安排好每個人的正常休息,盡量不要余休,合理安排休息。沒有安排的余休,辦公室每半年匯總一次,按30元/天的標準補給員工,每個員工最多可余15天公休。
五、每月月底各部門將考勤匯總報到辦公室,辦公室再對每個人的考勤進行匯總。
考勤管理制度13
為嚴肅工作紀律,規范酒店管理,保障酒店各項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考勤記錄
1、行政管理人員簽名考勤。特殊原因需要補簽的注明原因。代簽的與被代簽人同樣處罰。
2、部門員工點名考勤。
3、考勤記錄月底交由財務部作為考核員工績效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考勤類別
1、遲到:凡超過上班時間10—30分鐘未到工作崗位的,視為遲到。遲到者罰款30元。
2、早退:凡未請假,提前10—30分鐘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早退者罰款30元。
3、曠工: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遲到、早退一次時間超過30分鐘者,按實際時間的2倍計算缺勤,超過2小時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2)輪班、調班不服從安排,自行休假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3)不服從工作安排或調動,堅持不到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4)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5)正常休假后未獲批準,逾期不返回工作崗位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6)未出示請假證明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7)不請假離崗者,按實際天數的2倍計算曠工;
(8)曠工按相應工資的3倍罰款。
4、事假
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事假超過正常休假天數的,實行無薪制度。
5、病假
員工因病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請假時應出示醫院診斷證明。病假超過正常休假2天以上的,實行無薪制度。
第三條、準假權限
(1)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請假,以小時為單位計算罰沒工資;
(2)請假2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
(3)請假3天及以上由部門經理簽字,報總經理審批;
(4)行政管理人員請假,報總經理批準。
考勤管理制度14
指紋考勤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維護公司正常運營秩序:準確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保證工作的有序進行。
2. 保障公平公正:避免人為因素影響,確保每位員工的考勤待遇公平。
3. 提升管理效率:自動化的考勤系統減輕人力資源部門的工作負擔,提升工作效率。
4. 支撐績效考核:為員工的'績效評價提供客觀數據,利于薪酬福利的發放和晉升決策。
考勤管理制度15
一、市場部、各門店、配送中心根據不同的工作環境和工作特點,采取不同的考勤制度,具體執行方案如下:
1)蘇寧市場部(包括原行政部、談判部、財務部)員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時間段內上、下班必須到行政部簽考勤卡,員工到崗后應及時簽到,到崗后未簽到者按未到崗處理。(午休時間無論是否休息,必須簽卡)考勤的具體執行和監督由總部人事主管負責。
2)配送中心員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時間段內上、下班必須到辦公室簽考勤卡,簽卡方式與總部要求相同,考勤的具體執行和監督由配送中心主管負責。
3)門店在嚴格執行<<賣場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考勤管理由兩部分組成。促銷員執行考勤卡簽卡制度,其他員工(包括業務人員、庫管員、收銀員)執行打卡制度。簽卡、打卡方式及注意事項同上,考勤的具體執行和監督由門店人事主管負責。
二、違反上述考勤管理制度的行為和處罰措施如下:
1)遲到、早退在半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罰30元。
2)遲到、早退在半小時以上者(含半小時),按當日曠工處罰,扣除5倍的日均工資。
3)不按規定簽到、打卡者每次扣罰30元。任何員工不得拖人、代人簽到或打卡,否則對雙方各處以50元罰款。
4)各部門負責打卡、簽到的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包括保安人員)必須嚴格自律,市場運營將不定期對各部門勞動紀律、考勤管理進行檢查,徇私舞弊者一經發現,將對當事人、操作人員和部門管理人員各處以50元罰款。
三、各部門員工應自覺遵守青百公司<<員工手冊>>和蘇寧電器<<賣場管理制度>>,對其它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將按照上述兩制度中的處罰辦法嚴肅處理。
四、各部門考勤管理者,每月20日前必須將當月考勤上報市場運營管理部,對違反勞動紀律和考勤管理的員工,罰金將從其當月工資中扣除。
請假程序及審批權限
一、請假審批程序:員工請各種假(含存休),均應寫出請假條,先由直接上級簽署意見,再按審批權限審批,經批準并辦理請假手續后方可休息,未經批準擅自休息者按曠工處理。(無特殊情況,嚴禁電話請假。)
二、請假內容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存休等。
三、事假:因事必須由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以30天為限,否則將解聘或解除勞動合同。)
四、病假:因病治療或休養者,應有公立醫院證明,具備醫院建休證明、病歷和收費單據(三者缺一不可),方可辦理病假手續,手續不全者按事假辦理。
五、其它請假按<<員工手冊>>和<<賣場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六、請假審批權限:
(一)對促銷員請假的審批權限:
(1)半天以內由門店的部門柜長批準。
(2)1天以內由門店的部門經理批準。
(3)2天至5天由門店店長批準。
(4)5天以上的'請假不與批準。
(5)促銷員2天以上的請假,必須逐級審批,嚴禁越級審批。同時門店部門經理必須通報廠家經理,征得對方同意后方可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不予批準。
(二)對其他員工請假的審批權限:
(1)3天以內(含3天)總部、門店、配送中心分別由市場運營部部長、門店店長、配送中心經理批準。(各級管理者請假3天以內的,由直接上級批準)
(2)3天以上由蘇寧總經理批準。
(3)超過20天者由青百總經理批準,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七、員工請各種假期間和薪資扣罰標準:
1、事假:按請假天數,扣發全部日均工資。
2、病假:按請假天數,扣發日均績效工資。
本人月工資×60%
日均績效工資=()×請假天數
30天
3、曠工:按曠工小時計算,每曠工一小時,按本人平均小時工資的5倍扣罰工資。
4、其它請假期間的工資按<<員工手冊>>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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