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實用】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1
為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范餐飲服務經營行為,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制定以下各項管理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干脆為顧客服務的全部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選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與或臨時參與從事食品操作與服務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與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干脆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馬上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緣由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剛好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駕馭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及晨檢。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統一保管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或復印件),以備檢查。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與工作和臨時參與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需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化和培訓安排,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與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三、食品安全教化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學問、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四、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五、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學問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原料選購查驗和索票索證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供應者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選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
二、餐飲服務供應者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選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文件;從固定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選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選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選購清單。
三、餐飲服務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選購記錄制度。選購記錄應當照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
四、餐飲服務供應者應當根據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選購記錄及相關資料,妥當保存備查。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2
第一條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方案,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二條 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良,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第三條 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第四條 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應,并提出限期改良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 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良的,按嚴格有關規定處理。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3
一、庫房要持續通風、干燥,實行防鼠、防蟲、防霉措施。
二、庫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并有明顯的標識。
四、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運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剛好清除。
五、庫房應依據貯存條件的不一樣分別設置,必要時設冷凍(藏)庫。食品冷藏、冷凍貯藏要做到以下要求:
1、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一冰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記,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并定期校驗,以便于對冷藏、冷凍柜(庫)內部溫度的監測。
2、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3、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藏時,為確保食品中心溫度到達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不得將食品積累、擠壓存放。
4、用于貯藏食品的冷藏、冷凍柜(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修理,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到達要求并持續衛生。
六、要常常清掃,持續庫內、外環境整齊衛生。
七、要做好出入庫房物品的`檢查驗收登記工作。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4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按崗位責任制要求,搞好環境和個人衛生工作。
(二)徹底消滅廚倉庫、配食間的老鼠、蟑螂、蒼蠅和蚊子。
(三)嚴禁采購,加工爛、變質、霉爛的肉類、奶類、水產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物進入廚房。
(四)易食品應低溫冷藏,隔夜食物多數不宜再用,應作廢棄處理。
(五)凡患有皮膚病、化膿性創傷、上呼吸道炎癥、口腔疾病者或其他傳染性疾病,應禁止從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應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購、驗收關,防止有毒食物進入廚房,以防誤食或由于加工不當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廚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堿、小蘇打、明礬、硫黃去污粉、清潔劑、食品添加劑、發色劑等應分類專門貯存,禁止與其它物品特別是食品混裝。
(八)劇毒物品(包括殺蟲劑)禁止進入倉庫和廚房。
(九)一旦發生事故,應保持現場應有狀態,防止當事人擅自毀掉可疑食物,應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嘔吐物樣品,及時送交衛生管理部門,以備檢查,聽候處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預防火災、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設備應符合消防規范,并需要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
(二)加強火源管理,油灶、煤氣爐灶、電熱設備及電源控制柜應有專人負責,下班前,應將所有的電源切斷。
(三)隨時消除油漬污物,將易燃物品置于噪火源的地方,廚房和倉庫內應禁止吸煙。
(四)必須對所有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
(五)禁止一切非廚房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三、食堂工作人員刀傷、燙傷、燒傷和機械傷害預防措施
(一)所有設備實行包機制,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強刀具管理,設置專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時專人定點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爐灶操作人員在烹制、運送食品過程中,應避免直接接觸高溫炊具爐具,必要時,應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熱,以防燙傷灼傷。
(四)員工如受到傷害,應立即送醫院治療,并通知其家屬,在傷口未愈之前,傷員不應與食品再有接觸。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活動,及其安全監督管理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管理,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但是,制定有關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標準、公布食用農產品安全有關信息,應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第三條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證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承擔社會責任。
第四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統一負責、領導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經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協調配合機制、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機制,并將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納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標考核。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組織部署、指導協調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衛生行政部門依法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負責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日常衛生監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質量監督部門依法承擔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承擔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流通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承擔餐飲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對農村家庭宴席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法承擔本市鐵路口岸、航運口岸、具有國際通航業務的機場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范圍內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商貿流通、教育、城鄉建設、市政、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委托范圍內,依法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加強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發現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報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第一節食品攤販
第三十九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建設改造集中交易市場,鼓勵食品攤販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
第四十條食品攤販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應當在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指定的范圍或者場所內經營,距離廁所、糞坑、污水池、垃圾場(站)等污染源25米以上;經營直接入口食品的攤點距離鮮活畜禽、水產品銷售點、宰殺點20米以上;
(二)有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消毒、防腐、防蠅、防塵、防鼠、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和存放廢棄物的設備設施;
(三)餐飲具應當洗凈、消毒,保持清潔,一次性餐飲具不得重復使用;
(四)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應當無毒、無害、清潔,不得使用報紙、書刊、油印紙張和非食品專用塑料袋等不符合要求的包裝材料;
(五)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應當使用無毒、無害、清潔的售貨工具取拿食品,做到貨、款分開;
(六)正確使用符合食品安全的洗滌劑、消毒劑;
(七)用水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八)從業人員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
第四十一條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制定非主干道兩側設置臨時占道經營點規劃時,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的規定,集中規劃臨時占道食品攤販經營點,并予以公布。
第四十二條從事臨時占道經營的食品攤販應當依法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市政設施主管部門申請臨時占道許可證。
第四十三條食品流通攤販應當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餐飲服務攤販應當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食品攤販備案管理辦法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分別制定。
第四十四條市政設施主管部門在履行占道行為監管職責時,發現占道食品攤販違反食品安全管理相關規定,應當及時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區縣(自治縣)市政設施主管部門發放、撤銷、撤回、吊銷、注銷食品攤販臨時占道許可的,應當在3日內通報同級工商行政、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占道食品攤販違反食品安全管理相關規定,不適宜繼續經營的,應當在3日內通報市政設施主管部門;市政設施主管部門接到通報后,應當及時責令其變更經營范圍或者依法注銷臨時占道許可證。
第二章食品檢驗
第四十五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整合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檢驗資源,推進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為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食品安全監督檢測提供技術保障。
第四十六條食品生產經營者對所生產經營的食品依法進行委托檢驗的,應當對送檢樣品、樣品所代表批量的真實性負責。抽樣檢驗、委托送檢的檢驗樣品,應當經檢驗雙方同意后當場封存,并簽字確認。
第四十七條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檢驗結論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檢驗結論之日起5日內向承擔復檢工作的食品檢驗機構申請復檢,并說明理由。食品生產經營者對抽樣檢驗結論有異議申請復檢的,還應當同時告知實施抽樣檢驗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復檢:
(一)食品微生物指標超標的;
(二)食品留樣超過保質期,影響復檢指標穩定的;
(三)逾期未提出復檢申請的;
(四)已進行過復檢的;
(五)生產經營單位對樣品真實性提出異議,但不能提供有關證明文件的。
第四十九條食品檢驗機構對檢驗結論的真實性、準確性、科學性負責,保證出具的檢驗數據和結論客觀、公正;因檢驗數據和結論錯誤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食品檢驗機構不得與食品生產經營者簽訂協議,作出包檢合格等影響檢驗公正性的承諾,不得索取、收受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第五十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復檢結論和逾期未申請復檢的檢驗結論向社會公布。
第五十一條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設立食品檢驗室,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等其他生產經營者建立聯檢食品檢驗室,自行對食品進行檢驗。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五十二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制定的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應當包括食品抽樣檢驗、餐飲具抽樣檢驗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監督管理等內容。
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結合具體情況,組織制訂、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計劃方案。
第五十三條市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市級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國家和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要求和需要,制定和實施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
第五十四條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獲知有關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后,應當立即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同時通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
市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信息進行核實和分析,并根據需要,組織同級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商貿流通、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制訂臨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
第五十五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快速檢測方法對食品進行初步篩查;對初步篩查結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依法進行檢驗。
檢驗結論公布之前,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不得進行銷售。
第五十六條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頒發、備案實施、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增加監督檢查頻次。
第五十七條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的監督檢查和回訪。
監督檢查和回訪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并經檢查人員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負責人或者食品攤販經營者簽字。
第五十八條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撤銷、撤回、吊銷、注銷許可證后,應當于3日內書面通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撤銷、撤回、吊銷、注銷食品流通許可證或者接到通報后,應當責令當事人限期辦理變更登記事項,逾期不辦理變更登記的,依法注銷相關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撤銷、撤回、吊銷、注銷食品生產者、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營業執照后,應當于3日內書面通報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通報后應當注銷其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核準證)、餐飲服務許可證。
第五十九條食品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分類分級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
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應當立即核實并向衛生行政部門通報相關情況。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后,應當立即會同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參與食品安全事故調查的部門應當在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組織協調下分工協作、相互配合,提高事故調查處理的工作效率。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提出可疑食品生產加工現場的衛生學處理措施,查清事故發病人數、死亡人數、致病食品和致病因素等,并及時提交流行病學調查報告。
第六十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電子監管信息系統,收集、整理、記錄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相關信息。
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對本辦法規定的.相關記錄實行電子記錄。食品生產經營者電子記錄內容應當與紙質記錄內容一致。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六十一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一)用非食用化學物質浸泡水產品、畜禽產品的;
(二)摻入xxx等有毒、有害物質;
(三)生產經營以廢棄食用油脂為原料的食用油。
第六十二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20xx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利用廢紙、廢塑料、廢橡膠、廢纖維等有害物質為原料生產直接接觸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工具、設備等食品相關產品的;
(二)食品生產經營者未將有腹瀉、嘔吐、黃疸、發燒、咳血和咽部、肺部、皮膚化膿等病癥的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食品工作人員調整工作崗位的;
(三)食品生產經營者在檢驗結論公布之前,銷售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
(四)食品生產經營者未將許可證標注的生產經營地址外的食品倉儲備案的;
(五)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采用委托生產加工,未依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
(六)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和食品貯存、運輸服務經營者未建立或者遵守相關記錄制度、定期報告制度和保管貯存制度的;
(七)集體用餐配送者未在包裝明顯位置注明加工制作時間和保質期限,或者在食品經營場所使用、存放亞硝酸鹽的;
(八)餐飲服務提供者超許可范圍、承接能力接辦集體宴席,或者未依照本辦法規定對提供的食品留樣,或者在食品經營場所使用、存放亞硝酸鹽的;
(九)使用集中消毒餐飲具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未依照本辦法規定查驗留存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營業執照和消毒合格證明文件,或者食品貯存、運輸服務經營者未依照本辦法規定查驗留存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許可證、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的。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由區縣(自治縣)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四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區縣(自治縣)質量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20xx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生產加工要求不符合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至第九項規定的;
(二)生產加工散裝食品未在其容器或者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的;
(三)未向社會公開承諾食品安全的;
(四)生產加工本辦法禁止生產加工食品的;
(五)向食堂、連鎖經營的集中交易市場銷售食品的;
(六)接受委托進行食品生產加工的;
(七)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出坊檢驗的;
(八)開業、停業未按規定報告的。
第六十五條食品攤販經營不符合本辦法第四十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由區縣(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十六條食品攤販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等物品,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進行備案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至第八項規定的;
(三)在食品經營場所使用、存放亞硝酸鹽的。
第六十七條消費者購買的食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食品生產經營者退換、賠償損失,并支付價款5倍的賠償金:
(一)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情形的;
(二)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召回或者停止經營的食品不召回或者不停止經營的;
(三)進口食品未經相關安全性評估的;
(四)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五)添加藥品(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除外)的。
食品生產經營者不予退換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0xx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八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中未履行職責,出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
質量監督、市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未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日常監督檢查不到位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的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第五章附則
第六十九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食品生產:指以銷售為目的,有固定生產場所、固定生產加工設備和裝置,將食品原料按照相應的工藝流程和要求,制作、加工成為食品的活動。
食品流通:指食品銷售者購買、銷售食品的經營活動。
餐飲服務:指通過即時制作加工、商業銷售和服務性勞動等,向消費者提供食品和消費場所及設施的服務活動。包括餐館、快餐店、小吃店、飲品店、食堂和集體用餐配送者等的經營活動。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指有固定生產場所,生產加工規模小,采用傳統工藝,無預包裝或者簡易包裝的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單位或者個人。
食品攤販:指無固定店鋪,在集中交易市場或者所在地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允許的場所內從事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的個人。
食品集中交易市場:包括食品批發市場、食品零售市場,以及商品批發市場、商品零售市場、商場、超市等交易市場中的食品集中交易區域。
產品合格證明文件:指食品生產者或者檢驗機構出具的,用于證明食品質量合格的檢驗報告書或者合格證。
第七十條生產、購買、銷售亞硝酸鹽的,應當遵守本辦法和有關危險化學品管理的規定。
第七十一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應當按照同一生產批號確定食品批量;未標注生產批號的,按照同一生產日期確定。
第七十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鐵路運營中和火車站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由鐵路主管部門依照相關規定執行。
本市行政區域內客運船舶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由客運船舶登記港所在地和客運船舶停泊所在地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共同負責。客運船舶登記港所在地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許可證的受理和核發。
客運船舶登記港所在地和客運船舶停泊所在地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委托相關機構行使客運船舶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第七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6
一、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必需持有效健康證明、有效培訓合格證。
二、超市從業人員(包括新參與和臨時參與工作的人員)在上崗前應取得健康證明。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五、超市從業人員應建立每日晨檢制度。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人員,應立刻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六、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
(一)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應戴口罩。
(二)操作前應洗凈手部,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手部受到污染后應按時洗手。洗手消毒宜符合《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洗手消毒方法》。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洗手并消毒:
1、處理食物前;
2、運用衛生間后;
3、接觸生食物后;
4、接觸受到污染的`工具、裝備后;
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涕后;
6、處理動物或廢棄物后;
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面部、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四)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更換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應嚴格進行雙手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消毒。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五)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食品處理區。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七、從業人員工作服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每名從業人員工作服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從業人員上衛生間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八、從業人員(包括新參與和臨時參與工作的人員)應參與食品安全培訓,合格前方能上崗。從業人員應根據培訓方案和要求參與培訓。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原則上每年應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培訓。
九、建立從業人員健康、培訓管理檔案。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7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相關規定中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從業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
2:建立每日晨間檢查制度,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的人員,應立即離崗,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3:建立健康檔案,收錄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證明及健康狀況。
(二)從業人員培訓培訓管理制度
1:自行組織或者委托社會培訓機構,對本單位的餐飲從業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廚師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關鍵環節操作人員)分類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餐飲從業人員在崗期間的每年培訓時間應當不少于40小時。
餐飲從業人員應當參加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評估考核,取得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培訓合格證明到期前三個月,應當重新參加評估考核。
2:建立餐飲從業人員培訓檔案,詳細記錄本單位上述人員的培訓日期,培訓課時,培訓地點,培訓內容,授課師資人員,是否參加評估考核及考核結果等內容。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持有有效的培訓合格證明,全面負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制訂食品安全規章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責任,落實崗位責任制。
2:制訂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計劃,并加以實施,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標準,加工操作規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加強誠信守法經營和職業道德教育。
3: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依法將患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調整到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4:制定食品安全檢查計劃,明確檢查項目及考核標準,并做好檢查記錄。
5:組織制訂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食品安全規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6:建立食品安全檢查及從業人員健康,培訓等管理檔案。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各位崗位負責人應當每天開展崗位自查,指導,監督員工嚴格按照加工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做好檢查與匯報工作,每天在加工操作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操作規程的情況發生,每周一至二次對食品儲藏與運輸設備設施的運作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現場檢查,如發現問題應立即指出,并作出妥善處理,同時做好檢查記錄,每周一次向單位負責人報告本單位食品安全實施情況。
3:檢查中發現有證據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應當報告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四,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1:采購驗收要求
采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應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定的要求,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行為應符合國家政策法規的規定,采購需冷藏和冷凍的食品時,應冷鏈運輸,出庫時應做好記錄。
2:粗加工與切配要求
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產品原料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易腐爛變質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使用或冷藏。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受到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切配好的半成品應按照加工操作規程,在規定時間內使用。用于盛放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加工用工具及容器應符合規定要求,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3:烹飪要求
烹飪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飪加工;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經加工后再次銷售;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度;加工后的成品應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盡快冷卻后再冷藏,冷卻應在清潔操作區進行,并標注加工時間等;用于烹飪的調味料盛放器皿宜每天清洗,使用后隨即加蓋,不得與地面或污垢接觸;菜品用的'圍邊,盤花應保證清潔新鮮,無腐敗變質,不得回收后再使用。
4:供餐需求
供應前應認真檢查待供應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供應;操作時應避免食品受到污染;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應進行消毒;用于菜肴裝飾的原料使用前應清洗消毒,不得反復使用;在烹飪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條件下進行存放。
5: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要求
餐用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定位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后的餐用具應貯藏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備用,保潔設施應有明顯標識。餐用具保潔設施應定期清洗,保持潔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應規定洗凈并消毒;餐用具宜用熱力方法進行消毒;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消毒后的餐飲應符合GB 1493 4《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規定;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用具;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應分開存放,保潔設施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盛放調味料的器皿應定期清洗消毒。
五,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1:食品經營,貯存場所內環境(包括地面,排水溝,墻壁,天花板,包括照明設施及門窗等),應當經常清洗與消毒,保持環境整潔與良好的經營狀況。
2:每次使用后對工作臺及洗滌盆,工具及加工設備進行清洗消毒;排煙設施的表面應當每周一次進行清洗消毒,排煙設施的內部應當每年不少于兩次進行清洗消毒;每天完工后,應當對廢棄物及時清理,清除后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3:定期為食品貯存,陳列,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設施進行維修與保養。
4:建立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檔案,如實記錄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的時間,對象,方法,頻次和人員等內容,保存時限不得少于兩年。
六,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1:建立進貨查驗制度,對采購的食品,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檢查驗收,確保從合法的渠道采購合格的產品;
2:工作人員應當查驗,并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供貨票據,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供貨票據應當包括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3:嚴格查驗食品的包裝和感官性狀,包裝應當情節,形狀完整,無明顯破損和受潮,食品具有該食品正常的感官性狀,標簽內容完整,無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虛假內容;
4:嚴格查驗食品的保質期,對過期食品應當拒絕收貨,對臨近保質期食品應當根據自身銷售量確定采購量,確保在食品保質期保質期內使用。
5: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檔案,如實記錄查驗負責人,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保留相關憑證,記錄或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七,主要食品和食品農產品信息追溯制度
1:根據國家政策法規的規定里,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履行相應的信息追溯義務,接受社會監督,社會責任的。
2:須進行信息追溯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糧食及其制品;畜產品及其制品,禽及其產品制品:蔬菜,水果;水產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類別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
3::須追溯的食品安全信息:采購的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配送日期,以及供貨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采購的追溯食品的生產企業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直接從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或者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采購的追溯食用農產品的產地證明,質量安全檢測,動物檢疫等信息。
八,食品貯存,運輸管理制度
1:食品貯存應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貯存的食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適當距離,防止蟲害藏匿病并有利于空氣流通。食品與非食品,生食與熟食應當有適當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標識,對貯存的食品應當定期檢查,查驗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他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2:運輸工具應當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食品運輸時應避免震蕩,撞擊,輕拿輕放;防止損傷;不與有毒有害物質混裝,混運。
3:貯存,運輸有特殊溫度,濕度控制要求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應當進行全程溫度,濕度監控,并做好監控記錄,符合保證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所需的溫度,濕度等特殊要求。監控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九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1:配備專門的容器或場所存放廢棄物,并使用醒目標識加以區分。液體廢棄物,具有揮發性氣味廢棄物等,應當存在密閉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
2:廢棄物的處置,應當交由具備合法資質的單位或個人索取,其經營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并簽署合作協議。
3:建立廢棄物處置臺帳,如實記錄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以及處置單位等情況,臺帳保持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十,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1: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懸掛食品經營部許可證正本原件,并設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
2: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具體內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許可經辦人員,日常監督管理人員,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本單位投訴舉報電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31和食品安全量化管理等信息。
十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由負責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食品食品安突發事件時,應當立即停止相關食品的經營活動,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以及原料,工具,設備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其次,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相關供貨者和消費者;最后,應當在事故發生后的兩個小時內,向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衛生計生部門報告。
3: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調查,取證工作,不得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
4: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臺帳,如實記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涉及的食品名稱,批號,數量,生產廠家和聯系方式,供貨者名稱和聯系方式,處置的方式和結果,記錄保持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十二,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劑應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
2:食品添加劑的存放應有固定的場所或櫥柜,標識“食品添加劑”字樣,盛裝容器上應標明食品添加劑名稱。
3: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采用精確的計量工具稱量,并有詳細記錄。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8
一、目的
為了保障企業生產經營中的食品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健康與安全,規范企業食品安全生產與經營行為,制定本規章制度。
二、范圍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企業生產與經營過程中的所有食品安全事宜,包括食品加工、銷售、存儲、運輸等各個環節。
三、制定程序
制定本規章制度應經過企業內部多學科專家組織,集中討論并制定出相應制度。制度制定應該同時考慮到中國國家現行食品安全與相關法律法規規范。
四、制度名稱與范圍
1.食品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企業領導應牽頭建立種類完整、適用穩定、流程規范、有力有效的食品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體系。保證各個環節中各個單位與個人的食品安全責任逐層落實。
2.食品安全檢測制度:
應建立穩定的食品安全檢測機構,制定檢測方案,確保產品的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檢測標準。
3.食品安全培訓制度:
應定期進行從領導到職工全員的食品安全培訓,提高企業員工對食品安全的認知,確保員工對食品的認識和了解達到產品質量的要求,在確保食品安全方面擔負起應有的責任。
4.食品安全記錄制度:
應對生產過程中的食品安全進行全過程記錄,包括食品原材料運輸、檢測、加工生產、運輸流通、銷售以及售后服務各個環節的記錄,以便于監管部門進行食品安全管理。
五、責任主體與執行程序
1.食品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企業領導應定期組織火災、事故演練等應急預案,確保應急措施得以落實。
(2)生產車間和質檢部門應制定相應的工作標準,開展質量風險控制及風險防范的工作,確保質量管控有流程、有記錄。
(3)生產車間應根據生產情況設置嚴格的市場風險控制機制,并對食品生產過程進行全面督查。
2.食品安全檢測制度:
(1)食品安全檢測機構應從業人員具有相應的'資質,并應定期進行技術培訓、考核,以確保檢測數據真實、可靠。機構應當定期向企業領導匯報檢測狀況。
(2)食品安全檢測機構應建立合理的食品安全監測流程,確保客觀以及安全結果的真實性與可靠性。
3.食品安全培訓制度:
(1)企業領導應制定相應的食品安全培訓計劃,對全體員工進行年度食品安全培訓,并應當對不同崗位的員工進行定點培訓。
(2)企業領導應確定食品安全培訓講師名單,針對不同的崗位以及需求,制定對應的講師特色課程,以滿足不同的員工學習需求。
4.食品安全記錄制度:
(1)生產車間應建立穩定完善的食品安全記錄檔案,做到產品監測情況、食品加工生產過程記錄、食品檢驗報告記錄等各個方面應有記錄。
(2)銷售部門應當對銷售過程中的相關文書進行計算機錄入及備份存儲。文書包括銷售人員簽到記錄、銷售額等相關文書。
六、責任追究
對違反食品安全規章制度的單位以及責任人,將依法依規進行相應的處理,如:行政拘留、經濟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
同時,對因企業食品安全問題導致公共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9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按崗位責任制要求,搞好環境和個人衛生工作。
(二)徹底消滅廚倉庫、配食間的老鼠、蟑螂、蒼蠅和蚊子。
(三)嚴禁采購,加工腐爛、變質、霉爛的肉類、奶類、水產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物進入廚房。
(四)易腐食品應低溫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數不宜再用,應作廢棄處理。
(五)凡患有皮膚病、化膿性創傷、上呼吸道炎癥、口腔疾病者或其他傳染性疾病,應禁止從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應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購、驗收關,防止有毒食物進入廚房,以防誤食或由于加工不當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廚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堿、小蘇打、明礬、硫黃去污粉、清潔劑、食品添加劑、發色劑等應分類專門貯存,禁止與其它物品特別是食品混裝。
(八)劇毒物品(包括殺蟲劑)禁止進入倉庫和廚房。
()一旦發生事故,應保持現場應有狀態,防止當事人擅自毀掉可疑食物,應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嘔吐物樣品,及時送交衛生管理部門,以備檢查,聽候處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預防火災、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設備應符合消防規范,并需要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
(二)加強火源管理,油灶、煤氣爐灶、電熱設備及電源控制柜應
有專人負責,下班前,應將所有的電源切斷。
(三)隨時消除油漬污物,將易燃物品置于遠離火源的地方,廚房和倉庫內應禁止吸煙。
(四)必須對所有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
(五)禁止一切非廚房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三、食堂工作人員刀傷、燙傷、燒傷和機械傷害預防措施
(一)所有設備實行包機制,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強*具管理,設置專用*具柜和*具架,上班時專人定點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爐灶操作人員在烹制、運送食品過程中,應避免直接接觸高溫炊具爐具,必要時,應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熱,以防燙傷灼傷。
(四)員工如受到傷害,應立即送醫院治療,并通知其家屬,在傷口未愈之前,傷員不應與食品再有接觸。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10
為規范餐飲服務涼菜加工,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應仔細檢查待配制的涼菜,發覺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樣的,不得進行加工。
二、固定專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涼菜間,涼菜間工作人員進入專間前應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時應戴口罩。
三、個人生活用品及雜物不得帶入涼菜間,不得在專間內從事與涼菜加工無關的活動。
四、專間每餐(或每次)運用前應進行空氣和操作臺的消毒。運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30分鐘以上,開啟空調,使室內溫度不超過25℃,并做好記錄。
五、供加工涼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經清洗處理的,不得帶入涼菜間。
六、涼菜間的設備、工具、容器必需專用,用前消毒,操作過程中留意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用后應洗凈并保持清潔。
七、涼菜間內冰箱必需專用。熟食品用容器及保鮮紙密封保存于冰箱中,不得重疊存放。
八、各種涼菜裝盤后不行交叉重疊存放,傳菜從食品輸送窗口進行,禁止傳菜人員干脆進入涼菜間端菜。
九、各種涼菜現配現用,盡量當餐用完,剩余尚需運用的`應存放于專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凍,食用前須要加熱的按規定進行再加熱。
十、加工結束后,做好設備、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清理室內衛生,打開紫外線燈30分鐘進行空氣消毒。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11
食品安全是人們健康的保證,而食品安全自查規章制度的建設和完善則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將介紹食品安全自查規章制度的打印范本,并分析制度中的關鍵點。
一、食品安全自查規章制度打印范本
食品安全自查規章制度是一份對企業進行內部管理的指導性文件,要求企業在生產、銷售、操作等各方面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自我檢查和整改。下面是食品安全自查規章制度打印范本的主要內容:
食品安全自查規章制度
第一章 綜述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了落實食品安全方針,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章制度。本規章制度的依據是《食品安全法》、國家相關的食品衛生標準和質量監管規定。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本企業的所有部門與員工,即生產、操作、銷售等各個環節;同時,對具備一定行業自查能力的供應商和客戶也做出一定要求。
第二章 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第三條 職責分工
本企業明確了食品安全管理的職責分工,對各相關職責人員的職責和義務進行規定。并對責任落實不到位的相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懲罰。
第四條 進貨驗收和質量控制
本企業與供應商簽訂“食品安全質量協議”,嚴格檢查各類進貨食品的安全指標;對不合格品處理要求私下處理,避免將不合格品放入市場。
第五條 生產過程控制
本企業嚴格遵守生產過程的進度,對生產過程涉及的購進、驗收等各項環節實行嚴格的控制,確保產品生產過程的源頭安全。
第六條 廢棄物處理
本企業規定了廢棄物的處理方式,要求廢棄物的出廠前按照規定進行處理,并做到回收再利用,不允許亂投亂倒。
第七條 貯存、運輸和銷售
本企業規定了保管、裝卸、運輸和銷售的管理辦法,嚴格控制零售商的資源渠道,避免非法販賣的行為。
第八條 廠房衛生環境
本企業規定了廠房清潔衛生的管理制度,從全方位保證了從食品的生產基礎入手,但又要注意不影響正常的`生產作業。
第三章 管理方法
第九條 食品安全考核
本企業對食品安全進行每月的“三檢查”制度,對出現的問題進行糾正和改善,并對食品安全環節明顯出現問題或在監管部門的檢查中發現問題的企業進行嚴謹開除。
第十條 條例制度的制定和修訂
本企業規定了內部管理中涉及的各類條例和制度的制定和修訂辦法,保證規章制度易于管理和執行。
第十一條 食品安全培訓和教育
本企業定期進行食品安全培訓和教育,使員工能夠更好地掌握食品安全知識、操作規程及緊急處理處置方法等。
第四章 管理執行
第十二條 貫徹執行
本企業通過貫徹執行本規章制度的措施,對食品安全問題進行全面管理,并嚴格落實整改措施,確保食品質量安全。
第十三條 管理體系持續改進
本企業的食品管理體系實施精益求精,持續改進是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要求各部門及時發現、報告和整改食品安全問題。
二、關鍵點分析
通過以上規章制度的打印范本,我們可以看出,食品安全自查規章制度建設包括了從進貨到銷售等各個環節,對企業全面的食品安全管理費了一番心思。下面是規章制度中的關鍵點:
1.職責分工
規定明確食品安全管理的職責分工,對各相關職責人員的職責和義務進行規定。這使得企業管理更具針對性。
2.進貨驗收和質量控制
本企業與供應商簽訂“食品安全質量協議”,對各類進貨食品的安全指標進行嚴格檢查。這是確保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環。
3.廢棄物處理
廢棄物的處理方式要求嚴格,要回收再利用,不允許亂投亂倒。此舉既節約了資源,又保護了環境,起到了雙重效果。
4.食品安全考核
對食品安全進行每月的“三檢查”制度。此舉能夠加強企業內部的食品安全管理。
5.管理體系持續改進
企業的食品管理體系實施精益求精,持續改進是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
綜上所述,本篇文章介紹了食品安全自查規章制度打印范本的主要內容,并分析了其中的關鍵點,這對于企業落實食品安全方針,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12
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1、在儲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的內容防止因過失,將不同品種的食品相混淆、杜絕二次污染。便于及時清理過期食品、防止將過期食品上市銷售。
2、采購食品時,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對生產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等材料,留從復印件備查。查驗食品標簽內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須如實提供。定期對購進的食品進行檢驗或送驗。
3、配備相應設備和工具,對購進的食品進行檢驗。
4、不經銷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生產者生產的食品。
5、對購進的食品,應按照采購食品的保存條件的要求進行儲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才能上崗。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健康證明過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待重新進行健康體檢后,再繼續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檢查身體的事情發生。
2、定期檢查個人衛生情況,使其符合《食品衛生法》和《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相應的衛生要求。
3、在崗員工工作時,不準吸煙、吃食物或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或遠離工作場所。
4、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發現“五病”人員立即調離崗位,病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登記。
5、注意個人衛生。衣著應外觀整潔、做到指甲常剪、頭發常理、經常洗澡,保持個人衛生。
6、員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藥品、化妝品、飾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存放在經營區內,不得在崗期間處理個人衛生。
三、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建立飾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2、屬包裝食品的,要對包裝食品標識進行查驗核對,查驗的內容包括:
(1)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2)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3)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5)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3、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保質期不少于兩年。
4、進貨時查驗包括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5、食品進入店面執行進貨查驗制度,在進貨時查驗供貨單位的資質情況,查看供貨單位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等,查看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報告是否齊全。
6、檢查供貨方出具的“一單通”,看“一單通”內容與實際進貨食品是否一致,病按要求規范建檔保存。
7、檢查經銷食品,看是否有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證明、是否參雜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充合格食品,是否為國家命令淘汰、失效、變質的食品。
8、檢查包裝標識,看食品標識是否虛假,是否有產品名稱、廠名、廠址、是否表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表明生產日期和有效期限。
9、檢查商標廣告,看食品商標是否有侵權和違法使用行為,食品廣告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10、箱批發商索取的各類證件,包括“一單通”同意保管,集中備案,隨時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11、進貨時,對檢驗不合格和無合格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四、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制度
1、不得銷毀相關證據。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后果的擴散。
2、商品在銷售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時,本著“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首先向消費者承擔責任,挽回影響,再按照規定的程序追究內部的責任。
3、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等情況如實上報。
4、封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材料,并予以召回、停止銷售。
5、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并進行清洗和消毒。
6、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防止再次發生類似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13
食品安全是關系到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問題,因此,制定和實施食品安全的自查規章制度非常重要。食品安全自查規章制度是指企業為保障食品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企業自身特點和生產實踐,制定的用于監控自身產品生產、流程及環境的規章制度。
一、 食品安全自查規章制度的必要性
1. 從法律層面上對食品安全進行約束:制定和實施自查規章制度是企業自覺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促進企業自我約束和自我管理的有效方式,達到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目的。
2. 幫助企業全面發現自身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企業通過制定和實施自查規章制度,能夠全面發掘自身存在的生產隱患,及時解決可能存在的問題,從而保障食品的安全性。
3. 保障企業的信譽和市場競爭力:確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費者的.健康,提高企業的聲譽和市場競爭力。加強了消費者對企業的認可,增加了企業的產品市場占有率,對企業的長遠發展和經濟效益帶來了積極作用。
二、 食品安全自查規章制度的書寫、輸出和落地
1. 食品安全自查規章制度的書寫:企業制定自檢規章制度,應當注重實用性和具體性,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企業生產環節與生產流程,制定技術標準、作業規范、操作指引等規則,為落實工作做好有來有往的文檔記錄。
2. 食品安全自查規章制度的輸出:制定完食品安全自查規章制度后,應當通過印刷、網絡上傳等方式,將制度內容輸出傳播給企業員工,并在生產過程中落實執行。要實現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應該強調官方網站信息的公開性和透明效應, 防止邪門歪道,甚至對相關制度內容不予公示。
3. 食品安全自查規章制度的落地:食品安全自查規章制度是為落實食品安全工作而制定的制度,必須要配套有相關的監督管理機制。企業要制定相關的監管措施,查找人員、設施、設備并進行普查,將制度貫穿于整個生產過程中,并及時處理規章制度日常執法中發現的問題。
三、 食品安全自查規章制度的制定步驟
1. 形成規章制度的研究:企業應將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使用范圍、基礎指導、主要防范手段、監管措施等方面進行研究,制定最適合自己具體生產流程的食品安全自查規章制度。
2. 制定規章制度:企業對自查制度進行合理、有效、具體、可操作的制定,列出內容清單,必須能完整闡述各類設施、設備、人員都在應有的制度環境下開展生產。
3. 內部復核及意見征詢:制定完規章制度后,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內部復核,進行必須的改進,然后再向領導層匯報。如果是重大性的變更,則需要進行食品安全委員會的討論,如確有不審慎之處,則應再次修改。
4. 單位領導批準:將制定完的食品安全自查規章制度提交到領導部門進行審核,審批,特別是要考慮貨物的流通性、專業性和及時性等問題。
5. 實施和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自查規章制度如果可以順利的實施,要始終牢記監督自己,完善自查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總之,食品安全是一個一環扣一環的系統工程,需要企業從食材的采購、生產、運輸、銷售全過程進行嚴格化管理,制定食品安全自查規章制度是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企業應該深入貫徹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并遵循相應的標準、規定,切實執行自查規章制度提升自身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為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提供保障。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14
一、大型宴會、重要接待、小學食堂、企業職工食堂廚房每樣食品都必須由專人負責留樣。
二、每餐、每樣食品務必按要求留足100g,分離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三、留樣食品取樣后,務必立刻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內,以免被污染。
四、留樣食品冷卻后,務必用保鮮膜密封好(或加蓋),并在外面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
五、食品留樣要立刻密封、貼好標簽后,務必立刻存入專用留樣冰箱內。
六、每餐務必作好留樣記錄:留樣時期、食品名稱,便于檢查。
七、留樣食品務必保留48小時,時間到后方可倒掉。
八、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另外食品。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15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文本和電子文件,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2、生產過程把握制度
3、出廠檢驗記錄制度
4、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5、掛念全食品召回制度
6、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7、消費者投訴受理制度
8、收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信息制度
9、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制度
10、其他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通則中要求或現場核查中需要查看的.質量管理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記錄表格
1、食品生產必備記錄表格
(1)進貨查驗記錄
(2)生產過程把握記錄(包括環境、場所和設施衛生自查記錄,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和清洗消毒記錄,原輔材料貯存、保管、領用記錄,生產投料記錄,生產加工過程關健把握點的緊要參數把握記錄等)
(3)食品出廠檢驗記錄
(4)不合格原材料和成品處理記錄
(5)成品銷售臺帳
(6)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學問培訓記錄
2、需要建立的食品安全記錄
(1)掛念全食品召回執行情形記錄
(2)消費者投訴受理和處理記錄
(3)收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信息記錄
(4)食品安全事故處置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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