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分包合同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分包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分包合同 篇1
工程名稱:濟南市天橋區洛口李莊1#高層住宅樓
工程總承包單位(甲方):濟南市天橋區建筑安裝工程公司
勞務分包單位(乙方):四川省星旺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
日期:20xx年6月10日
工程總承包單位(甲方):濟南市天橋區建筑安裝工程公司
勞務分包單位(乙方):四川星旺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定施工總承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濟南市天橋區洛口李莊1#高層住宅樓
1.2工程地點: 濟南市天橋區洛口李莊__________
1.3工程內容:基礎、主體清工大包,(塔吊、配電總箱除外
其于部分附材及工具。
1.4勞務作業范圍:該工程基礎、主體框架,既鋼筋、模板、砼、二次砌體、后澆帶、外腳手架搭設、安全防護含(拆除)等。直至質檢站驗收優良。
第二條、實行勞務承包。乙方按完成勞務作業的需要和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提供勞務,負責相應的勞務管理。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組成與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由下列各項組成,并依序解釋
1、補充協議;
2、本合同;
3、協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工程勞務量清單或確定勞務報酬的工程預算書、圖紙;
5、標準、規范和其他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第四條、合同文件適用標準和法律
4.1適用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
4.2適用標準及規范:
4.2.1現行的國家及工程當地有關標準、規范;
4.2.2其他標準及規范:無
第五條、施工圖紙
甲方正式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項目的施工藍圖2套。乙方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甲方代為復制,復制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
第六條、施工前期工作
6.1辦理施工手續的責任及費用、證件、批件的名稱及完成時間:施工許可證、開工報告、占道、排污、臨建規劃手續均執行大合同。
6.2提供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及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提供位置及交驗要求執行大合同;在乙方施工區域內的由乙方在施工期間負責保護。
第七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7.1 甲方駐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的部分權利和責任,但涉及經濟責任和工期的事務須經現場代表確認方為有效。委派人員調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7.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本人簽字后交給乙方并辦理簽收。必要時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
7.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和施工需要及時向乙方擔供指令,批準施工措施并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
7.4甲方代表發現乙方有轉包、再分包行為或無履約能力,有權終止或中止合同。乙方人員有違法、違紀或不服從管理的行為時,甲方代表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清退。
7.5甲方駐工地代表無訂約權。沒有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協議等變更、增減合同內容性質文件的權利。
甲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第八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8.1乙方駐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職責。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本人簽字后送交甲方,辦理簽收。
8.2乙方代表按批準的施工方案和甲方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勞務作業。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且采取緊急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報告。由責任方承擔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或費用以及工期延誤責任。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第九條、甲方責任
9.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班子,設立項目經理、項目總工程師及工程技術、質量安全、財務、材料、經管、動力、行政等職能部門,實施工程項目的全面組織與管理;
9.2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項目管理目標、實施對工程質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9.3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參加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辦理交工驗收;
9.4隨時檢查乙方施工設備運行、材料保管使用情況,檢查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及持證上崗情況。乙方違犯規定或工作達不到要求的標準時,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返修,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費用,并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9.5負責審核乙方編制的施工勞務預算、用料計劃及各種報表;
9.6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等單位和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協調現場有關單位的關系。
第十條、乙方責任
10.1對本合同承包范圍內的施工勞務向甲方負責,未經甲方授權不得擅自與業主及有關部門發生工作上的聯系。全部施工任務必須組織自有力量完成,嚴禁轉包或再分包本合同約定的施工勞務;
10.2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與業主的有關規章制度,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檢查與監督。與現場其他單位搞好協調配合;
10.3負責完成施工勞務的有關技術措施的編制,報甲方批準后嚴格實施;
10.4接到圖紙 7 天內編制出施工勞務預算(附件設備總用量計劃),提交甲方審核,審定后的預算價一律不再調整。根據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一個月的10日前提交下季度的勞務作業進度計劃,每月20日前提交下一月的勞務作業進度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供階段計劃,必要時按項目部的要求提交旬、周、日計劃(所有計劃均應附材料、設備用量計劃),報甲方批準后實施。若乙方不按時或不按要求提交勞務預算書或材料計劃或作業計劃,甲方可以不供材料,不付款,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并按違約處理。每月20日提交完成勞務所反映的工程形象進度統計報表。
10.5認真做好承擔的勞務涉及的施工日志和隱蔽工程的原始記錄,完整、清楚、詳細、準確地積累施工資料,及時將有關技術經濟資料完整地提供給甲方,并配合整理歸檔;
10.6做好放陳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的保護工作,如有損壞,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各種罰款)。暫停施工期間對所涉施工部位 進行妥善保護;
10.7交工前保護好工程成品或半成品,把現場清理干凈,做好驗收準備工作,為驗收提供便利條件,參加辦理交工驗收。積極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內對勞務所涉施工質量缺陷及時進行無償修理。
第十一條、勞務費金額:
第十二條、財務付款
12.1雙方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結成合作伙伴,一致同意各項勞務費用及款項均以業主已支付該款項為前提;
12.2階段款項(進度款):工程形象進度完成±0.000后,發包人審核已完成量,按完成工作量的60%付款,以后每月按完成形象進度的60%付款,主體結構封頂過春節工人返家付款85%,如不過年,主體經質量監督站驗收后付至85%,下余的15%待竣工驗收合格后三個月付清。
12.3勞務報酬支付方式:轉賬支票或短期銀行承兌匯票。
12.4所有資金必須由勞務分包人(公司)專人辦理并蓋有(
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收據有效,否則總承包方不予認可,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第十三條、完工結算
13.1乙方在所承擔勞務項目全部完工之日起30天內,提交勞務費結算書,一式八份,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審核定案后返回給乙方三份;
13.2甲方接到乙方結算書后進行審查,在業主對甲方結算審查、一次審計定案后30天內辦理定案手續;
13.3結算審查程序及定案:先由甲方項目經理部組織有關人員核實乙方的勞務內容和工作量。再由甲方預算人員審核后按當地規定計算出工作量并按合同的約定計算出價款,交項目技術、質量、安全、材料、動力、財務等部門和項目經理會簽,經公司分管部門和領導初審后,上報公司主管部門終審。勞務結算書必須加蓋 “
”方為有效。
13.4結算方式:本項目采用 B 結算方式進行結算;
A、固定勞務總價;
B、固定勞務單價,按實確認實物量或定額工日或建筑面積;
C、審定的勞務預算加(減)現場有簽證、變更等;
D、勞務預算加包干系數。
13.5計算規則: 按現行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建筑面積
13.6勞務費標準: 基礎、主體按148元/m,零工按50/工日包括土方清理、墊層、筏板基礎等零星用工,多項一次性補款肆萬三仟捌佰元整 。
13.7勞務費內容: 乙方施工全部內容所需的勞務;定額綜合工日包干但不限于現場保衛;乙方自帶機械的維修;材料的.裝卸、材料的場內轉運及堆碼;周轉材料的清理、維修、堆碼、場內轉運;安全防護用工;生活區衛生用工;文明施工;
13.8勞務費調整的范圍、條件及方法: 確認的勞務簽證,按合同約定調整。
13.9當地政府按規定收取乙方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為甲方代交時,在支付勞務費時扣除;
13.10甲方和乙方結算付款,只能按本合同約定辦理。甲方每次付給乙方款項后乙方必須優先支付工人工資。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不能到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任何辦公室及生活區吵鬧,不得發生工人聚眾鬧事、上訪等事件;也不提出合同外的任何要求。否則,每次罰乙方10萬元人民幣。若發生乙方施工工人因工資等原因聚眾鬧事、上訪等事件時,甲方有權從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代付工人工資,同時對于期間甲方為此所支付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從乙方結算值中直接扣除;
13.11乙方必須每月給工人結算工資,每年年底給職工結清工資,列已付未付工資,并向甲方報月表和年度表。如果乙方不能及時給職工支付工資,甲方有權按報表支付給工人,同時扣罰乙方結算款項。
第十四條、勞務作業期限
開工日期:計劃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計劃 年 月 日
乙方根據工期要求,周密地安排進度計劃,報經甲方批準后嚴格實施,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施工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采取補救措施,保證按時完工。如補救無效,在甲方限定時間內達不到要求,視為乙方無按期完工能力,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內撤離現場,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工期延誤
不可抗力和規模擴大、標準提高、結構更改重大設計變更或業主原因、連續停電24小時以上,發生上述情況對工期有實質性影響的,事后3日內乙方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經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并賠償窩工損失。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時完工,乙方承擔如下違約責任:每拖延一天承擔其造價10%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非乙方原因,乙方不承擔工期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勞務工作質量
16.1質量等級:依據國家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良等級,同時負責工程過程中的無償維修,若乙方在接到維修通知后3日內沒有進行積極維修,甲方將組織維修,并按實際發生額從乙方結算或保修金中扣除。工程質量等級以山東省濟南市質量監督站簽發的工程質量監定書為依據。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驗收規范、設計圖紙及有關技術要求精心組織勞務作業,確保實現質量目標。達不到質量標準的部分,甲方一經發現,可以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返修,直到滿足質量要求。因甲方原因不到質理標準,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質量標準,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達不到質量標準,視為乙方不具備滿足質量要求的技術及管理實力,甲方有權力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內撤離現場,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6.2因乙方原因達不到優良等級的違約責任: 乙方承擔其工程造價的10%的違約金,并無條件自費返工該工程質量標準,若因返工延誤工期由則仍執行第十五條。
16.3達到優良等級的獎勵: 不獎勵
第十七條、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質量檢查:乙方完成約定之勞務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及甲方代表發出的指令進行勞務作業,加強內部檢查工作,堅持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隨時接驗收不得自行隱蔽,如有自行掩蔽,乙方必須照甲方和有關單位的驗收要受甲方代表和委派人員以及各級質檢部門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17.2隱蔽部位驗收:乙方應在自檢合格后,驗收12小時前通知甲方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驗收記錄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如驗收不符合質量要求,乙方應按驗收提出的整改意見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驗收,返修費用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未經驗收不得自行隱蔽,如有自行隱蔽,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和有關單位的驗收要求進行剝落和開口,并負責恢復和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及損失;
17.3中間驗收:基礎,經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如驗收不符合要求,乙方應按驗收提出的要求返修后,通知重新驗收。
17.4交工驗收:乙方承擔任務全部完成,經初驗達約定的質量標準后,由甲方約請業主(或業主委托的其他單位)驗收,經驗收優良,評定的質量等級。交工驗收書簽字后,辦理工程移交。如質量達不到要求,乙方應對所施工部分存在的問題按驗收提出的意見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內完成,再通知驗收,直到符合質量要求為止。乙方承擔因此發生的全部經濟責任和工期延誤責任。
第十八條、安全施工
18.1安全目標:杜絕死亡和重傷事故的發生,輕傷頻率不大于0.2‰;杜絕重大機械和火災事故;
18.2乙方嚴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范和標準》施工,配合甲方建立安全保證體系,乙方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現場負責人擔任組長,配備專職安全員,班組設立兼職安全員,形成安全管理網絡。制定安全施工責任制度、明確安全崗位職責。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乙方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守安全規則,落實全措施、確保安全施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的規定達到優良,承擔相應費用;
18.3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嚴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本工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甲方報告,重大傷亡事故要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雙方約定:由于本合同勞務提供方的管理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事故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包括各項罰款)由于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緊急補救
無倫工程施工期間或保修期內,在乙方勞務作業范圍的任何部分如發生事故或故障及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認為進行緊急補救或修理理是保證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的緊急需要,而乙方無力或不及時進行補救工作或修理時,甲方有權安排其他人員從事該項工作。若為此完成的工作或修理按合同屬乙方責任的,則全部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條、現場管理
乙方應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及甲方的有關管理制度。按甲方統一規劃搭設臨時設施,分類整齊堆放材料、機具,掛牌標識。按標準化工地的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現場美化,做到工完場清,保護現場整潔。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達不到文明施工要求,應根據甲方或有關部門的要求整改,接受相應處罰,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一條、材料、設備供應與保管
21.1工程需要的主要材料、設備、儀器及構配件由甲方負責供應。甲方供應的物資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及有關標準,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在領用接貨時提出,甲方負責調換。
21.2甲方供應的材料為了方便使用,貨到后乙方即辦理領用手續,工地出庫后由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乙方要嚴格計劃管理,準確地提供計劃用量和使用時間,避免不合理存量占用資金、影響工程用款,避免計劃不合理而影響材料設備供應和施工的現象發生。
21.3甲方供應的材料乙方領取后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采取有效的節約措施和限額用料控制手段,努力節約原材料。乙方保證全部材料耗用量不超過預算額定材料量,并力爭節余;甲供材料節余部分,甲乙雙方按照甲7乙3分成;如因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或使用浪費,超過定額消耗部分(鋼筋按圖紙用量),乙方按超耗部分材料費的承擔;
21.4甲方供應的物資屬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勞務作業范圍以內的工程專用乙方不得挪作它用或擅自處理(包括邊角余料)。一經發現乙方挪用或擅自處理,對乙方處以挪用和擅自處理部分價款的兩倍罰款。施工剩余材料(不含地材)全部交還甲方辦理退庫手續,有用或可變賣的邊角余料交還甲方后,按市場價的30%獎勵乙方;
21.5小零星材料必要時甲方委托乙方代為采購,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代購部分材料費用按定額消耗量和甲方與業主結算的同一價格并入勞務費結算。
乙方對代購材料的質量負責,根據技術要求和有關規定,需要合格證、質量保證書、準用證等證件的,證件必須隨貨同行,貨到后將有關證件提交給甲方,據以進行質量驗收,證件齊全、質量合格的材料方能用于工程。如有不符合要求的產品,乙方負責運出現場調換合格品。
第二十二條、施工機械設備及周轉材料供應
22.1本工程需用的主要機械設備塔吊、龍門架、腳手架桿、扣件、腳手板、鋼模板、竹膠板、木方、總配電箱及其他成品模板與支撐全部由甲方提供;
22.2甲方人員操作的機械由甲方負責管理、保養。交由乙方人員操作的機械,乙方辦理接管手續,負責日常保養、保管。乙方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加強管理,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的狀態,充分發揮作用。設備完好率不低于90%,利用率不低于60%。勞務作業任務完成后要完好幸免還給甲方。如有保管不善或使用不當造成丟失、損壞,乙方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22.3甲方提供的腳手架料和成品模板乙方要妥善保管,有計劃地合理使用,加快周轉,盡量減少投入量和縮短占用時間。如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丟失、損壞,超過允許損耗部分要照價賠償。乙方不得改變用途或用于其他工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截割、改制,如發生上述情況,每次給以乙方1000元的罰款,乙方并按已截割、改制部分原價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二十三條、鐵絲、釘子、螺栓穿孔埋管、二級配電箱、小電纜、電鋸鋼筋調直機、切斷機、雙面膠、隔離劑、振動棒電機、手推車、灰斗、水桶、刮杠、靠尺、灰板條、鎬、鍬、安全帽、安全帶等工具用及工人手頭工具等由乙主自帶,費用包括在勞務費中。
第二十四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業主與甲方雙方以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如需繼續施工到安全部位的,乙方應按甲方指令將工程施工到安全部位;按甲方要求將自帶機械、工具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條件,按業主支付情況,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勞務費和視業主賠償情況適當考慮乙方的損失。
乙方代購的材料已經訂貨的,自行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按業主確定情況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五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通報受害情況,災害結束后,10日內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勞務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日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的條件,并負責處理工作的組織、指揮。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負責轉業主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自帶機械、設備和其他物品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的勞務費用業主不承擔部分乙方承擔;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甲方、乙方雙方協商確認。
第二十六條、爭議
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本著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報請工程地主管部門調解,若調解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B
A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B、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的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支付款以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后,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相應順延工期。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要求以及合同約定的等級,安全及現場管理達不到有關規定與合同約定要求除按此前的約定承擔責任罰款外仍要承擔下列違約責任,其他使用權合同無行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或另有合同解除的約定,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終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違約金換數額: 該違約項造價的5%
損失的計算方法: 按直接經濟損失計算 。
第二十八條、其它
28.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對外發生任何經濟及業務關系。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28.2乙方需要甲方簽證時,必須在每一事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辦妥手續,必須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預算員、材料員或(設置管理員)、質安員等五人以上簽字認可,簽證只簽實物量,進時、手續不全、內容不符合要求的簽證一律無效,乙方弄虛作假辦理的簽證不僅無效,還要按簽證額加倍處罰;
28.3乙方服從甲方管理,執行甲方的管理辦法,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8.4乙方必須給其管理人員和工人在進場之日辦理出入證,并將每個人的身份證和職務、工種、年齡、性別、籍貫等造冊報甲方備案。無出入證或身份證和名冊不符的工人,乙方必須清退出場,乙方人員進退必須在當天辦理手續并報甲方備案。
第二十九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29.1合同生效日期: 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29.2合同終止日期: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業主,工程支付完畢,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
第三十條、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二份,甲方收執一份,乙方收執一份;
第三十一條、附加條款:
1、若因乙方的人員、機具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甲方將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采取罰款、另行組織人員等措施,直至更換勞務隊伍,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并無條件退場;現場文明施工必須確保達到山東省或濟南市安全文明工地標準。
2、在合同履行及施工管理過程中,對于分包人違反相關規范、規章、規定的行為,在承包人提出書面后限期整改通知后,仍未達到要求的,承包人有權對分包人實行經濟處罰,并減少支付相應工程價款。
3、乙方在本工程中必須配備完整的項目管理班了,所有項目管理人員及施工工人必須持證上崗;參加該工程施工的勞務人員確保為乙方合同制工人,并滿足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檢查站要求及工程要求,并承擔該項費用,施工期間向甲主提交現場施工工作的勞務用工及勞動用工保險,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并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轉包,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5、為了共同做好聯防治安工作,給現場創造一個良好安定的施工環境,乙方凡是參加該工程的施工人員必須登記花名冊一式二份報甲方審批,經甲方現場代表負責人批準確的人員方可參加施工。
6、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將本工程施工工人月工資表或季度工資表報甲方備案,乙方進場后半月內與項目管理中簽訂社會治安保證書,并自行負責辦理暫住證。乙方向甲方承諾,乙方工人的一切經濟(含工資)安全事故等跟乙方有直接關系與甲方毫無關系。
7、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區電費2500元,如超出電,乙方自行承擔。
以下無正文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電 話: 電 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分包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等文件精神,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工程分包承建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作地點:
三、 工程內容:室內田徑館和室外田徑場地鋪設7cm瀝青砼,室內田徑館面積暫定為5012平方米,室外田徑場地面積暫定為8919平方米。
四、 承建方式:根據甲方審定工程造價,乙方對工程實行包質量、包工期、包材料、包保修。
五、 建設工期:20天
六、 工程造價:
1、 底層為重膠瀝青砼單價:4cm*12元 /cm*平方米=48元/平方米 13931平方米*48元/平方米=668688.00元
2、 面層為改性瀝青砼單價:4cm*14元/cm*平方米=42元/平方米 13931平方米*42元/平方米=585102元 13931平方米面積為暫估面積。待工程完工后,應按實際鋪設瀝青砼面積據實結算。實際工程造價為:底層實際面積*單價+面層實際面積*單價
七、 付款辦法:乙方機械全部進場后,跑道底層乳化瀝青噴灑完畢,甲方付工程造價30%進度款。乙方底層重膠瀝青砼鋪設完畢后,甲方再付工程造價40%進度款。面層改性瀝青砼鋪設完畢后,經北京綠茵天地體育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現場技術負責人和甲方代表驗收合格后三日內甲方再支付至實際工程造價總額的`95%,余額5%質保金至本合同一年期滿后無質量問題,甲方在15個工作日內予以付清。由乙方施工的分項工程資料必須按規范及監理收集、歸整。整理完善后移交項目部歸檔。
八、 材料供應:乙方自行采購。
九、 技術要求:乙方必須嚴格按工程施工規范施工,在施工中需要變更、修改厚增減項目必須經過業主同意,方能施工。
十、 質量要求: 甲方駐派一名項目經理配合現場質量管理,并接受業主委托的監理公司指派現場監理工程師進行工程質量監理,工程質量實行工序、部位、單位三級質量檢驗制。乙方應按有關技術規范精心施工,每道工序乙方均需在仔肩合格的基礎上交業主質監代表,對質量不和格的,無條件返工或停工,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十一、施工管理:乙方在開工前須按建設工程建設標準向業主及監理投送施工組織設計及開工報告,經監理批準后方能開工,乙方要積極配合搞好施工協調工作,協助辦理有關手續,搞好施工期間的交通管理工作,保證交通暢通,要進行硬質打圍,保證文明施工。
十二、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工期由雙方商定。
十三、工程保修:工程驗收后,乙方對本工程保修壹年。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合同簽章后立即生效,本工程竣工驗收保修期結清尾款后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3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分包人)
甲方因臨安市20xx年縣鄉公路病(危)橋改造工程項目施工需要,經業主批準,需將本合同段的部分施工任務分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等,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分包人情況
(一)分包地址: 臨安市錦城街道大學路135號 法人姓名: 張小楊
(二)分包人的項目負責人姓名: 張小楊 技術負責人姓名: 張繼平 職稱: 助理工程師
(三)擬投入的主要機械設備見附表。
第二條:分包工程范圍、內容和方式
(一)分包工程名稱:臨安市20xx年縣鄉公路病(危)橋改造工程
(二)分包工程地點和范圍:向陽橋、張弓橋等橋梁
(三)分包工程內容:具體見附表工程量清單。
(四)分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條:分包合同有關款項
(一)有關款項約定無
(二)分包價款
1、分包合同價為大寫: 伍佰玖拾壹萬肆仟肆佰柒拾整 (按工程結算價扣除稅金及項目直接支付費)
2、其他:無。
第四條:合同工期和要求
(一)根據甲方的總體計劃要求,乙方分包的全部工程內容合同工期4個月,自20xx年9月20日開工,至20xx年1月20日竣工。
(二)甲方總體計劃作出調整時,乙方應作出相應的調整,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時開工或延誤工期,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必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由于業主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則按照業主同意的工期予以順延。
(四)甲方根據乙方工程的內容和進度,將有關施工圖、技術資料及其它相關資料在20xx年 9 月 20 日前提供給乙方,并進行相應的技術交底。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質量保修
(一)甲方按照現行的國家驗收辦法、評定標準、施工技術規范及施工圖等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書及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達到甲方向業主承諾的工程質量等級。如果質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須返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甲方委派質檢員對乙方的質量進行監督,乙方必須配備相應的質檢員。每道工序施工完畢后,先由乙方質檢員自檢符合要求后報甲方質檢員檢驗通過,再由甲方質檢員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檢驗簽認,通過后才可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但仍不能免除乙方對本工程所要承擔的責任。
(三)乙方的各項試驗和檢測內容應到甲方的試驗室或甲方認同的有資質的試驗檢測單位完成,其費用由乙方承擔。試驗檢測的頻率、方法、操作規程等,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分包工程的質量保修期等同于業主要求甲方的保修期,保修期間發生在乙方工作范圍內的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工程變更和質量事故處理
(一)工程變更的處理方式及費用按照業主與甲方簽訂的相應條款由甲方統一辦理。
(二)乙方分包工程發生質量問題和事故,應按《浙江省公路水運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暫行規定》,及時報告,按規定程序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損失和責任。
第七條:工程款項的結算與支付
(一)有關款項的返還方式與時間
1、履約保證金的返還方式與時間為:無;
2、質量保證金的返還方式與時間為:無;
3、保留金的返還方式與時間為:無。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動員預付款為零。
(三)工程款最終結算支付,按招標文件計量規則及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甲乙雙方確定的單價進行結算,并扣除應扣款項。支付所需的有關資料由乙方準備,計量支付報表的格式統一按業主規定的要求執行,逾期責任由乙方自負并順延至下期結算。價款的支付時間為甲方取得業主的支付款后的七天之內,并以銀行支票方式支付。
(四)稅費等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轉包或分包,否則將無條件被認為乙方違約,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事故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驗收規范和評定標準,不能保證工程質量,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業主、監理工程師或有關部門的極大不滿,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除上一條款外,合同簽訂后,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由于乙方原因,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采取甲方認為合理的一切措施進行處理,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1、乙方的主要人員、機械設備及流動資金不能按時到位的;
2、進度滯后該工程總體進度計劃的10%或落到工程管理曲線下線以下的;
3、不按施工技術規范和標準要求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低劣的;
4、不遵守監理規程和甲方的'管理,不能滿足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的要求的。
(五)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完成,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 500元/天的拖期損失金。
(六)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九條:保險
(一)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由甲方投保并承擔費用。一旦發生事故和損失,乙方應按要求和程序采用應急措施,并保護好現場,由甲方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乙方有責任提供理賠所需的基礎資料。甲方獲得的理賠金額扣除在理賠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后,補償給乙方,乙方得到補償后還不能彌補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除上一條款險種外,其他保險由乙方自行投保并承擔費用,其中,高危等重要項目,乙方必須進行投保。
第十條:工程管理其他內容
按招投標文件有關要求執行。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業主與甲方簽訂的相關條款已有的,按其辦理,未涉及的,按照本工程合同文件的精神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二)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可向工程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四)要求鑒證(公證)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市(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鑒證或公證處公證。
(五)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無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日起才生效。
(二)合同終止日期:在全部工程竣工,辦理竣工驗收款項結清后失效。
第十三條:合同附件
(一)分包人的法人證書、營業執照等復印件。
(二)分包工程量清單(附表)。
(三)擬投入機械設備(附表)。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托代理人: (簽字) 委托代理人: (簽字)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分包合同 篇4
1.定義
1.1在合同中下列詞語,除上下文另有說明外,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發包人:協議書中指明的將工程項目委托給承包人完成的當事人。
(2)承包人:協議書中指明的接受發包人委托并完成工程項目的當事人。
(3)協議書:發包人與承包人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對通用條款所做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4)規范:與合同履行相關的政府強制性標準、規范,以及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約定適用的其它標準、規范和技術規程。
(5)圖紙:按照協議書的約定,發包人負責設計時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變更、計算書和類似性質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人負責設計時向發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設計說明、計算書、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性質的其它技術資料。
(6)工程師:由發包人指定并根據其授權履行合同管理職責的人員。
(7)工程: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發包人委托承包人完成的全部施工內容之總稱。
(8)區段: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節點工期或約定先行驗收、移交的工程任何特定部分。
(9)驗收:對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的全部或部分結果進行評價,以判定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標準。
(10)竣工:承包人履行完畢合同約定全部義務(質量保修義務除外)并經驗收合格。
(11)完工:承包人完成協議書特別約定的任何區段的施工并經驗收合格。
(12)開工日期: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履行合同義務的絕對或相對日期,協議書中約定由工程師簽發開工令確定開工時間的,則為工程師簽發開工令上指定的日期。
(13)竣工日期: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應將工程竣工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4)完工日期: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應將協議書特別約定的區段完工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5)節點工期:協議書特別約定的區段,從其開工日期起至該區段完工日期止的時間。
(16)現場: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任何其它場所。
(17)進場:承包人為履行合同義務而將人員、機械、材料組織進入現場。
(18)材料:將構成工程組成部分的,承包人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所采用的一切設備、制品、構(配)件、成品、半成品、建筑原料等各種主輔材料。
(19)發包人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協議書中約定的由承包人委托發包人負責供應并委托發包人在工程款中扣除材料(成品、半成品)、設備款直接支付給供應商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設備。
(20)技術資料:協議書中約定的,為保障設備的正常運作與有效維護,承包人應隨同設備一起提供的使用說明、維護手冊、技術參數、線路圖及其它相關資料。
(21)服務:協議書中約定由承包人所承擔的設備安裝、調試、質量保修及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義務。
(22)樣板: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確認的材料、施工方法及施工效果的驗收標準。
(23)竣工驗收資料:法律法規規定或發包人與承包人約定的,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負責整理與提交的竣工圖、施工技術檔案、施工管理資料、材料試驗與檢測報告、工程結算書等工程施工相關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工程竣工驗收記錄、開工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小結、單位工程施工質量技術交底卡、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竣工圖。
(24)合同價: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發包人所應支付的款項。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除協議書另有約定外,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相關《補充協議》;
(2)《合同協議書》;
(3)《合同通用條款》;
(4)圖紙;
(5)規范、標準;
(6)招標文件;
(7)投標文件或工程報價單。
3.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3.1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可單方變更合同及3.4款規定情況外,對合同的任何其它變更,除非清楚地以書面形式并由各方簽字蓋章,否則不發生合同變更之效力。
3.2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述情況之一時,發包人與承包人均有權解除合同:
(1)因國家法律法規的修改,導致合同的繼續履行違法的;
(2)因政府征收、規劃調整,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因出現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4)符合法律規定的其它解除合同條件的。
3.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一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的,合同對方有權解除合同。
3.4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以下情況的,發包人有權直接減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圍直至解除合同,對此,承包人無權向發包人提出任何補償或賠償要求:
(1)超過協議書規定或工程師指定的開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進場的;
(2)承包人雖已進場,但承包人未按協議書約定或工程師指定時間開始實際施工,并且在發包人或工程師給定的寬限期內承包人仍未開始實際施工的;
(3)承包人實際施工進度,與協議書約定的工期、節點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經工程師審核認可的進度計劃相比,延遲10天以上, 且承包人沒有采取切實可行趕工措施的;
(4)承包人無合同依據且未經發包人同意中途退場的;
(5)在驗收過程中(含中間驗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質量被判定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師指定的時間內開始整改,或者超過工程師規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對工程師或政府主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文明生產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內未予落實的;
(7)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轉包的;
(8)承包人偽造、虛報企業資質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商業腐敗和欺詐行為的;
(10)有證據證明承包人組織民工向發包人聚眾鬧事等影響到發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協議書中規定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3.5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超過30天,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連續停止施工超過30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6一方依據3.2、3.3、3.4、3.5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27條的約定處理。
3.7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的要求將承包人的所有臨時建筑物、機械、工具、設備和物料遷離工地。
3.8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9除3.2、3.3、3.4、3.5款情況外,發包人與承包人任何一方欲解除合同時,均須事先與對方協商達成一致。
4.合同轉讓與分包
4.1未經雙方協商一致,發包人與承包人均不得將其在合同中的任何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4.2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未經發包人的同意,不得將合同約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設備(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鋼筋、混凝土、砌體)必須要承包人直接采購,不得由第三方采購,否則發包人視為承包人違規分包。
4.3發包人任何有關分包的同意,不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應擔負的責任或應盡的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人、分包商的服務人員及工作人員的行為、違約及疏忽負責。
4.4承包人應保證其選擇的分包商具備法律規定的承包相應工程的資質,如承包人選擇的分包商不具備相應資質的,發包人有權撤銷承包人的分包決定。如因分包商不具備資質從而使發包人因此蒙受損失,承包人應負全額賠償責任。
4.5當分包商就其所承包部分工程的施工質量向承包人保證的質量保修責任期限超過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合同規定的質量保修期限時,承包人應在與發包人合同規定的質量保修期結束后,將其對分包商的該項權利無償轉讓給發包人。
5.工程師的權力
5.1工程師既可為發包人委托的獨立監理公司人員也可為發包人之員工,具體人員名單與分工由現場管理代表在協議書或向承包人出具的授權書中明確。現場管理代表可隨時單方對前述授權進行變更或解除,此種變更或解除自通知到達承包人后即時生效。
5.2發包人與承包人一致同意,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工程師享有下述權力:
(1)組織設計交底、圖紙會審;
(2)巡視和監管現場;
(3)糾正承包人的錯誤施工方法;
(4)判定檢驗報批及分部、分項工程施工質量;
(5)隱蔽驗收;
(6)各區段完工后的施工質量驗收;
(7)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時間內,對被判定為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任何部分進行拆除、整改;
(8)指令承包人對現場施工安全隱患等進行整改;
(9)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時間內,提交合同履行相關方案與計劃;
(10)指令承包人制定或執行相關的趕工措施;
(11)驗收承包人進場材料、設備并批準或拒絕其進場使用;
(12)指令承包人在規定期限內,將不合格材料、設備予以更換;
(13)組織召開合同履行相關會議并指定承包人參加人員;
(14)指令承包人向在現場的其他承包人提供施工配合條件;
(15)指令承包人完成與承包人合同義務相關的各項零星工作。
5.3除5.2款中所明確的權力外,工程師還可行使為保證合同正常履行而必然隱含的權力。但是,工程師就下述事項所做出的決定或簽署之意見,如未經發包人現場管理代表的書面認可,對發包人不發生效力:
(1)簽發開工令、停工令與復工令;
(2)審核與批準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進度計劃等;
(3)工程進度與結算付款審核;
(4)指令承包人撤換不能勝任、玩忽職守的施工人員或班組;
(5)竣工驗收;
(6)免除、減輕承包人的任何合同義務;
分包合同 篇5
發包方:高雷勞務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1條 項目及其概況:
1.1工程名稱:黃江碧桂園14#樓
1.2 工程地點:莞深高速黃江高速路口
1.3工程概況及做法:
第2條 工作內容:
2.1 甲方工作內容:
2.1.1 聯系業主、監理,建立業務關系;協調分包方關系;
2.1.2對乙方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2.1.3資料的編寫、分項工程的報驗等技術工作;
2.1.4 向乙方提供相關施工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施工依據資料;
2.1.5 提供水源、電源、外架;
2.2 乙方工作內容:
2.2.1完成施工圖、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及技術核定單中有關外墻工程做法的全部工作;
2.2.2所有裝飾材料樣品必須經業主、監理認可后方大規模施工。
2.2.3自備施工所需的`設備、材料、自備食宿。
第3條 質量要求
3.1執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外墻相關現行規范及碧桂園要求,驗收合格。
3.2 按施工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施工組織設計(含方案、技術交底)施工。
3.3常規要求:乙方負責自己的成品保護,施工期間成品遭到破壞時由乙方負責維修。
第4條 安全要求
4.1現場施工安全: 施工人員必須按要求在施工現場正確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正確佩戴安全帶,操作電動機械佩戴絕緣手套;臨邊洞口施工時,必須做好臨邊防護等各項工作;嚴禁酒后上崗施工,高血壓、心臟病等患者嚴禁上崗。(乙方自備所需勞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口罩、雨具、膠皮手套、膠鞋)。
第5條 工期要求:
5.1乙方按照甲方內部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勞動力,保證計劃的完成。節假日、農忙季節按
正常工期施工。
第6條 承包方式 、價格構成、結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6.1 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6.2 綜合單價:
含成本、利潤、其它費用及本合同全部工作內容。
6.2.1打點拉毛4元/m2
6.2.2防水砂漿5元/m
6.2.3掛網找平15元/m
6.2.4粘貼外墻磚18元/m
6.2.5施工洞、工字鋼洞、洗墻等收尾工作11元/m
6.3 結算及付款方式: 2222
每月按進度80%付款,拆除外架支付工程款95%,預留5%質保金最終驗收合格一次付清。
第7條 本合同生效、解除、終止條件:
7.1本合同雙方簽印后即日生效。
7.2解除合同
因乙方嚴重違反規定(質量、安全、環保等);乙方嚴重違背甲方的工期和勞動紀律要
求。則甲方解除合同。
甲方嚴重違反規定(安全、勞動、衛生健康);無力或拒絕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則乙方解
除合同。
7.3費用結算、支付完畢,合同自動終止。
第11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發包方:(簽印) 乙方:(簽印)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經辦人:經辦人:
訂立時間: 訂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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