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同[精華]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業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達成本合同,并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一、定義
1.1“甲方”意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乙方”意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第三方”意指除甲方、乙方之外的任意一方。
1.4“甲方產品”指甲方自行開發的,具有獨立版權的電子郵件系統及產品的相關說明、文檔、資料。
二、權益和義務
2.1甲方向乙方提供基于乙方的因特網域名________________為后綴的企業郵箱托管服務。
2.2乙方承諾不用該郵件系統傳輸任何非法信息,遵守所有郵件服務的協議規定。
2.3甲方承諾尊重用戶隱私,不公開用戶郵件內容。
2.4甲方為乙方設立管理員信箱,乙方可自行管理其所有信箱。
2.5甲方負責該系統的日常維護,保障系統正常運轉。
2.6甲方不能公開用戶的姓名、郵件地址、電子郵箱、帳號和電話號碼。除非:
A.乙方特別要求、或者同意甲方向第三方通過電子郵件服務透露這些信息。甲方在誠信的基礎上,維護用戶的'個人利益。
B.根據公安部頒布的《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規定,用戶使用互聯網絡應登記備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機構、公安部門的要求及根據相應的法律程序要求,甲方會提供乙方的注冊信息。
2.7如果乙方的企業信箱發布的信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甲方有權終止企業信箱服務。甲方在乙方未提供詳盡信息資料或資料不準確時,有保留結束乙方使用甲方收費電子郵件服務的權利。
2.8為了得到甲方所提供的郵箱服務,乙方同意支付以下費用:郵箱服務費______年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他費用(請列出項目,比如域名):_________元人民幣;合計_________元人民幣。
2.9乙方應在合同生效后一日內,以方式將合同款寄至甲方。
三、服務條款
3.1合同期限內,乙方提供一個技術服務信箱_________,接到用戶信息后,2個小時內給出答復。_________以后可以通過語音郵件留言到_________中。
3.2系統中相應軟件的升級,乙方承諾給以甲方免費升級的優惠。新增軟件功能另議。
四、誤期及罰款
4.1由于乙方未在合同規定時間向甲方交付貨款(以銀行匯出時間為準),由此引起的時間延誤,由乙方負責。每延期一周,支付合同總價的0.25%的違約金,最終違約金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
4.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系統延期開通,每延期一周,支付合同總價的0.25%的違約金,最終違約金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
4.3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災,水災,地震,雷擊等自然災害以及甲乙雙方共同承認的原因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不負上述違約責任,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合同履行時間相應延長,并由甲乙雙方協商補救措施。
五、仲裁
5.1凡發生與合同有關的爭執,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應提交仲裁解決。
5.2仲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由國家法定的仲裁機構處理(仲裁地:_________市)。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擔負。
六、保密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內容有保密的義務,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七、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7.1本合同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7.2若本合同因某種原因未能生效,則與本合同相關的所有文件,一律無效。
7.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合同 篇2
一、合同管理職能的特殊性
合同管理簡單說就是指企業為實現合同目的,結合本企業實際,對本企業一系列可能產生法律后果的“合同行為”進行審查、控制、監督的過程。合同管理職能就是指企業從事合同管理的機構在合同運行過程中所應承擔的職責和所應發揮的作用。與企業其它管理職能相比,合同管理有自己的特殊性。
1.合同管理主體的特殊性。
合同管理的主體是指企業內部按照職權分工做出合同管理行為的各有關部門。企業其它管理職能的主體通常只是一個部門。而合同管理主體是以合同管理部門為核心構建的一個系統性、綜合性整體,通常不是一個部門。
2.合同管理客體的復雜性。
合同管理的客體,也就是企業合同管理主體的管理行為所指向的對象,即企業的“合同行為”。企業的合同行為是指企業內部相關部門為了企業的利益,以企業的名義,依照職權實施的與合同關系相關的磋商締約、實際履行、履行異動(變更、解除、轉讓等)、維權救濟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所有的合同行為都涉及到多個職能部門、多個相關崗位、多個時間接點,是一個動態與靜態結合的過程。企業其它管理職能行為相對簡單,涉及到上述情況的行為相對較少。
3.合同管理行為與法律后果的緊密性。
企業合同管理直接作用于合同行為。合同運行過程中的各種合同行為其實質是民事法律行為,是企業為實現合同目的不斷設立、變更、處分自己民事權益的過程,隨時產生法律后果。企業其它管理職能通常只及于企業內部,不對外產生法律后果。
二、合同管理職能的主要內容
根據合同管理的內在邏輯,將合同管理職能進行歸納和劃分,有助于合同管理的專業化運作。合同管理職能就是管理主體對合同行為進行計劃、組織、領導(指導)、控制的過程。
1.計劃職能。
計劃職能是管理者為實現組織確定的目標對工作進行的規劃和安排。合同管理的計劃職能主要表現為制定合適的合同管理制度。企業在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時要根據企業現在所面臨的法律環境和現在所處的合同管理發展階段,確定企業合同管理的總目標和階段性目標,梳理合同管理業務,編制合同管理各個子項目的實施計劃,安排相應的組織保障、資源保障,確保合同管理各子項目的順利實施。合同管理制度要適度超前,體現對合同行為的引導。如果只是拘泥于現狀則不利于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如果過度超前則會給合同管理帶來太大的阻力,不利于工作的開展。
2.組織職能。
組織職能是管理者為實現管理目標和計劃而對各種管理要素的相互關系進行合理安排的過程。合同管理的組織職能主要表現為建立有效的授權管理體系,即給所有的合同行為設計組織結構、分配權力、明確責任、配置資源、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網絡等。有效的授權管理體系應當同時包括合同簽訂授權管理體系和合同履行授權管理體系。合同行為是不同合同業務部門發起的跨部門、分階段實施的行為體系,組織協調難度較大。實際工作中要避免只注重合同簽訂授權體系的管理而忽視合同履行授權體系的管理;要授權給真正負責從事這項業務的相關人員,做到權責明確和權責相適應。企業的各級領導應當通過“合同管理”對合同行為進行指導與審核,少直接參與具體的“合同行為”。
3.領導(指導)職能。
合同管理的領導(指導)職能主要是指對合同管理體系內相關成員的合同相關行為進行引導和施加影響的過程,使合同管理體系內的相關個體或者群體能夠自覺地為實現合同管理相關目標而努力。這個職能通常由兩方面組成。一是縱向的領導職能,主要指合同管理主體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內部涉及合同事務的相關人員進行的指揮、激勵、考核等管理行為。二是橫向的指導職能,主要指合同管理部門的合同管理員對合同業務部門相關人員從事的合同行為進行的指導,即對合同磋商締約、實際履行、履行異動(變更、解除、轉讓等)、維權救濟等一系列行為(包括這些行為的準備階段)所進行的指導。
4.控制職能。
控制職能是指在管理計劃的執行過程中,由于管理環境的變化及其影響,使人們的活動或行為與組織的要求或者期望出現偏差,管理者采取糾偏措施,使管理計劃能按預定計劃進行,或者適當調整管理計劃從而達到預期目的。合同管理的控制職能主要表現為合同管理部門對合同的審查、檢查和評價。合同審查主要包括合同的主體審查、合法合規性審查、商業性審查和表述性審查四個方面。主體審查是合同審查的前提。主體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合同當事人的民事主體、合同代理人、經營資質的符合性、信用審查與履行能力等問題。合法合規性審查內容主要是合同效力、合同內容、合同訂立程序與流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要求與企業內部相應的規章制度要求。商業性審查主要審查合同中約定的實現雙方合同目的的'條款、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條款、解決爭議的條款等是否清晰、明確、全面,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有利于實現企業權益最大化。表述性審查可能不直接涉及法律問題,但表述不精準的合同條款可能產生不利的法律后果,甚至有損企業利益。表述性審查應當做到使合同體例嚴謹、內容齊備、表達精準、版面美觀等。合同管理部門通過對合同行為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價,開展持續性的合同糾偏,促使合同管理水平循序漸近、螺旋式提升。
三、加強合同管理部門的職能建設
企業合同管理職能建設工作的關鍵是加強合同管理部門的職能建設,加強合同管理部門的職能建設應當注意以下要點:
1.合同管理要有正確的思維定位。
合同管理的宗旨是為企業實現合同目的。在合同談判和合同審查中要特別注意自己代表的是一方合同當事人,而不是處于“居中裁判”的地位。必須明白所代表的企業在合同談判中所要追求的合同目的,在法律障礙與合同目的之間尋找平衡,要促成交易而不能破壞交易。不要片面地追求所謂的合同條款上的平等,應當充分考慮企業的短期利益和長期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關系,追求一個效益、效率、權益、風險和企業形象的最佳組合。
2.合同管理部門業務要向縱深發展。
傳統的合同管理部門僅僅滿足于合法合規性審查、項目談判和應對必要的訴訟等傳統業務,法務人員缺乏對企業管理運營的興趣,在企業職能部門中常常處于邊緣化的位置。我們要突破傳統法律思維局限,不只是關注傳統法律事務范圍內的事情,更多地關注與企業緊密相關的其它邊際法律事務。服務要盡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服務形式要多樣化,積極介入制度合法合規性審查、流程設計、合同信息化管控、紀檢監察事務法治化運作等新領域,以傳統法律事務推動邊際法律事務的開展,以邊際法律事務帶動傳統法律事務的深化。
3.正確認識合同管理行為與合同行為的關系。
合同行為主要由合同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完成,合同管理部門通常不是合同行為的直接參與者。合同管理職能的作用就是創造對合同行為相對的“體外監督”條件。與紀檢監察部門的“體外監督”不同的是,合同管理更多地側重于過程的控制與監督,即通過審查、蓋章等方式對合同行為的運行過程發揮“控制職能”。所以合同管理部門要以“事前防范合同風險,事中控制合同風險”為工作重點,以“事后補救合同風險”為補充,扎實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四、結論
企業合同管理職能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合同管理職能就是管理主體對合同行為進行計劃、組織、領導(指導)、控制的過程。做好合同管理部門的職能建設對于合同管理職能的發揮具有關鍵作用。
作者:倪玉榮 單位:太鋼礦業分公司
企業合同 篇3
甲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權責
1.甲方向乙方提供適宜的孵化場所。
2.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工商注冊、稅務登記、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證等事務。
3.甲方協助乙方申領國家專項扶持基金、科技貸款擔保或風險投資的資金支持。
4.甲方協助乙方申請國家及XX市的特殊優惠政策。
5.甲方視情況有選擇性的將乙方編入甲方對外宣傳資料。
6.甲方視情況有先擇性的將乙方法定名稱列入甲方的網站,并在需要的情況下建立相應內容的鏈接。
7.為乙方保守商業秘密。
8.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上服務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收取一定的費用。
9.甲方將按照《北京中關村生命科學園生物醫藥科技孵化有限公司入孵企業管理辦法》及XX市政府或相關部門所頒布的相關法規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乙方權責
1.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企業的相關資料、證照(復印件),所審報核心技術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2.按照中關村生命科學園生物醫藥科技孵化有限公司的整體規劃和規范要求運作,努力維護生命園及生命園孵化公司的品牌形象。
3.必須按季度向甲方提供真實可靠的運營信息。
4.在接受甲方上述第二條相應服務時,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內容,定期提供相應資料;所提供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報表財務(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在研項目進展情況報告、工商、人事統計報表等。
5.優先到甲方的園區、基地以及其他合作科技園區、高新科技開發區進行中試及產業化發展。
6.積極參與甲方舉辦的項目推介會和信息交流會。
7.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公司性質和場地用途。
8.定期足額向甲方支付費用。
9.乙方要嚴格遵守甲方及生命園公司制定的.《北京中關村生命科學園生物醫藥科技孵化有限公司孵化企業入駐管理辦法》、《北京中關村生命科學園生物醫藥科技孵化有限公司物業管理制度》等所有規章制度。
10.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對其進行的孵化訪談,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實可靠的企業經營管理情況、項目進展情況等信息。
第四條聯絡機構
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指定專人負責日常聯絡,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相關服務方式及甲乙雙方進一步開展實質性合作事宜。
第五條附則
1.甲乙雙方就具體項目進行合作時,另簽訂合作合同。
2.本合同與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北京中關村生命科學園生物醫藥科技孵化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合同號:)具有不可分割性;本合同終止,則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北京中關村生命科學園生物醫藥科技孵化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同時終止,反亦然。
3.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律。
4.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主管法院提出訴訟。
5.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到年月日終止。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企業合同 篇4
A公司(甲方):
B公司(乙方):
一、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由a和b共同注冊,雙方根據友好協商,制訂本合同。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1、總投資為70萬;
A,現金出資人民幣49萬元,并以本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總共所占股份70%;
B,現金出資人民幣21萬元,并以本公司注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所占股份為30%;
以上現金出資用于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2、啟動資金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28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12萬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3、注冊資金為三十萬元,以30%最低注冊資金計算為九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6.3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2.7萬元;
到賬期限:公司注冊完成后,15天內,注冊資金九萬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另外二十一萬元在公司注冊之日起一年之內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如不能按時出資者視為自動退股。
三、公司名稱和經營地點:
公司名稱:xx有限公司;
公司地點:xxxxxx
四、職務和分工;
1、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監事由店長擔任),任期3年;
2、A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
3、B為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
4、公司銷售、采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擔相應責任。
五、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并轉讓。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在公司盈利情況下,允許所占比例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50%。
(3)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4)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5)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7)法律、行政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6)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六、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
公司在營業之日起,雙方在此承諾,雙方只在利潤分配上不同,其他權利義務相同,雙方工資待遇一致。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合伙人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公司交納稅后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按照A占70%、B占30%的股份比例分紅,每季度提取當季度的稅后利潤的40%進行股東分紅,每滿十二個月再提取近12個月的積累盈利部分的40%進行股東分紅,盈利的余額部分作為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為公司發展,分配比例股東可視具體情況商議調整,原則上不能提高。
七、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并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八、退股方式:
1、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并應該向另一股東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沒有清償公司債務完畢的時候不能撤股。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此協議)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10%的資本公積金,然后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30%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沒有盈利,剛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3、退股后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作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各合伙人確定的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剛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作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作雙方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該協議簽字即具有法律效應。
十一、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相關制度并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簽定于xx年xx月xx日,一式二份,合作雙方生字后生效,合作雙方各執一份。
A公司(甲方):
B公司(乙方):
簽訂日期:
企業合同 篇5
企業類贈與合同甲方(贈與方):_________(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
(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贈與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贈與標的的狀況:_________(包括贈與標的的名稱、數量、所在地等);
1.贈與方的權利:_________;
2.贈與方的責任義務:_________;
3.贈與物交付的.時間、地點:_________。
4.乙方應于_________之間做出是否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否則,贈與不發生效力。
5.其它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同 篇6
甲方(贈與方):_______________(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______(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贈與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贈與標的的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括贈與標的的'名稱、數量、質量、所在地等)
2.贈與方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贈與方的責任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贈與物交付的時間、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應于_____________之間做出是否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否則,贈與不發生效力。
6.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同 篇7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 所有制: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 所有制:________
(如有兩個以上聯營單位依次稱丙方、丁方……)
聯營各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協商,決定聯合出資建立________公司,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聯營宗旨、項目和范圍
聯營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營生產(經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聯營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核算方式:獨立核算。
第三條 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公司(或廠,下同)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
甲方投資額________元,占投資總額________%。
甲方以下列作為投資:
現金: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____%;
機械設備: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____%;
專用工具: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____%;
原材料:________元;
土地征用補償費:________元;
專利權:________元;
商標權:________元;
技術成果:________元。(應注明技術檢驗標準,可否再行轉讓)
乙方投資額:(略……)
投資繳付日期:
(投資中包括固定資產、物資和專利權、商標權等的,須按期辦理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以土地使用權參加聯營的,須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權轉移證書。按期將該項土地征用補償費用為出資份額轉入公司名下。)
第四條 聯營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略)
第五條 納稅、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公司所得,在依法納稅和提取儲備基金、生產發展基金、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后,其余為紅利,按股分配: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所在地不同的聯營成員,按商定的比例分配利潤后,向自己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納所得稅。)
公司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聯營成員對公司債務在出資范圍內,按出資和分紅比例承擔虧損。
第六條 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理負責制。董事會決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
1.決定生產項目、經營方針、長遠發展規劃;
2.審查經營計劃、財務預算并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3.決定公司級干部的任免、獎懲、職工待遇和臨時人員的聘用、解雇;
4.審定技術改造措施,決定處理重大事故的方案;
5.聽取經理的工作匯報;
6.決定聯營合同的變更或中止;
7.決定經理提交董事會討論決定的問題;
8.確定董事的報酬,有權吸收和撤換董事。
董事會由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會議選舉產生。
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____年,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但應經董事會認可。
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公司設經理一名、副經理________ 名,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 勞動管理、職工的人數、工資、培訓及福利____________________(略)。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三條依期如數支付投資額時,每逾期____(時間),違約方應向
公司繳付出資額的________%,作為違約金。
2.由于聯營成員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按出資額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中止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3.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4.履行協議中如發生糾紛,由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后,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后生效。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第十條 本協議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公司董事會負責辦理公司注冊登記,開設銀行帳戶和其他籌建事宜。
第十一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銀 行 帳 戶: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銀 行 帳 戶: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
合同簽署地點: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冊資本:_________
營業范圍:_________
組織形式:_________
營業期限:_________
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業務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方是設立企業年金計劃的企業,乙方是依法成立具備受托管理資格的公司,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甲方委托乙方為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的受托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從事此項受托管理業務;雙方同意本著真誠合作、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開展此項合作。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企業年金基金財產賬戶的管理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安全,實現企業年金基金保值增值,維護受益人和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定義和釋義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1本合同:指編號為_________號的《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1.2受托管理:指甲方基于對乙方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支配的財產委托給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年金基金財產的行為。
1.3企業年金基金:指_________企業根據《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歸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
1.4初始受托財產:簽訂本受托合同時雙方約定的信托財產金額。
1.5企業年金基金財產或受托財產:指本合同期限內由甲方交付的全部財產和本受托管理期限內獲得收益的總和。
1.6受托財產托管專戶:指根據乙方指令托管人以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的名義在托管人營業機構開立的企業年金基金財產專用存款賬戶,用于歸集企業年金的繳費、投資運營收益和支付企業年金受益人的退休待遇等。
1.7委托投資資產托管專戶:指根據乙方指令托管人以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或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證券組合的名義在托管人營業機構開立的,專門用于委托投資資產交易清算的托管專用賬戶。
1.8受托當事人:指根據本受托管理合同享受權利并承擔義務的甲方、乙方和受益人。
第二章受托的名稱
本受托的名稱為: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
第三章受托的設立
3.1受托當事人
3.1.1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3.1.2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3.1.3受益人:由甲方提供的《受益人名冊》確定(詳見附件1)
3.2受托聲明與承諾
甲方自愿按照本合同將其合法擁有的按照《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歸集的企業年金基金財產委托給乙方,甲方對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財產來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書面承諾,保證本企業年金基金財產沒有設立任何擔保,也沒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條件妨礙乙方對該財產的受托管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以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處分企業年金基金財產,乙方承諾:管理本受托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3.3受托目的
依靠乙方的專業管理能力、優質服務以及透明化、規范化的操作,實現企業年金基金保值增值,保證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獨立性,提高企業年金基金的運行效率,降低綜合管理成本,為受益人提供補充養老保障,維護受益人的利益。
3.4受托財產
3.4.1初始受托資金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甲方須在合同生效后的10個工作日內匯入乙方設立的企業年金基金受托財產托管專戶。
3.4.2甲方在合同期內將按月增加或減少受托財產,增加的受托財產金額以實際到賬的金額為準,減少的財產以甲方確認的企業年金待遇支付金額為準。增加的財產與初始受托財產及其投資運營收益一并歸屬于受托財產。
3.4.3受托財產獨立于甲方、乙方和其他任何為企業年金基金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固有財產。
3.4.4乙方因受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歸屬于受托財產。
第四章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甲方的權利
4.1.1有權向乙方了解受托財產的管理、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乙方做出說明。
4.1.2有權查閱、抄錄或者復制與受托財產有關的受托賬目以及處理受托管理業務的其他文件。
4.1.3乙方違反受托目的.處分受托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受托管理業務不當致使受托財產受到損失的,甲方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受托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該項規定的申請權,自甲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的,歸于消滅。
4.1.4乙方違反受托目的處分受托財產或者管理、處分受托財產有重大過失的,甲方有權解任乙方。
4.1.5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4.2甲方的義務
4.2.1甲方有義務承諾甲方建立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
4.2.2甲方有義務承諾交付的全部受托財產的來源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甲方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繳納受托資金及合同期限內追加資金的義務。并承擔由于未按時繳納資金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4.2.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建立企業年金基金相關的資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業基本信息、職工基本信息、營業執照、財務報表、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憑單、監管部門要求提供的材料等相關資料及證明。甲方有義務確認所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信息材料準確無誤;并保證無故意隱瞞。
4.2.4甲方同意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管理、處分受托財產。
4.2.5甲方有義務向受益人披露企業年金基金定期報告。
4.2.6甲方有義務承擔按照合同約定的各項管理流程填制表格、確認數據、加蓋公章的職責。
4.2.7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人員變動信息,遇重大人員變動情況應及時通知乙方。
4.2.8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2條的規定從受托財產中支付費用。
4.2.9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賬戶管理人支付賬戶管理費。
4.2.10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的權利
5.1.1依據本合同約定從受托財產中收取受托管理費;依據《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托管合同》《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從受托財產中列支托管費和投資管理費;依據《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合同》約定通知甲方向賬戶管理人支付賬戶管理費。
5.1.2依據本合同的約定通知甲方將企業年金月繳費劃入受托財產托管專戶。
5.1.3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方式,管理、處分受托財產。
5.1.4當甲方的指令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5.1.5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5.2乙方的義務
5.2.1乙方從事受托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如遇國家政策重大調整,應及時通知甲方,各方應就相關事項進行協商和調整。
5.2.2乙方管理、處分受托財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與其固有財產產生的債務相抵銷;乙方管理、處分不同企業年金基金受托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
5.2.3應當遵守本合同的約定,本著忠實于受益人最大利益的原則處理受托管理業務;乙方管理受托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5.2.4不得將受托財產轉為其固有財產;乙方將受托財產轉為其固有財產的,必須恢復該受托財產的原狀;造成受托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2.5除經甲方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場價格進行交易之外,乙方不得將其固有財產與受托財產進行交易或者將不同受托財產進行相互交易。
5.2.6為受托財產提供專門的財務管理,與乙方固有財產以及不同的受托財產分別記賬,在托管銀行開立企業年金基金受托財產托管專戶。及時與托管人核對受托財產托管專戶余額、企業的繳費到賬情況和向受益人支付待遇等信息。
5.2.7及時通知托管人將受托財產托管專戶的資金劃入委托投資資產托管專戶。
5.2.8支付受益人企業年金基金待遇時,通知托管人將資金從受托財產托管專戶劃入受益人的銀行存款賬戶或專門用于支付受益人企業年金待遇的法人存款賬戶中。
5.2.9保存處理受托管理業務的完整記錄,保存期限自本受托生效之日起至本受托終止后的15年。
5.2.10本受托合同終止時,如甲方選任了新受托人,在完成與新受托人的交接工作之前,乙方應繼續負責本合同受托財產的管理、確認和分配等。
5.2.11當出現甲方選任新受托人的情況時,乙方有義務妥善進行交接工作。在完成與新受托人的交接工作之前,乙方應繼續負責受托財產的管理、確認和分配等事項。
5.2.12如果出現對受托財產進行清算的情況,乙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清算程序,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與清算。
5.2.13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章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6.1受益人的權利
6.1.1受益人有權對其企業年金基金個人賬戶余額進行查詢,并要求乙方做出說明。
6.1.2如受益人死亡,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獲取相應的受托利益。
6.2受益人的義務
6.2.1受益人不得轉讓企業年金基金受益權,不得將企業年金基金受益權用于償還債務或設定擔保。
6.2.2受益人有義務提供本受托相關的資料和信息。
6.2.3對甲方、乙方以及處理受托管理業務的情況和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第七章受托財產的管理
7.1企業年金計劃
7.1.1《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是甲方制定的關于其企業年金具體操作的指導性內部文件。本合同中第7.2、7.3條中的有關規定,將按照《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7.1.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盡快將經甲方蓋章確認的《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交給乙方。甲方有權根據甲方的實際情況修改《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的部分條款。在合同有效期內,如《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的條款發生變更,則甲方需要在發生變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新的《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連同書面通知送達給乙方,乙方在收到新的《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后,下一個月按新計劃實施。
7.1.3甲方修改《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的條款,如涉及乙方受托管理內容,應與乙方協商達成一致。
7.2受托管理職責
7.2.1乙方應將受托財產與乙方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并與其管理的其他受托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7.2.2乙方應在充分考慮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前提下,遵循謹慎、分散風險和專業化管理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投資政策。
7.2.3定期匯集和編制受托財產管理報告、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相關報告,并通過合同約定的信息披露方式通知甲方或受益人。
7.2.4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流程,負責定期核查受托財產的投資運營情況,并將運營結果及時通過賬戶管理反映。
7.2.5在受益人達到支付條件時,按照合同約定的規則和流程,負責辦理向受益人支付企業年金待遇的事項。
7.2.6在發生重大事件時,及時向甲方、受益人和監管部門報告,接受甲方、受益人和監管部門的查詢。
7.2.7根據本合同和企業年金計劃規則,辦理企業年金繳費。
7.3受托管理的方式
7.3.1乙方在保證受托財產安全的前提下,應當委托其他機構代為處理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托管和投資管理等事務并予監督。
7.3.2甲方不得干預乙方行使對其他代理機構的選擇權。如甲方干預,導致受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7.4賬戶管理
乙方應委托專業賬戶管理機構代為處理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事務,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7.4.1企業年金賬戶的建立
乙方需要委托賬戶管理人為甲方的企業年金基金建立相應的企業年金基金賬戶。企業年金基金賬戶包括企業賬戶和職工個人賬戶,記錄企業和職工的基本信息及繳費、投資運營收益分配、支付、未歸屬權益和余額等信息。
7.4.2記錄企業賬戶和個人賬戶內資產變化狀況。
7.4.2.1委托賬戶管理人記錄每個受益人的個人賬戶中的企業繳費部分余額和個人繳費部分余額。
7.4.2.2委托賬戶管理人計算受益人應享有的企業年金受托利益,并記入其賬戶。
7.4.3根據甲方提交或確認的相關文件,賬戶管理人計算受益人的企業年金應支付的數額。
7.4.4對甲方和受益人的相關信息進行變更登記。
7.4.5委托賬戶管理人根據企業年金賬戶信息的變化,提供階段性報告;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賬戶相關信息的查詢服務。
7.5托管
乙方委托商業銀行等托管機構處理企業年金基金托管事務,應包括以下內容:
7.5.1乙方選擇符合具備企業年金基金托管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等機構作為企業年金基金的托管人。
7.5.2乙方指令托管人在其營業機構為乙方管理的受托財產開設獨立的銀行賬戶——受托財產托管專戶。并為受托財產的委托投資開立專門的銀行賬戶——委托投資資產托管專戶。
7.5.3乙方委托托管人對受托財產每日或每周進行估值,并及時接收托管人上傳的交易數據、賬務數據和估值數據。
7.5.4托管的具體內容見《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托管合同》。
7.6投資管理乙方委托其他機構代為處理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事務,應包括以下內容:
7.6.1乙方在投資管理過程中以控制投資風險為首要投資原則,制定相應的投資政策及戰略資產配置;
7.6.2乙方選擇符合具備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業務資格的機構從事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管理。
7.6.3乙方依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安排投資管理事項。
7.6.4投資管理的具體內容見《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
第八章受托的財務管理
8.1處理原則
8.1.1乙方辦理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業務,應建立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業務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辦法。
8.1.2乙方對不同的企業年金計劃,應建立單獨的會計賬套分別核算,應在托管人開設單獨的銀行結算賬戶——受托財產托管專戶。受托財產托管專戶的開設與管理由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有關業務規則執行,受托財產托管專戶的預留印鑒由托管人保管。企業年金計劃的受托財產應與其他受托財產、乙方固有財產、托管人的其他資產分別管理、分別編制報表。
8.1.3乙方指令托管人在其營業機構開立的受托財產托管專戶用于:歸集企業年金繳費、與托管賬戶相互劃撥資金和支付企業年金待遇等。托管人每日根據乙方的指令辦理受托財產托管專戶的資金劃撥和核算。每個企業年金計劃的受托財產托管專戶資金相互獨立,各結算賬戶資金不得相互占用。在委托投資管理人投資前,乙方應及時通知托管人將受托財產托管專戶的資金劃入委托投資資產托管專戶。在支付受益人企業年金待遇時,乙方及時通知托管人從受托財產托管專戶的資金劃入受益人的銀行存款賬戶或劃入由乙方指定的賬戶中。
8.1.4乙方負責審核并確認企業年金繳費、投資運用、收益分配、支付等環節的合規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定期對賬戶管理信息進行賬務核對,保證受益人權益記錄正確;對企業年金基金受托財產的記錄進行核對,使賬證、賬賬、賬實相符。
8.2受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8.2.1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的報酬
8.2.1.1受托費,收取金額按本合同第十二章有關約定。
8.2.1.2托管費,收取金額按《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托管合同》有關約定。
8.2.1.3投資管理費,收取金額按《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有關約定。
8.2.2處理受托管理業務所發生的下列費用可在受托財產成本中列支:
8.2.2.1可能發生的中介機構服務費:如審計費等。
8.2.2.2受托終止時的受托財產清算費用。
8.2.2.3受托財產管理、運用、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稅費和傭金等。
8.3賬戶管理費
賬戶管理費按季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給賬戶管理人,不在受托財產中列支,具體收取方法見《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合同》的規定確定。
第九章受托的監管
9.1甲方可根據監督需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賬戶查詢、賬務查詢、投資管理情況查詢。
9.2甲方在對投資情況等有疑問時,可以要求進行外部專項審計,外部專項審計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章風險承擔
10.1風險承擔
10.1.1乙方管理受托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乙方作為本企業年金基金管理的最終負責人,承擔本企業年金基金管理中所產生的違約風險。
10.1.2乙方應通過風險聲明書揭示風險,風險聲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
10.1.2.1受托人依據受托文件的約定管理、運用受托財產,受托財產仍有可能受到損失。
10.1.2.2受托人依據受托文件的約定管理、運用受托財產導致受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由受益人承擔。
10.2乙方的賠償責任
10.2.1乙方違反受托目的處分受托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受托管理業務不當致使受托財產受到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10.2.2乙方采取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方式運用本受托項下的受托財產,由此產生的收益,歸受托財產所有;由此給受托財產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以其固有財產承擔賠償責任。
10.2.3由于其他當事人未履行職責造成企業年金基金財產損失由乙方代為追索,同時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
11.1信息披露的內容和時間
11.1.1定期報告:乙方應在每季度結束后15日內向甲方提交季度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報告;并應在每年度結束后45日內向甲方提交年度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報告,其中年度企業年金基金財務會計報告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11.1.2臨時文件: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遇重大事項嚴重影響受托的執行,應在知道該事項發生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報告甲方和受益人。
11.2信息披露的方式
11.2.1乙方依本合同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交受托管理報告,受益人可向甲方查詢。
11.2.2乙方向甲方和受益人提供互聯網等信息查詢手段。
第十二章受托人報酬
12.1依據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按年率_________%從受托財產中提取受托費。
乙方應收取的受托費,由乙方指令托管人逐日計提,按季支付。托管人應在次季初2日內(節假日順延)將受托費清單報送乙方,并根據乙方的指令從受托財產中一次性支付。
12.2日受托費按前一日該受托財產凈值和本合同約定的受托財產年受托費率計提。其中:受托財產凈值等于委托投資資產市值(銀行間市場債券按市價)加上未委托投資財產凈值,日受托費計算方法如下:
T=E×R×1/當年天數。
其中:T為每日應計提的受托費;
E為前一日受托財產凈值;
R為本合同約定的年受托費率。
12.3受托費應分別對委托投資資產和未委托投資財產進行計提和支取。
12.4甲乙雙方對受托費的計算與支付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受托費率發生調整時,甲方應及時將調整后的年受托費率通知托管人和投資管理人。
第十三章受托的生效、變更、終止和清算
13.1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3.2受托期限
13.2.1本合同受托期限為:自初始受托資金匯入受托財產托管專戶之日起________年。
13.2.2受托期限到期日為________,若遇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13.2.3在受托期限屆滿前壹個月,甲方與乙方就《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是否續簽達成書面協議。
13.3受托變更
13.3.1當甲方和乙方權利義務、受托期限、受托核算等條款發生變化時,視為受托變更。
13.3.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要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13.3受托的終止
13.3.1本受托因下列原因終止:
13.3.1.1本合同規定的終止事由發生;
13.3.1.2受托期限屆滿;
13.3.1.3本合同的受托目的已經實現或不能實現;
13.3.1.4本合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同意終止;
13.3.1.5本合同中雙方的受托關系依法被撤銷;
13.3.1.6本合同中雙方的受托關系被解除。
當發生以上任何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設定的企業年金基金受托即告終止。提前終止受托應以書面協議或書面文件為準。
13.3.2本受托期間,甲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由此給受托財產或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且甲方須向乙方全額支付乙方的報酬。
13.3.3本受托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由此給受托財產或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13.4受托的清算
13.4.1企業年金基金受托財產不屬于甲方或乙方的固有財產,若甲方或乙方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時,受托財產不屬于任何一方清算財產或破產財產。
13.4.2受托終止,乙方應負責受托財產的管理、清理和確認賬戶余額等。
13.4.3乙方應在受托終止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編制受托財產清算報告,報告甲方和受益人。
13.4.4甲方和受益人如對清算報告有異議,可以提出復核要求。當無法取得協商一致時,可以聘請外部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受托財產進行清算審計,有關費用由受托財產承擔。
13.4.5甲方和受益人在收到受托清算報告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乙方就清算報告所列事項解除責任。
13.5受托終止后受托財產的歸屬
13.5.1受托終止時,本合同項下的受托財產歸屬于《受益人名冊》中的全體受益人,每名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權資格和比例根據甲方提供的受托終止前執行的《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確定。
13.5.2本合同期滿受托終止時,甲方指定了新受托人,乙方應協助新受托人接管受托財產和受托管理業務;甲方未指定新受托人時,乙方按國家相關政策履行其職責。
13.5.3通常情況下,本受托財產不因甲方破產而終止。但因甲方破產致使本受托合同終止時,乙方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履行其職責。
13.5.4因乙方破產致使本受托合同終止時,甲方指定了新受托人,則乙方應協助新受托人接管受托財產和受托管理業務;甲方未指定新受托人時,乙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履行其職責。
第十四章保密條款
14.1保密義務
甲方、乙方和受益人于本受托設立和管理中所獲得的對方商業秘密以及其他未公開的信息,未經許可,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自己使用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和使用,但根據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要求應當進行披露的除外。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合同任何一方的當事人有關聯關系的法人機構、其他組織和個人或公眾。
14.2賠償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第13.1條的約定,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五章文件檔案的保存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終止后至少15年內,甲方和乙方各自完整保存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項全部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賬冊、交易記錄和各項合同及重要協議。
第十六章違約責任
16.1若甲方或乙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聲明、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約。本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6.2如因為乙方的過錯,違背管理職責、管理受托管理業務不當或者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致使企業年金基金財產損失,或造成實際年收益率下降,乙方應給予賠償。
16.3如甲方違約(包括擅自變更合同、未按約定方式提前終止合同等),甲方負責賠償乙方處理違約事務而支出的費用及所受到的損失。
16.4如甲方的受托資金來源不合法致使本合同約定的受托關系無效,以及由此發生損失和費用或引起債務,其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七章免責條款
17.1乙方按甲方的指令并依據本合同約定行使相關權利義務所產生的風險責任,乙方免除責任。
17.2甲方和受益人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給乙方處理受托管理業務帶來的風險責任,乙方免除責任。
17.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對甲、乙雙方或其中一方產生實質性不利影響的,雙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17.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17.5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受托財產及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7.6“不可抗力”為甲乙雙方不可預料、不可避免亦不可克服的如下事件或者類似事件:國家法律法規修改、戰爭、自然災害等。
第十八章爭議的解決
18.1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章。
18.2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設于某地的某某仲裁委員會,按照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8.3當任何爭議發生或任何爭議正在進行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仍有權行使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并應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章通知和送達
19.1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注冊地址為受托當事人同意的通訊地址。乙方按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以專人送達、掛號信件或傳真等有效方式,就處理受托管理業務過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項通知甲方或受益人。
19.2通知在下列日期視為送達被通知方:
19.2.1專人送達:被通知方簽收單中所顯示的日期;
19.2.2掛號信郵遞:發出通知方持有的國內掛號函件收據所示日后第7日;
19.2.3傳真:收到成功發送確認后的第1個工作日。
19.3一方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發生變化,應自發生變化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果在受托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發生變化,應在2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9.4如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發生變化的一方(簡稱“變動一方”),未將有關變化及時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另有規定,變動一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承擔責任。
第二十章需要載明的其他事項
20.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達成補充協議另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合同一方當事人被兼并或被收購,其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權利與義務由兼并方或收購方承擔。
20.3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方、乙方各執貳份,上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4在本合同期限內,如國家出臺企業年金相關法律法規,相抵觸之處本合同條款將做相應調整。
20.5在本合同期限內,如國家、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出臺企業年金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而導致本合同需要審查或相關部門批準由乙方負責辦理。如果乙方因此而喪失受托管理資格,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要求將有關資料向新受托人交接。
甲 方(簽章):_________ 乙 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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