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優選(9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分包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分包合同 篇1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委托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樁工程施工部分,為確保,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雙方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工程各種聯系和協商工作,負責施工現場的“”(水通、電通、道路通,場地平整)。
2.負責現場技術指導管理及協助乙方施工及技術資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樁基礎施工圖紙貳套。
4.甲方負責處理好施工現場地下的一切障礙物。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提供施工機械設備及施工操作人員,并根據圖紙及甲方技術人員要求進行施工并做好記錄。
2.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市頒發的有關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并對負責。
沉管碎石樁施工合同
工程名稱:松福大道(福永碼頭至公明北環碼頭道路工程)土建工程(K0+120-K3+130)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委托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樁工程施工部分,為確保,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雙方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工程各種聯系和協商工作,負責施工現場的“”(水通、電通、道路通,場地平整)。
2.負責現場技術指導管理及協助乙方施工及技術資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樁基礎施工圖紙貳套。
4.甲方負責處理好施工現場地下的一切障礙物。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提供施工機械設備及施工操作人員,并根據圖紙及甲方技術人員要求進行施工并做好記錄。
2.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市頒發的有關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并對負責。
3.乙方必須按照圖紙施工,保證樁達到設計要求的承載力。如達不到要求,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負責;屬甲方責任的.,由甲方負責。
4.乙方保證從進場試樁之日起 個工作日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及甲方責任造成的停工除外)。每延誤一天,乙方賠償給甲方工程總價的0.3﹪的損失費。
5.如因機械設備嚴重故障影響工期,乙方負責增加或更換機械進場補充。
6.乙方保證進場的機械符合國家及規定的要求,并負責向甲方提供有關。
三、結算及:
1.以包工的形式,沉管碎石樁以每米 元的單價由乙方承包施工。
2.: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 約 代 表: 簽 約 代 表: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簽 約 時 間: 簽 約 時 間:
分包合同 篇2
建設單位:牡丹江新世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總包單位: 溫州建設集團公司(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牡丹江市中科基礎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簡稱乙方) 由公司投資建設、甲方總承包施工的 牡丹江市百好花園1#~2#樓工程,因工程建設需要(或經業主推薦)現將其樁基分部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為明確各方責、權、利,保質、保量、按期地完成施工任務,根據我國現行的《建筑法》《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2)二、工程承包范圍:1)、 樁基工程
2)、
三、工程內容: 鉆孔 樁 600 m3,樁徑 60cm樁長 11 m 只。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其中 材料甲供);
五、材料采購:本工程所需材料鋼材、商砼 ,采購方在采購材料的同時應嚴把質量關,所有進場的原材料、半成品均須有質量合格證明。
六、工程造價:
1)本分包工程暫定造價 m3,含稅金),完工后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經建設單位簽證后按實調整,材料價格實行 。
2)本分部工程使用20xx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預算定額》及省市配套文件為依據,計算方法:
3)工程款支付:本工程總包合同的工程款支付為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乙方應上報已完工程量,甲方進行匯總后統一向業主上報,經業主核定后,在次月7日前支付工程款,按當月完成量的80%支付(甲方在業主資金到位情況下,應保證乙方的工程款項,若不到位,按規定計取違約金,違約金為應付款的月息2%)當月甲供材料同時扣回,余款在該樁基工程通過驗收,辦理該樁基工程竣工結算后結清(留保修金)。
5)其他;1、總包方向分包方收取的配合管理費按中標的樁基造價%計取。 2、
七、施工工期:
1)本分部工期為 30個日歷天,自 20xx 年 7月 1日至
20xx 年 7月30 日為止。如工期延誤,每延期一天罰200 元,超過天,每延期一天罰 300 元,以40天 為限。如工期提前,每提前一天獎 200 元,以 30天 為限。
2)在分部工程施工期間,如果遇到非乙方因素和不可抗力,致使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經業主及甲方簽證后,工期予以順延。
八、工程質量:
1)乙方在施工時必須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會審紀要、工程變更聯系單及現行的施工規范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100%合格,本工程總包合同質量等級為創××杯 等級。如果該工程今后獲得××杯等級,總包方應將所得獎勵總額的%獎勵給乙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該工程總體未能達到驗收標準,則處罰乙方 萬元,若分項工程未達到合格,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至合格并處罰樁基工程總價的'%罰款,并承擔所產生的一切相應費用,返工工期不予順延。
2)本分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30天內,乙方負責按溫州市建設工程資料存檔與IS09001質量體系認證要求,整理好有關技術資料送交總包單位。
3)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內,如樁基質量引起建筑物質量問題的,乙方應負維修、賠償費用及一切相關責任。工程保修金按 %扣留,計 元,歸還期限和方式按集團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中相應條款執行。
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 做好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施工用水、用電接通至現場,提供總
配電房、配電箱(一級配電箱)。
2) 提供施工圖紙、地質勘察報告等技術資料,提供座標控制點、水準點。
3) 及時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4) 及時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5) 配合乙方協調有關工作。
6) 根據乙方的計劃及時供應甲供材料,并提供臨時設施場地。
7) 協助乙方辦理簽證手續。
8) 甲方駐現場代表: 張健,聯系電話: 15145370666。 乙方責任:
1) 對施工期間勞動力、材料、資金投入、質量、安全管理進行全過程統籌安
排,不得轉包。
2) 認真做好工程原始記錄,隱蔽工程驗收要提前半天通知業主、監理單位、
甲方及有關部門。
3) 施工期間,乙方應配合業主、監理單位、甲方及有關部門對現場操作技術、
安全資料、現場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隨時抽查。
4) 必需確保工程技術資料記錄完整、準確、真實、齊全,提交完整竣工資料
交付甲方。
5) 乙方必須辦理施工過程中的所需要的文件。
6) 乙方駐現場代表: ,聯系電話: 。
十、安全、環保、文明施工:
1)根據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乙方進場前須與甲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向甲方繳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押金(為合同價的5‰,不少于5000元)計 元(如果確實有需要),若有違章行為,甲方在權按有關規定條款予以處罰。
2)乙方應在現場設置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并落實其相應的安全責任。
3)乙方施工人員要求入住甲方現場民工宿舍,人員應具備“三證”方能入住,三證辦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負責提供安全帽、床鋪、上崗證等(費用乙方自理),所有進場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各項管理制度。
4)甲方應組織乙方項目管理班子進行項目部管理制度交底;乙方負責對其進場員工進行必要的安全知識教育,保證每位員工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及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加強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每周開展安全自查。
5)有特殊要求的施工作業,乙方必須根據規定根據規定安排持操作證的人員上崗,乙方進場的機械設備必須經自驗合格簽字后報甲方。
6)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運行的OHSAS1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相關要求,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采取有力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乙方分包范圍內如發生一切人身、設備安全事故,其事故費用及責任均由分包單位自負,對甲方造成影響和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7)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運行的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相關要求,做好文明施工,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文明生產等的管理規定,進場材料和建筑垃圾按甲方要求定點堆放,做好落手清,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8)乙方違反本合同安全生產約定條款或甲方有關施工安全管理要求的,甲方按本公司有關制度予以處罰,罰款從乙方安全保證金中扣除;上級部門對乙方的處罰另由乙方承擔。
十一、乙方合同履約保證金為 萬元,退還保證金時間和方式按集團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中相應條款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柒份,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業主鑒證后生效,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鑒證單位壹份,各自轉報有關部門備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溫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四、本合同工程完工達到質量要求,技術資料齊全,工程款項結清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年月日 年月日
鑒證單位:
代 表:
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3
第一條 工程名稱
(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地點
第三條 工程范圍
(可用列附表辦法)
第四條 質量標準
(可依照工程施工詳圖、施工說明書及《安裝工程施工驗收技術規范》列出)
第五條 承包方式
(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于總承包人及發包方負責供應之材料,分包方應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注明)。
第六條 工程總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元整。
第七條 工程包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元整(本工程全部總造價減去發包人及總承包方供應材料總值)。
第八條 付款辦法
第九條 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工程范圍自年月日開工至年月_ 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條 中間交工
本工程項目范圍內的_工程,自年月日開工于年月 日開工于年月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條 雙方聯系制度及協作辦法
第十二條 關于工程保密辦法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特殊條款
第十五條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款項結清后失效。
第十六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式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總承包方收執份(其中送撥款銀行及發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執份。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
總承包方:
負責人:地址:電話:
分包方:
負責人:地址:電話:
年月日訂立
分包合同 篇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并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就業主的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范圍:
四、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 天
五、合同價款:本工程采用( )方式計價,每噸( )元/噸。
合同總價款為
六、質量要求:
本工程質量達到標準,如達不到本標準,應按甲方要求進行返工自理,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⑴負責技術交底工作,對施工現場進行質量檢查。
⑵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一式( )份。
⑶及時供應合同規定的材料。
⑷及時辦理工程結算。
2、乙方責任:
⑴嚴格按施工規范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施工。
⑵必須按圖紙施工。
⑶應保證工期要求,確保工程如期完成。
⑷負責向甲方提供工程結算值同等金額的發票或收據。
八、材料供應:
1、主材由( )方負責提供。
2、輔材由( )方負責提供。
九、材料消耗:
工程消耗材料按實際發生為準,損耗量按百分之( )計算,廢料歸( )方。
十、施工與驗收:
1、乙方按圖紙及施工規范嚴格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有關部門檢查、檢驗。
2、工程完工時組織相關部門驗收。
十一、結算方式:
簽訂合同,甲方即向乙方交付( )元預付款,工程進行過半時甲方支付( )元,工程完工,甲方支付( )元工程款。
十二、由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賠付方工程總價款( )%的損失費。
十三、其它:
1、本協議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
2、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完成后自行終止。
十四、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托: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托:
委托人: 施工代表: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分包合同 篇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文件,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罕臺廟工業園區瓦工工程事項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址:
3、 承包方式:包清工,本合同為一次性的固定價合同,在發生任何物價漲跌的情況,均按本合同價格執行。
4、 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年月日
5、工程單價:每平米17.5元(按實際發生工程量)計算
6、工程必須由乙方自己施工完成,不得轉包和分包。
二、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施工所需用水、電到位,施工所需的電費由甲方支付
2、確保施工場地施工期內的暢通。
3、甲方處理好施工現場周圍的關系,確保施工的正常順利進行。 乙方責任:
1、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班組的主要人員名單及施工所需的技工證書;指定 為項目經理,為項目副經理兼現場施工員,為現為現場安全員。以上管理人員必須常駐工地,甲方代表有權考勤,出勤率需達每人每月26天以上。以上人員如需變動,必須報甲方審批。
2、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負責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的損壞,乙方予以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期間編制有關工程資料,以保證工程竣工按時驗收。
4、施工現場清潔,并符合 關于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交付前清理現場必須達到甲方要求,非因甲方原因而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由乙方承擔。
三、 工程進度:
乙方應在每月的28日前將本月的工程進度和下月工程計劃報送監理和甲方審批。
四、 工程安全:
乙方對施工現場實行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確保安全施工無事故,若施工期間發生工傷或疾病等事故,法律責任和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五、 工程款計算與支付:
1、工程款支付:按工程量完成50%后,甲方應支付乙方工程量的50% 作為首付款,工程竣工后,雙方驗收合格且結審計后5天內支付部分工程款。但要留取工程總造價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期限為
60 天 。
2、,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保修期滿后,經雙方復驗,確無質量問題且經雙方簽字確認后,甲方在5天內付給乙方 ,
六、工程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乙方自愿承擔每天3000元違約金;但總額不超過總造價的`15%。
2、安全違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而監理、甲方指出乙方存在的安全隱患并要求乙方整改后,乙方不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整改的,乙方自愿承擔每次1000元的違約金。
七、關于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服務等方面的保證措施或承諾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必須按約定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法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合同簽訂于: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對湖北合加環境設備有限公司職工食堂勞務施工中的土建(瓦工)部分承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責、權、利、簽訂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點:湖北省咸寧市溫泉經濟開發區長江工業園
二、工程名稱:湖北合加環境設備有限公司職工食堂工程
三、承包形式:包人工費
四、承包范圍:在圖紙中—0。3以下所有砌磚部分
五、承包價格:預計60000塊標準水泥磚砌筑(含和灰、運磚、計臨時腳手架鋪設)。合計人民幣玖仟元整。但實際磚數0。15元/塊,實做實收。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三天之內付清全部款項。
七、工程質量:按圖紙要求及國家現行建筑施工規范要求施工,工程達到優良標準。要求搭頭有灰縫,不要兩層同縫,橫豎灰縫1㎝,樓體美觀。如達不到甲方要求無條件退場,并由此產生的`損由乙方全權負責,并做好節約。
八、工程工期:到±0。00下六萬磚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有效工作日完成。
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乙方須做好安全管理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管理檢查,嚴格按現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文明、規范施工。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硬底鞋和酒后上崗,經發現每人每次罰款50—100元/人次,嚴禁打架、賭博、盜竊等不良行為,一經發現每人每次罰款1000元。罰款從工程款中扣除,違法者交當地公安部門處理。
十、解決爭議辦法: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調解。調解不成可向咸寧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結清一切款項后本合同自動生效。
甲方:經辦人:責任人:
乙方:經辦人:責任人: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7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分包人)
甲方因臨安市20xx年縣鄉公路病(危)橋改造工程項目施工需要,經業主批準,需將本合同段的部分施工任務分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等,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分包人情況
(一)分包地址: 臨安市錦城街道大學路135號 法人姓名: 張小楊
(二)分包人的項目負責人姓名: 張小楊 技術負責人姓名: 張繼平 職稱: 助理工程師
(三)擬投入的主要機械設備見附表。
第二條:分包工程范圍、內容和方式
(一)分包工程名稱:臨安市20xx年縣鄉公路病(危)橋改造工程
(二)分包工程地點和范圍:向陽橋、張弓橋等橋梁
(三)分包工程內容:具體見附表工程量清單。
(四)分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條:分包合同有關款項
(一)有關款項約定無
(二)分包價款
1、分包合同價為大寫: 伍佰玖拾壹萬肆仟肆佰柒拾整 (按工程結算價扣除稅金及項目直接支付費)
2、其他:無。
第四條:合同工期和要求
(一)根據甲方的總體計劃要求,乙方分包的全部工程內容合同工期4個月,自20xx年9月20日開工,至20xx年1月20日竣工。
(二)甲方總體計劃作出調整時,乙方應作出相應的調整,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時開工或延誤工期,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必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由于業主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則按照業主同意的工期予以順延。
(四)甲方根據乙方工程的內容和進度,將有關施工圖、技術資料及其它相關資料在20xx年 9 月 20 日前提供給乙方,并進行相應的技術交底。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質量保修
(一)甲方按照現行的國家驗收辦法、評定標準、施工技術規范及施工圖等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書及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達到甲方向業主承諾的工程質量等級。如果質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須返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甲方委派質檢員對乙方的質量進行監督,乙方必須配備相應的質檢員。每道工序施工完畢后,先由乙方質檢員自檢符合要求后報甲方質檢員檢驗通過,再由甲方質檢員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檢驗簽認,通過后才可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但仍不能免除乙方對本工程所要承擔的責任。
(三)乙方的各項試驗和檢測內容應到甲方的試驗室或甲方認同的有資質的試驗檢測單位完成,其費用由乙方承擔。試驗檢測的頻率、方法、操作規程等,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分包工程的質量保修期等同于業主要求甲方的保修期,保修期間發生在乙方工作范圍內的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工程變更和質量事故處理
(一)工程變更的處理方式及費用按照業主與甲方簽訂的相應條款由甲方統一辦理。
(二)乙方分包工程發生質量問題和事故,應按《浙江省公路水運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暫行規定》,及時報告,按規定程序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損失和責任。
第七條:工程款項的結算與支付
(一)有關款項的返還方式與時間
1、履約保證金的返還方式與時間為:無;
2、質量保證金的返還方式與時間為:無;
3、保留金的返還方式與時間為:無。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動員預付款為零。
(三)工程款最終結算支付,按招標文件計量規則及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甲乙雙方確定的.單價進行結算,并扣除應扣款項。支付所需的有關資料由乙方準備,計量支付報表的格式統一按業主規定的要求執行,逾期責任由乙方自負并順延至下期結算。價款的支付時間為甲方取得業主的支付款后的七天之內,并以銀行支票方式支付。
(四)稅費等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轉包或分包,否則將無條件被認為乙方違約,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事故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驗收規范和評定標準,不能保證工程質量,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業主、監理工程師或有關部門的極大不滿,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除上一條款外,合同簽訂后,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由于乙方原因,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采取甲方認為合理的一切措施進行處理,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1、乙方的主要人員、機械設備及流動資金不能按時到位的;
2、進度滯后該工程總體進度計劃的10%或落到工程管理曲線下線以下的;
3、不按施工技術規范和標準要求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低劣的;
4、不遵守監理規程和甲方的管理,不能滿足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的要求的。
(五)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完成,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 500元/天的拖期損失金。
(六)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九條:保險
(一)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由甲方投保并承擔費用。一旦發生事故和損失,乙方應按要求和程序采用應急措施,并保護好現場,由甲方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乙方有責任提供理賠所需的基礎資料。甲方獲得的理賠金額扣除在理賠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后,補償給乙方,乙方得到補償后還不能彌補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除上一條款險種外,其他保險由乙方自行投保并承擔費用,其中,高危等重要項目,乙方必須進行投保。
第十條:工程管理其他內容
按招投標文件有關要求執行。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業主與甲方簽訂的相關條款已有的,按其辦理,未涉及的,按照本工程合同文件的精神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二)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可向工程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四)要求鑒證(公證)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市(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鑒證或公證處公證。
(五)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無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日起才生效。
(二)合同終止日期:在全部工程竣工,辦理竣工驗收款項結清后失效。
第十三條:合同附件
(一)分包人的法人證書、營業執照等復印件。
(二)分包工程量清單(附表)。
(三)擬投入機械設備(附表)。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托代理人: (簽字) 委托代理人: (簽字)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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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 篇8
發包方(甲方):南通三建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作業合作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作業分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范圍及方式:
1、承包范圍:
2、承包方式:包人工、包小型機具(手提式工具)、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生產和包文明施工的方式。
3、工作內容:混凝土工程:混凝土的泵送、澆筑、振搗、后澆帶、水平運輸、泵管的移動、清理及整理;搭設臨時馬道、安放溜槽、補模板縫隙、澆水濕潤模板、檢查墊塊;砼的磨平、壓面、遮蓋、裝飾、保溫、養護;現場零星砼攪拌;模板拆除后的砼結構的修補及試件的制作、養護、保養、取樣、送樣、檢驗等全部由乙方負責,檢驗試驗費用由甲方負責。但因乙方原因導致重新送檢的試驗費用由乙方負責,并且乙方還要承擔因此而使甲方遭受的罰款以及其他經濟損失。
三、合同價款
1、合同單價為:按建筑面積 元/㎡。此單價為綜合含稅包干價格,且本單價不受材料價格及國家政策影響,綜合單價不再做任何調整。
2、承包范圍外的零星用工單價為 元/工日,以項目部開出工日數為準并附有詳細施工部位的簽證資料、派工單、項目經理、預算員、質檢員、工長簽字為準。
四、工程結算與支付
1、工程量計算規則 依據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按實際施工建筑面積以平方米計算。
2、工程量驗收依據施工圖、設計變更和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驗收工程量。
3、乙方承擔的施工項目按合同單價計算,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由總包方項目具體主管人員對質量、進度、完成情況進行驗評,有關人員逐一簽字后,根據甲方勞務結算程序按合同單價進行結算。
4、甲方每月按乙方實際上班人數付生活費 元/人,飯票由財務會計領取。
5、乙方應在結構驗收合格后20天內提交預算書,由現場施工管理人員初步審核,交經營層審核,雙方辦理結算手續。同時扣除乙方所付生活費、甲方代繳的各種費用、保留5%工程質量保修金,結算工程款的70%,余款年底(農歷)一次付清。
(總價款=實際完成工程量×綜合單價+零星用工單價×簽證工日數量)
5、工程款支付條件
1)所有施工人員每天上午下班前和下午上班前分兩次簽到考勤。考勤表由甲方保存并報總包方一份。
2)每名工人須與甲方簽訂勞動用工協議,由總包方監督執行。
3)每次工程付款由分包方依據考勤表和勞務用工協議編制工人工資表,工資表上由總承包方、甲方項目經理簽字、分包方班組長簽字、工人本人簽字并按上指印方可對照身份證予以領取工資。
以上三條作為支付工程款的依據,缺一不可。只有當完成工人工資發放,且無任何爭議下,才能結算支付給分包人的工程款(扣除已發放的工人工資與甲方代乙方交納的所有主管部應征收的或罰款等剩余部分支付給承包人)。
6、若因業主資金不能及時到位而影響甲方付款時,乙方應予以理解。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
1、甲方負責提供施工圖并按施工圖紙要求進行技術、質量、安全、材料限額用量的交底工作。
2、甲方提供生活用水、電及住宿場所、現場臨時食堂,費用由乙方自理。
3、甲方提供施工現場臨時用水用電。
4、甲方提供安全帽和安全帶。
(二)乙方
1、乙方駐現場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管理人員駐現場時間每月不少于26天,以甲方考勤為準,缺勤1天罰款500元)。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進場人員名單、個人照片、驗身份證原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已婚人員提供結婚證、計劃生育證,并應確保進場人員思想素質、技術素質、身體素質能滿足所承擔工程的需要。
3、乙方必須依據工程進度需要組織精干的技術工人、專業施工管理人員配套的隊伍,在保質、保量的前提下盡量提前完成甲方下達的施工任務,如達不到總包方的質量及施工進度要求,甲方有權更換隊伍。
4、乙方必須按照現行的有關施工技術規范、規程和總包方的要求組織施工。遵守一切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監督、協調、調配、不得隨意退場,禁止使用童工。
5、乙方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接受甲方及總包方監督和指導,加強安全生產意識,將安全生產放在首位,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范,不違章、違規操作。貫徹執行“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對工人進行班前安全交底,嚴防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事故,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處理,并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費用和損失。
6、乙方應遵守和執行項目部材料、機具領用規定,對領用的材料、機具要與項目部材料科一起清點,履行書面領還手續。總包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員使用的材料應在總包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下使用,應節約使用材料不得浪費。
總包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員使用的機具,乙方負責包干使用,不得帶離施工現場,由于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修理費用由乙方負責,無法修復的由乙方按原價賠償。乙方施工人員使用的手提式工具由乙方自備以滿足施工需要,總包方不再提供。若施工所需,臨時向總包方借用時從倉庫中領取使用,完工后如數歸還,對借用的機具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加強維護與保養,如有丟失或損壞的,按購買原價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
7、乙方全體人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職業安全健康、職業崗位培訓,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率達100%。進場前必須遞交特殊工種上崗證。
8、甲方管理人員安排乙方施工人員加班,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安排。凡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安排者,第一次罰款5000元,第二次罰款10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無條件退場。經項目辭退的隊伍已施工的工程量不予結算。
六、工期、質量、成品保護
1、工期:乙方按照總包方現場合理編制的工期組織計劃施工,屬乙方責任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總包方有權組織人員趕工期,趕工期的費用按趕工人員實際完成工程量乘以包干單價的2倍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者,每延期一天,乙方除承擔總包方因此造成損失外,甲方將視具體情況,有權要求乙方按20xx-5000元/天支付違約金。
2、質量: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把質量關,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施工,達到驗收標準。無條件接受甲方及總包方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和管理,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乙方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及時返修、整改,返工修補所發生的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
3、成品保護:乙方應協助總包方進行成品保護,如發現乙方人員人為損壞成品者,總包方將視損壞程度作2~5倍罰款。非有意而損壞按損壞程度大小作相應賠償和處罰。
七、安全生產
1、進入公司上班前,必須做好三級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盡量減少一般工傷。在施工過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必須遵章守紀,安全施工,不得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乙方不服從甲方及總包方管理人員指揮,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安全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并且乙方負責對傷亡者的全部賠償和事故處理費用,以及承擔由此發生的罰款;乙方負次要責任的,乙方先行對傷亡者賠償及其善后工作,事后根據責任大小由甲方及總包方向乙方給與補償。
2、總包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
3、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用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原則上由乙方自行解決,如乙方確有困難,可提出需用計劃,甲方協助解決。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八、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
1、文明施工:乙方要協助總包方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好現場文明施工。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未做到工完場清,甲方將視具體情況作200~2000元的罰款。在施工現場大小便者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2、環境保護:甲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人員進行職業安全健康以及環境保護知識的教育培訓。負責按照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及公司環境與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文件的要求,對乙方職業安全健康及環境保護等工作進行管理、監督和檢查。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屢教不改,并且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還須承擔全部損失;
5、嚴重違反施工圖紙、變更洽商、國家、地方和行業規范、標準,造成重大質量問題或者質量安全隱患的,除解除勞務合同外,還須承擔全部工料損失;
6、施工、技術力量不足,工程進度嚴重滯后的。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按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非因雙方原因造成違約除外。
分包合同 篇9
茲有工程總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商標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一方(以下簡稱總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另一方(以下簡稱分包人)達成協議,因有鑒于總包人已進入與雇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載明于附表一內,從而分包人得以知悉總包合同所載各條規定(其中有關總包人的價款詳細規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項目履行,作為承擔總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現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稱)中,除另有注釋外,以下名稱分別具有特定的意義:
“總包合同”指其內容援引,載明于附表一內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內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類其他文件的標準印刷條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內注明的文件上所敘述的工程。
“總工程系指總包合同內所確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師”,“工程師代表”,“建筑工場”“臨時工房”和“工地”各名詞分別按總包合同內特定的含義。
“價款”指附表三內規定為履行分包合同付給分包人的款額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換調整根據分包合同應予付給的款額。
總則
2.
(1)分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的規定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務必做到總包人及工程師的滿意,所謂滿意必須合乎情理。
(2)按第四條規定,分包人應提供勞務,材料,建造工場, 臨時工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水久性質的一切設備。
(3)除事先取得總包人書面許可外,分包人不得將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轉讓他人,或將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給他人。
必須規定的原因是因為分包人常有未經許可擅自進行轉讓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規定屬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項。
3.
(1)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定,分包人應充分了解,確切明了,(但其中總包合同規定的總包價款,以及工程數量單內估算的單價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時,可以徑自出費向總包人索取一份總包合同的原抄本。(價款不包括在內)
(2)除分包合同另有規定外,分包人應如實履行,完成,養護其分包工程,務求不至因其關聯方面的節略而構成總包人的失職,無法履行總包合同規定的義務;分包人(除另有規定外)應負起并執行分包合同在總包合同相關聯的所有義務與責任。
本條內并無任何可資構成分包人與雇主間合同關系默契的解釋。
(3)由于分包人方面損害分包合約致造成總包人不能盡其責任,招致索賠,求償,訴訟,損失,費用等情,分包人應予賠償。
(4)此處分包人須確認:由其損害,違反分包合同勢將導致總包人犯損害,違反總包合同的過失,從而對總包合同及其他負有損失的責任,此種損失與費用必須雙方同意認為是由于分包方失職造成的可能導致的后果。
4.
(1)(關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腳手架從略)
(2)總包人應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內指定的建筑工場及其他設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從略)
工地施工與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時,必須遵循總包人同樣的工作時間,對施工規定的所有合理的規章制度,材料到達和運離工地的時間等。(其余從略)
(2)總包人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必須使分包人能進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幾個部分,并使用該進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認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應允許工程師,及其代表,雇員,總包人在施工鐘點內方便進入分包工程處所,工地場所,以便進行材料的準備貯放……。
開工與完工
6.
(1)分包人必須在接到總包人書面指示十天以內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誤。但遇到情況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經由總包人指示批準者除外。
但在本條本款約束下,分包人仍應在第三附表內所規定時間內完成分包工程任務。
(2)在執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點所造成的耽誤:
a.由環境造成或突發事件(分包人對合約失職除外)使總包人得以延期完成總包工程。
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調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于總包人破壞分包合約。
遇到上列情況,分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完成任務,以昭公平。
此處必須明確,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況,在分包人有權延期完成任務一則,必須在如此的前提下進行,即分包人必須在發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內以書面通知總包人,并且所需延長的期限不應逾越總包合約內載明賦予的延長期限。
(3)凡附表三內指明的幾個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幾個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條各款含意之內,它們必作為整體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條并無任何牽制分包人在接獲總包人書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時間到場開工以完成任務的含意。
指示與決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條約束,必須于接獲總包人的書面通知指示后遵從工程師及其代表有關工程改動的指示和決定進行工作,該項改動不論是否載明于總包合同內,都應遵從。由于遵從按照該項改變工作則分包人向總包人收費,得享有如同總包人按總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費的同等權利。再則,倘如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根據總包合同認為缺效或不當,分包人在執行其義務后(按第14條)得以向總包人索取其額外合理的費用。但由于分包人對分包合同失職導致的費用不在此列。
(2)總包人對于分包工程具有發施號令與裁定的權力,尤如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工程師對于總包工程的權力一樣,分包人有遵照執行的同等義務。并具有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如同總包人同等的權利。所謂總包人的權力包括在任何情況下得以使用的權力,不論在總包合約規定下工程師曾否使用該項權力。
8.
(1)分包人務須按照下列情況更改,增添,節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根據總包合同所規定的工程師指示,并經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加以證實的事項,或
b.由于雇主和總包人協商同意,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的事項。
c.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項。
本條所指工程師在總包合同下發出對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構成分包工程的改動,必須由總包人(按a款)證實者才能作為分包工程的改動依據。
工程更改
(2)凡直接發自雇主,工程師有關分包工程改動而未經證實的指示,分包人不應予以遵從,倘若分包人接有此類直接的指示,必須立即通知總包人的代理人員或總包工程的領班。倘如接獲的是直接的書面指示,也須繳付給他。分包人只有在接獲總包人的書面指示下,才應遵從辦理,該項書面指示總包人必將盡速送到。
(3)除上述情況外,分包人對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變動。
工程更改部份的估價
9.
(1)所有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部份的估價應按本條,并根據附表三內所列款額加以增,減調整辦理。
(2)關于受權更改工程的估價應按照分包合同內類似工程的單價壘算,倘其中無此單價,或其中單價不適于引用,另估的價額必須公平合理,所謂估價的公平合理應參照總包合同內相同更改工程的估價為準。
(3)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亦即構成總包合同工程內容的更改,這項更改須由工程師加以檢驗測量,應認為分包合同內的價格須視檢驗測量結果作為更改工程價格計算的依據。工程師檢驗,測量時總包人應允許分包人到場參加,在總包合同下進行此種檢驗測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應據此估價。
(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數量清單”明顯載明有相反的規定外,該單內載明的工程數量并不作為對分包人完滿地完成工程數量的限制。但實際完成較單內規定的超額部份須加以檢驗測量,照例估價,其性質與工程受權更改的完全相同。務須對附表(3)內原定價款作必要的增刪。
通知與索賠
10.
(1)在總包合同3條涉及的總體利益不受損害的前提下,按總包合同規定總包人必須向工程師或雇主遞交統計報表,帳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應向總包人遞交書面的統計報表,帳目和通知以便于后者履行合同義務,上述書面文件務須盡早遞交俾使總包人有充分時間并及時地遵守履行合約職責。
此項約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應該了解的)情況為由。要取得原諒。須知此種統計報表,帳目,通知以及他的報告正是總包人所需要的。
(2)分包人遵循執行本分條規定時,總包人如遇到有鑒于分包人在執行分約工程中付出的艱巨勞力,遭遇的人為障礙,克服困難的環境,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驟向雇主處取得可以索賠的經濟利益,分包人須在充分時間內向總包人提供所有情況與協助,以便總包人向雇主索取此項利益,總包人在收取雇主給予的此種經濟利益時,須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于分包人。但分包人在執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況,障礙,環境與執行工程無關的,總包人不負此種責任,因為分包人自己提出的足夠償付工程價款應該認為是正確和滿足的。
(3)倘如由于分包人方面違反本條(1)款內規定的理由,而總包人難于從雇主處追回總包合約內規定的款項,于是在不損害總包人的補救辦法下,總包人得以由于這種違反規定從應屬于分包人的款項中扣除部份數目。
工場物料財產
11.
(1)總包合同載明提供建造工場, 臨時廠房,材料物料一則,這種財產在某種情況下是應歸屬于雇主的,為了進行分包工程關系,該建造工場, 臨時廠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為了執行總包工程,該財產在歸屬雇主之前,須由分包人直接交總包人,再在施工中由總包人分發轉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續。
(2)(關于工廠?廠房方面其它規定與疏浚吹填無關。此處從略)
賠償
12.
(1)分包人于執行,養護,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總包人的雇員,代理人)的身體傷害。財產損失,完全負有對總包人賠償之責,這些受到損害人如向總包人索取所有的代價,費用,開支亦須由分包人付給。
但倘如根據總包合同規定,總包人得以從雇主處索取該項賠償時,總包人就無上述權利。
倘如前述的傷害,損失是全然由于總包人及其雇員,代理人的過失忽略等原因導致的,分包人就無須擔負賠償之責。
(2)在總包合約規定由總包人負責賠償的情況下。分包人得以據此向總包人索取賠償到規定程度不得超過。
保險
13.
(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內另有說明外,分包人必須對該表內規定的人員,為他們可能遭遇的危險,進行人身保險,該保險期始自他們進入工地施工之時到他們履行義務終了止(按14條規定)
(2)附表五內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險單,總包人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總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總包人所冒工程的風險終了為止。倘如該保險單內規定在一定時期一定情況下屬于分包人的工程建筑工廠、臨時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損壞而可以索賠的話,分包人應該取得該賠款或其損失的價值,按該兩項價值較少的付給,并應申請該遭到毀壞或受損可以換新或修理的價款數目。除上述情況外,在總包工程按總包合同規定完成以前,分包人應自負分包工程的風險。或者倘如總包工程規定并非分段完成的,須等到分包工程所屬的最后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須自費擔負彌補分包工程中發生的損失和損害。
(3)在充分完成該義務以前任何時期內簽約任何一方務須憑借本條的規定。力求實現并維獲保險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應的保險單及其付費收據,應按照辦理。否則另一方可以代為進行保險,并從對方帳內扣除該項費用。
養護與缺陷
14.
(1)倘如在總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則根據總包同規定總包工程須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于其中最后的工段,在此最后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應養護其工程使之處于完整狀態并應修補(無論何種原因產生的)其缺陷并彌補其未臻完善之處以待總包工程或最后工段完滿結束為止。并按照13條內,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夠完善之處確由于雇主,他的雇員,代理人的錯誤與疏忽,或總包人方面的雇員,代理人的錯誤與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對該項增加的工作要求額外付款。
(2)在總包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屬于最后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人應維護其工程,并應修補其缺陷,彌補其不夠完善之處,這情形如同總包人根據總包合同規定的有責于同一時期,同一條件下進行這項彌補的工作一樣。
在本分條款規定下,倘若系出于總包人及其雇員,代理人的疏忽,錯誤的緣因,致使分包人擔負修補工程缺陷,彌補其不夠完善之處,則總包人就不能引據總包合同賦予他的相應權利,他應該償付分包人為了進行修補缺陷,彌補不夠完善處的合理價值。
付款
15.
(1)在執行分包工程期間,分包人應按時在總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時間以內。具備書面通知遞交總包人,其中載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報價以及按分包合同內規定的時期內送到工地的材料價款。該項書面通知的格式和內容須遵從總包人合理提出的制圖,并做好工程部份的報價,須按分包合同內載明的單價計算。(如其中未載明單價的,則參照價款計算)。
(2)總包人應按時根據總包合同規定迅速申請付款,在申請書內要提到根據總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條款履行義務因而申請應得的價款數目和運到工地的材料費。
(3)總包人自雇主處領取所有關系分包工程的付款,應在他領款七天以內按分包合同內載明的單價計算其數目(或參照價款計算)付給分包人,但須按照附表(3)內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內(如有載明的話)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達為止。
(4)在總包合同規定下的付款實際是從總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后半部項下撥付的。(總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屬于最后一工段的)總包人一經收到此款就應于七天之內將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內前半或后半部撥款交付給分包人。
(5)在分包人根據第14條規定完滿結束其任務的三個月以內或者在總包人根據其總包合同規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內(按照兩者中較早的為準)--此處假定分包人遞送最后帳目的時間已逾一個月--總包人應將價款及其他屬于分包人的款項付給分包人,其中應扣除后者已經收到款項。
遇到如此情況:倘如總包人在其合同約束下受命于雇主,或促使分包人為完整或養護分包工程而為雇主下達任務,分包人在悉按總包人或雇主之命完成該任務以前不得領取該付款。
(6)總包人對于分包人遭到與其工程有關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執行問題并不負有責任,但在工程師簽發有關總包工程的養護證明(__________)以前,分包人繕具書面有關事故索賠要求遞交總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總工程中,分包工程屬于最后工段者不在此列。
總包合同的終止
16.
(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規定全部完滿地執行其義務以前,總包人不論以任何理由宣告總包合同的終止,則總包人須在此時以后用書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終止分包合同所規定的雇用關系。此時分包人在11條約束下(材料財產權)應盡快地從工地搬走其建筑工場和撤離其人員。
(2)分包人的雇用關系一經宣告終止,本分包合同內的其他各條規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條規定:分包人得以領取全部價款,該價款是按工程數量單內所列的單價或價款計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價格以及分包人已購買和留存工地的材料價格,再加上他須從工地撤離建筑工場的合理價格,但應當扣除分包人已經領到的價款部份數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項合同終止的當天,分包人已經正式備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裝完畢的物件以備隨后裝配于分包工程中之用,他應當遵從總包人合理指示,將該項物件運達工地或其他處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將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樣領取款額。
對于合同宣告終止以前的本條的規定并不影響在簽約的任一方違犯職責時另一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影響在宣告終止以前賦予分包人領取價款以外任何款項的權益。
(3)倘若是由于分包人違犯分包合同規定的原因而導致雇主宣告終止總包合同的,那么上條關于付款的各項規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總包人與分包人的權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違犯之故放棄本合同,總包人也按(1)款發出終止的通知擇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棄一樣。
分包人違約
17.
(1)倘如分包人:
a.在總包人書面進行催促下,仍沒有奮力執行分包工程;或
b.沒有執行分包工程或者在總包人書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義務,而他仍未照做。
c.在總包人書面進行指示按照辦理的情況下,拒絕或忽視于撤去有缺陷的材料或改善有缺陷的工程。或
d.犯有倒閉行為,或與其債權人進入財產安排,或是一個進入財產清算的公司(為了重行開業自愿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類事情,在不損害其他利益和補救辦法下,總包人可以立即書面通知分包人終止其雇傭關系,可以占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筑工場及其他分包人運到工地的物件,并可以利用此種材料,物件以執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并在他認為合適時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將出售所得作為抵償分包人欠他的款項。
(2)合同按照這種情況終止時,引據以上條款,總包人和分包人的權利和責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棄了本合同,總包人也按上列條款規定以書面遞交終止的通則,擇權而接受其放棄一樣。
(3)總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條發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從分包人之手接收過來分包工程,可以親自由他自己,他的雇員或他的代理人來執行完成和養護工程的剩余部份,碰到這些情況,他這樣做還可以從分包人處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從即將歸屬于分包人的款項內扣除相當的.一部份下來。
爭議
18.
(1)倘如總包人在關于本分包合同方面與分包人發生爭議,那就歸屬于本條規定范圍之內,應當提請仲裁和由雙方同意的人作最后裁決或如雙方不能同意則在任一方申請下,暫由英國土木工程協會主任委任協會仲裁。
(2)倘如關于總包合同方面發生爭議,且總包人認為該項爭議涉及或關系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設雙方還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條款的話,總包人可以書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將本分包合同的爭執事項提交仲裁人(他已經兼管總包合同方面的爭議了),如果該仲裁人愿意接受處理本合同爭議的話(該仲裁以下稱共同仲裁人)。遇到這種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雇主準許下,按他自已認為公正可行的辦法,決定同時或先后處理該爭議,并可決定分包人作為一造對總包人與雇主為一造發生爭議。并將羅列具體事實根據分包,總包合同予以證明而加以判決爭議。
(3)倘如雙方在協議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調解本條第一分款以前,總包人與雇主在總包合同方面發生爭執,就此在法院審訊期間,又是總包人認為該項爭議涉及,關系到分包工程時,他可以用書面通知分包人撤銷本條(1)款規定事項,由于總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從而不存在對本合同的提請仲裁問題。
19.
(1)本條內提及的“法令”系指一九七二年財政法令第一部(送經修正的),“稅”,“應完稅人”,“應完稅物品”與法令的詞匯同一意義。
(2)分包人不應將稅金列入價款之內,如他繳付給海關關長的稅金,執照稅,對總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稅的物品,后者應載明于分包合同內。
(3)在遞送完成部份工程帳目報表要求付款時,或送上的文件含有上述情形時,分包人不應將完稅款項以單獨項目列入并要求償付。
(4)
a.總包人對分包人履行15條中應在每次付款時另外增加付給一筆數目,相等于分包人交納稅局方面完稅物品的稅數(如15條(3)款所提的)
b.倘如皇家稅關授權并發給營業證書于總包人,許其自行記帳申報稅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條件下)總包人應在每次付款時,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稅發票,并將該完稅發票記錄的抄本連同付款單一并交給分包人。除上述情況外,總包人不得簽發完稅發票。倘使皇家稅關和營業證書所許可的完稅條件有所變更或撤銷時總包人應立即通知分包人。
生效
(5)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項時(除(4)(6)款內所引述的自行記賬申報稅款的安排以外),應立即制備并交付于總包人一件生效的單據(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規則--S.I.1972/1147--價值加稅款二十一條(2)的規定)或如該條例修正本內的規定。
(以下四條規定都是關于在英國,總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稅關完稅中辦理的手續與我們無甚關系,予以刪略)。
為證實簽約關系,雙方須于下節各自加蓋印章鈴記。
參照原文第13頁執行條例,凡不適用的詞匯,可以刪除。在分包合同自簽訂執行日起的三十天內,應在合同上粘貼10先令印花。
附表一 總包合同內容
雙方簽訂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包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a.作為分包合同部份的文件
b.分包工程
附表三
a.(分包工程)價款
b.
(i)留置款的百分率
(ii)留置款期限
c.竣工時期
附表四 總包人的設施
a.建造工場
b.其他設施
附表五 保險
第一部份:分包人保險
第二部份:總包人保險單
總包人填寫附表注意事項
(完備附表手續)
第一附表:
本表須明確指明總包合同及其關聯的文件。
簽訂合同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雙方: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
建造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聯文件:總包合同通則
(工程)規格
建筑工程清單 1號……等
總包合同及其有關文件必須明確填寫。此外其他事項切勿列入。
第二附表:
凡作為分包合同一部份,和旨在明確說明分包工程的文件列入本附表,所以對分包工程的“建筑工程標價清單”,分包合同工程的圖樣,詳細規格,單價,價款,報價單和估值均列入此表。
有時可能遇到分包合同工程含有總包合同內所附某一部份的建筑工程清單,規格,摘要,圖樣,但除摘要與某一部份允許詳載于本附表外,須加注意:總包合同的單價,價格不可寫入建筑工程清單之內。
倘如分包合同工程方面沒有建筑工程標價清單,而分包工程上又須結合簽附分包人的報價單或分包合同工程的估價單,應該注意這些單上不可填寫與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合同條件或付款期限。在分包合同雖明顯拼除此種文件(指報價單,估價單)受到任何標準印刷的條件約束,但凡與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上述文件內(……)的任何規定應以刪去為宜。在文字刪除處由雙方簽署。之后,這些文件并入本附表,并寫明“經由總包人和分包人同意刪除并簽署”。
本附表內有時可能結合附入分包合同的補充條件,這是為了某些特殊原因而須要這樣做的,但分包合同是為適應于正常情況下的綜合的準則而制訂的。因此一般上說來,不應附入補充條件,因為補充條件的列入很可能引起疑惑,并與分包合同的整體不相一致。
在填寫這些文件時,必須注意要使完竣的部份工程務須與一筆交付的款數(第三附表內指明的)確切相當,寫明保證。除附于分包合同內的建筑工程清單上載明工程量是暫時規定的有待于重新衡量外,應該注寫,清單上并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與其相當的一筆付款的限制:參照9條(4)款。
第三附表:
a.款數:指單純的一筆付出的數目,分包合同內的“價款”含有工程經過授權更改而價款相應調整之意。在具有若干建筑工程清單時,所謂一筆付出的款數就指這些清單上價款總和的款數。
對各類型工作只單純標以一種單價和價款,這樣的分包合同格式是不宜使用的。沒有此種工作上數量明確的規定的情況下,就無法得出相應一筆付出的款數。
b.完工期間:應該作為期間長短(幾個星期或幾個月)來填寫,不可以作為指定的日期填寫。分包合同容許各不同期間做完各不同的工程。倘若要作規定的話,可以給某些合同工程指定各不同做完的時期,按所需要的指定給它們。
c.留置款百分率:應按簡易的百分率填寫。
d.留置款限度:倘須給予限度的話,應作一個簡單數字填寫。
第四附表:
參照分包合同第四條總包人提供分包人的設施,水電建造工場均應列入本附表內。附表內必須明確載明提供該項設施的條件,例如提供的吊車,使分包人能夠進行某項施工。倘如總包人對提供此類設施給分包人要收費的話,本表內也要載明該項收費及其單價,以便于分包人累算,以及怎樣付款和何時付款。正常的情況,該項收費與正式付款分開(意即單獨繳交現付),不必歸入分包合同里付款的條例規定內。
第五附表:
參照分包合同第13條填寫。在填寫本附表兩部份時,雙方須注意總包合同所須的各種保險由一方或另一方做到,但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復。
第一部份:指定由分包人辦理的保險。
第二部份:指定由總包人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第21條,(如果分包人欲圖享有保險單內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分包人享有的利益應該注明或特別載列于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倘如分包人不得享有總包人這份保險單的利益,那么本部份可以保留空白,不用填寫。
上述總包人用章
在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分包人用章
在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經由上述總包人簽字蓋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面遞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由上述分包人簽字蓋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面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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