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借款合同15篇(實用)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銀行借款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銀行借款合同1
合同編號:
借 款 人: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抵 押 人: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出 質 人:
身份證號碼:
企 業 代 碼 :
地 址:
保證人(開發商/售房單位):
企 業 代 碼:
地 址:
貸 款 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分行 支行
地 址: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在遵循公平原則的基礎上,經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茲遵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用途及撥付
1.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為(幣種) (大寫) 元整。
1.2本合同項下借款所購買并作為抵押物的個人產權房具體情況如下:
1)該房屋座落: 。
2)房屋類型: 3)房屋結構:
4)建筑面積: 5)抵押物價值:
6)購房合同編號: 7)房地產權證編號:
1.3借款人在此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第四條所列提款條件具備后,將貸款以借款人購房款名義一次或分次轉入借款指定 帳戶,帳號為 ,開戶銀行為 。上述授權行為是有效的、不可撤消的。貸款人的上述劃付即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不得再次要求提取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貸款本金。
1.4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二條 貸款期限及利率、計算方式
2.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 月,預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實際借款起始日期以貸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業務操作規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2.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
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周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及浮動區間規定執行。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周期、同檔次的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下浮(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如在貸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則自本合同約定的合同貸款利率調時間起,在新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上述利率浮動比例后執行新的合同貸款利率。
2.3簽訂貸款時的合同利率為 %(年利率),執行利率按貸款實際發放日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確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數/12。
2.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起息日為貸款發放日,計息方式為:貸款利息采取對年、對月、對日的計算方法,如果不能對年、對月、對日,以月末最后一日為對日。貸款期限滿年的按年利率計劃,滿月的按月利率計算,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計算,僅零頭天數按實際天數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
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利息=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零頭天數×日利率]
2.5若貸款期限內遇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本合同利率應按以下方式相應調整(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利率實行一年一定,在貸款期內分段計息。從利率調整的次年首日所在還款期起,按當期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
□利率實行一季一定,在貸款期內分段計息。從利率調整的次季首日所在還款期起,按當期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
□利率實行一月一定,在貸款期內分段計息。從利率調整的次年首月所在還款期起,按當期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
□在貸款期限內實行固定利率,不分段計息。
□其他方式
2.6若借款人未按規定按時足額償付當期貸款本息即為逾期,貸款人有權根據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參見本合同第十二條相關內容)。
第三條 費 用
3.1本合同簽訂過程中所涉及的評估、公正(如貸款人需要公證的)、抵押登記、保險等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3.2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其他有關責任義務,致使貸款人決定通過其他途徑采取補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復印費在內的一切費用概由借款人承擔。
第四條 借款人提款條件
4.1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供符合規定的購房合同。
4.2貸款采用抵押方式擔保的,已辦妥保險、公證(如貸款人要求辦理公證的)及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登記憑證、他項權利憑證、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人保管。
4.3貸款采用質押方式擔保的,已將質押物交由貸款人保管。
4.4本提款條件的設立,并不代表貸款人有義務依據此條件放款,貸款人未滿足提款條件的放款,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第五條 還款
5.1可選擇以下幾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期還款日為 ;
每期還本付息額=
貸款本金×期利率+貸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還款總期數-1]
□采用等額本金還款法,每期還款日為 ;
每期還本付息額=
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貸款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期利率
□到期一次性歸還本息,利隨本清(利息計算方式參見本合同第二條)。
□其他還款方式: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 個月(如:以每2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此處應填寫“2”。所填數字不得超過12個月。)
5.2分期還款的借款人自貸款實際發放的次期(公歷概念)起開始還款。貸款實際發放后次期的首期還款,需還清貸款發放當期和次期應還利息。首期還款的利息按照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期首期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占用天數計算,貸款實際占用天數超過一期的,超過部分的利息在首期還本付息金額中加收;貸款實際占用天數不滿一期的,不足部門的貸款利息在首期還付息金額中扣減。最后一期還款額的利息按照貸款上期還款日至實際到期之間的貸款實際占用天數計算。
5.3借款人應于本合同約定的每一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貸款本息足額存入其開立在貸款人處的還款帳戶(結算戶)中,帳號為 。借款人在此授權貸款人可從該存款帳戶中主動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5.4借款人如在貸款期內要求變更還款帳戶,須提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并重新簽訂委托扣款協議、約定新的還款帳戶啟用日期后方可實施。
5.5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扣款的存款帳戶若為可透支帳戶,當帳戶中存款余額不足以歸還當期貸款本息時,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可以在允許透支金額內以透支方式扣收到期應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由此發生的透支利息由借款人承擔。
5.6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若借款人未按規定按時足額償付到期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根據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扣收到期未還的本金、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5.7若發生貸款逾期,則該期還本利息的逾期罰金,應在歸還逾期貸款本息時一并繳付,且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5.8貸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征得貸款人的事先同意。未取得貸款人同意的,借款人仍應當依照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利息。
5.9借款人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在提前還款日當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第二條中的有關規定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已計收的貸款利息。
5.10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結欠本金的,貸款人除收取當期應收本息外,對其余結欠本金不再計息。
5.11借款人如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借款人應按照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 %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抵押擔保(本條適用時,在本條前的方框中打勾選擇)
6.1為保障貸款人(即抵押權人)債權的實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由抵押人以其有處分權的財產為抵押物向貸款人(即抵押權人)提供抵押擔保。
6.2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
名稱:
所在地:
數量(或面積):
現時狀況:
評估價值:
交易價格:
所有權屬:
使用權屬:
權證編號:
其他事項:
6.3抵押物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本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貸款人在借款人可透支帳戶(帳號為 )內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導致該帳戶發生透支的,抵押人以抵押物對該帳戶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于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帳戶透支本息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用、變賣費、通知借款人費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3)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業務操作規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6.4擔保期限自抵押登記辦妥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且透支帳戶所有人將透支額度調零或以其他方式為透支提供擔保并且被貸款人及透支帳戶開立行接受為止。
6.5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還及于其從物、從權利、物上代位權、附著物及孳息。
6.6在抵押存續期內,如抵押人死亡或終止,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上的抵押權繼續有效,抵押人的繼承人就此無權抗辯。
6.7擔保性質
抵押權人對抵押物享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時無須首先或同時向借款人或其它擔保人追索,抵押人以第一債務人的身份直接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并放棄一切抗辯權。
6.8抵押登記
(1)抵押人以依法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物抵押的,抵押當事人應依法向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獲得抵押證明扣抵押人應將抵押證明正本交付給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人以法律未強制要求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物抵押的,若抵押權人要求,則抵押人應辦理抵押登記。
(3)抵押登記的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6.9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后并經貸款人認可后,貸款人應根據抵押人的要求,將上述證明及有關權利憑證交還抵押人,并會同抵押人至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6.10保險
(1)抵押人如對抵押物已辦理保險的,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險權益轉讓手續;如尚未辦理保險的或原保險不符合抵押權人要求的,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五日內至抵押權人認可的保險公司,就指定的保險險種、期限和金額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險手續。
(2)抵押人應及時支付所有的保費,并及時將所有保險單據、憑證正本送交貸款人保管。
(3)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修改或變更保險單的任何條款或對保單作任何改變,不得終止或取消該等保險,或任憑及允許該等保險被撤銷、取消、終止或過期失效。
(4)若抵押人未及時對抵押物辦理保險或未積極維持該等保險的,貸款人有權對抵押物進行投保和/或維持該等保險,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抵押人負擔。雖有本款規定,但貸款人并無代抵押人投保及維持保險的任何義務。
(5)已保險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提前收回抵押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6.11抵押物共有人 完全同意該項抵押,當借款人、抵押人違約時同意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并同意以處分抵押所得價款償還貸款本息及罰息,并愿意接受司法機關的強制執行措施。
抵押物共有人 (簽章)
抵押物共有人 (簽章)
抵押物共有人 (簽章)
6.12約定事項
抵押人和貸款人進一步約定如下:
(1)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占管期間抵押人應當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其與抵押物有關的各項義務,及時支付與抵押物和抵押有關的一切稅金和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人的經營狀況和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應予以積極配合。
(3)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出售、交換、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也不得將抵押物改造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變抵押物使用性質。
(4)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者提供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抵押權人認可的擔保。
(5)如非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的滅失、毀損或價值減少,或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列入拆遷范圍,抵押人應當立即通知抵押權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抵押權人對因此所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及其他收益享有物上代位權。
(6)如抵押權人認為有必要,可以指定經有關部門批準的評估機構對抵押物進行評估,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7)如發生任何可能影響抵押人擔保責任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證在得知該情形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8)其他約定事項:
6.13抵押權的實現
(1)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提前到期的)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可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本合同已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的,則合同各方當事人同意貸款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被擔保全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
(2)抵押期間,抵押人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處置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必須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抵押所擔保的債權。
(3)抵押權人在實現債權過程中,有權指定受托人、拍賣行、估價師、律師或其他代理人行使其全部或部分權利,抵押人就此不得有異議。
(4)因本條所發生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抵押權人有權從其處分抵押物所獲的款項中直接扣收。
(5)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后,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而抵押人為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諾對未獲清償的債務與借款人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6.14如果抵押登記部門要求登記擔保期間的,本合同項下抵押的存續期間為抵押登記日起至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屆滿后二年止,即擔任期間到期日為 年 月 日。
□第七條 質押擔保(本條如需適用,
在本條前的方框中打勾選擇)
7.1為保障貸款人(即質押權人)債權的實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由出質人以下述質物出質提供擔保,并賦予貸款人第一受償權。
7.2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
名稱:
數量:
金額:
到期日:
權證編號:
其他事項:
7.3本合同的效力除及于上述質物外,還及于其從物、孽息。
7.4出質人是個人的,如出質人死亡,在貸款未全部清償前,質權人仍就質物享有質權,出質人的繼承人就此無權抗辯;出質人是法人的,若出質人進入破產程序,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不列入企業破產財產。
7.5擔保范圍
質物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貸款人在借款人可透支帳戶(帳號為 )內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導致該帳戶發生透支的,出質人以質物對該帳戶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所擔保的范圍除了上款所述主債權外,還及于由此產生的一切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于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帳戶透支本息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用、變賣費、通知出質人費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3)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押權人可以在質押期間內隨時要求質押人承擔擔保責任,質押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業務操作規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7.6擔保性質
質權人對質物享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時無須首先或同時向借款人或其它擔保人追索,出質人以第一債務人的身份直接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并放棄一切辯權。
7.7質物共有人 完全同意該項質押,當借款人、出質人違約時同意質權人處分質物,并同意以處分質物所得價款償還貸款本息及罰息,并愿意接受司法機關的強制執行措施。
質物共有人 (簽章)
質物共有人 (簽章)
質物共有人 (簽章)
7.8在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未清償前,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處置質物。
7.9出質人和質權人進一步約定如下:
(1)質物由質權人占有和保管,保管期間質權人應當承擔謹慎保管義務。在被擔保債權收回之前,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使用或代管質物。
(2)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處分質物;但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可以以質權人認可的方式和價格依法合理處分質物。出質人處分質物所得價款應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3)出質人的行為足以使質物減少的,質權認有權要求出質人停止其行為、恢復質物價值、采取積極措施防止質物價值減少,或者提供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質權人認可的擔保。
(4)非出質人的行為致使質物價值有減少或有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質權人認可的擔;蚱渌a救措施。
(5)因本合同項下質押擔保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出質人承擔,質權人有權從其處分質物所獲的款項中直接扣收。
(6)質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行使質權后,如果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而出質人的第三人的,出質人在此承諾對未獲清償的債務與借款人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7)其他約定事項:
7.10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提前到期的),質權人未能實現或者未能全部實現債權時,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質物,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價款超過被擔保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包括主債務人、擔保債務人)清償。
7.11如果有關登記部門要求登記擔保期間,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擔保期間為質押登記日起至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屆滿后二年止,即擔保期間到期日為 年 月 日。
□第八條 保證擔保(本條如需適用,在本條前的方框內打勾選擇)
8.1為保障貸款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8.2保證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本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金額人民幣
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貸款人在借款人可透支帳戶(帳號為 )內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導致該帳戶發生透支的,保證對該帳戶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擔保范圍為借款人在上述借款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于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帳戶透支本息、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3)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貸款人可以在保證期間內隨時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業務操作規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8.3保證人根據本合同對借款人所欠債務在擔保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借款人到期應付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無條件地作為第一債務人直接向貸款人支付款項以清償借款人所欠的債務,同時在此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各營業機構開立的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或從其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的有關帳戶中依法扣收,并放棄一切抗辯權。
8.4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請在方框內打勾選擇):
□全程連帶責任保證: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其屆滿之日起兩年止。經貸款人同意展期、重組的貸款,保證人的保證期間自新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借款人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但是,自借款人辦妥本合同第六條下抵押擔保的`抵押登記手續并且貸款人已收到其為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的他項權證正本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動解除,但對于在該日之前已到期的借款從債務,以及該日之前發生保證人或/及借款人的違約而引起的本合同項下債務,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和相應的違約責任。
借款人沒有依照借款合同規定履行債務的,在保證期間內,貸款人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貸款人未要求保證人履行債務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8.5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無須征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在原保證期間和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內,未經貸款人和保證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轉讓債務。
8.6保證人向貸款人陳述和保證:
(1)保證人(自然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保證人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有固定的工作和穩定的經濟收入,有符合法律規定的作為保證人應當具備的條件。簽署本合同是保證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對保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保證人(自然人)在此承諾,保證人失蹤、下落不明、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將由其監護人、財產監管人以保證人的財產為限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如保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將以其遺產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2)保證人(法人)是依法注冊成立、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符合法律規定的成為保證人應當具備的條件。簽署本合同是保證人的法人行為,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3)保證人保證其出具的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和資料均是真實、有效、完整、準確而無任何隱瞞的。
(4)保證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保證人所應遵守的法律、法規、規章、判決、裁決及命令,與不與保證人的章程或其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抵觸。
(5)保證人沒有隱瞞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其簽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對其營業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
(6)保證人在工作、地址(住址)、電話發生變化情況下,應及時通知貸款人。
第九條 其他債權擔保
9.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除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和第八條所列擔保外,還由以下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
(1)由 提供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 。
(2)由 提供 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 。
(3)由 提供 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 。
第十條 約定事項
抵押人和貸款人進一步約定如下:
10.1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占管期間抵押人應當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其與抵押物有關的各項義務,及時支付與抵押物和抵押有關的一切稅金和費用。
10.2貸款人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應予以積極配合。
10.3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出售、交換、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也不得將抵押物改造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變抵押物使用性質。
10.4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者提供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貸款人認可的擔保。
10.5如非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滅失、毀損或價值減少,或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列入拆遷范圍,抵押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貸款人對因此所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及其他收益享有物上代位權。
10.6抵押人與第三人就抵押物發生任何糾紛時,保證在十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0.7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 違約事件
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借款人的違約:
11.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
11.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11.3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材料;
11.4借款人拒絕或阻礙貸款人監督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保證人資信狀況或擔保物狀況的;
11.5借款人違反所在國家法律法規,受到刑事處罰的;
11.6借款人提供的擔保人/(擔保物)已經或將要不再具有提供與貸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違反其簽署的擔保文件的,或由于擔保人的其他行為,如擔保人出國未征得貸款人同意等導致其喪失擔保能力,或擔保能力明顯下降且沒有重新落實貸款人認可的相應擔保的。
11.7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或抵押人或出質人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押權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的;
11.8借款人或抵押人或出質人或保證人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定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協議的;
11.9借款人或抵押人或出質人或保證人涉及訴訟或被法院及其他權利機關監管、凍結其財產的;
11.10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的;
11.11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條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11.12發生其他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
11.13抵押人、質押人或保證人違約;
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抵押人違約:
11.14抵押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材料
11.15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任一約定事項的。
11.16抵押人(自然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接受繼承、遺贈的,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履行本抵押合同的;抵押人(法人)進入或可能進入停產、清算、解散、被撤銷、破產、減資、兼并、重組、分立或重大訴訟、仲裁、行政程序,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
11.17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滅物、毀損、沒收、征用、依法扣押、查封、強制收購或執行,或價值減少且未獲及時補救等,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
11.18抵押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的。
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出質人違約:
11.19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任一約定事項。
11.20出質人(自然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接受繼承、遺贈的,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履行本抵押合同的;出質人(法人)進入或可能進入停產、清算、解散、被撤銷、破產、減資、兼并、重組、分立或重大訴訟、仲裁、行政程序,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
11.21出質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行為的。
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保證人違約:
11.22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第八條任一約定事項、陳述與保證的;
11.23保證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的。
第十二條 違約處理
當本合同第十一條所列違約事件之一項或數項出現時,貸款人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種或數種措施進行處理:
12.1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其中,對于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的罰息率按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浮 %執行;對于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率按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浮 %執行。罰息自上述行為發生之日起按罰息率計收,直至清償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率計收復利;
12.2宣布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立即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各營業機構的全部存款帳戶中劃收,并通過各種形式向借款人及擔保人追索;
12.3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
12.4按擔保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或質物,清償貸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證人連帶責任;
12.5法律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在上述情況下,借款人同意無條件放棄抗辯權,并補償因其違約對貸款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 回購/階段性擔保
13.1抵押物為房產:(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本抵押房產已由 房產商與貸款人簽訂了《回購協議》或其他階段性擔保合同,抵押人已詳細閱讀并認真領會了前述協議中擔保合同內容,對其表述無任何異議,并愿意遵守和執行。
□本抵押房產未簽訂《回購協議》或其他階段性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14.1本合同中“抵押擔保、質押擔保、保證擔!睏l款的內容,如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本合同中其他條款的效力;
14.2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持續的擔保,不受本合同中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或其他任何原因而有所改變,也不因貸款人與借款人協議變更借款合同、貸款人同意貸款展期、重組及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發生任何變故而改變。
14.3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享有與主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14.4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任何有關本借款合同的爭議,均受貸款人主營業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4.5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寫的地址為各方同意的通訊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以上地址,均視為已送達,通訊地址如有變動,應于十日內通知簽約各方。
14.6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及各自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如有)簽字蓋章時生效。本合同如系以抵押物提供擔保的,若法律規定需辦理抵押物登記后合同才生效的,則本合同自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及各自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如有)簽字蓋章并辦妥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系以質押物提供質押擔保的,本合同自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及各自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如有)簽字蓋章并將質物移交貸款人占管時生效。
本合同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為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導致的透支帳戶發生的透支金額及相關費用全部清償時終止。
14.7本合同正式一式 份,副本數份備用。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借款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本合同附件為:
在簽署本合同時,各方當事人對合同的所有條款均無疑義并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借款人(簽字) 貸款人
(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抵押人 出質人
(法人公章或自然人簽章) (法人公章或自然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保證人
(法人公章或自然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銀行借款合同2
編號:______年[ ]字______號
貸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
貸款金額、期限及利率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乙方發放住房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貸款用于乙方購買坐落于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鎮)路(街)_________號_________房間的現(期)房物業,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利息從放款之日起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規定執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貸款的發放
第五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_________號和__________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后,以乙方購樓款的名義將貸款分_________次劃入售房者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以購買本合同第二條所列之房產。
(一)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后且在貸款發放前,如乙方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視上述糾紛解決情況在一年內決定是否解除或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七條 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貸款的歸還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自______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按月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萬元,共_________期。
乙方按季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個月的__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萬元,共______期。
乙方按_________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萬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條 乙方應在甲方開設存款賬戶,并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甲方于每期還款日從該存款賬戶中以第八條規定的方法扣收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 乙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甲方將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罰息。
第十二條 乙方不按期支付貸款利息時,甲方對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三條 乙方需提前還款的,提前還款額應為當期應付本息之整倍數,并在還款日_________日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后即為不可撤銷,并作為修改本合同的補充通知。
第十四條 乙方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方法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提前還本部分貸款的利息。
第十五條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甲方則不計收乙方提前還款部分的貸款利息。
第十六條 除非下列事項已在甲方感到滿意的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甲方有權在任何一項或多項事情發生時,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二)乙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三)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乙方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五)根據______號擔保合同的'約定,因擔保人(物)發生變故,致使擔保人須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質)押物的;
(六)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十七條 發生本合同項下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六)項規定的情形時,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_________號擔保合同同時到期,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義務或提前處分擔保物。
合同的變更
第十八條 乙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之債務轉讓給任何第三人,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甲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二十一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費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及實際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續費、公證費、房產過戶手續費及其他相關稅費,全部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二十三條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規定付足應付的任何款項、費用,使甲方決定以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追討,并從甲方實際支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并自在________號和____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之日起生效。
貸款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3
合同編號:年字第號
公路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借款人因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萬元,期限為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保保薄般y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保保病敖Y息日”指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
。保保场敖杩钊恕敝敢罁竞贤栌觅J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保保贰皩捪奁凇敝冈试S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保保浮绊椖俊敝腹贰
。保保埂敖ㄔO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保保保薄巴旯ぁ敝缚⒐蟾娼浻嘘P部門批準,項目交付使用。
。保保保病俺杀境А敝疙椖拷ㄔO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保保保础绊椖抠Y本金”指在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保保保怠皳P晕募敝笧榱吮WC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保脖竞贤夸浐蜅l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玻苯杩钊耸且婪ㄔO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準文件;
。玻诚蛸J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準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咨詢合同等;
2.4本合同項下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玻对诳偼顿Y中單列百分之的預備費用于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玻繁竞贤椣陆杩钊说膫鶆张c借款人其他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玻冈谡勁、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玻鼓壳盁o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貸款
。常辟J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萬元的貸款。
3.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于公路項目建設。
3.3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年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常丛谫J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準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矗北竞贤椣碌馁J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矗脖竞贤椣碌馁J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矗迟J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担笔状翁峥钋,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核;
5.1.2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担保成У慕ㄔO承包合同;
。担保瓷У脑牧瞎⿷贤
5.1.5項目財產保險單;
。担保端幸婪ㄉУ膿P晕募。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担玻睋:贤戏ㄓ行;
。担玻脖竞贤椣沦J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担玻次窗l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担玻栋幢竞贤幎ㄏ蛸J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提款和還款
。叮北竞贤椣沦J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叮脖竞贤椣沦J款分次提取,即:
。ǎ保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萬元;
。ǎ玻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萬元;
。ǎ常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萬元;
。叮辰杩钊舜_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貸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叮促J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叮等绻杩钊艘笕∠炕虿糠稚形刺崛〉馁J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叮督杩钊嗽诖_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叮繁竞贤椣沦J款的還款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還款日還款本金數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6.8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后,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叮菇杩钊擞糜跉w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幔方ǔ赏ㄜ嚭笫杖〉能囕v通行費;
。叮保暗冢叮箺l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叮保苯杩钊艘筇崆斑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對于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叮保步杩钊颂崆斑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萬元。
6.13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6.14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叮保等裟硞提款、還款、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賬戶監管
。罚睘楸WC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托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罚操~戶監管包括:
。罚玻北O督借款人?顚S,對非用于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罚玻秤袡鄰膬攤鹳~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罚辰杩钊藨谙率鰴C構開立并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為止:
。罚常遍_立于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余額不得低于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
。罚常查_立于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第7.4條規定的支出:
a.項目完工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悖杩钊耸杖〉墓こ坛邪贤⒃牧瞎⿷贤椣碌倪`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洌杩钊藦娜魏纹渌朗杖〉谋卷椖肯碌乃衅渌铐。
7.3.3開立于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并享有天的寬限期。
。罚唇杩钊顺兄Z,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項目建設期:
。幔唇杩钊说墓こ填A算應付的工程款
。猓竞贤椣碌牡狡诶
c.其他支出
7.4.2項目經營期:
。幔竞贤椣碌牡狡诶㈩~
。猓竞贤椣碌牡狡诒窘痤~
。悖竞贤椣聭Ц督o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洌唇杩钊说臓I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罚翟谫J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后(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罚顿J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擔保
。福睘楸WC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福保痹陧椖拷ㄔO期間內,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福保伯旐椖坎荒馨雌谕旯r,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于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福保辰杩钊艘砸婪ǐ@得的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并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項目建成后,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借款人承諾
。梗彼鞯年愂雠c保證真實無誤;
9.2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梗嘲凑毡竞贤徒钃幸幎ǖ挠猛臼褂觅J款;
。梗丛诿總財務年度結束后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后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并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注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9.5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梗侗卷椖康膮R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梗吩试S貸款人及其委托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并在作出決定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后實施;
。梗菇杩钊俗兏再Y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后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梗保敖杩钊松婕爸卮蠼洕m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后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1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貸款人承諾
10.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保埃矊Λ@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保保步杩钊宿D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受讓方必須經貸款人確認并承接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在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債務轉讓協議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保險
。保玻苯杩钊藨诒竞贤Ш笕諆认蛸J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為險、險、險;保險余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并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為止。
12.2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為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為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于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保常苯杩钊擞馄谖刺峥畹,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的違約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保常辰杩钊宋窗春贤幎ǖ挠猛臼褂觅J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的利息。
。保常唇杩钊诉`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13.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保常督杩钊诉`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為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定計收利息。
。保常钒l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公路收費權。
。保常附杩钊瞬话幢竞贤囊幎w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保常官J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的違約金:
。保常梗笔盏浇钃螅瑹o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保常梗矡o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保矗苯栀J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通訊
。保担北竞贤男兄械娜魏瓮ㄖ蜏贤ň鶓苯铀徒,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為送交時間。
。保担潮竞贤p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其他
。保叮北竞贤噪p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貸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附件一:承諾函
________銀行________分行:
為了使公路項目能夠按照預定的工期完工,本承諾當工程成本超過原定計劃資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資金不足時,本單位將以補充投資或向其他金融機構融資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項目所需的任何資金。
如本單位不能提供該項目所需資金導致項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單位將無條件代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本承諾獨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變更而修改、變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出具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擔保函
________銀行________分行:
本保證人對公路項目建成后,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在還本結息日不能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時,本保證人在接到你行還款通知的日內,將及時清償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本保證有效期限為兩年。
本保證在債務人轉讓債務時繼續有效。
保證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4
第一條 本協議為(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借款合同(下稱原合同)的借款延期償還協議書。
第二條 借款方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因貸款到期不能如期歸還時,可簽訂本協議。
第三條 展期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原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展期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展期借款利率:月息________‰。在協議履行中,如國家調整利率,自調日起,按調整利率執行。
第七條 原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條 展期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在展期內,借款方應主歸還借款。到期不還,不再重新展期,按逾期貸款處理。
第十條 原合同為保證借款合同時,保證人必須提供認可證明。
第十一條 本協議書一式____份,借款方____份,貸款方____份,保證人____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貸款方:(公章或借款合同專用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借款展期申請審批書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編號: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 借款金額 到期日 貸款審批書編號
合同編號 借據編號
展 期 理 理
申請展期金額
早請展期到期日
企 業(公章) 擔保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章) 年 月 日
信貸員審查: 章 年 月 日
科股長審核: 章 年 月 日
行長主任審批: 章 年 月 日
銀行借款合同5
訂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銀行___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預計用款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年______月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_____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借款合同6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鑒于:(以下稱借款人)
與甲方(以下簡稱抵押權人)于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民間借貸合同》,且借款人單方向甲方出具了《承諾書》。為保證借款人的能夠按時足額將《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等費用歸還給甲方和兌現《承諾書》承諾的內容,抵押人愿意用其有權處分的《抵押物清單》列示財產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償還《民間借貸合同》條款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和兌現承諾內容的擔保,并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見《抵押物清單》,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違約金、復利以及實現債權(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公證費、評估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的費用和兌現《承諾書》承諾的內容。
第二條 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并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文件交存于抵押權人保管。
第三條 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由于抵押人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補足責任,抵押人應在____日內或抵押權人規定的期限內向抵押權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五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毀損、出租、變賣、重復抵押、抵償債務、饋贈等。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應提前履行《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六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若抵押權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協助。重新估價后,抵押權人認為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
第七條 設定抵押物若需要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人應無條件配合抵押權人。
第八條 因發生《民間借貸合同》
第十條所述情形,抵押權人宣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九條 抵押人須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
第十條 《民間借貸合同》中的“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慎重承諾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應繼續按照本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1、借款人和抵押權人協商同意變更借款期限、利率、違約金等借貸條款,但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2、抵押權人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
3、借款利率依據《民間借貸合同》
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4、抵押權人將《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相關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的。
第十二條 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慎重承諾,如因履行《民間借貸合同》而到法院訴訟的,抵押人不按《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請求法院適當降低懲罰性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協議各方同意交由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7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為確保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產抵押予乙方,作為到期還清貸款的擔保。甲方保證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為此,甲、乙雙方根據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購買的該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_建設面積_________㎡,系_________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商品房,商品房預(銷)售合同號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出讓(劃撥)
第二條甲方同意將上述房地產及其附著物之全部權益設立抵押權抵押給乙方。
第三條甲方購買房地產的價格為_________萬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抵押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
第四條設立抵押之房地產擔保范圍為被擔保債務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抵押期限從借款開始至還清所欠款項為止。
第六條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間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39;管理情況,甲方不得拒絕。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變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為無效。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乙方同意的
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八條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它債權的擔保。
第九條除自然耗損外,抵押物發生損壞,甲方應當采取措施,負責保養和維修,以減少損失,其費用由甲方自負,并及時通知乙方。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不能或不足以作為債務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或根據《保險法》的規定直接向保險公司行使求償權。
第十條抵押物由于國家建設及其它政府行為而導致抵押物價值降低不足以作為債務擔保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
第十一條甲方應乙方要求需要保險的,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前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權人作為保險賠償的
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自行撤銷保險,在保險期限結束而本合同未結束時,應繼續全額投保。
第十二條抵押關系中合同主體發生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合同主體享有、承擔。抵押當事人應共同到市房產交易所申請辦理合同變更登記手續。合同條款有變化的須重新簽訂合同,并征得對方同意。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四條該抵押合同簽訂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屬于抵押財產),債務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債務,乙方可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申請處分抵押物。在處分抵押物時,除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須先繳納相當于土地出讓金數額外,所得款項按如下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稅費;
(三)償還債權人的債權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損害賠償金;
(四)剩余價款交還甲方。如果變賣原抵押物的價款不足償還乙方債權本息或有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追索應償還部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乙方有權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到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房屋他項權利登記,并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第十七條本合同全部條款履行完畢,甲、乙雙方應在____日內(港、澳、臺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到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辦理房屋他項權注銷手續。
第十八條本合同為單獨設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響。
第十九條甲方因工作調動,變更常住地址,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并經市房產交易所登記監證后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登記監證部門_________份。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
銀行借款合同8
借款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貸款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應借款方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的借款申請,貸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動資金外匯貸款。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規以及XX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______
1.2 借款金額:______ (大寫:______ )
1.3 借款期限:______
借款期限為 ,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第三條 提款
3.1 提款期為 天,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3.2 借款方如需調整提款計劃,應至少提前十天提出,并經貸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注銷,但事前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
利息每 計收一次,結息日為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余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借款方應于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3 利息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方以銷售收入及其他可還貸資金歸還借款。借款方應按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或分次歸還全部借款本金。還款計劃如下:
5.2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如確需調整還款計劃,應提前一個月通知貸款方,并經貸款方同意。貸款到期,貸款方因客觀原因不能如數歸還,借款方應至少提前十五天向貸款方提交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后才能展期;同時,借貸雙方對本合同中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3 借款到期未還又未經貸款方批準展期,對該逾期貸款,貸款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礎上加收 %的利息。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按期還款,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第七條 約定事項
7.1 借款方應在貸款方開立往來帳戶。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的進出口結算業務全部交貸款方辦理。貸款項下進口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
7.2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并為之提供工作便 利。貸款方有權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借款方應按月報民生產經營有關的統計、財會報表及貸款方要求的其他資料。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7.3 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
7.4 如果借款方今后采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籌措流動資金,借款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還本付息;
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后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采取信貸制裁措施。
8.2 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于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8.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帳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對8.1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對第8.1條款所述違約行為,從違約之日起違約發生日借款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 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宣布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償付;
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以采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8.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一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并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并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9.2 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9.3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9.4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9.5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9.6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貸雙方各執 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 貸款方:XX銀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簽字人:______ 簽字人:______
職務:______ 職務:______
本合同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在________簽署
銀行借款合同9
借款人: (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 (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因擴大生產經營活動,向乙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 佰 拾 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月。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可順延,順延期限另行約定。
三、借款利息為 零 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動資金借款,用于公司經營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10
( )農銀借合字第______號
經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縣支行(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農業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方提供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息按月息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用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銀行借款合同日期
金額
日期
金額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份,按規定加收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__%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第六條 在借款方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借款方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七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訴訟須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八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________份。
借款方
借款單位: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經辦人:(簽章)
開戶銀行及賬號:
貸款方
貸款單位: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簽章)
經辦人:(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借款合同11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月收息。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借款方、出借方、擔保人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簽字、蓋章)
乙方(出借人)(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擔保人)(簽字、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據今借到人民幣 元(本金),借款期限自起到____日止。
借款人:
保證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12
甲方:
乙方:
鑒于 (借款人名稱)向 銀行 (分行名稱)分行申請使用(貸款名稱)貸款,根據 銀行與 (國外銀行名稱)簽訂的國外貸款協議, (借款人名稱)與 銀行 (分行名稱)分行于 年 月 日在 (簽約地)簽訂本轉貸款協議。雙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條 定義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協議下列用語的定義如下:
“借款人”指 ,其法定地址為 ;
“貸款人”指 銀行總行或 銀行 分行,其法定地址為:
“擔保人”指 ,其法定地址為 ;
“項目”指 ;
“商務合同”指作為買方的 (公司名稱)公司與作為賣方的 (公司名稱)公司于 年 月 日簽訂的有關“項目”的商務合同(合同號為 );
“國外貸款協議”指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貸款,“貸款人”同(銀行名稱)銀行簽訂的本“項目”的信貸協議;
“工作日”指 銀行總行或其分行以外開門營業的日子;
“承保人”指 保險總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條 貸款的金額和用途
“貸款人”在此同意,轉貸給“借款人”總金額不超過(金額)的貸款(大寫: )。
本貸款協議項下的貸款權限用于支付“商務合同”項下的貸款及有關費用。
第三條 貸款的期限
根據“國外貸款協議”的規定,本協議的貸款期限為 年,其中用款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截止),寬限期為 年(自用款截止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結束),還款期為 年(自寬限期結束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最后一次還款后結束)。
第四條 貸款帳戶
本協議生效后,“借款人”應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帳戶和本外幣存款帳戶(包括人民幣和外匯還款準備金戶),用地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五條 貸款的使用及前提條件
一、在具備下列條件后,“借款人”方可在本協議項下使用貸款:
1.“國外貸款協議”業已生效并允許支款;
2.“商務合同”業經有關當局批準生效;
3.“貸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務合同”規定列X用途的用款計劃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協議十二條中所做各項保證,未發生任何違約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匯管理局的要求進行外債登記。
二、本協議項下貸款的用款期為 個月,自 之日起至 之日止。用款期滿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貸款應提前 個工作日通知“貸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請延長用款期,應在用款期結束前 天提出,由“貸款人”與國外貸款銀行聯系。如國外貸款銀行同意,可以為“借款人”辦理延期用款手續。
第六條 利息及費用
一、本貸款的利率為年率 %,一年以360天為基礎,按實際發生天數計算,利息每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 年 月 日和 月 日為收息日。
二、承擔費為年率 %,一年以360天計算。計算期按貸款的未用余額,自簽訂“國外貸款協議”日 天后開始,到每次實際支用貸款日止,每 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和 月 日為收費日。第一次收費日為“國外貸款協議”簽訂后第 天。
三、管理費費率為 %,按貸款總額于簽訂“國外貸款協議”后 天內由“借款人”通過“貸款人”對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貸項下發生的保險費用由“貸款人”中數向“借款人”收取。
五、“貸款人”為提供本貸款收取的.轉貸手續費為年率 %,以與提供本貸款相同的貨幣按尚未償付的貸款發生額并以與計算利息相同的方法與利息同時向“借款人”計收。
六、“國外貸款協議”項下發生的任何其它費用(包括協議執行費用等)及國內轉貸過程中在本協議項下發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負擔。
七、“借款人”應以與貸款相同的貨幣無條件地按期向“貸款人”支付上述利息和所有費用。如“借款人”到期未能支付,“貸款人”則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或其分支機構開立的任何外匯或人民幣帳戶中主動借記尚未償付金額。
第七條 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應按照“貸款人”提出的還款時間表中列X的金額和日期,按期如數償還貸款本息和支付費用。“借款人”應提前 個工作日將應償付款項支付給“貸款人”以保證“貸款人”按時向國外貸款銀行還款。
二、“借款人”應以與貸款貨幣相同的貨幣還本付息,支付費用。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政府貸款可以提前還款。“借款人”應將提前還款金額、方式事先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如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做答復,即視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二、買方信貸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提前50天通知“貸款人”。在得到“貸款人”書面同意后,從還款時間表列X的最后一期還款開始倒順序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應在付息日進行,提前還款金額應為一期還款額的完整倍數。
三、“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通知為不可撤銷的。已提前還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貸。
貸款人(簽章): 借款人(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人(簽章):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銀行借款合同13
甲方:
乙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方應根據本合同議定的借款時間將款項于借款起始日,通過公司賬號、公司出納(自然人)賬號或直接用現金,以網上銀行、轉賬、電匯或現金的`方式匯(存)至乙方帳戶,并起息;乙方應于承諾還款日期按時還款,并止息。
二、利息、服務費清算應按上述規定計算,利隨本清,利息由乙方歸還借款時,一并主動劃付給甲方。
三、逾期:乙方到期未能歸還,逾期按借款余額每日5%計收違約金。
四、擔保: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條款時,其擔保人要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包括本金、利息、服務費、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擔保期限為兩年。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簽訂后即成借據,雙方不再另行立其它借款、還款字據;
六、合同終止:當乙方用完款項,將款通過網上銀行、轉賬、電匯或現金的方式匯至或存入甲方帳戶,匯款或轉賬、存款憑證即為還款憑證;甲方接到乙方所歸還的款項,經查收本金、利息及服務費無誤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簽訂地址為佛山,如有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可以向佛山人民法院起訴;
九、附加協議:如此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控因素或因人為原因導致借款不能如期返還,那么甲方有權處理乙方和擔保方名下物業(其中包括出售或進行二次抵押給甲方)。 擔保方名下物業有:
1.坐落于____市____區____鎮龍山社區居民委員會家具材料城3-80D地塊。
2.坐落于____市禪____區文化中路88號2區76座。 本簽訂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借方):簽字 乙方(借款方):簽字 擔保人
(一):簽字 擔保人
(二):簽字
銀行借款合同14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借款人與貸款人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1 幣種:人民幣。
1.2 額(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所欠本金的實際金額以貸款人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1.3 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4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挪作他用。
第二條 利息及計息方法
2.1月利率:_______。
2.2 一年期以內的短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本合同利率不作調整。
2.3 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中長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根據基準利率的浮動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調整本合同利率。
2.4 貸款利息的計算公式:
貸款利息=本合同約定利率放款金額實際占用天數。其中實際占用天數從放款日開始計算。
2.5 本合同項下貸款按月結息,貸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最后到期時利隨本清。
第三條 貸款的發放
3.1 借款人在第1.3條確定的期限內可一次或分次辦理手續,向貸款人申請放款。但每次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申請。
3.2 貸款人在放款前有權審查下列事項,并根據審查結果自主決定是否放款:
(1)借款人是否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
(2)有關的擔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3 貸款人根據《借款憑證》一次或分次向借款人放款。
3.4 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如實際放款日與借款合同和《借款憑證》不一致時,以實際放款日為準。
第四條 還款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的還款日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4.2 借款人應按時足額地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4.3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從其開立在溫州市商業銀行的存款帳戶中主動劃收貸款本息。
4.4 借款人在征得貸款人同意后可以提前歸還貸款。
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計收提前還款日至《借款憑證》記載的還款日期間的利息。
第五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5.1 借款人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5.2 借款人保證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個人經濟收入、開支、負債等情況,及時、完整、真實、準確地提供貸款人所需的情況和相關材料。
5.3 借款人必須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狀況、家庭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2)借款人的家庭發生重大變故;
(3)抵押物發生毀損,價值明顯減少;
(4)質押物的權利價值明顯減少;
(5)保證人的財務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不能歸還向金融機構的借款;
(6)發生其他影響借款人償債能力的事件;
(7)借款人通訊地址、電話號碼變更的。
第六條 債權擔保
6.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及相關費用由以下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提供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為溫商銀( ) _______年( )保字_____________________號].
(2)由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為溫商銀( )_______年( )抵字______________號].
(3)由___________(出質人)提供______________(質物)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為溫商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質字______________號].
第七條 違約事件
7.1 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構成本條所稱的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貸款的行為;
(2)借款人拒不接受貸款人正常的財務監督及經營監督,或者借款人提供虛假材料;
(3)借款人涉及違法活動或刑事案件;
(4)借款人發生第5.3條所列的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影響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的。
(5)借款人經營發生嚴重虧損或拖欠任一金融機構任何信貸合同項下本金或利息的;
(6)抵押財產發生毀損,借款人沒有提供新的有效擔保措施;
(7)借款人或擔保人下落不明或無法聯系。
7.2 有違約事件發生時,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
(2)單方面宣布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貸款本金并結清利。
(3)采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借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8.2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8.3 對借款人所欠的貨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及其他費用,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從其開立在溫州市商業銀行的任何帳戶內扣收。
8.4 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仲裁等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通知費、催告費、律師費、查詢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0.1 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貸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0.2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其本人個人信用報告,用以審核借款人個人貸款申請,并將個人信用信息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報送。
10.3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0.4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或蓋章后生效。
10.5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數份備查。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公章)
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
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15
編號 縣 鄉
經中國農業銀行 縣支行 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 (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 貸款 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
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 %。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 %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借款擔保協議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 作擔保。
第八、貸款到期后1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 份,借款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擔保單位(擔保人)1份,公證單位1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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