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制度【優秀】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應急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應急管理制度1
危險源安全管制度理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管理、監控、預防事故發生,保障公司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登記、檢測、評價、監控、應急救援和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
第三條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第二章
工作職責
第四條
綜合部是本規定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規定的編制、修訂;負責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危險源隱患治理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對各部門在危險源管理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第五條
危險源所屬部門全面負責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隱患治理工作;負責對危險源辨識、評價、建檔、監控,在職責范圍內對危險源管理工作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第六條
各專業處室依據自身職能劃分負責專業范圍內的各項管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內容和要求
第一節
危險源的辨識、登記、評價和備案
第七條
公司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實行“公司統一監管,職能處室專業管理”的原則。
第八條
公司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xx)中規定的標準,由綜合部在每年第四季度組織一次對公司的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進行辨識,屬于重大危險源的,及時進行登記。
第九條
危險源在辨識出后,公司成立安全評估組,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安全評價,以評估危險源的危險因素、危害特性、管理現狀、導致事故的途徑等。
第十條
評價工作結束后,由安全評估組編制《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應當分析科學、辨識充分、數據準確、內容完整,改進措施應具體可行,結論客觀公正。其編制內容包括:
(一)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二)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
(三)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四)可能發生的事故種類、途徑及嚴重程度;
(五)防范事故的對策措施;
(六)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與評價;
(七)評估結論與建議等。
第十一條
《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在編制完成后,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核、確認,經審核批準的《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報送公司綜合部備案。
第十二條
當重大危險源現狀發生以下變更時,應當對危險源進行重新辨識與評價,并將評價報告報公司綜合部備案。
(一)重大危險源生產、儲運地址發生變化的;
(二)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變化的;
(三)應急救援預案發生變化的;
(四)危險化學品的容量、介質發生變化的;
(五)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國家有關標準發生變化。
第十三條
對新構成的重大危險源,所屬部門應及時對危險源進行登記、評價、建檔;對經技術改造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經安全評價后,報公司綜合部。綜合部負責及時更新公司重大危險源信息,對消除的重大危險源及時報綜合部核銷。
第二節
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第十四條
對公司存在的重大危險源,由綜合部會負責進行統一管理,綜合部負責日常的監督管理,生產部負責日常的全面管理。
第十五條
公司對危險源實行安全承包制度。由公司負責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檢測監控等規章制度、控制方案,并將管理職責分解、落實到各崗位,明確各級人員在重大危險源管理中的安全工作職責。當危險源管理人員發生變更時,應及時調整重大危險源安全承包人。
第十六條
危險源旁設置標識牌,標識牌中應明示危險物質、理化性質、危險特性、應急措施、注意事項、承包責任人等信息。
第十七條
公司每季度對危險源進行專項安全檢查,并形成記錄,對檢查出的隱患按照公司隱患排查治理方案相關要求進行整改、落實、歸檔。檢查的內容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
(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危險源的登記建檔情況;
(四)危險源的安全評估、檢測、監控情況;
(五)危險源設備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情況;
(六)危險源現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七)崗位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
(八)應急救援組織建設和人員配備情況;
(九)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工作情況;
(十)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及維護、保養情況。
第十八條
根據管理職責,危險源的各級安全承包人應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檢查。
第十九條
公司、應嚴格控制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工藝參數,定期對現場環境進行檢測、分析;對涉及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尤其是特種設備,應按規定定期檢驗、檢測,并做好檢驗、檢測記錄、臺帳。
第二十條
檢查中發現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時,應立即采取措施,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及時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對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隱患,應制定切實、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同時,有關事故隱患信息應立即上報公司綜合部。
第二十一條
針對危險源的危險特性,公司應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組織機構,配備充足的應急器材、設施,并每季度組織員工的學習與演練,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將危險源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列入年度培訓計劃中,保障崗位員工掌握重大危險源的理化性質、危險特性、操作規程、操作注意事項、應急處置、安全防護、安全管理要求等安全知識。
第二十三條
公司綜合部建立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檔案,檔案內容包括:
(一)重大危險源的有關管理制度;
(二)重大危險源管理與監控實施方案;
(三)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
(四)重大危險源監控檢查記錄;
(五)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
預案和演練記錄。
第二十四條
公司綜合部每月統計各部門危險源的運行、監控情況,填寫《危險源監控臺帳》,經公司安全主管審核后,每月28日前報總公司綜合部備案。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由綜合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與總公司相關制度出現相抵觸時,按總公司制度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應急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防止和抑制突發事件,減少事故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環境的危害,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結合四川革什扎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吉牛水電站工程各參建單位。
第二章救援范圍
第三條救援范圍
施工生產中突發的各類事故,包括有毒有害作業導致的人員傷害和食物中毒;自然原因造成的不可抗拒的災害;其他突發事件。
第三章組織機構、職責
第四條組織機構、職責
1、成立指揮領導小組
(1)由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副職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公布相關人員名單與聯系方式;
(2)職責是負責對突發事件組織救援的.協調與指揮和對外聯系與求助。
2、成立救援隊
(1)由安全管理部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明確負責人,公布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2)職責是突發事件發生后迅速到位,維護現場治安,控制事故區域人員、車輛的干擾,參與救援。
3、成立救援隊
(1)由主管領導、相關部門人員及其他人員組成,公布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2)職責是組織現場救援的實施,搶救人員和財產,控制事態擴大,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保護好現場。
4、成立運輸隊
(1)由綜合行政部、車輛運輸單位及其他人員組成,明確負責人,公布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2)職責是保證救援車輛的及時到位和運輸。
5、成立供給組
(1)由后勤、物資部門及其他人員組成,明確負責人,公布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2)職責是保證救援物資器材的儲備、保管和應急供給。
第四章對外聯系、報告
第五條對外聯系、報告
1、與當地具備醫療救助條件的醫院提前聯系溝通約定,明確聯系電話并公布,以便得到應急救助。
2、交通、火災、爆炸事故在自救的同時,視其情況,及時報告當地交通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請予救援,并公布聯系電話。
3、發生人員傷亡和較大交通設備、財產損失事故或其他有影響的事件,在組織救援的同時上報公司相關領導和相關主管部門。
第五章條件保障
第六條條件保障
1、提前備用救援所需的物資器材,保證充足和完好。
2、保持指揮通訊系統的暢通。
3、安全部門、前方生產調度部門為救援組織部門,事故(事件)發生后,現場目擊人應第一時間報告上述部門和單位領導,及時啟動救援預案。
4、適時組織應急救援演練,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實施。
第六章附則
第七條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電站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應急管理制度3
應急值守是應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職責,為切實做好應急值守工作,進一步加強管理,規范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守人員要持續高度職責感和政治敏感性,認真履行應急值守職責,堅守崗位,遵守值班紀律。
二、應急值守實行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各類突發信息報告及時、處置及時,不得遲報、瞞報、漏報。
三、值守人員負責接聽電話、傳真,以及其他形式的.各種信息,并做好值守記錄。包括來電來訪人姓名、住址、有效聯系方式、反映狀況、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
四、值守人員要定時巡查有關重點要害部位、重要守護目標以及有關隱患源、可疑人物,確保安全。
五、值守人員要注意掌握收集重要動態信息。收到突發事件狀況信息后,要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報告帶班領導,并按要求及時書面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六、值守人員要遵守保密制度。值班記錄不得交無關人員翻閱,不得向無關人員泄漏記錄資料。
應急管理制度4
(一)為確保物資裝備狀態良好,為突發事故時開展救援提供保障,根據《煤礦安全規程》(20xx)第 672 條“煤礦企業應當落實應急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事故預警、應急值守、信息報告、現場處置、應急投入、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安全避險設施管理和使用等規章制度”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應急救援物資包括井下各種應急救援器材和應急藥品。
(三)按規定配齊各種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加強日常管理和監督。
(四)非事故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應急物資裝備。特殊情況須經煤礦領導同意方可使用。
(五)定期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清點、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應急救援物資及時進行更換、維修、保養。
(六)在定期檢查中發現應急救援物資毀損、丟失的要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進行賠償。
應急管理制度5
為確保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執行,推動應急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的資料包括:應急管理工作開展狀況;應急預案制定和執行狀況;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狀況;突發事件風險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狀況;應急保障措施落實狀況;應急管理制度制定狀況;應急管理相關工作措施的'落實狀況。
二、督查采取綜合督查、專項督查、經常性督查等形式進行。
三、制定督查工作計劃,根據不同階段工作任務,明確督查的重點和要求,促進應急管理工作的規范化、法制化,進一步健全完善應急體系建設。
四、被督查的單位要用心主動配合督查組的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檔案,實事求是地向督查組匯報工作開展狀況。
五、督查工作在鄉政府的領導下,由鄉應急辦牽頭組織實施。督查活動主要采取聽取匯報、實地查看以及查閱相關文件、資料等方式進行。督查工作結束后,及時反饋督查狀況,并構成督查報告。
應急管理制度6
一、基本制度
1、開會不得遲到早退,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會場,每次都要簽到,三次遲到將做自動退社處理。
2、社團成員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破壞學校的規章制度,如有此類事件發生(包括被其他同學舉報),將被退出社團。
3、未經團委允許,不得擅自舉行活動或組織成員集會,擾亂學校秩序。
4、與各社團要保持友好關系,互相幫助,共同進步。
5、社團是為全校同學服務的,各項活動應面向全校各個班級(特殊活動除外),如有成員故意分裂同學關系,有嚴重級別歧視的.,將被退出社團。
7、社團組織活動期間,如有成員發生各種矛盾、沖突等不良現象(無法避免的事件另外處理),將在社團考核中扣10分,情節嚴重的社員要報德育處給予處理。
8、活動前一周提交活動書面計劃,經團委審核后(大型活動須經團委領導批示)后方可實行,活動計劃一定要詳細周密,如場地,時間,物品申請,規模等,活動結束后上交工作總結并存檔。
9、所有活動應在課余時間開展,如果有成員不經過批準擅自組織,社團考核扣5分。
二、財務制度:
1、各項財務支出必須詳細列表,并附上正式發票,以便成員審查帳目,經手人需簽字。
2、社團開展活動時所用的校設備以及公共設備必須及時、完好無損的送回原處,若有損壞或丟失由損害人承擔。
3、社團每次財務支出以后必須馬上將發票保存至負責人處。
4、嚴禁亂收費,會費使用不規范以及亂開發票的,一經審查核實,當事人將送至德育處給予處分并追究其責任,賠償社團所有開支。
三、補充
1、每個社員都要有主人翁的精神,要對社團內的事情鞠躬盡瘁,全力以赴。
2、每個社員對社團的發展以及規劃都有發表意見的權利以及使命,有什么好的建議可以上報社長,然后社長上報團委,一經錄用,給予獎分。
4、學期末,根據考核分數評選出優秀社團兩名,每個社團評出1―2名優秀社員。學校將統一頒獎。
應急管理制度7
為完善我公司應急管理體系,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發揮其應有作用,有效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發生,特制定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管理制度:
1、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為應對突發事件而準備,在應急救援救護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所以必須保證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在日常的完備有效,不得隨意使用或挪作他用。
2、各隊組對現有的應急救援物資裝備負有儲存和妥善保管的責任,對救援物資裝備應定人、定點、定期管理。
3、對于具備應急救援器材箱的隊組應明確應急救援器材箱鑰匙所在,不得隨意挪動,保證在突發事件時應急救援器材箱可以順利開啟。
4、各個救援物資裝備責任人應按規定定期對物資裝備進行檢查、維護、清潔,及時更新有效期以外或狀態不良的'物資裝備、補充缺失的物資裝備、定期進行清潔擦拭,如發現較為嚴重問題時,應及時上報。并將檢查、維護、清潔情況記錄在案。
5、加強對員工的培訓教育,使員工掌握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的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確保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在日常情況下的完備有效。
6、供應科經常對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存儲、檢查、維護、擦拭、記錄情況進行督導,促進對救援物資裝備管理水平的持續提高。
7、對于工作不到位現象,供應科有權根據相關管理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對于由于工作失誤而造成的后果按公司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8、不得隨意對應急救援物資裝備進行拆解維修。
應急管理制度8
目錄
1、值班工作制度
2、待機工作制度
3、交接班制度
4、技術裝備檢查維護保養制度
5、學習訓練制度
6、考勤制度
7、戰后總結講評制度
8、下井預防檢查制度
9、材料裝備庫管理制度
10、救護車輛管理使用制度
11、計劃與財務管理制度
值班工作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時刻堅守工作崗位,一律不準脫離本隊范圍,不遲到、不早退、儀器要保持完好狀態。在值班期間迅速完成各自的任務。
2、值班人員嚴禁飲酒,發現飲酒上崗者立即停止其工作,責令檢查,按管理制度進行處理,酗酒鬧事,情節嚴重者,加重處罰。
3、擔任電話值班的人員按照《煤礦救護規程》履行自己的職責,電話值班室嚴禁閑雜人員入內,違者按中隊獎懲規定進行處理。
4、值班裝備必須時刻處于完好的戰斗狀態,并保持清潔,處理事故迅即出動。
5、每次轉入值班前,要按時檢修各種儀器、裝備,使各種儀器、裝備達到戰斗準備的完好狀態,救護隊值班期間不定期抽查,一項不合格,除即刻整改外,扣除當月績效考核100分。
6、值班小隊須24小時堅守崗位(就餐時間按照作息時間表進行);電話值班員輪流就餐,其任務根據《軍事化礦山救護隊戰斗行動準則》對隊員特殊職責的規定執行。
7、值班小隊職責是擔任井下排放瓦斯、啟封密閉、外出救災、反風演習、處理礦井突發事件等工作。
待機工作制度
1、待機小隊負責本周的井下預防檢查、熟悉巷道、演習訓練、業務考核、礦臨時性任務等。
2、礦井發生重大事故或突發事件,如需要待機小隊,待機小隊應立即出發,完成搶險救災及其他任務。
3、待機小隊分組下井預防檢查時間應不少于2小時,檢查地點按照中隊安排,不得隨意改變檢查地點,嚴格遵守上下井管理制度,違者按礦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5、待機期間,嚴禁請假,特殊情況須經值班領導同意。
6、待機人員不得飲酒,發現飲酒停止工作,造成惡劣影響的或嚴重后果的嚴肅處理。
7、如因特殊工作,需要待機小隊上班時,待機小隊隊員接到命令后,應按時到位,聽從指揮、服從命令,協同值班小隊共同完成任務。
交接班制度
1、救護中隊實行5天待機、5天值班、5天休班制度,3個小隊輪流待機、值班、休班。交接班時待機小隊轉入值班,值班小隊休班,休班小隊轉入待機,法定節假日由值班小隊來擔任值班工作。
2、各小隊長履行交接班手續,交班小隊必須保證共用裝備、值班電話、電視、床、桌子、椅子等設施及各種表格完好、記錄齊全。
3、交接班時間為1小時,交接班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交接班,無故不到者責令做檢查,根據情節輕重按中隊有關規定制度予以處理,有特殊情況要事先請假。
4、救護隊的電話值班室、會議室、各小隊的設施、物品如有損壞、丟失由電話值班員、小隊長負責賠償或修理。
5、交接班時,救護中隊室內外衛生必須保持清潔,室內外衛生做到共用設施完好,窗明地凈無雜物,否則接班小隊不予接班。
6、值班小隊在交接班后,聽到事故電鈴實驗響聲后,方可離開中隊。
技術裝備維修保養制度
1、認真執行救護技術裝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隊員個人使用的儀器實行專責制,小隊裝備保管和使用實行定人、定物制,大型救護裝備實行副中隊長包機制(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
2、救護儀器裝備的使用隊員和維修人員應以主人翁的態度,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用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維護好設備。
3、救護隊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儀器裝備,通過日常學習、專業培訓,做到“四懂、三會”(懂結構、懂性能、懂用途、懂原理;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
4、救護隊小隊長及隊員,必須做好下列各項主要工作:⑴正確使用儀器裝備,嚴格遵守操作程序,按標準規定對儀器進行校驗,對裝備進行檢查。
⑵精心維護、嚴格執行個人自保、小隊長聯保、隊分管領導全保制度。
⑶儀器裝備的拆裝按相關說明及程序,嚴謹、細致按順序進行拆裝。
⑷認真填寫個人儀器、小隊裝備及中隊大型救護裝備檢查運行記錄。
⑸經常保持裝備儀器和環境清潔衛生,達到“全、亮、準、尖、利、穩”六字要求。
5、小隊共用裝備必須認真執行完好交接班制度。
6、中隊指揮員、小隊長,應定時、不定時的進行儀器裝備的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患于未然。
學習和訓練制度
1、業務理論學習必須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結合自己的實踐經驗,學習與礦山救護工作有關的煤礦專業理論知識及救護業務基本知識,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完成作戰任務。
2、業務學習為“礦山救護理論知識500題”及救護相關專業知識;儀器裝備為八大儀器和救護裝備;救護技能為模擬人心肺復蘇、包扎止血搬運、風帳等救護基本技術;體質訓練為8項體育;戰術訓練為高溫演習、急行軍耐力訓練;軍事訓練為軍事隊列演練。
3、在業務學習時間內,中隊值班指揮員進行監督,小隊長組織,隊員不準遲到、早退、不準交頭接耳、大聲喧嘩,要認真做好記錄。
4、定期對所學內容進行考核,業務考核及格分數定為90分,90分以下為不合格,達到90分(包括90分)以上方進行計分。
5、礦山救護隊必須進行嚴格的軍事化訓練,軍事訓練必須做為日常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6、儀器裝備的訓練值班期間每天正常不少于2h,并進行月度綜合操作考核。
7、戰術及相關技能訓練,按要求進行月度集中訓練,并進行小隊集體及個人操作考核,進行評比,與獎罰制度相掛鉤。
8、全體指戰員必須每天堅持規定的體質訓練,通過訓練應達到資質認證驗收最低標準要求,并進行月度綜合考核。
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我隊的勞動紀律,規范職工工作行為,促使職工嚴格遵守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證工作時間充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隊值班領導為全隊的考勤員。考勤員應堅持原則、責任心強、工作認真負責。全體職工要支持點名、考勤人員的工作,提前到規定的考勤點,端坐在自己的位臵上,保持嚴肅的紀律,點名時必須答“到” 。
三、點名、考勤的具體規定:
1、待機、值班期間為24h工作制,實行每天3次點名,上午1次、下午1次,晚上1次;
2、點名具體時間為:上午上班8:00點名;下午上班2:00點名;晚上為7:30點名(作息、點名時間根據礦工作時間,進行調整);中隊管理人員、事務員、材料員實行一天四簽名制度,遲簽或漏簽每次給予績效考核50分的處罰。
3、救護隊職工,每遲到一次扣月度績效考核50分;早退一次扣100分;超過半小時不到崗也不請假視為脫崗扣績效考核500分;
4、因工作性質特殊,中隊值班領導可在值班期間實行不定期的`“合事故電鈴”進行點名:值班人員聽到事故鈴聲后,必須在1min內趕到車庫內列隊點名,遲到或不到者分別扣除績效考核100分和200分。
四、下列情況視同出勤:
1、礦或單位因工作需要,外出短期崗位培訓或學習;
2、因工外出或在外執行上級領導安排的任務外出;
3、實行補休制度的職工在補休期間;
4、職工經組織批準外出療養期間。
五、請假和銷假:值班期間原則上不準請假,如果卻有特殊事由,可在保證隊員6人值班的情況下,向中隊值班領導和小隊長請假,并辦理外出請假手續,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1、值班期間請假必須向當天值班領導請假,凡請假超過1天的必須向中隊長請示,不允許他人代請或電話請假,確因急事需他人代請或電話請假時,過后本人必須補填請假單申明理由;
2、休病假、事假,每休1天,扣除月度績效考核200分,扣除部分分給本小隊其他上班人員;
3、1次請假超過4小時(包括晚上),均按1天事假計算;月度請假的核算實行請假時間累計,全月請假時間累計4小時者按1天處理;不足1h,按1h處理;不足0.5h,按0.5h計算,每小時扣個人績效考核50分。
4、病假:必須有曠醫院出具的病假單,方可進行請假;
5、年休假:職工根據年初排定的休假日期休年休假,但必須經中隊長批準,工資科核實并簽字,在規定時間內按時返回上班,沒有請假不按時上班的均按曠班處理。
七、因工作特殊需要,職工必須在制度規定的工作時間之外(包括法定節假日、休班期間)加班時,盡量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職工在因工外出、學習、集訓期間遇有法定節日、公休假日,按正常工作處理,回單位后不再補休,也不按加班考勤。
戰后總結講評制度
一、戰后總結講評工作必須在歸隊后48小時內召開。
二、總結講評要實事求是,勇于開展自我批評,對救災工作、技術性出動中出現的違章行為,敢于指出、揭露。
三、對救災及技術性出動當中的違章行為必須做到“三不放過”即:有違章行為不指出不放過;違章者不接受教訓不放過;對違章者沒有處理不放過。
四、總結出的好的經驗教訓要求全體指戰員共同學習,遵守在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指戰員要進行表揚、獎勵。
五、講評工作要求每個指戰人員都踴躍發言,以認真、嚴肅的態度來對待此項工作。
六、每次總結講工作必須有專人做好記錄,并保存。
七、所有參加搶險救災工作的指戰員必須按規定參加戰后總結講評制度,無故不參加者扣考評1分。
下井預防檢查制度
一、每周必須下井檢查礦主要采掘工作面,由待機小隊擔任預防檢查工作。
二、下井預防檢查的人員為待機小隊全體人員,并由中隊指揮員帶隊,安排預防檢查地點,并對檢查點所經的封閉巷道和工作面進行全面檢查。
三、巡回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隱患及時匯報處理。
四、預防檢查工作必須認真,嚴格做到有巷必查,不得漏檢、假檢、如果違返上報中隊進行處理。
五、預防檢查必須按時下井,按時出井,如提前升井,發現一次扣當月績效考核200分。
六、每天預防檢查要作好記錄,升井后繪制好檢查路線圖井,并由小隊長向中隊詳細匯報檢查存在的情況。
材料裝備庫房管理制度
一、目的:保證按質按量按時供應日常救護所需物資,合理儲備和節約使用物資,保證物資質量,減少浪費,提高救護中隊的經濟效益。
二、物資保管
1、根據不同類別、形狀、特點、用途分區存放;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齊”,“四號定位”擺放。(三清:材料清、數量清、規格清;二齊:擺放整齊、庫容整齊;四號定位:按區、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保管物資應做到“十不”,即不銹、不潮、不凍、不霉、不腐、不變質、不揮發、不漏、不爆、不混、按物資保管技術要求,適當進行加墊、通風、清洗、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裝,存放不當應及時改進;
3、實行一料一單,先進先出,后進后出,庫存情況及時反映領導,并按計劃定時向礦供應科領取;
4、發料應對保質負責,嚴禁發不合格物資;嚴格注意防火、防盜。
三、帳務處理
1、保管員應建立材料帳,并按規定項目仔細記好帳目。
2、記帳要認真,帳、卡、物三相符,材料收支與結存要保持平衡。
3、每月3號前填報收支結存月報表,報有關領導和內部市場。
四、廢舊物資回收利用管理
1、及時對廢舊材料、儀器、裝備進行回收;
2、嚴格執行交舊領新制度。
車輛管理使用制度
為保證礦山救護隊正常戰備值班,充分合理用好車,管好車,厲行節約,嚴格制度,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救護隊車輛管理工作由中隊長專管、司機班具體負責,非事故性出動由調度室或礦分管領導負責派車,嚴格執行派車記錄制度。
二、戰備救護車在非事故出動情況下,任何人無權動用;礦特殊用車情況下由分管礦領導安排方可動用。
三、救護值班車輛必須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和齊全的救護應急裝備,要做到聞警即出。如有故障,要立即報告中隊值班領導,經救護中隊長同意后,及時修復,否則影響救災出動,要從嚴處理。
四、救護車輛出車必須堅持專人安排、及時返回、準確記錄,司機若未經派車或允許將車開出,按開私車、脫崗進行處理,發生一次扣除當月全額獎金。若發生事故一切后果自負,并進行下崗學習三個月。
五、調度室安排非戰備車輛進行巡檢或長途用車,值班司機要按時發車、收車,如不能按時返回,跟車司機應向救護隊長講明原因。
六、嚴禁將車輛私自交給非值班救護車輛駕駛員動用,違者扣除績效考核200分。隨車工具駕駛員要認真保管,無故丟失照價賠償。
七、除正常出車檢查、日檢查外,每星期
二、六司機必須對車輛進行一次全面的維護檢查和保養,并對車輛進行清洗,達到安全,整潔,隨時保證出動。
八、救護車輛需要修理(值班司機無法修理)時,先由救護隊長、技術主管組織值班司機制定修理方案,報告礦主管領導,批準后送礦修理廠修理。
九、車庫的一切設施由駕駛員保管,個人不準私自換車庫,不準私自給外單位借用車庫,車庫禁止存放私人物品。
十、救護隊車輛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嚴禁車輛帶病、裝備不全交接班,出現問題一次,追究交接班當事人責任。
計劃與財務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本隊的計劃與財務工作,發揮計劃與財務在本隊經營管理和提高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二、中隊計劃與財務管理制度具體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嚴格遵守礦各項財務計劃規定;
2、建立健全計劃與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對年度財務計劃收支進行科學預測;
3、在合理安排經費的基礎上,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編制內容詳盡的財務計劃報主管領導審批。
4、財務及管理人員要嚴格控制本隊的日常經費的使用,對本隊的各小隊及司機班使用經費進行嚴格的監督,及時糾正各種鋪張浪費現象。
5、固定資產的移動、報廢,必須有主管領導同意和財務部門的監督。
6、使用現金辦理報銷及外出學習結帳時,必須要有正式的發票和詳細的購貨單,一并報呈隊主管審批后,再交至財務人員辦理。
7、辦理各項業務的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好現金和支票,如沒有使用,必須立即交回礦財務部門。若因丟失或其他原因造成經濟損失,由經辦人承擔。辦理業務的人員,必須遵守財務制度,領取現金和支票,必須簽字并及時辦理報銷事宜。
應急管理制度9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導和規范我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按照“鎮級領導直接負責、各部門負責人積極配合、認真落實食品安全工作”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特制定本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要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并有針對性地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負責人是各單位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級別,組織實施分級臨控、分級管理。
(三)依靠科學,加強協作
要依靠科學妥善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真正做到守土有責、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在及時上報上級部門的同時,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二、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所稱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及其原料購進、生產、加工、包裝、貯存、運輸、銷售等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重大傷亡、眾多人數患病或者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重大危害的情況。
三、組織領導
(一)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總體負責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其主要任務是:
1、研究確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
2、由組長或委托副組長宣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命令。
3、協調解決應急處理存在的重大問題。
4、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情況。
(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任務是:
1、煤炭壩鎮食品安全日常信息收集處理工作;負責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組織建立和管理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組織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評估,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
2、協調解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3、匯總事故情況。
4、適時通報、公布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
5、負責組織完成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要成立相應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主要任務是:
1、負責本部門責任區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和現場指揮,
組織應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2、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后勤保障、信息上報、恢復生產秩序等工作。
3、檢查、督促各成員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定期進行演練。
各村(社區)、部門單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在發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向鎮食安辦及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并負責協調各村(社區)、部門單位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應急預案的啟動準備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并負責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四)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下設警戒保衛、醫療救護、后勤保障、善后處理、事故調查五個工作小組。
1、警戒保衛組:由鎮派出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派出所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配合有關部門營救受害人員,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現場,協助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醫療救護組:由鎮衛生院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建立穩定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隊伍,指導急救人員迅速展開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量降到最低程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及時向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人員搶救工作的進展情況。
3、后勤保障組:由鎮食安辦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根據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發生地安排應急藥品和物資,統籌調度,有償調撥,保證應急物資的.供應。
4、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所在村(社區)負責,主要職責是:根據實際情況,協調其他相關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后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并及時向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善后處理情況和動態。
5、事故調查組:由公司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并及時向縣有關部門報告事故調查情況。
四、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和評估
(一)事故報告
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對本責任區內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向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事故評估
鎮食品安全協調小組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和食品安全專家或責成事故發生地村(社區)主任赴現場開展調查核實工作,對事故的類別、性質、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圍進行科學的評估確認。
(三)事故通報
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發生的情況,及時向事故可能波及的省、市、縣等區域的相關部門通報情況,要求嚴加篩選監督。
五、應急預案的啟動
經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織評估確認,對符合本預案適用范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建議。
應急管理制度10
為做好我院應急處置工作,指導應急搶救,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為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物資概念
(一)應急物資是指在事故即將發生前用于控制事故發生,或事故發生后用于疏散、搶救、搶險等應急救援的工具、物品、器材、裝備等一切相關物資。
(二)應急物資中藥品器材由藥劑科統一管理,醫療器械設備由器械科統一管理,其他后勤保障物資由總務科統一管理,應急時啟用。
二、應急物資的采購入庫
(一)應急物資由醫院藥劑科、器械科、總務科按采購程序采購;緊急采購的應急物資,電話請示分管領導后采購,采購手續后補。
(二)應急物資必須入庫統一保管。
(三)應急物資管理要建立專賬,由專人管理。
(四)應急物資驗收入庫,必須一一清點、登記,及時入賬。
三、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
(一)經檢驗合格的應急物資,實行分區、分類存放和定位管理。保管人員必須嚴格控制應急物質庫存數量,定期檢查,及時更換、補充。
(二)應急物資應妥善保管,保護物資的質量。
(三)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防止應急物資挪用、流失和失效,保管人員原則上每季定期檢查一次應急物資和工具的情況,發現缺少和不能使用的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確保正常使用,每次檢查時要進行詳細記錄,留存備查。
四、儲備種類及任務
醫院應急儲備物質包括:
(一)應急期間需要的處置突發事件的專業應急物資,如適量的藥品器材、生命復蘇設備、消毒藥品器材與防護用品等。
(二)在突發事件發生后用于救濟的基本生活物資,如水與方便食品等。
(三)與醫患生活息息相關的`重要物資。
五、應急物資的調撥
(一)應急物資由醫院應急指揮領導統一調度、使用。
(二)應急物資調用根據“先近后遠,滿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則進行。
(三)長期建立與相關供貨公司、供貨商、及其他部門物資調劑供應渠道合同,以備物資短缺時,可迅速調入。隨時保證提供醫院應急物質的供應(聯系電話xxxxxxxxxx)
六、應急物資責任管理
(一)不準私自挪用,占用應急救援物資,一經發現追究責任。
(二)對于可以重復使用的應急物資,使用者需妥善使用和保管好,使用完后及時歸還庫房。如果故意損壞或用后不歸,將原價賠償。
應急管理制度11
一、應急響應制度
為有效應對緊急事件,做好事故發生的應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特制定本制度。
1、煤礦井下及井上發生事故后,事故發生現場的職工必須立即如實向現場負責人(區隊班組長、安監員)和調度室簡要匯報事故發生情況及災害影響情況。
2、事故現場負責人(區隊班組長、安監員)和職工,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組織現場人員和能利用的工具材料進行搶救,把事故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3、現場無法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救災滅災,需要撤離現場的,事故現場負責人應迅速組織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離并及時佩戴相關安全防護用具。
4、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匯報礦值班領導及其他有關負責人,礦有關領導迅速對事故危害程度進行分析,并對事故進行評估定級,確定是礦井重大災害事件,應該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由礦長下令啟動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礦山救護隊和組織臨時救援力量進行救援搶救,并迅速按照科學有效的原則,制定現場救援、搶險方案,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
6、《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立在調度室)立即采取緊急電話的方式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工
程師及以上人員、生產科室負責人,同時采取群發短信功能發信息2遍的方式通知應急救援人員。
7、應急救援人員接到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通知后,立即組織本單位相關人員10分鐘內趕到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通知電話不接或未及時到礦者要查明原因對無故不到者追究相關責任。
8、應急救援人員到礦后,應立即到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簽到。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以上人員在調度臺指揮救援,其余人員在調度辦公室待命。
9、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后,如果事故較大,預計大飯鋪煤礦難以控制,立即向安監局匯報事故情況,發出“現場應急”警報。啟動準格爾旗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災,安監局根據災情發展變化決定是否請求地方政府或上級機關增援,是否啟動一級的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
10、對于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學實用的應對處置方案,明確各施救小組的處置措施,隊伍部署的方式,專用設備,器械、物資、藥品的調用程序以及不同處置小組間的協作要求。
11、調度室接到事故報警時,必須掌握以下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影響范圍,事故現場傷亡情況、人員是否已安全撤離、是否進行現場搶險、有無災情擴大可能等,做好記錄并立即匯報值班領導,根據災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啟動相應事故應急預案。如確需啟動應急預案進行搶險救災,則根據事故類別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并按照其應急程序和現場應急處置辦法進行搶險
救災。
12、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性質,啟動相應的事故救援預案。應急救援指揮部在進一步核實事故災害性質、發生地點、涉及范圍、受害人員分布,根據不同事故類型、救災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開展救援的情況,確定《處置方案》,做好施救準備實施救援。
13、大飯鋪煤礦針對緊急發生的事故、事件或災難嚴重程度不同,采用的應急救援響應級別也不同,大飯鋪煤礦把應急救援響應的級別分為四級:
( 1 )四級響應:(礦級救援指揮部響應)本礦井發生事故,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人以下死亡;造成1000萬元以下(不含1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礦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認為需要啟動四級響應的事故災難。
( 2 )三級響應:(縣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后,礦級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足,無力控制事態,需要上級增援;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9人以下死亡;造成50人以下(不含50人)重傷;造成1000萬元以上(不含1000萬)5000萬元以下(不含5000萬)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上報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 3 )二級響應標準:(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后,事故后10人以上,30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10-30人以下死亡;造成100人以下(不含100人)重傷;造成5000萬元
以上(不含5000萬)1億元以下(不含1億)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并立即上報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
( 4 )一級響應標準:(國家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后,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0人死亡;造成100人以上重傷;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并立即上報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
14、對于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學實用的應對處置方案,明確各施救小組的處置措施,隊伍部署的方式,專用設備,器械、物資、藥品的調用程序以及不同處置小組間的協作要求。
二、應急預案制訂、公布實施、修訂和備案登記制度
1、目的
為了規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煤礦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煤礦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
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3、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2)結合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結合本項目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4)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5)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6)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礦的應急工作要求;
(7)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8)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煤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以下簡稱導則),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煤礦應急預案體系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①針對煤礦存在的各種風險,由煤礦安全監察科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綜合應急預案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②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由煤礦安監科和煤礦技術總工組織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a專項預案包括: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b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③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關鍵崗位、重點部位,由所在生產區域技術人員組織制定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4、應急預案的評審
(1)評審方法:
應急預案評審采取形式評審和要素評審兩種方法。
形式評審主要用于應急預案備案時的評審,要素評審用于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應急預案評審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種意見進行判定。對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項目,應給出具體修改意見或建議。
①形式評審。
依據《導則》和有關規范,對應急預案的層次結構、內容格式、語言文字、附件項目以及編制程序等內容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應急預案的規范性和編制程序。
②要素評審。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導則》和有關行業規范,從合法性、完整性、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操作性和銜接性等方面對應急預
案進行評審。為細化評審,采用列表方式分別對應急預案的要素進行評審。評審時,將應急預案的要素內容與評審表中所列要素的內容進行對照,判斷是否符合有關要求,指出存在問題及不足。應急預案要素分為關鍵要素和一般要素。
a關鍵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必須規范的內容。包括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信息報告與處置和應急響應程序與處置技術等要素。關鍵要素必須符合公司實際和有關規定要求。
b一般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可簡寫或省略的內容。包括應急預案中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單位概況等要素。
(2)評審程序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①評審準備。成立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成員包括礦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涉及單位負責人及技術人員。
②組織評審。評審工作由煤礦礦長主持,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討論并提出會議評審意見。現場處置方案的評審,采取演練的方式對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③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編制組織者應認真組織分析研究評審意見,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④批準印發。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符合要求的,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由礦長簽發。
5 、應急預案的備案
(1)煤礦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公司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②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③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2)公司應當向接受備案的上級部門,領取備案登記證明。
6 、應急預案的實施
(1)煤礦各部門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2)定期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3)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4)煤礦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
(5)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6)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①周圍作業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②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③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④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⑤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8)煤礦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必須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9)若發生事故,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它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三、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措施培訓制度
為促進我礦干部培訓工作有序開展,提高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促進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大飯鋪煤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和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1、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原則
(2)堅持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
(3)堅持集中培訓與在崗自學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的原則
(5)堅持教學相長、保證質量的原則
(6)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原則
2、安監科負責本礦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管理和考核工作。
3、應急管理培訓的主要對象是:各業務部門負責人、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隊伍。
4、培訓工作分級分類進行,安監科負責全礦工作人員的應急管理培訓、新進人員的培訓、工作需要時的崗位培訓。
5、培訓對象在參加上級組織的集中脫產培訓期間,享受在崗同等待遇。
6、培訓的.主要內容。圍繞貫徹落實內蒙古安監局對應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重點學習應急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分析我礦應急工作形勢任務、了解本單位應急管理經驗、熟悉掌握應急預案和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方法、學習運用應急指揮新技術設備和指揮手段等。通過培訓,強化培訓對象對應急管理的宏觀認識和依法實施管理意識,提高科學決策水平,提升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突發事件的處置應對能力。
7、各級各部門(單位)應急管理機構除組織或參加上級集中脫產培訓外,還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1)以崗代培。通過參加工作實踐和接受指導,提高應急管理的規劃組織能力和管理水平。
(2)以學代培。大力倡導和鼓勵工作人員自行組織學習和培訓工作,通過自學不斷更新觀念、強化內在素質,提高工作能力。
(3)以研代培。組織各種研究活動,安排有關人員參與,提高工作水平。
8、安監科和各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制訂計劃和實施意見,認真抓好培訓工作。
9、加大師資力量,建立相應的培訓師資檔案。采取請進來、送出去等多種方式培養培訓教師,還可采取從公司應急管理工作專業人才庫和專家組內聘請專家等辦法,解決好培訓的師資問題。
10、將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應急管理建設的重要內容進行部署和規劃,必須在預算中列支開展應用培訓的所需經費,保證培訓工作經費的及時足額到位。
11、建立應急管理培訓考核和激勵機制,對各部門進行年度考核。
12、加強培訓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培訓工作檔案,如實記載培訓工作和受培訓人員情況。
13、教育培訓檔案內容包括:教育培訓工作的相關制度、培訓工作計劃、總結、教案、培訓考勤登記、考卷、考試成績單、各期培訓人員花名冊。
四、應急預案演練、總結和評估制度
為做好對突發事件應急準備,提高對應急反應、控制和救援能力,堅持“以人為本、常抓不懈、重在預防”的安全思想,保障公路暢通,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結合實際,依據有關應急預案,模擬應對突發事件,制定本制度。
1、應急演練的目的:
(1)檢驗預案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從而完善和提高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準備檢查應對突發事件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設備、裝備、技術等方面準備工作,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鍛煉隊伍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單位和人員等對應急預案的熟練程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2、應急演練原則
(1)結合實際、合理定位。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明確演練目的,根據資源條件確定演練方式和規模。
(2)著眼實戰、講求實效。以提高應急指揮人員的智慧協調能力、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為著眼點,重視對演練效果的評估、考核、總結推廣好經驗,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3)精心組織、確保安全。精心策劃演練內容,科學設計演練方案,周密組織演練活動,制定并嚴格遵守安全措施,確保演練的安全。
3、應急管理指揮機構
建立突發事件應對長效機制,成立搶險應急指揮部,并將逐步建立一支完善相對固定、精干的搶險救援應急隊伍,以此逐步建立長效機制,提高及時應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搶險救援應急指揮部
由礦長擔任總指揮,總工程師任副總指揮,所屬各科室(區隊)長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對突發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有重大社會影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的,按照應急響應職責范圍進行統一指揮,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組成職責范圍內的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4、應急救援隊伍組成及裝備
(1)隊伍組成所屬各單位應建立一支相對固定和精干的應急救援隊伍。
(2)應急物資及設備
(3)應急救援的教育、培訓
為促進我礦干部培訓工作有序開展,提高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促進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我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和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度如下管理制度:
①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a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原則
b堅持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
c堅持集中培訓與在崗自學相結合的原則
d堅持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的原則
e堅持教學相長、保證質量的原則
f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原則
②安全培訓單位負責本礦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管理和考核工作。
③應急管理培訓的主要對象是:各部門負責人、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志愿者。
④培訓工作分級分類進行,安全培訓單位負責全礦領導干部、機關工作人員的應急管理培訓、任職培訓、新進人員的培訓、工作需要時的崗位培訓。
⑤所有應急管理專職人員每年必須接受培訓,培訓時間原則上為1至2周,一般每年累計不少于5天。
⑥培訓對象在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期間,享受在崗同等待遇。
⑦各級各部門應急管理機構除組織或參加上級集中培訓外,還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⑧安全培訓單位和各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統一部署的要求,制訂計劃和實施意見,認真抓好培訓工作。
⑨將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應急管理建設的重要內容進行部署和規劃,必須在預算中列出開展應用培訓所需經費,保證培訓工作經費的及時足額到位和培訓工作的順利進行。
5、應急演練的實施
所屬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年度應急正常化、制度化演練計劃方案,其內容如下:
(1)制定年度正常化、制度化演練計劃并保證年度內落實。
(2)有針對性的制定應急演練實施方案,經應急領導小組或有關專家評估認可后實施。
(3)在正式演練之前,進行模擬或桌面演練,檢查其演練方案是否可行。
(4)根據應急演練實施方案進行演練的籌備和準備工作。
(5)應急演練領導小組現場查看應急演練現場、演練隊伍、演練設備、物資及安全設施情況。
(6)應急演練籌備小組向應急演練領導小組對演練準備情況進行匯報并決定演練時間。
(7)實戰演練要嚴格按照批準的方案進行,其過程和計劃方案不得擅自更改。
(8)應急演練結束后,應認真總結并對此次演練進行評價。
(9)結合演練效果,修改和完善應急預案。
6、應急值班
應急演練應根據實際發生突發事件程序,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班領導及值班人員應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值班期間,如發生緊急重大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
7、演練結束與終止
演練完畢,由應急演練總指揮宣布演練終止,演練終止后所有人員停止演練活動,按預定方案集合并依次組織疏散,應急保障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對演練場地進行清理和恢復。
8、應急演練評估
所屬各應急管理機構應對所屬單位應急演練工作進行總結評估,編寫估報告,按要求上報。
(1)評價目的
針對評價得出的結論,對不足之進行有目的的整改,以達到提高實戰應急救援工作整體水平的目的。
(2)總結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
①應急機構、應急平臺、應急體系建設情況;
②救援隊伍建設情況、事故救援情況、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情況;
③演練預案編制合理性與可操作性;
④應急指揮人員的指揮協調能力;
⑤參演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⑥應急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使用性、演練目標的實現情況;
⑧應急演練的成本效益分析;
⑨應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問題及對策、對完善預案的建議等。
(3)報告的要求及上報時間
五、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制度
為充分利用應急物資資源,規范救援應急物資管理和使用,保證應急物資的及時調配,為突發事件和事故搶險提供物資儲備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應急物資倉庫設立和責任單位
(1)應急物資倉庫的建立
①地面設雨季“三防”消防救災倉庫1個;
②地面設應急設備儲存地點2個。
③礦山救援裝備倉庫1個。
(2)應急物資倉庫責任單位
①地面設雨季“三防”、水災救災倉庫,由物資供應部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②地面消防救災倉庫,由通風隊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③地面設應急設備儲存地點,由機電科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④礦山救援裝備倉庫由兼職救護隊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2、應急物資的管理
(1)應急物資的采購
煤礦應急物資的采購,由應急物資管理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結合煤礦實際情況,提前30天,提出購買應急物資采購計劃,并報請公司有關單位和人員審查批準后,統一報公司物資采購部采購,由應急物資管理部門負責領取后,在應急物資儲備倉庫妥善保存。財務部要建立應急資金管理帳戶,做到專款專用,及時補充和更新。
(2)應急物資的配備
煤礦應急物資儲備根據煤礦受災害威脅情況,實際能力合理配置,所配置物資符合法律、法規和上級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各應急物資儲備責任單位的第一把手是物資儲備工作第一責任人,要確保物資儲備種類、數量與礦井規模、企業的發展相適應,能夠滿足災變時應急搶險救災時的需求。
(3)應急物資的保管
應急物資的保管由各負責單位明確具體管理人員,應急物資做到分類存放,掛牌管理,建立臺帳,動態更新。
(4)應急物資的保養和維護
應急物資至少每月保養、維護一次,并做好登記,發現應急物資損壞、破損以及功能達不到要求的,要及時進行更換,確保應急物資種類、數量滿足應急救災的需要。
(5)應急物資的調撥和使用
應急物資應由煤礦應急管理機構或應急辦公室統一調配使用,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挪用。
應急物資調撥和使用權限與程序如下:
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和使用權限:
當有以下情況發生時,可以對應急物資進行調配和使用:
①煤礦發生突發事故或災害,需要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調撥和使用應急物資進行搶險救災時。
②接到上級煤炭主管部門或政府部門,需要調撥應急物資搶險救災時。
③煤礦應急救援管理機構認為需要調配和使用應急救援物資時。
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和使用程序: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急辦公室)下達調撥和使用應急物資命令→礦調度室→應急物資儲備單位負責人→應急物資庫管員→出庫應急物資出庫后,20天內應補齊物資儲備庫內的應急物資。
(6)應急物資的更新和補充
應急物資因損壞、過期等原因,管理人員應提出補充意見,報相關部門及時更新、補充。
(7)倉庫管理員崗位責任制
①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加強責任心,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
②熟悉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所管物資、設備、器材的入庫驗收、
記賬、保管、發放等工作,掌握庫存情況;
③能熟練管理進庫物資的詳細資料,做到所管物資標記明顯、擺放整齊、數量準確、帳物相符;
④庫存物資做到零整分開、分類存放,每天堅持打掃衛生,清除浮塵,保持衛生清潔;
⑤每月至少一次對庫內物資進行保養、維修,對過期、失效、損壞的設備、物資及時提出更換、補充建議;
⑥加強安全觀念,妥善保管倉庫物資,做好物資的防火、防盜、防潮、防腐等工作;
⑦庫存物資未經主管部門允許不得發放和使用。
六、應急物資、設備檢查維護保養制度
1、日常檢查
(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檢查應由所在崗位執行。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儀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電工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3)儀表組每周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消防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5)消防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2、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1)每周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①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②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③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④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⑤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①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②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③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七、事故預警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事故預警和調查處理程序,做好事故統計和檔案管理工作,加強對事故的管理,以便總結經驗、接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令)等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礦井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總則
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事故預警
(1)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范圍,煤礦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是指已經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和較大涉險事故的信息。包括:
①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
③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⑤事故性質暫時界定不清的各類事故,包括礦井職工在工作崗位因自身疾病或其他原因導致傷殘或死亡的情況;
⑥較大涉險事故是指:
a涉險10人以上的事故;
b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c緊急疏散人員500人以上和住院觀察10人以上的事故;
d其他較大涉險事故。
上述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2)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時限及處置辦法
①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調度室及礦值班領導報告;值班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縣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鄂市分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縣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鄂市分局報告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②事故具體情況暫時不清楚的,負責事故報告的單位可以先報事故概況,隨后補報事故全面情況。對事故性質(含職工在崗因病死亡)暫時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時報告。事故信息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負責事故報告的單位應當按規定及時續報。較大涉險事故、一般事故、較大事故每日至少續報1次;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續報2次。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于當日續報。
③調度室接到事故匯報后,應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匯報,并及時組織衛生所、辦公室及有關人員緊急集合,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做好臨時記錄。
④事故單位必須保護好現場,因搶救需變動事故現場時,應做好標志。
3、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內容
(1)書面報告的內容
①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產能等基本情況;
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③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應急救援情況);
④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⑤已經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2)使用電話快報,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①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
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③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
4、事故統計分析
(1)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重傷及重大僥幸事故或雖屬輕傷但性質嚴重的,應由礦領導、分管領導、總工程師在三日內組織分析,其它輕傷事故、僥幸事故由安監科在三日內組織分析。
(2)事故分析參加人員和單位包括:分管領導、安監科、調度室、機電科及事故責任單位的相關人員等。
(3)事故教訓和今后應采取的措施,在分析后24小時內必須貫徹到事故所在單位的全體人員。重傷及重大僥幸事故,必須在全礦范圍內進行貫徹,深刻吸取事故教訓。
(4)安監科建立事故分析和統計記錄,詳細記錄事故情況及分析結果。
(5)煤礦企業職工在工作崗位因病導致傷亡,必須經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調查、縣級以上醫院診斷、公安部門證明(法醫鑒定),并分別出具證明材料。醫院診斷、法醫鑒定結論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調查結果必須清楚和明確。醫院診斷證明、法醫鑒定材料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的調查報告及事故舉報核查情況要向省煤礦安全監察局事故調查處報告,確認系由職工本人疾病造成的死亡,不按事故統計,并將證明材料留存事故調查處立卷存檔備案,以便據實修改統計資料。
(6)發生一般死亡事故,由縣級政府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發生較大及以上人員死亡事故,按《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上報,落實事故調查處理。
5、事故處理
(1)對出現的各類事故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切實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未落實不放過。
(2)事故調查分析時,應查明事故的詳細經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性質和責任者,并提出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及防范措施的建議。
(3)事故處理意見應由安監科書面報礦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執行。
(4)事故調查分析時,發生事故的單位和有關人員應據實提供有關資料,不得編謊、捏造。
(5)發生死亡事故,根據上級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處理意見落實對有關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6)工傷申報須由安監科報人力資源部和衛生所備案。
6、其它事項
(1)各單位發生工傷事故后,嚴格按照《工傷事故處理規定》具體要求向安監科報告,未按規定報告的,一律視為隱瞞事故處理。
(2)事故發生后,不按規定及時報告的,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現場帶班負責人每人罰款200元;發生事故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出,根據事故性質及嚴重程度,每次對責任單位罰款5000-10000元,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現場帶班負責人每人罰款1000-3000元。
(3)對瞞報的工傷事故要升級處理,即輕傷要作為重傷處理,
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同等對待。
八、事故救援評估和總結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我礦生產過程中潛在的職業安全健康事故(災害)或事件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2、應急管理原則
(1)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應急和應急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2)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3)預防為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
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
工作。強化一線人員的緊急處置和逃生的能力,“早發現、早報告、迅捷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4)科學實用
應急預案應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通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進行編制;應急對策簡練實用,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改進。依法規范,加強管理。
(5)分級響應
應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響范圍,實施分級應急響應。
3、應急管理機構及職責
(1)領導機構
總指揮:礦長
副總指揮:各分管領導
成員:總調度室、安監科、機電科、人事行政部、物業中心、各區隊負責人等。
(2)職責
①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是突發事故(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領導小組堅持將事前預防與事后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管理人員和員工應急救援水平;加強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規范事故調查處理,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煤礦安全、穩定的運行生產;事故發生后迅速了解、收集和
匯總災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安監部門報告;負責協調各組的工作,溝通上下及各方面的聯系和信息反饋。
②現場搶險組職責
將受傷人員轉移至安全地帶,搶救可以轉移的物資,將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轉移到安全地帶,動用現場內可用于自救的物資和器具進行自救。
③傷員搶救組職責
按照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提供防護、救護器具,緊急救護傷員,并配合醫療機構的醫療人員搶救和轉移傷病員。
④安全警戒組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的設備、物資保衛工作;配合到場的公安部門維護事故現場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及人員的疏散。
⑤后勤保障組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的儲備和運輸,提供和協調救援工作中需要的有關物資、設備和車輛。
⑥善后處理組職責
由上級主管部門、當地安監部門和公司相關人員組成,主要做好善后工作;根據上級部門的指示,參與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事故;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事件)傷者的治療和理賠工作。
4、運行機制
(1)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根據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潛在突發事故(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故(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三級:礦級(重大―可能產生特別嚴重后果)、部門級(較大―可能產生嚴重后果)和工段級(一般―可能產生較重后果)。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故(事件)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級別等。
(2)應急處置
①信息報告
重大突發事故(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領導(或現場值班人員),最遲不得超過10分鐘,同時報告專職人員和專業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②先期處置
突發事故(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重大突發事故(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③應急響應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事故(事件),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3)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
(4)調查與評估
對重大突發事故(事件)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5)信息的報告與發布
突發事故(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重大事故(事件)發生后應及時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布簡要信息和應對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報告與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報告或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等。
5、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故(事件)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故(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1)人力資源保障
煤礦應急救援隊是應急救援的兼職隊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全員有組織的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財力保障
要保證所需突發事故(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事故(事件)影響較大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
(3)物資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4)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建立緊急情況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人員防護
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6)醫療保障會同120急救中心,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及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6、監督管理
(1)預案演練
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2)培訓教育
由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牽頭,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保持培訓記錄。
(3)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突發事故(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應急管理制度12
應急物資是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的重要物質支撐。為進一步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提高物資統一調配和保障能力,為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根據“分工協作,統一調配,有備無患”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物資儲備的品種包括防汛、火災、食物中毒、中暑藥品、應急搶險類及其它。
二、應急物資儲備數量由安質環保部、施工技術部和物資設備部根據工程實際應急需要確定。
三、安質環保部和物資設備部要負責落實應急物資儲備情況,落實經費保障,科學合理確定物資儲備的種類、方式和數量,加強實物儲備。
四、現場倉庫管理員負責應急物資的保管和維修,使用和管理。并根據施工情況申請應急物資。
五、安質環保部負責制訂應急物資儲備的具體管理制度,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專業管理、保障急需、專物專用”。應急物資由安置環保部、物資設備部人員負責管理、保養、維修和發放,應急物資嚴禁任何人私自用于日常施工,只有發生突發事故方能使用。
六、安質環保部負責制訂應急物資的保管、養護、補充、更新、調用、歸還、接收等制度,嚴格執行,加強指導,強化督查,確保應急物質不變質、不變壞、不移用。
七、應急物資應單獨保管,并經常檢查、保養,有故障及時通知物資設備部維修,對不足的應急物資要及時購買補充,對過期和失效的應急物資要及時通知更換,應急物資要調用必須經項目主管領導簽字同意,使用時必須簽領用單,歸還時簽寫接收單。
八、應急事故發生時,由物資設備部負責應急物資的準備和調運,應急物資調撥運輸應當選擇安全、快捷的運輸方式。緊急調用時,相關單位和人員要積極響應,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快速通道”,確保運輸暢通。
九、已消耗的應急物資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調出物資的'規格、數量、質量由物資設備部提出申請,安質環保部審核后重新購置。
十、應急物資應當堅持公開、透明、節儉的原則,嚴格按照申購制度、程序和流程操作,做到安質環保部提出申請計劃、主管領導簽字、物資設備部負責采購。
十一、安質環保部和物資設備部負責對應急物資的申請、采購、儲備、管理等環節的監督和檢查,對管理混亂、冒領、挪用應急物資等問題,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應急管理制度13
1 、學校實驗室是進行教學、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為切實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確保實驗室造應教學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驗室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進行實驗室工作的所有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責,嚴格遵守學校頒布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但自己不違章,還要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3、要重視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對初次上崗操作的教職工、學生,必須先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使他們了解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識后,方可動手操作。
4、實驗室內的一切電源、火源、水源要設專人負責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得隱瞞不報。
5、實驗室內不準私接亂拉電線,如工作需要,請報實驗中心協調解決,任何人不準隨意改動。
6、實驗室內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應與火源、電源保持一定距離,不得隨意堆放。
7、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室,嚴禁煙火。如需使用明火作業,應及時向校保衛科申請,批準后方可點火作業。
8、實驗室內需要存放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顯位置,指定、專人管理,全體人員要愛護消防器材,做到會使用,會報警,熟記火警電話"119"。
9、實驗室內嚴禁存人個人物品。冰箱、冰柜、烘箱等嚴禁保存或烘烤個人食品。
10、實驗室按規定可存入少量的危險品,特殊情況需要大量存放時,必須由實驗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實驗室中心主任同意后,報學校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存放。危險品的存放要實行專物專柜,雙人雙鎖保管。易燃、易爆品嚴禁放人電熱干燥箱、烘箱內。
11、實驗室內不準舉辦一切與教學實驗和科研實驗無關的活動。工作時間內不準戲鬧,儀器設備專人管理,嚴禁隨意開動、使用他人負責管理的儀器設備,不準將小孩或外人帶進實驗室。節假日期間要做好防盜、防火工作。
12、發生火災,火警及各種突發事件應立即組織有效的搶救,并及時上報學校有關領導,所有參加搶救人員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13實驗室安全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應急管理制度14
1、 目的
為確保地鐵網絡化的正常運行,提高應對突發自然災害天氣的處置和搶險能力,對各倉庫配置的防汛防臺應急物資(以下簡稱物資)做好相應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物資和后勤公司儲運部各倉庫配置的.防汛防臺應急物資。
3、 管理職責
3.1、 物資和后勤公司儲運部是防汛防臺物資的管理部門,負責物資的存放、保管、申購、發放、檢驗和登記。
3.2、 物資和后勤公司采購部負責補充物資的采購。
4、 物資管理
4.1、 物資的存放和標識
各倉庫將物資集中存放于專用儲存柜內,儲存柜置放于便于使用設備鏟運或吊裝的固定位置,并設醒目標識,便于識別。
4.2、 物資的保管和申購
各倉庫組長是物資保管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物資的保管和申購工作。對已領用消耗的物資由各倉庫班組負責提出申購,由部門審批匯總后,交采購部進行采購。
4.3、 物資的補充和采購
采購部根據儲運部物資申購單進行采購,補齊已領用消耗的物資,以確保物資配置齊全。
4.4、 物資的使用和發放
物資清單、存放地點和聯系方式統一交維保中心生產調度室,倉庫在收到維保中心生產調度室的指令后迅速做好物資的發放準備,遇領用須做好相關領用手續。
4.5、 物資的檢驗和登記
各倉庫每月對物資進行核查,并做好記錄。每年4月及8月分兩次對物資中的電器類進行試運轉和漏電檢測并做好相應的記錄,對損壞、過期的物資及時上報、更新。
5、 附則
5.1 本辦法由物資和后勤公司儲運部負責編制并解釋。
5.2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應急管理制度15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物質:危險化學品(磷酸、硝酸、天然氣等)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全自動ED生產線、危險品儲存倉、氧化車間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配備器材:滅火器材、沙子、泥土等
一、應急準備(責任單位:行政課、倉庫課、生產單位)
1.行政課需給所有生產車間配備滅火器材,并每一個月進行一次點檢,保證滅火器壓力在正常范圍之內;
2.危險品儲存倉倉管員需經過國家規定的相關培訓,并考核合格,持有國家規定的上崗證;
3.倉庫應對危險品儲存倉倉管員進行化學品特性培訓,確保一旦發生泄露,倉管員能采取最適宜的處理方式;
4.倉庫應對現場領取化學品的數量進行嚴格的控制,避免化學品在現場出現堆積現象;
5.生產現場應對從倉庫領過來的化學品安排專人進行統一管理;
6.生產過程中可通過關閉有關閥門、停止作業或采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走副線等方
法,并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漏處。
二、應急響應
1.如泄露地點在生產現場,由現場主管啟動C級應急救援程序,現場主管組織救援工作,并跟部門主管匯報。少量泄漏用不可燃的吸收物質包容和收集泄漏物(如沙子、泥土),并放在容器中等待處理;
2.如倉庫化學品發生嚴重泄露,責任人員第一時間通知部門主管,部門主管應馬上啟動A級應急救援程序,通知應急救援小組總指揮,同時知會工業安全組組長,由總指揮負責組建現場控制小組,對化學品泄露事件進行快速處理,避免影響擴大;
3.包裝桶發生泄漏,應迅速將包裝桶移至安全區域,并更換;
4.大量泄漏可采用圍堤堵截、覆蓋、收容等方法,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報警:現場控制小組及時向環保、公安、衛生等部門報告和報警;
2)現場處置: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快速實施救援,控制事故發展,并將傷員
救出危險
區,組織現場員工撤離,消除事故隱患;
3)緊急疏散;安全疏散小組建立警戒區,將與事故無關的.人員疏散到安全地點;
4)現場急救:醫療救治小組選擇有利地形設置急救點,做好自身及傷員的個體防護,防止發生繼發性損害;
5)泄露處置物應交由專業環境公司處理;
6)配合有關部門的相關工作。
5.泄漏處理時注意事項:
1)進入現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現場;
3)應急處理時不要單獨行動。
6.事件處理結束后,需填寫出書面報告,內容包括: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損失的初步統計;
3)事故的原因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找出負責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預防措施。
E.外來人員滋事應急準備與響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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