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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單位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分包單位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分包單位管理制度1
1、對工程分包單位資質驗證
。1)審核分包單位營業執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圍、注冊資金、執照的有效期限。
。2)審核企業性質
(3)審核經營手冊,查閱其承擔過的施工項目,施工面積或承擔過的工作量。
。4)審核資質等級證書,外省市施工隊伍的進滬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的核定數量。
。5)審核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以往有無重大傷亡事故作必須調查。
2、對勞務分包單位核驗
。1)審核勞務分包單位的務工人員持證狀況(身份證、暫住證、健康證、應業證、資格證)
。2)審核證件有效性,是否符合當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以載客辦員的持要求。
3、分包單位的選擇
。1)從本企業發布的《合格分包方名錄》中選擇工程分包單位
。2)從本企業發布的《合格勞務分包方名錄》中選擇勞務分包單位
。3)尋名錄以外的分包單位,按本企業規定程序進行評定和審批。
4、分包合同簽訂要求
。1)必須嚴格執行先簽合同,后組織進場施工的原則
。2)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有關附件:“安全生產協議書”、“治安”、“消防管理協議”等。
。3)合同應明確總包分包的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分包單位應對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5、分包隊伍進場
。1)工程項目部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向分包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施工安全總交底。
。2)以分包合同為依據,交底內容包括施工技術文件、安全體系文件、安全生產規章制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應以書面形式,一式兩份,雙方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簽字,并保留交底記錄。
(4)總包負責解決分包方住宿、就餐、飲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規定施工過程中應由總包向分包提供的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雙方必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簽字生效。
6、分包隊伍施工過程安全控制
。1)分包隊伍施工人數超過50人以上,應由分包單位指派專職安全人員,協助總包方對施工全過程執行監控。
。2)分包隊伍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遵守總包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和接受總包的.監督管理。
。3)分包隊伍自帶各類機電設備,必須向總包提供有效的驗收合格證明。
(4)分包隊伍各施工班組必須進行“三上崗一講評”活動,并設立臺帳記錄。
7、業主指定分包隊伍的管理
(1)原則上總包單位有權利及義務對其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
。2)業主指定的分包方與總包簽訂分包合同,總包應同自已選擇的分包方一樣實施評價、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評價檔案
。4)各項目部對分包方施工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資料的積累,為以后對分包的業績評定提供證明材料。
(5)公司有關部門對分包方安全管理狀況和能力進行年度安全業績評定。
(6)分包方如安全管理松解,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頻發,總包方將給予處罰,還可作清退處理。
分包單位管理制度2
1、綠色施工責任:簽訂《綠色施工管理協議》。實行“總包統一負責,分包單位各負其責”原則?偝邪鼏挝粚κ┕がF場的綠色施工負總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單位工程的綠色施工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綠色施工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環境污染事件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2、分包綠色施工管理人員:安全員同時負責綠色施工的管理。
3、綠色施工方案報批制度: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單位綠色施工方案。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綠色施工措施,須報總包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綠色施工教育:分包單位工人入場接受安全教育時,同時接受綠色施工教育
5、綠色施工檢查:分包單位必須接受總包、上級部門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檢查;分包單位專職綠色施工人員實施每日綠色施工巡查制度。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綠色施工檢查整改消項制度,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
6、旁站監督:分包單位的安全員、施工員以下工序旁站監督:涉及到水、氣、光污染的作業、交叉作業以及總包方認為需要旁站的作業。
分包單位管理制度3
一、專項施工管理措施
。1) 組織管理措施
1、經我司確定認(且由業主和監理單位審批核準)的,分包所報該項目組織機構圖上,管理人員及數量不可隨意變動,且必須常駐現場,提供固定的聯系電話(手機24小時開機),不得兼任本項目之外的其它項目的職務。
2、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必須依據施工合同常駐現場,履行項目組織管理職責,不經我總包批準不得更換,離開現場必須經我項目現場經理批準。
3、現場管理必須設置專職技術員、安全員、質量員、資料員、測量員、試驗員,其數量必須滿足施工生產及我項目要求。
4、分包單位任何人無權更改施工方案和經我項目工程部批準的施工計劃。如需變動必須事先征得我項目部批準。
5、對于我項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無論結果如何必須在2小時之內回復,并補充至月、周、日計劃中。
6、施工現場物資進程布置必須,必須嚴格執行我司總體施工平面布置規定,且現階段馬上對室外工程進行施工,未經我司批準隨意放置物資,我司將視為垃圾進行清場處理。
7、總包方將成立專業幕墻分包施工管理小組,負責幕墻工程的整體正常運轉工作和協調組織工作。
(2) 工期進度管理措施
1、施工計劃除前期編制的總消項計劃,所有各分項工作要全部量化,并在計劃中詳細列出各種材料、機具總量及目前加工情況、進場數量、下月(周)計劃進場數量及勞動力組織實際情況等。每月(周)進行檢查、考核并通報獎罰。
2、每天下午17:00由總包項目經理,組織召開專業分包協調會,隨時解決影響幕墻施工生產的當天問題。切實落實每天進度的追進和完成情況。因此會議范圍小,針對性強、能夠更好地了解現場實際情況,并在第一時間對問題給予,更好的處理解決方法。會議紀要由我總包負責記錄和編寫印發,當天的會議進行當天整理,在第二天簽字下發。
3、進度計劃的實施措施
通過計劃工作逐級分解,最后通過下達到施工隊、班組的施工任務書進行落實。進行施工進度計劃執行的跟蹤、統計分析和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計劃管理是工期管理的關鍵,我們將結合圖紙等實際情況,進一步與業主及相關方勾通,優化施工進度計劃,并嚴格計劃管理。我們將安排專人負責進度計劃的管理和協調工作,對工程進度進行總控制;各專業分包隊伍也成立專門的進度計劃控制機構,并安排專人協助項目經理部對該分包隊伍的.進度計劃落實情況進行管理和督促。
二、物資采購保證措施
1、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材料設備,則委托有相應資格和能力的單位進行檢驗,檢驗時應簽訂檢驗合同。物資設備部根據合同對特殊要求材料或設備的檢驗工作實施監督和控制。材料設備的檢驗方式在采購合同中要加以明確。
2、對需進場復試的物資,項目物資部要組織項目施工、技術等人員參與驗收,收集合格證等隨貨技術資料,組織報驗,并做好《物資進場驗證記錄》。業主監理封樣的物資,注意核對是否滿足封樣要求。根據分包合同約定需我方負責復試的,按“物資復試及報驗”的規定組織取樣復試,項目試驗員負責復試結果同時通知到項目物資部及分包商材料員。
3、對各分包單位主材供應情況進行過程控制,為確?偸┕つ繕说膶崿F,在簽訂進場協議時明確總包有權對其進度、質量問題進行處罰(且總包必須在所有進場物資設備驗收單上簽字業主才能付款),以確保各分包單位材料設備的進場滿足現場需要。
三、 吊籃、垂直物料提升機管理措施
1、室外人貨梯與外墻施工吊籃合理結合,合理安排提高使用效率,解決幕墻施工期間的垂直運輸問題。為不影響各工序正常的穿插作業施工。提高垂直運輸機械的運輸效率,將采取分單位分時段使用制度,避免多單位排隊擁堵電梯,造成用工浪費及效率降低,大宗材料盡量夜間運輸。所有材料必須提前兩天報總包生產經理安排夜間運輸計劃,確保材料不在現場積壓,影響其他單位材料的到場及運輸。
2、我司將據幕墻分包方的需求,盡可能提供所有垂直運輸器械,以滿足工期目標和搶工得以實現.
四、質量管理措施
整個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四檢制”,即:幕墻裝飾分包單位班組、幕墻裝飾分包單位項目部自檢,總包單位、監理單位終檢。質量預防與控制依據各項質量驗收規范、行業標準與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指導施工。
1、施工過程中,要做好質量控制,總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質量檢查員會及時與幕墻分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及質量檢查員對接,對發現的質量問題,及時以書面的形式下發各專業分包單位,并抄送業主及監理各一份,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滯后的行為,我司將勒令強制其整改,并做經濟處罰。
2、堅持樣板引路,各分項工程從事前準備,過程控制,事后評比各方面出發,嚴格施工程序,明確責任人及獎罰制度,確保施工質量。
3、建立質量巡檢制度,每周召開一次總包質量例會,一次專項質量檢查例會,并現場檢查,落實整改,每兩周做一循環。
4、質量控制控制方面,總包工程部、質量部進行全方位質量控制。分段監督: 在每個分項及重要工序、部位施工前,分包必須向總包報驗施工方案,根據施工方案、技術交底等對分項工程進行驗收,發現不合格或現場實際與資料不符,責令分包方限期整改,驗收合格后,再向監理及業主報驗。
5、認真組織施工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學習我項目下發的施工圖紙、施工方案、專項技術措施、細化節點圖和相關施工驗收規范,作到心中有數,并在施工中認真執行。
6、我項目質量部在審核所報資料齊全有效,符合程序后,進行現場驗收。我項目工程部及分包單位有關人員必須參加。質量部人員驗收成優后統一報監理公司。
7、對于幕墻質量通。ɡ菏哪粔Υ蚰z等)及天氣對質量的影響,將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和措施,以保證工程施工質量。
五、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1、生產管理制度
(1)、總包項目經理部成立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監督檢查管理工作,每周項目經理部組織分包單位進行檢查,參加安全檢查人員:分包項目經理、分包安全員、分包專業工長、專業電工、專職機械管理員等。
(2)、每次檢查都要制定明確的安全檢查表,認真進行考核、記分和評比,好的總結推廣,給予獎勵;
差的嚴肅批評,給予必要的處罰。
。3)、項目安全生產檢查要貫徹邊檢查、邊整改的精神。對查出的隱患要下隱患整改通知書,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盡快進行整改,一時不能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檢查、消項制度。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和重大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
(4)、我司監督落實分包單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單位的班組長進行,并做好班組班前安全活動記錄,其班、組長存檔備查,及時反饋到項目工程部,由工程部轉交安全部。
2、夜間施工管理:
未響應工期要求,現階段正處于加班加點搶工階段,晚上使用吊籃等垂直運輸工具,使用前必須配置強光照明和安全保障措施,我總包方將根據現場施工需要,安排專職安全員予以監督巡視。確保施工操作人員的人身生命財產安全。
3、消防安全管理
。1)、項目保衛組、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
。2)、各分包單位消防工作應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3)、各分包單位現場應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
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點、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4)、各施工單位現場布置應設有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5)、各施工單位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倉庫區、材料堆場等區域。各區域之間要留有防火間距。
4、文明施工管理
要求各施工單位進場時與項目部簽訂安全文明施工承諾書,如出現違章情況嚴格按照承諾書進行罰款。
分包單位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本工程機電專業分及其勞務分包單位的管理,使所選擇的分承包方能滿足我項機電項目部的要求,以確保整個工程質量和進度,并保證對分包隊伍的管理更加規范有效,達到統一管理、規范行動,特制本制度。
二、總承包對分包隊伍進場要求
1、要進場前將復印件加蓋章,上報總承包、監理審查備案。
2、分包單位必須為進場地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購買人身保險以放意外傷害發生后帶來不必要的糾紛。
3、分包常駐工地的管理人員,如項目經理、總工程師、施工員、質量檢查員、安全員、材料員等,必須持證上崗。項目經理必須具有工程師資格證書。分包單位進場前應向總承包上交管理人員崗位、資格老的證書。
4、進場的勞務人員必須持有身份證、特殊工種上崗證。其中包括電工、電氣焊工等。
5、各專業包包單位進場后天內需向總承包提交以下資料:
1)企業各類資質證書及營業執照;
2)業主簽發的中標通知書及投標文件;
3)崗位職責及管理制度;
4)安全協議書;
三、總承包對施工進度的管理
1、施工進度計劃管理
總承包依據億包單位招標工期時間編排合理的總進度計劃,對生產線諸要素(人力、機具、材料等)及各工種進行計劃安排,在空間上按一定的位置,在時間上按先后順序,在數量上按不同比例,合理地組織起來。
2、施工進度與計劃后而不采取有效措施者,項目部有權視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四、技術質量管理
1、施工方案
機電專業分包單位負責編制本專業施工方案,負責方案的`落實工作,負責對現場施工人員的交底工作,并需將交底書面上報項目部技術質量部倍查。
1.1設計變更、洽商
機電專業分包單位對施工中出現的圖紙問題及施工難度較大確實需要改動做法的事事項應時向項目部技術質量部反應以變辦理洽商,不得擅自變更施工,對于各類設計變更項目技術質量部會在第一時間內以文字形式傳達給分包方。
1.2材料管理及施工試驗
各專業分包單位負責編制本單位的材料計劃及施工計劃,并報項目技術質量部備案,材料的規格、品種。生產產家等必須經我項目部確認后方可進場,進場后必須認真按有關標準進行檢驗、試驗。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質量管理
各專業分包單位必須建立方質量管理系統,有明確的職責分工和管理和管理程序,并報項目部認可后組織施工。分包單位質檢員必須嚴格按標準規范和本單位編制的質量目標進行自檢驗收,自檢各格報項目驗收。
1.4資料管理
本工程執行江蘇省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和全面實施各種驗收規范,
各單位嚴格按監理單位規定執行資料報驗。
1.5管理例會制度
本工程舉行定期例會,分包單位相關人員必須按時參加。
五、安全、環境、文明施工
1.1安全管理
1)分包單位現場成立安全文明施工小隊,切實加強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確保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分包單位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專業分包單位管理人員,過程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過程!
3)認真堅持安全自檢制度,搞好隱患整改,度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
分包單位管理制度5
1施工單位對自己管轄的包工隊,安全施工負有監督和指導責任,必須將包工隊安全施工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嚴禁以“包”代“管”。
2施工單位招用包工隊,由本單位的安監科嚴格按照原國家電力公司頒發的新“規定”中102條內容(見表三)標準審查其安全施工資質,未經審查不得錄用。對于連續使用的包工隊,每年初進行審查一次。對個別的安全管理混亂、事故頻發,不得連續使用。
3對本單位錄用的包工隊、臨時工,施工單位安監科應配合勞動部門,對招用的人員進行自測,嚴禁招用老、弱、病、殘人員及童工。要配合本單位勞動工資部門,對包工隊、臨時工進行體格檢查,然后進行安全三級教育考試,合格者發證上崗。對已注冊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4施工單位在與包工隊簽定承包合同時,須將承包合同總價的5%(或予留5-10萬元),作為安全、文明保證金。發生一人死亡事故,全部扣除保證金并終止合同。發生重傷一人次,扣發50%保證金。發生輕傷和嚴重隱患及習慣性違章,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查處。
5包工隊、臨時工人員招用手續全部合格,應發給帶本人照片的胸卡證,上班必須佩戴。胸卡證嚴禁轉借他人。
6包工隊在安全施工方面,必須接受發包單位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并定期向發包單位安監科匯報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7包工隊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在發包單位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經發包單位安監科、技術部門審查合格簽字后,方可施工。對一些特殊危險作業,發包單位的工程、安監部門要在現場進行指導和監護。
8 施工單位的安監部門要組織包工隊參加安全檢查活動及安全例會。安監科有責任向包工隊傳達并組織其學習、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文件或通報。
9包工隊必須執行國家規定,及時發給本隊人員應有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
10發包單位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包工隊或個人,可參照本單位獎勵制度進行獎勵,以便鼓勵帶動較差的包工隊。
11嚴格按照“包工隊與臨時工安全管理制度”逐條監督、檢查分包單位實施情況。對執行不力的單位,按照處罰細則進行處理。
分包單位管理制度6
1、總包單位應對各分包單位實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2、分包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3、總分包單位應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雙方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和責任、權利和義務。
4、分包單位應建立、健全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對新進場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
5、分包單位應密切配合總包單位開展施工現場的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
6、分包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總分包單位都必須及時上報給上級主管部門。
7、總包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分包單位的管理臺帳,并督促分包單位加強安全資料管理。
8、補充內容:
分包單位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分包隊伍和臨時用工的安全管理,根據國家有關分包隊伍和臨時用工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單位和項目部對分包隊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監督和管理責任,嚴禁任何形式的“以包代管”和“以罰代管”。
第三條工程分包時,不得將工程分包給安全資質不合格的單位。
第四條各單位和項目部與分包隊伍和臨時用工簽訂合同時,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
第二章 對分包隊伍的資質審查
第五條分包隊伍資質審查內容:
。ㄒ唬┱鞴懿块T頒發的有效營業執照、施工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ǘ┙涍^公證的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或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ㄈ┯僧數卣鞴懿块T或業主部門證明的施工業績,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
(四)分包單位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需經過地方安全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質證書。
第六條分包主管部門完成資質審查工作后,要將相關資質復印件報安全主管部門備案,并在資質更新時提供更新后的.資質。
第三章 對分包隊伍的安全生產監管
第七條施工項目要積極推廣架子隊模式,對于資質審查合格的單位,實行專業分包或工序分包,分包單位要認真履行對分包隊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管職責。
(一)督促分包單位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
。ǘ┘皶r向分包單位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等,并監督貫徹執行。
。ㄈ┒酱俜职鼏挝唤⒔∪踩a管理機構,配備滿足要求合格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ㄋ模┒酱俜职鼏挝唤⒑屯晟瓢踩a責任制度、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落實到位。
。ㄎ澹┍O督分包單位在施工生產中安全投入必須滿足國家要求,并按國家規定為作業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用品、用具。
(五)督促分包隊伍組織對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開展包括 “班前五分鐘”在內的安全活動,排查治理隱患。
。┘訌娙粘1O管,定期組織對分包隊伍的安全檢查,并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負責。
第八條資質審查不合格而施工生產必須使用的分包單位,要納入本單位和項目部安全管理內部體系,進行直接管理。
。ㄒ唬⿲τ诔山ㄖ品职鼏挝,各單位和項目部必須委派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分包單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他安全管理按第(七)執行。
。ǘ┓浅山ㄖ品职鼏挝,實行勞務分包,要完全納入本單位和項目部安全生產內部體系,當作正式員工來管理。進行無差別化管理、組織教育培訓、開展安全活動、配備勞動保護用品等。
(三)不論是成建制還是非成建制分包單位,各單位和項目部都要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負責。
第九條各單位和項目部要按規定與分包隊伍簽訂安全協議,以明確各自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協議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l包單位提出的確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要求;
。ǘ┓职鼏挝粦贫ǖ拇_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的規定;
。ㄈ┓职鼏挝粦裾請绦械挠嘘P安全文明生產、防水、防爆等方面的規定;
。ㄋ模⿲Ψ职鼏挝滑F場實施獎懲的有關規定;
。ㄎ澹┯嘘P事故報告、調查、統計、責任劃分的規定;
(六)對分包單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及辦理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履行的手續等要求;
(七)分包單位必須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接受安全資質和條件審查;
(八)分包單位不得擅自將工程轉包、分包和返包,如遇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由生產經營單位配合完成的工作,應書面提出申請,經生產經營單位批準后,指派有關部門配合完成的規定;
(九)分包單位不得擅自更換工程 技術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以及特殊工種人員的規定;
(十)分包單位不得使用童工、施工人員不得有職業禁忌癥的規定。
第四章 對臨時用工的安全管理
第十條各單位和項目部招聘的臨時工,必須嚴格按照對本單位和項目部員工安全管理的辦法進行管理,且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ㄒ唬┌匆幎ê炗営霉ず贤。
。ǘw檢合格,并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且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ㄈ┨胤N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ㄋ模┘訌娕R時用工人員的教育培訓和日常管理。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一條各單位和項目部應加強對分包隊伍和臨時用工的安全管理,對不服從監督管理或嚴重違章、管理混亂,或發生事故的,應終止合同,限期退場。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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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包單位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包單位承擔。非分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分包單位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發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單位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分包單位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三安全例會制度、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單位項目經理、主管安全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單位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4.3.3、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將進入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清單上報項目部,并提供作業人員身份證件。分包單位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單位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證件以及建委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分包單位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需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單位必須執行每周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單位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負責;
4.4.2、分包單位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單位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分包單位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電纜等必須報總包單位驗收、登記方可進場;
4.6.1、分包單位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相關要求,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按規定辦理安裝、驗收、備案等各項手續后,方可使用;
4.6.2、分包單位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備執行自檢后上報上級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單位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分包單位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6.4、分包單位必須加強對進場機械設備的管理,各種機電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操作,定機定人;
4.6.5、各種機電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五個不準,即:a、未戴安全帽和非操作人員不準開機或上機亂摸亂動;b工作期間不準打鬧嬉戲吃東西看書報,不擅自離崗;c不準超負荷突然增速和急速沖擊作業;d不準帶病作業和在運轉中維修保養;e不準任意拆卸固定和屬于機器上的零件,變更機械性能和結構;
4.6.6、機械傳動部位必須裝有保護裝置,電力部位必須裝有防雨裝置,如因此類保護裝置缺失而引起的操作安全事故,分包方承擔事故的損失以及責任;
4.7、分包單位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9、分包單位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0、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0.1、分包單位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0.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單位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包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實施者要做好記錄和拍照,總包方為搶救提供力所能及的條件;
4.10.3、分包單位要積極配合總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負責;
4.10.4、分包單位須承擔因為分包單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0.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單位應積極配合總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分包方人員的,分包單位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分包單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總包方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負;
4.11、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單位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2、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2.1、分包單位要對分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2.2、分包單位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2.3、分包單位的專業分包商及其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2.4、施工現場內,分包單位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2.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2.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2.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2.8、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到正規廠家購買。如:安全帽、安全帶、電纜、配電箱、腳手架扣件等,并按規定進行檢測,提供相關的檢測報告及產品合格證;
4.12.9、分包單位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需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2.10、已獲批準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分包單位編制并且分發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場所,業主指示或國家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總包方決定;
4.12.11、分包單位應制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5、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5.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包單位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的安全檢查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5.2、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分包單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6、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6.1、分包單位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的要求,按總包方的規定執行;
6.2、分包單位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6.3、分包單位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6.4、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滋事;如出現打架斗毆事件,由當事人及所屬分包單位承擔一切后果及相關責任。
6.5、分包單位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包單位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6、分包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至始至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設備,并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7、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分包單位管理制度9
1、總、分承包單位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規、政策及相關規定。
2、分承包工程應由總包單位統一領導和管理安全生產工作。
3、分承包單位應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相應成立安全組織機構,確定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具體安全防護工作,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4、總、分承包單位簽訂承包合同時,應訂立安全條款,并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和安全管理機構協調事宜。
5、各分承包單位根據總包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納入具體的施工方案當中。
6、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要做到符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定要求,如做好“三通一平”工作、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有效、現場作業區應安全有序、安全警示標志要醒目齊全,材料堆放應整齊穩固等。
7、施工現場的工地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并逐級落實。
8、分承包單位定期向總承包單位通報施工現場安全工作情況,工程竣工后將各自的安全管理檔案移交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管理制度10
1.對分包單位的資格情況,即企業營業執照、施工資質等級、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及項目管理人員等資料進行審查評價,建立合格分包單位名錄。
2.對分包單位的施工業績進行考察評估,主要對分包方施工工程質量,施工能力水平,安全技術措施,現場管理能力等依次評定其能否滿足工程項目安全體系的要求。
3.簽訂項目分包合同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施工管理要求。
4.對分包方制訂的.項目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審核和認證,審核工作由企業技術部門及安全科共同負責,由企業技術負責人、安全部門責任人及總監工程師審批實施。
5.分包方參與現場施工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安全管理資格證件及上崗操作證書,并建立有關管理檔案,由項目部安全責任人進行核實、檢查、督促,分包方配合實施。
6.分包單位必須配備足夠的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現場施工人員在50人及其以上時,每50人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員一名。
7.對不認真履行項目分包合同條款及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屢教不改的取消合格分包方名單,隨時解除項目分包合同,并追究安全責任及經濟責任。
分包單位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分包隊伍和臨時用工的安全管理,根據國家有關分包隊伍和臨時用工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單位和項目部對分包隊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監督和管理責任,嚴禁任何形式的“以包代管”和“以罰代管”。
第三條工程分包時,不得將工程分包給安全資質不合格的單位。
第四條各單位和項目部與分包隊伍和臨時用工簽訂合同時,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
第二章對分包隊伍的資質審查
第五條分包隊伍資質審查內容:
(一)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營業執照、施工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經過公證的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或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三)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或業主部門證明的施工業績,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
(四)分包單位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需經過地方安全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質證書。
第六條分包主管部門完成資質審查工作后,要將相關資質復印件報安全主管部門備案,并在資質更新時提供更新后的資質。
第三章 對分包隊伍的安全生產監管
第七條施工項目要積極推廣架子隊模式,對于資質審查合格的單位,實行專業分包或工序分包,分包單位要認真履行對分包隊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管職責。
(一)督促分包單位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
(二)及時向分包單位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等,并監督貫徹執行。
(三)督促分包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滿足要求合格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督促分包單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落實到位。
(五)監督分包單位在施工生產中安全投入必須滿足國家要求,并按國家規定為作業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用品、用具。
(五)督促分包隊伍組織對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開展包括 “班前五分鐘”在內的安全活動,排查治理隱患。
(六)加強日常監管,定期組織對分包隊伍的安全檢查,并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負責。
第八條資質審查不合格而施工生產必須使用的分包單位,要納入本單位和項目部安全管理內部體系,進行直接管理。
(一)對于成建制分包單位,各單位和項目部必須委派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分包單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他安全管理按第(七)執行。
(二)非成建制分包單位,實行勞務分包,要完全納入本單位和項目部安全生產內部體系,當作正式員工來管理。進行無差別化管理、組織教育培訓、開展安全活動、配備勞動保護用品等。
(三)不論是成建制還是非成建制分包單位,各單位和項目部都要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負責。
第九條各單位和項目部要按規定與分包隊伍簽訂安全協議,以明確各自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協議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發包單位提出的確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要求;
(二)分包單位應制定的確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的規定;
(三)分包單位應遵照執行的有關安全文明生產、防水、防爆等方面的規定;
(四)對分包單位現場實施獎懲的有關規定;
(五)有關事故報告、調查、統計、責任劃分的規定;
(六)對分包單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及辦理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履行的手續等要求;
(七)分包單位必須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接受安全資質和條件審查;
(八)分包單位不得擅自將工程轉包、分包和返包,如遇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由生產經營單位配合完成的工作,應書面提出申請,經生產經營單位批準后,指派有關部門配合完成的規定;
(九)分包單位不得擅自更換工程 技術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以及特殊工種人員的規定;
(十)分包單位不得使用童工、施工人員不得有職業禁忌癥的規定。
第四章 對臨時用工的安全管理
第十條各單位和項目部招聘的臨時工,必須嚴格按照對本單位和項目部員工安全管理的辦法進行管理,且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規定簽訂用工合同。
(二)體檢合格,并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且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四)加強臨時用工人員的教育培訓和日常管理。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一條各單位和項目部應加強對分包隊伍和臨時用工的安全管理,對不服從監督管理或嚴重違章、管理混亂,或發生事故的,應終止合同,限期退場。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分包單位管理制度12
1、綠色施工責任:
簽訂《綠色施工管理協議》。實行“總包統一負責,分包單位各負其責”原則。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綠色施工負總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單位工程的綠色施工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綠色施工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環境污染事件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2、分包綠色施工管理人員:
安全員同時負責綠色施工的管理。
3、綠色施工方案報批制度:
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單位綠色施工方案。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綠色施工措施,須報總包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綠色施工教育:
分包單位工人入場接受安全教育時,同時接受綠色施工教育
5、綠色施工檢查:
分包單位必須接受總包、上級部門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檢查;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綠色施工檢查整改消項制度,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
6、旁站監督:
分包單位的安全員、施工員以下工序旁站監督:涉及到水、氣、光污染的作業、交叉作業以及總包方認為需要旁站的作業。
分包單位管理制度13
為確保選擇合適的分包單位,保證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具備完成分包工程的能力,并能夠對分包單位進行有效控制,確保工程質量,特制定本制度。凡公司采用分包方式管理的工程分包單位及業主指定的分包單位均適用于本制度。
第一節分包單位管理
第一條對工程分包單位資質驗證:
1、審核分包單位營業執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圍、注冊資金、執照的有效期限。
2、審核企業性質。
3、審核經營手冊,查閱其承擔過的施工項目、施工面積或承擔過的工程量。
4、審核資質等級證書、外省市施工隊伍進滬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核定數量。
5、審核安全資質證書,對以往有無重大傷亡事故作必要調查。
第二條對勞務分包單位核驗:
1、審核勞務分包單位的務工人員持證狀況(身份證、暫住證、健康證、資格證)。
2、審核證件有效性,是否符合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勞務人員的持證要求。
第三條 分包合同簽訂要求:
1、必須嚴格執行先簽合同,后組織進場施工的原則。
2、審核分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驗證分包方的工具、設施、設 備的安全、完好。
3、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有關附件:“安全生產協議書”、“外勞力施工隊伍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文明施工協議書”等。
4、合同應明確總包與分包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分包單位應對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安全管理。
第四條 分包隊伍進場:
l、主管部門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向分包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施工安全總交底。
2、以分包合同為依據,交底內容包括施工技術文件、安全體系文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應以書面形式,一式兩份,雙方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簽字并保留交底記錄。
4、合同規定施工過程中應由總包向分包提供的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雙方必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簽字生效。
第五條 分包隊伍施工過程安全控制:
1、分包隊伍施工人數超過 50 人以上,應由分包單位指派專職安全人員,協助總包方對施工全過程執行監控。
2、分包隊伍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遵守總包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和接受總包的監督管理。
3、分包隊伍自帶各類機電設備,必須向總包提供有效的驗收合格證
明。
分包隊伍各施工班組必須實行班前、班后安全會議和周安全總結會議,并設立臺帳記錄。
第六條建立分包方評價檔案:
1、主管部門對分包
方施工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資料的積累,為以后對 分包方的業績評定提供證明材料。
2、公司有關部門對分包方安全管理狀況和能力進行項目竣工后或年度安全業績評定。
3、分包方如對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頻發,總包方將給予處罰,或作清退處理。
第二節 分包單位人員資格管理
第一條 分包單位人員資格要求:
1、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1.1 分包單位項目經理、安全員須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安全培訓、復訓,考試合格取得安 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1.2 分包單位的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檢員、機管員、材料員等管理人員須接受安 全技術培訓、參加總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
1.3 分包單位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單位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總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1.4 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1.5 分包單位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第二條 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分包單位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的要求,按總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服飾、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分包單位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3、分包單位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 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分包單位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
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包單位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6、分包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 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設備,并且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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