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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貿易合同

    時間:2024-10-24 10:34:1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貿易合同范本(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貿易合同范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貿易合同范本(15篇)

    貿易合同范本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農機具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所購農機具基本情況單位:元/

      農機具名稱:

      產地:

      品牌:

      規格型號:

      數量:

      單價:

      總價:

      備注:

      合計(大寫):

      第二條質量標準:

      每件農機具應符合《產品質量法》,達到《使用說明書》中明示的執行標準,或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交貨:交貨方式為(□出賣人送貨□買受人取貨)

      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第四條驗收:對于農機具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受人異議期為出賣人交貨后日內,異議經核實,出賣人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定合同時,買受人支付(定金/預付款)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20%),貨到驗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違約責任:

      1、農機具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出賣人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受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2、出賣人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受人支付遲延部分價款%的'違約金;遲延交貨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受人還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受人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出賣人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受人違約責任:

      1、買受人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出賣人支付遲延部分價款%的違約金;

      2、買受人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申請消費者協會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出賣人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未定事項,按照《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執行,或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買受人(章):出賣人(章):

      住所:住所: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訂訂時間:簽訂地點:

    貿易合同范本2

      一、合同名稱

      ____專有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

      二、簽約時間與地點 本許可證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簽訂。

      三、合同當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受方)為一方,____國____技術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雙方法定地址以及電報、電傳號)

      四、鑒于條款 鑒于供方擁有設計、制造、安裝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供方是該項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愿將該技術轉讓給受方。

      五、合同所涉及的關鍵名詞的定義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語的定義是:

      專有技術(know-how)系指為制造____產品所需的,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識、經驗和技能,包括技術資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種經驗和技能。

      技術資料系指上述專有技術的全部文字資料(或扼要指明資料的范圍)。

      合同產品系指受方根據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轉讓的專有技術制造和銷售的產品。

      凈銷售價系指銷售合同產品的發票金額扣除產品稅、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貨、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價款。

      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為止的期限。

      六、合同范圍與內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制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用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利用該技術獨占性制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占的許可證)。

      2.供方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制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調試、運行、維修等一切技術數據、資料(詳見附件×)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制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參數詳見附件×)。

      3.供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的性能考核(詳見附件×)。

      4.供方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供方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于供方所有的____商標(或牌號)。

      6.供方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為制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設備、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責任幫助受方為實施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七、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1.根據本合同規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供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萬美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元;資料費____元;技術服務費____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為合同產品凈銷售價的3%。

      八、技術資料的交付

      1.供方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供方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后的.24小時(或48小時)內,供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并將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三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后發現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30天內通知供方,說明所缺或損壞的資料,供方應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后60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為受方對技術資料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為英文(或其它文字),計量單位為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為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lis85001)、收貨人(中國技術進出口公司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國____市機場)、毛重(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志等。

      九、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應免費提供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供方,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于受方,對方不得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于受方生產條件的,供方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并加以確認。

      十、性能考核和驗收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后,由雙方根據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性能考核。

      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通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性能考核合格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3.如經考核,合同產品性能不符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供方,供方應自負費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進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應繼續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進行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有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責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協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供方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貿易合同范本3

      __年__月__日__為賣方和__為買方。雙方同意買賣__,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

      2、產地:____

      3、數量:____

      5、合同價格:_______

      6、包裝:____

      7、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8、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9、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10、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11、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12、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它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買方負擔。

      13、裝船時間:當日13:00或次日8:00裝船。

      14、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立方噸。

      15、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

      16、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買方:____賣方:____

      證人:____證人: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貿易合同范本4

      中國n省w公司與f國s公司于1995年1月26日簽訂了《補償貿易合同》。合同規定s公司向w公司提供由y國k公司生產的加工番茄醬成套設備,生產能力為每小時20噸原料,并提供該設備二年的零配件、備用件、檢測化驗用儀器、設備的安裝和技術服務。設備主要部件裝船離岸的最后日期不遲于1995年5月20日,剩余部件在1995年6月15日前空運到北京機場。合同總金額330萬美元(其中設備款290萬美元、s公司在1995年7月底前支付w公司用于生產啟動的預付款40萬美元)。w公司分三年以該設備生產的番茄醬償還全部款項。合同于1995年3月14日經n省對外經經濟合作廳批準生效。

      申請人w公司的索賠要求和理由

      雙方簽訂的生效后,w公司積極開展了建廠、安排番茄種植等一系列工作。為使1995年7月正式投產,w公司進行了廠房及配套設施的建設、國內配套設備的購置、9200畝番茄的種植(95年3500畝、96年5700畝)、派出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崗位工人學習培訓、辦理報關商檢、保險、進出口代理、工商登記、土地購置、儀器衛生檢驗以及保險、消防等手續。同時,w公司還從1995年3月至1996年4月付給被申請人810萬人民幣和13萬美元。

      但是,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s公司既沒發運任何設備,也未支付分文用于生產啟動的預付款,其違約行為造成w公司的重大經濟損失。

      為了彌補w公司的損失,更主要的是w公司出于友好合作的良好愿望,雙方于1995年8月17日簽定了《備忘錄》和《補充協議》。《備忘錄》規定:為了彌補w公司種植者種植番茄的經濟損失,s公司于1995年11月底前償付w公司20萬元人民幣。《補充協議》規定s公司應于1995年9月底前發運設備。

      但s公司仍未履行上述義務,既未支付20萬元人民幣,又未發運設備,致使w公司的經濟損失繼續擴大,雙方于1995年12月2日進行緊急協商。為了保證96年度的生產能如期進行,雙方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規定s公司于1996年2月15日將番茄醬設備裝船發運離港。

      s公司逾期仍沒有發運設備。而番茄生產的性很強,雙方于1996年3月8日再次簽定《設備發運協議》,《協議》規定s公司必須于1996年3月27日前把全套番茄醬生產線設備(包括化驗儀器和設備配件)空運到北京航空港交貨,s公司則保證退款。

      該《協議》簽定后,w公司做好了接運、安裝的一切準備工作。為了及時接運設備,申請人按照集裝箱的數量組織安排了14輛國內卡車前b市空港。但s公司仍未發運任何設備。3月28日17時,w公司致電s公司:“如不能在3月31日前到達b市航空港,我方將向貴公司提出賠償追索起訴。

      1996年4月初,雙方就合同履行中的問題進行討論。當時傳聞國家將不再對補償貿易項目的進口設備實行減免海關稅的優惠政策,在s公司承諾海關稅由其負擔并保證w公司7月份試車投產的前提下,雙方擬以建立合資企業的方式繼續履行原合同。但有關合資企業的協議及各項文件并未簽字和報批,而經證實國家對補償貿易項目的進口設備實行減免海關稅的優惠政策截止期是1996年底,因此,擬建合資企業事項并沒有實際取代原補償貿易合同。

      對合同繼續履行有實際意義的是4月5日《關于由補償貿易改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協議》和《關于合營企業設備購置協議》中關于設備到貨期的規定,在《關于由補償貿易改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協議》中規定,s公司應在4月下旬完成設備的購置發運工作。《關于合營企業設備購置協議》中規定,分兩批運到中國t港:第一批貨于1996年5月20日到岸,第二批貨不得遲于6月20日到岸。

      w公司按照約定繼續進行1996年的番茄種植和番茄醬的生產準備工作。但在4月27日,w公司接到s公司寫為“4月19日”的傳真和設備生產廠家4月18日、4月26給被申請人的傳真,告知設備可能延遲裝運、最早的航班也只能在6月29日以后到達、設備主件“蒸發罐”有可能被轉賣、不能保證在96年的番茄生產季節投產。w公司立即回傳真表示拒絕:“任何晚于5月10日啟運設備的安排,我們都是不能接受的。”并明確告訴s公司:“請貴公司注意:如果由于設備不能及時到貨,而影響我司安裝生產,我司將不會再進行這項易,而要求退回催款,追賠損失。”

      5月2日,s公司傳真告訴w公司,他們“在設備問題上遇到了很大的麻煩……請你們不要進行今年的番茄種植計劃。”這意味著:不僅96年已經大面積種植的番茄、與種植者簽定的番茄收購合同等事項將必須賠償,而且w公司96年生產番茄醬的工作計劃也已經落空。這是w公司所無法接受的,w公司在5月3日的傳真中明確表示了自己的態度,并強調“再次提醒貴公司注意,如果設備不能如期到貨,我司將對貴公司提出索賠起訴。”

      隨后,w公司被告知番茄醬生產設備主要部件已被生產廠家轉賣,重新生產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和周期,96年投產已毫無可能。由于s公司不履行合同的行為,已給w公司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5月17日,w公司傳真s公司:“鑒于上述情況,我司不得不決定,中止我們之間的協議關系,要求貴方全部退回我們預付的設備款項,并賠償我們的經濟損失”。

      s公司對于w公司巨大的經濟損失和解除合同的要求置若罔聞,在5月20日的傳真中單方面將設備的裝運日期改變為96年年底,并要發運少量對投產無實際意義的設備,這是一種單方面的人為地擴大損失的行為。w立即告知s公司:即使s公司發運了設備,w公司也不提貨,自1996年5月17日后,雙方只就處理合同解除的遺留問題進行商談,不存在合同繼續履行的問題。

      對于w公司如此明確態度,被申請人繼續一意孤行,在6月3日傳真中,s公司要求w公司以書面方式明確,”否則,部分設備的裝運將按計劃進行。”w公司當即將“關于重申終止補償貿易合同的函”傳真給s公司,重申:“1、自1996年5月17日,終止雙方所簽合同。2、要求退還我方向你方支付的預付款。3、要求賠償我方相關投資損失。”

      此后,s公司竟然違背國際商貿的一般準則,單方面人為地擴大損失,在7月中旬和8月初,w公司收到s公司分別于6月17日和7月18日發運部分貨物的通知,這兩批貨物在價值不足設備款的15%;在項目上屬于支架、鏍栓等非主要零部件,根本無法形成生產能力,理所當然地為w公司所拒絕。

      w公司所遭受的巨大經濟損失,是由于s公司不履行補償貿易合同的行為造成的。因此,w公司請示仲裁庭:裁決解除雙方的《補償貿易合同》;裁決s公司退還w公司預付的設備款810萬人民幣和13萬美元,并補償該款項的銀行同期利息。

      裁決s公司賠償w公司的經濟損失。其全部損失包括:(1)設備預付款人民幣810萬元、美元13萬元;(2)設備預付款的銀行同期貨款利息,共計人民幣117、5萬元(截止到1996年12月),請求仲裁庭按實際發生的利息裁決;(3)廠房建安損失,按實際發生額計算為人民幣435萬元;(4)種植番茄損失,按實際發生額計算為人民幣514、3萬元(5)本案仲裁費人民幣25、358萬元。

      被申請人s公司的答辯陳述和理由

      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受理本案后,仲裁委員會秘書局于1996年8月20日按w公司《仲裁申請書》中提供的s公司在h的法定地址用特快專遞向s公司寄送了本案仲裁通知、仲裁申請書及附件、仲裁規則及仲裁員名冊。1996年8月22日,快件公司通知仲裁委員會局稱在h的公司已關閉,該書件被退回。

      1996年9月5日,仲裁委員會秘書局又按w公司提供的s公司b市辦事處的地址用掛號再次向其寄送了本案仲裁通知、仲裁申請書及附件、仲裁規則及仲裁員名冊。但s公司未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指定仲裁員、提交答辯書和反訴材料。

      1996年10月30日,仲裁委員會秘書局仍按s公司b市辦事處的地址向其委托送達了本案仲裁通知的復印件、仲裁申請書及附件、仲裁規則和仲裁員名冊,要求s公司按仲裁規則的要求提交書面材料。如逾期不提交,仲裁委員會將繼續進行仲裁程序。但s公司仍未提交任何書面材料。

      w公司按照仲裁規則指定了仲裁員。由于s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指定或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員,仲裁員委員會主任根據仲裁規則第26條之規定為其指定了仲裁員。由于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共同指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首席仲裁沒。三位仲裁員于1996年12月17日共同組成仲裁庭,審理本案。

      1996年12月17日,仲裁委員會秘書局委托e律師事務所向s公司送達了開庭通知。

      1997年2月18日,仲裁庭如期開庭審理本案,w公司派仲裁代理人出席了庭審,而s公司未派代表或仲裁代理人參加開庭,也未提交任何書面材料,仲裁庭根據仲裁規則第42條“仲裁庭開庭審理時,一方當事人不出席,仲裁庭可以進行缺席裁決”的規定對本案進行了缺席裁理,在庭審過程中,w公司就事實作了口頭陳述并回答了仲裁庭的提問。

      1997年2月20日,仲裁委員會秘書局委托e律師事務所向s公司送達信函,將開庭情況告知s公司,要求其如對w公司的仲裁申請書及附件材料有意見或異議,或者要求仲裁庭對本案進行第二次開庭審理,應在1997年3月14日前以書面開工提出,逾期,仲裁庭將不再接受過期材料,并將根據現有書材料和開庭審理查明的事實作出裁決。

      1997年3月11日,仲裁委員會秘書局委托e律師事務所向被申請人寄送了w公司庭后提交的補充意見及附件,要求s公司如有意見或異議,應于1997年4月4日前書面提出。逾期,仲裁庭將不再接受過期材料,并將根據現有書面材料和開庭審理查明的事實作出裁決。但s公司始終未提交任何書面材料。

      [仲裁庭意見]

      關于適用法律

      本案當事人在《補償貿易合同》第十二條中已約定,雙方的爭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因此,本案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關于合同的.履行

      仲裁庭注意到本案合同是一項補償貿易的合同,除《補償貿易合同》外,還有2個合同:即《設備進口合同》和《產品返銷合同》。

      根據《補償貿易合同》第十條規定,《設備進口合同》是其附件a,《產品返銷合同》是其附件d,連同其他附件,構成合同的完整性。《補償貿易合同》只是在包括所有附件時,才完全有效,而且《補償貿易合同》第一條3款規定:“附件a、b、c、d、f、g是不可撤銷及具有同等效力。”因此,仲裁庭認定,所稱履行本案合同,包括作為a的《設備進口合同》和作為附件d的《產品返銷合同》的履行。

      仲裁庭注意到,作為本案合同的附件a的,《設備進口合同》第二條2款明確規定“設備主要部件裝船離岸的最后日期不遲于1995年5月20日,剩余部件將在1995年6月15日前空運到港。

      仲裁庭也注意到,即合同規定的交貨期的近一年后,s公司還在向w公司表示“很遺憾在歐洲我們在設備問題上遇到了很大的麻煩”。這就是說,雖經w公司多次給予s公司以額外的時間來履行合同,s公司仍就沒有能力履行,已構成根本違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九條一、二、款的規定,w公司有權解除合同。w公司于1996年5月17日和6月6日兩次書面通知s公司“自1996年5月17日,終止雙方所簽的補償貿易合同”是合法的,仲裁庭認定這兩個書面通知是有效的。

      關于w公司的仲裁請求

      (1)仲裁庭支持w公司的第1項仲裁請求,仲裁庭認定:解除《補償貿易合同》;該合同,連同包括《設備進口合同》和《產品返銷合同》在內的各個附件,都已于1996年5月17日終止。

      (2)仲裁庭審閱了w公司提交的文件、單據和證據,證明w公司確實在不同月份向被申請人支付了預付設備款等共計人民幣8,100,000元和130,000美元。由于s公司沒有履行設備交貨義務,w公司的第2項仲裁請求應予支持。仲裁庭認定:s公司必須在本裁決規定的限期內向w公司支付人民幣8,100,000元和130,000美元。

      (2)仲裁庭還認定,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上述款項的利息。仲裁庭審閱了w公司提交的“利息計算依據”,認為是合理的,申請人只計算到1996年12月,仲裁庭認為應考慮w公司的“請求仲裁庭按實際發生的利息裁決”請求,利息應計算到本案的裁決之日,即1997年7月10日(175,000+8,100,000+130,000×0、01× 6、3=1,753,277)。仲裁庭認定:被申請人必須在本案裁決規定的限期之內向申請人支付利息人民幣1,753,277元。

      關于w公司的其他經濟損失

      仲裁庭審閱了w公司提交的關于其經濟損失的材料,仲裁庭注意到,所有經濟損失共有2項。仲裁庭的意見如下:

      (1)廠房建安損失:人民幣4,350,000元,包括建筑安裝工程、工資、差旅費、設計費、培訓費、外貿代理費和其他。仲裁庭認為以上費用,除培訓費和外貿代理費外,均應轉為w的固定資產,二項固定資產為w公司所有,因此不是損失。關于培訓費,根據《補償貿易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應由s公司提供培訓。而w公司提出的培訓費用是請f罐頭食品廠培訓而發生的,已超出本案合同范圍,仲裁庭不予支持。關于外貿代理費,申請人沒有提供單據或其他證據,仲裁庭也不予支持。

      (2)種植番茄損失:人民幣5,143、000元,包括種籽、地膜、圍簾、化肥、筐箱、人工費、其他、賠償費。仲裁庭審閱了w公司提交的有關文件、單據、證據,認為這些損失確是由于s公司未按時付設備而造成的。s公司應該予以賠償,仲裁庭支持w公司的這項仲裁請求。

      (3)仲裁費的承擔。仲裁庭認為,鑒于被申請人未履行合同,是根本違約,應承擔本案仲裁費。

      [仲裁裁決]

      解除《補償貿易合同》;該合同,連同包括《設備進口合同》和《產品返銷合同》在內的各個附件,都已于1996年5與17日終止。

      s公司應向w公司支付人民幣8,100,000元和130,000美元。s公司應向w公司支付人民幣1,753,277元,作為賠償上述款項的s公司應向w公司支付人民幣5,143,000元,作為賠償w公司的經濟損失。本案仲裁費共計人民幣371,006元,全部由s公司承擔。

      以上各項款項全計,s公司應向w公司支付總額為人民幣15,367,283元和130,000美元,s公司必須在1997年8月25日前支付完畢。逾期不付,則加計年利率為8%的利息。

      [索賠指南]

      在這一起補償貿易合同索賠案例中,有二點是值得引起我們注意的。

      在補償貿易合同中雙主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是什么?這與補償貿易合同的性質和特點有關。

      補償貿易是國際經濟貿易中的一種特殊貿易方式,它是由合同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設備(包括機器設備、技術、必要的原材料及勞務);在一定期限內,由設備進口方用進口設備所制造的產品或所得收益進行償還是以設備和用設備生產出來的產品或所得收益的交換;它的“償還”是在取得設備后的一定期限以后逐步完成的,即具有延期支付的性質;按照補償貿易取得的設備由進口方取得所有權,用以償還設備的產品在轉移給設備賣方后,設備出口方即取得所有權。

      應該說,補償貿易方式對于設備進口方是風險較小和風險滯后的,因而在第三世界國家中廣泛采用。在雙方簽定的補償貿易合同生效后,設備出口方(即本案中的s公司)便負有向設備進口方(即本案中的w公司)提供設備的義務。由補償貿易合同的基本性質決定,w公司無需用貨幣來支付所進口的設備,而是用這些設備所生產出來的產品分批償還。在經n省對外經濟合作廳批準的本案合同中,是以“番茄醬”作為補償產品,并且,由補償貿易合同延期支付的性質決定,w公司也不需要在設備未到達前(甚至設備未生產出產品前)向s公司支付現匯。但s公司完全不履行該合同項下的義務,反而三番五次地要求w公司給其支付現款,迫使w公司分別多次向其支付了810萬人民幣和13萬美元的現款。

      在w公司未得到任何設備的情況下,s公司屢次把申請人給其支付巨額現款作為發運設備的先決條件的行為,更加嚴重的是,s公司在收取w公司巨額現款后,并沒有將此款支付給設備生產廠家用于購買設備,致使生產廠家多次拒絕發貨、取消空運、轉賣設備主要部件,最終導致了合同不能履行,導致了申請人遭受巨大經濟損失。

      因此,本案仲裁庭作出要求s公司承擔全部違約責任,賠償w公司經濟損失的裁決是公正的,維護了w公司的合法權益。

      如何對待被申請人采用的“不理會”方式?或者說能否通過采用這種方式有效地對待索賠請求?

      在解決國際經濟貿易糾紛中,一方當事人經常以“不理會”作為對待索賠訴求的方式,導致缺席仲裁或缺席審判發生。通常缺席的是被申請人或被告,尤其是當其欠債被原告提出仲裁或訴訟索賠時,原告缺席只發生在其面臨一個更大金額的反訴時,被告缺席的主要原因是當其為皮包公司時,也有個別有實力的大公司因其法定地址在非1958年《紐約公約》簽字國、能致執行困難。

      實際上,“缺席”并不是一種有效的或者積極的方式,無論是在仲裁還是在審判是,被告的缺席并不能阻止法定程序的照常進行,反而會導致仲裁或審判根據出席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證據、完全沒有缺席一方的反證與抗辯進行并完成,從而作出一邊倒的、對缺席一方不利的裁決或判決。正如一位專家所言:“但仲裁員也沒有辦法,總不能憑空去想一些抗辯來保護缺席當事人。”

      正如本案所證明的一樣,被申請人s公司的缺席并沒有終止本案的正常審理,仲裁庭同樣作出了公正的裁決(包括不支持w公司的某些仲裁請求)。對于仲裁員或仲裁庭來說,絕不會因為被告不理會就不審理和裁決了,作為仲裁員關心的是有沒有給當事人(尤其是敗訴方)適當的通知,有沒有給敗訴方提供申辯的機會。正如本案的仲裁審理一樣,仲裁委員會秘書局多次通知了s公司,采用了法定地址、辦事處地址、特快專遞、委托律師事務所專程送達等方式,并且在通知中不僅給了被申請人s公司足夠的答辯時間、還強調了最后答辯或提交證據材料的期限。無論從程序上還是實體上都保障了s公司的權利,最后做出了一個不會因《紐約公約》規定的理由導致不被執行的裁決。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一些國有公司經常“缺席”仲裁或審判,尤其是根據仲裁協議必須去外國或香港地區仲裁時,最后大都得到敗訴的仲裁裁決。由于中國是《紐約公約》的簽字國,等拿到裁決才說索賠金額太高已時過境遷,因為根據該公約,中國法院是不能對仲裁裁決書內容另作他議的,因此,面對索賠,正確的作法是積極應訴、據理爭論、依法抗辯。甚至提出反索賠請求,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維護自己應有的合法權益。

    貿易合同范本5

      國際貿易合同的具體內容因各個交易的具體情況不同而不同。而且,在以信件、電報或電傳形式簽訂合同時,合同的內容常常可能并不十分規范。但是,一般而言,可以把國際貿易合同的主要內容歸納如下:

      1、貨物的品質規格條款

      貨物的品質規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內在質量與外觀形態法。商品質條款的主要內容是品名、規格或牌名法。合同中規定品質規格的方法有兩種:憑樣品和憑文字與圖樣法。

      2、貨物的數量條款

      數量條款的主要內容是交貨數量、計量單位與計量方法。制定數量條款時應注意明確計量單位和度量衡制度法。

      在數量方面,合同通常規定有“約數”,但對“約數”的解釋容易發生爭議,故應在合同中增訂“溢短裝條款”,明確規定溢短裝幅度,如“東北大米500公噸,溢短裝3%”,同時規定溢短裝的作價方法法。

      3、貨物的包裝條款

      包裝是指為了有效地保護商品的數量完整和質量要求,把貨物裝進適當的容器法。包裝條款的主要內容有:包裝方式、規格、包裝材料、費用和運輸標志法。

      制定包裝條款要明確包裝的材料、造型和規格,不應使用“適合海運包裝”、“標準出口包裝”等含義不清的詞句法。

      4、貨物的價格條款

      價格條款的主要內容有:每一計量單位的價格金額、計價貨幣、指定交貨地點、貿易術語與商品的作價方法等法。

      為防止商品價格受匯率波動的影響,在合同中還可以增訂黃金或外匯保值條款,明確規定在計價貨幣幣值發生變動時,價格應作相應調整法。

      5、貨物的裝運條款

      裝運條款的主要內容是:裝運時間、運輸方式、裝運地與目的地、裝運方式以裝運通知法。根據不同的貿易術語,裝運的要求是不一樣的,所以應該依照貿易術語來確定裝運條款法。如果合同中定有選擇港,則應定明增加的運費、附加費用應由誰承擔法。

      6、貨物的保險條款

      國際貨物買賣中的保險是指進出口商按照一定險別向保險公司投保并交納保險費,以便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受到損失時,從保險公司得到經濟上的'補償法。

      保險條款的主要內容包括:確定投保人及支付保險費,投保險別和保險條款法。

      在國際貨物買賣中,保險責任與費用的分擔由當事人選擇的貿易術語決定,因此投保何種險別以及雙方對于保險有何特殊要求都應在合同中定明法。此外,雙方應在合同中定明所采用的保險條款名稱,如是采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海洋貨物保險條款,還是倫敦保險業協會的協會貨物險條款以及其制定或修改日期、投保險別、保險費率等法。

      7、貨物的支付條款

      支付條款的主要內容包括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時間和地點法。

      支付手段有貨幣和匯票,主要是匯票法。

      付款方式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不由銀行提供信用,但通過銀行代為辦理,如直接付款和托收;另一種是由銀行提供信用,如信用證法。

      支付時間通常按交貨與付款先后,可分為預付款、即期付款與延期付款法。付款地點即為付款人或其指定銀行所在地法。

      8、貨物的檢驗條款

      商品檢驗指由商品檢驗機關對進出口商品的品質、數量、重量、包裝、標記、產地、殘損等進行查驗分析與公證鑒定,并出具檢驗證明法。

      檢驗條例主要內容包括:檢驗機構、檢驗權與復驗權、檢驗與復驗的時間與地點、檢驗標準與方法以及檢驗證書法。

      在國際貿易中,檢驗機構主要有官方檢驗機構、產品的生產或使用部門設立的檢驗機構、由私人或同業協會開設的公證、鑒定行法。

      檢驗權與復驗權的歸屬,以及檢驗與復驗的時間、地點,在國際貨物買賣中,通常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法。檢驗的標準和方法。在國際貿易實踐中,通常采用以下方法:按買賣雙方商定的標準方法、按生產國的標準和方法、按進口國的標準和方法、按國際標準或國際習慣的方法。

    貿易合同范本6

      合同編號:_________

      訂單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1)品名及規格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單價_________

      (4)金額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允許溢短裝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裝運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裝船標記:_________

      (9)裝運期限: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______天內裝出。

      (10)付款條件:開給我方100%保兌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證,并須注明可在裝運日期后15天內議付有效。

      (11)保險:按發票110%保全險及戰爭險。由客戶自理。

      (12)買方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開出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售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約未執行的全部或_________一部,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3)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中國商品檢驗局或工廠出具的品質證明、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簽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4)凡以cif條件成交的業務,保額為發票價值的110%,投保險別以本售貨合同中所開列的為限,買方如要求增加保額或保險范圍,應于裝船前經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險費由買方負責。

      (15)質量、數量索賠:如交貨質量不符,買方須于貨物到達目的港30日內提出索賠;數量索賠須于貨物到達目的港15日內提出。對由于保險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轉運單位或郵政部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16)本合同內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售方概不負責。

      (17)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進行。

      (18)買方在開給售方的信用證上請填注本確認書號碼。

      (19)其它條款: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買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合同范本7

      買方:公司名稱(下稱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

      賣方:公司名稱(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一、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照________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二、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四、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六、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_________;總價:______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七、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八、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十、其它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貿易合同范本8

      本合同由_____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中國_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_____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美國_________(以下稱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簽署。

      茲證明

      鑒于乙方擁有現用于制造鋼絲繩的機器設備,并愿意將機器設備賣給甲方;

      鑒于乙方同意購買甲方用已方提供的機器設備生的產鋼絲繩,以補償其機器設備的價;

      鑒于甲方向意向乙方出售鋼絲繩,以償還乙方的機器設備價款;

      因此,考慮到本協議所述的前提和約定,甲、乙雙方特此立約:

      1、購買協議

      1、1甲方同意從乙方按一下列條款購買下述商品:

      商品: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

      生產能力:_________

      1、2數量:_________臺。

      1、3價格:FOB_________港,單價:_________,總價:_________

      1、4支付:

      機器設備價款以甲方的產品_________償還,全部價款在連續_________年內平均_________次付清,自_________日開始支付。

      1、5裝運:

      裝運期:_________

      裝運港:_________

      目的港:_________

      裝運嘜頭:_________

      1、6保險:

      由甲方保險。

      1、7檢驗:_________

      1、8保證:

      乙方保證其機器設備從未用過,性能先進,質量好,并保證該機器能生產_________,產量每小時_________。

      2、銷售協議

      2、1甲方以_________償還購買乙方機器設備的價款。

      商品: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

      2、2數量:

      每年_________。

      2、3價格:

      按交貨時國際市場CIF_________價確定

      2、4裝運:

      每年兩次裝運,一次在六月,另一次在十二月,每次貨量為_________。

      裝運港:_________

      目的港:_________

      法語運嘜頭:_________

      2、5包裝:

      木卷軸裝。

      2、6支付:

      憑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允許轉船。信用證必須于裝運日期前_________天到達甲方,有效期不少于_________天。

      信用證要與本合同完全一致,否則,乙對遲裝負責;而且,甲方有機就其中的損失向乙方提出索賠。修改信用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7保驗:

      甲方保險,投保水漬險和戰爭險,投保金額為發票金額加10%

      2、8檢驗:

      甲方出具的'品技檢驗證書為最后依據。若貨到后乙方發現質量與上述規定不符,乙方在貨到目的港后_________天內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解決有爭議的問題。

      3、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事故,甲方或乙方對未交或遲交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貨物不負責任。

      4、仲裁

      有關或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若達不成協議,有關爭議案則提交_________仲裁。仲裁決定為終局的,并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5、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和履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準。

      6、正本條款

      本合同以英文書寫,正本兩份,每方各持一份。

      7、有效期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的合同12

      合同號碼:

      日期:

      xxx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xx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數量:___噸(換算原油重量按gb1884—80方法進行)

      三、規格:指標項目試驗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含硫:重%___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___最高1、0 gb 260—77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___

      第2季度噸

      第3季度噸

      第4季度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xxx。

      七、目的口岸:xxx。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于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后,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鑒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余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后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xxx公司

      買方:

      地址:xxx

      地址:

    貿易合同范本9

      第一章適用范圍

      第一條

      (1)本公約適用于營業地在不同國家的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貨物銷售合同:

      (a)如果這些國家是締約國;或

      (b)如果國際私法規則導致適用某一締約國的法律。

      (2)當事人營業地在不同國家的事實,如果從合同或從訂立合同前任何時候或訂立合同時,當事人之間的任何交易或當事人透露的情報均看不出,應不予考慮。

      (3)在確定本公約的適用時,當事人的國籍和當事人或合同的民事或商業性質,應不予考慮。

      第二條

      本公約不適用于以下的銷售:

      (a)購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貨物的銷售,除非賣方在訂立合同前任何時候或訂立合同時不知道而且沒有理由知道這些貨物是購供任何這種使用;

      (b)經由拍賣的銷售;

      (c)根據法律執行令狀或其它令狀的銷售;

      (d)公債、股票、投資證券、流通票據或貨幣的銷售;

      (e)船舶、船只、氣墊船或飛機的銷售;

      (f)電力的銷售。

      第三條

      (1)供應尚待制造或生產的貨物的合同應視為銷售合同,除非訂購貨物的當事人保證供應這種制造或生產所需的大部分重要材料。

      (2)本公約不適用于供應貨物一方的絕大部分義務在于供應勞力或其它服務的合同。

      第四條

      本公約只適用于銷售合同的訂立和賣方和買方因此種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特別是,本公約除非另有明文規定,與以下事項無關:

      (a)合同的效力,或其任何條款的效力,或任何慣例的效力;

      (b)合同對所售貨物所有權可能產生的影響。

      第五條

      本公約不適用于賣方對于貨物對任何人所造成的死亡或傷害的責任。

      第六條

      雙方當事人可以不適用本公約,或在第十二條的條件下,減損本公約的任何規定或改變其效力。

      第二章總則

      第七條

      (1)在解釋本公約時,應考慮到本公約的國際性質和促進其適用的統一以及在國際貿易上遵守誠信的需要。

      (2)凡本公約未明確解決的屬于本公約范圍的問題,應按照本公約所依據的一般原則來解決,在沒有一般原則的情況下,則應按照國際私法規定適用的法律來解決。

      第八條

      (1)為本公約的目的,一方當事人所作的聲明和其它行為,應依照他的意旨解釋,如果另一方當事人已知道或者不可能不知道此一意旨。

      (2)如果上一款的規定不適用,當事人所作的聲明和其它行為,應按照一個與另一方當事人同等資格、通情達理的人處于相同情況中,應有的理解來解釋。

      (3)在確定一方當事人的意旨或一個通情達理的人應有的理解時,應適當地考慮到與事實有關的一切情況,包括談判情形、當事人之間確立的任何習慣作法、慣例和當事人其后的任何行為。

      第九條

      (1)雙方當事人業已同意的任何慣例和他們之間確立的任何習慣做法,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2)除非另有協議,雙方當事人應視為已默示地同意對他們的合同或合同的訂立適用雙方當事人已知道或理應知道的慣例,而這種慣例,在國際貿易上,已為有關特定貿易所涉同類合同的當事人所廣泛知道并為他們所經常遵守。

      第十條

      為本公約的目的:

      (a)如果當事人有一個以上的營業地,則以與合同及合同的履行關系最密切的營業地為其營業地,但要考慮到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前任何時候或訂立合同時所知道或所設想的情況;

      (b)如果當事人沒有營業地,則以其慣常居住地為準。

      第十一條

      銷售合同無須以書面訂立或書面證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條件的限制。

      銷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證在內的任何方法證明。

      第十二條

      本公約第十一條、第二十九條或第二部分準許銷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據協議終止,或者任何發盤、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書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規定不適用,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的營業地是在已按照本公約第九十六條做出了聲明的一個締約國內,各當事人不得減損本條或改變其效力。

      第十三條

      為本公約的目的,“書面”包括電報和電傳。

      第二部分合同的訂立編輯

      第十四條

      (1)向一個或一個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訂立合同的建議,如果十分確定并且表明發盤人在得到接受時承受約束的意旨,即構成發盤。一個建議如果寫明貨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規定數量和價格或規定如何確定數量和價格,即為十分確定。

      (2)非向一個或一個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建議,僅應視為邀請做出發盤,除非提出建議的人明確地表示相反的意向。

      第十五條

      (1)發盤于送達被發盤人時生效。

      (2)一項發盤,即使是不可撤銷的,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發盤送達被發價人之前或同時,送達被發盤人。

      第十六條

      (1)在未訂立合同之前,發盤得予撤銷,如果撤銷通知于被發盤人發出接受通知之前送達被發盤人。

      (2)但在下列情況下,發盤不得撤銷:

      (a)發盤寫明接受發盤的期限或以其它方式表示發盤是不可撤銷的;

      (b)被發盤人有理由信賴該項發盤是不可撤銷的,而且被發盤人已本著對該項發盤的信賴行事。

      第十七條

      一項發盤,即使是不可撤銷的,于拒絕通知送達發盤人時終止。

      第十八條

      (1)被發盤人聲明或做出其它行為表示同意一項發盤,即是接受,緘默或不行動本身不等于接受。

      (2)接受發盤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達發盤人時生效。如果表示同意的通知在發價人所規定的時間內,如未規定時間,在一段合理的時間內,未曾送達發盤人,接受就成為無效,但須適當地考慮到交易的情況,包括發盤人所使用的通訊方法的迅速程序。對口頭發盤必須立即接受,但情況有別者不在此限。

      (3)但是,如果根據該項發盤或依照當事人之間確立的習慣作法和慣例,被發價人可以做出某種行為,例如與發運貨物或支付價款有關的行為,來表示同意,而無須向發盤人發出通知,則接受于該項行為做出時生效,但該項行為必須在上一款所規定的期間內做出。

      第十九條

      (1)對發盤表示接受但載有添加、限制或其它更改的`答復,即為拒絕該項發盤,并構成還盤。

      (2)但是,對發盤表示接受但載有添加或不同條件的答復,如所載的添加或不同條件在實質上并不變更該項發盤的條件,除發盤人在不過分遲延的期間內以口頭或書面通知反對其間的差異外,仍構成接受。如果發盤人不做出這種反對,合同的條件就以該項發盤的條件以及接受通知內所載的更改為準。

      (3)有關貨物價格、付款、貨物質量和數量、交貨地點和時間、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的賠償責任范圍或解決爭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條件,均視為在實質上變更發盤的條件。

      第二十條

      (1)發盤人在電報或信件內規定的接受期間,從電報交發時刻或信上載明的發信日期起算,如信上未載明發信日期,則從信封上所載日期起算。發盤人以電話、電傳或其它快速通訊方法規定的接受期間,從發盤送達被發盤人時起算。

      (2)在計算接受期間時,接受期間內的正式假日或非營業日應計算在內。但是,如果接受通知在接受期間的最后1天未能送到發盤人地址,因為那天在發盤人營業地是正式假日或非營業日,則接受期間應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

      第二十一條

      (1)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如果發盤人毫不遲延地用口頭或書面將此種意見通知被發盤人。

      (2)如果載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它書面文件表明,它是在傳遞正常、能及時送達發盤人的情況下寄發的,則該項逾期接受具有接受的效力,除非發盤人毫不遲延地用口頭或書面通知被發盤人:他認為他的發盤已經失效。

      第二十二條

      接受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接受原應生效之前或同時,送達發盤人。

      第二十三條

      合同于按照本公約規定對發盤的接受生效時訂立。

      第二十四條

      為公約本部分的目的,發盤、接受聲明或任何其它意旨表示“送達”對方,系指用口頭通知對方或通過任何其它方法送交對方本人,或其營業地或通訊地址,如無營業地或通訊地址,則送交對方慣常居住地。

      第三部分貨物銷售編輯

      第一章總則

      第二十五條

      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的結果,如使另一方當事人蒙受損害,以致于實際上剝奪了他根據合同規定有權期待得到的東西,即為根本違反合同,除非違反合同一方并不預知而且一個同等資格、通情達理的人處于相同情況中也沒有理由預知會發生這種結果。

      第二十六條

      宣告合同無效的聲明,必須向另一方當事人發出通知,方始有效。

      第二十七條

      除非公約本部分另有明文規定,當事人按照本部分的規定,以適合情況的方法發出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通知后,這種通知如在傳遞上發生耽擱或錯誤,或者未能到達,并不使該當事人喪失依靠該項通知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如果按照本公約的規定,一方當事人有權要求另一方當事人履行某一義務,法院沒有義務做出判決,要求具體履行此一義務,除非法院依照其本身的法律對不屬本公約范圍的類似銷售合同愿意這樣做。

      第二十九條

      (1)合同只需雙方當事人協議,就可更改或終止。

      (2)規定任何更改或根據協議終止必須以書面做出的書面合同,不得以任何其它方式更改或根據協議終止。但是,一方當事人的行為,如經另一方當事人寄以信賴,就不得堅持此項規定。

      第二章賣方的義務

      第三十條

      賣方必須按照合同和本公約的規定,交付貨物,移交一切與貨物有關的單據并轉移貨物所有權。

      第一節交付貨物和移交單據

      第三十一條

      如果賣方沒有義務要在任何其它特定地點交付貨物,他的交貨義務如下:(a)如果銷售合同涉及到貨物的運輸,賣方應把貨物移交給第一承運人,以運交給買方;(b)在不屬于上款規定的情況下,如果合同指的是特定貨物或從特定存貨中提取的或尚待制造或生產的未經特定化的貨物,而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已知道這些貨物是在某一特定地點,或將在某一特定地點制造或生產,賣方應在該地點把貨物交給買方處置;(c)在其它情況下,賣方應在他于訂立合同時的營業地把貨物交給買方處置。

      第三十二條

      (1)如果賣方按照合同或本公約的規定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但貨物沒有以貨物上加標記、或以裝運單據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關合同,賣方必須向買方發出列明貨物的發貨通知。

      (2)如果賣方有義務安排貨物的運輸,他必須訂立必要的合同,以按照通常運輸條件,用適合情況的運輸工具,把貨物運到指定地點。

      (3)如果賣方沒有義務對貨物的運輸辦理保險,他必須在買方提出要求時,向買方提供一切現有的必要資料,使他能夠辦理這種保險。

      第三十三條

      賣方必須按以下規定的日期交付貨物:

      (a)如果合同規定有日期,或從合同可以確定日期,應在該日期交貨;(b)如果合同規定有一段時間,或從合同可以確定一段時間,除非情況表明應由買方選定一個日期外,應在該段時間內任何時候交貨;(c)在其它情況下,應在訂立合同后一段合理時間內交貨。

      第三十四條

      如果賣方有義務移交與貨物有關的單據,他必須按照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移交這些單據。如果賣方在那個時間以前已移交這些單據,他可以在那個時間到達前糾正單據中任何不符合同規定的情形,但是,此一權利的行使不得使買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擔不合理的開支。但是,買方保留本公約所規定的要求損害賠償的任何權利。

      第二節貨物相符與第三方要求

      第三十五條

      (1)賣方交付的貨物必須與合同所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相符,并須按照合同所規定的方式裝箱或包裝。

      (2)除雙方當事人業已另有協議外,貨物除非符合以下規定,否則即為與合同不符:

      (a)貨物適用于同一規格貨物通常使用的目的;

      (b)貨物適用于訂立合同時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賣方的任何特定目的,除非情況表明買方并不依賴賣方的技能和判斷力,或者這種依賴對他是不合理的;

      (c)貨物的質量與賣方向買方提供的貨物樣品或樣式相同;

      (d)貨物按照同類貨物通用的方式裝箱或包裝,如果沒有此種通用方式,則按照足以保全和保護貨物的方式裝箱或包裝。

      (3)如果買方在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不可能不知道貨物不符合同,賣方就無須按上一款(a)項至(d)項負有此種不符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六條

      (1)賣方應按照合同和本公約的規定,對風險移轉到買方時所存在的任何不符合同情形,負有責任,即使這種不符合同情形在該時間后方始明顯。

      (2)賣方對在上一款所述時間后發生的任何不符合同情形,也應負有責任,如果這種不符合同情形是由于賣方違反他的某項義務所致,包括違反關于在一段時間內貨物將繼續適用于其通常使用的目的或某種特定目的,或將保持某種特定質量或性質的任何保證。

      第三十七條

      如果賣方在交貨日期前交付貨物,他可以在那個日期到達前,交付任何缺漏部分或補足所交付貨物的不足數量,或交付用以替換所交付不符合同規定的貨物,或對所交付貨物中任何不符合同規定的情形做出補救,但是,此一權利的行使不得使買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擔不合理的開支。但是,買方保留本公約所規定的要求損害賠償的任何權利。

      第三十八條

      (1)買方必須在按情況實際可行的最短時間內檢驗貨物或由他人檢驗貨物。

      (2)如果合同涉及到貨物的運輸,檢驗可推遲到貨物到達目的地后進行。

      (3)如果貨物在運輸途中改運或買方須再發運貨物,沒有合理機會加以檢驗,而賣方在訂立合同時已知道或理應知道這種改運或再發運的可能性,檢驗可推遲到貨物到達新目的地后進行。

      第三十九條

      (1)買方對貨物不符合同,必須在發現或理應發現不符情形后一段合理時間內通知賣方,說明不符合同情形的性質,否則就喪失聲稱貨物不符合同的權利。

      (2)無論如何,如果買方不在實際收到貨物之日起兩年內將貨物不符合同情形通知賣方,他就喪失聲稱貨物不符合同的權利,除非這一時限與合同規定的保證期限不符。

      第四十條

      如果貨物不符合同規定指的是賣方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而又沒有告知買方的一些事實,則賣方無權援引第三十八條和第三十九條的規定。

      第四十一條

      賣方所交付的貨物,必須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權利或要求的貨物,除非買方同意在這種權利或要求的條件下,收取貨物。但是,如果這種權利或要求是以工業產權或其它知識產權為基礎的,賣方的義務應依照第四十二條的規定。

      第四十二條

      (1)賣方所交付的貨物,必須是第三方不能根據工業產權或其它知識產權主張任何權利或要求的貨物,但以賣方在訂立合同時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權利或要求為限,而且這種權利或要求根據以下國家的法律規定是以工業產權或其它知識產權為基礎的:

      (a)如果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預期貨物將在某一國境內轉售或做其它使用,則根據貨物將在其境內轉售或做其它使用的國家的法律;(b)在任何其它情況下,根據買方營業地所在國家的法律。

      (2)賣方在上一款中的義務不適用于以下情況:

      (a)買方在訂立合同時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項權利或要求;(b)此項權利或要求的發生,是由于賣方要遵照買方所提供的技術圖樣、圖案、程式或其它規格。

      第四十三條

      (1)買方如果不在已知道或理應知道第三方的權利或要求后一段合理時間內,將此一權利或要求的性質通知賣方,就喪失援引第四十一條或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權利。

      (2)賣方如果知道第三方的權利或要求以及此一權利或要求的性質,就無權援引上一款的規定。

      第四十四條

      盡管有第三十九條第(1)款和第四十三條第(1)款的規定,買方如果對他未發出所需的通知具備合理的理由,仍可按照第五十條規定減低價格,或要求利潤損失以外的損害賠償。

      第三節賣方違反合同的補救辦法

      第四十五條

      (1)如果賣方不履行他在合同和本公約中的任何義務,買方可以:

      (a)行使第四十六條至第五十二條所規定的權利;

      (b)按照第七十四條至第七十七條的規定,要求損害賠償。

      (2)買方可能享有的要求損害賠償的任何權利,不因他行使采取其它補救辦法的權利而喪失。

      (3)如果買方對違反合同采取某種補救辦法,法院或仲裁庭不得給予賣方寬限期。

      第四十六條

      (1)買方可以要求賣方履行義務,除非買方已采取與此一要求相抵觸的某種補救辦法。

      (2)如果貨物不符合同,買方只有在此種不符合同情形構成根本違反合同時,才可以要求交付替代貨物,而且關于替代貨物的要求,必須與依照第三十九條發出的通知同時提出,或者在該項通知發出后一段合理時間內提出。

      (3)如果貨物不符合同,買方可以要求賣方通過修理對不符合同之處做出補救,除非他考慮了所有情況之后,認為這樣做是不合理的。修理的要求必須與依照第三十九條發出的通知同時提出,或者在該項通知發出后一段合理時間內提出。

      第四十七條

      (1)買方可以規定一段合理時限的額外時間,讓賣方履行其義務。

      (2)除非買方收到賣方的通知,聲稱他將不在所規定的時間內履行義務,買方在這段時間內不得對違反合同采取任何補救辦法。但是,買方并不因此喪失他對遲延履行義務可能享有的要求損害賠償的任何權利。

      第四十八條

      (1)在第四十九條的條件下,賣方即使在交貨日期之后,仍可自付費用,對任何不履行義務做出補救,但這種補救不得造成不合理的遲延,也不得使買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無法確定賣方是否將償付買方預付的費用。但是,買方保留本公約所規定的要求損害賠償的任何權利。

      (2)如果賣方要求買方表明他是否接受賣方履行義務,而買方不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對此一要求做出答復,則賣方可以按其要求中所指明的時間履行義務。買方不得在該段時間內采取與賣方履行義務相抵觸的任何補救辦法。

      (3)賣方表明他將在某一特定時間內履行義務的通知,應視為包括根據上一款規定要買方表明決定的要求在內。

      (4)賣方按照本條第(2)和第(3)款做出的要求或通知,必須在買方收到后,始生效力。

      第四十九條

      (1)買方在以下情況下可以宣告合同無效:

      (a)賣方不履行其在合同或本公約中的任何義務,等于根本違反合同;

      (b)如果發生不交貨的情況,賣方不在買方按照第四十七條第(1)款規定的額外時間內交付貨物,或賣方聲明他將不在所規定的時間內交付貨物。

      (2)但是,如果賣方已交付貨物,買方就喪失宣告合同無效的權利,除非:

      (a)對于遲延交貨,他在知道交貨后一段合理時間內這樣做;

      (b)對于遲延交貨以外的任何違反合同事情:

      (一)他在已知道或理應知道這種違反合同后一段合理時間內這樣做;或

      (二)他在買方按照第四十七條第(1)款規定的任何額外時間滿期后,或在賣方聲明他將不在這一額外時間履行義務后一段合理時間內這樣做;

      (三)他在賣方按照第四十八條第(2)款指明的任何額外時間滿期后,或在買方聲明他將不接受賣方履行義務后一段合理時間內這樣做。

      第五十條

      如果貨物不符合同,不論價款是否已付,買方都可以減低價格,減價按實際交付的貨物在交貨時的價值與符合合同的貨物在當時的價值兩者之間的比例計算。但是,如果賣方按照第三十七條或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對任何不履行義務做出補救,或者買方拒絕接受賣方按照該兩條規定履行義務,則買方不得減低價格。

      第五十一條

      (1)如果賣方只交付一部分貨物,或者交付的貨物中只有一部分符合合同規定,第四十六條至第五十條的規定適用于缺漏部分及不符合同規定部分的貨物。

      (2)買方只有在完全不交付貨物或不按照合同規定交付貨物等于根本違反合同時,才可以宣告整個合同無效。

      第五十二條

      (1)如果賣方在規定的日期前交付貨物,買方可以收取貨物,也可以拒絕收取貨物。

      (2)如果賣方交付的貨物數量大于合同規定的數量,買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絕收取多交部分的貨物。如果買方收取多交部分貨物的全部或一部分,他必須按合同價格付款。

      第三章買方的義務

      第五十三條

      買方必須按照合同和本公約規定支付貨物價款和收取貨物。

      第一節支付價款

      第五十四條

      買方支付價款的義務包括根據合同或任何有關法律和規章規定的步驟和手續,以便支付價款。

      第五十五條

      如果合同已有效的訂立,但沒有明示或暗示地規定價格或規定如何確定價格,在沒有任何相反表示的情況下,雙方當事人應視為已默示地引用訂立合同時此種貨物在有關貿易的類似情況下銷售的通常價格。

      第五十六條

      如果價格是按貨物的重量規定的,如有疑問,應按凈重確定。

      第五十七條

      (1)如果買方沒有義務在任何其它特定地點支付價款,他必須在以下地點向賣方支付價款:

      (a)賣方的營業地;或者

      (b)如憑移交貨物或單據支付價款,則為移交貨物或單據的地點。

      (2)賣方必須承擔因其營業地在訂立合同后發生變動而增加的支付方面的有關費用。

      第五十八條

      (1)如果買方沒有義務在任何其它特定時間內支付價款,他必須于賣方按照合同和本公約規定將貨物或控制貨物處置權的單據交給買方處置時支付價款。賣方可以支付價款作為移交貨物或單據的條件。

      (2)如果合同涉及到貨物的運輸,賣方可以在支付價款后方可把貨物或控制貨物處置權的單據移交給買方作為發運貨物的條件。

      (3)買方在未有機會檢驗貨物前,無義務支付價款,除非這種機會與雙方當事人議定的交貨或支付程序相抵觸。

      第五十九條

      買方必須按合同和本公約規定的日期或從合同和本公約可以確定的日期支付價款,而無需賣方提出任何要求或辦理任何手續。

      第二節收取貨物

      第六十條

      買方收取貨物的義務如下:

      采取一切理應采取的行動,以期賣方能交付貨物;和接收貨物。

    貿易合同范本10

      甲方:北京某皮革有限公司

      地址:中國北京市順義縣

      電話:

      傳真:

      乙方:中國某進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路()號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進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進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香港業務,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標的:

      產品名稱:

      數量:

      合同金額:

      擬出運日期:

      出運港:

      到貨港:

      外方付款結算方式: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甲方職責:

      1、負責與外商簽訂所有出口合同,并對合同的全部內容負責;

      2、負責安排生產、出運、交貨;

      3、負責向乙方提供工廠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納稅繳款書及運費等正式發票;

      4、承擔業務的全部費用及風險,保證按合同條款(合同標的.)的全部內容執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續費(乙方收匯)。

      (二)乙方職責:

      1、負責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內容對外簽訂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貨物商檢、報關、出運和結匯等工作所需的單據;

      3、負責出口結匯;

      4、結匯后一周內,將貨款轉付甲方帳戶。

      四、違約責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責任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五、甲方出具的擔保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貿易合同范本11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型號、規格、數量及金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國家飲料質量標準。

      三、交提貨地點

      ____倉庫。

      四、交貨方式及運費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貨。由____________公司負責運送,運費由_____公司負擔。

      五、包裝要求及費用

      產品外包裝以_______________公司給定樣本為準,包裝箱費由________公司負擔。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貨款于交貨后__日內結清(以收貨單位為準)。

      七、買方的違約責任

      如_____________公司在收到貨物后10日內未將貨款結清,需賠償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相當于總貨款20%的違約金。

      八、賣方的違約責任

      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如期交貨的,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應提前通知_______________公司。如______________公司無故拖延交貨日期或所提交的貨物不符合規定標準,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有權拒絕收購,并要求_____________公司賠償相當于總貨款20%的.違約金。

      九、爭議處理方式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如本合同在履行中出現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貿易合同范本12

      合同號碼:

      本合同于xx年xx月xx日在中國簽訂。

      甲方為:中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傳:

      乙方為:x國xxx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傳:

      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通過友好洽商,特訂立本合。

      第一條貿易內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產型機械x臺,以及各種其他輔助機械設備,并同時提供各類機構設備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備用件,以及在生產過程中各種必需的測試儀器。具體的各類機械設備、測試儀器、附配件、備用件之型號、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包裝情況、交貨期限等,由雙方另行簽訂設備進口合同,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所生產的部分產品以及其他商品,經雙方協商后,也可用工廠生產的商品來償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具體的償付商品之品種、數量、價格、交貨期限等,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償商品供貨合同,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設備進口合同與補償商品供貨合同可合并為補償貿易購銷合同。(見附件)

      第二條支付條件與方式

      由甲乙雙方對開信用證。即由甲方分期開出以乙方為受益人的遠期信用證,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乙方開出以甲方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證,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來支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當乙方支付的貨款不能相抵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之金額時,其差額部分由乙方用預付貨款方式,在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到期前匯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時議付所開的遠期信用證。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的按期付款,是寄托在乙方按規定開出即期信用證及按規定預付貨款的基礎上。乙方保證按規定開出信用證及預付貨款。

      第三條交貨期限

      甲方用x年零x個月,分月用商品償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償還日期自乙方第一批機械設備到貨后約x個月后開始,原則上每月償還的金額是全部機械設備價款的x分之x 。甲方可以提前償還,但需在x個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補償商品償還機械設備價款的期間,乙方應按本協議項下的有關補償商品合同的規定,開出甲方為受益人的足額、即期、不可撤銷、可分割可轉讓的信用證。

      第四條計價貨幣和作價標準

      雙方商品均以x幣計價。乙方提供的全部機械設備及所有儀器。附配件用x幣作價,甲方提供的補償商品則按簽訂合同時甲方出口貨物的人民幣基價,以當時的人民幣對x幣的匯率折算為x幣。

      第五條利息計算

      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及乙方所預付貨款的利息應由甲方負擔。雙方議定年利率為百分之x 。

      第六條技術服務

      貨物到達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裝。但在主要設備安裝過程中,甲方認為需要時,乙方必須派出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在此過程中由于技術上的問題,所造成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經雙方協商,為完成此項工作,由乙方派出xx名技術人員。在中國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附加設備

      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現本合同項下的機械設備在配套生產時,繼續需要增添新的機械設備或測試儀器時,可由雙方另行協商,予以增訂。增訂的項目仍應列入本合同范圍之內。

      第八條保險

      設備進口后由乙方投保。設備所有權在付清貨款發生移轉后,如發生意外損失先由保險公司向投保人賠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設備貨款。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購買補償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商品時,均應按合同條款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并向對方支付該項貨款總值的xx%的罰款。

      第十條履約保證

      為保證合同條款的有效履行,雙方分別向對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銀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擔保。甲方的擔保銀行為中國銀行xxx分行,乙方的擔保銀行為x國x銀行。

      第十一條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內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有關條款,應及時向對方通報有關情況,在取得合法機關的有效證明之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關合同義務,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仲裁

      凡有關本協議或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應提請國仲裁機構按仲裁規則在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該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是終局的,甲乙雙方均受其約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關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四條文字、生效

      本合同用中x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x年。期滿后,雙方如愿繼續合作,經向我國政府有關部門申請,獲得批準后,可延期x年或重新簽訂合同。

      甲方:

      中國x公司

      代表(簽字)

      乙方:

      國x公司

      代表(簽字)

      見證人:

      中國 x律師事務所律師

      (簽字)

    貿易合同范本13

      合同編號:________

      購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郵編:________

      供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郵編: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及其它法令、法規,經過平等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特制定本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包括產品名稱、牌號商標、規格型號、計量單位、數量、單價、付款時間,金額和及交提貨時間等按照合同及附件的采購訂單要求進行,其采購訂單同具法律效力。

      第二條:產品的質量、包裝要求和技術標準:

      1、乙方提供的產品須滿足甲方的訂購要求,各項技術性能指標、質量標準及產品驗收按照甲方確認的樣品質量驗收。

      2、乙方應按甲方有關規定要求在配件上標記配件圖號及廠家代號,其配件標記內容及產品編號按甲方的要求為準。

      3、乙方對貨物的延長服務期限為______個月,自收到貨物日期起______個月內甲方如果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乙方必須承擔貨物質量包退、包換但不包運輸費用和由于退貨入境的關稅。—

      4、產品包裝:按照甲方要求。

      第三條:產品的交貨期按照甲方月度采購訂單上的的日期為準(即采購訂單上甲乙雙方已簽字同意的日期)。

      本合同所指交貨期限指乙方在甲方倉庫交貨的日期,逾期交貨或提前交貨要事先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貨物和要求索賠違約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付款方式:雙方確認采購訂單后甲方預付30%貨款,乙方將準備好所有貨物并發貨物照片給甲方,甲方確認沒有問題后支付剩余貨款。

      第五條:

      1、運輸條件:乙方應負責產品的托運費(限廣州),外省的托運費以采購單上雙方約定或確定的為準。產品在運輸過程中出現毀損、短缺等問題,則由承運方或運輸公司負責賠償。

      2、甲方收到貨品后,按外觀是否完整或是否短

      缺驗收,若有異議在收貨時立即提出,以便乙方及時向運輸公司索賠。

      第六條:

      1、甲方應憑運單、隨貨同行單、產品合格證及合同驗收產品。甲方收貨后如有異議,必須在收貨后七日內通知乙方協商解決。

      2、產品不能調換的',甲乙雙方商量后可在采購訂單上將不合格產品的數量減去,照采購價返還給甲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必須保證不給對方公司員工回扣,若發現有此情況,甲(乙)方有權要求乙(甲)方索賠人民幣________/次作為公司信譽賠償金。

      第八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在事件發生后15個工作日內,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以上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妥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簽訂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協議期限自簽訂之日起五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履行完畢止,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一年生意做一百萬生意。

      甲方: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蓋章)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賬戶名:________

      賬戶名: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經辦人: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

      簽名:________

      簽名: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

    貿易合同范本14

      第一條合同范圍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合資經營XX速船用主機廠。茲同合資經營條件尚未成熟,雙方將以補償貿易進行合作生產并以此作為雙方合作的

      第一步,其條件如下:

      1、1乙方將向甲方轉讓生產下列型號XX速船用主機(以下簡稱合同產品)的技術秘密及全部技術資料,其型號如下:

      樣書——400cXX速船用主機;

      樣書——600cXX速船用主機。

      1、2“技術文件資料”的定義范圍及交付:

      本通用版合同、1款所指的技術資料(以下簡稱資料)定義是乙方提供合同產品的技術資料由三大部分組成:即乙方現用的一般技術資料,產品設計圖紙和生產技術資料,上述資料方包括詳細的技術秘密。

      (1)一般技術資料包括:

      a、樣書—600cXX速船用主機的技術規范(包括部裝、總裝、試車、交貨試驗等);

      b、樣書—400cXX速船用主機的主要零部件的技術規范;

      c、合同產品XX所使用的配套產品的外型尺寸、安裝尺寸和性能參數的樣本,(2)產品設計圖紙:

      乙方提供合同產品的產品設計圖紙應包括:

      a、合同產品的全套施工圖紙(包括總裝圖、部件圖、系統圖、原理圖及全部零件的詳細圖紙);

      b、合同產品的計算資料和計算書;

      c、有關船級社發給的證書及交船級社驗證的圖紙、計算書及其他資料清單;

      d、試驗書設計圖紙及其技術文件。

      (3)生產技術資料:乙方提供的合同產品的生產技術資料應包括合同產品全部工藝性指導文件及主要零件的詳細制造技術資料;對原材料和合同產品零部件在生產過程XX和生產后的質量檢驗要求,驗收手段,驗收步驟及驗收技術文件。

      (4)資料的修改:若乙方采用新技術改進產品、改進工藝過程,降低等需要對提供的資料進行修改時,應將修改的結果以書面形式提供給甲方。

      (5)資料的提供方式:

      a、對一般技術文件應提供三份藍圖或同等數量的清晰的復制圖;

      b、對產品設計圖紙應提供一份生產底圖及兩份藍圖;

      c、對生產技術資料應提供兩份藍圖;

      d、對已提供過的完全相同的重復資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單XX予以注明。

      (6)資料的`交付進度:

      a、根據資料定義的規定,為生產樣書—400c型XX速船用主機需要,乙方在簽訂合同后30天內需向甲方交付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全部圖紙;

      b、根據資料定義的規定,為生產樣書—600c型XX速船用主機的需要,乙方在鑒訂合同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需向甲方交付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

      1、3甲方將生產的產品向乙方返銷如下:

      樣書—400c型XX速船用主機,每年_________臺;

      樣書—600c型XX速船用主機,每年_________臺。

      1、4以補償貿易進行合作生產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年后若合資經營條件不成熟,則可延長合作生產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________年。

      第二條轉讓技術秘密和技術文件

      2、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計算、產品圖紙、制造工藝、質量控制和試驗安裝、調試、運轉及維修等有關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必須和乙方目前使用的資料內容相同。

      2、2合同產品資料的審核和驗證:

      乙方對提供給甲方的產品設計圖紙、制造技術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清晰性負責。看產品設計圖紙和生產技術資料XX的任何部分發現有失誤,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時立即補齊遺失部分或更改錯誤部分。

      2、3在合作生產期間,乙方將以最優惠價格向甲方提供甲方方面市場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體內容另行商定。

      2、4乙方保證向甲方轉讓的技術秘密和技術資料不受任何

      第三者的指控。

      第三條價格和支付方式

      3、1為了支付轉讓

      2、1條款XX所規定的樣書一400c型XX速船用主機的技術秘密和技術資料費用,乙方應向甲方交付費用如下:

      ________年_________、、d(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年_________、、d(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年起以后的________年XX按每年將產值(即每年總產值扣除進口部分價值和稅收費用后的產值)其提成費為______%。

      3、2合同簽署生效后三十(30)天內,甲方按照由銀行提交的乙方下列單據,予以

      第一次支付總金額的______%,即_________、d(大寫: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1)根據附件_________要求,提供

      第一批資料的空運提單;

      (2)經甲方確認的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出具不可撤銷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

      (3)乙方方的商業發票:一式兩份;

      (4)乙方方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3、3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按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后,予以

      第二次交付________年總金額的_______%現金,即、、d(大寫: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1)按附件_________要求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供

      第二批資料空運提單。

      (2)乙方方商業發票一式兩份。

      (3)乙方方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3、4雙方同意________年用現金支付,________年付_________%現金,其余_________%金額用甲方返銷產品補償。

      3、5________年的費用本年____月____日支付,乙方方交付商業發票一式兩份。

      3、6自________年起及其各年份按

      3、1款規定的提成費用應在每年____月____日在收到乙方方商業發票(一式兩份)后支付。

      3、7在合作生產期間鑒于甲方遵照

      3、1款已向乙方交付了轉讓技術秘密的39;部分費用,各合資經營時機成熟,雙方同意成立合資經營企業時,則乙方將其剩余部分的技術秘密費用可作提資的一部分。一旦雙方不能進行合資經營,在五

      (5)年之內合作生產被迫終止時,甲方確認向乙方支付技術秘密費用的剩余部分。若出現上述情況,對支付技術秘密費用的進度和方式由雙方在通常時候予以協商。

      第四條合作生產的補償貿易

      4、1為有利甲方的外匯平衡,乙方同意甲方生產樣書—400e,樣書—600cXX速船用主機返銷給乙方。

      4、2上述訂單的總價必須保證不低于甲方每年向乙方反付購買零部件所需費用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同意在甲方補償能力擴大及乙方需求擴大的前提下,其補償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4、3甲方將以優惠價格向甲方提供產品,其品種、數量、交貨期等將由雙方在每批合同XX商定。甲方產品必須符合乙方的標準。

      4、4乙方要求在甲方接到上述產品圖紙后立即試制樣書—400c型XX速船用主機。首批產品各一臺將分別在雙方進行試驗,在試驗合格的基礎上乙方要求甲方于________年內提供樣書—400c型XX速船用主機_________臺。其價格、交貨期在簽訂正式合同時商定。

      第五條保證

      5、1乙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所供應的資料應是技術的代身,其內容和甲方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5、2乙方保證所供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

      第六條稅費

      6、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繳納的一切稅收,發生在甲方方以外的均由乙方承擔。

      6、2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繳納的一切稅費,發生在甲方以內的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商標

      7、1甲方有權使用乙方商標和合同產品的序號。甲方將下列商標標明在甲方所生產的合同產品上。

      7、2甲方制造的鉻牌、報價單、技術規格書、廣告、說明書、樣本等,凡是合同產品均以甲方名稱來表示。

      第八條包裝

      8、1須用堅固的木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防濕、防潮、防震、防銹、耐粗暴搬運。由于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賣方應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或損失。

      8、2賣方應在每件包裝上,用不退色油漆清楚地標刷件號、尺碼、毛重、凈重、“切勿受潮”等字樣,并刷有下列嘜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裝箱單兩份,注明毛重、凈重、尺碼和所裝貨物每項的品名和數量。

      第九條人力不可抗拒

      9、1簽約雙方XX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或其他雙方同意的事件而影響執行合同時,雙方同意延長合同期限,延長時間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9、2責任方應盡快將發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況用電報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1

      4)天以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交給另一方確認。

      9、3受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續到一至二十(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條仲裁

      10、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已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0、2仲裁地點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

      10、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4仲裁費用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應由敗訴方負擔。

      10、5除了在仲裁過程進行仲裁的那部份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間仍繼續執行。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

      1、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雙方代表在_________正式簽字,自簽字之日起1周內本合同應經有關部門批準后生效。

      1

      1、2本合同以英文書就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式兩份。

      1

      1、3本合同有效期見

      第十一條所述。

      1

      1、4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與正文有同等效力。

      1

      1、5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換的所有文件、函電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自動失效。

      1

      1、6本合同只能根據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名或蓋章的書面文件進行變更、追加或修改。

      1

      1、7在執行合同期內雙方的通訊均以函電進行,XX往來一式兩份。

      第十二條法定地址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略

    貿易合同范本15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為另一方,根據下列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本合同如下:

      1、商品名稱及規格:_________

      2、質量和數量的保證:_________

      賣方保證產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為商品到目的港后的12個月。

      3、單位:_________數量:_________

      4、生產國別和制造廠商: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單價:_________總值:_________

      7、付款條件:

      (1)離岸價條款:

      a、按合同規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

      b、賣方對運貨船抵達后由于未能按期將商品運交裝運港口而造成的誤船或滯留裝運應承擔責任。

      c、在商品裝運之前,賣方應承擔商品的全部費用與風險,而在商品裝運之后,商品的全部費用則由買方承擔。

      (2)到岸價條款(不包括保險):

      a、賣方在裝運時間內應將商品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得轉運。合同商品不得交由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旗之船舶運輸。

      b、若商品系由郵寄或空運,賣方應在發運前30天,按照第8條規定,用電報/或信件通知買方大約的發貨期,合同號碼、商品名稱、價格等。賣方在發貨后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商品名稱、價格及發貨日期通知買方,以便于買方及時購買保險。

      8、裝運口岸:_________

      裝運通知:賣方在裝貨結束后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商品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于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9、裝運文件:

      (1)海運:全套潔凈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并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_公司。

      空運:提供一份空運單,注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航空郵包: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2)發票五份,注明合同號碼和裝運嘜頭(若超過一個裝運嘜頭,發票應分開,細節應根據合同辦理)。

      (3)由制造廠開出一式兩份的裝箱單。

      (4)由制造廠開出的數量和質量證書一份。

      (5)在裝運之后,立即通過電報/或信件將有關裝運之細節通知買方。此外,賣方在裝船后的10天內,要用空郵另寄兩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給收貨人,另一份直接寄給目的口岸_________公司。

      10、目的港及收貨人:_________

      11、裝運期限: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_________天。

      12、裝運嘜頭:

      賣方應在每個箱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凈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13、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自理

      □由賣方投保

      14、交貨條件:_________

      15、索賠:

      在商品到目的口岸之后的90天內,若發現產品的質量、規格或數量不符合合同之規定,則買方憑_________檢驗局頒發的檢驗證書有權提出更換質量合格的新產品或要求賠償,且所有的費用(如檢驗費、保險費、及裝卸貨費等)均由賣方負擔,但所提的索賠屬于保驗公司或承運方的責任,則賣方不負任何責任。關于質量,賣方保證貨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個月內,在使用過程中若由于質劣而出現損壞,則買方應通過書面立即通知賣方并憑_________檢驗局所頒發之檢驗證書為依據,提出索償要求。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負責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時,買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費用由賣方負責。若賣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1個月內未能答復買方,則便視為賣方已接受要求。

      16、不可抗力: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產品,在制造和裝運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裝運或無法交貨,則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應將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買方,且在其后的14天內賣方應用航空郵寄一份由政府頒發的事故證書給買方,說明出事地點,作為證據。然而,賣方仍應負責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貨。若事故持續超過10個星期,則買主有權取消合同。

      17、延遲交貨和罰款: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或部分產品,若賣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延遲交貨,且賣方同意罰款,則買方應同意其延遲交貨,但本合同第16條規定的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遲交貨則不罰款。所罰的款項經協商可由付款銀行從付款中扣除。然而,罰款不應超過延遲交貨的商品總值之5%。罰款率每7天為0、5%,不足7天的天數應按7天算。若賣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裝運時間內遲10個星期仍然不能交貨,則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盡管合同已取消,賣方仍然應毫不延遲地支付上述罰款給買方。

      18、仲裁:

      凡因執行本協議或有關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以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獲得解決,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定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本合同由雙方簽署,中英文正本兩份,每方各持一份為據,兩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19、備注: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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