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格式合同匯編八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格式合同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格式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第二條 甲方提供飯店給乙方經營餐飲項目。
第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第四條 甲方保證飯店營業執照等各種合法證件手續資料齊全。
第五條 甲方負責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第六條 乙方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承包人自理。
第七條 乙方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第八條 乙方承包經營期內,共交資產押金六千元。每月租金三千元,按季度付給甲方(每季度九千元),提前十天付給甲方。
第九條 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如發現有轉讓事實,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協議。
第十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墻上打洞)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中途中止協議,如確須中止協議,乙方應提前2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2個月承包款相同的違約金。
2、因甲方需要乙方提前終止承包經營活動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支付乙方1個月與承包款相同的違約金。(特殊情況除外)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讓承包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000元,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房屋、設施進行改動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自理(含公用水、電費及維修費等)。乙方自購的設備、餐具和其它物品,在終止(含提前終止)承包協議后,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三條 乙方向甲方繳納保證金6000元,承包結束后退還。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的訂立、變更履行、解除終止等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雙方共同簽章送達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格式合同 篇2
著者(或譯者)姓名:
出版者名稱:
著作稿(或譯者)名稱:
本譯作原著名稱:
原著者姓名及國籍:
原出版者姓名及國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點、年份:
上列著作稿(或譯稿)的著者(或譯者)和出版者于__年__月___日簽訂合同,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本著作稿(或譯稿)的專有出版權由著者(或譯者)在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有效期間授予出版者。出版者在此有效期間有權將本著作稿(或譯稿)以各種版本形式出版,但未經著者(或譯者)同意不向第三者轉讓出版權。
第二條本著作稿(或譯稿)系著者(或譯者)本人創作(或翻譯)的原稿,在日發現剽竊等侵犯他人版權情況,著者(或譯者)負全部責任,并適當賠償出版者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二著者(或譯者)不得將本著作和,(或譯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將其內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稱或更換名稱授予第二者另行出版。著者(或譯者)若違反本規定,將適當賠償出版者經濟損失。出版者并可廢除本合同。
第四條出版奔將按照罔家規定的稿酬辦法向著者(或譯者)支付稿酬,其本稿酬定為每千字___元。書稿發排后預付稿酬___元,在見到樣書后30天內結清全部稿酬。
第五條出版者將在__年__季度出版本著作稿(或譯稿)。如出現出版者本身無法控制的特殊情況需推遲出版日期,出版者應與著者(或譯者)另議出版日期。如更改后的`出版日期到期著作稿(或譯稿)因印刷原因仍未出版,出版者照付基本稿酬,全部稿酬在出書后結算付清。
第六條本合同簽訂后(1〉著作稿(或譯稿)由于出版者的原因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譯者)支付基本稿酬___%,并將稿件歸還著者(或譯者〉;(2)著作稿(或譯稿)由于客觀形勢變化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譯者)支付基本稿酬____%,并將稿件退還著者(或譯者),但可保留復制本。上述稿件以后以后如有可能出版,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出版者可保留專有出版權,亦可允許第三者使用此項出版權。
第七條出版者加工著作稿(或譯稿),若改書名、增加插圖、標題、前言后記或對稿件內容作實質性修改,應事先征得著者(或譯者)同意并在發稍前退著者(或譯者)審定簽字,著者(或譯者)應按雙方議定日期退回原稿。
第八條本著作稿(或譯稿)的校樣,由出版者負責根據著者(或譯者)審定簽字的原稿校對:著者(或譯者)若看校樣,只在校樣上作個別不影響版面的修改,并在___天內簽字后退還出版者。如校樣不按期退還或因修改過多(不是由于排版錯誤或客觀形勢的變化)而增加排版費用,著者(或譯者)應承擔___%(不超過稿酬總額的30%)。
第九條本著作(或譯作)首次出版前,出版者若將稿件損壞或丟失,應賠償著者(或譯者)不低于基本稿酬50%的經濟損失。本著作(或譯作)首次出版后,其原稿按下列辦法之一處理:
(1)___天內退還著者(或譯者);
(2)由出版者保留___年后再退還著者(或譯者)。
第十條本著作(或譯作)首次出版后,出版者應贈著者(或譯者)樣書___冊。以后每重印一次贈送樣書___冊,出版者同意著者(或譯者)本人在著作(或譯作)出版后___月內按批發折扣購書___冊。
第十一條本著作(或譯作)首次出版一年之內,出版者可自行重印。一年之后出版者如需重印,應事先通知著者(或譯者)并送校正本;事者(或讀者〉收到通知后,應在一個月內將例意見通知出版者,否則出版者按原版重印。
第十二條本著作(或譯作〉如經出版者所在地區總發行機構證實脫銷,著者(或譯者)有權要求出版者重印,如出版者拒絕重印,或自著者(或譯者)提出要求后年內不重印,著者(或譯者)有權廢除本合同。但本著作(或譯作〉屬控制發行者除外。
本著作(或譯作)修訂本的出版日期和付酬辦法等事項,雙方另行協商并補簽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三條本著作(或譯作)修訂本的出版日期和付酬辦法等事項,雙方另行協商并補簽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條如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間允許第三者以摘編、選編形式轉載本著作(或譯作〉,應事先征得著者(或譯者)同意,將與第三者簽訂的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的抄件寄給著者(或譯者),并將從第三者所得報酬的三分之二付給著者(或譯者)。
第十五條本著者(或譯者)委托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間授權第三者使用下列權利,出版者將與第三者簽訂的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的抄件寄著者(或譯者)并按下列比例向著者(或譯者)支付從第三者所得報酬:
(1)改編一75%;(2)翻譯-75%;(3)表演一75%;(4)播放-80%;(5)錄音錄像-80%;(6)攝制影片一80%。(此條供選擇用)
第十六條如一方認為對方違反合同條款,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請雙方同意的上級主管部門或省級出版管理機構調解,也可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十條,我社規定,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年,在___年內我社享有本書的專有出版權。伍何一方要求延長合同期限,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通知對方,是否延長由雙方商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條款需補充、更改,由雙方商定。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訂合同人
著者(或譯者) 出版者
(簽字〉 (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格式合同 篇3
茲有本單位職工 ,性別 ,年齡 ,住址 。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 ,根據《勞動法》第 條第 款 第 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12種情形
按照現行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按照《勞動法》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具體包括以下12種情況: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11)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破產或者解散的;
(12)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格式合同 篇4
出賣人:
買受人:
出賣人現將______________車轉讓于買受人。該車車牌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為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協議如下:
1、該摩托車轉讓后出現的一切問題(維護修理或被盜等)與出賣人(行駛證登記人)無關。
2、該摩托車轉讓后,買受人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而產生的本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與出賣人(行駛證登記人)無關。
3、該摩托車轉讓后,買受人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與出賣人(行駛證登記人)無關。
4、該摩托車轉讓前,出賣人(行駛證登記人)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與買受人無關。
5、協議規定該摩托車只能買受人本人及直系親屬使用,買受人不得轉賣(轉借)他人,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買受人承擔。
6、轉讓日期為:20xx年12月21日
7、出賣人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
8、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買賣雙方簽章后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日期: 日期:
格式合同 篇5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進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關程序為達到雙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署如下協議:
一、合作關系
甲、乙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關系:
1.甲方所供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換貨;
2.甲方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達乙方,響應時間不超過工作日;
3.乙方在協議期內不得使用其它同類品牌;
二、供貨品種及價格
三、貨款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及獎勵的不同采用如下貨款結算方式之一:1.現款現貨結算(□是; □不是);
2.批結(□是; □不是),甲方按每批無條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貨款;
3.期結(□是; □不是),甲乙雙方按無條件支付甲方當期所供產品全部價款。
乙方必須按時結算貨款,不得延遲。本協議結束之日,乙方應結清所欠甲方所有貨款。
四、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以上協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乙方違反以上協議,除結清所欠貨款外,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五、協議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屆滿,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態度及供需平衡的情況,在本協議結束前,再行簽定新協議書。
六、其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如有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蓋章) (蓋章)
日期_____年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格式合同 篇6
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北京市京融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____為法律顧問,雙方設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師在甲方對內對外經濟事務中積極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包括提供法律咨詢,參與審查、修改、起草各種法律事務文書,參與經濟合同的談判和簽定活動。
二、律師在參與調解、仲裁、代理訴訟活動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向乙方交付費用每年____元。
四、若律師為甲方去外地工作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一九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
()京融律代字第號
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糾紛一案,委托北京市京融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律師為甲方與__糾紛案的第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
乙方:
一九年月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托人與律師事務所各存一份。
聘用(兼職律師)合同參考樣本
甲方: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受聘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托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自愿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方乙方為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律師,其工作范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一)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二)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三)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四)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第五條: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二)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三)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四)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五)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一)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二)獲取勞動報酬;
(三)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四)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作律師;
(五)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二)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三)不得從事有損于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四)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七條: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勞動工資和福利待遇管理辦法〉執行。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一)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二)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三)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四)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一)應聘律師應征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二)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三)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四)經批準成為事務所合作律師;
(五)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一)雙方協商之;
(二)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九條: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十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主任簽字
年月日
格式合同 篇7
一、下列情況下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已滿。定期的勞動合同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后,除非雙方是依法續訂或依法延期,否則合同即行終止;
(2)合同目的已經實現。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的勞動合同在其約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類型的勞動合同在其約定的條款全部履行完畢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實現而自然終止;
(3)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企業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對企業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以后,企業勞動合同就此終止;
(4)當事人死亡。勞動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終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終止,也可以因繼承人的繼承或轉讓第三方而使合同繼續存在,這要依實際情況而定;
(5)勞動者退休。勞動者因達到退休年齡或喪失勞動能力而辦離退休手續后,合同即行終止;
(6)企業不復存在。企業因依法宣告破產、解散、關閉或兼并后,原有企業不復存在,其合同也告終止。
二、勞動合同終止聲明書范本
一、根據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甲方按照以下合同條款之( )項原因,決定自 年 月 日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1、 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2、 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
3、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4、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5、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
6、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7、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9、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1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12、 乙方主動提出辭職;
13、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4、 其他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
二、甲方按照相關勞動法規規定以及勞動合同書約定的條款,對經濟補償金做如下決定:
1、 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2、 按照合同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 月工資合計 元。
三、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三、簽訂勞動合同終止協議書注意事項
一、合法終止的后果
(一)關于勞動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髙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因期限屆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這里要注意兩點:
1、勞動合同的類型。這里僅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未包括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2、終止流程的再造即強化終止流程中的證據保留,確保做到所謂“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有據可查。
(二)勞動合同因用人單位主體資格消亡而終止時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同時規定: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違法終止的后果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根據以上規定,用人單位違法終止勞動合同的后果有兩種:
1、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的,終止行為撤銷,恢復勞動關系,補發違法終止期間的工資,補繳違法終止期間的社保等,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2、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格式合同 篇8
甲方:臨湘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
乙方:臨湘市富家電器維修部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空調安裝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現有舊空調承包給乙方拆裝,共計:1.5P掛機6套,2P柜機5套,3P柜機1套,5P柜機1套
(二)、甲方應支付乙方如下費用:
1)、拆裝清洗費:掛機80元/套x6=480元;
柜機130元/套x7=910元
2)、不銹綱支架費:1.5P空調支架:80元/套x11套+60x3套=1060元;2P空調支架:120元/套x5套=600元; 3P 空調支架:160元/套x1套=160元; 5P 空調支架: 260元/套x1套=260元。
3)、加管道費用(包括銅管、水管、電線、膠帶等):80元/米(按實際使用數量結算)
(三)、支付方式:安裝調試完畢,由甲方驗收后一次性付清所有費用。
(四)、乙方在空調拆裝期間必須保證人身安全,如發生安全事故,一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空調安裝完畢,在正常使用期內,如因空調支架質量或安裝技術原因引發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必須將所拆舊空調安裝前清洗干凈,并盡量保證在移機過程中不損壞空調性能。
(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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