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保管合同匯編7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保管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管合同 篇1
審判長、審判員:
北京齊致律師事務所濟南分所接受被上訴人北京麒麟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指派我擔任其訴訟代理人,依法出庭參加訴訟活動。現針對本案爭議的問題,結合相關規定,提出以下代理意見,供合議庭參考:
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采信證據正確,程序合法,判決結果公平公正,依法應予維持;上訴人上訴無理,濫用訴權,企圖逃避制裁,推卸責任,公然置事實和法律于不顧,混淆黑白,依法不應支持。為此,請求二審法院明鏡高懸,依法駁回上訴人上訴,維持原判,保護北京麒麟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的合法權益。
一、一審判決認定北京麒麟運輸有限公司與上訴人保管合同糾紛案由定性準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采信證據正確,上訴人觀點依法不能成立。
北京麒麟運輸有限公司與上訴人和一審被告潘人美在20xx年1月10日簽定的保管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當事人都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不違反法律規定,應當受我國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第五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是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第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取得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上訴人違反了該協議,擅自處分了合同項下的貨物,我方收取賠償款是有充分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的。
二、保管合同可以是無償的。
山東恒豐橡塑有限公司按照北京麒麟運輸有限公司的要求,在20xx年12月7日,20xx年1月2日將貨物送達到新泰市新興路中段陳真手中,為了預防糾紛的發生,北京麒麟運輸有限公司與上訴人和一審被告潘人美在20xx年1月10日簽定了保管合同,該保管合同只是將原先的“口頭合同”落實到了紙面上。合同法第三十七條:“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第三百六十六條 :“ 當事人對保管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保管是無償的。”
三、該保管合同簽定后沒有任何變更、解除、終止或撤消,到目前為止仍然是合法有效的。
四、上訴人上訴無理,濫用訴權,企圖逃避制裁,推卸責任,上訴人到目前為止沒有提供任何證據支持自己的主張。沒有提供合伙協議、投資比例、甚至連證人證言也沒有。 上訴人根本沒有任何證據推翻我方的證據。
五、北京麒麟運輸有限公司業務員孫海收取對方的賠償款是有充分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的。對方違反了合同理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六、一審支持了我方的訴訟請求是有充分證據的。
我方提供的一系列證據相互印證,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條體系,完全地、充分地、排他地得出了保管合同這一客觀事實的存在。上訴人私自處分輪胎理應賠償。
綜上,代理人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采信證據正確,程序合法,判決結果公平公正,依法應予維持。
保管合同 篇2
存貨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保管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托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于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并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于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于相應保管費 %(或 %)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 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并應償付違約金 元。由于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 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 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 保管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保管合同 篇3
立協議人寄托者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茲將所屬商品寄放于受寄者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倉庫內,雙方并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下列商品寄放于乙方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的倉庫內,并請乙方代為保管。 商品內容:_________。
第二條 前條寄存物以寄放于乙方倉庫東南角十平方米面積內可以容納的數量為限。
第三條 甲方對前條寄存物可自由進出搬運,但若因而受損,乙方概不負賠償責任。
第四條 保管費的計算及交付方式如下: 不論寄存物品數量多寡,每月寄存保管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甲方須于每月底之前將保管費送交乙方辦公處所。
第五條 甲、乙雙方如欲解除本協議,須于一個月前通知對方。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寄托人(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寄人(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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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寄托人):法定代表人:住址:郵編:聯系電話:
乙方(受寄人):法定代表人:住址:郵編:聯系電話:
鑒于寄托人x x x(以下簡稱甲方)茲將所屬商品寄放于受寄人x x x(以下簡稱乙方)的倉庫內,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商品保管有償寄托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下列商品寄放于乙方位于x x市x x路x x號的倉庫內,并請乙方代為保管。商品內容:一般家庭電器用品,但限于能裝箱者。
第二條 前條寄存物以寄放于乙方倉庫東南角十平方米面積內可以容納的數量為限。
第三條 甲方對前條寄存物可自由進出搬運,但若因而受損,乙方概不負賠償責任。
第四條 保管費的計算及交付方式如下:不論寄存物品數量多寡,每月寄存保管費為人民幣x x元整。甲方須于每月底之前將保管費送交乙方辦公處所。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5.1 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5.2
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 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的責任
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則其他各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并退還乙方托管費。 6.2 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本協議支付保管費,則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金額日萬分之**支付違約金;但無論如何,違約金金額不超過應付遲延價款金額的**%;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商品托管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協議附件 9.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9.1.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9.1.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托管商品的有效證件 9.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三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通知 14.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4.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14.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甲、乙雙方如欲解除本協議,須于一個月前通知對方。第
十五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保管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第一條 保管物
保管物名稱
性質
數量
價值
瑕疵
保管費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第二條 保管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保管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保管物中(是/否)有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品,具體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保管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七條 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時,保管人應當驗收,并給付保管憑證。
第八條 寄存人(是/否)允許保管人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
第九條 寄存人(是/否)允許保管人使用或者(是/否)允許保管人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第十條 保管費的.支付方式與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二條 保管期限屆滿,保管人應當將保管物及孳息歸還寄存人。
第十三條 保管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寄存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保管物(交付/_________________)時成立。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管 人
保管人(章): 住所: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稅號: 郵政編碼:
寄 存 人
寄存人(章): 住所: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稅號: 郵政編碼:
保管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寄存人將下列商品寄放于保管人位于 市 路 號房屋內,并請保管人代為保管。
第二條 寄存的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寄存的財產屬不動產的,該不動產所處的詳細位置及狀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寄存人應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保管人應當給付保管憑證。
第四條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若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質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應當將有關情況告知保管人。寄存人若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損失的,保管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保管人因此受損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并且未采取補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五條 寄存人應當向乙方支付保管費。保管費的具體數額是_________;交付方式是____________;交付地點是____________。
第六條 寄存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保管費以及其他費用的,保管人有權對保管物進行留置。
第七條 寄存人可以隨時領取保管物。保管期間屆滿或者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的`,保管人應當將原物及其孳息歸還寄存人。
第八條 保管人應當妥善保管保管物。除緊急情況或者為了維護寄存人的利益,保管人不得擅自改變約定的保管場所或者方法。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九條 保管人不得擅自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若根據特殊情況需要轉交第三人保管的,保管人必須通知并且征求寄存人的同意。保管人違反規定,擅自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對保管物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條 保管人在保管財產期間不得使用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第十一條 第三人對保管物主張權利的,除依法對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執行的以外,保管人應當履行向寄存人返還保管物的義務。第三人對保管人提起訴訟或者對保管物申請扣押的,保管人應當及時通知寄存人。
第十二條 寄存人、保管人雙方如欲解除本合同,須于一個月前通知對方。
第十三條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解釋與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成立。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寄存人、保管人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寄存人(章):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
二、保管場所_________。
三、保管方法________。
四、保管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保管費用及付款辦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時,寄存人應先行交付保管費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滿,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時,應交付其余保管費用;
3.保管費總額為_________;
4.保管費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六、保管物的交付
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時,保管人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并當面記錄。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時,應該當面檢查,是否符合原樣。
七、寄存人(是/否)允許保管人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
八、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九、保管期限屆滿,保管人應當將保管物及孳息歸還寄存人。
十、保管責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間發生的損壞,由保管人負賠償責任;
2.寄存人隱瞞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導致保管期間發生損壞,由寄存人承擔責任。
十一、聲明及保證
(一)保管人:
1.保管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保管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保管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寄存人:
1.寄存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寄存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寄存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寄存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寄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二、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四、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五、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七、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
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保管人(蓋章):_______ 寄存人(蓋章):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甲 方:
公司注冊地址:
乙 方:
公司注冊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長期合作、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乙方為甲方提供 項目的模具設計,模具開發,模具保管。雙方共同承諾,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業務往來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一、 模具清單與價格:
序號 模具名稱 模具材料 模腔 表面處理 模具單價(RMB) 備注
1
2
3
4
5
總計
總金額(大寫):
二、模具制作及修改
2.1甲方提供產品零件圖(2D/3D)和工藝圖,由乙方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制作相應模具,經甲方郵件確認后,乙方按該圖紙制作加工。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或者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因甲方怠于答復等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2在模具開發過程中,甲方通知乙方進行的產品結構或工藝變更,除有更換大行位、模仁降面等大面積改模外,乙方免費修改模具,并在一周內修改完成;
2.3乙方提供材料的,乙方應當按照約定選用材料,并接受甲方的檢驗。因乙方生產的模具無法達到甲方圖紙及合格產品的要求,為達到要求進行的模具修改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4因乙方過錯使模具無法達到甲方最終確認的模具圖紙要求的,由此造成的甲方工期延誤,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延期期間內,每天的違約金為合同總金額的5%。
2.5甲方中途變更承攬工作的要求,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6加工工作需要甲方協助的,甲方有協助的義務。甲方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承攬工作不能完成的,乙方可以催告甲方在合理期限內履行義務,并可以順延履行期限;甲方逾期不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7乙方在工作期間,應當接受甲方必要的監督檢驗。甲方不得因監督檢驗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
2.8乙方完成工作的,應當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甲方應當驗收該工作成果。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修理、重作、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9甲方未向乙方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乙方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模具精度及壽命
3.1精度要求:依甲方最終確認的模具圖紙要求的公差為標準 。
3.2模具壽命:模具壽命在 50 萬 次以上,若未能達到設定之壽命,由此而產生的模具維修或模具更新制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并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間接損失。
四、模具制作時間
4.1在本合同簽訂后 天(功能機13天,智能機和平板15天),乙方須將該批模具T0樣品交由甲方確認(開模日期 ,要求模具TO日期 )。
4.2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該批模具樣品,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延期期間內,每天的違約金為合同總金額的.5%。
五、模具驗收及保管
5.1模具驗收:模具T1試模后由甲方模具工程師根據《智科模具驗收表》進行驗收。
5.2模具保管時間:甲方項目停產后由乙方保管三年。保管期滿后由乙方書面詢問甲方處理方式,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處理;如需延長或者縮短可以另行協商確定。
5.3在模具被驗收合格后,乙方就應承擔保管責任,并有義務對以上模具進行維修和保養。乙方不得將以上模具轉交第三方保管,但甲方同意除外。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將以上模具轉交第三方保管,對模具 造成損失的,要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損失。
5.4乙方應當妥善保管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以上模具毀損、丟失的,乙方應當模具實際價格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5.5經甲方同意,乙方在使用中,因過錯而造成該批模具損壞,乙方應立即進行維修,使模具能正常使用,并承擔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六、模具的權利歸屬
6.1該批模具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可隨時轉移和支配。
6.2乙方不得使用或者許可第三方使用,且不得銷售該制品給第三方,但甲方授權除外。否則一經查實,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該罰款為乙方所銷售該制品總銷售額的10倍,最低不能低于10萬元,同時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付款方式
7.1模具費總金額為 人民幣,此模具量產一年內如未達到150K, 需一次性付清模具。
7.2乙方完成模具后,須將模具圖紙備份給甲方一套(2D/3D)。模具對應的圖紙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乙方負責該批模具產品的正常量產,量產達 數量后,乙方承諾將模具費全部返還給甲方。
7.4如因甲方訂單安排調整,需要將模具轉移,乙方需返還部分模具費,計算公式為:已量產數/全返量產數*模具費。
7.5由乙方自身原因無法滿足我司生產要求,并主動要求甲方模具轉移,乙方需返還甲方所有模具費,并需承擔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違約金、訂單損失等),甲方有權停止支付所有貨款。
八、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8.1本合同的成立﹑履行﹑效力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8.2本協議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先由甲乙雙方本著友好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解決未果時,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深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敗訴一方承擔訴訟費。
九、其他
9.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協議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后作為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3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始于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于模具保管期限滿。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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