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合同10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單位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單位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加班需甲方的書面同意,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約定為勞動報酬條款中約定的乙方月基
本工資,其他按照國家政策及有關法律執行 。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勞動報酬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基本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如有法律規定之情形,需支付經濟補償金,計算基礎約定為勞動報酬條款中約定的乙方月基本工資。
c.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名:
日期:
日期:
單位合同 篇2
現實中,可能出現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也可能存在勞動者不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現象。而一般我們說的未簽勞動合同賠償都是指單位不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面,小編就這個問題為大家做具體介紹。
1、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
2、不簽訂勞動合同在什么情況下可以獲得雙倍賠償?
勞動者同意并且積極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公司拒絕簽訂;
未簽訂合同的情形發生在20xx年2月1日以后;
并且從進入公司滿一個月以后即第二個月開始計算。
3、勞動者不與公司簽訂合同
公司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才需要承擔支付每月2倍工資。
如果是勞動者故意或者不愿意與公司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的,不適用改條款。
職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簽訂勞工合同,則不能獲得2倍工資。
如果是因為單位原因而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話,那么單位就要從用工之日起的第二個月開始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同時視為他們之間已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般來講,要是沒有書面的勞動合同,那么對勞動者的權益可能就無法進行全方面的保障,因此小編提醒各位一定要重視勞動合同。
單位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相關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餐飲服務事宜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期限
1、服務期限暫定為12個月,自月日止;
2、因工作性質特殊,乙方同意約定試服務期1個月,自月月日起至日起至年年月月日;正式服務期11個月,自日。年年年月日起至年
第二條服務類型、服務時間及服務地點
1、服務工作性質為廚師,服務方式為上門服務,服務地點為甲方臨時食堂;
2、服務時間:乙方服務時間采用固定式工作時間制度,上午7:00點至9:30;11:00至14:00;下午17:00至19:30點。(以上時間已包含菜品、配料及其它必備品采購時間,同時也包含了廚房、餐廳等用餐環境的維護清理時間)
3、每天服務時長控制在8小時,每周服務時長控制在5-6天,根據甲方實際需要,適當調整確定,具體確定均以保障按時供應全體員工日常三餐及良好就餐環境等為前提。
4、除定期物資采購外,乙方服務地點固定為臨時食堂,乙方不得于工作時間在臨時食堂或外出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一切活動。(臨時外出處理與工作相關事宜需提前征得甲方同意)
5、本條所述服務時間、服務地點在下文亦可表述為“工作時間”,“工作地點”。
第三條服務報酬
1、乙方正式服務期報酬為:2800元/月(稅前),試服務期乙方報酬為2500元/月(稅前)。
2、乙方每月報酬由甲方于次月5日前發放。若服務報酬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數日發放。若甲方推后半個月未發放服務報酬,視為違約。
3、乙方在服務期間,甲方除支付乙方服務報酬外,負責乙方工作餐的提供(注:與甲方員工一同在食堂就餐)。
4、因服務性質特殊,乙方如在服務期間請假,甲方將聘用其他人臨時頂替乙方工作直至乙方歸崗,但甲方不支付請假期間服務服務。
5、本協議甲方不提供住宿,乙方自行解決住宿問題。
第四條服務內容
1、乙方主要負責甲方所有員工一日三餐供應,根據實際情況及甲方要求做好臨時接待餐飲的供應,并負責日常菜品、配料、廚房餐具及其他日常必備品的采購工作。
2、乙方負責甲方臨時食堂餐廳、廚房安全、防火、衛生工作,不得有外人隨意出入廚房重地,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造成嚴重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3、乙方負責廚房食品的安全衛生,不得發生食品中毒等事件,如發生食品中毒等事件由乙方負責,并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責任。
4、乙方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在服務過程中愛護設備、節約能源,避免浪費。做到科學組織、工藝合理,做出物美價廉,搭配合理,營養豐富,色、香、味俱全的.高品質菜品。
5、甲方應根據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服務報酬,及時結清乙方合理的采購報銷費用。
6、甲方應為乙方更好的服務創造必要條件,聽取乙方關于伙食改善及衛生條件提升的合理性建議或意見。
第五條服務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合同相關約定;嚴格遵守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2、乙方不得在工作或非工作時間在臨時食堂從事一切非法活動,否則一經發現,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
3、乙方于非工作時間、非工作地點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相關規章制度,甲方可視情節給予經濟處分,乃至解除本協議。
4、乙方保證:基于廚師工作性質的特殊性,乙方于本合同簽訂時(前)身體健康,精神狀況正常,未有任何傳染性、間歇性或其他一切不適于從事廚師服務行業的疾病,且未有任何隱瞞身體疾病的行為。如違反承諾,甲方一經發現可單方解除本協議。
5、乙方不得于工作時間在臨時食堂或外出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一切活動,如由此造成乙方自身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自行負責,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自行賠付,情節嚴重的,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
6、乙方發生其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管理要求的行為,甲方可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乃至解除本協議。
7、服務期內,乙方出現上述第四條第2、3款及第五條第4、5、6、7款約定情形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賠償費用。
8、無論何種原因,造成乙方非工作時間人身或財產損失的,均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負責。
9、乙方每天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嚴格執行服務考勤記錄工作。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未能按約履行協議約定義務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違約責任。
第七條合同終止
1、如乙方終止協議,必須提前半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可終止協議。
2、如甲方逾期支付服務報酬超過30日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包括服務報酬等在內的相關費用。
3、試服務期內,甲乙雙方均可根據實際情況單方解除本協議,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正式服務期內,如因乙方服務質量不能滿足甲方需求,經甲方督促改進后,仍未能滿足需求的,甲方可協商終止本協議。
第八條:其它
1、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協議所發生一切爭執,雙方應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單位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3年,自20xx年 10月10日至20xx年10月10日止。試用期三個月。(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月9日)
二、聘用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 武漢市江岸區光華社區居民委員會 任 副主任 崗位的工作。工作內容:組織社區成員進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區的衛生、物業、計生、流動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區成員代表大會、社區議事委員會制定的社區管理目標。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工資福利
(一)乙方在聘用期間實行年薪制,年薪24萬。
(二)享受單位其它福利。
四、工作紀律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努力學習,忠于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因特殊情況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3)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續簽聘用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聘用單位、受聘人員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合同 篇5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xx)117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約定試用期(大中專應屆畢業生見習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和職責要求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崗位意向,決定聘用乙方從事崗位工作。乙方同意在該崗位工作,并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履行義務,完成工作任務。
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也可選擇其他崗位。雙方就崗位變更事宜作如下約定:_________。
三、工作條件和崗位紀律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方面的規定。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保守有關秘密。
四、工作報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甲方依據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及本單位內部分配辦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并按規定調整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制度、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或重新簽訂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并相應變更本合同。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未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上刑罰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在國家或省出臺新的規定前,醫療期參照國家對企業職工的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到新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本款第1、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的,解除行為無效,甲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五)款規定單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于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除本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屆滿的;
2.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被撤銷、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職;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滿或者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而終止本合同:
1.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屬于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終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十)甲方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的意向書面通知乙方。續訂聘用合同的,雙方協商辦理續訂手續。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甲方應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證明,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的封存或者轉移手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在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經協商,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7.甲方被撤銷、解散,不能安置乙方就業的。
經濟補償金應以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為標準,在甲方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經濟補償金。乙方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六、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聘用合同的無效,由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確認。
(二)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當事人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對違反服務期約定和保守單位商業秘密約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具體標準為:
(三)甲方未按照規定辦理解除、終止聘用合同手續,支付經濟補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乙雙方對培訓費用沒有約定的,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后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得收取培訓費用;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但不得超過為乙方培訓的實際支出,并按乙方培訓后回單位服務年限,以每年遞減培訓費用20%的比例計算。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八、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人事檔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豪庭房屋維修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豪庭房屋維修工程。
2、工程地點:上海市松江區××路×××號。
3、工程范圍:本工程涵蓋××豪庭部分住宅樓屋面、外墻體漏雨及室內墻面、棚面發霉維修等工程,具體內容見附件:甲、乙雙方及監理人員共同簽字的工程量技術聯系單。
4、合同工期:開工日200×年×月×日,竣工日200×年×月××日,該工期包括法定節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時間。,因天氣或其它因素影響施工,經甲方確認同意后乙方可以適當延長工期。
二、工程服務形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
三、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及監理人員就需要維修部位及工程量,進行技術聯系單形式會簽,工程量以甲、乙雙方及監理人員簽字確認后的技術聯系單內容為基準,甲、乙雙方依據上海市20xx定額進行結算,確定工程總造價。
甲、乙雙方將雙方簽字蓋章的結算書和甲、乙雙方及監理人員共同簽字的工程量技術聯系單,作為合同附件附后。
四、工程總價
暫定為人民幣××萬元(最終以甲、乙雙方確認的結算值為準)。
五、工程質量監督與檢查驗收
乙方在施工中要嚴格按照國家、行業標準和企業規范及本合同約定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并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對甲方提出的問題,乙方應及時進行整改,維修工程結束后,由甲、乙雙方及被維修房屋的業主共同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以三方簽字確認的《施工記錄單》為準。在竣工驗收時,對于甲方或業主確認的尚未修復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按甲方的要求繼續維修,并承擔逾期責任。
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為支票。
2、合同簽訂且乙方正式開工后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暫定工程總造價30%的工程款。
3、施工完畢且竣工驗收合格并且工程交付使用后十五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標準進行結算,結算值經甲方確認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結算值的60%。
4、乙方維修過的部位經過一個雨季過后,未發現滲漏、發霉現象,甲方于200×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至結算值的95%。
5、剩余5%工程款留作保修金,保修期滿后十日內如無質量問題甲方將保修金余額無息返還給乙方。
6、甲方每次付款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額的工程款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工程款。
七、保修
1、自乙方維修工程完工后,乙方須對全部工程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為5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計算。
2、工程保修金為工程款的5%,保修期滿后十日內,甲方將保修金的剩余部分無息返還。
3、保修期內,如維修工程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保證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時內派人進行檢查及維修,并應在甲方確定的合理期限內修復完畢,如乙方逾期未派人修復或二次維修后仍出現問題的,甲方有權另行委托他人維修,所需費用和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施工工藝要求操作,維修后的工程如果再出現發霉、滲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兩天內修復完畢,并承擔由于再次出現發霉、滲漏問題而引發的一切影響和經濟賠償的后果。如住戶裝修、物品遭受損失的賠償等。
5、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定期對施工工程進行巡訪,做好回訪記錄,并對存在隱患的質量問題,予以及時解決。乙方現預留保修負責人的書面通信地址和電話,以便通知乙方進行維修。
乙方保修負責人姓名:×××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開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義務的,每逾期一日,均應當向甲方承擔暫定工程總造價5‰的違約金,任何一項逾期達七日或累計出現三次以上(含三次)遲延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損失(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金、違約金)。
2、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停工達兩日(含兩日)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并應當無條件于兩日內退場,雙方于乙方退場后結算。
3、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項義務,經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損失。
4、對乙方故意或疏忽導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藝不符合技術規范及環保要求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不符的,無論工程是否已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過保修期,均自甲方或業主知道之日起兩年內享有對乙方的索賠追償權利。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乙方維修過的部位所出現的工程質量問題在未解決前,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款項。
7、凡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應承擔合同暫定價款10%的違約賠償金,如該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到的損失的(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金、違約金),乙方還應賠償甲方所受到的損失。
九、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及后果,乙方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為施工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及與工程施工有關的一切保險。凡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他責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十、施工責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中為乙方提供水、電等便利,并負責同住戶及下屬有關部門協調。乙方按施工工藝要求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要保護好小區內的方磚步道、花草樹木,不能損壞。在住戶家維修要嚴格遵守物業規定的制度,如有住戶投訴或乙方損害物品,甲方有權在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指派×××為本工程駐工地代表,按本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之內容。并負責與甲方進行溝通、聯系,該負責人向甲方所作出的針對本工程任何承諾、保證、函件、簽字、確認等均視為乙方的行為,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做法以及質量標準要求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確保工程達到合同約定及甲方要求。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前乙方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半成品進行保護并承擔費用。
6、乙方維修時必須每天將垃圾集中在甲方的指定地點,保持施工現場的清潔,并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清除,竣工前做好衛生清掃和處理工作,否則,甲方有權委托他人清理,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在應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7、在施工中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質量檢查、檢驗及監督,為檢查、檢驗、監督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8、維修施工所需辦理的一切審批手續(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需報批的項目)由乙方負責辦理并承擔費用,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9、本合同約定的維修工程必須由乙方自行完成,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工程擅自分包、轉包或交由其他任何第三人完成,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0、乙方在維修過程中應注意與維修業主保持良好的溝通,避免產生糾紛,如因乙方原因與維修業主產生糾紛而使甲方受到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有權在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11、乙方在維修施工過程中應注意愛護甲方及業主的財產、物品,不得破壞小區內的建筑物及相關設施、設備。在維修工程中,凡由于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甲方有權在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業主或有關權利人有權向乙方追償。
十一、其它
1、本工程如涉及工程價款的確認,相關的確認需經甲方代表、甲方預算部門確認并加蓋甲方公章后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確認、或非加蓋甲方公章(例如簽證章等),甲方均不予認可。
2、如涉及工程量的確認,必須經甲方代表、工程部經理共同會簽且加蓋甲方簽證專用章后方為有效,缺一不可。
3、甲、乙雙方確定的結算書和甲、乙雙方及監理人員共同簽字的工程量技術聯系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未盡事宜或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了,由該維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單位合同 篇7
未解除合同單位斷繳社保合法嗎
不合法,沒解除勞動關系,單位必須為勞動者交納社保。
《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一百條 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公司不繳社保怎么辦?
根據規定,單位應為職工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的部分由單位從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職工入職一定要與單位簽訂合同,一旦發生了糾紛,合同可以作為職工與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的憑證,按照《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相關法律,只要存在勞動關系,企業就應該為員工辦理社保。
對于職工入職沒有簽訂合同的,職工可以將歷年的工資條、蓋了章的證明、工作服裝等各種可以證明與單位有勞動關系的材料,保存下來。
一旦單位不給辦理社保,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由政府部門進行檢查監督,并責令補繳員工社保。
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公司未為員工繳納社保費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支付經濟補償金。
提醒注意:
1、如果公司把社會保險費以工資形式發放給職工,由職工自己參保是違法行為。
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通過訂立協議的方式規避社會保險義務,這種協議由于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是無效的。
公司不繳社保的后果: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于查明欠繳事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社會保險費限期補繳通知,責令用人單位在收到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補繳,同時告知其逾期仍未繳納的,將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一)未按規定申報且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申報后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因瞞報、漏報職工人數、繳費基數等事項而少繳社會保險費的。
單位合同 篇8
用人單位與職工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應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一)約定終止條件應是法定解除條件之外的條件。
所謂法定條件,是指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只要符合這些條件,用人單位就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既然這些條件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就不能作為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來約定。對此,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明確規定,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從而防止用人單位規避應承擔的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付勞動者經濟補償的義務。
(二)約定的終止條件應當是除時間之外的某種事件或某種行為。
在任何情況下,時間都不能作為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只能是時間之外的某種事件或某種行為。對用人單位來說,主要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某種事件,如生產線報廢;對職工來說,主要是個人的某種行為,如出國定居考上大學或在社會上打架斗毆,經批評教育不改,其劣跡反復出現等。
(三)約定的終止條件必須是合同生效前尚未出現的客觀情況。
如果是勞動合同生效前就已經出現的事件或行為,就不能作為終止條件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而這里所說的客觀情況,是指不能確定的情況是自然出現的,不是人為制造的,即可以預見到的,但不能是事先預謀的。這就是說,用人單位不能在勞動合同中把本單位主觀制造的條件約定為合同終止條件。例如,機構合并、人事調整等。
(四)約定終止條件要充分考慮生產經營特點。
用人單位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目的是要在這種條件出現時終止合同。因此,必須充分考慮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因為不同性質的'生產性單位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遇到的具體情況是不同的,生產經營單位可能遇到的情況在一些經營單位是不可能出現的,如果把本單位生產經營中根本不可能遇到的情況約定為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約定條款根本出現不了,約定的終止條件就失去了意義。
(五)約定終止條件要兼顧到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情況。
由于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用人單位和職工都可能出現某些客觀情況,導致用人單位不愿意繼續履行合同,而又不能解除合同,因此,用人單位既要把本單位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某種情況約定為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也要把職工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某種行為約定為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例如,企業聘用的部門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中,有的業務能力不差,工作業績尚佳,也沒有違紀問題。但是,其性格和工作作風與其他員工不合,多數員工都不肯與其合作一同共事,甚至表現出離職傾向。對于這種情況企業無法繼續使用該職工,但又不能解除合同,針對這類問題,可以考慮約定為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一旦出現這種情況,勞動合同即可終止。具體條款可表述為:乙方(員工)履行職責期間,經年度工作總結或職工民主評議,有一半以上員工不肯繼續接受其領導或與其共事,其履行職責出現危機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是關系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權利義務的重要憑證,不管在什么時候對勞動合同做出處理都要雙方協商一致。在每個階段都有需要雙方格外注意的地方,這關系到雙方的合法權益。
單位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管理,改善員工火食,提高員工就餐質量,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員工食堂由乙方承包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以下協議:
一、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雙方的.其他約定事項:
三、違約責任:
四、本合同期限為期一年,即年月日起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由雙方協商是否續簽合同。
五、本合同在執行中惹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財務處一份、乙方一份。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單位合同 篇10
單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嗎?這是很多勞動者都比較擔心的一個問題,害怕一覺醒來就被單位給解除了。那么針對這種情況,法律是否規定了單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呢?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有以下三種方式:
(1)《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用人單位在解除合同時的程序應注意,工會要發揮作用。
《勞動合同法》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通過介紹,相信大家都已經知道單位是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與此同時,法律對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又是作出了條件限制的,用以保護廣大勞動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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