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商業合同四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商業合同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商業合同 篇1
《勞動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商業秘密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用人單位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用人單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和商業信息,前者如產品配方及其他專有技術,后者指客戶情況、購銷渠道等。構成商業秘密的要件之一是用人單位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這里的“保密措施”應作廣泛理解,如用人單位向勞動者講明某項信息對本單位有價值,勞動者不能泄露,其也屬于保密措施的一種。
上述法律并未對如何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條款、用人單位是否要支付代價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而由于企業間的競爭日益激烈,越來越多行業的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明確保守商業秘密條款。為此,原勞動部在勞部發〔1996〕355號《關于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的第二部分中規定:用人單位與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有關條款事項時,可以約定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或該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時間內(不超過六個月),調整其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用人單位也可以規定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超過三年),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同類業務,但用人單位應當給予該職工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商業合同 篇2
茲有本單位職工 ,性別 ,年齡 ,住址 .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根據《勞動法》第 條第 款 第 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商業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為萬象商業廣場之項目統籌策劃及經營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負責全額投資興建綜合購物中心**商業廣場。
二、乙方受甲方委托負責**商業廣場項目總體策劃及獨家經營工作。
三、本項目之所有經營收益將設立專門的帳戶受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具體細節另作相關財務規定)。
四、甲方責任:
(一)本協議簽定后,甲方須按商場基建工程進度向乙方提供有關項目的詳細資料(包括土地使用證、城市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有關證件)。
(二)負責協調乙方與廣場物業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之問的關系,保證提供充分的經營條件。
(三)前期所有有關本項目的市場調查費用、合同期內的推廣宣傳費用(包括廣告設計、廣告宣傳、新聞發布會、招商會等有關本項目必須支出的費用)、乙方所組建的**商業廣場經營機構所需要的相關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四)有關本項目之所有宣傳、推廣,若以乙方名義所作的`任何形式宣傳,須接受及維護乙方本身形象之規范,并得到乙方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五)合同期內甲方::如需要將該項目內的商鋪分散出售,希望在尊重乙方建議前提下,并與主體經營規劃沒有沖突的情況下進行銷售。
(六)甲方按合同如期支付乙方該項目的物業經營服務費、統籌經營策劃費、租金提成、傭金及其應收的費用。
(七)乙方派駐管理人員的薪津福利、有關稅項及一切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并按時支付。
(八)合同期內甲方不得與第三方簽署有關本合同的所有項目。
(九)合同期滿后,未經得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聘用乙方派駐人員。
五、乙方責任:
(一)合同簽定生效后成立**廣場物業管理經營有限公司----**商業廣場經營中心,全面負責萬象商業廣場項目的策劃、宣傳、推廣、招商及經營工作。
(二)合同簽定后乙方根據市場調查向甲方提供如下的分析建議:
1、調查及分析
1)區域人口分布數據的調查和分析,包括:
①消費客層分布
②消費品味
③消費頻率
④消費水平
⑤消費者對項目的期望
2)區內零售市場情況,競爭對手分析。
①主力客戶的情況
②功能租戶的情況
③潛在租戶的情況
④上述租戶的可能承租條件和對項目的要求
3)現有和未來的競爭對手調查
①現有競爭對手的調查主要包括:地理位置、數量、面積、營業額、定位、商戶組合、經營狀況、管理水平
②未來競爭對手的調查主要包括:地理分布、數量、規模、場地條件、商圈范圍、開業日期等。
2、商場布局概念策劃
1)商場包裝、主題定位;
2)各樓層功能分布建議;
3)具體的目標商戶建議。
3、規劃設計建議
4、提供市場租金情況及初步租會收入測算建議
5、室內外裝潢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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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象商業廣場策劃與經營合作合同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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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建議
6、公關宣傳活動建議
(三)統籌策劃及長駐經營工作
乙方將安排資深董事(公司高層領導)統籌此項工作,并由有項目操作經驗的管理人員長駐本項目(派駐時間及人手根據項目進展情況進行調配)。與甲方有關部門共同統籌策劃招商前期工作。內容包括如下:
1、定期與甲方及工程部門開會商討工程的進展,及時提供目標客戶及行業之硬件要求,以配合整體工作做出安排。
2、聯絡所有目標客戶及協助對本項目有興趣之客戶實地視察本項目,并商討有關招商之進展情況,根據市場變化調整相關策略。
六、經營工作
乙方派員出任物業經營總監及租賃部、推廣部經理職位,負責在當地招聘人員并組建各相關部門,開展具體工作如下:
1、建立租賃部進行租務工作
1)制定租務策略;
2)組織招商隊伍;
3)擬定招商時間建議;
4)擬定商鋪租金價格建議:
5)擬定招商工作流程安排及操作細則:
6)全面向目標客戶推介上述項目;
7)安排有興趣客戶現場考察:
8)與客戶進行租務談判;
9)安排客戶簽署租賃意向書及正式合同。
2、建立公關宣傳推廣部進行宣傳策劃推廣工作
1)負責商場整體形象定位,策劃宣傳推廣:
2)場內外布置、裝飾及設計建議;
3)場內外定位設置廣告位,增加廣告收入;
4)負責廣場內外的臨租推廣活動;
5)負責公共關系活動。
七、費用及支付方式
下列各項費用均以人民幣結算以支票或轉賬形式支付。
l、物業經營服務費和統籌策劃費
物業經營服務費和統籌策劃費為每月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甲方須在每月5同前向乙方支付,甲方于合同簽定生效日向乙方支付第一筆費用。(備注:以上項目酬金為乙方實收金額,不包含市場調查、宣傳推廣及日常經營費用)
2、租賃傭金
1)乙方每新引進一個商家,在該租戶正常經營一年后,甲方須支付相等于該租戶 壹 個月租金的金額作為乙方的傭金,于第二年第一個月的5日前預付50%;其余50%待合同期滿后,經雙方核定,若完成計劃內定額任務,甲方則于核定后的第5日前全額付給乙方。::若未能完成計劃內定額任務,甲方則按照未完成任務的比例,相應扣減應付乙方的傭金,但最高額不得超過應付傭金總額的50%。
2)若客戶在簽署《租賃意向書》、《租賃合同》后違約,客戶所付定金及租金和租金按金應按合同予以沒收,并由甲乙雙方分占所沒收之金額之50%。(如客戶因特殊情況違約,看情況特殊處理)。
3、項目全年收入提成
1)乙方在計劃定額內完成任務,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商鋪全年租金總收益的1%作為提成。
2)乙方在完成計劃定額后超額完成任務,超出部分商鋪租金甲方按30%向乙方支付提成。
3)宣傳推廣之收益(如:場內外廣告牌、臨時商鋪、廣場活動等一切非固定商鋪租金收益),雙方商定一個計劃任務數,超額完成任務,超出部份的收益甲方占70%,乙方占30%。
4、派駐人員待遇
甲方負責支付乙方所派駐人員(物業經營總監、租賃部經理及推廣部經理)的薪金福利、有關稅項及一切相關費用,具體如下:
1)薪金(按每年12個月工資計算,于每月5 日前支付):物業經營總監月工資為:壹萬伍千元人民幣
租賃部經理及推廣部經理月工資為:壹萬貳千元人民幣(備注:若合同期超過一年,每年工資應適當浮動,浮動率根據市場情況雙方商定。)
2)福利
①享受勞動法規定的節假休息同。
②甲方按國家規定標準支付乙方派駐人員南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代為繳交。
③甲方負責乙方派駐人員每年一次的帶薪探親費,及按需要往返廣州的培訓、工作交流的差旅費。(備注:以上均為飛機票費用)
④甲方負責解決乙方派駐人員的住宿問題。提供配備家私、廚房用具、電器(包括洗衣機、冰箱、空調、電話、電視)的套房。
⑤甲方負責解決乙方派駐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問題。
八、違約責任
l、甲方如發現乙方在合作過程中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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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象商業廣場策劃與經營合作合同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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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甲方利益之行為,甲方有權即 時要求乙方停止該行為,并加以改正;如乙方未能及時改正下,在有確切證據前提下,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須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如發現甲方于合作過程中有任何損害乙方利益之行為,乙方有權即時要求甲方停止該行為,并加以改正;如甲方未能及時改正,在有確切證據前提下,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須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3、在商場所有設施完善前提下,甲方交付商場給乙方經營后,如乙方在經營二十四個月未能完成商定任務指標,。經營期內,如乙方實際完成的任務情況與計劃內定額任務相差懸殊,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4、如甲方未能按時支付乙方在本合同內之所有應得費用,甲方須按拖欠金額每日 2%計算滯納金并支付乙方;如拖欠款項超過30天,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約,甲方須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合作期限
合作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簽約兩年期。
十、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解決,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署后隨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商業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石家莊天元名品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鑒于:
1、甲方依法設立、有效存續,合法籌建及擁有位于 物業的使用權,并在上述物業范圍內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
2、乙方依法設立、有效存續,從事商業物業運營籌備、銷售策劃、招商、經營管理等相關業務。
在此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乙雙方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地產物業標的及事項
1-1甲方同意將位于 與乙方合作進行市場銷售,建筑面積 平方米(核定面積以房管局測量的平面面積為準)。
1-2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該物業以 價格進行市場發售。該商業物業發售中,乙方收取物業售價 作為返租傭金。
1-3商業物業發售后,由乙方進行返租經營管理,具體返租條件詳見商鋪承租合同。
1-4對該物業地產總體,住宅 ,商業 物業管理由乙方統一進行管理,乙方應于 前成立獨立法人機構對該地產進行整體物業管理,即對發售部分進行返租物業管理,對未發售部分進行委托物業管理。針對住宅及商業部分,甲乙雙方共同制定相應的物業收費標準。
1-5甲乙雙方簽訂合同5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30萬元保證金,待商業物業銷售后,從乙方返租傭金中扣除,乙方得到保證金5日內應派遣專業團隊進駐完成對該地產商圈調查報告,業態定位方案、物業調整方案。由雙方認同后進行實施。
1-6完成整體方案后,甲乙雙方與地產銷售公司共同制定商業地產銷售計劃及整體落實方案。
1-7乙方擁有對該物業整體規劃、管理權,甲乙雙方物業交接后,甲方不參與該物業的任何經營管理。
二、物業的交付
2-1甲方交付的物業具備條件由甲乙雙方商定后以補充協議確定。甲方交付的物業必須符合補充協議約定,能夠實現銷售目的;如甲方交付的物業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需維修至合格。
2-2交付時,標的物及設備、設施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接。標的物消防設施安裝完畢并通過消防部門的驗收,達到合格標準。雙方簽字驗收后,視同甲方交付的標的物符合本合同約定,滿足實現銷售的目的和條件。
三、標的物的裝修、維修及經營
3-1乙方根據甲方工程進度需要提供樓體內的商鋪分割方案。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商場內的商鋪分割方案進行空調、消防、供電等附屬設施的安裝調整和裝修。達到和滿足實現租賃的目的和條件。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4-1甲方為該商場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權限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4-2甲方有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配合銷售地產的權利。
4-3甲方有按合同規定要求乙方提供相應商業技術報告的權利。
4-4因銷售商業物業產生的各種稅點由甲方承擔。
4-5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各種傭金的義務。
4-6在雙方物業交接前,甲方有物業管理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5-1乙方擁有完整的合法經營自主權。
5-2乙方有按合同約定收取傭金及物業費的權利。
5-3乙方有保證物業整體順利經營使用的責任。
5-4 乙方有配合物業銷售并提供技術支持的`責任。
5-5乙方應按國家法律法規,保證物業守法經營的責任
六、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6-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6-2合同未有規定之處,甲乙雙方以補充協議形式對本合同進行完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履約時,對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未協商一致單方提出解約,需向對方提供違約金200萬元作為違約賠償。
八、其他
8-1凡涉及雙方權利義務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溝通,并以合同載明法定地址或合作地點送達,送達以對方簽收為有效送達,如合同中所列地址有變更的,變更的一方應在變更之日起10日內通知對方,否則,任何一方向原地址發出的通知均視為送達。
8-2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3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8-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8-5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進行訴訟。
8-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四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合同各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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