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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務派遣協議

    時間:2023-04-18 09:42:0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勞務派遣協議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一般協議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務派遣協議,歡迎閱讀與收藏。

    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協議1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________崗位,________人數,工作的內容________,工作地點_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用工單位連帶責任義務。

      乙方承諾,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于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并保證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________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員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_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________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的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________。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并按每月________的標準向員工支付崗位津貼(補貼)。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員工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 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

      方。

      (3)甲方按照派遣員工總數每人每月________元標準或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的________%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3.乙方每月________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賬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4.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十、其他約定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并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協議2

      甲方: 乙方(工頭):

      甲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乙方經營承接勞務派遣,承包甲方部分技術工人的人工項目,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協議內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技術工人的作業場地、工具,乙方組織派遣員工負責勞務工作(乙方員工須持有有效身份證,年齡18周歲以上),乙方所派遣的員工歸屬乙方,不是甲方的員工。在勞務派遣中乙方承擔派遣員工的所有相關法律責任事宜,包括辦理(社保、保險、工傷、醫療、勞動合同等等)。甲方可以提供購買社保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協議有效時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其他: 。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給予乙方員工提供樣品。

      2、甲方為乙方派遣員工提供免費食宿條件,8人一間宿舍,乙方人員務必配合服從甲方的安排。

      3、甲方不得隨意解雇乙方員工,如乙方人員有不服從安排,不遵守甲方管理規章制度,有嚴重違規違法行為的,甲方有權根據廠紀廠規處罰,處罰金額乙方需現金交納。對于屢教不改的.乙方員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限定時間內辭退或調離本廠區。乙方員工如有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全部賠償責任。

      4、甲方支付本協議所商定的人員的工資費用于乙方,前提條件是甲方監督乙方按規定支付發放。

      5、乙方有義務做好員工的思想和穩定工作。

      6、乙方員工在甲方服務期間,務必服從甲方的生活、住宿、上下班作息時間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相關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罰,在最后結算工資時將處罰單據知會乙方管理代表。

      7、乙方在把人員帶到甲方廠所之前,需提前購買好相關保險。

      8、乙方人員在甲方廠所期間,發生傷亡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全權承擔。

      11、乙方有義務保證所組織員工身體健康(無精神疾病、先天性疾病或者傳染性疾病)

      13、乙方員工工資直接支付予乙方,不直接支付給乙方員工。

      四.費用結算及薪資支付方式

      1、工程承包單價:甲方支付以計件工資_____________/件工資予乙方。

      2、結算工資依據計件報表記錄核算。

      3、為保證雙方的權益,甲方在乙方最后完成工程承包量,甲方以現金或者轉賬方式結算上月的薪資給乙方,甲方有權利監督乙方當日在工廠內發放所有員工所有工資。

      4、合同期滿,甲方在一個星期內一次性結清所有承包費用給乙方(甲方如不續約需提前一個星期告知乙方)。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出現違約,應協商處理,如協商達不成一致,由相關仲裁機構裁定或者提出法院判定。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以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協議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政策及法規,于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訂立了《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勞動合同》),在此基礎上,就《勞動合同》中未定的有關勞動關系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工作考核的相關規定

      1、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根據管理需要合理調整其工作崗位、職位、工作地點的決定。

      2、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工作成績考評,并通過考評結果給予相應的職位和待遇,甲方可以根據考評結果對乙方進行晉升、加薪等獎勵或降職、降薪、調崗等處分,甲方可以根據考評結果終止和乙方的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雙方的義務

      乙方應明確職工的工作崗位和具體職責,明確對該崗位的工作的具體要求。附崗位職責及績效考核表。

      三、保密條款

      1、下列內容屬于甲方商業秘密范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

      2、乙方從甲方獲知已經或將要用于(包括未公開的)行業或業務中的項目信息、技術信息及經營、管理信息。

      3、甲方的業務模式、操作流程以及與業務、管理有關的合同、客戶信息、管理制度、表格工作標準、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業務相關資料。

      4、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相關協議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5、乙方不得打聽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秘密。

      6、乙方不得允許或協助任何不承擔保密義務的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7、乙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銷毀、修改甲方的技術資料,包括電腦資料、檔案、程序等有商業價值的資料,不得攜帶上述資料外出使用或保管。

      8、乙方離職時應當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資產,包括記載著甲方上述商業秘密的一切載體。9、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10、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經包含了保密費用,員工離職后承擔的商業秘密保護義務,不得以任何額外補償為條件。

      四、公司制度執行

      1、乙方承諾遵守甲方公司已發布或今后將發布的規章制度,并嚴格按照甲方公司規定標準、流程及權限操作執行,不越權或違反流程處理事情;乙方有越權或違反制度、流程行為的,須接受各項制度、流程配套考核辦法考核,甲方視其嚴重程度有權無條件解除乙方勞動關系,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2、本協議所指的制度流程的發布形可以是書面形式發布,也可以是甲方公司信息辦公系統(例如oa辦公系統)發布的,包括但不限于:質量類制度流程、技術類制度流程、資金類制度流程、行政類制度流程、人力資源類制度流程、生產類制度流程、業務類制度流程及其他制度流程等。

      3、乙方是否越權或違反制度流程處理事項的依據,除留有乙方簽名的書面依據及其他證明是乙方所為的有效證據外,還包括乙方身份在甲方各信息系統(包括不限于現有辦公系統、人事工資管理系統及今后建立并使用的其它信息系統)中的處理記錄。乙方有義務保護其各系統中使用的用戶密碼,如有密碼泄露等原因至使他人以乙方身份在系統中處理相關事務的,則其責任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應忠于甲方公司,維護甲方利益,始終貫徹落實公開、公平、公正等原則,不得收受相關單位的禮品、錢財,不得發生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無論收受金額大小,乙方的所有獎金獎勵部取消,因此造成甲方公司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同時甲方公司有權無條件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

      五、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一)除《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之外,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是虛假的。

      2、乙方在職期間自營或在其他與甲方相同或者相近的單位從事第二職業的。

      3、甲方因經營管理的需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職位、崗位、工作地點,乙方不服從甲方公司調動或安排的。

      4、甲方根據本協議中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賠償金或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合同》終止的,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三)乙方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約或主動提出辭職的,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嚴格按照甲方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要求辦理的有關離職的其他各項手續。保證積極配合移交工作及移交因乙方職務持有或保管的財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書面或電子或其他載體形式的文件資料、設施設備、鑰匙、公司印章、備用金等),在得到甲方確認后正式辦理離職手續,乙方若移交不完整而離職的,甲方有權不予發放剩余未結算所有工資,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且乙方未結算工資不足以賠付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在合同期間內及合同期滿后繼續履行保密義務。乙方若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于乙方在甲方一年的工資收入(按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的平均年薪,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且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系。若乙方的泄密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且前述違約金不足償付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繼續賠償。

      2、乙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賠償甲方實際損失,賠償金額視甲方實際損失評估后確定,甲方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于:⑴甲方招聘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⑵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專業培訓費用。⑶甲方出資配備的相關設備以及各種用具器材等。⑷由此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用、仲裁費用。

      七、免責申明

      乙方自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即承諾與原單位已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續約,今后若有勞資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處罰與賠償

      1、甲方根據公司的獎懲制度的規定,可以給予乙方警告、能報批評、經濟處罰、降職、降級、辭退等形式的處罰。

      《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甲方:____公司

      乙方:

      一、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勞動合同》。由于可以理解的原因,該合同對本公司全體員工的工資,統一為850元(不低于簽訂合同時的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本補充協議對乙方的實際工資約定為____元,由1。、2。、3。等構成。

      三、本公司的工資調整機制,鼓勵乙方為提升自己的工資水平做出努力。

      四、本補充協議與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且有效期也與其相同。

      五、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協議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物業(以下簡稱甲方)為了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確保安全,保障正常的經營和生活秩序,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與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簽訂以下勞務派遣協議:

      第一條:保安服務內容

      根據_______市公安部門頒布的保安服務職責有關規定,乙方(用人單位)向甲方(用工單位)提供保安服務,并按照規范的管理模式對保安隊員進行管理,依據雙方確認的崗位職責要求,對甲方單位、所轄區域執行安全防范任務,承擔相應的保安服務責任。

      第二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保安人員提供與甲方員工相應的`食宿條件。根據工作需要,對派駐保安人員在照明、通訊、交通等方面提供支持;

      2、對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隱患報告應及時答復和改進。制定并執行內部安全防范規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員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員履行保安職責;

      3、對保安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4、甲方要求保安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三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派遣保安人員,并且作為乙方和派遣保安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2、乙方對甲方超出管理轄區的用工負責協調,甲方不承擔因此所造成的全部責任;

      3、保安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4、發生在執勤區域內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及時處理并報告甲方和當地公安機關,采取措施保護發案現場,協助公安機關偵查各類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處理責任范圍內的其它突發時件;

      5、按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保安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盡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勞務派遣協議5

      編號: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崗位,人數,工作的內容,工作地點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崗位,人數,工作的內容,工作地點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于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并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

      、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人,為(常白班、班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員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的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乙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并由乙方直接支付。

      5、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推薦合同樣本·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外包合同·勞務承包合同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動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動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3、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

      2、費用結算標準和方式: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并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務派遣協議6

      單位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接受

      由派遣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派遣人員姓名: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分配丙方從事 工作,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二、用工約定:

      1、丙方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后,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立即解除其勞務用工關系(試用期內按實際日工計酬);

      2、勞務用工協議期滿,如甲方繼續留用丙方,可續簽協議。甲方不再留用,勞務用工協議即時終止;

      3、勞務協議期內乙方要求辭職,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工作職責:

      1、要聽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服從分配,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

      2、要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政府法律、法規規定。做到遵章守紀保證出勤;

      3、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制度》,杜絕各類事故發生。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章作業,出現工傷事故,本人應負一定責任;

      4、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信息、資料等,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損害甲方利益,出于個人行為而給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四、工作時間:

      1、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執行每周40小時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將按《勞動法》的規定予以支付相應報酬。

      2、丙方按規定的勞動日數出滿勤,缺勤者必須提前一天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業務(工作)主管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主管應在請假單上簽字,并做好保存,以便月底報考勤計工資時備查。

      3、凡缺勤者均扣發當日工資,但缺勤休假不得超過 天/月,凡超過者,按不勝任崗位工作予以解除勞務協議。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向丙方提供必要的文件、文檔、勞動工具和勞保用品,丙方離崗時需將勞動工具歸還甲方。

      六、勞動報酬:

      1、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

      2、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的形式支付丙方工資,工資為 。試用期工資 元。

      七、保險福利:甲方按照國家和勞動部門有關規定通過乙方為丙方發放工資和相關報酬同時繳納政府規定的保險。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解除本協議

      1、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2、因丙方失職,給甲方利造成損失的;

      3、不服從分配,有違法、違紀行為者;

      4、不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制度》,造成質量和安全責任事故者;

      5、隱瞞身體健康情況并影響工作者;

      6、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九、其它

      1、各方必須嚴格遵守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根據情況給予經濟補償;

      2、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后生效;

      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后,進行修訂和補充;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協議7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址:聯系電話: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

      地址:聯系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標準不低于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___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并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并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定后___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并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___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后,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范、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后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___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后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協議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協議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勞務派遣協議8

      甲方(派遣單位):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

      注冊地址:

      實際經營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乙方(用工單位):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

      注冊地址:

      實際經營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訂立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派遣人員數量、崗位及期限

      第一條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派遣名勞動者到乙方工作,派遣勞動者從事的崗位(工種)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中:

      (一)臨時性崗位人,具體崗位為,派遣協議期限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替代性崗位人,具體崗位為,派遣協議期限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不得超過一年)。

      (三)輔助性崗位人,具體崗位為,派遣協議期限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第二條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勞動者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第三條甲方負責按照上述條件組織派遣勞動者。派遣勞動者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訂《派遣勞動者花名冊》,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變更的,應相應修改《派遣勞動者花名冊》,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二、有關費用及結算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發放形式為_(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

      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乙方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五條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費,由乙方按月支付給甲方,甲方依法為派遣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具體明細為: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總費用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的付費標準,按照當地公布的社會保險費用調整比例做相應調整。

      第六條乙方按照的標準向甲方支付服務費。

      第七條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其他費用及標準:

      1、;

      2、;

      3、;

      第八條乙方每月日前以銀行轉帳方式將月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帳戶;甲方按照費用總額開具正規、合法有效發票,稅金由承擔。

      三、勞動安全衛生、職業病危害防治及福利待遇

      第九條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等方面的培訓與教育。

      第十條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被派遣勞動者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被派遣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十一條被派遣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乙方應在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的相關手續由甲方辦理,社會統籌范圍外的費用由承擔。

      第十二條被派遣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乙方應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甲方負責相關手續的辦理,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等費用以及社會統籌范圍外的費用由承擔。

      第十三條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產期、孕期、哺乳期)期間,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繼續履行實際用人單位的職責。

      第十四條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帶薪年休假等權利。被派遣勞動者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執行。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被派遣勞動者同意,并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另行安排換休。

      第十五條被派遣勞動者所在崗位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由乙方負責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并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甲方有權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派遣勞動者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派遣勞動者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派遣勞動者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十七條甲方必須具有合法的勞務派遣資質,由于不具備相關資質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而引起的糾紛、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八條甲方應依法與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自派遣勞動者到乙方報到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乙方提供派遣勞動者已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第十九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派遣勞動者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所支付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條甲方應按時足額為派遣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如因甲方截留、未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由此引起的與派遣勞動者的糾紛等后果,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權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甲方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但該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在實體和程序上均不得與法律相沖突,而且應當向甲方員工公示或者告知。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出現違法現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賠償。

      第二十三條乙方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不得無故拖欠。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當對派遣勞動者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務人員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技能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相關義務。

      六、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商定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將派遣勞動者退回甲方:

      1、被派遣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

      2、乙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

      3、乙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決定提前解散等;

      4、勞務派遣協議期限屆滿;

      因退回產生的費用由承擔。

      第二十八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超過三十日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本協議自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即行解除。

      七、違反協議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乙方未能按時支付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的,應按每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另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八、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約定。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應自本協議訂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將本協議以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崗位情況報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務派遣協議9

      甲方(派遣單位): 乙方(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勞動者為乙方提供勞動的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被派遣勞動者數量、派遣崗位、派遣期限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員數量、從事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 (人數)到 乙方(崗位)從事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派遣 (人數)到乙方 (崗位)從事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派遣 (人數)到 乙方(崗位)從事 (工作內容),工作作地點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具體被派遣勞動者名單詳見附件。

      第二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 小時,每周休息 日;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按照相關規定負責申報并征得甲方同意,在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并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被派遣勞動者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三條 勞動報酬

      1、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乙方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勞動者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

      (1)被派遣勞動者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被派遣勞動者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被派遣勞動者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被派遣勞動者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的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實行工資調整。

      第四條 社會保險

      1、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被派遣勞動者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被派遣勞動者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確認,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被派遣勞動者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被派遣勞動者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被派遣勞動者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五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被派遣勞動者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被派遣勞動者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其進行健康檢查,并按每月 元的標準向其支付崗位津貼(補貼)。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被派遣勞動者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被派遣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被派遣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5、被派遣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行派遣勞動者。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被派遣勞動者,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被派遣勞動者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被派遣勞動者協商延續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被派遣勞動者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被派遣勞動者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被派遣勞動者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向被派遣勞動者承擔責任。

      4、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情形的,乙方有權將派遣勞動者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

      第七條 本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被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

      第八條 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被派遣勞動者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被派遣勞動者總數每人每月元標準或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的 %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3、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各項費用結算清單,經雙方核對無誤后,由甲方向乙方開具正式的發票。乙方收到發票后 日內向甲方支付勞務費及相關費用。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派遣勞動者的;

      (2)克扣被派遣勞動者工資福利的;

      (3)同時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到乙方和其它公司工作的;

      (4)在派遣期間未經乙方同意將被派遣勞動者從乙方抽走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被派遣勞動者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和賠償責任:

      (1)未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向被派遣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乙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被派遣勞動者權益的;

      (3)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被派遣勞動者勞動的,或者乙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被派遣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3、乙方無正當理由遲延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的,每遲延一日按未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如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撤回被派遣勞動者。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解決。

      第十二條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雙方可在協議期滿前協商辦理延續或者終止手續。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協議10

      甲方(勞務派遣企業)全稱 單 位 類 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職工)姓名 性 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不少于兩年)。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 (實際用工單位)的 崗位從事 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工作地點為 。

      2、派遣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3、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 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審核實際用工單位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資不包含在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約定的基本工資中,由實際用工單位另外計發。

      四、勞動報酬

      1、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實際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基本工資的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3、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協商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績效獎金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定額單價為 元,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由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另外計發。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自勞動關系建立之日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該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甲方每月按乙方基本工資為基數核算出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總額并以績效工資的`方式打入乙方工資賬戶。乙方承諾按照有關規定自行辦理各項社會保險賬戶,并將上述甲方為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存入自己的社會保險賬戶中。其中,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應當負擔的部分,乙方承諾自行繳納。乙方違背上述承諾的,自行承擔各項法律責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為此類原因乙方遭受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并按規定時間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按約定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期限屆滿,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應按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繳納社會保險。

      3、本合同存續期間、且原派遣任務完成后,甲方應當積極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單位工作,在新單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不降低的條件下,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新派遣,雙方同時書面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4、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5、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及違反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按規定發放報酬,積極重新派遣。

      6、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 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八、其他約定條款: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協議11

      甲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勞務派遣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一、合約產生

      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派遣方式為在甲方工作的人員提供各項勞動人事管理事務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合作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派遣協議。

      二、協議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____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可自行延長________年。

      三、派遣服務項目

      1.人員招聘:甲方根據業務需要可以自行招聘、選定勞務人員,也可委托乙方協助招聘并由甲方面試確定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經甲方確定后,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后派遣至甲方。甲方如需乙方代理招聘勞務人員,甲方應事先書面告知乙方,甲方所需崗位人員的任職資格、要求、聘用期限、福利待遇等事項。

      2.勞動關系:乙方根據派遣員工(以下簡稱“員工”)的身份與就業狀態不同,與其訂立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協調處理勞動爭議、勞務糾紛。

      3.用工登記:乙方為當地戶籍的員工辦理招工錄用和退工手續;為外省市的員工辦理外來人員就業手續;

      4.員工檔案:乙方負責對員工人事檔案的建檔、調檔與托管;辦理政審、出具各類人事(公證)證明。

      5.工資支付: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員工工資支付清單,乙方負責承辦員工的工資發放,并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和其他應向國家統籌繳納的款項。乙方于每月15日發放員工工資。

      6.社會保險:乙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按月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申報、結算、繳納及新增、變更、轉移、封存、終止等手續。

      7.工傷申報:乙方負責向政府申報員工的工傷認定、理賠事宜。

      8.政策咨詢:乙方常年為甲方提供勞動人事、社會保障各項政策咨詢,解答和協調處理甲方提出的各種疑難問題,及時傳達最新政策法規和動態信息。

      四、派遣費用

      1.派遣人員工資福利費用

      包括員工工資、社會保障費用及按國家地方政府部門規定的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其他福利費用。員工社保的繳納按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社保金部分,每年4月隨政府的調整做相應調整。

      2.派遣服務費:

      根據本協議服務項目,甲方按實際使用人數,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務費,標準為每人每月元(含檔案保管和勞動人事政策咨詢費用)。

      五、派遣人員的核對

      甲方按實際使用乙方勞務人員數,于每月________日提供書面確認名單(包括當月離職人員清單)給乙方,由乙方根據名單依法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當月及次月社會保險申報、注銷等用工手續。

      六、費用結算:

      1、開具發票:乙方于每月_____日開具當月勞務費用發票交于甲方。

      2、費用結算:甲方在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全額支付上月派遣人員工資、社保、服務費款項。

      3、付款方式:甲方以銀行劃帳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

      4、乙方帳戶資料: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派遣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銀行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雙方管理責任

      根據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的規定,甲乙雙方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乙方作為人才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承擔各項相應義務;及時辦理用工登記、檔案轉遞、工資發放和社保繳費手續;申報和協助處理工傷事故及勞動爭議事件,承擔由乙方原因導致勞動合同解除、勞動爭議發生所應當承擔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2)甲方作為實際使用勞動者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對勞動者的各項基本義務:執行合同期限;安排工作任務;提供勞保條件;支付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福利;負責派遣員工職業病、工傷的救治。并在工傷、職業病發生24小時內書面通報乙方,承擔因工負傷、死亡及由甲方原因導致勞動合同解除、勞動爭議發生所應當承擔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3)自派遣員工在甲方報到之日起并在合同期限內,工作時間員工由甲方負責監督和管理;甲方涉及對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獎懲規定、工作時間、工時制度、崗位要求等制度文件,由甲方根據需要和政府規定確定,并由甲方于員工入職前書面告知員工。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須按有關規定和約定,根據實際情況和責任大小補償或賠償守約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5)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時,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協議變更。本協議在履行中,如因國家新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協議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修訂本協議。

      (2)協議期限內,若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甲方如因工作需要,仍需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直至被派遣勞務人員使用完畢止,屆時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協議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4)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派遣有限公司

      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協議1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址: 電話:

      乙方:福建省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金三橋大廈 電話:87677523

      甲乙雙方同意遵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xx年。

      3、在本協議簽定之前,派遣員工曾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關系及相關責任,由甲方按規定辦理。乙方只承擔與派遣員工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法律責任。

      二、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和支付辦法

      1、甲方按國家和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定制定派遣員工薪酬制度,并經職代會通過或征求工會意見后,在派遣員工上崗前將薪酬制度告知派遣員工。

      2、甲方可根據派遣員工崗位變動變更派遣員工的報酬。

      3、甲方可根據經營效益和派遣員工的技能增長情況增加派遣員工的報酬。

      4、甲方可按月向派遣員工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或通過乙方轉付。

      5、甲方支付于乙方的派遣員工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6、甲方于每月 日前按時將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款轉賬給乙方,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乙方在收到甲方為乙方派遣員工支付的勞務報酬款項時,需在五日內(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將扣除《稅法》規定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后的款額完整打入由乙方辦理的每個派遣員工的銀行工資卡帳戶中。

      三、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和福利待遇

      1、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1)甲方應按社會保險規定標準,按派遣員工的基本工資 元月人×派遣員工數×甲方承擔的各種社會保險比例[按基數 元×(養老保險 8%、失業保險2%、),按基數 元×(生育保險0.7%、工傷保險 .5%)]轉交乙方各項保險辦理參保手續。

      (2)乙方按上述基數從派遣員工每月報酬中按社會保險規定標準代扣個人應繳納部分(養老保險8%,失業保險 %)。

      (3)上述兩項合并后由乙方按月負責辦理繳納手續。各項保險的基數如遇政府政策性調整甲方應按相關規定做相應的調整。如需補交的按規定標準補交。

      (4)為了使派遣員工在外派甲方勞務時,偶發工傷事故的待遇能夠落實,本協議一經簽訂,甲方需按約定的基數 即支付當月的工傷生育保險費 元人,并提供派遣員工的花名冊清單(含身份證號碼),由乙方在收到保險費用的次月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投保,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如果甲方未支付保險費用,自甲方接收派遣員工之日起至乙方辦妥保險之日前發生工傷事故,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乙方收到保險費未按規定時間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投保,期間發生了工傷事故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約定基數足額繳納保險費用,若乙方未能足額繳納保險費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醫療保險

      按下列第 種方式執行。

      ( )醫療保險費用由甲方和派遣員工共同承擔,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比例,由乙方辦理參保手續,派遣員工醫療待遇按醫保機構規定執行。

      (2)甲方承擔為派遣員工購買商業保險的意外傷害和因疾病住院險種的費用,派遣員工發生醫療后的費用,由乙方向商業保險公司辦理申報理賠。超出商業保險理賠金額部分,由甲方參照當地政府醫療規定待遇標準執行。

      3、福利待遇

      (1)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享有與工作崗位內容相關的福利待遇。

      (2)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及其待遇,按甲方制定的規章執行。

      4、工傷事故處理

      派遣員工在甲方單位工作期間因工負傷,由甲方現場單位負責組織搶救,并及時通知乙方派員協助甲方處理善后工作。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后三天內向乙方提供工傷經過報告一份,乙方負責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等級鑒定,在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后,工傷保險機構應支付的費用由乙方負責。超過保險機構理賠范圍依據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由企業承擔部分由甲方承擔。如本協議到期終止,本協議的本條款仍有法律溯及力。甲方應對因工傷殘人員、因工死亡家屬履行至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待遇結束止。甲方與派遣員工不存在勞動關系,工傷人員的統計不進甲方的報表,由乙方單位統計上報。

      四、派遣員工的管理

      1、培訓

      (1)派遣員工上崗前由甲方組織培訓學習或委托乙方培訓,合格后派遣員工正式上崗。培訓內容包括與崗位相關的應知應會安全教育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2)甲方為提高派遣員工技能而出資選送培訓的,由甲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培訓與服務協議,同時將協議復印一份給乙方備案。

      2、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應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以及與崗位相關勞動防護用品。

      3、違反規章制度的責任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嚴格遵守和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以及用工單位的商業秘密,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因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履行職責或因泄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派遣員工的民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甲方可將此情況書面告知乙方,乙方配合甲方共同追究派遣員工的經濟賠償。

      4、退工

      (1)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派遣員工協商一致后,變更派遣員工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2)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辭退派遣員工,無需提前通知;因甲方原因需裁減辭退派遣員工的,甲方需在確保乙方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派遣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下,將退工單書面通知乙方,其退工單一式三份,說明理由和退工日期,并提供相應證據。其中,一份存根,一份交派遣員工,一份交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開具的退工通知單后,應予以接收并負責辦理解聘手續。

      (3)如甲方需派遣員工保守商業秘密,由甲方與派遣員工直接訂立商業保密協議供派遣員工遵守履行。

      (4)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甲方可將其退回乙方。

      (5)因甲方單位規章不合法或單位規章中規定的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的理由不成立(由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認定),造成乙方向派遣員工承擔的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五、費用的結算

      1、甲方按時(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當月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分解表及增減員表,并將各項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在收到各項費用和勞務報酬分解表后五個工作日內須向甲方出具各項費用的正式票據。費用未到乙方賬戶,本協議約定的相關條款,如工傷等各項社會保險無法繳交,發票無法開具,工資無法及時發放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 元人月

      六、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派遣員工的休息休假制度按甲方規定執行。

      (2)遵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并根據甲方實際情況,依法制定對派遣員工的管理規定與辦法,書面告知派遣員工,同時提供乙方一份備案。

      (3)定期組織對派遣員工進行思想、生產技術、安全等方面的培訓和教育,以適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

      (4)在符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條款的范圍內,對派遣員工有退工權,并按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規定向乙方支付退工的'補償金或賠償金。

      (5)派遣員工在甲方單位服務期間,發生的職務行為過失,造成第三人損害的,該過失行為是維護甲方企業利益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經濟責任。

      (6)為保障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乙方委托甲方組建工會組織并同意派遣員工參加甲方的工會組織。

      2、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建立、解除與派遣員工的勞動關系。

      (2)根據有關規定,辦理派遣員工的合法聘用手續。

      (3)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并足額繳納派遣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4)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嚴守甲方商業秘密,努力工作。

      (5)做好派遣員工有關勞動檔案管理。

      (6)配合甲方做好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終止工作,并辦理勞保用品的收繳工作。

      (7)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國家、省市勞動保障方面新的政策規定,協助做好相應的調整工作。

      (8)每月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員工勞務報酬后,應按協議約定時間按時足額發放派遣員工當月勞務報酬。

      七、本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經甲、乙雙方簽章即生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如遇特殊情況,一方需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應征得對方同意。本協議適用、解除和終止以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的適用、終止或解除為前提。

      2、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違約責任和本協議爭議處理

      1、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信守。

      2、由于一方原因引起的法律或經濟糾紛問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應根據對方經濟損失情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經濟賠償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3、甲、乙雙方均按本協議履行各自的責任、權利、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2)依法向協議簽約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面晤協商一致后擬就補充協議條款,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產生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規定訂立,“事實清楚,條款明確,于法無悖,依約履行”,對雙方都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力。

      十一、本協議共四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本協議于 年 月 日在福州市(乙方住所地)簽訂,并履行。

      其他附約:

      1、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全文都具有保密責任和義務。

      2、甲方轉入乙方的工資等各種費用轉入如下賬戶:

      福建省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3500 890007052506 4

      建行福州市城北支行

      甲方: 乙方:福建省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辦人: 承辦人:

      電 話:

    勞務派遣協議13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按照有關規定,就乙方派遣符合甲方要求的被派遣勞動者(以下簡稱“勞動者”)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協議達成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在本協議期限內,雙方同意按以下程序接受和提供勞務派遣服務。

      1、甲方向乙方發出《用工需求通知書》包括:崗位描述、人數、用工基本要求、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條件、報酬待遇等內容。

      2、甲方所需勞動者,由甲方招聘或委托乙方招聘,或雙方聯合招聘。

      3、根據甲方確認接受的勞動者名單,由甲方向乙方開出《用工通知單》。

      4、乙方根據甲方的《用工通知單》上確認的勞動者名單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向甲方開具《勞務派遣介紹信》。

      5、勞動者持乙方《勞務派遣介紹信》到甲方報到,甲方根據乙方《勞務派遣介紹信》接收勞動者并安排用工。

      6、對符合退工條件的勞動者由甲方向乙方開具《退工通知單》退回乙方,由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勞動者所從事的具體工作由甲方安排,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及勞動者的綜合素質、業務水平等情況,在乙方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范圍內,調整勞動者的具體崗位。如需調整到勞動合同約定以外的崗位,甲方應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后調整,并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勞動者提供勞動安全職業衛生條件,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動保護,執行國家勞動標準、規定的工時和休息休假等制度。

      3、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及薪酬考核辦法等,并應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如工作要求、勞動報酬、福利待遇等)告知勞動者。

      4、甲方可就有關事項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專項協議(如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專項協議需及時送交乙方備案。

      5、如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退回乙方,并以《退工通知單》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合法有效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提供勞務服務,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或乙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或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

      (7)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政策及甲方用工政策調整、或者訂立本協議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10)雙方協商一致或符合法律、政策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甲方依據(7)、(8)、(9)、(10)款情形之一退回勞動者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乙方及勞動者本人。

      如因乙方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按勞動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由甲乙雙方協商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計算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工在國家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7、因勞動者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追究勞動者的法律責任,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

      8、勞動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死亡且法律規定由用工單位承擔的,由甲方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將相關費用支付給乙方,乙方再支付給死亡勞動者的親屬。

      9、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勞務服務情況按時足額計算支付勞務費用(包括勞動者工資、社會保險費、勞務管理費等),并按本協議約定及時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依法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負責辦理相關用工手續,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有效的勞動合同,并按照本協議及有關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月發放勞動者薪酬福利,辦理各類保險的繳費及對應待遇享受。

      2、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或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乙方。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勞動者涉及勞動爭議方面的材料。如勞動者對甲方的退工有異議,乙方認為合理,乙方有權在六十日內提請復議。

      4、乙方派遣的勞動者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工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甲方應及時組織搶救治療,并在知道工傷事故發生時起24小時內通知乙方,乙方負責工傷事故的申報和工傷保險待遇的落實。勞動者的工傷醫療費用先由甲方墊付,乙方在獲得工傷保險的賠付后再將賠付資金支付給甲方。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除工傷保險賠償外,應由用工單位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按政策規定負責非勞動者本人原因被用工單位在勞動合同期內退工人員的再次派遣和再就業工作。

      6、乙方負責辦理或協助甲方辦理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鑒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手續。

      7、在本協議履行期內,乙方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及勞動者進行信息溝通和工作聯系。

      8、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勞務管理費用。

      9、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有保密義務。

      四、勞務報酬、社會保險、勞務管理費用支付及結算

      1、工資發放

      (1)甲方應在每月30日前將勞動者的每月工資劃到乙方指定賬戶,乙方收到甲方勞務費的工資部分后,在五個工作日內依照甲方提供的工資明細及時、準確將勞動者工資劃入其個人銀行工資賬戶,并按月向甲方提供工資發放憑據。

      (2)乙方也可委托甲方按月將勞務報酬及時發放給勞動者,甲方應提供工資發放憑據給乙方,以便乙方了解勞動者的工資支付情況。

      2、社會保險費繳納

      (1)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勞動者,其社會保險繳納由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年度最低繳費基數和比例不得低于勞動者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布數最低標準。國家對社會保險繳納基數、比例調整,乙方應根據規定作相應調整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按新的規定數額承擔。

      (2)用工單位應為勞動者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在當月20日前將當月的社保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并提供參保人員名單與參保種類、參保基數、參保時間。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乙方在勞動者工資中扣除(乙方委托甲方發工資的由甲方代扣)。甲方劃轉社保費后,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為勞動者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于當月20日前將下月退工人員名單告知乙方(遇法定節假日時提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封存或轉移手續。

      3、勞務管理費的計算支付

      甲方每月應按實際使用乙方勞動者提供的勞務服務情況,按照___元的標準計算勞務管理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4、勞動者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乙方在發放勞動者工資報酬或甲方在代發勞動者工資報酬時代扣。

      5、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提供規范的稅務統一印制發票。

      五、其他約定的事項

      1、甲方制定的適用于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務派遣管理規定,應當及時送乙方備存。雙方也可根據需要共同協商制定勞務派遣相關管理規定,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合理分工,共同做好對勞動者的管理工作。

      2、勞動者在工作中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知曉的所有涉及甲方商業技術秘密的各種資料由甲方管理,乙方不得向勞動者索要或要求勞動者向其提供。

      3、勞動者因各種原因終止為甲方提供服務,應當與甲方辦理有關工作交接手續,甲方有權要求勞動者必須交回與工作有關的文件與物品(包括各類文件、客戶資料、培訓教材、辦公設備等)及根據有關協議要求勞動者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退回甲方的費用等,乙方在得到甲方有關工作交接完畢的書面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4、勞動者出現違紀、違章、違反保密制度等情況,由乙方委托甲方或甲乙雙方共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乙方被派遣勞動者管理規定和甲方的規章管理制度對勞動者進行處理。有觸犯法律行為的,依法送交司法機關。處罰結果以書面形式記入勞動者的檔案。

      六、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如因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或延遲履行義務,造成另一方或勞動者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因甲方未向乙方繳納或欠款派遣人員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的社會保險,所產生的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3、對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如雙方在履行過程中均有違約過錯,則雙方應按違約過錯的責任大小,承擔和賠償相應的損失。

      4、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協議難以履行,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因終止本協議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和賠償。

      5、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依照法律程序解決。

      6、上述條款內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有沖突的,甲乙雙方相互免責。

      七、附則

      (一)協議期限與協議解除條件

      1、本協議期限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協議解除條件:

      (1)如解除本協議,任何一方應提前六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因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的全部或主要部分不能履行時,協議即予終止。

      (二)其他事項

      1、本協議到期后,甲方提出不再續訂的,甲乙雙方本著責任共擔、友好協商的原則,按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共同處理好已在甲方工作而勞動合同及用工期限未到期的勞動者的相關事宜。

      2、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3、國家或省.市人民政府有關政策規定有變化時,甲乙雙方應及時相互通報,雙方按政策規定協商處理相關事宜。本協議有悖于法律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法律政策規定辦理。

      4、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負有保密責任。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協議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5、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以書面形式進行補充,經雙方修訂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勞務派遣協議14

      甲 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 方(實際用工單位)

      地 址:

      聯系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合同:

      一、 勞務派遣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標準不低于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 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 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 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并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并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合同簽定后 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并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后,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范、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 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后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 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合同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后處理;根據本合同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合同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合同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合同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合同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合同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合同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內容為準。

      3、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協議15

      甲方(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服務事宜達成本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一、總則

      第一條 勞務派遣關系

      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建立勞務關系;甲方與派遣員工的關系為有償使用關系;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派遣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第三條 派遣人數、崗位和期限

      (一)本協議簽訂時,由乙方派往甲方的派遣員工共_____人。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派遣員工數量變更的,以實際人員數量為準。

      (二)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派遣員工到甲方從事_____工作。

      (三)派遣人員的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崗位等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四)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用工條件乙方給甲方派遣的員工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基本要求

      學歷:

      年齡:

      性別:

      工作經驗:

      (二)技能要求:

      (三)其它:

      第五條 用工規則

      (一)乙方派遣員工應符合甲方的用工條件,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忠于職守,誠實守信,作風正派,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積極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項任務。乙方應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及時為被派遣員工辦理錄用備案、勞動合同簽訂等各項用工手續。處理涉及被派遣員工勞動關系的有關事宜,負責建立、接轉被派遣員工檔案。

      (二)甲方應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措施及符合國家標準的衛生和安全條件,并提供派遣員工工作所必須的設備(工具)。

      (三)乙方派遣員工與甲方員工實行同工同酬、同福利,派遣員工與甲方員工在遵守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履行勞動義務上一律平等。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費用,乙方應按時足額發放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并為派遣員工按時、足額繳納國家規定的各項保險,辦理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各項保險的申報、申領、保險關系轉移、理賠等相關手續,乙方應保證被派遣員工到達甲方時社會保險關系清楚。派遣員工的工作內容若有變動,甲方應該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四)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內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的相關制度及管理辦法執行;派遣員工的升職條件、服務范圍、工作職責、工作地點等由甲方確定。

      (五)派遣員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六)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執行________工作制,超時加班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派遣員工支付加班報酬。

      (七)乙方派遣員工簽訂不少于兩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試用期工資標準不得低于________元/月,轉正后工資標準不得低于________元/月。

      (八)乙方應派專人協調甲方與派遣員工之間的關系,負責派遣員工的日常管理,處理勞動爭議及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二、勞務費用結算

      第六條 勞務費用構成

      按本協議約定實施勞務派遣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的構成及標準如下:

      (一)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按照甲方績效考核制度發放,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報酬清單。

      (二)社會保險費,甲方分月按________市社會保險規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費用,其繳費數額由乙方按國家和________市地方規定進行計算。

      (三)住房公積金,甲方分月按________市住房公積金繳費規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住房公積金,其繳費數額由乙方按甲方確定的比例進行計算。

      (四)派遣服務費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務費,派遣服務費按每名派遣員工每月______元的標準支付。

      (五)其它費用,如檔案保管費、體檢費、旅游費、書報費、商業保險費、員工福利等除派遣服務費以外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單獨支付。

      第七條 結算規則

      (一)每月費用結算日為________日;勞務費用支付日為________日前。

      (二)費用結算期: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勞務派遣費用,一個日歷月份為一個勞務派遣費用結算期,即:從每個月的1日起至月末的最后一日止。

      (三)派遣員工勞動報酬的結算:根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勞動報酬清單結算。

      (四)社會保險費的結算: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將人員增減情況通知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增加或停繳手續。依據________市社會保險規定結算社保費用,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當月,甲方照常支付社會保險費用。除派遣員工個人原因外,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間晚于終止社會保險參保時限的,甲方照常支付次月的社會保險費用。

      (五)住房公積金結算: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將人員增減情況通知乙方,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增加或停繳手續。依據甲方確定的繳費比例結算住房公積金。

      (六)派遣服務費的結算:不足一個月按日計算,全月按21.75個工作日計算。

      (七)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甲方確定的數額進行結算。

      (八)在費用結算日之后發生的一切變動在下月進行結算和支付。

      (九)乙方銀行賬戶

      企業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第八條 費用結算方法

      (一)甲方每月________日前根據乙方派遣員工實際完成工作量、考勤資料及勞動紀律等情況向乙方提供上月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清單,每月________日前乙方給甲方出具所有勞務費結算清單,經雙方確認無誤后,乙方開具發票,每月________日(費用支付日)甲方將上月勞務費用打入乙方賬戶。

      (二)乙方須在每月________日按時足額將上月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發放到派遣員工的工資卡內。遇國家法定節假日提前發放,特殊情況可適當順延,但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

      三、勞務派遣工作程序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程序進行勞務派遣

      (一)提供錄用人員名單甲方將錄用人員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聯系電話等信息提供給乙方。

      (二)體檢。乙方通知并組織錄用人員到甲方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甲方支付。

      (三)乙方給甲方出具《派遣員工接收函》并附上體檢報告,與甲方商洽是否同意接受體檢合格人員派往甲方工作。

      (四)甲方在《派遣員工確認表》上蓋章,作為甲方接受派遣員工及結算勞務費用和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據。

      (五)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乙方及時通知體檢合格并由甲方同意派遣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按甲方要求及時將乙方雇用的員工派遣至甲方工作。

      (六)甲方憑以下相關資料接收派遣員工:

      1、乙方出具的派遣用工通知單。

      2、派遣員工身份證原件。

      3、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七)由乙方對派遣員工實施勞務派遣的日常管理,甲方對派遣員工實施用工管理。

      四、派遣員工的退回

      第十條 對于乙方派出的派遣員工,有下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退回乙方且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甲方以第(一)、(二)、(三)條所述情形為由退回乙方派遣員工,須提供相應證據。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派遣員工用工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治安處罰、勞動教養等嚴厲行政處罰的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從事兼職工作,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影響的;

      (六)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七)不勝任工作的;

      (八)在甲方工作期間連續或累計缺勤一個月及以上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節育假、帶薪年休假不計入缺勤期);

      (九)派遣期未滿,派遣員工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的。

      第十一條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需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派遣員工一個月工資,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相關規定一次性支付經濟賠償金后,甲方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乙方與派遣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因破產、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將乙方派遣員工退回,或者終止本協議的。

      第十二條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甲方在本條相應的情形消失時并按《勞動合同法》等法規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后,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病、因工負傷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后,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甲方非因本協議中第十條規定的情形退遣員工;

      (二)乙方與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期滿,甲方不再接受勞務派遣的;

      (三)甲方由于調整生產、變更組織結構等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五、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的標準足額支付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購買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不得克扣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占用,挪用甲方撥付給乙方用于支付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購買社會和商業保險的經費。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內容,以及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信息,均負有保密的義務。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報價、協議文本、員工的基本信息、以及雙方其他業務往來文件。

      第十六條 甲方給乙方應提供一份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規章制度,并以此對乙方派遣員工進行用工管理。

      第十七條 甲方負責對派遣員工進行崗前業務及技能培訓。甲方若出資對派遣員工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派遣員工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八條 因乙方派遣員工的個人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給甲方的信譽、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追究當事者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乙方有義務協助追償。

      第十九條 甲方不得將乙方派遣員工再派遣到其他用工單位,不得向派遣員工收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派出的派遣員工因故停止在甲方從事勞務工作或與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在該派遣員工提交了已向甲方交接工作的書面手續后方能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的日期,提前________天,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征求是否續用。甲方在收到乙方關于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日期的通知后,應在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________天,以書面的形式告知乙方是否續用。

      第二十二條 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等事故及不可預測的人身傷害或生病、病逝等,甲方應積極組織救治、及時通知乙方,并將相應資料移交乙方,由乙方按國家和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的有關政策,在規定的期限內為派遣員工辦理醫療費用報銷、工傷事故申報、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等相關事宜。涉及應由單位支付的費用,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的標準承擔支付責任。派遣員工工傷醫療期間及因病、非工傷規定的醫療期間,乙方應支付給派遣員工的工資待遇由甲方按“勞務報酬標準”承擔。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期限內每逢一個新的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標準,應按照________市當地政府頒布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調整比例做相應的調整。乙方應在當地政府公布新標準后,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據此調整保險費的數額。同時,甲乙雙方均有權根據物價上漲情況及經濟總體狀況,共同商量派遣服務費的增減。

      六、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當派遣員工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和賠償責任:

      (一)未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向派遣員工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不予乙方結算或不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而導致乙方未能依法為派遣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

      (三)未及時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工資費用,導致乙方不能及時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派遣員工權益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派遣員工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派遣員工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 甲方無乙方認定的正當理由而延遲(包括全部或部分勞務費付款延遲)向乙方付款時,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如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個月內,甲方仍未履行支付義務,乙方有權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撤回員工。同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勞務費、員工剩余聘用期限的工資及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給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

      (一)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派遣員工;

      (二)克扣勞務人員薪酬福利,影響到甲方生產經營工作的;

      (三)對甲方的派遣員工同時又安排其它公司工作的;

      (四)在派遣期間擅自將派遣員工從甲方抽走的。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所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義務引起的相關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因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而產生的仲裁或訴訟費用,全部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七、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若有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和妥善處理派遣員工利益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本協議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三十條 甲方與派遣員工發生勞務爭議或糾紛,應先由甲方與派遣員工協商;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由甲方、乙方、派遣員工三方協商;如果三方協商不成,乙方負責處理與勞動、司法等部門的相關事宜。

      八、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三十一條 協議變更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根據變化后的情況進行協商和變更本協議的相關約定。

      第三十二條 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自然終止。如協議期滿前30日內,甲乙雙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不予續簽的意見,則視為本協議自動續簽年。

      (二)當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和責任或服務質量較差,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三)當甲方嚴重違反國家法律的有關勞動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進行生產,經乙方提出后拒不改正時或當甲方向乙方付款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個月內,甲方仍未履行支付義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當終止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付清所欠的勞務費用及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所欠款項全部劃入乙方賬戶后方可終止。

      九、其他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理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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