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貸款合同1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貸款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貸款合同1
合同編號:
借款人名稱:貸款人名稱: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為支付 項目所需外幣資金,向乙方申請使用 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按與 簽訂的國外借貸協議約定的條款向甲方轉貸 貸款。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幣種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政府貸款: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用途:
政府貸款:
利率: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政府貸款:
期限: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第二條開立賬戶。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賬戶和本外幣存款賬戶(包括人民幣和外匯還款準備金賬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三條甲方使用借款的前提條件。在具備下列全部條件后,甲方方可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1.“國外貸款協議”已生效并允許支款;
2.本借貸合同已生效;
3.對外簽訂的有關本“項目”的“商務合同”已經有關部門批準生效;
4.乙方已收到甲方送交的、按照“商務合同”規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計劃表”和“還款計劃表”;
5.甲方已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開立有關賬戶。
第四條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應按“用款計劃表”列明用款日期提前個營業日向乙方提交“用款單”。乙方自收到甲方“用款單”之日起應在個營業日內按用款計劃向甲方提供貸款。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有關費用:
1.
2.
3.
4.
第六條還款方式。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表”償還借款本息及支付費用,甲方償還借款,應于約定每次償還借款本息前 個營業日將與應還款項等額的資金存入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開立的存款賬戶中,以保證按時還款。
第七條還款幣種:甲方應以與借款幣種相同的貨幣償還借款本息和支付費用。
第八條計息方式。按照與簽訂的“國外借貸協議”的約定,本合同項下貸款采取如下方式計收利息:
第九條費用支付。本合同項下下列費用由甲方用與借款幣種相同的貨幣向乙方支付:
1.承擔費:根據借款的未用金額,按年率 %支付,自“國外貸款協議”簽訂日天后開始,到每次實際支用貸款日止。在每個付息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2.管理費:按借款總額的%支付。自“國外借貸協議”簽訂后 天由甲方通過乙方對外一次性支付。
3.轉貸費:乙方為提供本貸款收取的轉貸手續費為年率%,由甲方按尚未償付的貸款發生額與支付利息相同的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4.出口信貸項下發生的保險費用,由甲方向乙方如數支付。
5.“國外借貸協議”項下發生的其他費用及國內轉貸過程中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按乙方要求支付。
第十條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相應費用,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和(或)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和(或)“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條監督、檢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監督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十二條保險。甲方應將使用本合同項下借款購置的設備在到貨、建設和還款期間的風險進行投保。保險金額應不低于乙方貸給甲方全部貸款的本金。甲方投保后,應將保險單項下的權益轉讓給乙方。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
2.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本合同約定的用款期限,應在用款期結束前個營業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辦理延期用款手續。
3.甲方不能按還本付息計劃償付借款本息和費用,需要延長還款期限時,應在約定的還款日期前個營業日內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4.甲方如要提前還款,應提前 個營業日書面通知乙方,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提前還款協議。
5.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解除本合同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合同解除后,甲方已占用的乙方貸款和應付利息和費用,應償付給乙方。
6.變更和解除合同的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并或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最遲應于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等合同(或協議)的研究簽訂。甲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接受單位、
新設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時,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同時,受讓人應無條件地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承擔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款期限提用借款,又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2項的約定辦理延期用款手續,或雖提出延期用款申請,乙方經審查不同意延長用款期限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而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時,還應給予賠償。上述違約金數額,根據違約數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以萬分之計算。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已發放的款項,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收取 %的罰息。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需要其他金融機構協助扣收的,可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貸款,乙方可以拒收,并可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乙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應根據違約數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而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的,還應給予賠償,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6項、第7項、第8項和第10項的情況時除外。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期按額償還借款本息和費用,也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的約定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和費用時,乙方有權限期和主動追收逾期貸款本息和費用。對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定在原利率基礎上加收%的罰息,并可從甲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費用和罰息。需要其他金融機構協助扣收的,可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擅自變更合同其他條款,或擅自解除合同,其行為無效,并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一方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的,還應賠償對方所受損失。
6.甲方向乙方提供報表和其他資料不真實,經乙方指出且拒不改正的,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乙方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7.甲方在使用借款中如造成物資積壓、損失浪費,乙方可按規定收取%的罰息,并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費用和罰息。
8.甲方因經營管理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無力向乙方償還借款本息和費用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乙方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9.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按期按額支付費用,乙方可直接從甲方在乙方營業部門或其分支機構開立的本、外幣存款賬戶中扣收尚未支付的金額。
10.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有關保險的約定,乙方可視情況采取下列一項或幾項措施:責令甲方限期糾正;停止提供貸款;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七條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借款申請書、用款單、用款還款計劃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公司貸款合同2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以下事項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貸款用途__________貸款金額及還款時間。借款人民幣_________(小寫)_______(大寫)。在________前付清甲方款項。貸款逾期的,貸款人有權限期收回貸款。
貸款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還款方式
乙方應在本協議規定的時間內自愿向甲方償還欠款及利息。乙方付清本協議規定的所有到期款項后,甲方在收到還款后將借條交給乙方。
二、貸款利息
自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出計算利息,復利計算為___________。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償還貸款,逾期部分將收取0.5%的利率。
三、權利和義務
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了解借款人的'償債能力,借款人應如實提供相關資料。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參照銀行規定對違約部分加收罰息。(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規定減收利息。)
四、保證條款
1.借款人自愿使用__________________若借款人到期足額還款,抵押權消滅。
2.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將貸款用于非法活動。
3.借款人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償還本息。
4.要求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權向借款人追償,借款人有義務償還保證人。
五.執行條款和還款時間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已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賦予本協議執行效力。經慎重考慮,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實施。
2.該筆貸款的到期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六.合同糾紛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方進行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簽訂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貸款合同3
保證人:
證件種類:
證件號碼:
戶籍所在地: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號碼:
債權人:
負責人:
通訊地址:
為保障債權人與主合同債務人所簽訂的編號為的《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保證人愿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向債權人提供保證擔保,保證人、債權人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金額和期限
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債務人在債權人辦理主合同項下貸款的本金(大寫);幣種;利率:;貸款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共月。
第二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保證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債權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以及其它所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應付費用。
第三條保證方式
3.1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按時清償本合同擔保范圍內債務時,債權人有權直接向保證人追償,保證人應立即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
第四條保證期間
4.1保證額度和信用額度的有效期為年。額度有效期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主合同中約定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止。
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
4.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條的規定,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后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保證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條保證人的陳述與保證
5.1保證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5.2保證人簽訂本合同已依法取得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司董事會等有權機構的批準,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保證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保證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債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5.4保證人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愿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并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第六條保證人的.義務
6.1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或融資款本金及利息的,保證人應無條件地向債權人立即支付債務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
6.2保證人應配合債權人對其經營、財務狀況、收入情況和資信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債權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或信息是真實、完整和準確的。
6.3保證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債權人,并且在主合同項下債權得到全部清償前,除非得到債權人書面同意,不應采取下列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3)對保證人經濟狀況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6.4保證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七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案件,或主要資產被采取了財產保全或其他司法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7)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對保證人正常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9)保證人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10)住所等聯系方式變更;
6.5在債務人向債權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保證人不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6.6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保證人仍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是,未征得保證人書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額、改變合同幣種、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長還款期限的,保證人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幣種、利率和期限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扣劃約定
7.1保證人有到期應付的債務時,授權債權人扣劃保證人在委托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資金用于清償。
7.2扣劃后,債權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主合同號、保證合同號、扣劃金額、債務余額通知保證人。
7.3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保證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再按以下約定扣劃:
貸款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
7.4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的債務幣種不一致的,按委托銀行在扣劃日公布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債權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其他條款
9.1保證人有逃避債權人監督、拖欠保證債務、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債權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9.2保證人已通讀上述條款,債權人已應保證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保證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9.3保證人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
9.4本合同經保證人簽字、債權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9.5本合同有效期內,保證人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債權人,債權人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9.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保證人、債權人、債務人各執一份。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保證人債權人
負責人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年月日簽署日:年月日
公司貸款合同4
借款人:
貸款人: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
1. 幣種:
1.2金額(大寫):
1.3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
第二條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 利率執行:該利率系中國人民銀行現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基準利率上浮__%。
2.2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以(大寫)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計算。計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為:□月利率=年利率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本合同簽訂后、放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貸款人將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條約定執行。
2.4本合同項下貸款實際發放后,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調整日的次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條的約定執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當日還款的,該期貸款仍執行調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后還款的,該期貸款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后的利率。
2.5利息的計算
2.5. 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余額貸款天數日利率。
2.5.2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2.6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下列第種方式結息,貸款最后到期時利隨本清。結息日為付息日:
每季末月的____年__月__日;(大寫金額)__年__月__日;(大寫金額)__年__月__日;(大寫金額)__年__月__日;(大寫金額)
3.3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持續有效;
(2)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續有效;
(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4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3.5借款人應按第.3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到期日還款金額__年__月__日;(大寫金額)__年__月__日;(大寫金額)__年__月__日;(大寫金額)__年__月__日;(大寫金額)
3.6提前歸還貸款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應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在借款人財產范圍內繼續履行已借款項的還款義務,若借款人無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或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拒絕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權處分抵押物和質押權利,追究保證人連帶責任。
第四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4.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4.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條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5.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5.2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借款人的義務
6.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6.3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6.4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6.5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采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6.6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擔保物被采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6.7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并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八條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6.6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糾正。
第九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9.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9.2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9.3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十條扣劃約定
10. 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托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資金用于清償。
10.2扣劃后,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余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0.3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復利。
10.4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的債務幣種不一致的,按委托銀行在扣劃日公布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2.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2.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
2.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公章)貸款人(單位印章)(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__年__月__日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公司貸款合同5
貸款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授權執行單位: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根據本合同附件《職工購房獎勵扶助辦法》的規定簽訂。
乙方是公司員工,現需向甲方申請購房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經平等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信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金額:
乙方根據甲方關于職工購房獎勵的有關規定,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
第二條貸款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貸款用途:乙方貸款僅用于購房,購房貸款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貸款擔保:丙方為貸款提供擔保。
三方同意擔保方式為:
丙方提供抵押擔保的,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辦理抵押登記。
貸款擔保人對清償債務(包括貸款本金和違約金)承擔連帶責任,不得先主張抗辯權。
第五條貸款使用的監督:甲方有權監督核實乙方的貸款使用情況,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做好此項工作。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甲方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服務不滿八年自愿離職,或因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依據《勞動合同法》被辭退的,甲方有權限期收回全部貸款,并按全部貸款的%比例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乙方應在_____內歸還所有貸款和違約金。
2、乙方在甲方公司或其關聯公司連續工作滿八年,但自愿離職不滿十一年,或因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法被辭退不滿十一年的,甲方有權限期收回貸款本金的`50%,占5萬元(按本金10萬元計算),并按10萬元的比例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
3、如乙方違反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甲方有權要求返還本金,并要求乙方承擔本金______%的違約金。
甲方有權委托第三方代替甲方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要求乙方履行,乙方不得拒絕。
1、要求乙方償還貸款和違約金。
2、要求借款合同的擔保人償還貸款和違約金
3、抵押權實現請求權。
第七條補充協議:
第八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效的,不影響其他條款或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甲方有權指定一名確切姓名和住所在中國大陸的自然人作為代理人,解決甲乙雙方因本合同可能發生的任何法律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乙方工作單位、財務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權執行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名):____________
締結日期: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貸款合同6
借款合同編號:__________
貸款公司(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借款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祥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 ___
借款人向貸款公司申請借款,貸款公司經審查同意向借款人 發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 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經貸款公司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 用途。
第三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 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 憑證上記載的日期為準。
第五條 保證金 借款人向貸款公司一次性繳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費用保證金人民 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時支付利息和其它費用的保證。保證金在借款合同履行結 束時按實際發生的利息及費用進行計收抵扣(保證金不計付利 息)。
第六條 借款利率及利息、罰息和復息的計算
6.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
6.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 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 調整時,按照固定利率,上調時相應上調、下調時保持不變。
6.3、 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的罰息利率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 率水平上浮_____%。
6.4、 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 利率水平上加收罰息_____%。
6.5、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罰息利率,按本條款執行。
6.6、 借款人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如同時出現逾期和未按本 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貸款公司按二者中較高的罰息利 率計收罰息。
6.7、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自實際提款之日起按月計息, 不足一 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依次類推)。
6.8、 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 對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計收復息,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執行。
6.9、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逾期或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 用借款時,對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6.10、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實行利隨本清。
第七條 提款
7.1、借款人提款前,應當滿足下列前提條件,否則貸款公司 有權拒絕借款人的提款申請:
7.1.1、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 關的批準、登記、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續。
7.1.2、若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有擔保的,則本合同第九條約定 的擔保合同已依法生效。
7.1.3、未發生與本合同約定的違約事項。
7.1.4、借款人按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繳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費 用保證金。
7.1.5、已按貸款公司要求提供辦理借款的其他相關材料。
7.2、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款。
第八條 還款
8.1、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按照約定 的日期和金額償還借款本金:
8.2、借款人提前歸還本金的,應當于擬提前還款日前 15 個 工作日向貸款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后,可提前 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方式為擔保借款的,擔保方式雙方協商確定。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十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0.1、有權向貸款公司了解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等。
10.2、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使用借款。
10.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 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應當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貸款 公司并征得貸款公司書面同意。
10.4、本合同項下借款如采用擔保方式的,如擔保發生了不 利于貸款公司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公司的要求另行 提供貸款公司認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擔保。
10.5、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 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10.6、 向貸款公司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所需書面及文字材料。
第十一條 貸款公司權利和義務
11.1、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但因 借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11.2、應當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債務、財務、生產、經營等 方面的資料及情況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 的除外)。
11.3、在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向貸款公司提供的一切書面及 文字材料,隨同借款合同存檔保管,不再退還借款人。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借、貸雙方當事人均應當履行本合同 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1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并提取借款的,應當按本 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按違約金額和天數向貸款公司支付遲延違 約金。
12.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公司未 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并提供借款的,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 按違約金額和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遲延違約金。
12.4、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的,貸款公司 有權進行限期清償,同時對借款逾期部分自逾期之日起按罰息利 率計收利息,并對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12.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公司有 權進行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并有權對借 款人違約使用的借款,從違約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 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12.6、借款人違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應當于收到貸款公司書 面通知后 7 日內予以改正并采取貸款公司認可的補救措施,否則 貸款公司有權停止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借款、有權提前收回 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按逾期借款罰息利率按日計收違約金。
12.7、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公司采取訴訟、仲裁等法律手 段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 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3.1、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 同一式二份,其中:貸款公司、借款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采用擔保方式的,自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擔保合同生效之 日起生效。
13.2、借款人對不能按期歸還的借款,需要辦理展期的,應 當于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前 5 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 展期申請,若借款有擔保的,借款人應當同時提供擔保人同意繼 續擔保的書面意見或另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擔保, 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后,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13.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利息的,或有其他嚴 重違約行為的,貸款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 歸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并賠償損失。
13.4、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借、貸雙方任 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均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14.1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借、貸雙方協商解決;未 能協商解決的,向貸款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4.2、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 須履行。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聲明條款
貸款公司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及其法 律后果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借款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 : (或)授權代理人:
貸款公司(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借款人(自然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_日
公司貸款合同7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雙方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方:中銀信托投資公司
二、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貸款為流動資金貸款,不得挪作它用。
三、貸款幣種及金額
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貸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天。
六、利率與計息
1.利率:(a)按年利率________%計算;
(b)按貸方劃款日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同期利率加_______(libor+_______)計算。
2.計息:按貸款實際發生額半年結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于計息日付應付利息,上述貸款利率按實際用款天數(360日/年)計息。
3.起息:按實際匯出日起計息。
4.如中國銀行總行制定的計息辦法發生變化時,本合同將按新的辦法執行。
七、還款
1.借方應嚴格按還款計劃或本合同規定還款;
2.借款方提前還款時,應在預計償還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貸方并獲得貸方的認可。對不經貸方認可而提前歸還的貸款部分,貸方將向借方收取一次性_______%的承擔費;
3.借方因故無法按期還款時,應于規定還款日前一個月向貸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請。并準備辦理有關展期的手續。經貸方批準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罰息。
八、保證
1.借方保證向貸方提交的所有資料必須是合法、真實、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專款專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證按時向貸方提交使用貸款的有關資料,接受貸方的監督和檢查。
4.借方由于變更、改制、承包或經主管部門批準關、停、并、轉時,保證最遲于一個月以前通知貸方,并立即清償所有債務。經貸方同意,借方可將債務轉移給接收單位或新設單位,但接收債務單位必須與貸方重新簽訂貸款合同,合同簽訂以前,貸方隨時有向借方追償債務的權利。
5.貸方保證按照合同的條款及用款計劃及時向借方提供貸款。
九、違約責任
1.無論何方,亦無論因何種原因、何種方式拒絕執行或拖延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所有條款之任何一項,均視為違約行為,應按下述條款或通過法律程序予以解決。
2.如貸方不按合同規定,擠占挪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時,貸方將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在原有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_____%的罰息;
3.如貸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計劃規定按時撥付款項,借方有權要求貸方按實際違約金額及延誤天數,按罰收逾期貸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違約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還款計劃規定按期還款時,貸方將給予借方_________天的寬限期,如在寬限期內借方仍不能清償全部款項,則貸方將對借方加收未償還部分每日_______%的罰息。
5.如借方在貸方加收罰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不能償還貸方貸款時,貸方有權通過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償所有未還資金。
十、擔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仲裁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借、貸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交由中國有關部門仲裁。此仲裁是終局的。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數不限。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貸方:中銀信托投資公司
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銀行: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貸款合同8
編號: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證件種類: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為確保 (以下簡稱甲方)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權利的實現,甲方愿意以其所有的 (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協商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財產
1.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財產是: (以下稱“抵押物”) 。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共有人: (簽字)
1.2抵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為準。
1.3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條 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范圍
2.1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的本金:(幣種) (大寫金額) ;利率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2.2 抵押人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物處臵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
2.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條的規定,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后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抵押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條 抵押物的登記
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立即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并在登記手續辦妥后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四條 保險
4.1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為抵押物投保,保險金額不低于 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并應指定抵押權人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辦妥后,抵押人應將保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并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4.3 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續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自行投保、續保,代為繳付保費或采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抵押人應提供必要協助,并承擔抵押權人因此支出的保險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 抵押人的陳述與保證
5.1 抵押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獨立民事主體(或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5.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抵押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債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5.4 抵押人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5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第六條 抵押人的義務
6.1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6.2 抵押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
6.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保險。
6.4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6.5抵押人應配合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6 有下列情形時,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2)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
(3)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 (4)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抵押人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申請或被申請宣告破產(或抵押人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6.7在債務人向抵押權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抵押人不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6.8 抵押人應協助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并不會設臵任何障礙。
6.9 抵押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未征得抵押人書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額、改變合同幣種、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長還款期限的,抵押人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幣種、利率和期限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或融資款本金及利息; (2)抵押人未按第6.1條約定另行提供擔保。
第八條 保證條款
8.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抵押人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條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2)抵押人在第五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抵押額度的有效期最長為一年。抵押額度不超過抵押物品評估價值的50%。
主合同中約定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一年止。
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
8.3 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于本合同其余條款,本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因第8.1條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抵押權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0.1 抵押人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
10.2本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0.3抵押人已通讀上述條款,抵押權人已應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抵押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0.4 本合同經抵押人簽字、抵押權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抵押物依法應當辦理登記的,本合同自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10.5 在履行《借款合同》中若發生糾紛,或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日期償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依據《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的抵押物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愿意接受強制執行。
10.6 貸款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貸款抵押人應向貸款抵押權人提供相關報表或材料。
10.7本合同設立所發生的費用,有關抵押物評估、等級,合同公證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10.8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一份,抵押物登記部門一份。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頁以下無正文。
抵押人 ________ 抵押權人 ________(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署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公司貸款合同9
貸款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出的創業方案和項目,甲方已經審查批準,同意給予創業基金貸款(以下簡稱貸款),簽訂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元,發放給乙方,專用于幫助乙方創業。
第二條本款為無息貸款。
第三條貸款期限乙方對貸款使用期限為________年,貸款期限自簽訂貸款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之日起計算。貸款本金分兩次發放,
第一次從簽訂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到位,
第二次在簽訂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到位,每次發放金額各占貸款總額的50%。簽訂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________年之日歸還貸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歸還貸款本金,將由擔保方即丙方負責還款。
第四條乙方保證將貸款用于經甲方批準的創業項目(專款專用),在收到貸款_________個月內,開展項目運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實提供一次貸款使用情況報告或項目進展情況報告;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甲方可以委托項目所在地團委對項目進行監督、協調)。乙方有按期歸還貸款的義務,對項目運作經營負直接責任。
第五條甲方應在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按期按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規定數額向乙方提供貸款。甲方有對乙方的經營進行監督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丙方用其工資對乙方貸款進行擔保,并對乙方的行為負連帶責任。
第七條罰則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開展業務,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他資料不真實,或者有違反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有關條款行為,甲方將向乙方發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不能糾正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發放的全部貸款,并要求乙方按商業貸款計算利息(時間自收到貸款之日開始計),并收取每天貸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
如乙方在發生上述情況時拒不執行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甲方可依據情況,有權單方面終止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并且將由丙方承擔歸還貸款本金、商業利息和罰金,若丙方拒不執行,將接受經濟、法律、行政的處罰。
第八條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生效前提條件和生效時間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由取得甲方認可的國家公務員或財政全額列支事業單位人員即丙方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擔保協議》,作為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的附件和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自三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
(二)未經甲方批準,不可延長貸款期限和更改經營項目,如違反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規定,將按照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第七條處罰。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變更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的條款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和丙方,并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和丙方,并就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解除后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五)在規定貸款時間內,乙方因不可抗力發生改變經營方式、出兌或停業等情形時,乙方應歸還貸款本金,若乙方不能還款,應由丙方負責還款,違約責任見第七條。
(六)在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兩方,否則將按惡意違約處理,按第七條罰則處理。
第十條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后附擔保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與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與擔保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相抵觸時,由甲方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貸款合同10
貸方: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為擴大生產經營,向貸款人借款,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證明。
第一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于公司的經營活動。
第二條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貸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率為6%。
第四條貸款及還款期限:
1.貸款期限五年,從____年4月10日至20____年4月9日。貸款人將于____年4月10日前一次性將款項支付給借款人的財務部門。
2.還款時間及金額:
借款人還款時間為20____年4月9日,本息一并還清。
3.借款人未在約定時間內支付當期金額的,按日利率計算,還款日超過30天的,按當期還款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的義務
1.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償還本息。
(二)貸款人的義務
貸款人應按時足額向借款人支付貸款。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署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如需延長貸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日前30天內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并征得其同意。
2.貸款人單方面解約提前收回本金的,應提前30天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只歸還本金,利息結清不付。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當進行清算。借款人可向貸款人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違約責任。
4.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并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共同協商制定書面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貸款合同11
貸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有限公司
借款人為擴大生產經營,經與貸款人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證明。
第一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于公司的經營活動。
第二條貸款金額:人民幣肆拾萬元(¥400000)。
第三條貸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率為1%。
第四條貸款及還款期限:
1.貸款期限兩年,20______年4月15日至20______年5月15日。貸款人將在20______年4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給借款人。
2.還款時間及金額:
借款人還款時間為20______年4月20日,本息一并還清。
3.借款人未在約定時間內支付當期款項的,按日計算利息,還款日超過30天的,按當期還款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的義務
1.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償還本息。
(二)貸款人的義務
貸款人應按時足額向借款人支付貸款。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署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如需延長貸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日前15天內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并征得其同意。
2.貸款人單方面解約提前收回本金的,應提前15天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只歸還本金,利息結清不付。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當進行清算。借款人可向貸款人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違約責任。
4.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并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共同協商制定書面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貸款合同12
借款方: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
經貸款方與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__。 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還款計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________%。
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四、借款方應按合同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 計算。
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 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價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八、貸款到期后1 個月,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序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九、本合同書一式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 份,公證機關1 份。
十、本合同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公證員:(章)______________
公司貸款合同13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保證施工生產的正常運行,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建筑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人審核同意后發放。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并遵照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約定的貸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人和貸款人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相關貸款事宜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貸款自支出之日起,按實際支出金額計收利息,月利率為______。超計劃貸款利率為‰,逾期貸款計收利息,挪用貸款計收利息。
第四條:貸款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資金。如因工作失誤導致貸款人延遲使用資金,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貸款人應賠償直接經濟損失。
第五條:貸款人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檢查過程中,借款人必須為查閱有關文件、賬簿、憑證和報表、檢查材料庫存和施工生產提供方便。
第六條: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和貸款方式的,貸款人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借款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擔保人應在收到貸款人的還款通知后一個月內負責償還貸款。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___
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_________(蓋章)______
貸款人:________(蓋章)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蓋章)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貸款合同14
保證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編:
債權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編:
乙方與債務人(以下均稱債務人)于__年__月__日簽訂的編
號為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甲方經認真閱讀并表示充分理解,為確保該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保證擔保的主債權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保證擔保期限為自借款發放之日起至全部借款到期后兩年止。
第三條保證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公證、評估、鑒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乙方依本合同行使擔保債權所得的價款,有權根據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
(1)支付行使抵押權等擔保物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鑒定、拍賣等全部費用;
(2)支付乙方為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所發生的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3)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主債權、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四條
甲方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并不因甲方受到的任何指令、甲方財務狀況的改變、甲方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五條甲方在保證期間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或可能影響其承擔本合同向下擔保責任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調查了解,甲方應及時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為自然人的,乙方還有權調查了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
乙方對甲方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應當保密(應法律法規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匯報及內部通報的除外)。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時,須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果乙方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條款(包括變更還款方式、授權劃款帳號、借款用途、還款計劃、起息日、結息日、債務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變更等),甲方同意仍由其對變更后的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公證、評估、鑒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債務人與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但乙方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和或債務人與乙方協商一致同意根據借款合同約定將借款展期的除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擔保范圍和保證期限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盡管有上述約定,本合同有效期內,因國家法律、法規及銀監會、人民銀行等債權人主管機構有關規定調整或變化且適用于主合同,包括利率調整等,導致主合同變更的,甲方仍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九條若債務人未能按時履行主合同項下(包括乙方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情形)還款或向乙方交付款項的義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可以直接向甲方追索,要求其履行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1)甲方的經營方式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變更,如實行承包、租賃經營、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托管(接管)、對外投資、合作、與外商合資合作、重組、轉贈、企業轉(改)制或計劃上市等行為;
(2)甲方減少注冊資本、或以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主要資產或者為第三人債務提供擔保,或以其主要資產進行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等承擔重大負債的活動;
(3)甲方的經營狀況和或財務狀況惡化、或借貸高利貸尚未清償、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4)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糾紛;
(5)甲方被宣告破產、停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暫扣或吊銷許可證、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情形(甲方為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采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等情形);
(6)甲方的法人名稱、住所地、通訊地址、經營范圍、股東結構、聯系電話、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甲方為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發生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財產等發生的變化);
(7)甲方終止營業或者發生解散、撤銷或破產事件;
(8)甲方重大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強制執行,或因其他原因損毀、滅失;
(9)甲方與他人簽署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或協議,或簽署對甲方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或協議;
(0)甲方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 )甲方在任何金融機構的債務到期(含宣告提前到期)而未清償或未及時清償;
(2)甲方違反本合同中關于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約定;
(3)甲方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中國銀行業協會設立或批準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中出現不良信用記錄;
(4)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清償債務能力或可能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甲方發生前款第(1)項、第(9)項、第(0)項的情形應提前七天通知乙方;發生前款其他情形應在事后七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
甲方發生前款第(1)項的情形,應由資產受益人或繼承人繼續履行合同。發生第(6)項中變更法人名稱的情形,應由變更后的法人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若甲方違反第六條第一款的約定,或發生第十條第一款第(2)項、第(3)項、第(4)項、第(5)項、第(7)項、第(8)項、第(9)項、第( )項、第(2)項、第(3)項、第(4)項的任一情形,或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任何形式的擔保的,則將被視為本擔保出現風險。如果乙方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宣布債務人的債務提前到期的,則甲方同意提前開始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二條對債務人的債務到期(含提前到期)無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乙方有權將該未履行部分債務轉入債務人的逾期貸款戶,并按照有關規定計收違約金,甲方仍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若被擔保的債權還存在物的擔保的,無論該擔保物是否為債務人本人所提供,甲方的保證責任和擔保范圍均不受影響和變化。乙方有權選擇合適自己的債權實現方式(包括放棄擔保債權),甲方承諾仍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并就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執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予以全額賠償。
第十五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向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需簽署四份或四份以上,每份均被視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債務人各一份,乙方二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一、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二、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系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有效。甲方承諾在通訊及聯系地址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
三、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制作或保留的債務人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系的確定證據。甲方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四、更多其他約定:
第十九條聲明事項
一、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經營范圍、授權權限,并確認對債務人的資產、債務、經營、信用等情況、是否具備簽訂主合同的主體資格和權限已經充分了解。
二、甲方具備擔當保證人的合法資格。
三、甲方已閱讀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及主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后果已經全部知曉并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授權代理人)
__年__月__日
公司貸款合同15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質)押人(或擔保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原因,不能如期償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借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接受借款人的展期申請,擔保人同意繼續為其提供擔保,各方當事人就上述貸款的展期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金額(大寫) ___________元整。展期金額和期限見下表借款人應于展期的到期日償還全部貸款本息。
第二條 貸款展期期間的貸款利率:依據委托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即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抵押條款
一、在抵(質)押借款情況下,抵押(出質)人承諾繼續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權處分的___________財產提供抵(質)押,原與委托人簽訂的'抵(質)押合同繼續有效,并應根據委托人的要求負責重新辦理抵押(質)物登記、公證及保險手續。如更換或增加抵(質)押的,新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另行與委托人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
二、如借款展期后的到期日超過原抵押或質押財產保險到期日的,借款人及擔保人負責抵押、質押財產的續保手續。
三、因展期產生的相關費用,均有借款人承擔。
第四條 本協議是對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和編號為 的擔保合同部分條款的調整和補充,除 依本協議書將原借款期限展期并重新確定借款利率外,借款合同的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各方當事人同意繼續信守。 第五條 本協議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自各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書項下借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第六條 其他條款
一、本協議書為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二、本協議書一式 份,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
抵(質)押人(或擔保人):__________
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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