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的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集體的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集體的合同1
本合同由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 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第二條 工會代表公司職工(以下簡稱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原則,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公司的勞動關系,并監督和協調這種關系。
公司用以和職工個人確定勞動關系的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 本合同是雙方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內,遵守不低于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并努力提供盡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 公司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利。公司制訂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并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工會有義務支持公司的生產、工作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促進公司發展。
第二章 職工聘用
第五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
第六條 公司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公司應指導職工明確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七條 公司制訂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八條 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爭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三章 工作日制度
第九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條 公司有責任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盡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長時間或長期加班加點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范圍加班時,應征得同級別工會同意,并給職工另發加班加點工資,其待遇應高于正常工資水平。
第十一條 公司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制度。
第四章 工資和津貼
第十二條 公司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和需要,確定本公司工資制度,并發放各類專項津貼。
第十三條 公司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公司決定。公司在做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五章 職工福利
第十四條 公司按規定每月提取工資總額 %的福利費用和 %的職工醫療費用,每年從稅后利潤中提 %的福利獎勵基金,用于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合理安排使用。公司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十五條 公司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并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第十六條 公司各項重大福利的設施、標準、實施辦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經雙方同意后實施。
第六章 勞動保險
第十七條 公司根據勞動保險有關法律的規定,實行勞動保險制度,支付職工勞動保險費用,并努力擴大保險險種。
第十八條 職工因工負傷、因工致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時所花費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定此類費用細則。
第十九條 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第二十條 公司實行養老保險制度。
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提取和發放職工退休費用。
第二十一條 工會協助公司做好各項勞動保險工作。
集體的合同2
發布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發文字號1:___________________
發文字號2:___________________
全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企業內部分配決定機制,保障勞動關系雙方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決定工資時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勞動權利與義務相統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諧穩定的原則。
第二條本協議制定的工資條款對本公司全體員工有效。員工個人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關條款,不得低于本協議制定的標準。
第三條本協議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公司實行_________工資制度。
第五條公司員工月工資額不得低于_________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第六條公司實行工資月度發放制度。以人民幣發放員工工資,每月發放一次。工資發放約定日為每月--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資發放可以提前或順延。
第七條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標準以本人的工資標準(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為基數。
按平時、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300%工資報酬。
第八條員工病假、事假工資支付辦法_________。
第九條獎金、津貼、補貼分配形式_________。
第十條根據政府公布的--年工資指導線和上年度本企業員工平均工資水平,及企業生產經營效益,經協商,確定本年度員工工資增(減)_________%。員工增(減)工資具體辦法是_________。
第十一條每年_________月為甲乙雙方集體協商,確定下一年度工資協議內容的時間,協商前企業代表要向工會代表通報企業上年的`經營情況和工資執行情況。:
第十二條本協議對公司和全體員工具有同等約束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協議的規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十三條甲方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否則,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員工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
第十四條乙方違反有關規定,給甲方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五條本協議期滿自行終止。在協議履行期間發生不可抗力因素,經雙方協商可提前終止。
第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勞動行政部門和總工會各存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的合同3
引言:
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企業)與________________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為了明確和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秩序,鞏固和發展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
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企業)與________________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為了明確和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秩序,鞏固和發展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經企業方代表和職工方代表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公司(作為企業方和職工方的利益共同體,以下簡稱公司)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應進一步深化改革,貫徹執行“強化內部管理,適應‘兩個轉變’,增強企業素質,提高經濟效益”的總方針,堅持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同步前進。實現“施工產值和經濟效益同步增長,企業能級和職工素質雙提高,樹立良好的企業信譽和形象”的目標。
第二條公司以提高人的素質為根本,以提高經濟效益為目標。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經營機制,增強職工是企業主人的責任感,增強職工在市場競爭中的危機感,進一步提高公司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
第三條公司是雙方利益的共同體。企業的生存發展關系到全體職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全體職工必須以主人翁的精神,與企業同心同德,積極拓展市場,在各自崗位上承擔起各自的職責和義務,刻苦學習,勤奮工作,提高勞動技能,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完成各項生產經營任務。
第二章勞動報酬
第四條公司實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考核發放的工資政策。同時,隨著公司內部改革的深化,逐步推進工資制度改革。
第五條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后,公司按不低于_______元人民幣支付月薪(_______市政府滬勞保綜發[20xx]36號文公布最低工資標準為535元人民幣)。隨著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_______市最低工資標準將逐年增長,公司確保按不低于_______市政府最低工資支付月薪(最低工資的組成,按_____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為了進一步深化企業工資制度改革,調動職工積極性,增強企業活力,促進生產發展,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結合我公司生產經營和職工勞動特點,將職工的勞動報酬與其勞動責任、勞動技能、勞動條件以及勞動實績緊密聯系起來,使勞動報酬充分反映勞動數量上和勞動質量上的差別,使企業職工工資同企業的經濟效益緊密結合起來,根據企業的效益好壞上下浮動。具體實施辦法另行制定,并提交公司職代會審議。
第七條公司對參加各類技術比賽獲得_________電力建設系統及以上級別名次的職工給予獎勵。
第八條公司對被評為_______市、部及以上級別的勞模,包括市、部單項先進工作者(生產者)、“三八紅旗手”等,給予獎勵
第三章勞動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公司實行每周_______小時,每日_______小時工作制。
第十條根據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準的電力企業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的規定,公司制定并執行《關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暫行辦法》。企業按施工實際情況需要制定相應的工作制,其具體實施辦法須征求工會意見。
第十一條公司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一)本企業工齡滿_______年至_______年的職工,享受_______天休假;
(二)本企業工齡滿_______年至_______年的職工,享受_______天休假;
(三)本企業工齡滿_______年及以上的職工,享受_______天休假。享受探親假的職工,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公司應不斷改善生產和經營管理,科學合理地組織生產,按規定控制加班。對因工作任務確需加班的職工,可采用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方式,節假日加班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公司依法執行國家規定的婚、喪、產、探親假等休假制度。
第十四條公司對職工家庭遷居者,給予一天遷居假。凡涉及動遷的職工,其遷居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職工住房因災害性天氣致房屋損壞或進水等特殊情況時,可酌情給予半天至一天的臨時休假。
第十六條盛夏高溫季節,氣溫在35℃以上,處在高溫下作業的職工,由企業安排適當調整作息時間。
第四章勞動安全和衛生
第十七條公司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律和法規,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防護條件。特別是在防止“高空落物,高空墜跌”和觸電事故方面要有特殊的防護措施,以確保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第十八條公司積極推行《全員安全風險抵押金實施細則》及補充管理辦法,以保證安全責任到人。
第十九條職工必須參加公司舉辦的勞動安全和衛生方面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條企業按不少于年產值3‰的資金,作為勞動保護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費用。
第二十一條企業和工會共同努力推行安全設施的規范化和勞動保護制度化。在新開工工程(項目)實施前,企業將勞動條件、安全衛生設施的規劃,向公司工會報備。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企業必須落實勞動保護“三同時”,工會如發現問題,應及時提出意見,并督促和配合企業及時整改。
第二十二條公司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四期”保護。
第二十三條公司對職工每兩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對接觸有害物質的職工和從事高溫作業的職工,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對女職工每兩年進行一次婦科專項檢查。體檢后對不適應原崗位工作的職工應進行調整。
第二十四條企業向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特別是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絕緣鞋、電焊手套等,應由公司統一組織采購,由質檢、安監部門負責驗收。
第二十五條企業按國家規定,向實際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職工發放營養補貼費。
第二十六條夏、冬兩季,企業要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溫和防寒防凍措施。高溫飲料費按規定發放。
第二十七條當企業發生工傷事故或其它危及職工安全的重大事故時,工會應參與事故的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八條為切實加強飲食衛生和生活衛生的管理,工會配合企業不定期對職工食堂、浴室、宿舍、保健站的工作進行檢查。
第五章保險福利
第二十九條企業按國家規定,為職工辦理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基金等各項社會保險,并按時交納保險費。職工按規定有享受上述各項保險的權利。
第三十條企業和工會根據國家政策的調整和實際承受能力,逐步健全其它補充保險制度。
第三十一條企業在本合同期內每年確保不少于_______萬元用于解困和改善職工住房。如政府另有貨幣分房政策出臺,按政策作相應調整。
第三十二條企業按國家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福利基金專款專用,使用情況向公司職代會匯報。
第三十三條企業在本合同期內每年從福利基金中提供不少于_______萬元的.資金,用于組織開展對實際從事有職業危害的職工定期脫產休養和組織先進職工休養,以調動職工積極性。
第三十四條為豐富職工業余文體生活,企業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前提下為所屬各施工點和公司本部,提供一定的文化場所和設施。
第六章勞動關系協調
第三十五條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凡在本公司就業的人員必須與公司依法訂立《勞動合同》。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的權利,履行應盡的義務,并且適用本集體合同的所有條款。
第三十六條企業為適應經營機制轉換,可以根據公司發展的實際情況進行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對企業中的富余人員可以作轉崗、待崗等分流處理。工會應積極配合做好思想工作。
第三十七條公司富余人員的轉崗、待崗等分流辦法及實施細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職工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保險福利等與企業發生爭議時,可在_______天內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也可在企業內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訴:
(一)申訴職工可以在事發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直接領導(工地或部門負責人)提出,該工地或部門領導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二)申訴職工對直接領導的答復不滿意,可以向有關職能部室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訴,由該部室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接到此申訴后的_______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三)申訴職工對職能部室的答復仍不滿意,可以直接向公司經理提出書面申訴,公司經理或委托代理人應在接到此申訴后的____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四)如自愿接受在企業內作勞動爭議調解的職工對上述答復仍不滿意,可以將書面申訴提交公司工會或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由工會或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與企業協商解決。內部調解一般應在_______天內結束。申訴職工對調解結果仍不滿意者,可以按有關規定向公司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適用于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
第四十條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內,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或發生違約,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請上級有關部門調解或按法定程序申訴仲裁。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規定執行,對改革中公司發生的一些新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十三條公司全員已實行的《勞動合同》中有些條款如與本合同相抵觸的,根據我國《集體合同規定》,應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經公司第七屆職工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后,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并按有關規定報送_________市勞動局審查后生效。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終止前_______天內,雙方應進行新一輪集體協商,并依法簽訂新的集體合同。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報_____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三份,上級工會一份,歸檔一份。
_________公司:(蓋章)___________
企業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經理)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工會:(蓋章)____________
職工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工會主席)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集體的合同4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依法保障職工和企業的經濟利益,依據勞動部《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工資支付規定》和遼寧省《工資集體協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___________公司工會和____________公司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
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及和支付辦法
第三條 企業按照按勞分配和按勞動要素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實行崗位工資制度。
第四條 依據政府發布的當年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確定本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________元,比上一年增長__________。工資同企業經濟掛鉤。(如果企業今年工作等于去年工作不寫增長百分比)
第五條 本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_________元。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報酬,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下的補助,企業發放的各類津貼、補貼和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規定的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 企業每月__________日以貨幣的形式或直接存入工資存折中向職工支付勞動報酬,如遇節假日可以提前或順延_________日;發放時,要有工資清單。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七條 企業因生產經營需安排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協商,并按照法定標準向職工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報酬。
第八條 病假工資:按___________%發放。
第九條 職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工資待遇按規定執行。
第十條 職工占用生產、工作時間參加經企業同意的活動,職工依法享受婚假、喪假、產假均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工資、獎金、津貼照發。
第十一條 由于企業原因,造成職工放假的,企業應發給職工生活費。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
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企業克扣或者拖欠職工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除應補發所欠工資外,還應按規定加發補償金。
第十三條 因職工本人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按勞動合同約定,由職工賠償經濟損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過該職工實得月平均工資額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條 企業對違反企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職工進行經濟處罰的',每月扣罰的金額總數不得超過該職工實得平均工資額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五條 企業拖欠職工工資、社會保險金等債務,無力以現金形式支付的,工會有權要求企業用資產抵押,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程序進行資產保全。
合同變更、終止及爭議處理
第十六條 遇不可抗力或者企業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變更。
第十七條 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自行終止。
第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的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合同簽字后10日內由企業一方將合同一式四份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查,企業工會同時報送上級工會。自報送之日起15日內勞動行政部門未提出異議,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二十條 企業方年末將合同履行情況向職代會報告一次。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期限為一年。
本合同期滿前60日內,雙方應平等協商續簽新的工資集體合同。
企業工會代表人__________ 企業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集體的合同5
甲方:*村民委員會
乙方:
甲方為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地區優勢和資源優勢,改善當地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閑置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該村第三村民組所有的,位于荒山租賃給乙方作為建磚用地。
二、被租賃土地的四至為:東至河溝西側的山道;南至防風林帶;西至由東側邊界向西300米一線處;北至由南側邊界向北300米一線處。經甲乙雙方實地測量,乙方租賃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計100畝。
三、租期為 年,自200 年月日始至200 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該廠繼續經營,應續延此合同,續延期限為 年。
四、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為 元,共計人民幣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公證后乙方先預付甲方兩年租金計 元作為履約定金,此款先用來分年沖抵簽約后前兩年的租金,從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
可以用現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產的產品參照市場價格抵頂,適用何種方式支付由甲方選擇。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應當按相關規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當而引起甲方與第三村民組及村民的矛盾與乙方無關,由此影響了乙方的生產經營,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乙方租地建廠所需要的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但需要甲方協助或提供與租賃土地有關的手續、資料的,甲方有義務提供和協助。
八、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九、在租賃期內,涉及乙方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涉及該地農、牧、林等方面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十、乙方建廠或生產經營中需經過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無償通行權,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負責解決。
十一、乙方有權在所租賃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設施、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或其它綜合開發利用等。乙方開發利用租賃土地除按本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納費用。
十二、在合同期內乙方經營需要或其他建設項目、礦業開發等情形需轉租這塊土地的,乙方有權自行轉讓,所有收益款項歸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十四、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到甲、乙雙方合同目的實現的,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過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經濟損失自負;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影響到乙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如當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限制乙方從事粘土磚瓦生產的以及磚廠無法繼續經營等其它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固定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平合理協商補償事宜。但乙方所種植的樹木所有權仍歸乙方,如歸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對價。
十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納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額每日收取1‰的違約金;
2、如甲方違反約定義務,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五十萬;如此違約金不能彌補乙方的損失,需另行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評估資質的中價機構評估,其評估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自公證之日生效。
附:1、平面圖一份;2、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監督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土地集體租賃合同范本三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以茲遵守:
一、甲方保證對出租的'土地享有合法的承包經營權。
二、被租賃土地的四至為:東鄰南鄰西鄰 ; 北 鄰 。 乙方租賃的土地共計 畝。
三、 租 賃 期 限 為 自年月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乙方繼續經營,應續延此合同,續延期限為 年。
四、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為人民幣 元,簽訂本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一年度的租金。
五、租賃期限內甲方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如在租賃期內,遇有政府對該土地征收、征用行為時,涉及地上之物的賠償費用由乙方享有。土地租賃合同八、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固定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平合理協商補償事宜。
九、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納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額每日收取1‰的違約金;
2、如甲方違反約定義務,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十萬元;如違約金不能彌補乙方的損失,需另行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評估資質的中介機構評估,其評估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集體的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總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集體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為建立和諧的勞動關系,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發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本集體合同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甲方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企業的規章制度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行。
3、乙方代表全體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4、甲方尊重并支持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利和地位,支持工會依法開展工作。
5、企業應當依法建立集體協商制度。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乙方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6、依法簽訂生效的集體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履行。
二、勞動合同管理
1、甲方與員工遵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甲方與員工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均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單方解除職工的勞動合同,應事前征求乙方意見。
2、乙方有責任幫助和指導職工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代表職工與甲方協商確定勞動合同文本的主要內容和條件,監督甲方與所有職工簽訂勞動合同。
3、乙方協商代表勞動合同期限短于協商代表任期的,自動延長至任期期滿,協商代表在任期內,甲方不得無故調動其工作崗位和免除職務、降低職級或解除勞動關系。
三、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和生產經營的特點,經與乙方平等協商,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和支付制度,建立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
2、甲乙雙方每年年初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增長情況、政府發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地區、行業的職工工資平均水平,通過平等協商確定本年度職工工資水平,簽訂工資調整機制專項集體合同。
3、甲方變更工資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時,應由雙方協商確定。
4、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的條款:
(1)勞動定額的確定和修改;
(2)獎金分配辦法;
(3)津貼、補貼標準;
(4)因甲方原因未能按規定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的工資支付辦法;
(5)職工試用期及病假等特殊情況下的工資待遇等。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條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并保證職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生產經營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須與乙方和員工本人協商同意后進行。
2、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經乙方同意并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______部門和崗位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制。
3、無論實行何種工作制,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相同。
4、條雙方協商確定,職工帶薪年休假的具體休假辦法。
五、保險、福利
1、職工有依法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規定,參加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基本社會保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并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向乙方和全體職工公布。
2、甲方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并在政策規定的范圍內協商確定繳存基數和比例。
3、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各項社會保險的宣傳和繳納工作,乙方有權對甲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按規定實施監督。
4、甲方按規定提取各項福利費用,積極改善職工的文化設施和住宿、就餐等生活條件。
5、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在財力許可的情況下,對職工實行下列補充保險:
(1)企業年金;
(2)商業保險;
(3)其他。
六、勞動安全衛生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標準,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環境、設施、條件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制定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崗位員工進行培訓,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應按國家規定進行培訓、考核、持證上崗;自覺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2、乙方應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和支持協助行政的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參與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和提出處理意見。
3、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制定落實職工夏季防暑降溫和冬季抗寒保暖的各項勞動保護措施,以保證職工在良好環境下工作。
4、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對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
七、其他可供雙方選擇的協商內容
其他協商內容:關于勞動紀律和獎懲;關于職業技能和培訓;關于保守商業秘密;關于裁減人員;關于涉及勞動關系的規章制度;關于經濟補償和賠償;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八、集體合同的期限、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合同有效期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合同期滿即行終止。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雙方應當協商續訂新合同。
2、對本合同未予明文規定的事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法律、法規無規定的,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者廢止;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
(3)集體合同約定的變更和解除條款出現;
(4)企業被撤消、兼并或破產等情形;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簽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變更提出協商要求時,應按相關規定的簽訂集體合同的程序辦理,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本合同。
九、監督檢查和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各推薦名代表成立聯合監督小組,并訂立監督檢查制度,定期對集體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問題,應當以書面形式提交雙方首席代表共同研究,協商處理。
2、職工代表大會對本合同的履行實行民主監督。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本合同的履行情況。工資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應當每半年報告一次。
3、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應根據責任大小,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十一、附則
1、甲、乙雙方協商達成的本合同草案,必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在10日內報送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自收到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3、生效的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存檔,一份報上級工會備案,并在10日內向全體職工公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省勞動廳、人事廳、財政廳《企業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辦法》(以上簡稱《辦法》)和其他有關文件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個月。工種
第二條甲方的工作環境和生產條件基本符合《______省廠礦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例(試行)》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有制定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分配工作和下達生產、工作任務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獎懲和辭退,檢查乙方的'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等權利;有為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各項福利待遇,繳納待業保險和養老保險金,改善勞動、工作、學習條件,參加民主管理和關心職工生活的義務。甲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作為企業的主人,享有勞動、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等權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紀律和規章制度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的義務。乙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乙方經甲方批準,脫產學習、長期病休、請長假或停薪留職等,需要簽訂專項合同,明確甲、乙雙方在此期間的權利、責任、義務和其他有關事項。
第六條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于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繼續工作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應在三十日內辦完續訂或終止勞動合同手續。逾期未辦理有關手續,乙方要求續訂的,應補辦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合同內容及期限按原合同不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為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依法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生效后,對企業和企業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職工與企業應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支付的內容,約定的工資支付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或者工資集體協議的規定。
第四條企業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企業有責任不斷改進生產管理,控制延長工作時間。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企業應說明情況,與工會或職工協商同意后,可適當延長時間,并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企業每月以貨幣形式發放月工資給職工本人,最低工資不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水平。
第六條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依法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工資集體協議。工資協議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職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職業安全衛生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議。職業安全衛生協議可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企業應改善勞動條件,保障女職工的特殊權益。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女職工權益保護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女職工權益保護協議可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的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對職工實行社會保險,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條企業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有計劃地對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衛生培訓。
第十一條職工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二條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處理本企業的勞動爭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十四條為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業代表與職工代表組成監督檢查小組,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及時協商解決檢查中存在的問題。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或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集體的合同7
___________縣(市、區)
發包方:________鄉(鎮)________村________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住所: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住所:
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開、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雙方(發包方、承包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第一條承包林地情況發包方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宗地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樹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共__________________畝的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以__________________(家庭承包形式為協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發包給承包方,承包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_______
第二條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業建設或者其他建設。
第三條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價款
本合同約定林地承包價款總計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
1、林地承包價格為______元/畝·年,承包______年合計______元人民幣。
2、林地上附屬建筑及設施承包價款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為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二)價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承包方采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支付:
1、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2)發包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3)承包方對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發包方有權向承包方要求損害賠償。
(4)發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權獲得收益的權利。
(5)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按規劃完成造林任務。
2、義務
(1)確認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沒有作為抵押或擔保物。
(2)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經合同約定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承包方申領林權證。
(5)協助承包方做好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2)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家庭內部成員分戶需要對承包林地進行分割經營的,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并依法申辦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
(5)承包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
(1)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設或者使之閑置荒蕪。屬生態公益林的,不得改變公益林性質。
(2)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荒山應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內參照國家有關造林標準造林。林木采伐后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實施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承包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積極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保護好野生動物、植物資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內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經發包方同意,否則轉讓無效;轉包(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出租、互換(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6)及時、足額支付承包費。如遇國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業等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7)配合發包方執行縣(市、區)、鄉(鎮、辦事處)林業總體規劃、重點工程實施方案,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第五條特別約定
(一)發包方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發包“四荒地”林地經營權的,應提供:
1、發包方《林權證》復印件;
2、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決記錄復印件;
3、鄉(鎮)政府批準意見書。
(二)其他: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雙方(發包方、承包方)負責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該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三)承包合同期滿后,承包方在_______日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發包方。未采伐林木的處理方式約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______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為
(五)合同期滿后,如承包方繼續承包經營該林地,在同等條件下,承包方擁有優先承包經營權,但需與發包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后,如因發包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視為發包方違約,由發包方負責協調處理,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發包方負責全額賠償。
(二)承包期內,發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預承包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承包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承包期內,承包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約定落實造林營林等經營及管護責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損害的,經勸阻無效發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擔林地恢復費用。
(四)承包方不按約定繳納林地承包費用,按日承擔應繳資金_____‰的滯納金;逾期超過30日不繳納的,發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發包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處理。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等進行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九條其他約定
第十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發包方、承包方、鄉鎮林業工作站、______、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鑒證方(蓋章):_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
集體的合同8
一、集體土地使用權非法交易的主要形式
(一)買賣
未經國土部門批準使用的集體土地轉讓給個人或單位;集體經濟組織、村辦企業將建在集體土地上的建筑物賣給個人或單位;村民將取得的宅基地或者連同建筑物轉讓給個人或單位,受讓方支付轉讓費后,自由使用該幅土地。
(二)聯營
由集體經濟組織、村辦企業與個人或單位集體經濟組織、村辦企業負責提供土地,但不參與經營,也不承擔任何風險,固定收取利潤,即土地轉讓費。
(三)合作
集體經濟組織報批取得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后,提供土地與他方合作建房,進行房地產開發,房屋建成后,部分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部分歸帶資承建的出資者所有,由其出售,因未取得房地產開發許可證,故大部分購買房產的買主,無法辦理房產證,但也有部分以分配給村民作為“人口樓”的方式,辦理了房產證。
(四)出租
集體經濟組織將農用地出租或以承包的名義出租,承租(承包方)在承租土地上進行廠房,倉庫等建設后自用或再出租。
二、集體土地使用權非法交易案件的類型及特征
法院受理的涉及集體土地使用權非法交易的訴訟的案件類型的較多,既有集體經濟組織訴請受讓方、承租方、聯營方繼續履行合同,支付轉讓款、交付租金、支付聯營利潤的,也有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訴請確認轉讓合同無效或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有受讓方或合作方訴請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交付土地使用權,辦理相關權屬證書過戶登記的;還有受讓方請求確認合同無效或要求解除合同,返還轉讓費的。該類非法交易涉及面廣,幾乎每個村居都有,特別是鎮、街道所在村居更普通存在。一旦發生糾紛,由于牽涉到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承租方,受讓方等多方的切身利益,各方常采用組織群眾集體上訪,通過新聞媒體作片面、主現或傾向性報道,向黨政部門或法院、國土、規劃等執法、行政部門施加壓力,對社會的穩定造成了極大的危害,嚴重影響、干擾黨政、執法、行政部門的正常工作秩序。
三、處理集體土地使用權非法交易案件的對策
(一)行政執法的對策
1.國土部門要對未經審批擅自將集體土地轉讓進行非農建設的情況進行認真清理。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依示補辦用地
手續,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限期拆除建筑物,恢復農業用地。 對經批準為建設用地,但未按規定期限進行建設的閑置用地,堅決按規定收回。對按《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責令按規定繳納閑置費;或由人民政府作出無償收回用地單位土地使用權的決定,交還原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對未經批準改變土地使用權權屬的,如符合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試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的通知》規定條件的,責令依法補辦變更登記手續,繳納有關稅費、轉讓用地使用權有增值的,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暫行條例》的.標準繳納土地增值稅。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轉讓土地使用權的,限期改正,并按《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條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對報建項目審批時要審查建設用地的來源,發現用以建設的土地是通過非法交易所得的,要停止審批手續,并及時通知國土部門,由國土部門依法處理。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對企業股東股權轉讓,特別是私營企業股東股權全部轉讓的變更登記加強監管,發現轉讓的股權中含有土地使用權價值的,要及時通知國土部門,防止企業以增加新股東等方式,變相轉讓土地使用權,逃廢正常土地使用權轉讓應依法繳納的稅費。
(二)司法審判的對策
1.關于法院受理的問題。有觀點認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發生糾紛,不管是非法的,還合法的,均屬于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權糾紛,
屬民法調整的范圍,對于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的起訴條件,人民法院沒有理由和依據不予受理。對于非法用地,土地行政機關有處理的職能,這屬于行政法律關系,而法院受理的是民事法律關系,二者并不抵觸。我們認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產生的糾紛,如上所述,一般都涉及到違法用地或非法建筑物的問題,違反了《土地管理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先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涉及的違法用地或非法建筑物進行處理后,當事人才可以就履行合同而發生的財產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當事人未經行政主管部門處理而直接提起民事訴訟的,應裁定不予受理。這一原則已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農村集體土地出讓、轉讓、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所確認。
2.關于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效力認定問題。有觀點認為,依合同自由原則,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只要當事人已按合同約定實際履行了,人民法院就不應予干預,如認定轉讓行為無效,將不利于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影響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我們認為,對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的效力,應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內從嚴掌握。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明確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該條規定顯屬于法律強制性規定,因此,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性規定的土地使用權非法轉讓行為應認定合同無效,這也是國家公權力對民事行為進行干預的體現,即使當事人的
意思表示真實,也因其簽訂的合同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自始無效。除非集體土地的出讓、轉讓是用于農業用途或因企業破產,被兼并等情形而將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等附著物連同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的,方可認定有效。
3.對違法進行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進行民事制裁的問題。有觀點認為:沒收違法所得,責令拆除或沒收地上建筑物是行政主管部門的職權,不屬于法院審理案件該解決的問題,而且,即使作出制裁決定,制裁往往也較難實現。我們認為,法院在審理該類案件中,發現違法行為,應按《民法通則》第六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予以制裁。如不采取制裁措施,既不利于維護法律的尊嚴,也會在客觀上默許,甚至放縱非法交易行為。集體土地使用權非法交易,多為故意且嚴重違反《土地管理法》的行為,對此種故意違反法律的行為予以制裁,既有必要,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即為法律賦予人民法院對違法行為進行制裁的依據和權力。 故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中發現存在對該類違法行為的,應當追繳雙方因轉讓集體土地使用權而取得的財產上繳國庫。若不依法采取制裁措施,僅認定轉讓集體土地的行為無效,當事人仍然可以達到合同的預期目的,即出讓方可以通過出讓集體土地取得約定的土地使用費,獲得利益,而受讓方可以廉價地使用土地,如此無異于保護了非法利益,降低違法成本,起到變相鼓勵非法轉讓集體土地的作用。
四、建議
集體的合同9
第一條承包指標
一、經濟技術指標
1.全年實現利潤總額1050萬元,比1987年經理任期目標840萬元增長25%。
2.完成施工產值15000萬元。
3.實現竣工面積40萬平方米。
4.全員勞動生產率13200元。
5.工程質量要達到合格品率100%,優質工程率15%。
6.安全生產,事故頻率控制在7‰以下,杜絕重大傷亡、火災、交通事故。
7.職工年人均收入實現2000元。
二、為職工辦好以下福利事業
1.完成2號住宅4300平方米,保證9月末前竣工,年末前再開工5000平方米。
2.陸續為市內居住的1952年底以前入廠,確實無罐的離退休職工發放液化氣罐。
3.召開第七屆職工運動會。
4.在職工集中住宅區設液化氣服務點,方便職工。
5.生產大忙季節,通過輪換休息讓職工每月休息一天。
6.年內9號、10號、11號樓煤氣管道開栓,讓223戶職工燒上煤氣。
7.改善施工現場職工生活條件,80%的現場按標準分別達到六有和十有。
8.在十個大型現場設立臨時淋浴間。
9.成立五個工區級兼職職工生活服務隊,工會負責組織工作,行政負責提供必要的'服務條件,為一線生產工人解決實際需求和生活困難。
第二條責任
一、經理責任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方向,堅持生產力標準。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對企業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負有全面領導責任。
2.深化企業改革,完善經營機制,推進技術進步和現代化管理,增強企業活力,推進企業升級。
3.認真貫徹三個條例,增強民主意識,支持工會組織和職工代表行使審議企業重大決策,監督行政領導、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等方面的權力,實現經理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建立多層次、多渠道民主協商對話制度,公司、工會每季度由經理、主任與職工代表對話一次,包工隊每月對話一次。對職工代表的提案、方案、意見、建議要認真研究處理,做到提出建議有著落,采納與否有答復,實施見效有獎勵。
4.采取有效措施,層層落實合同指標,確保合同實現。
二、工會責任
1.圍繞實現合同指標和企業生產經營中心,積極參與協商對話、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參與協調企業內部各種利益關系,在維護企業總體利益的同時,表達和維護職工群眾的具體利益和民主權利。吸引動員和組織職工實現集體合同。
2.組織開展“三優三創建三廠”競賽,搶關鍵立功競賽、“三長”競賽、班組升級賽等多層次、多形式的競賽活動,配合行政搞好班組建設,促進經理目標的實現。
3.開展“工人企業家”、合理化建議等活動,集中群眾智慧,為經理獻計獻策。
4.開展“四有”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增強職工主人翁責任感,與經理同舟共濟,共擔風險。
5.檢查合同實施情況,及時溝通信息,提出意見、建議,以解決合同實施中出現的問題。
第三條獎罰
一、全面完成合同指標,獎勵經理3000元。
二、超額完成利潤指標,按超額值2‰提取超額獎金,減少對等扣發。
三、竣工面積,每增加5%,獎勵150元,減少對等扣發。
四、全員勞動生產率,每增加2%,獎勵50元,減少對等扣發。
五、工程質量優質工程率每提高1%,獎勵100元,減少對等扣發。
六、安全生產,每出現一起重大傷亡事故,扣發500元,火災、交通事故,扣發300元。
七、職工收入,每增加1%獎勵100元,減少對等扣發。
八、職工生活,每減少一項,扣減300元。
九、在經理領導下,職工支持經理行使經營權,并努力工作(勞動),全面完成合同經濟指標,并完成本單位承包合同指標時,經理獎勵職工每人30元。
十、對工會主席,視其合同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的責任實現情況,與經理同獎罰。
第四條考核辦法
一、由職工代表大會授權工會生產經營、生活福利工作委員會會同與本合同有關科室、部門負責考核。
二、合同期滿,由經理向工會委員會聯席會議匯報合同完成情況,并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認定獎罰。
三、合同實行季度考核,年終兌現。
第五條獎金來源,經營集團獎金由職工競賽獎支付;職工獎金由工資基金中支付。
第六條本合同實行資金抵押,經理及其副職交抵押金3000元。
第七條合同執行中,如遇重大爭議
問題,由黨政工協商解決,或由上級主管機關、工會裁決。
第八條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簽字后生效,年底兌現后失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七份,正本二份,經理、工會出席各一份,副本五份,黨委書記一份,報行政主管機關、上級工會和市總工會法律顧問處備案各一份,存檔一份。
行政代表:經理(簽字)
職工代表:工會主席(簽字)
年月日
集體的合同1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①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②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③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如屬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延長時間的情形,則不受前述限制。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時制的,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流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工作和休息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沒有安排補休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乙方所在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為
第九條甲方將采取以下職業危害防護措施:
第十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一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第十二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
第十四條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元/月,由以下幾部分組成:、、、;其標準分別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三)年薪。乙方的年薪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薪酬制度確定,甲方每月預付乙方薪酬元。
(四)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條中明確。
第十五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六條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應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八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元。
第十九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
第二十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二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
②
③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具體情形為:①
②
③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具體情形為:①
②
4、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甲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七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時,甲方應當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從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甲方在對乙方進行培訓后,或者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后,乙方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八條甲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在解除本合同后,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規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或者在疑似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內;
4、乙方若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同時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乙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7、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三十一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條本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勞動合同終止。甲方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勞動合同終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八、經濟補償金標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三款涉及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算;不滿6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于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醫療補助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賠償辦法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按本合同第三十四條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三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負責人):(簽名)
集體的合同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保護女職工在生產勞動中的安全和健康,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和生產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發揮廣大女職工在企業生產經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勞動法》、《工會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湖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依照“平等協商、共謀發展”的原則,結合企(事)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由單位工會與行政經雙方集體協商后簽訂。
第三條 本合同適用于**(單位名稱),合同中統稱為企(事)業簡稱
本合同所稱女職工包括:單位內所有在職的女性職工。
本合同有關照顧孕婦、產婦的條款,不適用于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女職工。
第二章 女職工的勞動權益保護
第四條 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和所從事工作的職業特點,單位在發展生產的同時,要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
第五條 建立健全女職工勞動安全保健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及特殊利益方面的政策法規,對女職工進行勞動衛生安全教育,減少職業危害。
第六條 女職工與男職工同工同酬,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第七條 由于正常工作調動,女職工到新的適合女性從事的勞動崗位時,任何車間、部門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接收。
第八條 不得以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與女職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第九條 在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等方面,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不得歧視女職工。
第十條 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章 女職工的特殊利益保護
第十一條 女職工在懷孕和哺乳期間內,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
懷孕的女職工,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檢查時間視為勞動時間(整個孕期檢查次數約為8次,高危孕婦檢查次數由醫生掌握)。
第十二條 女職工在月經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十三條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應給予產假。懷孕不滿兩個月流產的,給予產假十五天;滿兩個月不滿四個月流產的,給予產假三十天;滿四個月不滿七個月流產的,給予產假四十二天;滿七個月分娩,按正常產假對待。
第十四條 女職工正常生育者,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假十五天(產假期包括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滿24歲晚育年齡,享受晚育假的,增加30天;難產的,增加產假 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 5天。
女職工在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其福利待遇和參加晉級、評獎。
第十五條 女職工懷孕滿七個月(含七個月),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或延長其勞動時間。
第十六條 女職工產假期滿后,嬰兒在一周歲之前,其所在單位應在每班勞動時間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在哺乳期內請長假,直至嬰兒滿一周歲;有條件的單位可適當延長請假期,但累計時間不得超過十八個月。經批準在哺乳期休假的女職工,其工資由所在單位按其標準工資的75%左右發給,若發給的工資低于本市最低生活費的,按最低生活費發給。
第十七條 經批準照顧生育二胎的女職工,除享受產假90天外,不再休雙保假。懷孕七個月后由所在部門安排,不再上夜班。
第十八條 按月發給女職工衛生用品(或折發人民幣*元),此項開支,企業在職工福利經費或企業留利中列支;事業單位在事業費中列支。
第十九條 女職工懷孕、分娩時所用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參加的由單位支付。
第二十條 每兩年對女職工進行一次婦科疾病及乳腺疾病的檢查,有條件的企業,可為女職工購買特種疾病保險(《女職工安康重大疾病保險》)。
第四章 合作與監督
第二十一條 單位支持工會女職工組織參與民主管理,在工會代表大會、職代會中,女職工代表的比例應與女會員(或女職工)總數的比例相適應。工會女職工委員會代表參加單位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全過程。
第二十二條 為實施對單位和女職工的有效維護,單位與工會實行有效的密切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開聯席會議或座談會議,就企(事)業女職工權益保護情況相互通報和協商,共同探討新形勢下單位女職工權益保護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
第二十三條 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雙方成立對等人數的監督小組,每半年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一次聯合檢查,并向聯席會議通報檢查結果。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四條 在下列情況下可以變更本合同:
(一)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地方政府規定的勞動標準和條件已修改或廢止的;
(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確需補充、完善和變更部分條款的。
第二十五條 在企業發生關、停、并、轉等情況時,本合同內容不適應時,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在下列情況下可以終止本合同:
(一)合同期滿;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企業不能正常生產經營,合同難以履行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合同文本,經雙方協商同意后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的首席代表發生變更,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本合同期滿六個月,經雙方協商擬定新的集體合同,新合同未簽訂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六章 合同的爭議及處理
第二十八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九條 簽約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的諸項條款,因一方的過錯造成集體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安全履行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由甲方(企業或事業)和乙方(企業女職工代表或事業女職工代表)協商達成一致,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由甲方代表(企業或事業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與乙方代表(工會主席)簽訂,由甲方將合同文本一式三份作為本單位集體合同的附件,報上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乙方將生效的合同文本報上級工會備案。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以廠報、公開欄等形式向全體職工公布。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為止。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章) 工會名稱(章)
法人代表(簽字) 工會主席(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體的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工會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據《勞動法》、《工會法》、《勞動合同法》和《天津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協商雙方經過企業本年度生產經營狀況的分析及預測,結合本市、本行業其它相關因素,參照今年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頒布的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比照同行業人工成本水平,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形成以下協議:
1、按照我公司_____年職代會確定的_______萬元利潤指標,本著企業效益與職工工資收入同步增長的原則,完成利潤指標,本年度從業職工工資總額達到_______萬元,增長_______%,從業職工平均工資達到_____元,增長_____%;完不成利潤指標,職工工資增長幅度按比例遞減。
2、企業職工最低工資為每月___元。
3、企業目前從業職工人數為_______人。
第二條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協議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變更。
1、國家或天津市有關工資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2、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發生重大變化,影響企業員工實際工資水平較大;
3、因外部條件造成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協議中的部分條款難以履行時。
第三條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協議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
1、企業被撤銷、解散或依法宣告破產及瀕臨破產;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
第四條企業修改、變更或提前終止本協議,需經雙方代表協商一致,并經職代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后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后生效。
第五條工資協議的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雙方當事人都必須正確履行,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必須承擔責任。
企業方違反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害的,應按規定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職工方違反本協議給企業利益帶來影響和損失的,可按工會章程承擔責任,且應糾正違法行為,組織和教育職工,挽回損失和影響。
第六條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及天津市頒布的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一份(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正本甲乙雙方各一份,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正、副本各一份。
第九條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首席代表簽名:_______職工首席代表簽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集體的合同13
出租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承租方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出租方將房屋租給承租方使用,出租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在14—103,間數3,建筑面積______,房屋質量混磚。
第二條租賃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年租金(大寫):______元正(每月______元/平方)合計租金(大寫):
第四條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季度前
第五條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
第六條租賃房屋的用途:______居住
第七條租賃房屋的維修:______出租人維修的'范圍、時間及費用負擔:______承租人維修的范圍及費用負擔:______
第八條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范圍是:否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無
第九條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否
第十條押金(大寫)______元。承租人在______前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
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8、遇政府需要拆遷時。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出租房屋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3、第十二條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______年______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滯納金。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鎮經營管理、項目管理辦公室、鎮紀委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的合同14
甲方(發包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承包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農村土地流轉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1、甲方愿意將承包的位于: 鎮 村 組 計( )平方米。詳見下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耕種農作物,生產經營。地塊名稱: 分地時評估等級:面積 畝。
2、土地四至界限:東 西 南 北 。 壟走向
二、轉讓期限:
1、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
2、最長期限不得超過現在土地承包的剩余期限。(第二輪發包土地標準)
3、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讓價款與支付方式:
1、轉讓價格:每畝(1000平方米),每年承包費( )元,承包土地共計( )畝。
2、轉 讓 款:每畝人民幣( )元,共( )畝。( )年,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
3、支付方式: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承包款全額給甲方全部支付完畢。
四、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規定:
1、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應當向原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并經原發包方同意。
2、轉讓合同生效后,甲方應當終止于原發包方在該流轉土地上的'一切承包關系。(異議)
3、甲方交付的承包土地,必須符合雙方合同約定的標準。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不得損壞農田,給土地造成永久性傷害。
5、乙方無權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服務(包括糧食直補)(異議)由甲方享受。
綜上所述:雙方必須遵守此合同,如有違背合同規定,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本合同一試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原發包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的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______省集體合同條例》、《______省工資支付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從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合同的內容
1、企業基本工資制度:________________;
2、工資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企業根據各類人員不同崗位性質,工資分配的具體形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
4、企業年工資總額達到____萬元,年增長____%,員工年平均工資達到________元,年增長____%。
5、企業以法定貨幣(人民幣)形式,于每月____日前支付全體職工的工資。如遇節假日、休息日可提前或推后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6、加班加點工資的支付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職工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等假期間,應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按照不低于其本人基本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8、職工在病假、事假以及工傷醫療期間的工資支付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獎金、津貼、補貼的分配形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辦法和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
11、各項福利待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企業的'權利和義務是: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制訂與工資支付相關的規章制度;根據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考核和獎懲;根據對職工的考核情況,必須按時足額支付職工的工資。
第四條:職工的權利和義務是:通過職工民主管理形式參與企業規章制度的制訂;積極負責地按時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完成任務后,按時足額領取勞動報酬。
第五條: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進行修改或變更。
1、國家法律、規定有重大變化,如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等;
2、企業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工資合同中的部分條款難以履行時;
3、本地區或同行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發生較大變化;
4、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發生重大變化,影響企業職工實際工資收入較大。
第六條: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1、企業破產或瀕臨破產;
2、雙方發生重大對抗,致使企業生產經營不能正常運行;
3、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由有過錯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協議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按國家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4、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給雙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按國家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和省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當地勞動部門和企業上級工會組織各一份。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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