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專題會議制度
1、業務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局長同意后召開,會議由業務部門負責組織,主管局長及有關領導人參加。
2、會議出席人員:
(1)、機關業務專題會。(a)提請會議的業務部門負責人及具體業務人員。(b)有關科室負責人。(c)主管局長和其他領導人。
(2)全局性的專題業務會,由主管局長或主管部門確定出席會議人員。
(3)、辦公室派人列席會議,隨時掌握工作動態。
3、由組織會議的部門擬寫信息或紀要送辦公室印發。
4、機關事務性會議,由辦公室組織,主管局長或辦公室主任、副主任主持。
【專題會議制度】相關文章:
在全區環保工作專題會議上的講話08-15
在學校安全教育專題會議上的講話08-18
石油管理安全專題會議上的講話08-24
查擺四風問題專題會議總結發言材料08-25
在2007年春運工作暨安全生產專題會議上的匯報材料08-16
在建設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專題會議上的講話08-15
安全生產專題會議主持詞11-09
“制度中人”與制度的較量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