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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重視精神病工作計劃的總結
關于重視精神病工作計劃的總結1
為確保重癥精神病患者管理項目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防控措施,為重癥精神病患者提供健康干預,有效降低危險行為,提高精神病患者與其家庭的生活質量,根據國家《20xx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規范》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成立組織,加強領導:為加強對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我院成立了重癥精神病人管理小組,組長由院長周興奎兼任,公衛科科長李曉紅任副組長,成員有呂建華、張康、范瑞琳及各村醫組成。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重性精神疾病工作領導、檢查、協調。
二、年度工作目標:普及精神疾病防治
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系統治療的認識。以鎮為單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檢出率達到3.5‰以上,管理治療網絡覆蓋率達70%,登記患者網絡錄入率達到100%,規范管理率達到95%以上,全年對納入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按著進行1次健康體檢,隨訪不少于4次,在管患者病情穩定率達到60%以上。
三、主要工作內容
1、管理人員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范要求,做好精神病管理人員培訓。制定培訓工作計劃,分期分批、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精神病防治專業人員、患者家屬等相關人
員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強患者家屬護理、村委會人員相關知識與技能。
2、為精神病人建立健康檔案進行康復指導。及時為每一名新發現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癥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癥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后續治療康復意見等。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3、精神病人的發現:接受過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培訓村醫與中心醫生通過合作醫療報銷,不定期對轄區人口進行調查,收集在醫療機構進行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對發現新患者下列患者(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癥、雙向障礙、偏執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重性精神發育遲滯等。發病時,患者喪失對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對行為的控制力,并可能導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長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會功能嚴重損害),并做初步篩查工作,明確的建立管理檔案,納入規范化管理。不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信息,再
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
4、定期隨訪:對于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并進行分類干預,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衛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征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并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按規定劑量范圍進行調整,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系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癥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5、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6、健康體檢:根據精神病人病情,每年安排適當的時間為所有在冊管理的精神病人提供一次免費的體檢,體檢內容主要是身高、體重和血壓等一般項目。
關于重視精神病工作計劃的總結2
為進一步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務,提高重性精神疾病發現率和管理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根據上級各部門相關工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李店鎮衛生院20xx年重型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計劃。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目標。衛生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務團隊成員組成的領導小組。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系統,加強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隨訪管理,提高規范管理率,提高患者的自我管理和知識和技能,減少或延緩重性精神疾病的發作次數與頻率。加強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定期開展相關知識的.講座,提高人群的健康意識。建立規范化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電子健康檔案管理。
二、重型精神疾病工作目標
對全鄉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100%,建檔率、隨訪率達100%。
三、實施計劃。組織開展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務,落實患者摸底建卡、建立健康檔案及相關管理服務并填寫《重型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卡》。對全鎮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務開展情況,各村服務落實情況進行核實、統計,對未完成服務任務的村進行提醒,并督促指導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按時完成相關信息的匯總、統計、分析和上報,對
相關工作資料進行收集整理、歸檔保存。
李店鎮衛生院
20xx年1月2日
關于重視精神病工作計劃的總結3
重性精神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癥、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礙、偏執性精神病和心理障礙,根據《關于做好全國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工作》等文件規定及要求,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為降低精神疾病對我轄區居民、家庭甚至是對社會的影響,幫助病人解除疑惑、平復心情、減少滋事,盡可能達到康復的目的。針對20xx年存在具體問題進行具體整改,同時對接下來的工作做進一步的梳理,現將計劃擬定如下:
1、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小組,全面梳理線索,理出排查名單
我中心已建立了重性精神病工作小組,完成我中心管理轄區范圍內的已明確診斷并接受了治療、救助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梳理,列入系統管理名單,建立健康檔案,同時還要與轄區居委會、派出所、村委員會、村醫建立聯系網,使建網率達到100%。
2、進行個案管理
在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指導下,定期隨訪患者,指導患者正確服藥,向患者家庭成員提供護理指導,開展社區患者危險行為評估,實施個案管理計劃。
3、定期隨診患者情況,消除安全隱患
采取打電話、上門、病人到我中心等隨診方式,及時填寫隨訪記錄表,對患者進行評定,提供信息指導和心理輔導,幫助患者樹立良好的生活觀,使他們更好的融入到社區生活中。對被評
高風險等級、可能肇事或肇禍的患者,制定及時救助及時救治、及時服務、較好看護管理的措施,消除因收治、看護管理不力導致的安全隱患。
4、加大培訓宣傳力度
為進一步完善檔案及隨訪的`規范,通過講座、宣傳日、內部專業知識培訓方式,讓居民認識到精神病是可以得到更好的康復的,及讓我中心工作人員真正的了解與認清重性精神病人資料的填寫及進一步加強對重性精神病人的家庭護理知識。
5、突發情況及時上報
根據相關文件的規定和要求,對病情出現嚴重、有肇事肇禍傾向、有嚴重藥物副副反應、有自殺傾向等突發情況要及時與項目組取得聯系、及時上報。
坪壩鄉衛生院
20xx年1月20日
關于重視精神病工作計劃的總結4
重性精神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癥、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礙、偏執性精神病和心理障礙,根據《關于做好全國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工作》等文件規定及要求,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為降低精神疾病對我轄區居民、家庭甚至是對社會的影響,幫助病人解除疑惑、平復心情、減少滋事,盡可能達到康復的目的。針對20xx年存在具體問題進行具體整改,同時對接下來的工作做進一步的'梳理,現將計劃擬定如下:
1、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小組,全面梳理線索,理出排查名單我院已建立了重性精神病工作小組,完成我鎮管理轄區范圍內的已明確診斷并接受了治療、救助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梳理,列入系統管理名單,建立健康檔案,同時還要與轄區居委會、派出所、村委員會、村醫建立聯系網,使建網率達到100%。
2、進行個案管理
在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指導下,定期隨訪患者,指導患者正確服藥,向患者家庭成員提供護理指導,開展社區患者危險行為評估,實施個案管理計劃。
3、定期隨診患者情況,消除安全隱患
采取打電話、上門、病人到我院等隨診方式,及時填寫隨訪記錄表,對患者進行評定,提供信息指導和心理輔導,幫助患者樹立良好的生活觀,使他們更好的融入到社區生活中。對被評高風險等級、可能肇事或肇禍的患者,制定及時救助及時救治、及時服務、較好看護管理的措施,消除因收治、看護管理不力導致的安全隱患。
4、加大培訓宣傳力度
為進一步完善檔案及隨訪的規范,通過講座、宣傳日、內部專業知識培訓方式,讓居民認識到精神病是可以得到更好的康復的,及讓我院公衛科工作人員真正的了解與認清重性精神病人資料的填寫及進一步加強對重性精神病人的家庭護理知識。
5、突發情況及時上報
根據相關文件的規定和要求,對病情出現嚴重、有肇事肇禍傾向、有嚴重藥物副副反應、有自殺傾向等突發情況要及時與項目組取得聯系、及時上報。
下江鎮中心衛生院 20xx年1月5日
關于重視精神病工作計劃的總結5
為落實《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意見》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施方案》以及相關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求,為確保我鎮重性精神病、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管理項目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行為的有效機制。根據衛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辦法》和《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技術指導方案》等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目標 (一)功能完善的對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系統治療的認識。 二,(一)范圍:全街道范圍內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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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范要求,做好宣傳。并做好入戶訪視工作,了解病人身體情況。收集沒有明確重性精神病診斷,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信息,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
2、收集確診病例資料。統計在檔的重性精神病病例信息。
3、病情評估: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檢查患者的精神癥狀和身體疾病,為符合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癥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癥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后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4、定期隨訪:對于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衛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征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并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系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癥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5、患者報告:發現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形象行為者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時,應立即撥打“110”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務的人員送往就近或者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明確診斷。
6、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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