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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保工作自查報告

    時間:2024-09-27 12:13:36 賽賽 自查報告 我要投稿

    低保工作自查報告(通用16篇)

      忙碌而又充實的工作在時間的催促下告一段落了,回顧這段時間的工作,既存在亮點,也存在不足,將成績與不足匯集成一份自查報告吧。那么一般自查報告是怎么寫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低保工作自查報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低保工作自查報告(通用16篇)

      低保工作自查報告 1

      為維護廣大困難群眾的切身利益,著力解決我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存在問題,建立健全低保工作公開、公正、公平的有效管理機制,根據《XX縣關于對20xx年上半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進行督察的通知》,以及《XX鄉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自查自糾工作方案》,我鄉組織干部對本鄉低保工作開展檢查,現將自查自糾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鄉20xx年第二季度有592戶2000人享受低保,其中雙蘇村105戶360人,板蘭村116戶440人,三合村129戶484人,全洞村119戶368人,深洞村123戶415人。檢查組檢查的內容包括家庭人口與實際享受低保人口是否相同、有無低保證、低保存折是否由低保戶保管、低保金是否平均分配,村部是否有低保評議記錄、公示記錄、群眾來訪記錄和村民小組評議記錄等情況,追回私家車主及死亡人員領取的低保資金。

      二、城鄉低保檢查情況:

      1.檢查組抽檢了雙蘇村拉牙、拉仇、六干、蘇幫、蘇祥、弄合六個村民小組54戶低保戶,檢查發現該村低保戶家庭人口與上報的.低保花名冊人口相同,部分低保戶無低保證,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戶保管。但存在部分低保戶一戶持證多戶享受現象,其中蘇幫隊的覃大樂戶將低保金分給覃定豪1人,六干隊的何遠標戶將低保金分給何厚兵2人,弄合隊的劉美新戶將低保金分給劉乜波1人。低保農戶反映,他們了解低保金不允許平分的政策,現將低保金分給其他戶是因為村里或者小隊安排,不得已而為之。村部有低保評議記錄,無公示記錄、群眾來訪記錄、村民小組評議記錄。

      2.檢查組抽檢板蘭村當馬、拉岜、牙一、牙二、牙三、江洞、弄懷、六上、六下九個村民小組58戶低保戶,檢查發現該村部分低保戶無低保證,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戶保管,低保金無平均分配現象,存在部分保人不保戶現象,即上報低保花名冊家庭人口少于實際家庭人口現象,其中當馬隊鄧明科戶家庭人口7人,上報3人;孔慶高戶家庭人口7人,上報4人;鄧民敬戶家庭人口7人,上報4人;牙一隊韋紅克戶家庭人口6人,上報5人。另外,板蘭村牙一、牙二、牙三三個村民小組低保戶由隊長自定,沒有召開村民小組會議評議,導致個別生活較寬裕農戶享受低保,群眾意見較大。村部有低保評議記錄,無公示記錄、群眾來訪記錄、村民小組評議記錄。

      3.檢查組抽檢三合村戈牙、戈立、戈慶、下寧、紅衛、弄秀、上戈六、下戈六八個村民小組62戶低保戶,檢查發現部分低保戶無低保證,部分低保戶一戶持證多戶享受,如戈牙隊廖克雄戶將低保金分給覃森慶2人,上戈六韋廷雄將低保金分給韋乜虎1人、韋朝干1人。村部有低保評議記錄、公示記錄、群眾來訪記錄和村民小組評議記錄。

      4.檢查組抽檢全洞村達面、弄牙、弄林、全洞、可雄、弄汝6個村民小組58戶低保戶,檢查發現該村部分低保戶無低保證,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戶保管,低保金無平均分配現象,存在上報低保花名冊家庭人口少于實際家庭人口現象,其中達面隊蘭秀山戶家庭人口4人,上報2人;羅必發戶家庭人口6人,上報2人;羅必豐戶家庭人口5人,上報4人;羅海烈戶家庭人口4人,上報3人;可雄隊蘭戰戶家庭人口5人,上報4人。村部有低保評議記錄,無公示記錄、群眾來訪記錄、村民小組評議記錄。

      5.檢查組抽檢深洞村板槐、表幫、弄結3個村民小組26戶低保戶,除開個別低保戶無低保證,未發現其他問題,但是檢查范圍未達到自糾自查方案要求,村部材料檢查表格未填寫。

      三、私家車主和死亡人員領取低保資金追回情況:

      我鄉20xx年至20xx年私家車主領取低保的有3戶,涉及金額12084元,追回0元。3戶戶主營運的柳微車是與親戚借款或由親戚擔保向銀行貸款所購買,且家庭比較困難,非富裕戶享受低保,無力退回低保金。死亡人員領取低保的有18戶,涉及金額4864元,追回150元,多戶家庭雖承認應該退回多領取的低保金,但因實際經濟困難無力退回。

      四、整改情況:

      針對低保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經工作領導小組商議,對“掛戶保”低保戶給予警告教育,責令停止一戶上報多戶享受低保金行為,同時對該隊農戶進行入戶調查,符合享受低保條件的給予辦理低保申請手續;屬于“保人不保戶”的低保戶執戶口薄到民政辦辦理添加家庭成員手續,實現“全戶保”;對一切不符合享受低保條件的“人情保”、“關系保”堅決停保;同時督促各村委完善村部材料。目前整改工作基本完成,有效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利益。

      低保工作自查報告 2

      根據區監察局《關于對全區部分惠農惠民政策資金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的監察建議》的通知要求,我街道于XX年元月4日至6日在轄區范圍內組織開展城市低保工作自查自糾活動,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元月4日至6日,街道組織有關人員對轄區16個社區低保金發放情況進行檢查,共檢查140戶,占低保戶總數445戶的31%,涉及金額125520元,主要是檢查低保救助金存折每月的存入數是否與區民政局審批的救助金數相符,經查未發現問題,同時低保申請能做到公開公示,沒有發現有滯留、截留、虛報冒領等違法違紀行為。

      二、街道主要做法

      嚴格程序

      1、為了確實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各居委會成立低保評議小組。

      2、我街道凡申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按屬地管理原則,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向其戶籍所在地的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同時提交申請書、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家庭收入情況證明等材料。

      3、社區居委會接到申請人申請后,對申請人家庭經濟、實際生活狀況進行審核,對其家庭收入進行計算,由評議小組進行評議。經評議符合條件的,居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張榜公示后填寫審批表上報辦事處。

      4、辦事處民政辦通過入戶調查、走訪鄰里等方法,對申請家庭人口、經濟狀況、生活水平等進項調查核實,合理計算其家庭實際收入,特別是隱性收入的估算力求相對準確,符合條件的,上報區民政局;不符合條件的`,退回社區居委會。

      5、區民政局審批后還進行一次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加強管理、提高服務質量

      1、加強低保資金專戶管理,堅持低保金款項均由街道民政辦匯入各低保戶的銀行帳戶,做到按月及時足額發放低保金。

      2、加強跟蹤,嚴格按照政策執行低保納入和退出制度,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應減盡減、應退盡退。

      低保工作自查報告 3

      XX鎮位于XX縣最東部,轄20個行政村,63個自然村,256個村民組,6.4萬人,耕地面積54909畝,是中州名鎮,工業強鎮,xx省民政工作全優鎮。

      XX鎮的農村低保工作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縣民政局的精心指導和大力支持下,以“全員覆蓋、應保盡保”為目標,相關職能部門干部職工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百姓解愁”的工作宗旨,經過近四年的不懈努力,使得我鎮的農村低保工作基本走上了健康、穩定、和諧的發展大道,并于20xx年底代表我縣順利通過了省民政廳檢查。現將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我鎮農村低保基本情況

      自20xx年開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我鎮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條件和生活水平得到大幅改善,截止20xx年7月底,我鎮在冊的農村低保對象有730戶1448人,占我鎮農業人口的2.2%。

      其中:

      A類52戶130人;

      B類529戶924人;

      C類149戶394人。

      A、B、C低保的保障標準分別為112元、72元、52元。

      二、嚴格審批程序

      1、成立組織。為了確實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各村委會分別成立低保評議小組。

      2、嚴格程序。我鎮凡申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按屬地管理原則,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向其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同時提交申請書、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家庭收入情況證明等材料。

      3、民主評議。村委會接到申請人申請后,對申請人家庭經濟、實際生活狀況進行審核,對其家庭收入進行計算,并通過“四議兩公開”工作法進行審核,再由評議小組進行評議。經評議符合條件的,張榜公示后填寫審批表上報鎮政府。

      4、入戶調查。鎮民政所通過持證入戶調查、走訪鄰里等方法,對申請家庭人口、經濟狀況、生活水平等進項調查核實,合理計算其家庭實際收入。符合條件的,上報縣民政局;不符合條件的,返回村委會。

      三、實行低戶動態管理

      1、協調我鎮財政所對低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按季及時足額發放低保金。

      2、加強跟蹤,嚴格按照政策執行低保納入制度,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

      3、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審批表、申請書、收入情況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歸檔工作。

      4、熱情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受理群眾舉報、投訴,設立群眾舉報和投訴電話。

      四、農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過近四年的努力工作,我鎮農村低保的各項制度、措施不斷完善,保障機制不斷健全,盡量將全鎮最困難的群眾都納入了保障范圍,基本達到了“應保盡保”的目標。實行動態管理,嚴把入口,疏通出口,杜絕錯保、漏保現象,做到了“應保盡保”下的“應退則退”。

      20xx年以來,共退保人259戶663人,其中20xx年退保2 43戶,退保人數139;20xx年退保121戶298人;20xx年退保75戶127人。截止到20xx年6月底,全鎮享受低保是730戶1448人,20xx年第一季度共發放低保金378312元,入戶調查與公示整改問題戶95戶226人,關系戶xx戶,人情戶8戶,退出戶77戶。切實做到了保障最困難群眾的任務。按時撥發保障金,讓低保對象能夠及時拿到手中,維持好保障對象的基本生活。切實將保障金發到最需要的困難群眾手里,保障好低保低保的基本生活。

      五、存在的問題及解決辦法

      (一)通過前段時間對低保全面審查存在的問題有存在關系戶、人情戶虛報家庭戶收入,發現以上情況一律取消低保資格并要求嚴格按照實施條例重新上報困難戶,為此申請低保救助。

      (二)操作行為欠規范,工作不夠細致。一是基于農村家庭收入的測算相當困難,基本上還是以評議為主,這就不可避免地帶有一定的主觀性;二是公示操作欠實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結合村務公開在村委會進行,有的村民組距離村委會較遠,對公示并不知曉也在情理之中;三是個別村召開村兩委會存在沒有村民代表參加的現象;四是仍然有個別低保對象與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三)宣傳工作不到位,主導思想需端正。我鎮農村困難群眾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導致了他們不能較好的理解低保政策。而且,一些基層干部服務意識不夠端正,責任心不夠強,這也導致了農村低保政策在群眾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產生曲解:很多群眾認為只要年老或是身帶殘疾便可以領取低保。

      (四)基層人員少,部門配合力度還需增加。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個浩大的復雜工程,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僅僅依靠民政所去動員組織落實是遠遠不夠的,特別是基層民政所力量薄弱。現在只有兩個人,要管理優撫對象、救災救濟、五保供養、農村低保、城鎮低保、農村孤兒等,平均每人直接服務對象有近千人,再加上一些臨時性、突發性、協調性等工作,導致工作開展難以有效滿足群眾的需要。

      (五)低保對象界定缺乏統一的`可操作性規范。在發放農村低保指標時,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實際操作中也是一個難題。隨著

      “應保盡保”的落實,保障面的進一步擴大,除了帶有共性的銀行存款無法查實、務工收入及隱性就業、彈性就業收入難于核實外,農村低保對象的飼養收入、農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難做到絕對準確,從外表看也很難分辨貧富差距,因病返貧、子女求學返貧的情況也很難精確統計。這些現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確定低保對象時對農民收入缺乏有效的審核手段,導致了在實際執行時尺度把握無法統一的問題。

      針對以上問題的存在,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們將整合各方面力量,以對人民群眾負責的態度,把低保工作做好做扎實,真正把這項惠民工作落實好、貫徹好。

      低保工作自查報告 4

      軍墾路社區民政低保工作在師民政局主管部門及社區領導的關懷和指導下,在開展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以人為本、求真務實,認真落實兵、師民政局各項工作任務,在社區范圍內針對不同屬性的居民嚴格按照《條例》要求,做到應保盡保、不漏保、不虛報,充分的把黨和國家的關懷送到居民家中。根據師民政局傳〔20xx〕22號、師民政傳〔20xx〕38號通知精神,社區按照文件要求對本社區低保工作進行了徹底的摸底自查工作。截止到20xx年10月30日,社區低保自查工作告一段落,現將摸底自查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自查工作情況匯總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兵團辦公廳新兵發〔20xx〕16號文件通知精神,遵循社會救助與勞動自救相結合的原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實事求是的工作方針,切實把好事辦好,把黨和政府關心人民群眾的“救命錢”及時足額發放到困難戶手中,為真正做好此項工作,社區規范了低保操作程序。

      一、 資金使用情況

      20xx年四季度以來,軍墾路社區季末低保戶84戶,保障人數216人,其中:失業人員101人,其他對象115人。

      低保資金分配情況為:一至四季度預計發放金額143588元,本年末戶均發放1709元、人均發放額665元。

      二、 開展低保工作的具體做法

      自從社區成立以來,為了規范社區低保工作的操作程序,為了能夠更好的體現我國三條保障線之一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這條保障線對弱勢群體的關懷與救助實效。

      1、 社區成立了低保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查和審核社區低保對象;

      2、低保對象的產生、申請手續辦理及篩選審查,由社區低保工作人員負責,并進行第一次張榜公示;

      3、由社區低保領導小組再次對低保對象、享受低保金額進行審核,進行第二次張榜公示;

      4、經師民政局低保工作人員審批后,進行第三次張榜公示;

      5、社區低保工作人員對低保各項工作負直接負責,并負責對低保戶的協調管理工作;

      6、及時掌握低保對象的再就業及隱性收入情況,嚴格按照要求辦理保障金的申請工作;

      7、通過各種形式(如:講座、發放宣傳單、社區網站等)積極宣傳黨和政府的低保政策;

      8、20xx年9月社區與低保對象簽訂了《低保管理協議書》,所有低保戶均自愿加入社區志愿者隊伍,強化了低保

      對象參與社區公益事業的意識。社區分別在“五一”、“十一”前夕,組織志愿者在轄區內進行了三次“清理垃圾死角”的公益性活動,受到了廣大居民的好評;

      9、大力開展再就業工程,20xx年以來,社區收到下崗失業人員求職登記72人,并幫助35名失業人員解決了就業問題,其中18人屬于四季度以前的低保對象。

      三、嚴格執行低保資金的發放程序

      對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弱勢群體,在辦理申請、審查、審核、審批的過程中,嚴格按照要求進行三榜公示后,無重大反映,由低保戶在低保發放卡上簽署姓名后,確認發放到位。規范低保資金發放程序,做到了公開、公正、公平,增加了低保發放工作的透明度。

      自從20xx年二季度以來,社區民政工作者嚴格按照師民政局傳〔20xx〕22號、師民政傳〔20xx〕38號通知精神,認真徹底的對本社區的低保工作進行了摸底自籌工作。并對本社區低保對象家庭基本情況進行了詳細的調查摸底,對已經再就業和隱性就業,家庭收入超過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的家庭進行了重點摸排工作。通過幾個月的低保自查工作的開展,本社區對三季度以前的低保對象家庭基本情況都有了進一步的掌握。四季度,本社區根據自查摸底情況,對社區低保對象進行了調整,三季度100戶低保戶、264人中,存在已經再就業和隱性就業、家庭收入超過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的21個家庭退出了低保對象。并且本著“應保盡保”的原則,新增符合“低保”條件的`5戶家庭列入到“低保”對象。

      由于在自查工作中,社區工作人員進行了大量的低保政策宣傳工作和耐心的解釋工作,退出低保對象的21戶家庭均表示理解了國家的低保政策,沒有對退出低保對象提出異議。并且四季度低保通過“三榜公示”后,對新增5戶低保對象,社區沒有收到任何不同意見。

      四、 低保檔案統一規范

      嚴格低保檔案的建立,資料齊全、統一表格、裝訂規范,并作為永久性保存資料,以備上級部門審查。

      五、 存在的問題及整改

      1、對個別低保對象的家庭詳細情況了解的還不夠詳細。今后,社區將利用對轄區居民基本情況進行摸底調查時,進一步對低保對象的詳細情況進行補充了解;

      2、對社區居民宣傳低保政策的力度還不夠,少數居民對“低保”概念理解不夠。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各種宣傳低保政策的力度,徹底改變“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就是“享受國家福利待遇”的錯誤觀念;

      3、鼓勵低保對象積極再就業的力度不夠。今后,將加強激勵低保對象再就業機制,幫助低保對象通過勞動走出困境。

      整改措施

      自從20xx年二季度開始,根據師民政局要求,師直各單位的低保工作合并到各社區辦理。在社區低保工作量大幅度增加的情況下,社區的低保工作責任也隨著加大,這就要求低保工作人員更要認真負責的嚴格按照要求辦理申請、審查、審核、審批等各項工作的程序來開展工作。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結合社區實際,軍墾路社區低保工作結合自查情況,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認真按照師民政局通知要求,做好合并低保工作后的銜接工作,做到無重報、漏報及不良事件的發生。并積極做好對低保對象及社區居民廣泛宣傳低保政策的工作,爭取把工作做的細致、準確、周到,讓低保對象和居民對社區的低保工作滿意;

      二是加大低保對象詳細資料的調查、審查工作,做到對低保對象的具體情況了如指掌,從而為低保對象的審核、審批工作提供準確可靠的第一手資料;

      三是嚴格按照兵團、師民政局對低保工作實施軟件網絡化上報的要求,認真鉆研《低保信息管理系統》和《民政事業統計信息管理系統》兩套軟件系統,做到上報數據及時準確,不出紕漏;

      三是認真探討研究實施低保的有關政策,在各地區低保范圍內逐步提高低保對象的救濟補助資金額度,最大限度的解決貧困職工的生活問題。

      低保工作自查報告 5

      自市縣低保專項檢查工作動員會之后,鄉黨委、政府立即行動,嚴格按照省、市、縣有關要求,結合本鄉實際,制定詳細計劃、周密安排部署,認真在全鄉開展了轟轟烈烈的農村低保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通過近1個月的自查自糾,取得了良好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東鋪鄉轄15個行政村,1個街道社區居委會,376個村民組,總戶數13329戶,農業人口42620人。全鄉現有農村低保戶1040戶,1909人,其中,A類232人,B類1344人,C類333人,低保人口占總人口的4.8%。全鄉共自查自糾75戶,97人,其中拆戶保68戶,82人;信訪保3戶,4人;病故保5戶,7人;老干部照顧1戶,2人。

      二、具體實施辦法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農村低保專項檢查工作是關系群眾疾苦,維護社會穩定的一件大事,為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鄉成立了由鄉黨委書記任組長的低保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了由紀委牽頭的5個督查小組,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將鄉機關、民政所、各行政村人員進行明確分工,為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檢查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廣泛宣傳,提高認識

      一是召開會議,層層發動。首先召開了鄉黨政班子聯席會議,商討具體方法,并于8月6日上午召開了鄉村兩級干部及鄉直部門負責人大會,統一思想,安排布署農村低保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二是廣泛宣傳發動。在鄉有線電視臺連續半個月播出農村低保政策;在街道懸掛過街橫幅8條,張貼標語l00多條;印發羅山縣農村低保政策宣傳單材料l5000份。通過宣傳,提高了廣大干部群眾的思想認識,為活動開展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認真自查,及時糾正

      為切實將這次自查落到實處,鄉制定了檢查方案,設立了咨詢舉報電話。首先要求各村進行自查,從8月7日開始, 鄉成立的5個督導小組開始集中時間分頭下到各村檢查,然后又從各小組中抽調人員分頭下到各村進行不定期督查。一是與村支兩委一起,對著現有的低保名單進行入戶走訪、調查,看是否符合享受低保條件,并將調查結果由鄉督導組成員、村黨支部書記、村監督委員會主任共同簽字后上報鄉紀委;二是督促村支兩委將存在的問題如“人情保”、“關系保”、“信訪保”等及時糾正,并要求嚴格按“4+2”工作法操作。三是重點監督各村參保人員名單公示、意見箱懸掛、檔案資料整理、明白紙發放等情況。通過認真自查,及時糾正,確保了農村低保專項檢查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存在問題

      1、基于農村家庭收入的測算相當困難,執行政策時不可

      避免地帶有一定的模糊性;

      2、個別村召開村民代表會時有部分村民代表沒有參加的現象;

      3、仍然有個別低保對象與收入水平不十分相符。

      4、宣傳工作不到位,一些基層干部服務意識不夠端正,明白紙沒有100%發到村民手中,這也導致了農村低保政策在群眾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產生曲解:很多群眾認為只要年老或是身帶殘疾便可以領取低保。

      5、基層干部力量薄弱,特別是基層民政所工作人員少,村級監管員兼職多,工作開展難以有效滿足群眾的需要。

      6、整個社會對低保工作的認識上存在一定的錯誤。即“低保終身制”,給低保動態管理帶來了阻礙。

      四、整改意見

      1、根據《全縣農村低保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實施方案》(羅紀發[2011]12號)文件精神,對農村低保工作要經常性地開展“回頭看”。及時發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認真整改。

      2、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低保制度,加強宣傳力度。

      3、進一步加強領導,完善低保監督機制。

      4、進一步加強低保檔案信息整理,力爭做到縣、鄉、村低保網絡監控。保證低保惠民政策真正惠民,讓保障金幫助最需要幫助的群眾,真正體現出政府對困難群眾的關懷。

      低保工作自查報告 6

      xx鎮有xx個行政村,總戶數xx戶,總人口xx人,耕地面積xx畝,20xx年全鎮財政收入xx萬元,農民人均收入xx元。在這次對農村低保核查工作中,我鎮嚴格按照低保政策,逐戶排查,逐人落實,全面開展了地毯式自查自糾活動,做到了嚴字當頭,陽光透明,程序規范。經全面核查、調整,我鎮現有農村低保戶戶,人,其中一類人員人,二類人員人,三類人員人。向將自查自糾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采取“四建”、“三包”措施,層層落實責任。在農

      村低保自查自糾工作中,我們采取了“四建”、“三包”措施,達到人人有責任,個個有壓力,為自查自糾務求實效打下堅實基礎。

      “四建”,即:一是建立組織領導機構。建立由鎮長任組長,紀檢書記和主抓副職任副組長,五個管理區書記為成員的領導小組,明確鎮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區書記是直接責任人,村支部書記、包村干部是具體責任人。做到各層面在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搞好具體協調,統一發揮職責,合力推進工作。二是建立指導組。全鎮23個村分5個管理區,組成5個指導組,由書記帶隊,逐村逐戶開展督查,采取“日報告”制度,每天逐村匯報低保自查自糾開展情況。三是建立自查組。23個行政村,由村支部書記牽頭,全體村干部參與成立自查自糾組,對村里每個低保戶,每個享受低保人員,逐戶逐人重新核查。核查低保戶目前現狀(是否死亡、出嫁),核查低保戶目前經濟收入狀況(是否脫離低保行列,是否存在人情保、關系保現象)。對不符合條件的低保戶堅決去掉,對應保而未保的戶及時調整加入低保,確保自查自糾取得實效。四是建立督查組,由鎮紀檢書記牽頭,抽調民政所、財政所、司法所、辦公室人員組成督查組,采取不打招呼、不反饋的形式,直接入戶明查暗訪,實行“一日一督查,三天一通報”,對組織不力搞形式的村,立即通報,發現嚴重問題,又不自查自糾,對支部書記就地免職。

      “三包”,即:

      (1)、是書記包區,對分包區所有低保戶自查自糾工作負總責。

      (2)、是機關干部包村,機關干部對所包村的低保戶情況負全責。

      (3)、是村干部包戶,每個村干部對所分包的低保戶負直接責任。在復查中,發現一例不符合政策,共同追究三級責任人的責任。

      通過健全組織、實施三包措施,進行自查互查,對核查的結果采取“誰調查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制,從支部書記到包村干部,到區書記,最后鎮長簽字,層層落實責任。做到了從嚴把關,真實準確。

      2、利用三種途徑宣傳,兩條渠道監督,調動廣大群眾參與意識。農村低保工作的自查自糾,單靠各管理區、各村自己去落實還遠遠不夠,還必須調動起廣大群眾的積極性,讓群眾去參與,去監督,共同去落實。因此,在激發干群共同參與中,我們開展了三種途徑做好宣傳,兩條渠道做好監督。

      “三個宣傳途徑”,即:一是召開會議宣傳。我們在農村低保自查工作中,做到了早著手、早安排、早部署,先召開全鎮范圍內的村干部、機關干部會,隨后各管理區到各村召開村民代表、村黨員會,一級一級安排工作,下發工作方案等文件,首先讓鎮村黨員干部吃透政策精神,達到目的明確,迅速進入工作狀態,減少盲目性,消除應付心理。二是采取宣傳車、橫幅、標語、村廣播宣傳。要求宣傳車深入每個村、每個街道巡回宣傳,每村橫幅不少于10幅,標語不少于300條,村廣播利用早、中、晚開通,利用面上宣傳,讓廣大群眾了解低保核查工作。三是入戶宣傳。鎮村兩級干部在入戶核查低保戶的同時,廣泛宣傳低保政策,讓低保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人人成為低保政策專家,個個都是低保戶的評判員。

      “兩條監督渠道”,即:一是張榜公示進行監督。對核實后的低保戶、低保人員,建立詳細的低保人員情況臺帳,認真填寫《漯河市農村低保對象基本情況登記公示表》,在村顯要位置張貼公示,做到公開透明、置于廣大群眾監督之下。二是設立舉報箱,舉報電話進行監督。在各村及鎮政府都設立了舉報箱,張貼了舉報電話,群眾對公示后的低保人員如有異議,或有應保未保戶,可直接通過來信來電話進行舉報,做到即訪必查、查實必究,盡量把矛盾解決在基層。 3、開展“三查五見一規范”核查,確保全部保“低”。

      我鎮五個督查組帶領包村干部同村干部一起,深入到各村,全面開展了對農村低保戶“三查五見一規范”核查工作。

      “三查”:

      (1)、是檢查低保對象是否真實,家庭收入核算是否翔實,分類施保是否準確。

      (2)、是檢查公示制度是否落實,是否存在人情保、關系保、情況不明保,以及吃、拿、卡、要等違紀現象。

      (3)、是檢查低保資金發放是否及時、足額,發放環節是否存在滯留、挪用、克扣現象。

      “五見”:

      檢查人員到每一戶要

      (1)、見低保戶

      (2)、見低保證

      (3)、見低保金存折

      (4)、見戶口本或身份證

      (5)、見低保戶居住環境。

      “一規范”:

      針對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及時做出整改,對檢查中發現違規享受低保戶的進行調整。

      鎮村兩級干部通過半個多月逐戶上門、逐人見面、自查自糾,在廣大群眾的支持監督下,對檢查出的少數不符合政策的低保戶進行了及時調整,其中低保一類人員轉二類人員人,二類人員轉三類人員人,病故停發人,出嫁停發人,生活好轉調減人,去掉合戶人,新增農村低保人,低保人員轉五保人員人。經重新清理規范,目前全鎮核實低保戶x人。

      二、存在問題及原因

      1、保障對象的界定存在困難。

      (1)、是個人收入不好確定。除農業收入外,家庭成員外出務工,打零工是隨著季節、市場行情等環境的變化而不斷變化,沒有一個詳細的計算方法。

      (2)、是調查取證存在問題。尤其是對于家庭成員在外務工情況,在調查取證的過程中,農民會隱瞞一些收入來源,這對最終調查結果的真實性有一定影響。

      (3)、是主觀因素影響低保評定結果。經過幾年的擴面,特別困難的家庭都享受到了低保政策。隨著低保擴面的進一步增加,有很大一部分申請人的生活狀況都大致相當,在名額有限的情況下,誰能納入,誰不能納入就存在不確定性。這樣在村里人緣好的就有機會進入,人緣差的就會落選。為了全村的穩定和諧,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在取舍中可能有些主觀因素。

      2、低保工作動態管理難度大。

      一方面由于低保工作人員少,加上其它工作多,對低保對象家庭情況、收入情況,做不到全面核查,導致對低保對象變動情況掌握了解不夠準確,該退的沒有及時清退,該進的'沒有及時納入。另一方面由于基層把關不嚴,有的村評審不嚴格怕得罪人,造成只能進不能出或進多出少現象,也有些收入已經超過最低保障線的人,有些亡故或出嫁的戶,抱著“要一點是一點,不要白不要”的思想,沒有及時退保。

      3、存在合戶現象。

      在申請低保對象生活條件大致相當的情況下,低保落戶這一家,那一家就有意見,有些會為此耿耿于懷,阻撓村里正常工作開展,或借此機會上訪,村里為了平衡關系,采取多戶人集中一個戶頭,每戶保1至2人,撒胡椒面的辦法,擴大保障人數。

      4、低保對象配套優惠政策引發爭端多。

      低保戶除低保金外,還有對低保對象的學生入學、受災救助、大病救助、合作醫療參保、春節慰問等一系列照顧措施,而這些優惠政策更是讓人羨慕。因此,這些人“爭低保”爭的不是低保金,而是低保身份,實質就是依附在低保對象上的各項優惠政策。在這種心態下,就容易產生上訪,甚至極少數素質低的不良分子發動群眾上訪。

      三、農村低保工作的建議

      農村低保工作事關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有助于改善

      農村弱勢群體和貧困群眾的生活,必須規范政策,完善制度,強化監督,發揮好“低保”應有的作用。

      1、是政府部門結合低保工作實際,出臺一些操作性較強的政策,以規范農村低保工作標準界定,杜絕違法違紀現象發生。

      2、是采取社會化的工作方式,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支持監督,推進低保工作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3、是轉變群眾觀念,實現群眾增收。對老百姓加強政策宣傳,倡導“要低保”為恥,自食其力,勤勞致富光榮的大環境,轉變一部分人“等、靠、要”的依賴思想,積極幫助低保戶尋找致富路子,實現群眾增收,逐步取消低保。

      低保工作自查報告 7

      根據省民政廳《關于落實低保工作整改任務的緊急通知》(皖民社救字[201]9號)文件精神,我縣高度重視,針對低保工作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面自查自糾。全面開展低保工作中優親厚友、尋租謀私;專項整治活動,全面落實《xx省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民委員會干部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辦法》,全力推進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全面糾正城鄉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錯保、漏保和透明度不高問題,全面提升救助工作水平。現將工作匯報如下:

      一、提高認識,扎實推進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從制度上保障城鄉貧困人口基本生活的重要途徑,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為了把黨和國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實處,真正實行低保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動態管理,我縣充分認識做好城鄉低保自查自糾活動的重要性,扎實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二、把握重點,嚴格口徑

      城鄉低保自查自糾活動,由縣低保局負責組織,各鄉鎮民政事務所負責具體實施。核查的范圍為轄區內所有城市低保對象和農村低保對象。自查自糾按下列要求嚴格操作。

      (一)嚴格口徑,嚴把入口關

      1、全面開展低保工作中優親厚友、尋租謀私;專項整治活動,重點清理村干部及其他關系戶違規享受低保問題。

      為確保低保工作公正、透明、合規,民政局對鄉鎮從事民政工作所有人員及民政局科室及局屬單位所有職工進行低保近親屬登記備案,全面核查低保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情況,打造明白紙,打開離身拳,杜絕利用職權享受低保現象,杜絕優親厚友、尋租謀私;。

      2、全面落實《xx省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民委員會干部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辦法》

      我縣連續多年落實全縣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干部及其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每年初召開專門會議,對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干部近親屬申請和已享受低保待遇情況進行登記摸底。對審核復查、批準享受低保的,以家庭為單位由低保經辦人員、村(居)干部和近親屬準確填報。對備案對象進行專項復核,縣、鄉兩級低保管理部門組成核查組,對申請享受和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城鄉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民委員會干部近親屬家庭逐一入戶進行核查登記。通過入戶查看、走訪調查、信息核實等方式,查看其是否符合低保條件,審批過程中是否做到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張榜公示;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是否科學準確、民主評議記錄是否詳細完整、公示內容是否真實齊全;審核、審查、審批程序是否規范等。對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備案對象及時清退,嚴格審批程序,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人情保;、關系保;的發生及優親厚友等問題。另外,低保工作健康、有序推進起到示范和引領作用。

      3、全力推進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貫徹落實《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市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暫行辦法的通知》(蚌政辦〔201〕43號)文件,確保8月底完成核對平臺建設,對全縣新申請低保對象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核對,對已享受低保對象家庭經濟狀況分批次核對,保障核對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

      (二)核準收入,準確補差。按家庭實際收入計算補差標準,在戶主提供收入證明的基礎上,鄉鎮和村低保工作人員進行認真調查核實。收入證明和低保金額符合邏輯關系。

      (三)健全制度,規范評議。鄉鎮、村(社區)組織的評議小組成員熟練掌握低保政策,勤于調查了解,熟知村(社區)居民家庭情況,熱心低保工作,勇于堅持原則,敢于講真話。要防止民主評議走過場。

      (四)落實公示,強化監督。各鄉鎮、村(社區)在固定的低保公示欄內長期公布低保政策、按月公布低保金發放名冊。

      (五)強化責任,依法行政。加強低保工作人員的`政策法規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做到懂政策、懂法規,依法行政,增強其工作責任心和事業心,做到愛崗敬業。低保工作人員務必把困難群眾的冷暖放在心上,把黨和政府對困難群眾的關心落到實處。

      三、強化措施,務求實效

      (一)確保工作力量到位。我縣把城鄉低保自查自糾活動作為一件大事來抓,領導親自抓,作出安排,鄉鎮民政事務所和村(社區)低保工作人員全力以赴,確保按時按質完成自查自糾工作。

      (二)確保輿論宣傳到位。充分利用開展城鄉低保自查自糾活動之機,加強低保政策宣傳,讓低保戶充分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了解不予保障和取消保障的政策及相關規定。

      (三)確保工作程序到位。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家庭申報原則和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張榜公布制度,充分發揚民主,廣泛接受群眾監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四)確保自查自糾到位。加強入戶調查工作(做到戶戶上門,人人見面),掌握第一手資料,做好調查記錄。

      (五)確保申報審批規范。我縣以本次自查自糾為契機,將現有低保戶的申報審批資料補齊并規范填寫,整理并存檔。民主評議記錄、入戶調查記錄及張榜公示資料一并存檔備查。

      四、合理安排,統籌推進

      (一)第一階段,自查自糾。從月2日至7月1日,鄉鎮和村(社區)完成本轄區管理的所有低保對象的清查,并上報自查自糾情況。

      (二)第二階段,檢查驗收。7月1日至7月20日,縣民政局組織對全縣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三)第三階段,工作總結。7月底,根據鄉鎮自查自糾和縣檢查情況,召開總結表彰會議。同時將發現的嚴重違紀線索,移交相關部門。

      五、嚴明紀律,落實責任

      建立低保管理問責制,全面落實誰入戶、誰簽字,誰審核、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嚴肅紀律,明確責任,加強低保問題的查處力度,對群眾舉報事件,要做到到舉報一起、查處一起、解決一起;,對媒體曝光和群眾反映屬實的問題,及時糾正,從嚴查處,決不姑息。對有瀆職行為或以權謀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后的責任人員,相關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低保工作自查報告 8

      按照《XXX縣農村低保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我鎮于20xx年7月1日至7月10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了農村低保自我檢查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全鎮總人口為45297,其中農業人口為40834人,全鎮共有26個村,截止20xx年6月份現已享受農村低保戶數760戶,人數為1987人,占農業人口的4.87%。通過各村自查清理,全鎮共清退農村低保30戶,58人,其中死亡人數9人,生活已轉好的21戶,49人。

      二、工作舉措

      1、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成立XXX鎮農村低保監督檢查領導小組,由鎮長小敏任組長,由紀檢書記小生、組織委員小鐘為副組長,各片長、各村支部書記或主持工作的負責人、小全等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小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日常工作。確保清查工作的序推進,同時根據我鎮的實際情況,制定下發了《XXX鎮農村低保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方案》,方案中明確各村支部書記或主持工作的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2、加大宣傳力度,做到人人監督。各村必須開好會議,傳達上級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自查工作,要求各村必須把20xx年6月份在冊已享受低保的對象名單張貼在每個村委會設置的永久性社會救助信息公示欄里公示,并公布縣民政局(5637015)、監察局(5630520)的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3、統一思想認識,嚴明工作紀律。要求各村要講政治、講大局、講穩定的高度,統一思想,深刻認識開展農村低保自查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此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明顯成效。凡在自查中發現問題主動上報的,將從輕從寬處理,若自查不到位,在清理檢查期間查出問題的,一律從嚴從重處理。

      4、結合“三送”工作,細化清查范圍。結合“三送”工作,要求各“三送”干部,逐戶上門走訪20xx年6月份已享受低保戶家庭,走訪個別群眾,聽取意見,特別重點清理以下情形。

      (1)、村干部本人或親屬違規享受低保政策的,一律堅決予以清退。

      (2)、對村干部違反審批程序,未經民主評議、暗箱操作的,一律堅決予以清退。

      (3)、對死亡了的人員仍吃低保的,必須清退。

      (4)、低保對象已購買汽車的',必須清退。

      (5)、低保對象購買房產的,必須一律清退。

      (6)、享受低保名單中存在“合戶”現象的,必須取消。

      (7)、通過上戶走訪,發現已享受的低保戶不符合農村低保享受條件的,現已超標的,必須清退。

      (8)、經群眾舉報,反響意見大,不符合低保條件的,且事實情況屬實的,一律清退。

      三、存在的問題

      1、有部分村有存在享受低保對象已死亡仍吃低保現象,未做到及時清退。

      2、部分村拆戶保,存在“一戶保一人”現象。

      3、部分低保戶意識差,普遍認為“低保終身制”。

      4、村級低保公示欄樣式不統一或不規范。

      5、村級低保管理制度上墻牌比較缺乏。

      6、村干部業務水平較底,尤其是家庭收入的很難核算,低保戶界限較難把握,評定方法缺少創新。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針對群眾反應意見大的村,責令其限期整改,開好低保聽證會,重新評定低保戶。

      2、加大農村低保的申報、審批程序的宣傳,進一步增強群眾對低保工作動態管理的意識。

      3、多舉辦低保業務知識培訓,提高村干部的業務水平。

      4、設立全鎮統一的永久性的社會救助信息公示欄。

      5、建立建全低保聽證制度、定期審驗制度、動態管理制度、三榜公示制度,并要求各村必須上墻,并規范各村農村低保檔案資料的存檔。

      低保工作自查報告 9

      根據市、縣城鄉低保規范宣傳年活動實施方案和動員大會精神,我鄉結合自己實際及早著手,有計劃、有安排、有部署,積極開展低保工作自查自糾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領導重視,及時部署

      農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是從制度上保障農村貧困人口(特別是病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力等生活常年困難的低收入群體)的重要途徑,體現了黨和政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對推進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解決困難群眾生活和維護農村社會穩定都具有重要意義。我鄉領導高度重視農村低保工作,把農村低保工作當作關系群眾疾苦,維護社會穩定的一件大事來抓,為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鄉上成立了由鄉黨委書記柴桂華任組長,鄉黨委副書記李永文、主管民政的`副鄉長孟肇偉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成員有財政、計生辦、婦聯、綜治、司法、民政相關負責人組成,并召開專題會議進行了部署,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精心部署自查自糾各階段工作任務。

      二、加強宣傳,明確責任

      為加強農村低保工作的輿論監督,根據《全縣低保規范宣傳年活動實施方案》(永民字[20xx]30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了宣傳,把中央和省、市出臺的政策通過固定標語、公示欄廣為宣傳,力爭做到家喻戶曉,人人明白,深入人心。同時設立了舉報投訴電話,凡是涉及低保工作的,做到即訪即查,查實即糾,把矛盾解決在基層。

      三、認真自查,及時糾正

      我鄉農村低保工作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在鄉黨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下,精心組織實施,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監督管理,按照評審程序化、公示規范化、發放社會化、監督多元化、建檔標準化和管理動態化的要求,做到低保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實行以戶為單位的銀行存折“一折統”社會化發放,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確保了農村低保制度的順利實施。 20xx年,我鄉共有農村低保對象234人,年發放低保金12.6萬元,月人均補差45元;全鄉共有五保對象25人,發放五保金6.9萬元,月人均補差231元;20xx年,我鄉共有農村低保對象234人,年發放低保金18.3萬元,月人均補差65元;全鄉共有五保對象23人,發放五保金6.4萬元,月人均補差231元。

      四、存在問題

      1、部分特困戶入戶調查時隱瞞了隱形的收入給低保戶的確定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2、低保對象評定不符合規定。個別村在評定農村低保對象中存在“抽人保”現象。

      3、整個社會對低保工作的認識存在一定的差別。即“低保終身制”。給低保動態管理帶來了阻礙。

      4、部分低保戶“等、靠、要”思想嚴重,缺少生產自救意識養成了他們的懶漢作風。

      五、下一步計劃

      根據《全縣低保規范宣傳年活動實施方案》(永民字[20xx]30號)文件精神,我鄉計劃于6月中旬對20xx年以來農村低保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組織一次“回頭看”。及時發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認真整改,確保農村低保工作有序開展。

      低保工作自查報告 10

      據國務院令第649號《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沈河民發[20xx]4號《沈陽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沈河政辦發[20xx]57號《沈河區困難居民臨時救助實施細則》的通知、沈河民發[20xx]9號《沈河區“救急難”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等低保、救助相關政策文件,切實落實各項救助政策,使困難群眾得到及時的救助;切實實行低保的動態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開展低保申請、協查、審核工作,使符合條件的困難居民及時納入了保障范圍,不符合的'低保戶停止享受低保待遇。

      一、低保及低保邊緣基礎數據

      20xx年低保及邊緣情況

      現低保在冊共62戶69人,全年新進1戶1人,退出6戶8人,調增1戶1人。低保邊緣退出1戶1人,

      特殊情況調整:9戶9人

      1.小奇,男,65歲,離婚,沒有退休金,收入為0,保障人口1人,該人為刑滿釋放人員,2092年6月因慣竊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于20xx年8月出獄,本人無家人,父母去世,經派出所協助查詢其孩子去向未果,本人無固定住所,經社區介紹在一門臉兒暫住,包吃住,無工資,因本人長期在獄中,身體差況很差,又因年齡較大,無法適應社區,無工作。現于20xx年6月,根據低保最新文件,小奇已過60歲,沒有退休金,而且因本人目前居無定所,孩子失聯證明無法找鄰居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經社區黨委會議建議按小奇,超60歲無退休金,收入為0,贍養費為0,按特殊情況保留并調整低保待遇。

      2.小穎,女,56歲,本人離婚,無退休金,收入為0,保障人口1人,本人有一婚生子楊寬因父母離異時,判給男方,與王穎失聯多年。因當時王穎本人在外地看病,(本人患有嚴重的肝硬化)無法提供失聯證明,現因王穎目前在本地,已提供出本人與婚生子失聯證明,且有三個鄰居證明(身份證復印件),經社區黨委會議建議以王穎收入為0贍養費為0,按特殊情況保留并調整低保待遇。

      3、小忱,51歲,離婚,精神殘二級,戶籍地址:沈河區熱鬧路114-2號223,現住址:居無定所。本人有一婚生子歸女方撫養,婚生子,劉偉豪,16歲,在校學生,本人按低保文件居無定所,應該歸圣天社區管理低保,但勒石社區以前與圣天社區進行溝通,圣天社區拒絕接收,現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父母與20xx年4月做經濟核查,核查出共有二套房產,(父親劉肅勇名下一套,母親蘭玉新名下一套)現因劉恭忱本人有重度精神病,情緒不穩,且有暴力傾向,無法言語溝通,社區與劉恭忱父母嘗試溝通,但父母因經濟核查事宜,已找到民政局,并且已經配合提供出收入證明,進行正常收入核算,但提供收入后聲稱以后不要再找他們了,劉恭忱本人已成年,與他們財產已獨立了,希望可以找劉恭忱,但鑒于劉恭忱本人實在無法溝通,父母現聯系不上,經社區黨委會議建議按劉恭忱父母退休金收入核算在劉恭忱家庭收入里,房產不核算收入,按特殊情況保留并調整低保待遇。

      二、低保臨時救助的展開

      針對低保戶、低保邊緣戶及低收入家庭,若患上31類大病,當年住院,在享受各類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后,家庭負擔仍然較重,導致基本生活無法維持。我社區根據申請人當年提供的票據,及時上會評議公示,幫助申報臨時救助。20xx年我社區為5戶低保戶申請了臨時救助,金額16208元。

      三、低保工作20xx年工作安排

      1、現因社區查出低保戶曲哲本人目前已有子女,但曲哲前夫拒絕與曲哲復婚,并且在離婚協議上表示孩子歸曲哲所撫養,曲哲前夫每月給曲哲撫養費為1000元,目前曲哲前夫與曲哲已無聯系,根據目前社區了解情況,對曲哲下一步要進行調整低保。

      低保工作自查報告 11

      根據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等兩部門聯發的《關于開展年度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經費項目績效評價考核的通知》(云財績[2011]66號)要求,結合我州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經費的使用情況,現將州民政局年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經費項目績效自評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全面建立了農村低保制度。從年起,根據省政府的部署,我州建立了農村低保制度,當年將農村中因病、因殘、年老體弱、缺勞動力或勞動力低下和生存條件惡劣等五類重點特困群體9萬人納入保障范圍,占農村人口的21.7%,月人均補助30元;經三年的擴面提標,“十一五”末,我州農村低保對象總數為16.35萬人,占農村人口的35.19%,月人均補助70元,全年累計支出低保金1.267億元。農村低保標準從693元/年人提高到年1096元/年人;月人均補助從30元提高到70元。五年累計發放低保金3.4297億元。各縣根據實際,按照差額補助的辦法,采取以貨幣或錢物結合的形式,“分檔分類施保”,不搞平均發放。有效地保障了我州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從總體上看,我州城鄉社會救助各項工作開展順利,在保障救助對象基本生活的基礎上,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困難群眾就醫難問題,農村福利設施得到較大改善,維護了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救助資金的使用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果。同時各項救助資金運行安全,使用合理,沒有發現違規擠占、挪用等現象。

      二、主要做法

      (一)、領導重視、認識到位。州委、州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城鄉低保工作,州委段書記親自出席了年全州民政工作既農村低保工作會議,并作動員講話,幾年中對民生工作作了五次專題調研。侯州長多次主持州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推進城鄉社會救助工作,從人員、經費、設備給予解決;并從年起,連續四年作為政府立項督查工作之一,納入年度考核;分管副州長每年主持召開民政工作暨城鄉社會救助工作會議,與縣人民政府簽訂《州城鄉社會救助責任目標》。州政府辦下發了《關于成立州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怒政辦發[]144號),建立了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配合、群眾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州民政局充分發揮協調服務職能,主動與有關部門協商、研究制定社會救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實。

      (二)、制度健全、責任到位。近十年來,我州城鄉低保的基本框架初步建立。先后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年)、農村五保(財政)供養制度、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年)、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年)、廉租房制度(年)、司法救助制度(年)、臨時救助制度(年)。并根據形勢的發展,不斷的對以上城鄉救助制度進行修訂完善,使之更加符合城鄉社會救助工作的需要。通過各項城鄉社會救助制度的建立,明確了政府、部門、社會和城鄉居民的責任和權利,做到了機構健全、制度完善、責任明確。

      (三)、操作規范、措施到位。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省關于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見》、《關于認真做好擴大農村低保覆蓋面工作的通知》等規定的要求,規范操作,嚴格執行“三審查”、“三公布”。堅持定期走訪查看城鄉低保家庭狀況,認真核實家庭收入和人口變化情況,做到底子清、數字實、情況熟,依據核實情況及時辦理提高、降低或終止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續。如:在農村低保審批過程中,按照“四堅持”、“四不準”、“三不納入”、“三復查”的原則,確保農村低保對象的準確性。“四堅持”即堅持本人申請或村民小組提名;堅持所在村委會初審;堅持鄉(鎮)審核把關;堅持縣民政局集體研究、集中審批。“四不準”即不準暗箱操作,必須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不準優親厚友,必須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不準平均分配,家家有份,戶戶有保,必須保證重點;不準敷衍塞責,應付了事,必須手續齊全,照章辦事。“三不納入”即家庭居住條件較好、具有隱性收入的不納入;沒有經過村級評議小組評議的、沒有鄉(鎮)集體研究記錄的、沒有張榜公布的不納入;具有自救能力但好逸惡勞的不納入。“三復查”即對低保對象有疑點的進行復查;對低保對象有分歧的進行復查;對低保對象有舉報的進行復查。

      (四)、資金落實、籌措到位。資金是開展城鄉社會救助工作的關鍵和保障,僅年我州的社會救助資金支出達2.21億元,如此大的資金,我們一方面積極爭取省民政、財政廳支持,對給予全額補助;同時,積極的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爭取列入財政預算,拿小錢發好大錢。在州、縣財政極度困難的情況下,得到了支持。縣財政也也安排了配套資金和工作經費;州、縣民政從福彩公益金中累計投入630萬元支持農村敬老院建設,投入43萬元解決社會救助經費。確保了各項社會救助制度的落實。各項社會救助資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儲存,實行封閉運行,專款專用,帳目清楚,沒有出現擠占、挪用資金的現象。

      (五)、隊伍充實、培訓到位。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視基層民政隊伍建設,年州政府決定,充實基層民政力量,要求各鄉鎮在原有1名民政助理員的基礎上,由鄉鎮調配1名專門從事農村低保工作,州編辦給每鄉鎮增加1名編制,確保每鄉鎮有3名工作人員。經督查,我州基層民政工作人員編制已落實到位。根據工作新手多、業務弱的實際,年8月舉辦了全州基層民政干部培訓班,將鄉鎮民政助理員請來參加,開展以會代訓;并組織邊境16個鄉鎮民政助理員參加省民政廳舉辦的培訓班;今年4月又請省民政廳信息中心到各縣就社會救助信息系統使用進行培訓;6月中旬省民政廳社會救助處在舉辦了社會救助業務知識培訓班,對全州社會救助人員進行培訓。

      (六)、強化督促,監督到位。各級高度重視城鄉社會救助工作,州政府年6月安排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對農村低保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年7月,為落實確定的鄉鎮民政工作人員不少于3人的決定,州政府安排開展專項督查;今年5月26日至6月7日州紀委第二紀工委對社會救助工作深入四縣作調研。各縣人大、政協機關非常關注城鄉社會救助工作,近兩年,四縣的人大、政協分別開展了社會救助工作的視察、檢查活動。州民政局切實履行職能,分別開展過對城鄉醫療救助、農村敬老院建設、農村低保工作的專項檢查,并定期不定期下到縣、鄉鎮督促指導。

      三、為保證資金安全采取的措施

      (一)制定出臺相關辦法,確保政策落實到位。為規范操作程序,保證各項救助資金管理使用安全,根據省級先后出臺的《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試行)》、《州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指導意見的通知》、《州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指導意見》等對基層業務操作程序有較強指導意義的文件,從制度上保證了各項救助政策及資金的落實。

      (二)建立專戶專賬管理,保證資金安全運行。城市低保、農村低保資金全部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封閉運行,農村敬老院建設資金也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用途明確,避免各項保障資金被擠占、挪用。

      (三)堅持社會化發放方式,減少資金流動環節。目前我州城鄉社會救助資金普遍實行社會化發放,即通過銀行、信用社等部門按時將救助資金打 到保障對象存折上的方式發放,不僅減少了工作環節,減輕了工作負擔,降低了發放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低保對象,更重要的是保障了資金的安全運行。

      (四)嚴格項目審批程序,合理安排補助資金。農村敬老院建設嚴格按照《省民政廳關于印發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和《老年人建筑設計規范》的要求,在項目審批上充分考慮到各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數量、現有資源分布和集中供養率等情況,科學確定建設布局、建設數量及規模,對各縣上報項目,逐一進行審核,對條件具備的優先安排補助資金,對條件不具備的則不予審批;同時要求各縣應在省級補助資金下撥一年內,完成項目建設并投入使用。

      (五)建立健全監督機制,避免資金違規使用。一是在救助金從申請到發放的過程中堅持陽光操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廣泛接受群眾監督,通過社會監督規范操作程序。二是采取民政部門或多部門聯合檢查的形式,對各縣救助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不規范的做法。三是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查出有貪 污挪用等行為,除追回經濟損失外,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通過嚴密的監督檢查,救助資金被挪用、擠占或隨意進行再分配等違紀違規的問題得以避免,確保了資金的安全運行和有效使用。

      四、存在的問題

      (一)認識和把握上還有誤區。有的地方政策意識不強,存在突破政策界限,將一些應以其他方式解決其困難人員納入低保現象;有的地方錯誤地把低保或其救助當作化解社會矛盾的安撫措施,或者把困難群眾享受救助與其他行政管理事項掛鉤;有的地方忽視社會救助“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職能定位,片面強調“提標擴面”。

      (二)貧困人口多,救助工作壓力大。目前我州已有16.7766萬人納入農村低保,占全州農業人口的38%,但據扶貧、統計數字,全州農村貧困人口29.89萬人,其中絕對貧困14.7萬人,受財力等因素的影響,還有部分群眾沒有納入救助范圍;近兩年因退耕還林,失地農民不斷增加、農村居民因補償逐漸用完,要求納入農村低保呼聲不斷。

      (三)規范管理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有的地方社會救助的申請、核查、評議、審核、審批等重要管理環節上,做得不夠細、不夠實,存在民主評議不規范、公示內容不齊全,救助情況不透明,沒有設立舉報電話、群眾參與監督意識差等方面的問題。救助資金社會化發放率低。

      (四)基層社會救助工作能力亟待加強。州政府雖然年給鄉鎮增加了編制,明確規定每鄉鎮從事農村低保的工作人員不低于3人,但由于基層工作人員少、編制緊、實際到位不足,以到位的還身兼多職、不能專心從事民政工作。縣、鄉鎮工作條件和工作手段落后,缺乏相應的工作經費,與承擔的.社會救助職能任務不相適應。

      五、加強社會救助工作建議

      在這樣經濟落后、需要救助人員眾多的邊疆、民族自治州,作為最后一道社會安的社會救助工作,既是困難群眾的企盼,更是政府的要求;既是媒體熱議的焦點,更是社會關注的重點;做好社會救助工作,是我們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重要體現,是深入實踐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是建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目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我州的社會救助工作要在“健全、完善、規范”上下功夫,進一步健全各項救助制度,完善救助體系,規范操作程序,堅持不懈地推進各項救助工作,切實維護困難的基本生活權益,確保困難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新成果。

      (一)加強組織協調,確保領導到位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惠及困難群眾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領導要重視抓、認真抓,切實落實領導責任。要建立健全低保工作行政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督促民政、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統計、物價、審計、工會、鄉鎮、社區等各職能部門和單位,立足自身職責,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共同做好城鄉低保有關工作,形成“政府領導、民政主管、部門配合、基層落實”的良好工作格局,及時、有效地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增進社會和諧。

      (二)加強宣傳培訓力度,確保思想認識到位

      充分發揮輿論宣傳的正面引導作用,采取張貼標語、櫥窗展示、媒體報道等多種宣傳形式,利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媒體平臺,深入持久地開展低保政策宣傳。既要面向廣大人民群眾宣傳,使城鄉低保的政策、法規、制度和審批程序家喻戶曉,切實提高全民對低保工作的認識,樹立正確的低保觀念,人人參與監督,為低保工作健康有序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氛圍。又要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社區、村委會基層領導干部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基層工作人員素質。組織城鄉低保工作人員特別是村級低保協管員進行培訓,提升他們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盡快建設一支素質高、能力強、業務精的城鄉低保工作隊伍。

      低保工作自查報告 12

      一、基本情況

      城鎮人口7602人,現有享受城市低保131戶,146人。其中:殘疾人16人,占11%,因病86人,占58.9%,無勞動力44人,占30.1%。

      二、自查情況

      經查:

      1、現有享受低保人員中,已經死亡沒有及時取消的有8人;

      2、已經退休仍在享受低保待遇有12人。

      三、主要做法

      (一)建立組織,制定方案,廣泛宣傳

      鎮黨委、政府召開黨政聯席會議,對城市低保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進行了研究,成立由鎮紀委書記為組長,紀委、財政、民政、審計、勞動為成員單位的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并制定了《城市低保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組織召開了街道、供銷、糧食、食品、衛生、農業中心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的.會議,具體進行安排部署。街道居委會通過群眾代表會確定了民主評議小組成員、監督委員會成員。通過召開各種會議、懸掛標語、張貼宣傳提綱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低保政策,做到“低保檢查家喻戶曉,低保政策入腦入心”。

      (二)按照政策,實事求是,全面自查

      鎮專項檢查領導小組,組成調查小組,抽調人員,集中時間,深入街道、單位、走訪群眾,入戶調查,逐人登記。采取:一問(問本人情況),二看(看家庭條件),三訪(訪問群眾),四核(核查退休檔案),五查(查審批手續),五種方式,逐人逐戶進行核查。認真對照方案,切實做到:個人有申請,群眾有推薦,家庭收入有核算,調查有材料,群眾代表評議有記錄。申報有審批表,三榜公示有材料,有公開欄,有城市低保對象基本情況登記公示表,有個人檔案資料,有舉報電話,有舉報箱。

      (三)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實效

      此次專項檢查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難度大、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鎮成立了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抽調政治性強、業務精通的人員組成督查組,對自查自糾工作進行全面督查,督查面100%。城市低保自查自糾工作由鎮黨委統一組織,“一把手”負總責,鎮紀委具體實施,自查自糾面100%。鎮抽調紀檢、審計、民政、勞動等部門人員組成檢查小組,深入基層,走訪群眾,對低保對象逐人逐戶進行核查。通過檢查。對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員進行了登記,并上報縣低保辦給予取消。城市低保專項檢查工作開展以來,通過認真組織,大力宣傳,自查自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問題,一是公示及動態管理不規范,二是申報程序不到位。下一步,認真對照方案,不斷完善低保工作評議制度、公示制度、復查復核制度,逐步實現科學管理,使低保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實處。

      低保工作自查報告 13

      一、全市城鄉低保制度實施情況

      我市城市低保于1996年開始試點,20xx年全面建立。城市低保經過11年的探索、總結和完善,逐步走上了規范化、制度化軌道。截止20xx年12月,我市城市低保對象有40.05萬戶、83.3萬人,占非農業人口的9.86%,所占比例超過全國平均水平4.26個百分點,在全國排第六位;超過西部平均水平0.76個百分點,在西部12個省、市、自治區中排第六位,保障人數是20xx年全面建制時52.22萬人的1.6倍。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標準由建制之初的100元提高到178.33元(不包括臨時生活補貼),增長幅度達78.33%,低于全國平均保障標準4.07元,在全國排第十四位;高于西部平均保障標準7.53元,在西部位居西藏、寧夏之后排第三位(20xx年4月全市城市低保調標后,全市平均保障標準達到了233.3元,目前在全國可以排到第六位,在西部可以排到第一位)。城市低保人均補差水平由建制之初的42元提高到104元,高于全國平均補差水平2元,在全國排第十四位;低于西部平均補差水平1.6元,在西部排第六位。20xx年,全市支出城市低保資金10.4億元(其中:中央補助6.3億元,市財政支出1.17億元,區縣財政支出2.95億元),是20xx年全面建制時26386萬元的3.95倍;1996年至20xx年,全市共累計發放城市低保金52.3億元。

      我市農村低保于20xx年開始試點,20xx年全面實施。截止20xx年12月,全市農村低保對象有32.31萬戶、71.85萬人,占農業人口的3%。20xx年,全市農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標準為791元,年人均補差263元,年支出低保金1.89億元,其中:中央補助6660萬元,市財政支出5340萬元,區縣財政支出6900萬元。

      為突出保障重點,把低保資金切實用到最困難、最需要救助的人身上,我市城市低保于20xx年建立了分類救助制度,農村低保在20xx年全面建制的同時,相應建立了分類救助制度。即,對城鄉低保對象中的“三無”人員(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重殘(一、二級殘疾)重病人員和80歲以上老人,在享受差額救助的基礎上,城市每人每月增加了20元救助金,農村每人每年增加了120元救助金。截止20xx年12月,全市共有5.1萬名城市低保對象、10.2萬名農村低保對象享受了分類救助,年支出分類救助低保金2455.3萬元。為加大分類救助力度,從今年4月份起,對城市低保分類救助對象的救助標準每人每月增加到25元,使有限的資金發揮了更大的作用。

      除了保障城鄉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外,市政府還對全市城鄉低保對象實施了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醫療救助。截止20xx年12月,全市城鄉低保家庭子女享受“兩免一補”政策7.3萬人,資助金額3576萬元;享受中職教育救助11944人。全市城鄉低保對象享受廉租房救助37255戶;享受司法救助19788人(件),資助金額1800萬元;享受醫療救助150.88萬人次,資助金額1.32億元。

      城鄉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和實施,標志著我市城鄉居民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保障網已經編織成形,較好地發揮了社會保障的“兜底”作用,保障了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困難群體的關愛,促進了全市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維護了社會穩定,為構建和諧重慶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二、立足增強民生保障能力,穩步推進了全市城鄉低保工作

      (一)著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建立完善了城鄉低保政策體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民生問題,始終把保障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作為關注民生的首要任務來抓。我市自1996年開始實施城市低保試點、20xx年開始實施農村低保試點工作以來,不僅每年都把城鄉低保工作寫進了市委全委會議決議和市政府工作報告,而且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惠及城鄉貧困群眾的城鄉低保政策。

      一是逐步完善了城市低保制度。市政府在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的基礎上,從20xx年開始,市政府制定出臺了《重慶市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辦法》、《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財務管理辦法》、《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檔案管理辦法》,明確了城市低保享受的范圍、具體操作程序、資金管理方式和檔案管理辦法等內容。在實施過程中,還探索建立了社區居委會民主評議制度、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參加社區公益活動制度、低保金社會化發放制度、低保工作定期督促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使城市低保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有循。

      二是全面建立了農村低保制度。為著力解決農村貧困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市政府于20xx年在南岸區和雙橋區開展了農村低保建制試點,并在主城及渝西地區逐步推廣。20xx年11月,按照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關要求,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市政府制定出臺了《關于全面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見》,對農村低保實施范圍、保障標準、操作程序、管理方式等內容作出了明確的規定。20xx年,農村低保制度在全市得以全面建立。

      三是配套完善了專項救助政策。除了保障城鄉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外,市政府還出臺了保障城鄉低保對象享受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醫療救助的其它專項救助政策。教育救助方面,除了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政策,幫助城鄉低保家庭解決子女讀書難問題外,還出臺了《關于資助三峽庫區移民、城鎮低保人員和農村貧困家庭子女就讀中等職業學校的意見》,對城鄉低保家庭子女就讀中職學校,政府對學費給予全額資助,生活費資助15002000元,確保他們能順利完成學業。住房救助方面,出臺了《重慶市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辦法(試行)》,對城市“雙困戶”實施了實物配租、租金補貼、租金核減、拆遷安置等方式的廉租住房保障。司法救助方面,頒布了《重慶市法律援助條例》,建立了專門的法律援助基金,構建了法律援助工作網絡,制定了法律援助基本補助標準,為全市城鄉低保對象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務。醫療救助方面,在總結我市農村和城市醫療救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20xx年出臺了《關于全面建立和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切實幫助城鄉低保對象解決了就醫難問題。

      為有效地實施好城鄉貧困對象的低保救助工作,各區縣政府根據市政府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也相應制定出臺了城鄉低保具體實施措施,從而自上到下逐步建立起了比較完善的城鄉低保政策體系,在全市范圍內編織了一張惠及城鄉貧困群眾的保障網,使我市城鄉低保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保證了城鄉低保工作有章可循。

      (二)著眼于管理規范,逐步建立完善了城鄉低保管理機制。

      我市自實施城鄉低保制度以來,市政府始終堅持以民為本,不斷完善城鄉低保工作機制,基本形成了運作規范、管理有序、服務到位、群眾滿意的良好局面,較好地發揮了城鄉低保制度兜底保障的作用。

      一是規范了低保運行機制。城鄉低保在實施過程中,建立了“三級審核、三榜公示”的審批制度,即經過“戶主申請—村(居)委會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張榜公示—街道(鄉鎮)復核—張榜公示—區縣民政部門審批—張榜公布”七道程序,既規范了低保審核審批程序,又增強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確保了群眾的知情權,較好地發揮了社會監督的作用。在申請審批工作中,各區縣還結合本地實際,盡可能地對家庭收入計算范圍、計算方法進行細化和量化,對申請、調查、審核、審批的方法與時限給予明確,做到了有章可循、規范操作。對低保對象有疑點、有分歧、有舉報的,嚴格進行復查,確保對象的準確性。多數區縣還建立和實施了低保申請社區聽證制度,由申請人闡述申請理由,低保工作人員說明入戶調查核實情況,經轄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區(村委會)主任、群眾及低保對象代表組成的評議小組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是否符合條件納入低保,嚴把低保入口關,防止暗箱操作,杜絕優親厚友和平均分配現象的發生,確保公開透明和公平公正。

      二是建立了動態管理機制。加強城鄉低保動態管理,是確保“應保盡保”、打造“陽光低保”的重要手段。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建立了低保對象分類管理制度,對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家庭,實行重點監控,堅持按季復核;建立了低保對象就業漸退制度,多渠道為低保對象創造就業條件,組織他們參與公益活動、便民利民的低償服務、面向社會的社會化服務,增加他們的家庭收入,使之逐步退出低保。同時,對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城市低保人員,如果一個月內3次不參加義務勞動或一年內經就業服務機構2次介紹就業而不愿就業的,由當地民政部門取消其低保資格。通過加強動態管理,做到了低保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20xx年,全市城市低保新審批納入119577人,退出低保人數99188人。

      三是完善了財政補助機制。20xx年以前,我市城市低保金實行市和區縣財政按比例分級負擔,市財政對財政狀況較好的17個區縣補助50%,對財政狀況一般的11個區縣補助60%,對財政狀況較差的12個貧困縣補助80%。20xx年,為完善我市城鄉低保管理體制,合理劃分市與區縣政府事權,落實區縣政府職責,市政府調整了市級城市低保資金補助辦法,按照“總量控制、三年平均、適當調整、結余留用、調標適補”的原則,鎖定了市級財政對區縣城市低保金的補助額。考慮到三峽庫區區縣的實際,在鎖定城鄉低保補助資金時給予了重點傾斜。為加強資金管理,從20xx年起,全市低保資金全部納入預算內社會保障補助資金專戶,對區縣補助資金及區縣本級財政安排的低保補助資金,全部通過專戶調撥,確保了低保金的按時足額發放和專款專用。同時,為確保低保金發放運行安全和按時足額發放,主城區和縣城駐地以及有條件的鄉鎮實行了財政直接發放制度,由區縣財政部門委托金融機構發放,城市低保金按月發放到戶,農村低保金按季發放到戶。

      四是建立了低保就業聯動機制。為鼓勵城市低保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人員積極就業,市政府相繼出臺了一系列關于促進城市低保對象就業再就業以及向低保失業人員發放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的政策。對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實現就業,由再就業基金按其家庭當月核減低保金總額的60-70%給予累計不超過36個月的就業補貼;對低保對象中的4050失業人員靈活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用人單位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20xx年,全市20個區縣實行了低保與就業的聯動,有9152名低保對象走上了工作崗位或自主創業的道路,共發放就業補貼1991萬元,節約低保金3343萬元。

      (三)著眼于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逐步提高了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隨著我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讓城鄉貧困群眾共享改革和發展成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也是構建和諧重慶的重要任務。為此,市委、市政府根據經濟發展水平適時調整城鄉低保保障標準,確保了城鄉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

      一是明確城了鄉低保標準確定和調整原則。我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按照維持城鄉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費用分別確定,并隨著我市經濟發展、居民生活消費水平提高與生活必需品價格指數增長適時調整。城鄉保障標準主要按照當地維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費用,并適當考慮水電燃煤(燃氣)費用確定;農村保障標準主要按照當地能夠維持農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飯、穿衣、用水、用電等費用確定。為使保障標準相對統一,城市低保從全面建立實施以來,由市政府按三個經濟區域分別確定三個保障標準。為促進城鄉統籌協調發展,從20xx年起,市委、市政府明確農村低保標準原則上按城市低保標準的50%確定,將農村低保由一個標準調整為與城市低保同步增長的三個標準,從而建立了城鄉低保標準聯動機制。

      二是逐步提高了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近年來,市委、市政府對城鄉低保標準進行了多次調整。城市低保運行11年來,歷經6次調標,保障標準由建制之初的120元/月人、100元/月人、80元/月人分別提高到現在的260元/月人、230元/月人、210元/月人。農村低保,將20xx年不低于700元的保障標準,從今年起調整為按城市低保標準執行的三個經濟區域分別不低于1600元/年人、1400元/年人、1200元/年人。特別是今年4月,針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的實際,大幅度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標準由178元/月人提高到230元/月人,增長了30.4%,農村低保平均保障標準由791元/年人提高到1369元/年人,增長了73.1%,是歷年來增幅的一次。為使調標后城鄉困難群眾得到真正實惠,防止少數區縣出現“只提高保障標準,不增長補差水平”的狀況發生,市政府要求各區縣農村低保平均補差水平不得低于保障標準的40%,并把這一指標作為20xx年考核低保工作實績的'重要指標,使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相適應。

      三是及時向城鄉低保對象發放了臨時生活補貼。自20xx年6月以來,我市豬肉、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價格不斷上漲,為確保城鄉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不受到影響,市政府從20xx年8月起,及時向城市低保人員發放了臨時生活補助,并4次提高臨時生活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最初的6元提高到35元(分類救助對象每人每月40元)。為確保城鄉低保對象歡度春節,市政府將臨時生活補助政策延長至20xx年3月,并對72萬農村低保對象每人給予了20元的一次性 生活補助。

      (四)著眼于打造“陽光低保”,逐步建立完善了監督機制。

      一是強化了對城鄉低保工作的監督。完善的監督機制對加強城鄉低保制度建設至關重要。在開展城鄉低保工作中,全市建立了低保工作督查制度,每年由民政、監察、審計、財政、工會等部門,對1/3的區縣進行督促檢查,并對各區縣的城鄉低保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綜合或專項檢查、審計,對違反財經紀律的給予嚴肅處理,促使各區縣加強了對城鄉低保工作的管理。建立了媒體輿論監督機制,各級政府及各級有關部門在報紙、電臺、電視臺等新聞輿論媒體中開設了城鄉低保專欄、講座、知識問答等,及時把城鄉低保政策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和媒體輿論的監督。建立了低保信訪制度,市政府開通了“市長公開信箱”,市民政局開通了民政救助服務熱線,在市廣播電臺設立了“陽光重慶”欄目;各區縣政府均設立了低保熱線電話和舉報箱、信訪接待點,自覺接受廣大群眾的監督;一些區縣還建立了有獎舉報制度,對舉報屬實的,給予舉報人一定物質獎勵。針對群眾舉報的重大低保信訪案件,各級各部門加大查處力度,做到了有舉必查,有查必果。近兩年來,各級黨委、政府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組織民政、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依法處理了31起涉及貪 污、騙取、套取、冒領城鄉低保金案件,涉及低保資金40.36萬元,扎實而有效地促進了全市城鄉低保工作的健康開展。

      二是自覺接受各級人大常委會的監督。人大常委會強有力的監督,使全市城鄉低保工作得以健康有序推進。近年來,城鄉低保工作是廣大群眾關注的熱點。全市各級人大常委會始終把社會關注的熱點、老百姓生活的難點作為依法履職的立足點,積極支持和督促各級政府大力實施城鄉低保制度,經常聽取或審議關于城鄉低保工作的情況報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全市城鄉低保工作,致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了全市城鄉低保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同時,各級政府及各級有關部門也經常申請人大監督城鄉低保工作,主動向各級人大常委會匯報城鄉低保制度的實施情況,并邀請各級人大代表開展城鄉低保工作專題調研,認真辦理關于城鄉低保工作的人大代表提案,從而發現問題,找準癥結,促進了城鄉低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五)著眼于工作開展,逐步建立完善了“政府主責、部門落實、社會參與”的低保工作機制。

      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城鄉低保工作,把低保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了對城鄉低保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了城鄉低保工作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近年來,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將低保工作列入為民辦實事的“民心工程”,市委xx屆十次全委會還把全面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納入了構建和諧重慶“十大工程”中的社會保障工程。同時,市政府把城鄉低保工作納入了對區縣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年度目標考核內容,督促各區縣政府切實做好城鄉低保工作。在開展城鄉低保工作中,民政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加強了對基層低保業務的指導;財政部門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不斷調整支出結構,為全市城鄉低保工作提供了資金保障;勞動保障、教育、衛生、國土房管、司法等部門充分履行各自職責,發揮各自優勢,做好了與城鄉低保制度的銜接;監察、審計等部門充分運用行政手段,加強了對城鄉低保工作、低保資金的監督;各新聞單位加大了對城鄉低保工作的宣傳力度,宣傳政策,反映成果,報道典型,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社會參與是做好城鄉低保工作的基礎。在低保工作中,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城鄉低保民主評議工作,確保了城鄉低保工作公開透明和公平公正;各區縣還動員社會力量積極開辦“愛心超市”、“慈善超市”,使城鄉低保對象可以購買低于市場價格的生活用品,領取社會捐贈的物品,讓他們得到了更多的實惠。總之,通過政府主責、部門落實、社會參與,有效地促進了全市城鄉低保工作的開展。

      我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但也存在著一些需研究解決、逐步加以完善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家庭收入核實難度大。由于我國國民收入核算體系尚不健全,低保家庭的收入主要依靠社區采取入戶調查、實地察看、鄰里訪問等形式進行核實,但對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隱蔽性收入缺乏調查核實手段,導致少數人員隱瞞收入。同時,對低保家庭收入變動情況,雖然實行了按季復核制度,但僅靠社區極有限的低保工作人員,核實的工作量相當重,核實的手段方法相當有限,難度相當大。二是區縣低保資金壓力較大。隨著保障人數的增長和保障標準的提高,城鄉低保資金支出呈逐年增長且幅度較大。20xx年,全市城鄉低保支出8.86億,20xx年支出達到12.29億元,增長20%。今年大幅度調標后,預計全年將增加支出8億元,年總支出將達20億元。為保障城鄉低保資金支出,20xx年市財政對區縣給予了8.65億元的補助,占全年城鄉低保總支出的70.4%,對庫區及貧困區縣還給予重點傾斜,補助比例達到80%。隨著城鄉低保資金支出逐年增加,區縣財政壓力較大,尤其是一部分貧困區縣本級財政城鄉低保支出壓力相當大。三是保障標準調整機制尚不健全。由于目前我國還未建立城鄉低收入家庭生活必需品價格指數變動指標,低保標準難以與生活必需品價格變動和經濟發展水平相聯動,保障標準的調整存在一定的滯后性。以20xx年為例,因物價上漲,從當年8月到20xx年1月份止,短短5個月時間,市政府就經過4次研究增加臨時生活補助,既不規范,又增加了工作量。四是基層工作力量薄弱,工作手段落后。隨著農村低保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全面建立,全市 常年需救助的對象達300多萬人,而基層現有的低保工作力量、隊伍素質與低保對象增長的狀況還不匹配,管理工作還較粗放。同時,由于城鄉低保信息系統尚未建立,信息化管理程度相當低,管理手段落后,不少鄉鎮(街道)和社區(村)還是用傳統的手工方法進行低保工作數據統計和分析處理,仍停留在“手寫、心算、人跑”的原始工作狀態,從而影響了全市低保工作的發展。

      三、立足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不斷推進城鄉低保工作的開展

      城鄉低保事關廣大困難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改革、穩定、發展大局,市政府將進一步強化工作措施,切實抓好城鄉低保工作。當前,我們將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切實抓好《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的貫徹落實。制定實施《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對我市城鄉低保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建設具有重大意義。目前,市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該《條例》。《條例》頒布實施后,市政府將加大對《條例》的宣傳力度,通過新聞媒體報道、開辦專欄、開展培訓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傳《條例》,力爭使《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家喻戶曉,擴大群眾參與度,增強工作透明度。嚴格按照《條例》規定,抓緊制定相應的實施措施,確保《條例》的全面貫徹落實,以更好地規范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同時,對以前的一些與《條例》相抵觸的城鄉低保規定予以廢止。

      (二)進一步建立健全城鄉低保工作機制。組織相關部門研究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我市物價指數、低保家庭生活必須品消費情況、財力狀況等因素的內在聯系,結合各區縣最低工資標準,逐步建立完善低保保障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相聯動的機制、保障標準與物價水平上漲相聯動的機制,以更好地保障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三)積極籌措全市城鄉低保資金。建立健全資金籌措保障機制,嚴格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不斷調整支出結構,為全市城鄉低保工作提供資金保障。市財政繼續按照“總量控制、三年平均、適當調整、結余留用、調標適補”的原則,鎖定市級財政對區縣城鄉低保金的補助額;各區縣財政在鎖定的補助額的基礎上,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落實本級負擔的低保資金,確保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同時,堅決杜絕部分區縣政府層層分攤低保金的現象,確保應保盡保。

      (四)著力抓好城市低保就業聯動工作。就業是民生之本。促進就業也是低保的重要任務之一,市政府將繼續完善城市低保與就業聯動政策,促進城市低保與就業制度的有效銜接;建立促進就業的長效保障機制,完善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進一步強化各級政府在促進就業中的責任;加強政策扶持和就業服務,完善社會保障措施,強化對低保人員的分類幫扶,不斷推進城市低保就業聯動工作的開展。

      (五)大力加強對城鄉低保工作的監督管理。以貫徹落實《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為契機,不斷加大對城鄉低保工作的監督管理力度。對城鄉低保申請審批程序、家庭收入核算辦法、對象分類動態管理、退出機制、工作人員問責制度以及工作機構建設等進行細化和規范,進一步提高城鄉低保管理水平;繼續把城鄉低保工作納入對區縣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年度目標考核內容,督促各區縣政府切實做好城鄉低保工作;繼續完善并認真執行低保工作督查制度、低保資金審計制度、媒體輿論監督制度、低保信訪制度、邀請人大監督制度,不斷提高城鄉低保規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

      (六)進一步夯實基層城鄉低保工作平臺。著力解決基層民政工作力量薄弱的問題,確保機構落實,有機構辦事;確保人員落實,有人做事;完成低保信息系統建設,確保用先進手段管事。加強基層低保工作人員培訓,不斷提高基層低保干部隊伍的業務素質。

      城鄉低保制度是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安”,是維護社會穩定的“調節器”,市政府將按照“科學發展,共建和諧”的要求,不斷總結完善城鄉低保制度,規范操作程序,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解決好廣大困難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把這項“民心工程”做實做好,為構建和諧重慶、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不懈的努力。

      低保工作自查報告 14

      20xx年度工作開展以來,低保管理科、區慈善總會救助工作在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標,抓好重點項目建設,不斷完善社會救助體系,不斷加強社會化服務和規范化建設,不斷提高科室工作人員的履職能力和服務水平,為促進全區經濟發展和保持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20xx年工作回顧

      (一)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開展有序,推進得力,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切實保障

      從20xx年7月起,全區城鄉低保標準從每人每月260元、2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10元、240元。我區現有城市低保對象3029戶、7878人,有農村低保對象7253戶、13134人。截止20xx年12月,全區共累計發放城市低保資金2066.2882萬元(含過節費、一、二季度物價補貼,),累計發放農村低保資金3143.708萬元(含過節費、一、二季度物價補貼),發放率均達到100%。20xx年以來,城鄉低保動態管理效果明顯,各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工作力度較大,通過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全年城市低保共取消低保對象187戶、419人,調整101戶、100人,新增213戶、447人。農村低保共取消低保對象677戶、1064人,調整630戶、619人,并將符合條件的969戶、1545人納入到農村低保范圍。下半年,我們對全區低保信息網絡系統進行了審計和規范,以便于下一步對城鄉低保的公開、透明、規范化管理,切實讓貧困家庭得到有效保障,讓生活好轉的家庭脫離保障范圍。

      (二)慈善捐助、救助工作有了新起色

      20xx年度,區慈善總會的宣傳工作有較大進展,組織開展了一系列慈善救助活動。新增慈善超市2個,在主要商業活動區擺放捐款箱6個,并與五星電器、冷暖天地、越野E族等商家和愛心人士聯動,經統計,截止12月底,共籌集善款30.8121萬元(含大病救助款),接收并發放價值4.5萬元的暖氣15臺,羽絨服400件。通過慈善超市,為特困家庭發放大米、食用油、掛面等生活日用品8萬元;協同廣東省東莞市億茂濾材有限公司為我區40名學生發放“陽光助學”資助款3.6萬元。為20名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白血病、尿毒癥、惡性腫瘤的病患兒童實施了手術。

      (三)其它工作落實到底到位

      1.年初以來,國家審計署對全國社保工作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審計。審計時間段為05年至20xx年,涉及到城鄉低保、農村五保等社會保障內容,分為數據采集、統計報表、業務審計三個階段,數據量十分龐大。在審計過程中,我們積極配合區審計部門,加班加點地進行數據采集、報表統計、業務審計。同時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重復享受等問題及時進行了糾正,并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難題提供了較好的解決方法。社保審計工作取得了圓滿成功,受到上級審計、民政部門的一致好評。

      2.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核查。為了讓城區貧困的無住房居民和低收入家庭都能享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徹底解決部分困難群眾無房居住的問題,低保科還專門抽調人員配合區、市建設局房管部門對全區649戶無住房及低收入家庭進行了核查,為353戶家庭辦理了住房補貼,為63戶低收入家庭辦理了廉租住房,46戶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

      3.積極、認真地回復了區xx屆一次政協代表各我區城鄉低保政策的咨詢問政,對反映低保中存在的問題,第一時間進行上門入戶調查、核實。確保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

      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個別鄉鎮低保政策執行不夠嚴格。一些鄉鎮未嚴格執行以家庭為單位、以收入核定為準入前提的政策規定,將病、殘、老、幼等對象單獨納入低保。如羅圩鄉的聯伍村農村低保“單人戶”現象比較多;鄭樓鎮的胡李村、屠園鄉的中樓村,拼戶保現象;少數鄉鎮把低保制度作為解決地方矛盾和遺留問題的手段,將一些特定身份對象單獨納入低保,資金發放較為混亂,群眾上訪明顯偏多。個別鄉鎮低保、五保審核不嚴格。如羅圩、鄭樓、倉集、中揚、等級少數鄉鎮在審計中發現有低保、五保重復享受問題。

      二是個別鄉鎮低保基礎管理工作不夠扎實。一些鄉鎮檔案管理不夠規范,低保戶檔案中資料不夠健全,入戶調查記錄、戶籍證明、收入證明、疾病證明、殘疾證明等材料不同程度缺失。一些鄉鎮檔案資料內容填寫不完整,家庭成員信息、贍養人記錄、家庭收入記錄存在空項;鄉鎮檔案涂改現象較多,嚴肅性不強。

      低保工作自查報告 15

      經全面核查目前xx鄉享受低保人數為135戶209人,其中20xx年低保兜底脫貧一批人數為16戶37人,其余119戶均為20xx年之前辦理。困難群眾臨時生活救助從20xx年截至目前共辦理3戶,合計發放救助資金3000元。

      一、xx鄉低保工作開展情況

      20xx年低保兜底16戶37人,全部為建檔立卡貧困戶。我鄉嚴格按照《xxx縣民政局關于印發《xxx縣“雙線合一”低保兜底脫貧工作方案》的通知》從20xx年9月26日起全面開展工作。具體工作開展如下:

      1、20xx年9月26日起由各村村委會對各村建檔立卡貧困戶進行初步調查并宣講相關政策。

      2、從20xx年10月7日起陸續有申請人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提供家庭共同生活成員身份證、戶口簿、殘疾證等相關資料到鄉政府領取并填寫低保申請書、家庭成員信息表、低保申請承諾書等相關資料。

      3、經我鄉低保兜底工作小組初步審核后由鄉、村2級組織人員進行入戶調查,核查申請人家庭經濟收入和家庭基本情況是否屬實。對符合低保申請條件的家庭由村委會進行民主評議。

      4、經我鄉人民政府審核后對符合條件的16戶家庭于20xx年10月19日起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后上報縣民政局審批。

      xx鄉低保兜底工作在20xx年11月23日前全面完成,工作期間所有參與的工作人員和低保申請家庭并無親屬關系,2次為期14天公示期也并未有村民反映情況。今年3月我鄉對20xx年以前申請的119戶低保戶進行了初步核查,發現有些現有低保人員已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針對這種情況我鄉將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制定詳細工作方案進行低保清理,對不符合的人員及時清退,對符合條件的家庭或個人及時納入低保。

      二、困難群眾臨時生活救助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xxx縣民政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城鄉困難群眾臨時救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遵循“托底線”的基本原則,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定位于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20xx年至今xx鄉共為3戶困難家庭辦理了困難群眾臨時生活救助,3戶困難家庭經鄉、村2級工作人員核實,鄉黨委政府研究后同意辦理困難群眾臨時生活救助,并及時發放救助資金每戶1000元。

      三、今后工作重點

      xx鄉由于地理位置人口分散,很多群眾對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理解不到位甚至有的村民對政策的理解出現了偏差,導致極少數人對鄉政府的工作出現了誤解。面對這種情況我鄉在今后的工作中將加大對鄉、村2級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增強工作效率;加強相關政策法規宣傳力度,對符合享受國家政策待遇的群眾及時受理;規范我鄉村務公開工作,做到公開透明人人監督。

      低保工作自查報告 16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以操作制度化、管理規范化、結果公平化為目標。

      二、工作重點及目標任務

      (一)工作重點

      檢查年城鄉低保資金發放情況,具體檢查低保對象確定是否準確,程序是否公開、是否存在人情保、關系保現象,低保資金發放是否及時足額到位,有無滯留、手忙挪用、擠占、套取低保金行為,概括為“五查”。

      一查保障標準制定是否科學合理。查看保障標準是否達到省政府規定的要求,并符合本地實際,能夠滿足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查看保障標準制定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經過認真調研測算,廣泛征求意見,由政府正式發文,并向社會公布;查看保障標準是否及時調整,是否存在兩個保障標準。

      二查保障對象確定是否準確。查看各地是否組織家庭收入聯合調查核算小組,準確核定家庭收入情況,并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與家庭實際生活水平的評估情況確定低保對象;查看是否做到按標施保,補差水平達到省政府“民生工程”要求;查看有無人情保、關系保現象,是否做到該保的一個不漏,不該保的一個不保。

      三查操作程序是否規范。查看是否堅持個人申請、村(居)評議、鄉鎮(街道)評審、縣級審批的工作程序,對評議、評審、審批情況是否進行“三榜公布”,是否做到保障對象、保障標準、保障資金“三公開”,是否存在“隱瞞不報”現象。對一些有爭議的問題,是否邀請部分農民代表、人大代表、社會各界人士代表進行評議。

      四查規范管理是否到位。查看低保制度是否健全,配套政策法規體系是否完善;分類管理、動態管理、資金管理、檔案管理、監督管理是否到位,符合省廳要求并體現自主創新性;社會救助信息網絡是否暢通,數據錄入是否完成。

      五查資金發放是否足額及時。查看低保資金是否實行社會化發放,城市低保金每月發放一次,農村低保金從一卡通發放。查看配套資金是否落實到位,有無滯留、挪用、擠占、套取低保金行為,特別要注意有的基層干部以各種手段欺騙、控制低保對象,虛報冒領低保金的行為。

      (二)工作目標

      1、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各分場對轄區內所有低保戶要重新審核認定。當前正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低保對象都要無條件的接受檢查和審核。

      2、通過治理核查,重點解決“人情保”、“關系保”,審批手續不規范,低保檔案資料不齊全等問題,使低保對象總量降低。

      3、通過這次治理核查工作,使我場低保工作達到“監管機制完善、審批手續規范、檔案資料齊全、進出渠道暢通、分類施保合理、資金發放及時、服務便捷高效、改善條件、促進公開”的目標。

      三、工作安排與步驟

      全縣城鄉低保專項治理時間從4月13日起至8月30日止,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13日前)

      召開專題會議,學習傳達省里關于專項治理工作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對低保金專項治理工作進行部署,按照縣里的要求,結合本場實際,制定實施方案,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文件,明確專項治理工作的任務和要求,增強貫徹執行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要加大教育宣傳力度,營造專項治理工作良好氛圍。

      (二)自查階段(4月15日—5月31日)

      堅持圍繞主查重點工作內容,認真開展自查,找準存在的問題,拿出解決問題的對策措施,將矛盾和問題消除在基層。要認真自查,嚴格要求,對不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要堅決清退,不講情面。自查自糾情況于5月25日前報縣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督促整改階段(6月1日—7月31日)

      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提出處理意見,認真整改,并認真作好省、市、縣的督查及迎檢工作。對自查自糾中發現的問題并及時整改的,不再追究相關部門和個人的責任;對自查自糾不認真,查出問題不糾正,甚至弄虛作假欺騙組織的一律嚴肅處理。

      (四)檢查評估階段(8月1日—8月30日)

      將活動的開展情況認真進行總結,形成書面材料于8月15日前上報縣城鄉低保資金發放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對低保資金發放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成立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場長付卯生同志任組長,總支書記袁先鋒同志任副組長,熊開明、桂家尊、張立慧、鐘丁巳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鐘丁巳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場專項治理日常工作。切實加強對轄區內低保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

      (二)精心組織,確保穩定。要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嚴格按照低保政策法規辦事。在工作中,既不能放寬政策將不符合條件的對象納入保障范圍,又不能限制符合條件的應保人員享受低保。對矛盾突出的問題,要積極引導,妥善處理,防止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激化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三)加強管理,鞏固成果。要以此次集中專項治理行動為契機,認真總結城鄉低保工作的經驗,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進一步完善長效管理機制,推進城鄉低保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四)嚴肅工作紀律,落實責任。此次集中專項治理工作實行鄉(鎮、場)行政主要領導負責制,對治理工作不重視,組織領導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該清退未清退,治理效果不明顯的;對違背政策規定搞“人情”低保的;對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低保待遇,干擾低保管理秩序的,要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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