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職調查報告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報告的適用范圍越來越廣泛,要注意報告在寫作時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一般報告是怎么寫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盡職調查報告,歡迎閱讀與收藏。
盡職調查報告1
一、團隊情況盡職調查
在vc投資中團隊是最重要的,vc需要了解了團隊成員的方方面面,包括團隊成員的經歷、學歷、背景以及各位創始人的股份比例。
1、公司組織結構圖;
2、董事會、管理團隊、技術團隊簡介;
3、管理/技術人員變動情況;
4、企業勞動力統計。
二、業務情況盡職調查
業務的盡職調查是個廣泛的主題,主要包括業務能否規模化、能否持久、企業內部治理,管理流程、業務量化的.指標。
1、管理體制和內部控制體系;
2、對管理層及關鍵人員的激勵機制;
3、是否與掌握關鍵技術及其它重要信息的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4、是否與相關員工簽訂公司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的保密合同;
5、員工報酬結構。
三、市場情況盡職調查
創業者商業計劃書中的那些關于市場的分析和預測,僅僅是參考。vc會獨立地對市場進行盡職調查,vc的市場分析工作是由專業人士來做的,是中立的,通常也是保守的。
1、產品生命周期(成長期、穩定期或是衰退期)及其發展趨勢;
2、目標產品市場規模與增長潛力分析(自然更換、系統升級、擴大應用等);
3、核心競爭力構成(技術、品牌、市場份額、銷售網絡、信息技術平臺等);
4、企業的銷售利潤率和行業平均銷售利潤率;
5、主要客戶構成及其在銷售額中的比例。
四、技術情況盡職調查
1、核心技術名稱、所有權人、來源方式、其他說明;
2、公司參與制訂產品或技術的行業標準和質量檢測標準情況;
3、公司已往的研究與開發成果,行業內技術權威對企業的技術情況的評價;
4、公司在技術開發方面的資金投入明細;
5、計劃再投入的開發資金量及用途。
五、財務情況盡職調查
財務的盡職調查,可能要算是盡職調查中最重要的工作。它分為兩大塊:過去的財務數據和未來的財務預測。
盡職調查報告2
一、概況
企業歷史沿革簡述(設立時間,控股股東,注冊資本與實收資本,相關變化情況等)。
企業經營范圍及主業、資質等。
上年末及最新一期主要財務數據。
二、基本素質
結論性評價【相當于每個環節的分析結論】。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變化情況;目前的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財務及經營實力、行業地位,以及能夠在資金、業務、技術和管理、品牌等方面給予企業的支持。
企業在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體系內的地位,體系內的主要關聯交易對企業資金和經營業績的影響。
企業內部組織結構的設置及其合理性;分支機構及對外股權投資情況(相關性、控制力等)。
人員素質。企業領導者的素質【以能否適應企業經營管理需要為判斷標準】;企業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以能否滿足技術、經營、生產及主要業務流程規范化管理為判斷標準】
主要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及實施情況。【重點關注資金管理、預算管理、重大決策流程、對外擔保管理等方面】
三、經營分析
(一)經營環境
結論性評價意見。
政策環境(宏觀政策、區域政策):產業政策、信貸政策、稅收政策、行業監管等【重點關注新近出臺的政策對企業經營管理的影響】。
競爭環境(行業):行業或區域基本數據與變化趨勢,競爭模式、態勢及主要競爭對手簡要分析。【重點強調與企業主業的相關性】
(二)經營狀況
結論性評價意見。
介紹企業經營模式(基本業務、經營歷史、客戶群、供應商、主營業務份額)。
企業竟爭能力,竟爭優勢。
經營穩定性(企業成立期限、主業經營年限,所處生命周期)。
經營成長性(銷售增長、利潤增長、資產增長)。
企業面臨的主要經營風險等。
(投融資分析)
融資分析:目前融資現狀、目前融資成本、未來融資需求,企業相應的融資計劃以及融資計劃實現的可能性評價。
投資分析:投資項目介紹、預期投資收益、投資風險。
(三)發展前景
公司自身的發展策略、發展后勁、股東支持。
公司近期的財務和經營狀況變化趨勢。
結合行業趨勢、特征和企業自身未來的項目投資計劃、發展方向及長遠規劃做前景分析等。
四、財務分析
(一)財務結構
結論性評價意見。【財務結構的合理性,資產質量,財務風險大小及債權受保障程度】
總資本與總資產結構分析:資本金實力與負債經營程度;資本的固化形態;資本結構與資產結構的匹配程度。【資產負債率,資本固定化比率】
債務結構分析:債務的期限結構及其合理性;具有明確歸還期限的債務(剛性債務)占比及債務彈性。銀行借款在債務及總資本中的占比,短借長用情況,以及所有者權益對銀行債權的保障程度。【凈資產與年末貸款余額比率】
資產結構分析:對企業資產結構進行進一步分析,并分析判斷企業主要資產的質量狀況,如通過對應收賬款(賬齡分析)、固定資產(專用化程度——越高變現能力越差等)、存貨(結構與成本計量,以銷售規模或經營模式的匹配程度)、投資(結合收益與現金回流情況)等的分析,進而對整體資產質量作出判斷。【固定資產凈值率】
(二)償債能力
結論性評價意見。【企業資產流動性的強弱,現金流量的充沛程度,盈利對付息的保障程度,或有負債的潛在影響,以及綜合考慮上述因素后對企業償債能力強弱的判斷意見】
流動性:【承上啟下:結合前一部分負債水平及資產結構的合理性】資產流動性分析;實際的流動性壓力;流動資產變現能力及存量貨幣資金的靜態規模。企業即期債務的償付壓力(重點關注短期剛性債務)。【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現金比率】
現金流:【結合經營狀況的分析】對企業經營環節的現金獲取模式、賒銷管理、資金墊付等作出分析,進而對其現金獲取能力以及所獲取現金抵償債務的能力進行判斷。【經營性現金凈流入量與流動負債余額比率】
對企業投資環節的現金流量狀況作出分析,重點關注現金流出的方向是擴大再生產還是戰略(策略)投資,關注擴大再生產的實際產出效果;//對企業融資環節的現金流量狀況進行簡單分析。【非籌資性現金凈流入量與流動負債余額比率,非籌資性現金凈流入量與負債總額比率】
付息的保障分析:企業盈利對債務利息的保障程度。【利息保障倍數】
或有負債:擔保(結合基本素質分析中的擔保管理),承諾【大額租金支付、質量等】,訴訟,以及商業承兌匯票貼現等。或有負債所形成的潛在財務風險。【擔保比率】
(三)經營能力及效益
結論性評價意見。【企業主業的成長性,周轉效率,經營效益的體現,以及資產收益水平的高低】
經營質量與效率:主營業務收入的`增長趨勢,主營業務現金回籠情況及其變化趨勢,應收賬款、存貨等主要資產周轉效率(需要結合企業的經營特點,營業周期等展開分析)。【主營收入現金率,應收賬款周轉速度,存貨周轉速度,總資產周轉速度】
經營效益:按照《利潤表》結構,從主營業務利潤(需要進行產品或地區結構分析)、營業利潤到利潤總額、凈利潤逐層進行分析。主要通過年度間變化趨勢,變化趨勢的一致性等分析評價,進而對企業的盈利能力作出判斷。需要關注關聯交易對企業經營效益的影響。【毛利率,營業利潤率】
資產收益水平:結合上段分析以及資本結構分析,對企業的財務杠桿運用效果進行分析評價。【凈資產收益率,總資產報酬率】
五、資金用途及方案簡介
(一)融資資金用途
(二)租賃方案簡介
租賃融資額、租賃期限、租賃利率、付款總額、保證金/首付款、租金計算方式、各期租金(含利息)、支付方式等。
六、標的物介紹及可處置性分析
(一)標的物介紹
(二)可處置性分析
評估租賃標的物市場價值、在承租人生產經營中的作用,并做可處置性分析。【承租人退租,續租,留購;出租人處置變現,二次出租;設備制造商回購等】
七、項目風險防范措施
結論性評價意見。
項目存在的主要風險;(政策變動,資產重組,債務重組,關聯資產交易,控股股東變化,增減資事項,高管人員變動,安全與技術事故,重大質量糾紛,重大訴訟等或有事項)
主要風險防控措施;
擔保方案及分析:擔保方案;擔保方介紹(基本情況、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信用狀況);擔保能力分析。
其他風險防控措施(此項可選擇);
項目后續跟進管理措施。
八、項目收益預測
影響合同收益的因素有:租賃融資額、租賃期限、每期月數、折合占用一年的資金、租金在各期期末還是期初支付、支付時是等額付租、等額還本還是依合同約定的時間和金額還本、租賃綜合年利率、籌資綜合年利率、營業費用率、營業稅率和所得稅率。【預測的前提條件是假設合同被嚴格履行】
九、總體評價
對企業基本素質、經營狀況及財務質量給出結論性評價意見,對項目進行總體評價,提出可行與否的明確意見。
盡職調查報告3
項目信托盡職調查操作要點
1、信托項目盡職調查——是資管專業人士按照實證、審慎、專業的要求,遵循勤勉盡責、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書面審驗和實地考察等方法,對已經或即將獲準立項的信托項目進行全面調查,并據此形成關于信托項目的盡調報告的過程。
標準及要求:如實反映信托項目狀況;能有效識別、防范和控制風險
論證:通過定量分析、定性研究論證信托項目的可行性及操作模式
風險:充分揭示信托項目的風險、瑕疵、特點和對策
利益:重視調查信托項目中其他權利主體與信托公司間的利益沖突,并充分重視時點償付問題
記錄:建立盡職調查的工作底稿制度,制定信托項目盡職調查的臺帳
報告:根據事實制作專業的信托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盡職調查報告
報告要求
A、符合論證邏輯和思維習慣,力求真實、客觀、周全
B、獨立
C、格式規范
D、文字表述書面化、專業化、客觀化
E、信息充分性——充分調研、充分分析、充分揭示
F、專業嚴謹性——定量分析、定性研究、其他方法
G、責任性——聲明與保證
金融監管要求:
A、《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第九條:信托公司設立信托計劃,事前應進行盡職調查,就可行性分析、合法性、風險評估、有無關聯方交易等事項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B、《信托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托業務操作指引》第五條:私人股權投資信托風險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目標企業的投資立項;2、目標企業的實地盡職調查;3、投資決策流程及限額管理;4、目標企業的投資實施;5、目標企業管理;6、目標企業股權退出機制
C、《信托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托業務操作指引》第九條:應對擬投資對象的發展前景、公司治理、股權結構、管理團隊、資產情況、經營情況、財務狀況、法律風險等展開盡職調查
D、《關于加強信托哦公司房地產、證券業務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盡職調查,深入了解房地產企業的資質、財務狀況、信用狀況、以往開發經歷、以及房地產項目的資本金、“四證”、開發前景等情況,確保房地產業務的合法性、合規性和可行性;
盡職調查關鍵點:信托資金擬投項目的可行性
A、項目概況——地點、規模、類型
B、市場分析
C、行業狀況——產業政策、產業體制、行業前景等
D、項目主要產品情況和盈利模式
E、項目投入產出分析,包括投資回收期
F、項目敏感性分析
G、可行性研究結論
盡職調查核心工作:
A、找到項目現金流主線
B、發現融資方風險關鍵
基于項目特點及交易結構的盡職調查方法
1、項目特點與盈利模式
2、交易對手及其核心層
3、現金流及還款來源
4、風險評估及防控體系
信托項目盡調主要內容
1基本內容:
A、項目基本情況
B、項目可行性
C、信托產品設計方案可行性
D、關聯方交易情況
E、盡職調查結論
2、關鍵內容
A、合法合規事項調查
B、公司業務能力調查
C、內控制度調查
D、財務狀況調查:財務風險調查、或有事項調查
信托投融資的盡職調查路徑
1、項目特點
2、交易對手
3、還款來源
4、風險評估
信托投融資的盡職調查方法
1、文件審核
2、現場核查
3、發函詢證
4、憑證審驗
5、網絡調查
6、詢問訪談
7、中介評估
8、專家意見
9、比較分析
10、其他方法
一、項目特點與盈利模式
1、產業價值鏈定位:企業處于什么樣的產業鏈中,在這個鏈條中處于何種地位,企業結合
自身的'資源條件和發展戰略應如何定位
2、盈利模式設計(收入來源、收入分配):企業從哪里獲得收入,獲得收入的形式有哪幾
種,這些收入以何種形式和比例在產業鏈中分配,企業是否對這種分配有話語權
3、業務模式:企業向客戶提供什么樣的價值和利益
4、渠道模式:企業如何向客戶傳遞業務和價值
5、組織模式:企業如何建立先進的管理控制模型
對應的須調查以下內容:
1、公司主營業務情況
2、公司產品營銷情況
3、公司主要產品行業地位及產品的市場前景
4、公司主要產品的技術優勢及研發能力
5、公司的業務發展目標
6、公司業績
7、項目報批情況
二、交易對手及其核心層
1、信托關系人包括信托資金使用人(或借款人)、信托資金運用擔保人(或抵押人、質押
人、保證人)、信托事務轉委托管理人(或服務商)等
2、實際控制人情況
3、公司設立情況
4、公司股權情況
5、公司業務經營的合規情況
6、公司治理結構的制度建設和日常執行情況
7、公司內控制度制定及執行情況
三、現金流及還款來源
1、盈利能力情況
2、支付能力情況
3、應收賬款情況
4、存貨情況
5、負債情況
6、公司收入、成本、費用的配比性
7、稅收、財政優惠政策對收入的影響
8、公司的關聯方、關聯關系及關聯交易情況
9、或有事項——對外擔保、未決訴訟或仲裁、應收賬款質押借款、商業承兌匯票貼現
四、風險評估及防控體系
1、項目風險分析:風險種類、主要風險因素及其發生條件、發生概率、可能損失、壓力測
試、敏感分析。
2、合規風險及控制措施
3、信用風險及控制措施
4、市場風險及控制措施
5、流動風險及控制措施
6、操作風險及控制措施
7、營銷風險及控制措施
8、受托管理機制及風險防控措施
盡職調查報告4
一、盡職調查主體方面的審查
1、審查企業營業執照;
2、如果是外企還要審查批準證書;
3、審查項目公司相關許可證文件;
4、審查出資協議、合資協議;
5、審查項目公司(企業)章程;
6、審查驗資和資產評估報告;
7、審查與主體相關文件資料(對外投資、分、子公司〈參股、控股情況〉)。
二、資產負債、投資者權益審查
1、房屋產權審查;
2、土地使用權審查;
3、審查機器設備(清單、權屬、監管、抵押等);
4、審查無形資產;
5、審查債權、債務。
三、重大合同審查
四、審查公司爭議和行政處罰
五、其他需要審查的相關材料
1、許可證和相關資質證書;
2、保險;
3職工安置情況(合同簽訂、繳付社保、涉訴及安置);
4、稅務、環保、外匯、財政、產業政策等。
盡職調查報告5
由中介機構在企業的配合下,對企業的歷史數據和文檔、管理人員的背景、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資金風險做全面深入的審核,多發生在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和企業收購中。
盡職調查的目的是使買方盡可能地發現有關他們要購買的股份或資產的全部情況。從買方的角度來說,盡職調查也就是風險管理。對買方和他們的融資者來說,并購本身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諸如,目標公司過去財務帳冊的準確性;購并以后目標公司的主要員工、供應商和顧客是否會繼續留下來;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導致目標公司運營或財務運作分崩離析的任何義務。因而,買方有必要通過實施盡職調查來補救買賣雙方在信息獲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過盡職調查明確了存在哪些風險和法律問題,買賣雙方便可以就相關風險和義務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同時買方可以決定在何種條件下繼續進行收購活動。
對于一項大型的涉及多家潛在買方的并購活動來說,盡職調查通常需經歷以下程序:
1.由賣方指定一家投資銀行負責整個并購過程的協調和談判工作。
2.由潛在買方指定一個由專家組成的盡職調查小組(通常包括律師、會計師和財務分析師)。
3.由潛在買方和其聘請的專家顧問與賣方簽署“保密協議”。
4.由賣方或由目標公司在賣方的指導下把所有相關資料收集在一起并準備資料索引。
5.由潛在買方準備一份盡職調查清單。
6.指定一間用來放置相關資料的房間(又稱為“數據室”或“盡職調查室”)。
7.建立一套程序,讓潛在買方能夠有機會提出有關目標公司的其他問題并能獲得數據室中可以披露之文件的復印件。
8.由潛在買方聘請的'顧問(包括律師、會計師、財務分析師)作出報告,簡要介紹對決定目標公司價值有重要意義的事項。盡職調查報告應反映盡職調查中發現的實質性的法律事項,通常包括根據調查中獲得的信息對交易框架提出建議及對影響購買價格的諸項因素進行的分析。
9.由買方提供并購合同的草稿以供談判和修改。
盡職調查報告6
市民政局:
XX醫院XXXX年是比較平穩的一年,在面對醫療市場激烈的競爭,本院門診樓改建搬遷,道路施工交通不便等諸多因素下,全院領導員工上下一心,共同努力,始終堅持以過硬的醫療技術,先進的醫療設備,低廉的醫療價格,溫馨的醫療服務為“xxxx”創下了良好的口碑。現將XXXX年度財務狀況報告如下:
一、本年度收入分析
本年度實現賬面收入X萬元,比上年度的X萬元減少了X%。其中主營業務收入X萬元,其他業務收入X萬元,分別比去年減少了X%和X%。在主營業務收入中,門診收入X萬元,比去年增加了X%,其中門診收入X萬元,比去年的X萬元增加了X%;住院收入X萬元,比去年下降了X%,較去年相比,主要是本年減少了手外住院收入。本年度其他收入總額為X萬元,其中:防疫站收入為X萬元,比去年萬元增加了X%,房租及利息收入X萬元。
二、本年度主要成本費用分析
本年度共發生成本費用X萬元,比上年度X萬元減少了X%,主要表現在:
1、本年度藥品消耗X萬元,衛生材料消耗X萬元,分別比去年的X萬元和X萬元下降了X%和X%,主要是受收入減少的影響。本年度藥品收入達到X萬元,與去年持平。醫療收入達到X萬元,比去年減少了X%。
2、本年度工資獎金及社會保障費X萬元,比上年度X萬元增加支出X萬元,增加了X%。
3、本年度發生能源費支出X萬元。其中:耗電X萬度X萬元,用汽X噸X萬元,支付水費X萬元。本年能源費比上年度增加了X萬元。
4、本年度計提房屋設備折舊X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5、全年還發生電話費X萬元,差旅及交通費X萬元,印刷及復印費X萬元,購辦公用品及消耗用物資X萬元,招待費支出X萬元,計量強檢醫療廢水監測證件年審等X萬元,寬帶網及醫保卡使用費,軟件服務費X萬元,門診及住院票據費X萬元,刷卡手續費X萬元,汽車加油保養保險養路費X萬元,垃圾清運費X萬元,購工裝及醫用圖書報刊費X萬元等。
6、本年計提董事長基金X萬元,推銷上年待攤費用X萬元。
三、本年度發生的`其他重大資金支出項目
1、CT后續維護費,移機費X萬元。
2、廣告宣傳及招牌制作費X萬元。
3、設備維修及汽管安裝。維修。保養。改造費X萬元。
4、醫療賠償支出X萬元。
5、支付碎石及手外科上年度提成X萬元。
6、門診房屋改造裝修支出X萬元。
7、防水處理改造工程X萬元。
8、本年度新增設備投資X萬元。主要購置了高頻利浦刀,嬰兒高壓氧艙,胎心多普勒,痔瘡吻合器及刺激儀,心電監護儀等。
四、本年度結余情況
本年度實現利潤總額X萬元,加年初的分配結余X萬元,期末賬面未分配利潤為X萬元。
五、現金流量分析
本年度賬面現金及銀行存款余額X萬元,除定期存款戶X萬元外,實際可用貨幣資金X萬元。本年共發生現金及銀行存款流入X萬元。其中經營活動總流入為X萬元,占X%,收到銀行存款利息流入X萬元。在經營活動總流入中,銷售藥品及醫療服務收入X萬元,占經營流入的X%,其他流入為X%.主要為財局XXXX~XXXX年防疫活動經費X萬元。本年度發生現金流入X萬元。其中:經營活動流出X萬元,占X%;固定資產購置投資支出X萬元,占X%;房屋改造支出X萬元,占X%;污水處理工程投入X萬元,占X%;在經營流出中用于購買藥品及材料支出X萬元,占經營流出的X%;用于職工方面支出X萬元,占經營流出的X%;CT維護以及移機支出X萬元。
六、20xx年醫務財務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和控制的方面
1、加強物資管理,進一步做好物資的計劃,采購,銷售和庫存工作。
2、加強醫療專用設備的安全使用和維護管理。
3、進一步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管理,將財務核算進一步的細分化,精確化,努力降低財務風險。
4、加強財務監督及控制職能,進一步協調科室與財務關系,做好住院結算和門診收費工作的管理。
5、加強往來賬目的管理,及時清欠回收資金,以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的利用率。
6、繼續發揚我院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節能降耗,努力降低成本,調動員工積極性,為在新的一年再創輝煌作出努力。
盡職調查報告7
21世紀是一個變化莫測的世紀,是一個鼓舞人心的時代。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知識日新月異。希望、困惑、機遇、挑戰,隨時隨地都會出現在社會每個成員的生活中。抓住機遇,謀求發展,迎接挑戰,適應變化。成功的關鍵是學習將專業的理論與實踐聯系起來,培養實際工作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為以后更好的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20xx年3月30日至20xx年7月30日,我在烏魯木齊金豪森克建材有限公司進行了實際調研。
一、調查單位的基本情況
Xxx是xxxx地區多個品牌的代理,包括陶瓷制品、各種墻磚、各種防盜門、防火門、潔具、外墻涂料、防水材料、新型保溫材料、各種水電水暖器具、各種照明燈具。其業務范圍涵蓋設計和施工等領域。
自成立以來,公司的管理團隊一直意識到技術服務的重要性,并始終致力于建立本地化的技術應用支持和售后服務,以滿足快速發展的工業市場和建筑市場的需求。
公司內部機構設置如下:總經理辦公室、財務部、辦公室、工程部、市場部、質量安全部、會議室、檔案室,各部門分工明確,相互配合。其中,財務部設有財務負責人、會計、出納、財務記賬員,主要負責核算公司的經濟活動,報告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及時、準確、完整地記錄、計算和報告財務收支和業務發展情況,為下一步工作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信息。
二、調查內容
我以財務人員在單位內的崗位劃分、人員是否有專業證書、是否專職、是否遵守財務人員職業道德、賬簿設置、財務制度設置、日常發票管理等為主要考察內容。
三.調查的結果
通過這次調查發現,公司的賬簿(總賬、明細賬、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設置良好,記錄及時,基本上可以使賬簿、會計憑證、賬目相互一致,做到日結月結。財務人員均取得專業證書,財務人員均為專職人員,能夠遵守會計職業道德,未發生相關違法行為。調查中也發現了一些好的做法。
(a)明確的責任分工
會計主要是準備和提交各種報表,辦理工商稅務年檢,查往來賬款,及時收賬,負責公司的發票管理和檔案保管。出納主要管理現金和支票,積極配合銀行對賬和報銷,及時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財務記賬員主要審核會計憑證是否使用得當,原始憑證的準確性,及時做好賬簿登記,打印裝訂好的憑證,做好會計立卷,負責賬務查詢等事務。他們的合理分工保證了崗位之間職責明確、相互制約和監督,以及內部控制的實施。
(二)支票、匯票和發票管理
1.支票應由出納員保管。使用支票時,應由主要負責人簽署“支票收款單”,然后按批準的金額蓋章,并填寫日期、用途和登記號。收款人應在支票收款簿上簽字備查。
2.支票使用后,原始憑證由經辦人簽字,會計核對(購入物品由保管員簽字),并經負責人批準。填寫的金額應正確無誤,并在完成后交給收銀員。原收款人應注銷《支票收款單》,并進行登記。
3.支票使用后存根不歸還的,財務人員在月末結賬時用“支票收款單”將應收賬款劃轉,在發放工資時從工資中扣除。如果當月工資扣款不足,則逐月扣款,直至領用人完成報銷手續。
(三)會計檔案管理
1.公司的'所有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憑證和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資料應當歸檔。會計年度結束后,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公司財務部門臨時保存一年。到期后,會計辦公室將編制移交清單,移交給公司檔案室統一保管。
2.財務室和檔案室的財務檔案不得帶出。如有特殊需要,經財務總監批準,可咨詢或復印,辦理登記手續。查閱、復制財務檔案的人員不得對會計檔案進行油漆、拆封或更換。未經允許不得閱讀。
(4)現金管理
1.1000元以上的款項應該用支票或匯票支付。確需用現金支付的,應經負責人批準,并經主管會計審核。
2.公司業務人員需要支出現金時,必須填寫《現金使用審批表》,經總經理批準,財務經理簽字后方可支取;使用后,由經辦人簽字,總經理批準,財務經理檢查。
3.每個項目提現時,項目負責人必須填寫憑證并簽字,然后由分公司(事業部)出納到財務部辦理提現手續。
4.所有支出單據必須在三天內到財務部結算,否則不予報銷。特殊單證費用超過300元的,必須經雙方證明后才能報銷。
5、出納應建立健全現金臺帳,逐一記錄現金收支情況。賬目應每日結算,每日清點,賬目應一致。
第四,我的作業
在這次調查中,我參與了公司的財務運作:
(1)簽訂第三方網上報稅協議。
(二)小規模安裝計費系統和采購發票。
(三)到銀行領取轉賬支票。
(4)負責伊利文化藝術活動中心(伊利大劇院)項目的銀行轉賬登記。
(5)開具小額發票。
(6)審核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發票。
動詞 (verb的縮寫)參與作業的收獲和感受
通過參加作業,在學習財務管理知識的同時,拓寬知識面,掌握多學科知識;努力學習與自身工作相關的各種業務技能,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我從中獲得了一些收獲和思考:
發現轉稅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納稅人自行轉(正向轉),也就是說你自己申報,通過國庫收款處(銀行)轉到國庫(人民銀行),這是你自己做的,另一種是稅務機關在你同意的情況下,通過稅務局數據庫,通過國庫收款處將應繳稅款轉到人民銀行(稱為反向抵扣)。國庫收款處(你行)的轉賬憑證可以作為納稅憑證記賬,也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打印《稅務電子轉賬憑證》。簽訂三方協議(納稅人、稅務、銀行)是方便納稅人的電子納稅形式,稅務機關可以減少人力,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保證稅收的正常運行。對于納稅人來說,沒有必要浪費大量時間在稅務大廳等待,這也提高了納稅人的工作速度。企業辦理三方協議并不是很難,只要帶上稅務局要求的證件就可以了,這樣企業通過自動分稅,從銀行扣錢來理財就更方便了。
我安裝了公司的開票系統,學會了如何正確的錄入和開具發票。開票系統中的數量必須與紙質發票的數量一致,我對發票管理有更好的理解。但發現公司財務崗位人員配備的計算機化技術薄弱,帶來困擾,效率低下,工作量增加。因此,財務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會計電算化知識。現在財務管理的不同機構開始操作電腦,不知道怎么用,會給自己以后的財務操作造成麻煩,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注冊伊利大劇院存款日記賬后,了解到存款日記賬是核算和監督銀行存款日常收支和余額的賬簿。存款日記賬應根據企業在銀行開立的賬戶和幣種分別設置,每個銀行賬戶應設置一個日記賬。出納根據與銀行存款收付業務相關的會計憑證,按時間順序逐天登記。每天支付存款余額。這樣整個項目的財務支出和收入才會穩定有序。
盡職調查報告8
有關XXXXX有限公司(“XXX”)的律師盡職調查,是由本所根據XXXX股份有限公司(“XX”)的委托,基于XX和XXX的股東于211X年1月15日簽訂的《股權轉讓意向書》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安排,在本所盡職調查律師提交給XXX的盡職調查清單中所列問題的基礎上進行的。
簡稱與定義
在本報告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否則下列簡稱和術語具有以下含義(為方便閱讀,下列簡稱和術語按其第一個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順序排列):
1、“本報告”指由XXX(XXX)事務所于2115年5月20日出具的關于XXXXX有限公司之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2、“本所”和“本所律師”指XXX事務所及本次法律盡職調查律師
3、“工商登記資料”指登記于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關XXX的資料
1、“XXX”指XXXXX有限公司,一家在XXX省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的公司,注冊號為0005112038 113
本報告所使用的簡稱、定義、目錄以及各部分的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之用;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所有關于參見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報告中的某一部分。方法與限制本次盡職調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審閱文件、資料與信息
與XXX有關公司人員會面和交談
向XXX詢證
實地察看
參閱其他中介機構盡職調查小組的信息
考慮相關法律、政策、程序及實際操作本報告基于下述假設:l、所有XXX提交給我們的文件均是真實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復印件與其原件均是一致的;2、所有XXX提交給我們的文件均由相關當事方合法授權、簽署和遞交;3、所有XXX提交給我們的文件上的簽字、印章均是真實的;1、所有XXX對我們做出的有關事實的闡述、聲明、保證(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做出的)均為真實、準確和可靠的;5、所有XXX提交給我們的文件當中若明確表示其受中國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轄的,則其在該管轄法律下有效并被約束;1、描述或引用法律問題時涉及的事實、信息和數據是截止到2115年5月11日XXX提供給我們的受限于前述規定的有效的事實和數據;及我們會在盡職調查之后,根據本所與貴司簽署之委托合同的約定,按照貴司的指示,根據具體情況對某些事項進行跟蹤核實和確認,但不保證在盡職調查之后某些情況是否會發生變化。
本報告所給出的法律意見與建議,是以截止到報告日所適用的中國法律為依據的。
本報告的結構
本報告分為導言、正文和附件三個部分。報告的導言部分主要介紹盡職調查的范圍與宗旨、簡稱與定義、調查的方法以及對關鍵問題的摘要;在報告的主體部分,我們將就十個方面的具體問題逐項進行評論與分析,并給出相關的法律意見;報告的附件包括本報告所依據的由XXX提供的資料及文本。
正文
一、XXX的設立與存續
1.1XXX的設立
1.1.1XXX設立時的股權結構
XXX于1111年1月27日設立時,其注冊資本為511萬元人民幣,各股東的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股東名稱出資額出資形式出資比例
XXX市小頭工業總公司150萬實物和貨幣10%
XXX食品化工聯合公司50萬貨幣10%
合計511萬111%
1.1.2 XXX設立時的驗資
XXX于1111年1月27日設立時的出資由XXX市審計師事務所出具X社驗(11)字第11121號《企業開業登記注冊資本驗證報告書》驗證。根據該報告書,XXX市XX工業總公司以房屋設備作價350萬元及111萬元的存款出資,XXX食品化工聯合公司以50萬元現金出資。
1.1.3對XXX設立的法律評價
經本所律師審查,XXX設立的資格、條件、方式等均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但是在設立程序上,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以實物出資的,必須進行評估作價,本所律師目前尚未取得XXX提供的有關評估的.文件和資料,故此本所律師無法判斷XXX設立的程序是否完全合法或者不存在瑕疵。
1.2 XXX的股權演變
1.2.1 1111年股權轉讓
(1)轉讓過程
1111年5月21日,XXX通過股東會決議,同意XXX市XX工業總公司將其持有的10%股權中的11%以000萬轉讓給先生,11%以70萬轉讓給先生,10%以50萬轉讓給男士;原XXX食品化工聯合公司原持有的10%的出資額50萬元由錢連興先生重新出資持有。
1111年5月11日,上述轉讓方和受讓方分別簽訂了《股東出資轉讓協議書》。1111年8月1日,XXX會計師事務所為XXX的上述股權轉讓及股東的出資進行了審驗并出具了X會驗(11)231號《驗資報告》,驗證截至1111年8月1日止,XXX的注冊資本為511萬元人民幣。1111年7月21日,上述股東變更在XXX市村X區工商局辦理了變更登記手續。
(2)股權轉讓后XXX的股權結構
股東名稱出資額(萬元)所占比例
XXX 000 11%
XXX 70 11%
XXX 50 10%
XXX 50 10%
合計511 111%
(3)本次股權轉讓的法律評價
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權轉讓由股權轉讓各方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并經XXX股東會通過;轉讓各方股權轉讓款的支付及股東的出資經過了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證;股權轉讓后,XXX修改了公司章程,股東的變更也在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了登記和備案,本次股權轉讓為合法有效。
根據1111年8月1日XXX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X會驗(11)231號《驗資報告》,在XXX設立后,曾出現股東XXX食品化工聯合公司于1111年全額抽回其出資的50萬元的情況;在本次股權轉讓中,受讓方XXX已將其50萬元的轉讓款作為出資匯入XXX,頂替原股東XXX食品化工聯合公司在XXX的50萬元出資。
1.2.2 2110年股權轉讓
(1)經XXX2110年1月2日股東會決議同意,XXX的股東XXX先生將其持有的11%股權,XXX男士將其持有的10%股權及XXX先生將其持有的10%股權全部轉讓給XXX大頭紡織有限公司。
2110年1月2日,上述股東變更已在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村X區分局完成了變更登記。
(2)本次股權轉讓之后,XXX的股權結構為:股東名稱出資額(萬元)所占比例XXX 000 11%XXX大頭紡織有限公司170 31%合計511 111%
(3)本次股東變更的法律評價
XXX本次股權轉讓行為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續。
1.2.3 XXX現有股東的基本情況
XXX現有股東為以下1名自然人和1位企業法人:
股東名稱出資額(萬元)所占比例
XXX 000 11%
XXX大頭紡織有限公司170 31%
合計511 111%
盡職調查報告9
一、 公司情況簡介
列示公司注冊地、注冊資本、實收資本、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主營業務及主要產品等基本信息。
二、 公司歷史沿革簡介
1、 公司設立及歷史沿革基本情況;
2、 歷次股權變動過程及定價依據;
3、 以圖表形式列示目前股權結構。
三、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
1、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基本情況、經營范圍、主要業務、財務狀況;
2、 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最近兩年內變化情況;
3、 說明公司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業基本情況;
四、 公司業務和產品
1、 公司主要業務及盈利模式介紹,公司生產流程、生產工藝、生產技術介紹;
2、 列示公司主要業務與其他業務的對公司收入及利潤貢獻情況;計算主要產品的'毛利率、貢獻毛利占當期主營業務利潤的比重;
3、 公司業務的地區分布及主要客戶情況;
4、 公司主要資產及核心技術的權屬情況;
5、 公司業務及產品的發展前景表述。
五、 行業狀況和公司行業地位
1、 說明公司所處行業背景、行業政策、行業技術狀況、市場細分、進入壁壘等情況;
2、 說明行業內主要企業及市場份額、變動情況,列示主要競爭對手情況;
3、 詳細說明公司競爭優勢、劣勢,收入盈利、技術水平等重要指標市場排名情況。
六、 同業競爭及關聯交易情況
1、 說明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實際業務范圍、業務性質,客戶對象,與公司產品的可替代性等情況,說明是否構成同業競爭;
2、 說明重大關聯交易情況。
七、 最近兩年及一期主要財務數據
1、 列示公司最近兩年及一期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主要數據,并注明是否經審計;
2、 列示公司各年度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等重要指標,判斷說明公司經營風險和持續經營能力;
3、 簡要分析財務情況,對于財務數據及指標存在異常以及不匹配的,說明原因。
盡職調查報告10
按照部黨組的統一部署,我們先后對天津、河北、江蘇、浙江、廣東等五省市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同時委托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赴江蘇、浙江兩省進行了重點調研,調研工作重點圍繞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場現狀、存在問題、原因及對策進行了分析,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現狀與問題
城鄉結合部是土地交易最活躍的地區之一,具有隱形交易、非法交易量大、交易秩序混亂的基本特征、具體表現在: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總量失控,各類用地交錯、市場交易主體復雜,隱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亂,土地交易形式多、數量大,違法用地和違法交易大量存在等幾方面、
(一)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總量失控
城鄉結合部是城市建設快速擴張的重點地區,該區域土地利用結構中農用土地急劇減少,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已經成為城鄉結合部的主要地類、杭州市城鄉結合部約有70%的土地被農戶個人建房占用,其中濱江區13平方公里的土地只剩1平方公里可用,而這1平方公里土地需安置農民建房的就占了近65%、溫州市歐海區僅1998年,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就達5937畝,其中大部分為集體建設用地、蘇州市城鄉結合部耕地全部轉為建設用地的"無地隊"達58個,加上下屬縣市,"無地隊"多達200多個、佛山市城區總面積為77.8公里,城鄉結合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占近20平方公里,其中,順德市大良鎮城區總面積12.7平方公里,"城中村"占地就達4.3平方公里、
(二)各類用地交錯、市場交易主體復雜
一是多頭供地、土地供應的主體既有城市政府,也有鄉(鎮)、村、村民小組,甚至農民個人、
二是土地利用狀況復雜:國有土地、集體土地混雜,不同主體的集體所有土地(村集體、鄉鎮集體、村民小組)交錯,農用地和建設用地插花,工業生產用地和居住用地互相滲透、城鄉結合部土地使用者和土地利用結構變化速度快,杭州市近十年來,城鄉結合部許多農戶已經不止一次地經歷征地拆遷,搬了建,建了搬,拆遷成本越來越高,政府、開發商和農戶投入也越來越高、
三是經濟成分多元化、溫州市甌海區1998年工業生產總值中,國有、集體、城鄉個體、其它經濟成份所占比例分別為:0.07%、12.12%、33.32%和54.57%、該區遼東村,農戶經商的比例為100%,有企業400多家,其中在自家宅基地上從事作坊生產的一、二百家、四是居民構成復雜、城鄉結合部居住的既有城市居民,又有農村居民,還有大量流動人口、如蘇州郊區,目前總人口為125895人,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65%、城鄉結合部土地交易主體多元化的特征,極大地增加城鄉結合部土地交易管理的復雜程度、
(三)土地交易形式多樣,隱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亂
城鄉結合部既有國有土地交易,又有集體土地交易、集體土地交易形式多樣:
一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直接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江蘇省1999年查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轉讓給開發商用于房地產開發土地478宗,1594畝,每宗地平均面積3.3畝、
二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轉讓、出租、抵押房產形式,連帶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四川省內江市1992年以來,通過各類形式流轉的集體土地14452宗,面積6483畝,平均每宗地0、4畝、
三是農村集體以聯營等方式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實質是農民集體只出地,不參與經營,不負責盈虧,只按年收取地租、廊坊市由村集體以土地入股聯辦企業引起的非農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有906、7畝、四是農村居民以轉讓房產形式,連帶轉讓土地使用權、五是農村出租房屋,引起土地出租、合肥市黃山東西路南部各200米長度的范圍內,分屬常青鄉曙光村和朝陽村民宅,其中曙光村出租房屋56間,朝陽村出租62間,平均月租金30—60元/平方米、兩個行政村20xx多戶村民,90%的居民戶,每戶有3—5間,約40—70平方米的私房出租、在各種交易形式形式中,隱型交易是其共同的特點、溫州的遼東村,全村有10%的農戶私自賣了住宅,而其中在本集體內流轉的只有5%、廊坊市城鄉結合部有70%的農戶私下出租房屋,鄭州市城鄉結合部有90%的農戶私下買賣或出租房屋、
(四)違法用地和違法交易大量存在
1999年遼寧省清理出各類違法用地8005宗,其中: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或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用地的20xx件;農民住宅向城市居民出售或城市居民占用集體土地建住宅的1475件;未經批準擅自將集體土地變為建設用地的1177件;鄉鎮企業因破產、兼并等,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沒有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的744件,幾項合計5413件,占違法用地總數的67.6%、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
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的現狀是長期以來城市建設自發擴展、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不清、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不明、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一)工業化、城市化帶動了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是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的外部推動力
工業的持續、穩定、快速發展,需要相應規模的土地作支撐、城鄉結合部是受城市發展和農村工業化、城市化發展沖擊最大的地區、隨著城市化和工業的外移,民營經濟和個體工商戶的發展,對生產經營、生活場所提出了新的需求、一方面大量的'國有企業、外資企業、鄉鎮企業、私營企業發展,加大了建設用地的需求,使城鎮向外擴張的速度加快;另一方面也帶動了城市第三產業的迅速發展,進一步加劇了建設用地需求、這些快速增長的建設用地需求迅速涌入城鄉結合部,致使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需求急劇增加,其用地特征呈現出:農業用地不斷減少和非農建設用地快速增加,土地供應總量失控、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對于用地者而言,在城鄉結合部取得土地和房屋的成本遠遠低于城區,帶動了用地需求;而對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而言,轉讓、出租土地、房屋獲取的經濟收益又遠遠高于農業收入,在比較利益的驅動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往往樂于把農用土地私自轉為建設用地或建房出售、出租,牟取高額回報、同時,外來人口蜂擁而至,價格低廉的私宅成了他們的安居所在,在一定程度上使農村私宅租賃有愈演愈烈、
(二)集體土地產權不明,權益不清、多頭代表,是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違法交易和隱形交易的內因
當前,集體土地所有權權利設置不完整、權利內容不全以及國家對土地的管理權與土地所有權的界定不清,致使集體所有土地的產權代表不清,集體土地使用權權能與權益不明,從根本上限制了集體對其所擁有的土地所有權行使處分權和收益權、按照新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際上存在三類形式:村農民集體所有、村內兩個以上的集體經濟組織和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實際上,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的產權歸屬并不明確、清晰、由于任何一個農民都不是所有者,而集體經濟組織并無專門機構也不具備獨立的主體資格,村農民集體、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就成為抽象的、空虛的概念、由于具體的土地所有人事實上很難落實,集體土地的權益如何得到保障?集體土地的收益應如何分配?集體成員行使土地所有、使用、經營、收益和處置等權利與責任如何體現?"集體"違法使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應該如何處罰?村長、村委能否代表集體土地的權益、產權?"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會議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如何保障和體現?村民個體對土地的權益如何確認?正是這些基本的問題沒有得到明確,出現了農村集體土地的"多頭"所有者代表,村書記、村長認為自己是代表,處置村集體土地理所當然,村民個人認為就是自己的土地,其他人管不著,甚至部分土地使用者認為自己用的地就是自己的、這種"多頭"代表,又都不代表的狀況,驅動利益各方私自建設、私自處置、隱形交易、違法交易,牟取私利、
(三)土地收益分配機制不合理,是產生城鄉結合部土地問題的直接動因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任何經營行為首先考慮到的步是經濟利益問題、農民在集體土地上從種水稻到種菜,由種菜到建大量廠房、私宅,集體土地由合法到違法利用等,可以說根源就在于土地收益在其間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也就是地租的作用、農用土地收益除上交國家農業稅外,農民實得收益較低,而非農用途收益遠遠高于農業用途收益,比較利益促使農民從心理上愿意變農地為非農地、另一方面,隨著工業化程度越來越高,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僅靠鎮級人民財政收入或有限的國有土地收益返還,完善鎮現狀用地的市政及公共設施,鎮能級政府有相當大的困難、同時,國家建設征用農民集體土地的補償辦法是根據年產值核算,補償標準低,而不是按價補償,農民不愿意國家征地,因此,鄉鎮政府一方面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大力發展工業,招商收資,從而通過增加稅收、勞動力管理費等方式增加財政收入,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違法用地、隱形交易采取默認和縱恿,從而加劇了集體隱形市場的大量存在和違法用地的形成、
(四)政策不明,管理薄弱,加劇了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混亂和隱形交易
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城市國有土地管理的規定及具體操作來說,已相對比較詳盡和完善,但對于城鄉結合部用地,尤其是集體建設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缺乏明確的操作指導,管理力度十分薄弱、如《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房屋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但并未對農民房屋出售、出租的范圍和宅基地的土地權利性質作出明確地界定,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但存量集體建設用地能否流轉、如何流轉,破產、兼并除外的該如何處理又缺乏明確規定、上述這些法律、法規規定的欠缺或不明確,為集體土地所有者、使用者、農戶等各方違法用地、隱形交易、違法交易提供了借口;而對于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而言,由于缺乏明確管理依據,往往采用全面禁止或放任自流,城鄉結合部恰恰成了管理的禁區或灰色地帶,進一步加劇了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混亂、
三、規范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對策與建議
隨著新《土地管理法》的頒布實施,耕地保護國策得以法制化,建設占用農用地的成本和難度加大,各地開始注重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的調整和管理,以此解決城市建設對土地的需求、
各地在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場管理上進行多方面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進展:
開展城鄉結合部集體建設用地整治和流轉試點、杭州市以"兩進"推進"一化",即"農戶進公寓小區"(在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內取消農民個人建房,由政府主導,企業化運作,統一建住宅小區,城市用地范圍外則取消單家獨院建房,實行多家集中聯建),"鄉鎮企業進工業園區","推進城鄉結合部城市化進程"、蘇州市出臺了《蘇州市農村集體存量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對城市規劃區、縣城鎮及省以上開發區范圍外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經依法批準后,可以依法流轉、湖州市結合鄉鎮企業轉制,在明晰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前提下,規范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唐山市和秦皇島市對"城中村"改造出臺了一系列鼓勵政策,鼓勵集體土地所有者、農戶和開發商三方面自愿組合,對"城中村"進行改造,按規劃統一建設住宅小區、
強化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和市場公開、杭州市對城鄉結合部的國有劃撥地入市實施了"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并探討將政府收購儲備范圍擴展到城市內現有集體建設用地、廣東、江蘇等地設立了有形土地市場,要求包括城鄉結合部在內的土地使用權交易進場公開掛牌交易,規范市場、
探討城鄉結合部集體建設用地向國有建設用地轉化、浙江省對部分城市城鄉結合部鄉鎮企業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在土地補償到位、使用者主動申請、所有者同意(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報經省國土資源廳批準后,不再辦理征用手續,直接轉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蘇州市、杭州市等地探討了調整現行征地補償辦法,采用按價征購的辦法轉為國有、
上述這些探索和實踐,為進一步規范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通過調研,我們認為,規范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根本出路是:在嚴格實行用途管制,控制新增建設用地擴張的前提下,進一步明晰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的產權主體和土地權益(所有者、使用者之間的利益關系),區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外,制訂相應的政策,明確管理者、所有者和用地者之間的利益關系,調動各方積極性,采用市場化運作方式,大力開展市地整理和市地置換,通過規范的土地市場實現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的易主(改變所有者、使用者)、易位(改變位置、置換)、易用(改變用途),解決城市建設用地需求、
(一)完善城市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制度、要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科學圈定城市建設用地規模,城市規劃必須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嚴格控制城市發展跨過或繞過城鄉結合部向外盲目擴張、運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和用途管制等手段,嚴格限制新增建設用地供應總量,并采用經濟手段和政策調控措施,提高新增建設用地取得成本,鼓勵用地者利用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
(二)加強土地登記工作,明晰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
加強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制度建設,明確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代表和相應的權益,加快土地登記進度,通過確權和土地登記,分清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和農用土地界限,集體建設用地要明確土地所有者主體及相應的土地使用者,同時結合土地證書年檢,保持城鄉結合部土地登記資料的現勢性、
(三)制度創新,鼓勵流轉,規范管理、區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外,分別制訂政策,規范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管理、
城鄉結合部是城市和相鄰農區的結合部,橫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外,即城鄉結合部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分為"圈內""圈外"兩部分、這兩部分的土地利用方向是不一樣的,"圈內"土地主要是作為城市建設用地;"圈外"土地主要是作為農用土地及少部分集體建設用地、因此,必須區分"圈內""圈外",制訂不同的利用政策和管理對策:
1、對于城鄉結合部屬于"圈內"的部分,其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必須有利于向城市建設用地轉化,即必須納入城市用地統一管理、統一轉用、統一開發、統一供應、
第一,對于已列入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的地區,取消農戶個人建農民住宅和鄉鎮企業建設新占農用地,新增建設用地實行統一轉用、統一開發、統一供應,推行農戶進住宅小區和鄉鎮企業進工業園區、即:"圈內"農戶申請新建住宅的,一律不再批準農戶建住宅,一律進居住小區,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其宅基地指標可折為相應的價款抵扣所購買的商品房價;"圈內"鄉鎮企業建設需要增加建設用地的,一律進工業園區使用國有土地,并在土地出讓金等方面給予優惠、
第二,對于已列入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的存量集體建設用地(農民住宅和鄉鎮企業用地),則應制訂相應政策和措施,結合市地整理、政府收購儲備等工作,采用"轉權讓利"的辦法,鼓勵其轉為國有土地進入市場依法流轉、其中,存量農民住宅用地可結合市地整理,由開發商、所有者、使用者三方面自由組合進行城中村改造,建商住小區,政府在出讓金收取上給予一定的優惠;也可以由政府主導,企業化運作招標建設,對城中村進行改造建現代化小區,建設中各項規費按農村宅基地標準執行,農戶原宅基地和農房折換為相應的價款,以調產權或貨幣安置的辦法進行補償,土地相應轉為國有土地,農戶以調產權方式取得或以成本價方式購買的小區房屋產權歸農戶所有,允許出租,也可比照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對于"圈內"已有鄉鎮企業,鼓勵其向工業小區轉移,符合規劃的,土地補償到位、使用者自愿、所有者同意的,報經政府批準,也可轉為(或征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后依法流轉、
2、對于未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的城鄉結合部土地,即"圈外"土地,在土地利用上,要保證以農用地和少量集體建設用地為主導,即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盤活存量建設用地、
第一,嚴格控制增量建設用地、停止圈外城鄉結合部農戶單家獨院式分散建房,實行多戶連片的集中式建房;鄉鎮企業建設需要新用地的,一律進工業園區建設或利用現有存量建設用地、
第二,圈外符合規劃且經依法批準取得的集體建設用地,在嚴格管理的條件下,應允許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在不改變權利性質的情況下流轉,即"保權讓利促流轉"、具體而言,現有農民集體建設用地可以通過土地置換或建新拆舊等方式,遷村并點,向城鎮和中心村或工業園區集中,建新拆舊中需要短期增加農用地轉用指標的,經批準可以給予一定的周轉指標,封閉運行,到期歸還;農戶向城鎮和中心村集中過程中,原住宅符合規劃的,允許其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其他農戶、對于符合規劃且經依法批準取得的鄉鎮企業用地等其他集體建設用地,在明確所有者主體的前提下,所有者可將一定年期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以讓渡、租賃或以作價出資(入股)方式提供給使用者使用(類似國有土地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入股),在使用年期內,使用者在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土地收益主要歸土地所有者、集體建設用地不適用于舉辦娛樂或高檔房地產開發項目;流轉的最高年限不得突破國有土地的最高年限、
(四)完善相關配套措施,規范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城鄉結合部非法土地交易和隱形土地交易大量存在,因此必須采取措施,提高土地市場的公開性、當前主要應抓好以下幾項配套制度:
1、積極設立公開的土地市場,為城鄉結合部的土地交易提供公開掛牌交易的場所,以提高交易機會,降低交易成本,規范交易行為;
2、建立和完善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將政府土地收購儲備的范圍擴大到城鄉結合部的國有和集體建設用地;
3、建立土地登記可查詢制度和信息公布制度,為使用者、投資者提供現勢土地登記信息和土地市場信息資料;
4、完善土地證書查驗制度,土地證書查驗的重點地區是城鄉結合部,重點查驗各類非法交易、隱形交易和擅自改變用途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五)當前急需要做的幾項工作
1、盡快研究明確集體土地權益,并結合土地變更登記和土地證書查驗,摸清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現狀,對非法用地隱形交易和擅自改變用途的行為進行清理,明確城鄉結合部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
2、總結各地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試點經驗,抓緊出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辦法》,規范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行為、
3、抓緊研究出臺市地整理、置換的政策,鼓勵城鄉結合部按規劃調整用地結構和集約用地、
4、對城鄉結合部農民建房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出臺相應的規范和整治政策、
盡職調查報告11
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又稱謹慎性調查,一般是交易雙方達成初步合作意向,經協商一致后,對交易標的及其他有關的事項進行現場調查、資料分析等一系列活動。盡職調查的形式多樣,主要有法律盡職調查、財物盡職調查、稅務盡職調查、商業盡職調查、環境盡職調查和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等。盡職調查的目的在于交易者能互通有無,掌握全面、真實的信息,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簡單來說就是以“先小人,后君子”的方式確保交易雙方的利益。
在不良資產處置業務中,盡職調查是最基礎、最關鍵的環節,整個處置工作,包括構建資產池、估值、報價、設計交易方案等都建立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之上。因此需要對盡職調查給予足夠的重視,抓好基礎工作。
不良資產盡職調查的含義和作用
不良資產盡職調查是指在中介機構的參與下,針對擬出售或收購的不良資產,梳理檔案資料、收集相關證據,查找資產的風險點及價值點,形成專業盡職調查報告(法律盡職調查報告、財務盡職調查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的過程。其中中介機構主要是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
根據中國銀監會、財政部頒布并自20xx年11月18日起施行的《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指引》(銀監發[20xx]72號),不良資產剝離(轉讓)方應做好對剝離(轉讓)資產的數據核對、債權(擔保)情況調查、檔案整理、不良資產金融資產形成原因分析等工作;剝離(轉讓)方應想收購方提供剝離(轉讓)資產的清單、現有全部的檔案資料和相應的電子信息數據;剝離(轉讓)方應對己方數據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以及移送檔案資料的完整性作出相應承諾,并協助收購方做好資產接手前的調查工作;收購方應對收購不良金融資產的狀況、權屬關系、市場前景以及收購的可能性等進行調查;收購方應認真核對收購資產的數據、合同、協議、抵債物和抵(質)押物權屬證明文件、涉訴法律文書及其他相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以發起方的`不同,盡職調查分為賣方盡職調查和買方盡職調查。賣方盡調和買方盡調在流程和內容上大致相同,但側重點有所差異,兩者在具體項目中可能會同時存在,但相互獨立。賣方盡職調查能幫助不良資產賣方在掌握資產包真實價值的基礎上,合理設計交易結構,把握談判價格。而不良資產買方盡調則能幫助買方確定合理的報價,同時能為后續資產處置的定價、方式選擇和方案設計等提供必要的支持。
不良資產盡職調查的流程
(一)準備階段
在這一階段主要工作是確定調查資產的范圍,整理、搜集相關檔案資料,確定盡職調查具體方案,如團隊組建、中介機構、時間計劃、路線安排等。
(二)非現場調查階段
非現場調查階段的要在查閱資料檔案,整理填寫盡職調查表,核對信息準確性,建立資產信息數據庫的基礎上,確定關鍵調查問題,并形成之后現場訪談調查提綱。
(三)現場調查階段
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有走訪不良資產各相關方,訪談相關人員,就關注問題進行答疑;現場勘察核實抵質押物及其他有關事物;從工商、稅務、房產、土地、法院等有關部門進行外圍調查;補充完善盡職調查表及信息數據庫內容等。
(四)形成調查結果階段
在分析總結之前兩階段調查、訪談的成果之上,形成調查結論,制作盡職調查報告,并整理存檔調查資料。
(五)補充調查階段
根據盡職調查報告閱讀使用后的反饋情況,或交易談判過程中的實際需求,可能需要對前期調查進行補充完善。
不良資產盡職調查的內容
不良資產盡職調查的內容包括對債權情況的調查、對債務人的調查、對保證人的調查及對抵押物的調查。
(一)對債權情況的調查
主要調查核實債權的本金、利息、期限、保證方式、抵質押方式等基本情況,以及債權的有效性,包括債權債務關系是否成立、是否存在法律瑕疵、是否超過訴訟時效、借款人主體資格是否消滅等。可采取貸款合同、借據、收購明細表、債權轉讓協議等資料檔案相互核對的方式進行核查。
(二)對債務人的調查
對于債務人的調查主要需要掌握的情況有:
1、債務人營業執照、成立文件及工商年檢情況,債務人企業性質、歷史沿革;
2、債務人治理架構、隸屬關系和出資情況;
3、債務人管理層和員工構成情況;
4、債務人所在行業情況、自身技術裝備水平、經營現狀和發展前景;
5、債務人近期經營成果、盈利情況及損益原因;
6、債務人資產負債情況、資產實際使用情況和市場價值;
7、債務人現金流情況、還款能力和還款意愿等。
主要采取工商、法務、稅務部門查詢,財務分析,合同資料核對,資產評估,現場調研,訪談答疑等方式進行調查。
(三)對擔保人的調查
主要內容有保證債權有效性,包括保證是否成立、是否存在法律瑕疵、是否超過對保證期間、保證合同是否有主債權不得轉讓或轉讓附加條件等約定;保證人個數及各自保證份額,保證方式;保證人與債務人的關系;保證人是否有還款記錄等;各保證人主體資格是否消滅;各保證人目前經營狀況、盈利能力、償債能力和意愿,前期洽談情況等。
具體調查方法與債務人調查相似。
(四)對抵押物的調查
調查的主要內容有抵押的有效性,依法辦理登記情況,法律文件的完整性;作為抵押物在權屬上的有效性,是否有重復抵押情況;同一抵押物是否有多個債權人,受償順位情況;抵押物范圍是否明確;抵押物市場價值和抵債變現的可能性;抵押物的類型和目前狀況;處置抵押物可能遇到的問題等。
(五)對質押物的調查
對質押物的調查與抵押物有一定的相似,主要包括質押的有效性,法律文件資料的完整性;質押物的類型和目前狀況;質押物的變現價值情況等。
不良資產盡職調查中應注意的問題
首先,作為基礎性工作,盡職調查要確保填報數據及重要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其次,盡職調查的重點是動態信息,是對涉及資產價值的各個動態要素的綜合評價與反映,要確保多渠道獲取信息,結論能用于找到資產價值點。
再次,對于不同的債務人,盡職調查的重點也不盡一致,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適當進行調整
盡職調查報告12
此盡職調查報告力求通過對企業的歷史數據和文檔、管理人員的背景、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資金風險做一個全面深入的審核,以發現企業的內在價值、判明潛在的缺陷及對上市的可能影響,為上市方案設計做準備。內容包括:
1.企業基本情況:
包括企業改制與設立情況、企業的.歷史沿革、發起人和股東的出資情況、重大股權變動情況、重大重組情況、主要股東情況、員工情況、發行人獨立情況、內部職工股(如有)情況、商業信用情況。重點關注企業改制后經營業績能否連續計算、股東出資是否到位、實際控制人是否發生變化、控股股東是否存在改變的風險、員工持股問題。
2.組織結構與內部控制:
公司章程及其規范運行情況、組織結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運作情況、獨立董事制度及其執行情況、內部控制環境、業務控制、信息系統控制、會計管理控制、內部控制的監督情況。重點關注公司組織結構是否符合上市要求、公司治理是否合規。
3.高管人員:
高管人員任職情況及任職資格、高管人員的經歷及行為操守、高管人員勝任能力和勤勉盡責、高管人員薪酬及兼職情況、報告期內高管人員變動、高管人2/50
員是否具備上市公司高管人員的資格、高管人員持股及其他對外投資情況。重點關注報告期內高管人員變動情況、高管人員兼職情況
4.財務與會計:
財務報告及相關財務資料、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評估報告、內控鑒證報告、財務比率分析、銷售收入、銷售成本與銷售毛利、期間費用、非經常性損益、貨幣資金、應收款項、存貨、對外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投資性房地產、主要債務、資金流量、或有負債、合并報表的范圍、納稅情況、盈利預測。重點關注企業資產權屬問題、是否正確申報納稅、是否存在稅費補交風險、企業盈利是否持續增長、主營業務是否突出、主營業務是否發生重大變化、是否存在行業依賴、是否存在客戶依賴
5.業務與技術:
包括企業所屬行業情況及競爭狀況、采購情況、生產情況、銷售情況、核心技術人員、技術與研發情況。重點關注企業的行業地位、企業的核心技術或業務優勢
6.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
是否存在同業競爭情況、公司關聯方及關聯交易情況。重點關注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實際業務范圍、業務性質、客戶對象、與公司產品的可替代性等情況,判斷是否構成同業競爭。確認公司的關聯方及與聯方業務往來情況,判斷是否構成關聯交易。
7.業務發展目標:
發展戰略、經營理念和經營模式、歷年發展計劃的執行和實現情況、業務發展目標、募集資金投向與未來發展目標的關系。重點關注公司的商業模式是否清晰、發展計劃是否明確
8.募集資金運用:
歷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本次募集資金投向。重點關注本次募投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的產業發展規劃、募投項目擴大的產能可否被消化。
9.風險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項:
風險因素、重大合同、訴訟和擔保情況、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情況、中介機構執業情況。重點關注公司潛在的經營風險、公司訴訟和擔保情況、過往是否有被行政處罰及影響評價
10.上市可行性分析:
對企業上市存在的潛在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議
盡職調查報告13
第一部分 工作底稿
盡職調查應用的主要方法包括查閱、訪談、列席會議、實地調查、信息分析、印證和討論等。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方法都適用于所有的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主承銷商需要根據發行人的行業特征、組織特性、業務特點選擇適當的方法開展盡職調查工作。
盡職調查報告應在收集資料和債券承銷業務盡職調查工作底稿的基礎上撰寫。盡職調查工作底稿按照《**銀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業務盡職調查和注冊材料撰寫工作細則》(招銀發【20xx】446號)要求辦理。盡職調查報告應層次分明、條理清晰、具體明確,突出體現盡職調查的重點及結論,充分反映盡職調查的過程和結果,包括盡職調查的計劃、步驟、時間、內容及結論性意見。
一、盡職調查資料清單
二、調查人員盡職調查聲明
本調查報告的內容是按照**銀行債券承銷業務有關制度、規章和操作規程的求,由(楊**)與(張**)共同對發行申請人、增信方的主體資格、財務狀況以及抵(質)押物的.權屬、狀態進行了全面的調查、核實,取得了相關憑據,并對所取得的資料憑據進行了理性分析與判斷。
本調查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我們沒有隱瞞已經知道的風險因素,申請人及擔保人的實際控制人、高層管理層人員不是我們的關系人。
主辦客戶經理姓名:楊** 協辦人姓名:張**
調查時間:20xx年3月3日
至 20xx年3月17日
第二部分授信調查報告
一、業務往來與合作情況
1.簡述客戶關系建立歷史
客戶上門、我行開發、他人介紹等;與我行人員有無特殊關系。
申請人為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薦客戶,20xx年**月**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發上
證債備字【20xx】***號文《接受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備案通知書》,擬以非公開方式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30000萬元人民幣,自通知書出具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申請人為我分行轄內企業,浙商證券作為承銷商向我行推薦認購該筆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申請人與我行人員無特殊關系。
2. 客戶授信要求及我行預計收益
3.申請人及其關聯企業在我行授信歷史
申請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我行的授信歷史、目前有效的授信內容和審批條件,以及授信使用情況。如果是集團客戶,應說明集團客戶在我行的總體授信情況,以及額度切分情況。
申請人為我行新客戶,無授信歷史。
盡職調查報告14
一、 前期工作的主要內容
本所律師主要采用了下述方法進行盡職調查:
l 查閱有關文件、資料與信息(公司提供的改制文件、公司內部文件等);
l 與公司主要領導和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訪談(前期進行的僅是初步了解調查線索的口頭訪談,在綜合評價其他調查信息的基礎上將對相關人員做一次綜合性訪談,并形成正式的訪談筆錄);
l 向有關部門調取或查閱登記資料(如工商、房產、土地等);
l 考慮相關法律、政策、程序及實際操作。
經過前期的調查,本所律師取得了大量的一手資料和信息,我們對于與項目并購有關的法律問題和障礙有了初步的判斷,目前訪談和現有資料審閱工作基本完成,但尚有部分細節資料需要近一步的核實與調取,并需要資產評估報告作為參考依據。
在此時,我們知悉委托人與公司在收購方案的模式和具體操作方式、范圍上尚有部分問題存在分歧,且尚未簽署《資產轉讓框架協議》。為避免進行無謂的工作,我們暫停了調查工作,等待委托人確定本次資產并購項目的最終方式,以明確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二、 初步判斷與結論
根據初步調查所獲取的資料和信息,本所律師對東良公司的情況作出初步判斷如下:
1、 東良公司的延續以及改制工作程序基本合法,不會對并購產生大的不利影響;
2、 東良公司原各下屬子公司(糧庫)的破產程序合法,不會對并購產生不利影響;
3、 東良公司的.主要資產的取得從程序上基本合法,但可對應性較差且部分資產沒有產權完整的取得手續(需參考評估報告),但此類問題可通過后續工作加以解決(東良公司承諾不存在其他權利人);
4、 東良公司的土地使用權狀況與東良公司陳述不甚一致(詳見后文);
5、 東良公司的職工關系等存在一定問題,但按照目前所議定的人員方案,對我方未來影響不大。
初步結論:本次并購具有可行性,但須公主嶺市政府大力支持與配合,且相當多的事項只有政府才能解決。
三、 前期工作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簽約主體
東良公司為國有獨資公司,出資人為公主嶺市政府,公主嶺市糧食局為代表公主嶺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根據相關法律,資產出售的主體仍應當為東良公司,但應經公主嶺市政府(及糧食局)的同意。且鑒于本項目中有大量的事項需要政府的配合(如土地變性、拆遷、稅收優惠),且考慮到其出資人的地位,我們建議將市政府也列為簽約主體之一。
即最終的資產并購協議以三方協議為宜。
(二)資產的取得
東良公司擬出售的資產主要以購買和以物抵債(通過判決)兩種方式從原各子公司處取得,基本合法有效。
但是擬出售資產的對應性較差:房屋產權證無法準確一一對應具體房產,存在大量未登記建筑物(因未來范家屯糧庫的建筑物我方可能拆除,因此政府部門實施行政處罰的可能性不大;其余糧庫的未登記建筑物因處于非主要城鎮,因此政府應當不會加以處罰)、設施,資產清單與資產實物無法對應。不排除某些資產日后發生糾紛的可能,但主要資產應當不會發生,且相關第三方可能也無法舉證,主張權利。
關于資產的價值、盤點情況,應以評估報告為準。
初步結論:資產處置尚未發現重大法律障礙,應能實現我方交易目的。
(三)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存在兩個問題:
1、位于響水糧庫、范家屯糧庫、朝陽坡糧庫、雙城堡糧庫的土地使用權已被公主嶺市政府收回。
由于該四處糧庫原為國有獨資公司,土地使用權均為劃撥土地。在破產過程中,公主嶺市國土資源局依法收回了劃撥土地使用權,即理論上只有建筑物所屬的土地為東糧集團所有。
故土地使用權需要直接從市政府處出讓取得,按照目前同政府口頭談判的情況看,政府同意出讓,價格按照國家定價,并以其他方式部分返還(需在下一步與政府確認),應無法律障礙。
2、范家屯第一糧庫的土地使用權因訴訟案件牽連,現有萬余平方米處于查封狀態。具體處理方式應視訴訟的情況決定,但對未來影響應能解決(在價格上調整)。
(四)雙城堡糧庫范圍內有屬于第三方的房產
雙城堡糧庫所屬場地范圍內有七處房產,已賣與第三方所有,可能影響到日后的場地管理與使用,但面積僅為數百平米。
(五)勞動方面
1、部分人員未繳社會保險,且還存在繳費記錄與實際人員不符的情況,可能為后續的繳費帶來一定困難。
2、勞動合同簽署不規范,工資標準和工時標準存在問題。
建議東良公司與原有人員解除勞動合同后,由新公司重新與相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避免糾紛,對未來新公司影響不大。
(六)未來需要政府處理的事項
1、拆遷
關于委托人規劃中的未來拆遷工作,跟據當前的法律實踐,我們建議最好由政府牽頭進行土地收儲為宜,如此方能降低拆遷難度和成本。
2、規劃調整
委托人的擬投資項目需要大量的建設用地,所需的規劃變更幅度較大,需政府協調。
3、稅收、規費等優惠政策
4、各項扶持資金的撥付
盡職調查報告15
一、盡職調查與法律盡職調查
(一)為什么要做盡職調查?
孫子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盡職調查就是通過對商業伙伴或交易對方進行調查,收集與擬議交易的關鍵問題相關的信息,從而達到了解商業伙伴和交易對方的目的,發現其業務上的優勢和弱點,找出其現存和潛在的各種重大問題和影響交易的重要因素,以便為作出是否與之進行擬議的合作或交易的決定以及討價還價甚至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計劃提供依據和基礎。
(二)盡職調查的種類
1、從盡職調查的內容劃分,可以分為以下種類的盡職調查:
(1)業務(客戶/投資銀行)
(2)財務稅務(會計師)
(3)法律(律師事務所)
(4)其他專業(包括但不限于環境保護、勞動人事、工程等方面)
是否需要特定的其他專業的盡職調查需要視目標公司所處的行業或者客戶的要求而定。比如,如果目標公司為生產型企業,涉及環保問題,則客戶可能需要聘請獨立的環境技術機構做環保盡職調查;而如果目標公司為歷史悠久的大型國有企業,其員工結構復雜、人數眾多并且有復雜的歷史遺留的勞動問題,客戶或許會聘請專業的獨立勞動人事問題專家就勞動人事問題進行獨立調查并提供咨詢。
2、從客戶擬議的交易類型劃分,可以主要分為以下種類的盡職調查:
(1)兼并收購
(2)證券首次公開發行
(3)金融機構貸款
(4)重組、重大資產轉讓等方面
了解擬議交易的類型,有助于律師明確法律盡職調查的方向和范圍。此外,就不同類型的交易,客戶對法律盡職調查的要求也可能不同。
3、從代表客戶類型劃分,可以分為:
(1)投資人對目標公司的盡職調查
(2)目標公司對投資人的盡職調查
當然,對盡職調查也可以有其他類型的分類,比如針對目標公司所處行業的類別而分: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電信運營企業、鋼鐵生產企業、藥品生產企業、金融機構等的盡職調查。
(三)法律盡職調查
法律盡職調查就是律師接受客戶聘請,對目標公司進行法律方面的調查摸底,以幫助客戶了解目標公司設立與存續、股權結構和公司治理、資產和權益的權屬與限制、業務運營、守法合規等方面的法律狀態,發現、分析評估目標公司存在的各方面的法律問題,揭示或提示擬議交易相關的相關法律風險,為客戶判斷擬議交易是否可以繼續進行提供依據,對目標公司存在的相關法律問題向客戶提出解決方案或補救措施,為交易結構、收購價格、先決條件、交割后的義務以及交易各方的其他義務等之確定、商業計劃與交易進程的調整,向客戶提供法律上的依據和支持。
二、法律盡職調查的階段和方式
(一)階段
1、競標階段的盡職調查
有些盡職調查需要在競標階段開展。買方將基于該等盡職調查的結果決定是否做這個交易及交易價格如何。在競標階段,目標公司往往會要求投資人/買方作出一些承諾。比如某外國金融機構人股中國某金融機構的項目,目標公司就明確要求外國金融機構作出排他性的不競爭承諾,否則不會考慮接受其進行投資,這樣投標人在投標書中一定要包含相應的內容。在此情況下,在進行法律盡職調查的時候,律師就要考慮到客戶應當在什么范圍內作出排他的不競爭承諾。經了解,該中國金融機構的經營范圍非常廣,除商業銀行的一般存貸款、中間業務外,還包括信用卡業務等方面,這樣律師就要考慮目標公司要求該外國金融機構作出的排他性的非競爭承諾到底應當限于哪些方面。如果投資人/買方對其全部經營范圍均作出排他性的非競爭承諾,則承諾范圍過于寬泛,對買方將來在中國進一步的業務擴展以及和中國其他金融機構的合作會有非常大的不利影響。
2、投資意向書/諒解備忘錄簽訂后的盡職調查
更多的盡職調查常見于投資意向書或諒解備忘錄簽訂后。在這個階段的盡職調查的重點與競標階段盡職調查的重點有所不同。投資意向書或諒解備忘錄簽訂的時候往往價格已經初步確定,這個階段的法律盡職調查的目標需要重點考慮影響交易價格的因素是否發生變化或
改變,應當主要考慮重大資產的權屬是否存在任何瑕疵或其使用有重大不利的限制(只能用于商業而非工業用途;是否屬于被抵押資產;或依照相關產業政策應被淘汰的固定資產);或資產本身因不可抗力而損壞或滅失導致資產價值降低;目標公司所稱的不動產實際上是從其關聯公司租賃取得或無償使用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用地違反立項批復或未取得政府批準等,以及解決問題的辦法和相關的程序與成本。當然,這個階段的盡職調查還應當注重為客戶提供防范和減低潛在法律風險、解決發現的法律問題的步驟與程序。
3、分階段進行的盡職調查
有的盡職調查是分階段進行的。為節省成本費用或追于時間壓力,最初階段投資人/買家可能僅僅希望對目標公司一定范圍內的情況和事項進行有限的盡職調查,比如限于公司設立和存續的基本情況(股東結構、營業范圍、經營期限、業務許可)、重大資產和合同、有無訴訟/仲裁等,而在確定了在這些方面不存在重大問題,有意進一步洽談有關交易的前提下才決定進行全面、深入的盡職調查。在分階段盡職調查的最初階段,律師可以為客戶確定法律盡職調查的范圍提供咨詢意見。
由于客戶進行最初階段的`盡職調查的目的是查明其所關心的目標公司的重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問題,在這個階段盡職調查時,律師就必須在有限的時間內抓住最核心和關鍵的問題,并提出建議。在文件提供不全的情況下,應向客戶建議進行更全面的盡職調查。
(二)方式
法律盡職調查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方式:
1、審閱資料室文件
目標公司會將文件資料集中放置于其建立的資料室中供投資人/并購方審查。個別的時候,也有把文件資料發到投資人/并購方或其律師辦公場所的情形。
2、現場調查
投資人/并購方及其中介機構到目標公司做現場盡職調查。目標公司會將文件資料放在專
門的資料室,并會應投資人/并購方要求指定相關的聯系人,協調安排補充文件的提供、管理層訪談、負責調查問題的解答和說明的人士,甚至協調安排投資人/并購方與相關政府部門的溝通。
現場調查對律師的法律功底和判斷力的要求很高。很多時候,投資人/并購方并不要求律師寫長篇大論的報告,而是要求律師在第一時間向其匯報其所發現的重大問題,這在競標階段的盡職調查中尤為多見。律師開進目標公司的現場開始審閱文件后,客戶可能每天晚上都會要求所有的中介機構提出問題,這種方式的調查工作的節奏非常快,律師需要盡可能快地找到關鍵或主要問題,在每次會議中都能提出最有價值的觀點。
現場調查之所以最考驗律師的功底,還在于很多時候目標公司不允許投資人/并購方的律師將文件從文件室帶走,甚至在個別調查項目中不允許文件摘抄或審閱。比如,在某個鋼鐵項目的調查中,投資人/并購方需要了解目標公司的主要生產用地的權屬,而目標公司拒絕提供土地管理部門的用地文件,而僅同意將文件的部分內容讀給投資人及其律師。又如,在對金融機構進行的盡職調查中,由于會涉及金融機構的很多問題(如不良資產率等),目標公司往往很不愿意提供監管報告。不過,在盡職調查的過程中,文件資料的摘錄固然必要,更重要的是律師對問題的分析與判斷。
基于項目或交易的特點或需要,有的投資人可能僅僅要求其律師對有限范圍內的事項做盡職調查或者首先就其關心的問題展開盡職調查。律師應當在客戶要求的范圍內進行調查工作,如果在調查過程中發現調查范圍之外事項對擬議交易有重大影響,需要進行調查,律師則應當與客戶及時溝通,在取得客戶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進行該項調查。
三、法律盡職調查的一般范圍和主要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這一部分著重于對目標公司的沿革(即設立、變更以及存續)、股權結構、公司治理、對外投資、目標公司是否取得法律所要求的相關資質、許可、執照,是否符合相關行業監管要求等方面的盡職調查。
(二)公司資產(包括知識產權)情況
這一部分的重點在于查清目標公司資產的權屬狀況,是否存在瑕疵或爭議,是否存在征用、查封、扣押、擔保或其他第三人的權益,對其使用或處置有無法律或其他方面的限制或障礙等,以及有關資產的取得、租賃、轉讓的相關合同、協議或安排的合法性。就不動產而言,還應特別關注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用地取得和規劃、項目建設、竣工驗收和預售、銷售等
問題。關于知識產權的法律盡職調查,則除其權屬及權利限制、許可范圍和轉讓限制、權利期限、保密和不競爭義務等問題之外,律師還應關注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合作等方面協議的條款內容。
(三)公司重大合同情況
本部分的法律盡職調查涉及目標公司的重大業務合同(如采購合同、供貨合同、長期供應合同、經銷協議、特許經營協議、倉儲合同、運輸協議、服務合同)、債權債務合同與各類擔保合同、關聯交易合同、重大資產/股權轉讓或處置的合同或安排、不競爭協議、進出口合同、戰略合作協議、合資合同、聯營協議、投資協議、保密協議、工程承包合同、市場分配協議、保險合同等。需要注意的是,處于不同行業領域的企業,其業務合同的類型也是不盡相同的。
(四)勞動管理
律師應審查目標公司各類勞動合同模板(包括臨時及正式員工聘用合同)、員工保密與不競爭合同,與高管簽訂的聘用協議,所有適用的社會保險的投保和繳納是否合規,有無懸而未決的勞動爭議、停工、罷工、因工傷亡、向勞動管理部門的投訴,勞動部門的處罰或整改要求,員工手冊和其他勞動管理制度或規則等。
(五)環境保護
本部分的調查工作應當關注目標公司是否取得環境影。向評價文件及其內容,是否取得有關的環境許可證(如排污許可證),其環保設施設備是否通過驗收,是否按時、足額繳納排污費,是否存在超標排放和不合要求處置固體廢物的情況等。
(六)稅務
大多數情況下,會計師事務所的稅務部門會負責調查目標公司的稅務問題。法律盡職調查要么不包括這一部分的內容,要么僅限于調查目標公司是否做稅務登記、相關稅務部門或海關是否發出欠稅通知、欠稅罰單和補繳通知,有關滯納金或罰金是否逾期未繳等。
(七)訴訟/仲裁
在本部分的法律盡職調查中,律師應當重點調查目標公司是否在中國境內外有未決的任何重大訴訟、仲裁、行政復議,是否有可能引起上述程序的任何重大違法或違約行為,是否有尚未執行完畢的仲裁機構、法院及行政機關所作的裁決、判決、裁定及決定、調解書等。如有,其內容為何;有無達成和解協議、支付協議,其內容為何。
四、法律盡職調查中律師的作用和職責
下文將以并購項目的調查為例。
(一)并購方律師的職責
(1)根據法律盡職調查的范圍、時間和目標公司的實際情況組織成立法律盡職調查團隊。
(2)了解擬議交易或項目的類型、結構和商業目的,審閱擬議交易各方所簽訂的意向書或諒解備忘錄或其他意向性文件,草擬和發出法律盡職調查文件清單。
(3)認真審查目標公司提供的文件,就其中缺頁不全部分、尚未提供的文件和文件審查過程中需要進一步核查的內容向目標公司發出補充文件清單及/或問卷。
(4)掌握法律盡職調查工作的節奏,確定應當著重調查的重點問題,有目的地審閱文件。如果規定的盡職調查時間偏緊,文件資料量大,并購方律師需要考慮是否需增加人手,或者優先把發現的重要問題報告客戶,而在之后的合理時間內完成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撰寫。如果目標公司文件提供進程緩慢或過于拖沓,并購方律師則應當及時告知客戶,以便通過客戶向目標公司施壓,相應延長調查時間或促使加快文件提供進程。律師未能把握好盡職調查的節奏,可能會延緩相關各方洽談交易的進程,甚至導致客戶因此而喪失對目標公司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的時機,不得已而退出交易。
(5)做必要的文件摘要。在進行盡職調查的過程中,律師的作用并非是抄寫員、記錄員,將所有他看到文件資料、聽到的信息不加選擇地統統抄寫或記錄下來就算完成了調查。倘若如此,這種調查對客戶而言無疑可能造成極大的成本浪費,并且不能有效地協助客戶發現問題的主次,辨明風險的大小,為客戶提供有價值的服務成果,相反會暴露出律師在此方面缺乏經驗。所以說,文件摘要的好壞也是檢驗律師是否有好的判斷力的一個重要方面。律師在做文件摘要之前應當首先審閱有關文件資料,判斷哪些是重要內容和問題,然后將其記錄或總結下來,而不應當拿到文件就馬上開始盲目地抄錄,忽視了盡職調查應有的作用和目的。當然,律師在這方面的判斷力并不是生來就有和可以一蹴而就的,需要在做項目和交易的過程中不間斷地學習和總結經驗。在下文“如何審查目標公司提供的文件”,將會討論在法律盡職調查過程中如何把握“重要性”原則。
(6)與各方進行及時、有效的溝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與客戶溝通。律師應當與客戶及時溝通,以了解客戶的要求和交易目的,并就目標公司在法律盡職調查方面的配合情況以及律師所發現有有關目標公司的階段性的重大問題向客戶匯報。
與目標公司人員溝通。幫助目標公司人員理解盡職調查清單和問卷的內容,并就文件資料存在的相互矛盾之處或無法相互印證的問題和情況等與其溝通。
與政府部門溝通。就目標公司的項目立項、用地、稅務、設立審批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在法律規定并非明確的情況下,與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官員進行溝通往往有助于有關問題的解釋和澄清。
與其他中介機構溝通。在現場盡職調查的進行過程中,常常是幾個中介機構同時在進行調查或其各自的調查工作在時間上有部分重疊,通過彼此交換信息可以印證某些法律問題是否存在,同時避免因向各中介機構提供材料信息的分散或不同而漏掉重要問題或者無法判斷問題的嚴重程度。例如,僅僅審查業務合同條文本身,律師可能無法判斷含有金錢支付義務條款的合同之履行情況,而會計師通過查賬即可發現有關合同項下的付款狀況,有無到期應付未付的款項。又如,目標公司存在欠繳社會保險費或因逾期繳稅被科以罰金的情形,而判斷其欠費嚴重程度或確認是否已繳納罰金也需要與會計師相互溝通,通過彼此交換信息來印證這些問題是否存在。再比如,與獨立進行環境保護問題調查的機構進行溝通,則可以了解到該機構通過實地調查發現了目標公司在某處設有廢物填埋場或存在嚴重的水污染,而這在目標公司提供的文件資料中卻未予提及或者語焉不詳。這樣,律師就可以為客戶分析由此而引發的環保方面的法律責任問題。
(7)起草法律盡職調查報告與報告摘要。法律盡職調查完成之后,律師需要將有關工作成果以書面的形式記載下來,撰寫成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和報告摘要向客戶匯報。
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應當包括對公司基本情況(設立及沿革、股權結構和管理結構、對外投資等方面)、經營許可和合法合規性、各類業務和融資合同/安排、關聯交易、公司資產(動產和不動產、知識產權)、環保、勞動、訴訟仲裁等方面的盡職調查情況的匯總,列出發現的法律問題,但是,這只是報告內容的第一步。由于客戶通常并非法律專業人士,無法對所發現的法律問題所產生的風險進行法律上的評估,因此,律師還應當在盡職調查報告中做簡單扼要的法律分析,以使客戶了解相關問題的法律后果,提示和分析潛在的法律風險,繼而評估最終其對交易或客戶的影響,并指出有無解決辦法以及相關的成本如何。
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動輒幾十頁甚或上百頁,如果需要進行盡職調查的公司有幾十家,且其情況復雜、歷史悠久、涉及各種所有制或企業形式,盡職調查報告的篇幅還會更長。作為并購方的管理層通常沒有時間通讀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因而在這種情況下,律師就需要將重要或關鍵的法律問題總結和提煉出來,做成報告摘要(也稱重要法律問題清單或概要),以滿足客戶管理層的要求。
(8)與客戶討論所發現的法律問題。在盡職調查的不同階段,律師都有可能需要與客戶討論所發現的重大問題。即便是出具了重大法律問題清單或調查報告,客戶仍可能需要就其中的問題與律師進行討論。
(二)目標公司律師的職責
并購項目中,有越來越多的目標公司在法律盡職調查階段開始聘請外部律師協助其配合并購方的盡職調查工作。律師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協助目標公司配合收購方進行的法律盡職調查工作:
(1)保密。在盡職調查過程中,目標公司將向并購方提供形形色色的有關其業務、財務、技術、工程、法律、環保等方面的文件資料和其他信息,而其中很多部分的內容屬于目標公司的商業和技術機密或尚未公開的信息,而并購方完成法律盡職調查并不當然意味著并購交易必然會完成。為了防止屬于目標公司商業技術機密的資料或信息被披露或泄露給其競爭者或者不當公開,目標公司的律師應當要求并購方及其顧問簽署保密協議,對目標公司在盡職調查期間提供的商業技術機密的資料或信息予以保密。
(2)與并購方和/或其律師仔細磋商法律盡職調查的范圍和相關文件資料提供、進場調查以及結束盡職調查的時間安排。
(3)根據并購方發出的法律盡職調查清單的要求,協助目標公司收集、整理并購方所要求的相關文件,并記錄向調查方提供的全部法律文件。
(4)在目標公司將文件交付并購方及其律師之前,審查相關文件,核查有無超出已經確定的法律盡職調查范圍的文件資料或信息。需要提請注意的是,目標公司律師不應故意隱瞞或將屬于法律盡職調查范圍的文件資料或信息因其可能對目標公司不利而扣留而不予提供。這樣做將可能給目標公司帶來消極影響,因為如果在法律盡職調查期間目標公司向并購方披露對其不利的信息,而并購方知悉該等資料或信息之后仍然決定完成擬議的交易,則并購方
以后將不能以目標公司存在該等瑕疵而主張撤銷擬議的交易。而如果目標公司當時未做相關披露卻被收購方后來發現,則收購方將有權根據該等事件影響的程度情況決定是否完成擬議交易的交割或向目標公司索賠。
(5)協助制定文件資料室的管理規則。建立調查人員出入和資料借閱管理制度,防止集中于資料室的文件資料被擅自拿出、散失和失密,防止與項目/交易以及調查無關人員進入資料室。
(6)協調安排并購方調查人員與目標公司管理層人員的溝通和訪談,管理法律盡職調查進程,防止不必要或未經許可的拖延。
對盡職調查程序管理不善,可能致使并購方懷疑目標公司有意掩蓋問題、在信息披露方面不夠誠信、對推進交易的進程缺乏誠意,甚至可能致使并購方因此退出交易。
五、法律盡職調查前的準備工作
律師在做法律盡職調查之前,應當做好以下準備工作:了解交易類型和客戶的商業目的和法律盡職調查的范圍,明確法律盡職調查所處的階段和法律盡職調查的方式。在客戶提供的有關目標公司的背景材料非常有限的情況下,可以花一些時間上google或百度網搜索目標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設立存續情況、行業背景、特別是行業研究報告,因為行業研究報告往往能夠披露同行業企業通常會存在哪些問題。這樣就能有準備而戰,即使還沒有看法律盡職調查數據庫的文件,也能提出一些問題。另外,律師也可以通過把握公司類型、公司規模、行業特點,對可能涉及的典型性問題作出大致方向性判斷,比如礦業企業,要先了解礦的類型、是禁止開采還是限制開采、獲得采礦許可證要經過哪些程序、礦的儲量(小型/中型/大型的礦分別適用什么樣的審批層級);如有外資成分,則須研究該種礦的開采是否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資。同時,律師還可通過了解類似規模和業務類型的公司的運營對典型性問題進行初步分析。
六、如何審查目標公司提供的文件
下文以公司文件為例。
(一)如何審查公司基本文件
1、審閱公司基本文件的目的
公司基本文件很重要,有提綱挈領的作用。審閱公司文件的目的(通常也是得出結論的方面)如下:
確定其是否合法設立、依法存續、出資到位;
確定是否存在可能影響其設立有效性及存續的因素;
確定其股權結構及可能影響股權結構的因素;
關注某些文件(如章程、股東間協議、委托持股安排等)的特別條款
設置及賦予的特別權利,以及對擬議交易可能的影響;
了解公司所屬行業和經營范圍,以便核實公司是否屬于特種行業,需要取得特殊的營業許可或具備特殊的資質;
整理必要的公司信息以供其他方面的分析。
公司基本信息的整理是很關鍵的,律師需要對文件進行歸納分類,并分清主次,向客戶提供最重要的信息。比如一個集團公司有幾十家子公司,就要區分哪些是最主要的控股/參股公司并將其作為重點,制作一個體現主要控股/參股公司持股情況的框架圖,便于讓客戶在第一時間清晰地了解公司的股權結構。
初年級律師在審查公司文件時由于經驗不足,怕遺漏掉重要信息,所以于脆照單全收。但應注意,文件的摘要并不等于簡單的照抄,實際上過多的摘抄只會使重點問題不突出。律師在實踐中應當注意學習如何把握擬議交易的核心問題,并在此基礎上進行有效的摘抄。
另外,初年級律師往往陷于盲目地、機械地摘抄文件的內容,拿到調查文件還沒有通篇審查就開始摘抄,而將法律盡職調查的目的拋在了腦后,忽略了或看不到這些文件中的信息所隱含的重要問題。例如,在股權并購項目中,假如客戶希望控股一家公司,而目標公司情況比較復雜,有許多小股東(包括自然人股東),那么在審閱章程的時候就要關注其中有關小股東保護的條款,更重要的還要看法律上保護小股東的規定,必要時應把有關法律中所有相關規定在正文中引用或做成附件附在正文之后。此外,如果股權過于分散,擬議交易的達成將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小股東的同意,律師應當就此提醒客戶,考慮采取一些可行辦法以減少不確定性。
在法律盡職調查中,律師一定要對一些特別的問題保持高度的敏感,因為這些特別的問題有可能會對交易結構有影響。有的公司文件(如章程、股東間協議、委托持股安排等)常常包含某些特別條款設置及賦予的特別權利。例如,有一個目標公司為鋼鐵企業,該企業是從國有改制為民營企業的,其股權結構相對比較復雜,表面上的自然人股東只有四個人,而這四個人分別代表了幾百個自然人來持有股份(A代表技術人員、B代表管理人員、C、D分別代表其他人員),這種情況在一般的交易中很少碰到,律師應當對這種問題引起警覺,將其作為法律盡職調查的一個重點,要求目標公司提供進一步的文件(包括委托持股協議等)。同時,找出問題后一定要結合交易結構來分析:如果這些背后的股東聯合起來,對控股股東會很不利,而實際上設計這個結構的最初意圖可能就是為了制約控股股東。再比如,某投資者為私募基金,要投資一個公司,目標公司在此前已經引進過另一個財務投資者,此次為第二輪投資。在第一輪投資時就有一整套的風險投資文件(如章程、投資者權利協議等),那么律
師就應當對第一輪投資的文件做最詳盡的摘要,因為這對客戶而言非常重要。此外,目標公司曾經做過項目融資,有一筆10年期的貸款,貸款協議偏向于貸款人,對借款人非常不利,那么我們就必須把所有的陳述與保證事項都摘出來,因為貸款協議偏向于貸款人,則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范圍肯定很寬(有可能一次沒有支付保險費、一個陳述與保證不真實都會構成違約)。作為后來投資者的律師,一定要了解前一輪交易的性質,并進一步判斷對此次交易會造成何種影響。
在與房地產并購項目有關的盡職調查中,律師對相關問題的敏感性也很重要。比如,律師應當先審查開發商自有物業的建設有沒有發改委頒發的開發項目核準,以及跟開發項目有關的其他許可,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等是否取得。然后應當審查土地使用權以什么方式獲得;如果是出讓取得,就要看當時是協議出讓還是通過招拍掛的方式來出讓;土地的使用條件為何;是否有土地閑置費問題;土地出讓金有無支付憑證;地方性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房地權屬是否不一致是否有擅自改變土地房屋用途的情形等。而對租賃物業而言,律師除了需要審查房地產權證租賃合同外,還要審查租賃合同的合法性、租賃登記問題、房地產出租人的權利能力問題、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和優先續租權問題、租賃場所的用途等。
2、審查公司基本文件
眾所周知,一般公司基本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章程、驗資報告、年檢報告、其他設立證照(如組織機構代碼、統計、海關、外匯、財政、稅務登記證照等)、內部規章制度。有些公司的基本文件在任何盡職調查中均不能被忽略,例如公司章程和營業執照。但是,并非所有的公司文件都需要進行摘錄或進行說明,比如組織機構代碼證,除非確實缺少這些文件或其與公司營業執照不一致且公司無法提出合理理由。
特殊公司文件可能包括批準文件、批準證書、發起人協議、出資協議、合資合同、股權轉讓協議、增資協議、股東協議、投資者權利協議、認股權協議、增資、減資、合并、改制批文、招股說明書、短期融資券/可轉債募集說明書等,不同公司形式和所有制性質的企業的公司文件會有不同。
在不同的交易中,不同文件的重要性各有差異。如在國有企業改制為民營企業的情形下,改制的批文、資產評估報告、改制方案,甚至政府會議紀要都是非常重要的,應當注意審查、發現隱藏的潛在風險或歷史遺留問題(特別是對那些成立年限較長的企業更要高度注意),比如改制的法律程序存在瑕疵、國有資產不當處置等問題。律師在做此類盡職調查時,一定要保持足夠的敏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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