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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科工作職能及工作總結
仲裁科工作職能及工作總結仲裁科的工作職能為,綜合管理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工作;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制度和政策,規劃全區勞動人事調解仲裁體系,推進仲裁工作和隊伍規范化建設,負責全區專、兼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的年度培訓和調解員的業務培訓;指導用人單位依法規范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立勞動人事爭議預防機制,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合同(聘用合同)鑒證服務;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協調處理區內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承擔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日常工作。
仲裁科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嚴格辦案程序,加大調解力度,自2012年至今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99起,結案96起,結案率為97%。在結案的97起案件中,調解結案及經調解后當事人撤訴案件共38起,調解結案率為38%,同比去年上升8%,進一步緩解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對立情緒及引發其他連鎖反應的可能,將雙方由針鋒相對、互不相讓化解為互諒互讓、握手言和。為轄區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規定,仲裁科在區一鄉兩鎮六個辦事處勞動保障所建立了勞動爭議調解中心,在轄區40余家企業建立了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并將部分調解員送至省廳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調解知識。基本完成了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處理網絡的建設,并加強了調解員工作能力,(m.baimashangsha.com)為進一步預防勞動爭議發生,及時、主動化解勞動糾紛,構建轄區和諧穩定勞動關系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近兩年來,仲裁科共為60余家企業5000余份新簽、續簽勞動合同提供了鑒證服務,糾正了含有違法無效條款的勞動合同900余份,并向相關企業出具了《勞動合同鑒證意見、建議書》,指導用人單位規范用工行為,加強企業規章制度建設,避免因企業的一些不當用工行為和規章制度的不健全而引發勞動爭議。
及時調解、處理信訪件及12345熱線回復10余起,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溝通協調,化解矛盾,避免了當事人進入仲裁、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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