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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學校體育三年行動計劃
合肥市學校體育三年行動計劃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中發〔2007〕7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 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 發〔2012〕53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深化體教結合的意見》〔皖政辦〔2013〕5號:),進一 步推動合肥市學校體育科學發展,全面保障學生健康成長,結合 我市實際,特制定《合肥市學校體育三年行動計劃〔2013-2015年》〉。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黨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牢固樹立“健康第一” 的理念,圍繞“提升青少年體質、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目標, 以中小學校為重點,以教師隊伍建設為抓手,以基本條件達標為切入點,以重普及、促提高為原則,著眼培養青少年體育興趣、 體育鍛煉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的養成,促進體育與德育、智育、 美育有機融合,不斷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和綜合素質。
二、基本情況
合肥市現轄肥東、肥西、長豐、廬江4個縣,縣級巢湖市,
瑤海、廬陽、蜀山、包河4個行政區,擁有3個國家級開發區和一2一
14個省級開發區,全市總面積1.14萬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52 萬人。截止2012年底,全市有各級各類學校2118所,其中中等 職業學校86所,普通高中113所,普通初中250所,小學964 所,幼兒園698所,特殊教育學校6所,國防教育學校1所;中等及以下學校在校生114.8704萬人,教職工1. 67萬人。
全市中小學基本能按照部頒標準開設體育課,基本開足體育課時。堅持面向全體學生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組織開展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及數據上報工作。積極開展“體育、 藝術2 + 1項目”試點工作和“青少年校園足球”活動。制定下發了《切實保證中小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規定的通知》,督 促全市中小學推進陽光體育運動和課外校外體育活動,積極開展大 課間體育活動,豐富學校大課間活動內容,把體育課、早操、大課間活動、課外體育活動有機結合起來,積極營造“人人踴躍參 加、班班積極組織、校校形成特色”的良好氛圍。
2010年,市政府辦公廳轉發了由市教育局、發改委、財政 局、人社局、衛生局、體育局、團市委、婦聯等8部門聯合制定的《合肥市加強青少年體育衛生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健全 了政府、職能部門統領學校體育工作的機制。堅持組織開展初中 畢業升學體育考試,不斷調整優化測試項目和方式,將體育考試成績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運動與健康”維度的實證材料,并計入升學錄取總分。學校體育工作已作為對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重點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之一。
我市學校體育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總體上看,仍有很多工作需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學校體育仍是教育工作中的薄 弱環節。突出表現在體育工作整體發展水平與教育改革與發展的 要求不相適應,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還沒有完全落實,農村中小學校體育師資、場地、設施和器材等教學資源與《國家學校 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準》要求仍有差距,一定程度制約了青 少年學生的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
三、發展目標
力爭到2015年,學校體育工作更加規范,城鄉發展更加均衡;學生體質明顯增強,體能下降的趨勢得到有效遏制;學生體 質健康監測制度更加完善,學校體育評價機制更加完善,體教結 合機制更加健全;青少年體育竟賽活動日趨活躍,優秀體育后備人才不斷涌現。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器材總體達到國家標準, 逐步配齊體育教師,基本形成學校體育持續健康發展的保障機 制。全面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到2015年,普遍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基本要求,達到優秀標準的人數不低 于 20、
四、主要任務
(一)規范體育課程,豐富課外體育活動
1、開足開齊體育課程。創新體育教學方式、優化體育教學過程、提高體育教學質量。體育課時小學1-2年級每周4課時, 小學3-6年級和初中每周3課時,高中每周2課時。大課間活動 因校制宜,自主多樣,全員參與;課外體育活動列入學校日常教學計劃,沒有體育課的當天必須安排課外體育活動;嚴禁擠占體 育課和體育活動時間。積極探索創新體育課與課外體育活動的內 容、方式和載體。
2、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提高課堂教學的質量和效率。落實學生作息制度,保證小學、初中、 高中學生每天在校集中學習時間分別不超過6小時、7小時、8 小時,讓學生有更多的時間、更充沛的精力參加體育鍛煉。
3、精心組織開展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扎實開展“體育與藝術2+1”活動,致力于培養每個學生學會至少兩項終身受益的體育鍛煉項目。
4、開展中小學生體育竟賽活動。市教育局、市體育局共同組織實施年度中小學生竟賽計劃。各級各類學校每年至少舉辦一 次以田徑為主的學校綜合性運動會,因校制宜組織開展體育節(周〕、專項體育竟賽,增設竟技體育項目外的健身、娛樂類運動項目,廣泛吸引學生積極參與陽光體育運動。
5、貫徹落實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關于開展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活動通知》(體群字【2009】54號)精神,打造我市校園足球特色品牌,創建合肥市高中校園足球定點學校,建立完善小學、初中和高中足球聯賽三級聯賽體系,促進青少年學生全面發 展健康成長。
(二)完善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1、中小學生體育學業水平納入中小學生畢業綜合素質評估體系中。將學生日常參加體育活動情況、體育運動能力以及體質 健康狀況等記入學生檔案,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指標及 畢業、升學的重要依據。
2、實施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m.baimashangsha.com)逐步增加初中畢業體育考試成績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中考成績中的權重,探索將學生曰 常體育活動的情況納入體育考試總分之中。
3、將高中學生健康素質納入教育教學綜合評價體系,建立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評價制度,發揮增強青少年體質的積極導向 作用,促進和保證體育課教學,以及早操、課間操和課外活動的 開展,有效促進學校體育工作的開展,發揮學校體育評價的重要作用,豐富高中教育教學評價體系內容,實現857。以上的學生能 達到《標準》及格等級以上目標。
(三)推進青少年體育后備人才培養
1、科學合理規劃傳統項目學校、體育特色學校布局,做好我市體育運動項目小學、初中、高中訓練銜接體系,鼓勵有條件的學校申辦校辦運動隊,體育部門對承擔參賽省級比賽和省運會的校辦運動隊隊員,給予市級訓練單位隊員的同等待遇。
2、完善體育特長生招生政策。按照《關于規范中小學體育特長生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合教【2012】171號)要求,組織 體育特長生的招生工作。建立體育特長生“綠色通道”入學保障 機制;優化全市學校體育項目網絡布局,創建國家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2所以上;國家及省級青少年體育倶樂部10所以上;省 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8所以上、體育專項特色學校2所以上;市 級單項訓練基地10所以上。
(四)加強體育教師隊伍建設
1、落實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運動員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合政辦【2013】11號)要求,多 渠道配齊配強專職體育教師,建立健全體育教師培養體系,到 2015年要對中小學和職業學校體育教師進行一輪培訓。2015年,配齊中小學專職體育教師。
2、完善體育教師保障政策,切實提高體育教師待遇。按照同工同酬、按勞分配原則,科學核定體育教師工作量;將《國家 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與數據上報工作、課外體育活動、體育 竟賽、外出學習培訓、運動隊訓練和管理等納入體育教師工作量和績效考核范疇。保障體育教師在職務評聘、福利待遇、評優表 彰等方面與其他學科教師同等待遇。
(五)加快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建設加大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建設力度,在基層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中統籌規劃學校體育設施,加大對體育設施建設和器材配備的 支持力度,逐步改善中小學校體育設施條件。將農民體育健身工 程、全民健身路徑等公共體育設施安排在中小學校或周邊。2015年,全市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初步達到國家標準;新建學校體育 場地、設施達到或超過國家標準。
(六)大力推動公共體育場館和運動設施開放工作
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在課佘和節假日堅持向學生開放,體育部門管理的體育場地設施和科研設備為學校課外活動、課佘體育 訓練提供便利。全市〔區、縣)公辦中小學校符合開放條件的室 內外體育場所及其配套設施,在確保校園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及滿足體育教學和學生課佘鍛煉需要的前提下,力爭到2013 年底前全部向社會公眾開放。各縣(市〕、區政府將學校體育設 施向社會開放納入當地公共服務體系,將學校體育設施的建設、維修、管理資金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參照市級學校體育設施 向社會開放經費保障辦法,縣(市〕、區政府設立專項經費,保 障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有序運行。體育部門每年從體育彩票公益金中劃撥專項資金資助開放學校添置和更新體育器材。
(七)完善學生體質健康測試制度、學校體育工作評估制度 和年度報告制度
1、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完善中小學校測試及數據上報工作,公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數據,分析、評估學生體質健康狀況。從2013年起,組織開展中小學體 育工作評估,各區、縣級教育部門組織學校開展自評,市級教育 主管部門對評估結果進行復核檢查與認定,評估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2、實行學校體育工作報告和公示制度。重點報告和公示學校體育開課率、陽光體育運動情況、學校體育經費投入、教學條 件改善、教師隊伍建設和學生體質健康狀況和監督電話等。各縣、 區教育主管部門逐級上報本行政區域學校體育工作情況,市教育主管部門對所報情況進行公示,定期通報學校體育工作情況。
(八)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健全學校體育風險管理體系 加強對學校體育安全的指導和監督,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學校體育風險管理機制與校園體育意外傷害事件的應 急機制,形成包括安全教育培訓、活動過程管理、保險賠付等學 校體育風險管理制度,依法妥善處理學校體育意外傷害事故。各學校要制定體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管理責任人,落實安全 責任制。加強對體育場館、設施的維護使用管理,切實保證使用 安全。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與分工
認真履行職責,將學校體育工作納入本級政府年度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導、教育部門牽頭、體育部門參與,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和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教育部門完善相關政策,加強指導 和監管,將體育工作納入各類教育規劃;發展改革部門把提高青 少年身心健康水平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支持學校體育和體教結合工作;財政部門完善支持投入政策,并給予必要傾斜; 體育部門在技術、人才、場地和體育組織建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 度。充分發揮市學校體育工作領導小組的作用,完善各項工作機制,布置、協調、檢查學校體育工作落實與推進。
校長為學校體育工作第一責任人,確保各項工作任務的具體落實。
(二)完善體質健康監測,建立學生體質公告制度
各學校每年分別對所有學生開展一次健康檢查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并以檢查及測試結果為基礎,給每名學生建 立健康檔案。到2015年,學校普遍建有學生體質監測室。建立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結果公告制度,按學生年級、班級、性別等不同類別在學校公布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總體結果,并 向學生家長通報有關情況。加強管理,創造條件,保證學生體質 健康測試工作順利開展。
(三)強化督導檢查,健全學校體育工作獎恁機制
教育督導機構研究制定和實施學校體育工作和體教結合督
導檢查辦法,堅持督政與督學相結合,健全目標考核機制,定期聯合有關部門開展專項督導。
健全學校體育保障機制和工作獎懲機制,加強學校體育工作 績效評估和行政問責。把學校體育、學生體質健康水平和體教結合納入工作考核指標體系,作為教育、體育等有關部門和學校領 導干部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強工作績效評估和行政問責。對 體育工作成績突出的縣區、學校、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持續3年下降的地區和學校,在教育工作評估、評優 評先、學校主要領導的業績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
(四)加強宣傳工作,營造學校體育良好發展環境 認真宣傳學校體育工作和體教結合的政策要求、典型經驗和有效做法,釆取多種方式加強校園體育文化建設,廣泛傳播健康 理念,引導廣大青少年、各級各類學校和全社會樹立科學的教育 觀、人才觀和健康觀,形成珍視健康、熱愛體育、崇尚運動、積極向上的良好氛圍。
合肥市教育局辦公室 2013年9月2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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