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戶籍制度改革給安置工作帶來的影響及對策的調查報告

按照民政部、省、泰州市廳局《關于開展戶籍制度改革對安置工作影響與對策專題調研的通知》要求,近日我們組織力量,采取座談走訪、個別了解、查閱資料等辦法,對戶籍制度改革給安置工作帶來的影響這一專題進行了調查和研究,并就對策和應變措施進行了思考和探索。現將調查情況匯報如下:一、我市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情況為應對“入世”挑戰,引導農民向非農業和城鎮有序轉移,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關系,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促進人口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有序流動,根據江蘇省的統一部署,泰興市從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實施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農業戶口、非農戶口、地方城鎮戶口、自理口糧戶口等各種戶口性質,以實際居住地登記戶口,統稱“居民戶口”,實行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戶籍制度的改革,對推動城鄉經濟協調發展,加速城市化建設步伐,具有積極意義。二、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給優撫安置工作帶來的影響我國改革前的戶籍制度是社會主義建設和計劃經濟時期逐步建立起來的,退役士兵安置方針政策是在農業、非農業這一戶籍制度大框架下制定形成的。戶籍制度改革,沒有“農業戶口”與“非農戶口”之分,這給做好安置工作帶來了不少新情況、新矛盾、新問題。1、給安置工作的思維模式帶來沖擊我國過去戶籍制度已實行50多年,無論是廣大人民群眾,還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都長期習慣于城鎮戶口、農業戶口這種制度思考問題,制定政策,開展工作,即使在逐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仍然如此。退役士兵安置實行“從哪里來,回哪里去”的原則,城鎮戶口由政府實行“按系統分配任務,包干安置”的辦法進行安置,農業戶口的政府不負責安置,只能“從哪里來,回哪里去”。這些政策,退役士兵了解,政府機關熟悉。退役士兵對照政策“對號入座”,政府機關依照政策“定式操作”。戶籍制度改革了,沒有了“農業戶口”與“非農戶口”之分,退役士兵的欲望思維在調整,政府機關的工作思維不適應。2、給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權益提出了新要求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沒有了城鎮戶口、農業戶口之分,市民統稱居民,不少的退役士兵就提出,同為居民,待遇應該均等,農村入伍退役士兵提出,同樣按照法律服兵役,盡義務,但是,城鎮戶口的服役期滿回來,政府安排工作,不安排工作的,享受政府自謀職業補助。因此,他們提出:城鎮戶口、農村戶口退役士兵權益和義務應均等,要統一,不能歧視,一視同仁,不能一個政府兩個政策等。3、給國家安置方針政策帶來挑戰我國現行的優撫安置方針政策是過去長期的歷史時期形成的,它為國家建設、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的調控指導作用,維護退役士兵的合法權益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但是,隨著戶籍制度的改革,過去以“戶口”性質為依據制定的退役士兵安置方針政策面臨新的挑戰。4、給國家、地方財政增大了負擔戶籍制度改革后,如果按照城市居民權益均等的原則,政府勢必要加大財政投入。退役士兵安置補助金,就是重要的一個面。我們泰興全市每年退役士兵約750人左右,城鎮戶口的約300人左右(含轉業士官50人左右)。從2003年開始,我市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實行改革,對城鎮退役士兵全面推行自謀職業為主,安置就業為輔的就業辦法,動員鼓勵城鎮退役士兵、轉業士官積極自謀職業,政府發給自謀職業補助金。對農村退役士兵發給2000元的生產生活補助。2003年共發放一次性自謀職業補助金和生產生活補助費410萬元。如果退役士兵全部按居民戶口即作為城鎮戶口安置,安置數量將會增長150。政府每年需增發一次性補償金617萬元。這無疑給地方財政帶來更大的負擔。三、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新形勢下的安置工作的對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歷來是黨和政府十分重視的工作,它具有很強的政治性、法制性、政策性、社會性。做好安置工作,對鞏固國防,促進部隊建設,維護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退役士兵安置難矛盾日趨突出和尖銳。一是安置人數越來越多,二是企業改制,用工制度改革,計劃經濟時期的安置模式已不復存在,三是安置渠道狹窄,政府安置工作的調控手段越來越少。四是即是實行貨幣安置,經濟發達地區由地方財政負擔,另操作,矛盾少,經濟欠發達地區大多實行統籌,這既無法律依據,且統籌難度大;五是貨幣安置的標準不盡統一,產生攀比等新矛盾。戶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原有的矛盾沒有得到有緩解,新的矛盾接踵而至,從根本上解決安置難的問題已刻不容緩,改革退役士兵安置辦法已迫在眉睫。作為政府安置工作職能部門退役士兵的“娘家”,我們要敢于進言,有新作為,以改革的精神認真做好安置工作,從根本上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權益,我們的粗淺設想是否可從四個方面改革現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1、取消征兵工作中的農業、非農指標。農業與非農征兵指標的下達是戶籍制度改革前征兵工作的需要,也是減輕政府安置壓力的有效措施。在戶籍制度改革的新形勢下,應取消征兵工作中的農業與非農指標,同時,取消《優待安置證》農業、非農不同的發放對象。2、統一“城鄉”征兵文化條件。現行征兵工作中對應征青年確定了城鎮戶口的青年高中文化,農業戶口的初中文化,戶籍制度改革,難以區分城鎮與農村,不應采取不同的征兵文化條件。3、全面推行自謀職業,實行貨幣安置。戶籍制度改革,取消城鄉戶口性質,其安置工作量必然成倍增加,鑒于目前安置渠道越來越狹窄,調控手續越來越少。因此,全面推行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發給自謀職業補助金,實行貨幣安置,這是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必由之路。而且,這種辦法已逐步被廣大退役士兵所接受,現在問題的關鍵之所在,是由省級政府依據居住農村和居住城區以有無責任田為依據,統一制定自謀職業補助金標準,對居住農村有一份責任田的退役士兵其自謀職業補助金適當低一點,居住城區無責任田的退役士兵略高一點全省統一標準。由縣(市區)級政府統籌發放自謀職業補助金。4、修改《兵役法》和《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以法定形式調整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方針政策促進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更好地為鞏固國防服務,一為軍隊建設服務,進而為穩定社會發展經濟作貢獻。一是取消城鎮戶口、農村戶口退役士兵不同待遇的規定,均視為政府安置對象;二是將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補助金納入國防預算,提高退役士兵退伍費發放標準,或增發退役士兵安置費,由部隊一次性發給退役士兵;三是退役士兵在部隊一次結清后,地方政府不再負責安置工作,地方安置部門只辦理接收報到登記,協調有關部門和機構為退役士兵提供就業培訓、開發使用兩用人才、檔案保管。兵役機關負責辦理預備役登記。以上調查報告,不當之處,請指正。關于戶籍制度改革給優撫安置工作帶來的影響及對策的調查報告泰州市民政局優撫處:按照民政部、省、泰州市廳局《關于開展戶籍制度改革對優撫安置工作影響與對策專題調研的通知》要求,近日我們組織力量,采取座談走訪、個別了解、查閱資料等辦法,對戶籍制度改革給優撫安置工作帶來的影響這一專題進行了調查和研究,現將調查情況匯報如下:一、我市戶籍制度改革的基本情況為應對“入世”挑戰,引導農民向非農業和城鎮有序轉移,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關系,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促進人口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有序流動,根據江蘇省的統一部署,泰興市從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實施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農業戶口、非農戶口、地方城鎮戶口、自理口糧戶口等各種戶口性質,以實際居住地登記戶口,統稱“居民戶口”,實行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戶籍制度的改革,對推動城鄉經費協調發展,加速城市化建設步伐,具有積極意義。二、戶籍制度改革給優撫安置工作帶來的影響我國改革前的戶籍制度是社會主義建設和計劃經濟時期逐步建立起來的,社會行政管理工作,撫恤、補助、分配、安置政策都是在農業、非農業這一戶籍制度大框架下制定形成的。戶籍制度改革,沒有“農業戶口”與“非農戶口”之分,這對做好優撫安置工作帶來了不少新情況、新問題。1、給優撫安置工作的思維模式帶來沖擊我國過去戶籍制度已實行50多年,無論是廣大人民群眾,還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都長期習慣于城鎮戶口、農業戶口這種制度思考問題,制定政策,開展工作,即使在逐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仍然如此。例如,優撫安置工作中的義務兵家屬就分為城鎮、農村兩種優待制度和兩個標準;傷殘軍人是城鎮戶口的安排工作,稱在職傷殘軍人,政府發放保健金,是農業戶口的不安排工作,稱在鄉傷殘軍人政府發給撫恤金;“三屬”定期撫恤分為城鎮戶口、農業戶口兩個標準;退役士兵安置,城鎮戶口由政府實行指令性安置,農業戶口的實行“從哪里來,回哪里去”,政府不負責安置。這些政策,人民群眾了解,政府機關熟悉。人民群眾對照政策“對號入座”,政府機關依照政策“定式操作”。戶籍制度改革了,沒有了“農業戶口”與“非農戶口”之分,群眾的欲望思維在調整,政府機關的工作思維也必須要調整。2、給保障優撫對象的合法權益提出了新要求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沒有了城鎮戶口、農業戶口之分,市民統稱居民,不少的優撫對象就提出,同為居民,待遇應該均等;農村入伍退役士兵提出,同為居民,同樣盡義務應統一待遇,安排工作,要求政府要一視同仁,不能歧視。3、給國家優撫安置方針政策帶來挑戰我國現行的優撫安置方針政策,為有效組織實施優撫安置工作發揮過積極的調控指導作用,為維護穩定,維護優撫對象的合法權益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但是,隨著戶籍制度的改革,過去以“戶口”性質為依據制定的優待撫恤標準、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面臨很大挑戰。4、給國家、地方財政增大了負擔戶籍制度改革后,如果按照城市居民權益均等的原則,政府勢必要加大財政投入。具體要從五個方面加大財政投入:一是“三屬”撫恤金。城鎮戶口與農村戶口每月定期撫恤標準差額65元,全市農村戶口“三屬”616人,按每人每年增加780元計算,每年需增發定期撫恤經費50萬余元;二是傷殘軍人撫恤金。全市在職傷殘軍人245人,如將在職領取傷殘保健金的傷殘軍人改為在鄉傷殘軍人領取傷殘撫恤金(離退休人員、在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除外),每年需增發傷殘撫恤金近50萬元;三是退役士兵安置補償金。全市每年退役士兵約750人左右,城鎮戶口的約300人左右(含轉業士官50人左右)。2003年,我市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實行改革,推行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政府統籌發放一次安置補償金410萬元,如果退役士兵全部按居民戶口即作為城鎮戶口安置,安置數量將會增長150。政府每年需增發一次性補償金617萬元;四是義務兵家屬的優待金。2003年全市義務兵家屬1477戶,其中農村義務兵家屬1077戶,城鎮義務兵家屬370戶,如統一優待金標準,每年需增發22萬元;五是復員軍人和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定期補助金。全市復員軍人和帶病回鄉軍人4000人,如統一定補標準,每年需增加經費120萬元。五項共需增加經費859萬元。三、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新形勢下的優撫安置工作的對策優撫安置工作歷來是黨和政府十分重視的工作,它具有很強的政治性、法制性、政策性、社會性。做好優撫安置工作,對鞏固國防,促進部隊建設,維護社會穩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盡管戶籍管理制度的改革給優撫安置工作帶來了諸多不利因素,但挑戰與機遇并存,面對挑戰,作為優撫安置部門,必須要敢于進言,有所作為。必須要以改革創新的精神,認真做好優撫安置工作,從根本上保障廣大優撫安置對象的合法權益。我們的粗淺設想是:1、以是否占有耕地為依據,相對規范優待撫恤標準優待撫恤政策要一改過去以戶口為依據制定的法規條款,以是否占有責任田為基本依據,出臺新的法規,相對規范“三屬”、革命傷殘軍人、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義務兵家屬優待撫恤經費發放標準。2、加大國家財政投入,提高優撫對象的生活水平優撫對象撫恤補助實行新的標準后,所需經費數量大,越是老區,優撫對象數量多,地方財政壓力越重。要改變這種狀況,中央財政必須要加大投入,負責大部分優待撫恤金。3、修改相關法律法規,調整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退役士兵接受安置工作一年一度,從根本上解決安置難的問題刻不容緩,我們認為是否應從四個方面改革現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⑴取消征兵工作中的農業、非農指標。⑵統一“城鄉”征兵文化條件。現行征兵工作中對應征青年確定了城鎮戶口的青年高中文化,農業戶口的初中文化,戶籍制度改革,難以區分城鎮與農村,不應采取不同的征兵文化條件。⑶全面推行自謀職業。戶籍制度改革,取消城鄉戶口性質,退役士兵全面推行自謀職業,政府依照退役士兵是否占有耕地,統籌發放自謀職業補助金。⑷修改《兵役法》和《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以法定形式完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一是取消城鎮戶口、農村戶口退役士兵不同待遇的規定;二是提高退役士兵退伍費發放標準,將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補助金納入國防預算,由部隊納入退伍費一次發給退役士兵;三是退役士兵由部隊一次結清后,地方政府不再負責安置工作,地方安置部門辦理接收報到登記,兩用人才開發,檔案保管。兵役機關辦理預備役登記。以上調查報告,不當之處,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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