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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2004年農村稅費改革工作情況
為深入推動我縣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進一步鞏固稅費改革成果,據要求,現將稅費改革情況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精心組織
縣委、縣府對稅費改革工作高度重視,責成縣稅改辦具體落實,并提出了明確要求:稅改辦要將稅費改革總結和自查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嚴禁走過場、搞形式,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求真務實的態度認真開展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縣稅改辦及時組織稅改成員單位召開了專門會議,要求各成員單位對照檢查內容,結合今年涉及稅改方面的工作開展情況,認真搞好自查,并將有關信息及時反饋稅改辦。同時,稅改辦以射稅改辦發[2004]07號文件向各鄉鎮進行了轉發,并抽調人員到部分鄉鎮進行了督查,確保稅改費工作得以有效落實。
二、健全機構、落實政策
按照上級提出的“機構不撤,人員不減”的要求,根據今年稅改相關單位人事變動的情況,充實和調整了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人員,辦公場地固定設在財政局,保證了人員、經費、辦公場所三落實。
今年是我縣實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第三年,攻堅階段雖已過去,但日常事務卻從未松懈。稅改辦認真落實中、省有關稅費改革的會議精神,并及時向各鄉鎮和縣直相關部門進行了傳達,對工作進行了統一部署,特別是在今年上半年對2003年已經取消的農業特產稅和暫停征收的公益事業金的落實情況進行了明查暗訪,各地執行情況良好,沒有發現反彈。
今年我省農業稅稅率由原來的7%降為4%,縣稅改辦利用電視、宣傳車、標語、鄉鎮有線廣播、各種會議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農業稅降下率政策;在各村社公示欄、各交通要道、集貿市場等張貼《告全省農民朋友書》近10000張,確保農業稅收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縣地稅局把降低農業稅稅率政策的落實工作納入了年度目標考核,各地稅所嚴格按降低農業稅稅率后的稅額重新核定并落實到農戶,農業稅社會減免嚴格實行“先減后征”,征前落實到戶;同時對退耕還林、各項建設占地、水毀耕地等調減面積據實核減到戶,張榜公布,并將農業稅納稅通知書于
三、強化管理、嚴肅紀律
今年,稅改辦進一步強化對稅費改革工作的管理力度,做到“兩個準確”、“八個不準”、“六個到戶”,并嚴肅紀律,建立健全了“六項制度”。
“兩個準確”即:準確核實計稅面積;準確核實“兩工”勞動力個數。
“八個不準”即:不準隨意虛增、虛減計稅面積、常產、稅率和計稅價格;不準在“兩工”以勞折資取消前搞“一事一議”;不準強制向農民收繳農村稅費改革前的稅費尾欠;不準動用非法手段收取農村稅費;不準稅費混收;不準在農村中小學就學、計劃生育指標審批、農村結婚登記、農民建房、農民外出務工等方面超范圍、超標準或搭車收費;不準借生產服務為名隨意設立收費項目,加重農民負擔;不準采取行政命令層層攤派農村報刊,嚴格執行農村報刊限額制。
“六到戶”即:政策宣傳到戶;農民負擔監督卡發放到戶;農業稅納稅通知書下發到戶;稅票和農民負擔專用據填開到戶;農業稅及附加和“兩工”款、生產服務費收取到戶;人口、勞動力、計稅面積、農業稅及附加、“兩工”款、生產服務費以社為單位張榜公布到戶。
“六項制度”即:農民負擔監管黨政領導負責制;農民負擔工作責任追究制;農民負擔情況分析和報告工作制度;涉農收費公示制;督查制度;農民負擔信訪查處反饋制度。
四、深化配套改革、鞏固稅改成果
(一)深化財政管理體制改革
一是按照收入范圍核定收入基數,基數內屬鄉鎮財力,超基數全部留給鄉鎮,同時將社會撫養費和殯葬罰沒收入的各50%留給鄉鎮(從
(二)積極推進村組改革
2003年7月,縣委縣府為適應農村稅費改革后的新形勢,全面實行了村組改革,通過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組織實施,依法依章選舉,建立健全機制等有力措施,精簡和優化了村組干部隊伍。截止今年六月底,全縣非脫產村組干部總數由原來10390人減少到1498人,精簡率為85.58%。村組干部大幅減少后,僅村組干部誤工報酬一項全縣可節約經費450萬元左右。全縣原有629個行政村,6707個村民小組,經過依法合村并組后,現有594個行政村、4719個村民小組,分別減少5.9%和29.6%。
(三)全面實施農村財務改革
全縣30個鄉鎮全面推行了以管錢、管賬為主要內容的農村財務“村帳鄉代管”的管理體制改革。全縣農村財務人員由原來的2400余人粗簡為現在的600人,精簡75%,年節約資金350萬元,其中節約財務人員誤工報酬100萬元,節約各項非生產費用250萬元,取得了較為顯著的社會、經濟效果。
(四)認真搞好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
2003年10月,按照國務院、省、市有關政策精神,我縣開展了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改革前30個鄉鎮各有10個事業機構,改革后各鄉鎮僅設置了4個事業機構,精減比例為67%。改革前鄉級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人員455人,自收自支人員619人,共計1074人。改革后建立了“兩個中心”,事業編制財政全撥人員僅234名 ,精減比例為48.6%。通過改革達到了精減機構,轉變職能,理順關系的目的,減輕了財政負擔和農民負擔,增強鄉鎮事業單位的活力,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五、存在的問題
1、鄉鎮債務較重。2001年底,我縣通過清理核實鄉鎮債務總額為2.45億元,2002年、2003年我們按照“鎖定舊債,控制新債,逐年化解”的原則,通過采取節支還債、收欠還債、核銷還債、資產變現還債、審計減債、劃轉減債、兩工款還債等7條化債途徑,兩年已化解鄉鎮債務1.3億元,但余下的1.15億元債務,由于農村稅費改革和暫停征收歷欠的政策,而無資金來源,嚴重影響基層政府的運轉。建議上級財政加大財政轉移支付的力度,對原來由于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和鄉村油路等公益性事業建設形成的1.8億元債務通過上級財政轉移支付或采取專項補助的形式,幫助鄉鎮化解不良債務,確保基層政府的正常運轉。
2、集體公益事業難辦。實行農村稅費改革后,上級財政撥款僅夠保證基層政府正常運轉,致使學校排危、鄉村道路維修、農田水利等集體公益事業的維修基本上無資金來源。
3、稅費收繳難度加大。一是由于稅改前一些村社欠部分農民的各種款項(如糧款、村社借款等),稅改后村社沒有資金還款,這部分農戶便以農業稅抵后,造成征稅難;二是由于舉家外出的農戶較多,其承包土地的稅費本身就無法征收,再加之由于稅費改革前農民拖欠稅費較多,按政策實行掛賬處理,農戶間就產生了攀比心理,“能拖則拖,拖到免征農業稅則萬事大吉”的思想在農村已有抬頭,并呈蔓延之勢,嚴重影響了當年及尾欠的農業稅征收入庫,給地方財政收入帶來較大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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