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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民生察民情 構建和諧新農村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指出,要構建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構建和諧社會,關鍵在農村,難點在農村。社會發展與矛盾是對立共存的,應該看到,伴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在當前和今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農村社會矛盾和問題必然不斷的產生和發展,甚至這些矛盾和問題可能會更多、更復雜。正確處理好農村社會矛盾,建設和諧新農村,是當前我們地方黨委和政府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歷史任務。
正確認識新形勢下農村社會矛盾和問題
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不同的歷史時期,都有不同的社會矛盾和問題;不同的階層,社會矛盾和問題也不相同。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作為經濟社會欠發達的農村,社會矛盾也有許多新的表現形式,以及引發矛盾的新特點,雖然這些矛盾是非對抗性的人民內部矛盾,但是,如果否認和掩蓋這些矛盾,只會使社會矛盾不斷積累并趨于尖銳,甚至上升到對抗性矛盾。只有正視矛盾,正確處理這些矛盾,才能實現農村社會和諧,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的良性發展。
當前,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矛盾已由過去的工農矛盾、鄰里糾紛,向各個領域尤其是經濟領域里滲透,矛盾的主要集中在為“利益之爭”上,并且呈現多發性、突發性、群體性、組織性、復雜性等特點。例如城鄉、地區之間發展不平衡、收入差距越拉越大、貧富不均等,形成農村中的弱勢群體;農村中上學難、就醫難、打官司難等問題突出;山林、土地、水利“三大糾紛”隱患增多;一些地方的黃、賭、毒等社會“毒瘤”沉渣泛起,偷盜、搶劫和黑惡勢力等刑事犯罪時有發生,社會治安惡化;一些單位的下崗分流職工、退伍軍人、五保戶等弱勢群體,要求解決待遇和生活保障問題;社會上存在的消極腐敗現象和干部工作方法不當產生的負面影響等等,給農村社會穩定與和諧帶來了嚴重的影響,等等。而引發這些農村社會矛盾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一是國家體制上深層次的原因。目前,我國人均生產總值已達到1000美元,許多國家的發展進程表明,當一個國家或地區人均生產總值進入1000美元到3000美元時期,既是發展機遇,又是矛盾凸顯期。處理得好,就能夠促進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平穩進步,反之,就會導致經濟徘徊不前和社會動蕩,出現“拉美化”局面。“拉美化”現象就是一些拉美國家經濟發展達到這一臨界點,社會兩極分化嚴重,貧富差距拉大,收入分配失衡,城市與農村發展失衡,從而導致經濟徘徊不前,社會和政局動蕩。我國當前也同樣面臨這一經歷和考驗。我國在取得革命勝利以后,為加快工業化發展,多年來,實行了農業哺育工業政策,國家的財力也主要投向工業和城市發展,使工業和城市發展日益壯大。尤其是改革開放20多年,城市工業化實現飛躍發展,而國家對占全國人口80%的農村的教育、醫療以及農業基礎設施的投入卻很小,農業經濟增長緩慢,農民增收幅度很小,從而形成農村中貧困群體上學難、就醫難、打官司難的現象,這是對構建和諧社會最大的挑戰。
二是在新形勢下,隨著農村生產率的提高,形成了大量富余人員,同時,由于工作重點向城鎮轉變,一些農村的精神文化和法制宣傳等成為死角,西方不良文化隨之侵蝕,封建意識沉渣泛起,使農村受到不良文化侵占。一些農村青年精神文化生活單一,無所事事,沾染不良習氣;黃、賭、毒這些“社會毒瘤”在一些地區泛濫;宗族勢力和黑惡勢力在一些地方獨霸一方,侵淫法律;一些地方青年希望不勞而獲或一夜暴富,鋌而走險搶劫、搶奪、偷盜等等,這些都是新形勢下,農村社會產生的社會矛盾和問題的新現象。
三是在改革過程中,產生一些新的社會矛盾。在改革發展中,在經濟社會取得快速發展的同時,必然觸及部分人的利益,如國企改革,行政事業改革,教師聘用制度改革,形成了一大批分流下崗人員,部分教師、干部職工等越來越多的社會成員由“單位人”變為“社會人”;國家建設項目征用土地,失地農民利益損失等,這些利益受到損失的群體,不斷上訪,為利益而爭。
四是一些地方農民法律意識淡薄,導致產生矛盾或矛盾激化。農村中許多糾紛或利益之爭,凡事都尋找黨委、政府解決,而不尋求法律的支持和解決,即使通過法律程序裁決,也拒不執行法律判決,或者法律裁決后還不斷向上級黨委、政府上訪、申訴,甚至認為只有向上級上訪,領導才會重視,其要求才能得到解決。一些地方的“三大糾紛”、民事糾紛等由于農民法律意識淡薄,或不依法行事,有法不依,使一些矛盾不斷激化升級,造成社會負面影響。
五是一些干部執政能力不強,工作作風不扎實,使一些矛盾惡化。一些基層干部不依法行政,不按政策辦事;一些干部對群眾漠不關心,對群眾辦事上訪不耐心做思想工作和政策的宣傳,甚至互相推諉、扯皮等。這些問題雖然發生在少數黨員干部身上,但危害極為嚴重,可以說它是影響損害黨群干群關系的一個根子,是引起社會矛盾和不穩定的重要因素。
不斷提高處理農村社會矛盾和構建和諧農村的本領
正確處理和妥善解決農村社會矛盾——人民內部矛盾,是我們基層干部的責任和基本要求;能否建設一個生產發展、生活富裕、平安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廣大農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的新農村,是對我們地方黨委、政府和廣大基層干部執政能力和水平的考驗。這就要求我們廣大干部要掌握處理農村社會矛盾的原則和方法,不斷提高處理農村社會矛盾和構建和諧農村的本領,積極采取有效的對策,妥善化解農村社會矛盾,實現農村社會的和諧、持續、穩定發展。
一、在處理農村社會矛盾中,基層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必須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始終把廣大農民的根本權益作為處理社會矛盾的出發點和歸宿,充分相信和依靠群眾。在具體工作中,帶著深厚的感情做群眾工作,千方百計把工作做細、做實,重視維護群眾的利益,解決好群眾的困難,妥善解決好農村的各種社會矛盾。各級干部要把握好農村社會矛盾的總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二、要把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帶領廣大農民奔富裕小康作為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的根本。實踐證明,物質和文化生活越發達、越豐富的地方,社會越穩定,矛盾越少,反之,物質和文化生活越落后、貧乏的地方,各種社會矛盾和隱患則越多,各類違法違紀的治安案件也越多。抓農村工作,要堅持一手抓經濟發展,一手抓社會穩定工作。要以建設“富裕農村、生態農村、文化農村、平安農村”為載體和目標,政治、經濟、社會事業、意識形態和社會治安全面推進,三個文明協調發展,尤其是要大力發展農村經濟,調整農業產業結構,使農民富裕起來,為構建和諧農村奠定物質基礎。只要持之以恒地努力,就能真正建設一個富裕、文明、民主、生態良好的和諧新農村。
三、在工作方法上,要善于抓住問題的關鍵,統籌兼顧。當前,農村社會矛盾主要集中在利益分配方面,在社會主義條件下,人民群眾之間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必須重視并保護好每個人的正當利益,但是除了個人利益之外,還存在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在處理矛盾中要兼顧三者的利益,當三者利益發生矛盾時,個人利益要服從國家利益和集體利益,當前利益要服從長遠利益,局部利益要服從大局利益。要按照統籌兼顧的原則來調節各種利益的相互關系。在處理利益分配矛盾過程中,要做好調查研究,掌握法律和政策原則,耐心細致地做好群眾的思想和宣傳工作,以理服人,以法服人,以情動人。在具體處理各種矛盾糾紛工作中,要分類指導,善于掌握“一把鑰匙開一把鎖”的工作方法,按照這一原則和辦法去處理農村利益矛盾關系,才能化解矛盾,形成和諧的關系,才能維護黨和政府的形象,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四、要建立健全農村社會矛盾的預警處理機制。一是要建立健全社會矛盾的預警機制,根據農村社會矛盾多發性、突發性、復雜性特點,基層干部要深入基層,深入實際,做好矛盾糾紛的摸底排查,隨時掌握社會矛盾糾紛的動態,力求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把矛盾和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二是要按照新頒布的《信訪條例》的要求,完善信仿訪工作機制,暢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讓群眾有地方、有途徑反映利益訴求,依法及時合理地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三是建立健全社會矛盾日常處理工作機制,整合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等力量,依法及時解決各種矛盾和糾紛。
五、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扎實的工作作風。廣大黨員干部要樹立法律觀念,強化法律意識,嚴格依法辦事,依法解決各種社會矛盾。要樹立強烈的責任意識,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調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群眾的訴求,從解決群眾生產生活中的具體困難入手,千方百計為群眾辦實事好事,切實處理和解決好各種矛盾,使群眾獲得實實在在的利益,讓群眾感到黨和政府是為他們服務的,是他們的貼心人,從而使化解各種社會矛盾水到渠成。wmxz.cn
總之,只要我們心系群眾,情系群眾,掌握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帶著對群眾的深厚感情去做工作,正確處理和妥善解決農村的各種社會矛盾,就一定能夠維護農村的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的新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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